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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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16:4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499月,市民政局设农业股,负责农具管理工作。1955年,农具管理改由市农业局负责。19562月,在王岗成立市郊第一个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在为农民代耕同时,负责农机具管理工作,翌年更名为“黑龙江省少先队拖拉机站”。195911月,农业机械水利局成立。12月,郊区成立7个农机站,隶属各区管辖,业务归市农业机械水利局领导。各县建立农业机械总站,部分公社建立农业机械分站。1961年,市农业机械局成立,各县农业机械总站撤销,先后成立农机局(科)。1962年,市郊和8县共建9个农机技术总站,58个农机技术管理站(包括27个直属机耕队),拥有农机技术管理人员2938人。19633月,“两站”撤销,成立市滨江区农机技术管理站,市郊设王岗、朝阳、天恒、松浦农机技术分站。19689月,市滨江区农机技术管理站撤销,干部下放万家水田农场学习。10月,滨江区农业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农机组,管理农机站工作。公社农机分站改称农机管理站,生产大队建机耕队,“块块”领导。1970年,滨江区成立农机工业科,负责郊区农机管理工作。1972年,郊区农机管理由市农业局负责。197310月,市农业机械处成立,隶属农业办公室领导。1975年,市农机处组建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市编委哈编字〔1976〕第58号文件重新核定农机系统事业编制218人,市农机处列为市政府直属处(副局级)。1980,公社农机站业务恢复条条管理。1984年,核准市农机处事业编制58个,乡(镇)农机管理站改为农机管理服务站,乡镇农机队几乎全部解体。1986年,市农机处划归市农业委员会领导,为处级事业单位。乡(镇)农机服务队和村机耕队恢复。1990年,市设农机处,县(市)设农机局(总站),有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62个,乡(镇)农机服务队58个,村办机耕队340个。 

 第二节 管理体制和措施

  一、管理体制

  19561958年,国家投资办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实行“国有国营”管理体制,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耕作,代耕服务。全部计划由国家安排,人、钱、物归国家所有。耕作前,农机站和用车单位要先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进行作业。

  195812月至1962年,国营农机站的农业机械下放人民公社,实行“国有社营”和“社有社营”、“社有队营”的管理体制。机具管理上,由“条条”和“块块”共同负责,以地方管理为主。农业机械与生产结合紧密,作业及时,解决了站、社之间“两条心”、“两本帐”,农机具管理和使用脱节问题。期间,由于缺少技术力量,对农机具技术保养不够,未建立必要的机务管理制度,拖拉机技术完好率下降,出现“买不起、使不了、管不好”等现象。

  196212月至1968年,下放的农业机械重新收归国家,再次实行“国有国营”,国家为生产队代耕。经营管理由三级核算改为二级核算,农机作业由公社和农机总站双层领导,重新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实行管、供、修三合一。这一时期国家与群众合营,市、县建立农机技术管理总站,公社和大队建立农机管理站和机耕队。原国家投资购置的农业机械归国家所有,公社和生产大队实行投资分工。农业机械由总站集中统一管理,分区分片固定为生产队代耕。

  1969年,国营农业机械再次作价卖给生产队经营。农机业务部门对基层实行计划指导,协助所在公社制定长远规划,重点指导生产大队和机耕队按年度生产计划作业。19703月,市郊11个公社71台国营拖拉机转为社队自营,13名驾驶员随车到生产队,实行亦工亦农工作制。

  1980年后,实行联产承包制的机车组出现,农机生产由代耕转向包耕,由按作业量计酬转为以产计酬,农业机械管理与维修、使用与保养结合为一体,普遍实行了农机生产责任制、联产计酬责任制和干部岗位责任制。19818月,市农机处召开农机生产责任制经验交流会,全市实行农机生产责任制的大队接近80%,达162个。19822月,市农机处召开农机生产责任制座谈会,郊区推行了联质、联产等形式的责任制。全市农用汽车、胶轮车等运输车辆实行各种形式责任制的达90%以上。榆树农机站实行生产管理责任制,黎明等大队链轨拖拉机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到人。

  1983年后,农机经营形成国有国营、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和农民独户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集体经营链轨拖拉机占587%,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所有,以机耕服务队经营为主;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占133%,以联户和个体经营为主;小型拖拉机仅占02%,以个人经营为主。

