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城市规划志(三)

发布时间:

2023-05-05 17:23

  [RECORD: 9/42]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城市规划
 
  篇名: 第一篇  城市总体规划
 
  章名: 第二章  城市规模
 
  节名: 第二节 用  地
 
  正文:
 
  宋·金古城体系规划时期 哈尔滨市区5座古城总面积为0.64平方公里,各城间距为
 
  20—25公里,每城周围约有300—400平方公里土地作为农田、牧场。
 
  清代八旗驻防、移垦城乡规划时期 雍正初年,市区沿江所设牧场占地约175平方公里。
 
  乾隆元年(1736年),市区江北双口面建水师营,占地约0.3平方公里。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始,第二批土地复垦,市区13座旗屯。调盛京、吉林旗丁2000
 
  人,每丁给银25两、籽种2石、荒地30垧、种20垧,试种3年交粮贮仓。10年后京旗移驻时,
 
  每丁交给京旗熟地15垧、荒地5垧,下留熟地5垧、荒地5垧。道光九年(1829年),京旗每
 
  户增15垧,旗丁每户增8垧3亩3分。
 
  同治至光绪初年,市区营建的田家烧锅(时称田家窝棚,香坊安埠街西段)占地约9公
 
  顷,元聚烧锅(乡政街南端)及草料厂(兆麟公园址)共约15公顷。
 
  《中东铁路附属地城镇规划》时期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7月,中东铁路动工所征
 
  铁路附属地,除线路(滨洲、滨绥线)用地外,江南还征用江岸铁路码头、木材加工厂、临
 
  时总工厂用地(第二工程街以北)和"哈尔滨站"(香坊站)用地。江北征用桥梁组装厂用地
 
  (哈尔滨造船厂址)。总用地近4平方公里。
 
  同年,第一次扩占。以修建南部支线(哈大线)、铁路总站(哈尔滨站,时称"松花江
 
  站")、铁路总工厂及仓库区为由,将江南北部地区扩展为"48里"(12平方公里),占地南
 
  起马家沟,北至江岸,西起车辆厂专用线、西大桥,东至景阳街、承德街。南部"哈尔滨站"
 
  地区扩展为1平方公里。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第二次扩占。铁路工程局以建砖厂(民安街以北)为由,将
 
  "48里"地区向西扩至通达街一带,江南北部占地增至18.1平方公里。南部"哈尔滨站"一带
 
  以建护路队营区为由,扩至1.5平方公里。江南铁路附属地占地总面积达19.6平方公里。
 
  同年,铁路工程局对"铁路总站"以南地区编制《松花江新城规划》,对码头区编制《码
 
  头区整顿规划》,对"哈尔滨站"地区编制整顿规划。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8月,第三次扩占。沙俄军队入侵哈尔滨大肆镇压义和团,圈
 
  占土地,将江南铁路附属地向西扩至何家沟,向东扩至阿什河口,向南扩至大房身屯,铁路
 
  附属地及线路总占地达75.32平方公里。在江北,将上坞及桥梁组装厂以北约23平方公里地
 
  区圈为铁路附属地。
 
  在江南,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初,吉林铁路交涉总局与中东铁路公司联合勘界,收
 
  回了被沙俄军队圈占的傅家店及以东地区11.45平方公里。田家烧锅一带2.52平方公里(
 
  同时增拨田家烧锅以北0.17平方公里土地作墓地,实际收回2.35平方公里),江南铁路附
 
  属地及线路占地总面积调整为61.5平方公里。同年6月,吉林将军批准《中东铁路附属地哈
 
  尔滨及郊区勘界图》,据此,铁路工程局编制《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规划城区用地约30
 
