第四章 森林抚育及采伐

发布时间:

2024-02-22 16:46

 

 第一节 森林抚育

  哈尔滨市人工幼林抚育工作始于1956年。当时,以手工作业为主,基本按照黑龙江省“三、二、一”的抚育规程进行抚育,即造林后连续抚育3年,第一年锄草、松土3,第二年2次,第三年1次。人工植苗造林后,当年要求抚育三遍。第一遍扩穴;第二遍铲除穴内杂草,松土踩实;第三遍割灌,使苗木充分利用阳光。第二年抚育2遍。第三年抚育1遍。1979年抚育171万亩次。1985年抚育502万亩次。1990年抚育176万亩次。多数乡(镇)都超过了“规程”规定的标准。如呼兰县的台屯、双井等乡(镇)造林后,都连续抚育4年,创造了“四、三、二、一”的抚育规程,达到林地无草、土壤疏松的状态。

  1964年,哈尔滨市开始抚育集体人工林,对1956年直播的郁闭度在09以上榆树造林进行透光伐,伐出小头直径35厘米、长24米的榆木植杆5400根。19771982年,年均抚育面积不足400亩,1983年,抚育面积超3000亩。1990年,累计集体人工林抚育伐51万亩,间伐出材25万立方米。

哈尔滨市从1976年冬起,连续2年从清理干旱枯死的落叶松,调整优良鲜活木合理生长布局和营养空间入手,对国营人工成林进行抚育,共计017万亩。并对山腹下未受旱的落叶松、樟子松林,郁闭度在09以上的人工成林进行了透光伐。1980年冬,又采取了间挖大苗的抚育办法,间伐出樟子松大苗4500株,红松大苗80株,全部支援了哈尔滨市的城市绿化。

  1986年,哈尔滨市的11个国营林场有6个达标,4个获省优称号。1987年,11个国营林场的作业质量都达到了黑龙江省《规程》的要求,其中5个林场达到省级先进林场标准。阿城县中和林场被省林业厅授予最佳林场称号,并通报全省予以表扬。1988年,有8个林场达到先进标准,阿城中和林场被省评为伐区作业优秀林场,红星林场被评为省级最佳林场。1990年,哈尔滨市11个国营林场中,10个有生产任务的全部达到省级优秀标准,其中2个林场是省级伐区作业质量最佳林场,阿城市被评为伐区作业质量先进市。至1990年,全市共抚育森林面积为9792万亩。

 第二节 森林采伐

  19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沙俄和日本帝国主义相继入侵,野蛮地掠夺东北地区的优质木材,加之当地居民的樵采和森林火灾,哈尔滨市周围的原始林遭到长期破坏,原始林群落已不复存在,经次生演替,形成了天然次生林。从林龄组构成看,中幼龄林的面积最大,蓄积量也最多,面积占70%以上,而成过熟林的面积不足30%,且分布在偏远地区。其主要特点:一是林龄不整,中幼、中、成过熟林都有,且病腐木较多。二是多数林都存在复层林,分为上层、中层、下层。据此,哈尔滨市采取综合抚育采伐的方式。

  50年代初期,由于盲目采伐及采伐利用方式上的失误,造成了森林资源的过量消耗,采育失调。

  1955年后,全市认真贯彻国家提出的森林采伐要“以营林为主”和“全面规划,因林制宜,以抚育为主,抚育、改造、利用相结合”的方针,普遍采用了“上层下层结合抚育,小面积皆伐”的方法,效果很好。至1958年末,全市抚育伐面积达074万亩,出材20多万立方米。在采伐作业中,各林场按抚育采伐规程要求,在采伐成熟木时,也清除病腐木、弯曲木,并注意保护幼树,保留一部分母树,以利于天然更新。60年代,全市森林采伐按照林业部制定的《国有林抚育、改造作业设计方法》和黑龙江省颁发的《森林抚育采伐试行规程》的要求,将森林采伐与科学经营结合起来,确立了“以营林为基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了“采育结合,育重于采”的发展方针。1964年,哈尔滨市执行国家林业部《试验推广采育兼顾伐的若干规定》。1973年执行国家农林部《森林采伐更新规程》,规定4种采伐方式,即采育择伐、经营择伐、二次间伐、小面积皆伐。期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和破坏,林业经济出现了恶性循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80年代初开始的林业改革,逐步使得哈尔滨市的森林采伐工作恢复正常。采伐林木作业严格执行“三准、四好、四不放”。“三准”即砍伐木挂号准;搓口、锯口和锯身要掌握准;喊山树倒方向准。“四好”即斧子、锯、楔子、工具锉磨好;安全道清理好;锯口拉透树木叫搓时,人及工具安全躲藏好;抽片加楔及防止反搓、滚搓好。“四不放”即太阳光线暗淡看不清不放;大斜身树未经组长批准不放;有迎门树未经组长批准不放;没挂号的树木不放。被采伐树木所留伐根的高度为20cm以下,以后逐年降低伐根的高度。造材时,材长从2米开始,一直到6米。直径为820cm的为小径木,20cm以上的属大径原木,大径原木又根据材质、弯曲度分为3等。1986年前,哈尔滨市年均采伐木材2万立方米。19861990年,全市共采伐木材13万立方米,平均每年生产木材26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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