  19861990年,国家投资补贴更新大型农机具96台(套),全部由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经营,以农为主、综合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0年,《哈尔滨市大型农机具管理办法》出台,全市农机经营管理步入法制轨道。链轨拖拉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和乡、村机耕队集体经营的762台,占总量的6684%;个体经营378台,占3316%。大中型轮式拖拉机,集体经营的147台,占618%;个体经营的2231台,占9382%。小型拖拉机,集体经营123台,占053%;个体经营23018台,占9947%。

  全省开展“铁牛杯”竞赛,呼兰县获竞赛“银杯”奖,阿城市获“铜杯”奖。

  二、管理措施

  1.机务管理 在机械化生产过程中,机务管理措施不断健全完善。一是坚持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方针。实行班次或双班保养制度,作业后的拖拉机要由车组人员按分工进行检查保养,实行五级保养制度。二是制定场、库、室建设标准。规定农机队要有单独庭院,有停车库、付油库、农具停放场、修理间和学习室。三是严格修理制度。要求修后机车各部位运转正常无杂音,修后功率和耗油在规定范围内。四是制定以提高农机具状态、降低违章率为主要目的的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和拖拉机违章行驶处理规定。

  1956年,市国营拖拉机站主要执行国家农业部《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暂行机务规章》。60年代,机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1961年,市农机局转发候明礼机车组5600小时无事故,二年完成作业量27596亩,二年不大修的经验。同年,一些地方推行了巴彦县兴隆公社农业机械经营“三包、三定、三保、一奖”的管理制度。1962年推广奋斗人民公社利丰生产大队2号包车组两年完成作业量29320亩,精心使用,细心保养,充分发挥机车效能的作法,以及香坊农机站和平机耕队“双班保养”、“三到田间”、“双包、双保”经验。1963年,针对社、队经营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推广了计划保养制度,按拖拉机保养周期定期进行技术保养,要求机车状况达到“三不漏”(油、气、水)、“四净”(油、水、气、车)、“一完好”(技术状态);农具状态达到“五不”(不锈蚀、不变形、不旷动、不缺件、不钝)、“三灵活”(操纵、起落、转动)、“一紧固”(各种螺丝)。场库建设达到“一场三库”(农具停放场、机车库、零件库、付油库)。当年,拖拉机和农具完好率分别达到96%和94%。期间,根据省农机厅开展建立“五好”党委的指示,哈尔滨地区开展了“五好站(队)”(政治思想工作好、计划完成好、企业管理好、生活管理好、干部作风好)、“五好”包车组(政治思想工作好、完成任务好、车组管理好、经常学习好、团结互助好)、“五好”职工(政治思想好、完成任务好、遵守纪律好、经常学习好、团结互助好)的竞赛活动。全市评选出双城、呼兰2个县先进农机站;双城水泉、乐群、幸福,呼兰康金,五常牛家和滨江区王岗6个先进分站和7个先进机耕队、62个先进包车组。宾县农机物资供应站、双城第一农机修理厂、呼兰康金井修理厂和9个车间、小组被评为“五好”先进单位。评出176名先进个人。1965年推广滨江区农机管理站东风分站郭万财东方红-54118车组,作业量6万亩,5年不大修经验。1976年颁布《哈尔滨市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管理试行办法》。1977年,按照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机务管理十项标准》,对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进行大检查,组织升级竞赛,对太平公社机车组和包车组推行“五定一奖”办法,提高农机技术状态。19818月,全市开展机务管理大检查。1983年后,针对农机个体经营农业机械增多,“不坏不修、小坏小修、大坏大修”,技术状态下滑的实际情况,市农机处重新修定《哈尔滨市农业机械机务规章》,下发各乡(镇)农机站执行。1990年颁布《哈尔滨市大型农机具管理办法》,从法规上对机务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2.机械化生产管理 机械化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年度计划、阶段生产计划和小段生产计划。国营农机站机械化生产计划的考核,有机械作业量定额、班次作业量定额、费用消耗定额、出车班次定额、生产通知单和作业通知单等。

  1964年,王岗地区农机化试点站加强机械化生产管理,平均每标准台完成工作量5969标准亩,每标准亩耗油067公斤,标准亩成本085元,一年盈余178万元。70年代,农机业务部门对机械化生产进行作业计划指导,总结出“三包一奖”、“五定一奖”即包任务、包成本、包质量和定人员、定机具、定任务、定成本、定劳动报酬,超额完成任务节约有奖的机械化生产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化生产采取“机、马、牛”相结合的组织形式,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管理试行办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为使用好农业机械,解决土地分散经营、农机作业无计划问题,市农机处每年制定田间机械化生产任务,年初与各区、乡(镇)衔接落实到农户。1990年,全市耕暄整地达206万亩,基本实现旱田3年轮翻1遍,稻田和菜田每年轮翻1遍。