  平方公里,郊区约31.5平方公里。同年,傅家店城区面积已达0.45平方公里,田家烧锅城
 
  区面积约0.30平方公里。
 
  在江北,光绪三十年(1904年3月),黑龙江铁路交涉总局总办周冕配合铁路公司强征
 
  上坞、平民船坞、桥梁组装厂以北被圈土地,9月,周冕被查处,征地被搁置。
 
  《商埠城市规划》时期 在傅家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1月,傅家店更名为傅家
 
  甸。宣统三年(1911年)9月,双城府东北61村110余屯土地4万余垧(库叉河至何家沟间400
 
  余平方公里)划归滨江厅。滨江厅辖区面积,城区(傅家甸)已达1.76平方公里(承德街、
 
  景阳街至十四道街),而新增土地400余平方公里并未开埠。1913年,裁撤滨江厅改设滨江
 
  县后,决定商埠区以傅家甸为基础向东发展。1916年3月,"清丈街基",4月,将东四家子(
 
  十四道街至镇江街)1.54平方公里地区"辟为新市场"(开发新城区)。同年,殖滨公司填
 
  筑江滩地(大兴街、江堤街以北地区)0.7平方公里,辟为商埠区。至1918年,滨江县商埠
 
  区(城区)总面积达4平方公里。
 
  1919年4月,成立商埠局,吉林省决定将阿城县辖圈河、太平桥(镇江街至港务局间)1
 
  .5平方公里地区划归滨江县。10月,又"因经费无着,地主反对而缓办"。
 
  1921年2月,滨江县以傅家甸为中心进行城市规划,将阿城县辖圈河、太平桥、三棵树
 
  等地(铁路附属地东界至拉滨铁路间,向南至拉林屯)150余万方丈(16.67平方公里)划
 
  为滨江商埠区。规划滨江县商埠区总面积达20.67平方公里,并再次成立商埠局。由于阿城
 
  县反对和经费不足,商埠区只沿新滨街、太平大街开发土地约1平方公里。
 
  1929年5月,成立滨江市。市区包括傅家甸、江滩地、东四家子、圈河、太平桥地区共5
 
  .5平方公里。滨江市编制《滨江市政改建规划》时,城区只限傅家甸、江滩地、东四家子
 
  共3.78平方公里地区,不含圈河、太平桥地区,此地后被称为"三不管"地区。1931年,加
 
  相邻新道街一带,建成区面积为3.81平方公里。
 
  在铁路附属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勘界后,江南铁路附属地及线路占地总面积61
 
  .5平方公里。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6月,铁路管理局修订《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调
 
  整规划布局,缩小城区,扩大郊区用地。为开埠需要,将新城区4.36平方公里、码头区3.
 
  47平方公里共7.83平方公里地区划为"哈尔滨自治市"市区,对外开埠。翌年11月公布实行。
 
  按照规划,在商埠建设同时,1903-1910年,修建外阿穆尔军区铁道兵旅团司令部驻区
 
  (护军街一带)、军区医院"病院街"(文政街一带)和旧"哈尔滨街"(西香坊)兵营区。
 
  1913年,滨江物产英国进出口公司、成发祥油坊、新泰油坊等在八站地区(景阳街、承
 
  德街以西地区)的建设和工商业的发展,原规划商埠区的范围突破。至1916年,以拍卖方式
 
  出租八站地段,八站地区变为商埠。1918年,全面拍卖出租码头、秦家岗、马家沟,出放香
 
  坊地区地段和顾乡屯地区地段,在沙曼屯建铁路员工住宅区,安置白俄"难民"修建"纳哈罗
 
  夫卡村"。1920年,建设新安埠(抚顺街以北),1921年,建设"奥斯特罗乌莫夫村"(老正
 
  阳河),铁路附属地大部分地区已辟为商埠。
 
  1923年,东省特别区编制《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规划全图》,规划将江南铁路附属地61
 
  .5平方公里形成统一的城区。按照规划,1927年10月,马家沟发电厂建成送电,有轨电车
 
  通车。西马家沟地区迅速发展成为新的城区。
 
  1931年,铁路附属地内哈尔滨特别市辖区面积为8.94平方公里,其中南岗扩展为5.51
 
  平方公里,道里3.4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为8.33平方公里,其中南岗4.85平方公里、
 
  道里加霁虹街3.48平方公里。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辖区面积为62.55平方公里(含江心岛
 
  及江北12.82平方公里),其中江南建成区面积为9.02平方公里。
 
  此外,在江南铁路附属地外滨江县辖太平桥建成区面积已达0.34平方公里。
 
  在马船口。1911年,呼兰府在马船口自开商埠,规划商埠区面积约1平方公里。同年扩
 
  建码头。1913年动工兴建东三省呼兰糖厂。1919年,设马船口市政局,1920年1月改称松北
 
  市政局后,规划将商埠区扩大至3平方公里。1922年,松北镇商埠工程动工。1923年,松北
 
  铁路(由滨洲线引出专用线)通车。1925年9月,在松浦设呼海铁路工程局,撤松北市政局。
 
  规划在马船口以北4.3公里处设松浦火车站,车站的东、西向设呼海铁路总工厂及铁路管理、
 
  生活区,占地约6平方公里,形成松浦镇。1928年12月,呼海铁路全线通车。1929年2月,复
 
  设松浦市政局。松浦市辖区37.78平方公里,其中松浦镇18.17平方公里,松北镇19.61平
 
  方公里。1931年,松浦市建成区面积达6.5平方公里,其中松浦镇为6平方公里,松北镇为0
 
  .5平方公里(马船口0.28平方公里、船厂0.22平方公里)。
 
  《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哈尔滨都邑计画》时期 1932年2月,哈尔滨沦陷。5月,日
 
  本关东军司令部提出《大哈尔滨都市计画概要》及附图。规划以顾乡屯火车站为中心点,以
 
  半径25公里圈约1900平方公里地区为"都市计画区域"(规划市区),再以约9公里为半径圈2
 
  50平方公里地区为"母市"(规划城市)。其中"母市"区域涵盖哈尔滨4市建成区面积38.5平
 
  方公里,未含松浦市松浦镇约6平方公里。需新开发城区211.5平方公里。
 
  按军事占领与资源掠夺的需要,提出“公共设施”占地指标,其中“官公用地”达
 
  142.3平方公里。
 
  同年6月,开始扩建马家沟飞机场,7月,满铁接管松花江码头,11月,动工修建滨北
 
  铁路松花江大桥。
 
  1933年5月,日本关东军特务部提出《哈尔滨经济建设对策方针》,将“大哈尔滨都市
 
  计画区域”(规划市区)划分为商业、工业、住宅、绿荫、特别、军用、移民7类地区。其
 
  中军用地区,“从帝国(日本)战略考虑,总面积应为11732町步(1275.27平方公里),
 
  并分成4个单元,对司令部、各兵种兵营、练兵场射击场、仓库进行了配置。把移民地区视
 
  为“建立日本人势力经营北满的根据地”,计划先行征用东郊1787町步(194.25平方公里
 
  ),为移民地分46处,组成200—400户“协同组合村”(农村开拓团营地)。
 
  同时提出“工商业移民也是大和民族的前卫”和向“母市”移民的计划。
 
  按照上述规划,7月1日,原哈尔滨特别市、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黑龙江省松浦市、吉
 
  林省滨江市4市合并,成立哈尔滨特别市。并将被划入“母市区域”的呼兰县10屯、阿城县
 
  31屯划入市区,原吉林省滨江县划归北满特别区。11月,划定哈市郊1万町(约1087平方公
 
  里)土地为日本开拓团移民地。
 
  12月,满铁经济调查会提出《哈尔滨都市计画说明书》,计算“30年后必要土地”面积
 
  193平方公里,在“都市地域面积”表中加入铁道工厂(三棵树)占地1.81平方公里,铁路
 
  编组站(三棵树)1.56平方公里。
 
  同月,伪特别市公署提出《哈尔滨都邑计画说明书》,将“母市”称为“市街计画区域”
 
  ,增加河川用地21.58平方公里、运河用地3.02平方公里,总用地增至314平方公里。
 
  1934年,日本开拓团(天理教民)进占太平区民主乡光明村。同年7月,“国立赛马场”
 