  3.经济核算管理 农机站建站初期,经济核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以收抵支、定项补助办法。60年代中期后,贯彻“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把住了油、物料消费关。在物资管理上实行帐帐相符,达到“铁离地、绳离墙、胶制品离阳光、零件分类保管、一切物资进库房”要求。实行定额管理,做到“四定”(定工作量、定成本、定收入、定盈亏)、“一有”(物有帐)、“四勤”(勤记、勤对、勤要、勤报)、“四结合”(会计员与保管员、统计员、调度员、包车组相结合)、“四相符”(帐物、帐表、帐帐、帐证)、“一公布”(十天一公布成果)。196412月,滨江区农机管理站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权集中、定额管理、单机日核算”,在“三包一奖”基础上抓好“四定”,按车型定工作量,按消耗定成本,按工作量定收入,按工作量定盈亏,全站年节油8万公斤,亩成本由1963年的163元降到124元。1979年,朝阳公社“十一”大队机耕队各机车组实行单机核算,坚持“以副养机、以机促农”,兴办了粉碎、翻砂、烘炉、机修等工副业项目,年产值达15万元,年投入购买机具、建场库资金11万余元。1980年,市农机处对各农机站 ()制定折旧、大修、油料、管理、工资、维修6项成本核算。道里区太平庄镇、南岗区红旗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实行单机核算、自负盈亏,折旧费、大修费、油料费、管理费、人员工资、日常维修费、资金占用按7项成本进行核算。在核算中实行“四定”(折旧费、大修提存、资金占用、管理费)、“三活”(日常维修费、油料费、人员工资),节约有奖的管理办法。个体经营的农机具只记油料费、修理费、收入等帐目,核算比较单一。

  4.农用油料管理 农机站建站初期,农用油料的分配、供应、管理由省里统一负责。1958年后,由农机、商业部门共同负责,农机部门负责运输分配,商业部门负责计划供应。1977年以后,全由石油部门负责,农机部门只负责油料的使用和节油工作。1983年后,仍由农机部门分配,商业部门供应。

  农用油料农机部门负责分配后,市农机处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制定下发“哈尔滨市关于农用柴油分配供应管理的几项规定”,明确农用油料的供应范围,制定农田用油分配原则,农用油料工作逐步形成“分、管、供、用、节”一条龙的管理体系。各乡镇农机站专设油料源,建立储油库,增加加油设备;油料管理,坚持“五公开”(计划指标、审批程序、农用救灾油的使用、价格、计量)、“四监督”(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基层用户的监督、接受本部门领导和职工的监督、加强自身监督)、“六不准”(不准以权谋私、不准以任务理由接受和收受基层单位的钱物、不准以工作职权之便勒卡刁难用户、下基层不准接受宴请、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个人或集体批供平价油、不准乱批条子),分配方法坚持“机、油、田”相结合,确保田间机械化生产用油。市农机管理部门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节约成品油的指令,按照节约与开发并重,以节约为主的方针,制定节油计划,推广节油产品;开展拖拉机检测和调试,推广金属清洗剂、ZR柴油添加剂、节油滤芯、节油磁化器等节油产品。19861990年,全市节约成品油3000吨。1990年末,全市共有农机加油点52个,储油罐168个,运油车20辆,一次性储油容量2031吨,拥有流动资金7649万元,专职油料人员56人,辅助人员156人。其中,市郊加油点21个、储油罐78个、运油车13辆、自动计量加油机32台、专职油料员23人、辅助人员58人、流动资金4049万元。