  (电机厂北)竣工。1935年,哈尔滨市区面积达929.5平方公里。
 
  1936年1月,伪民政部令,撤销北满特别区,将所辖土地划入相邻市、县。伪民政部批准
 
  实施《哈尔滨特别市都市建设计划》后,7月,伪市公署开始强行征购划入市区的阿城县、双
 
  城县、呼兰县土地,转租渔利。
 
  1937年,土地面积统计改由按警察署辖区为单位,总用地仍为929.50平方公里。
 
  1938年,继孙家站、新香坊一带划为“军事特别区”之后,6月,又将平房火车站以北约
 
  6平方公里土地划为“军事特别区”。1939年,扣除“军事特别区”、日本开拓团占地,市
 
  辖区面积为864平方公里。
 
  1940年10月,将双城县约117平方公里土地划归哈尔滨市,市区用地增至约981平方公里。
 
  至1942年5月,全市“地籍整理”结束时,市区土地总面积修正为1088.89平方公里。截至
 
  1945年,市区面积未变。其中城区面积增至约90余平方公里。
 
  《改良与发展区规划》时期 1946年4月,哈尔滨解放,5月,成立市政府,8月始,组
 
  建11个区级政权,将沦陷后期划入市区的邻县土地划回原属县,市区面积减至859平方公里。
 
  1949年,由东北各地迁至哈市12个军工和机械厂,在平房区原东北军工部北满分部直属
 
  三厂基础上组建二一厂。1950—1952年,在城区新建东北林务局车辆厂、亚麻纺织厂(1952
 
  年9月竣工投产)、和平糖厂(1953年11月竣工)、松江省制药厂、松江化学厂、东北军区
 
  制鞋厂、被服厂等大中型企业和兽医研究所、东北农学院等科教院所及部分住宅建设,并扩
 
  建市属糖厂、造纸厂、文具厂、橡胶厂等10个厂;新建小五金、针织等4个厂和公私合营铅
 
  笔公司、金笔公司、搪瓷公司等6个厂,并由辽宁陆续分迁到哈建成的机械十厂(一工具)、
 
  十四厂(轴承)、电工四厂(电机)、电工七厂(电线)、二八厂(哈一机)、二六厂(松
 
  江电机)、二九厂(建成厂)、五三厂(龙江电工)等16个厂。
 
  由于建厂除一部分选址于旧区外,大部分利用日伪军用设施占地和已征土地,故占地较
 
  多。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对建设地段和相邻地区进行了“旧城区改良”和“新发展区”分区规
 
  划,共完成规划区面积(含平房区)93.7平方公里,市建成区面积(不含平房区)增至91
 
  .72平方公里。
 
  《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体)规划》时期 "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国家156
 
  项重点基础工业项目中有13项定在哈尔滨,共建有10个厂,电机厂、锅炉厂(两项)、汽轮
 
  机厂(两项)、电碳厂、量具刃具厂、电表仪器厂、轴承厂、伟建机器厂、东安机械厂、新
 
  风加工厂(两项)。列为国家计划694项限额以上工业项目中建在哈尔滨的有枕木防腐厂、
 
  金属结构厂、香坊木材加工厂等29项。由于大部分工业项目在原有工厂厂区基础上改建、扩
 
  建,并将4项工业项目安排在平房区,城区工业用地增加不多,而各大厂多新辟自有生活区
 
  修建住宅和生活服务设施,生活居住用地增加。新建军事工程学院、医科大学、土木建筑研
 
  究所、外语专科学校等一批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综合医院(市第五医院)、精神病院等医
 
  疗设施及省、市党政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地增加。
 
  1953年7月,由于建设和平糖厂和修建新仁灌渠,松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将阿城县第六区
 
  联胜、双恒、新治、新立、解放、民富、新国、新昌、江源9个村和第五区勤劳、和平2个村
 
  划归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区面积增至1247.11平方公里。
 
  1955年11月,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完成《哈尔滨市城市初步规划说明书》,对规划市区用
 
  地第一方案提出1247.11平方公里,第二方案以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单产增加为由,将郊区
 
  面积缩小至693.82平方公里方案。对规划城区提出近期(15年)96.77平方公里、远期(2
 
  0年)134.22平方公里方案。
 
  1956年3月,省人民委员会在《对哈尔滨市初步规划设计的审查意见》中,"同意人均规
 
  划居住面积指标近期按6平方米/人,远期按9平方米/人"。6月,国家建委在《对哈尔滨市
 
  初步规划的审查意见》中,同意"近期修建计划以15年为期","马家沟飞机场可规划为生活
 
  居住区的一部分"。
 
  经过大规模的经济建设,1957年,城区用地增至101.2平方公里,市区面积仍为1247.
 