 第三节 农机服务站

  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始于80年代初。1982年,王岗农机管理站职工筹资购买1台汽车,从事运输服务。1983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市郊全部建起了农机管理服务站,属事业单位,受各区农机科业务指导和乡(镇)领导。在承担本地区农机管理任务的同时,开展农机业务服务。1984年,农机管理服务站由抓管理为主转向抓服务为主,向企业经济实体发展。全市有35个农机站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开展供油、供件、修理、培训、代耕、包耕、加工等多种有偿服务。阿城县19个农机站,转变经营服务方式后盈利15万元。王岗乡农机站,1982198418名职工入股集资2万多元,购买汽车4,合资办运输队,盈利9.3万元,职工每股分红1000余元,还扩大了供油、新技术推广服务,机站面貌有较大改观。榆树乡为全乡机械整地27万亩,机械播种08万亩,起垄中耕2万亩,机铺膜013万亩,机收获02万亩,对部分种地困难农户无偿服务,实现代耕盈利04万元,代运输盈利31万元。呼兰县双井乡农机站为大型农机具空白村包耕服务。1985年,全市农机管理服务站达52个,占乡 (镇)总数的84%,实现利润65万元。举办农机站长经营管理培训班,制定服务站建设计划,落实经济承包责任制。服务项目进一步增加,机站开展服务供油的48个,占92.3%;供件42个,占808%;农机修理37个,占712%;运输18个,占346%;代耕7个,占135%。机站维修和新建油库5个,安装自动计量加油装置6个。榆树乡农机管理服务站拥有链轨拖拉机5台、轮式拖拉机1台、小四轮1台、载重汽车3辆,自走联合收割机1台及全套田间作业农具,机耕作业量占全乡的615%。

  1986年,结合解决“菜篮子”问题,加强了郊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专项投资88万元,对郊区22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实行逐步改造。乡(镇)农机站建供油库7个,6个农机站安装了自动计量加油器。市郊有12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回收或新购大型拖拉机28台,开展代耕服务,解决了大型农业机械空白村和“无机户”问题。王岗镇为加强农机管理,搞好服务,自筹资金6万元搞农具配套,建农具停放场3000平方米。跃进乡投资4万元增添农机具,支持农机站搞代耕服务。19861987年,市郊16个乡(镇)农机站为32个无大型农机村代耕服务,进行耕地、播种、铺膜等项作业。市农机处筹集资金51万元,回收大中型拖拉机38台及配套农具,由农机站经营,为农民代耕服务;改建东风农机管理服务站和部分农机站的供油点。1988年,市郊有18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开展代耕服务,占机站总数75%。红旗和群力农机站分别引进东德-100和捷克7211大马力轮式拖拉机投入田间作业。太平庄、幸福等农机站在代耕服务中实行承包经营“五定两包”(即定折旧、定大修提存、定工资、定管理、定利润,包油料费、包日常维修费)。各机站农机代耕作业签定承包合同,建立奖惩实施细则,并实行农副兼营,以副养机,从事渔业、推土筑路等多种服务。

  1990年,全市有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62个、农机供油点52个、配件供应点42个、农机修配点48个、农机代耕代运点22个、多种经营点11个。已形成以乡(镇)为中心,以村为基础,以“五统一”(统一调配机车作业,统一供应油料,统一安排作业,统一作业标准,统一收缴机耕费)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多形式、纵横联系的农机管理服务网络。全市有30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开展代耕服务,代耕能力达40万标亩。道里区榆树乡农机站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试点,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107亩,开垦渔池92亩,开始由管理服务向管理服务生产型转变。

第四节 农机监理

  农机安全管理,一是实行农机安全监理。市、县(市)设农机安全监理站,乡镇设安全监理员,村设村管员。二是实行定期田检路查。三是加强对农机驾驶员培训。四是加装安全设施,小型拖拉机要设安全刹车、安全链、安全销等。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市农机部门组织多次农机“安全月”活动。19797月,全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运动月,结合开展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升级赛,颁布《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升级试行办法》,农机具完好率由51%提高到652%。

  农机安全管理由机管部门负责。1980年,市农机处在机管科设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工作,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对农机车辆进行检车、年审、安检;公社农机站配备农机安全员,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歼灭战,消灭明火烤车,拖拉机拖车安装刹车,主油库和副油库分开单设。同年,市农机处下发“关于报考拖拉机驾驶执照的规定”,对农机系统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年审,并分期分批安排驾驶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19814月开展机动车辆普查和春检。626日至103日,参加全省百日安全运动。8月,开展机务管理大检查,在22个公社开展学习李永山、李英经验活动。全市分三片检查7区、16个农村公社、36个农机队的53台链轨车,其中认定甲级14台、乙级25台、丙级12台、丁级2台;检查机引农具94台(件),认定甲级35台,乙级37台,丙级22台。对农机队基础建设、场库建设、油料管理、安全生产、新技术应用进行了检查。9月,根据省定农机具技术状态、油料管理、农机具检查定级标准,开展机动车年检。1112月进行拖拉机驾驶员审验。198291327日,对722个人民公社110个生产大队的农机具进行检查,共检查农用汽车1389台,完好率为991%;检查链轨拖拉机154台,完好率883%;检查手扶拖拉机27台。

  1983年开展农机“安全月”活动,重点解决路面行驶违章作业(高速行驶、客货混载、无证驾驶、酒后开车、强行超车、机车带病作业)、田间安全措施(农机作业增设联系信号、链轨拖拉机进村需有人护行、拖拉机运行拖带农具不准站人)和安全防火等问题。共检查链轨拖拉机42台、轮式拖拉机450台、手扶拖拉机160台、汽车940台,分别占保有量5%、70%、27%、51%。改革了手扶拖拉机考证办法,提高了手扶拖拉机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1984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农机监理机构单设,市农机处设农机安全监理站(科级),各区、乡设派出监理员;县(市)相应设农机安全监理站(股级),乡()农机安全员改称监理员。业务受上级部门指导,行政受同级农机主管部门领导,工作管理范围包括各种农用拖拉机、农用汽车、各种农具及其它农用机械。主要职责:贯彻党的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实行安全管理;对农业机械及驾驶员进行定期检查和审验;考核拖拉机驾驶员和操作手;核发农业机械的牌、证、照;开展田查路检,纠正违章,进行安全教育;处理农机交通事故;规范内部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培训监理员,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执行监理规费的收缴标准,搞好财务管理。1984年末,市农机监理站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农业机械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管理,进行考核、发牌、发证,郊区农机监理员可协助公安管理部门管理农用汽车。1985年,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与区、县农机监理部门签定承包合同,实行目标管理。省、市联合检查中,全市拖拉机、农具技术状态完好率与农机事故违章率分别为845%、721%、5%。针对农机手无证驾车操作的问题,开展驾驶员考核和培训,当年考核农用拖拉机驾驶员3314人。1987年春检中,市郊共检拖拉机4740台,配套拖车4690台(件),合格率达90%。

  1988年,《哈尔滨市农村拖拉机养路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颁发,市农机监理部门加强安装小型拖拉机刹车装置工作,改革内业办事制度和检车办法。全市统一规定检车时间和标准,农民检验、办证、办牌照等手续由乡(镇)监理员集中到业务部门办理。农机检车率由75%提高到785%。监规费使用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市农机监理部门对市郊的10个乡(镇)农机站进行投资返还,解决了就地培训问题,无证驾驶人员减少,违章率下降。至1990年,共对市郊投资12万元。农机事故率由12%下降为06%。

 第五节 农机人员培训

  194911月,东北人民政府农业部公营农场管理局在哈尔滨市组织技术培训班,培训农机驾驶员,以拖拉机、农具、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技术理论和驾驶技术为主要内容。同年成立哈尔滨农业机械化学校。

  50年代初,农机培训以新式马拉农具使用为主。19511月,市郊有3人参加省农林厅举办的苏联新式农具训练班。同年,市农办举办村干部和劳模农技训练班,对综合号铲趟机等新式农具使用进行了培训。1953年,王岗农业技术推广站举办马拉农具训练班,训练学员14人。50年代末,农机培训转向以现代农业机械的管理和使用等技术培训为主,实地培训,作业时以车代训,冬修时以修代训,农闲时集中系统学习。农机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主要由省里统一安排。195911月,哈尔滨农业机械化学校由省农场管理厅划归省农业机械厅领导。1961年改名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学校。

  60年代,部分县建立农业机械化学校,具体负责农机人员培训工作。1960年,市农业机械局举办了农机管理干部机务管理喷水节油技术培训班,市参加省农机管理干部培训班2次,共35人。1961年,呼兰县康金井农业机械化学校归哈尔滨市,改为哈尔滨市农业机械化学校,1964年上交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哈尔滨市设有拖拉机驾驶员学校,负责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或农机校经常组织短期培训班,系统学习机车驾驶与维修、机具作业等知识,培训经费由省统一拨给。各拖拉机站多在冬季农闲时间采取师傅带徒弟等培训方式,以拖拉机站会议室和保养间为培训地点,以各机车组、包车组为学习单位,以学习实际操作和保养技术为主要内容,重点培训拖拉机驾驶员和农具手。

  70年代,农机人员培训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以机械原理、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新机具的操作使用为重点,采取市、区、乡3级培训方式。1976年,市农机处培训大队以上农机管理干部350人。1978年,各区举办以社队干部、包车组长和技术人员为主的深松耕法培训班,目的是掌握深松耕法的基本技术要领,深松机具的构造、性能及特点,推广深松耕法。1979年,市农机处组织举办了进口机车短训班、农机管理干部培训班、核算员短训班,以区为主培训农机队长、核算员,以公社为主培训驾驶员。各区、社普遍实行成绩考核制度,训练考试成绩装入农机手档案,作为年度考核晋级的依据。至19804月,全市共培训农机人员343人。同时还举办区农机科长、公社书记(主任)、农机站长、技术人员等46人计25天的训练班;区、社36名核算员计10天的训练班。

  1980年,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成立,开始对郊区拖拉机驾驶员、农用汽车司机、农机修理工、农机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师资力量,增加培训设施,学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同年11月,市第一期农机管理干部培训班在市农机校开学,共培训农机干部140人。至1981年初,全市又先后对链轨拖拉机包车组长、机械化试点大队驾驶员、农机核算员进行培训,共培训336人。区、社对拖拉机驾驶员也进行了培训。1981年,市农机校培训农机干部和专业人员540人。198211月至19832月,在市农机学校举办首届郊区农村人民公社农民农机技术员短期培训班,学员系统学习了拖拉机修理、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图、机务管理、农具等课程,共培训69人。1984年,市农机处设科技教育科,具体负责全年农机培训,计划的制定和下达冬训任务,对区、县(市)进行培训指导和检查考核。开始实行统分结合的多层次培训方法。对无证驾驶员、管理干部和管理人员培训,主要集中在县(市)农机校进行;对驾驶员复训、新技术培训,主要集中在乡站或村屯进行。当年,全市培训各类人员占现有农机人员的71%,其中市农机校培训14期,共2115人。教学工作日利用率达110%。同年811月,在市农机校举办第一次农机系统直属单位科技人员继续教育补习班,帮助“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的科技人员补习高中基础课程,参加补习的市农机系统直属各单位共27人,全部合格毕业。

  1985年,市农机处科教科、市农机研究所、东北农学院、市农机校联合举办地膜技术、地膜机的使用调整培训班,培训45人。阿城县农机校、农机研究所联合举办盘棚育秧、机械插秧学习班,培训15人。市农机校与阿城县农机校举办修理工学习班,与交警部门联合培训汽车驾驶员850人。针对农户自营车、无证人员增多的现象,冬训工作以提高各类人员的技术素质为重点,狠抓新驾驶员新知识、新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和有证驾驶员的技术提高,培训拖拉机新驾驶员1676人,汽车新驾驶员610人,修理工40人,社会青年60人,水稻、盘棚育秧机械插秧、地膜技术人员60人。

  1986年,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下发《关于搞好农机人员培训的办法》,农机培训纳入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的规范化轨道。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划归市农委管理。同年11月,市农机处承担驻军69205206207、高、低炮团的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开设6个农机修理专业教学班,选编技术基础、机械制图、修理器具设备、构造与原理、机具维护、拆卸与清洗、装配与调整、实际操作等“军地两用人才农机修理工试用教材”,购置2台小四轮拖拉机和一些检修工具用于实践教学。培训294学时,实习70学时,参加培训316人。

  1987年,市郊各乡站重点进行拖拉机驾驶员复训。讲授内容以安全驾驶、保养调整、故障排除、农田技术为主,共40学时。郊区22个乡(镇)共办44期复训班,复训拖拉机驾驶员4639人,占郊区拖拉机驾驶员69%。对市直农机系统企事业单位和市郊乡(镇)农机站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科技人员进行培训,主要补习高中数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等课。同期,在阿城市农机校对呼兰县、阿城市农机系统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科技人员,进行培训。市农机处承担某工兵营、特务营和空车部队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设农机修理、拖拉机驾驶2个专业,共3个教学班186人,其中113人参加考核,并获证书。阿城市农机校被评为1987年培训军地两用人才“优秀施教单位”。1988年冬,市、区、乡站联合培训无证驾驶员,市农机处下发《哈尔滨市郊区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工作暂行规定》,统一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方法,统一安排教学时间。当年共培训5589人次。市农机校再次被评为培训军地两用人才“优秀施教单位”。1989年,农机培训工作归属市人劳教育办公室统一管理。1990年,市农机处在阿城市农机校举办各区、县(市)农机管理干部和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统计人员培训班,有62人参加。阿城市和呼兰县农机校被确认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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