  11平方公里。
 
  "二五"计划时期。前三年(1958-1960年),根据市计划、工业部门新建冶炼、机械、
 
  化工为重点的地方工业跃进计划,1958年4月,市城市建设委员会提出《哈尔滨市城市总体
 
  规划的修改意见》,修改扩大了三棵树化工区、哈西机械工业区规模,新辟南直路、学府路
 
  和新香坊工业区。6月,青岛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建设卫星城"
 
  的城市发展方针。8月,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再次提出《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报
 
  告》,对工业部门101项地方工业重点建设项目(冶金11项、机械24项、动力机械16项、化
 
  工30项、建材8项、轻工12项),除安排在三棵树、哈西、南直路、新香坊工业区建设的项
 
  目外,建议向王岗、荒山和江北发展,并将城区规划用地增加至160-185平方公里。9月,将
 
  阿城、宾县、肇东、呼兰4县划归哈尔滨市,以利卫星城的建设,市行政区面积达15129平方
 
  公里。至年末,由于工业基本建设征地,哈尔滨市城区用地增加8.23平方公里,达109.23
 
  平方公里。
 
  1959年,根据农业部门关于蔬菜本市自给的农业发展规划,将市属呼兰县的乐业公社、
 
  对青公社,肇东县万宝公社,阿城县永源公社、巨源公社、石槽公社和舍利公社、杨树公社
 
  的9个生产大队划归市郊区。哈尔滨市区面积增至2450平方公里。
 
  1960年4月,桂林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又做出"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压缩大城市
 
  规模,在30-35公里距离建设卫星城"和"开展区域规划"的工作部署,6月,将松花江专区的
 
  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5县划归哈尔滨市,加原有阿城、宾县、呼兰3县(肇东县划
 
  回松花江专区)市属8县,哈尔滨市行政区面积达34435平方公里。同年,市区面积仍为2450
 
  平方公里,城区面积增至151.8平方公里。平房区城区面积达7平方公里。全市122个在建项
 
  目(230个单项工程),因"基本建设战线过长",均成为"未完工程",全部停建。
 
  两年调整(1961-1962年)。1961年初,市建委、市建设局、市房地局对1958-1960年
 
  基本建设拨地(共31.31平方公里)进行联合检查,认定其中10.99平方公里属于"土地
 
  使用不合理",至4月,将其中4.39平方公里土地交还生产队耕种,4.07平方公里土地由
 
  征地单位自行耕种。
 
  11月,因"增加蔬菜不足,反而失掉了粮食",将1959年划入市区的邻县6个公社9个生
 
  产大队,除万宝公社和石槽公社的东胜、长胜、向阳、东兴大队;舍利公社的建设、兴华大
 
  队外,全部划回原属县。哈尔滨市区面积减至1334平方公里。1962年,工业项目继续停建,
 
  年内仅拨地1.42公顷。
 
  三年继续调整(1963-1965年)。经过调整,城区周边停建项目征地划出,1963年城区
 
  用地实有138.36平方公里。只有少数农机、轻工、手工业基本建设,又多利用停建项目已
 
  征用地。至1965年城区用地仍控制在138.26平方公里。
 
  1965年8月,市属8县成立松花江专区,脱离哈尔滨市,市区面积仍为1334平方公里。
 
  "三五"计划时期(1966-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城区各项建设停顿,并向松花江
 
  地区山区、半山区分迁261个工厂动力、仓库、医院、商店,原有厂区占地不变。1970年"
 
  钢铁会战",修建炼钢厂占用予留绿化用地,化肥厂和炼油厂则利用化工区停建工程已征土
 
  地,市区与城区用地面积未变。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时期 1973年1月,市革委城市规划处提出了《关于修改哈
 
  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城区规划用地近期应控制在150平方公里。1973年城区实用
 
  面积为138.72平方公里。
 
  1973-1976年,城区基本建设共征用农田2.05平方公里,年均征地0.51平方公里,其
 
  中用于工业建设占65%、文教建设占20%、对外交通建设占10%、仓库及其他占5%。
 
  1978年12月,因太平庄民航机场的建设,将双城县太平公社划归道里区,哈尔滨市市区
 
  面积增至1636.7平方公里。
 
  同年,为控制城区规模,以"三十六棚"改造一期工程和"十八拐"等棚户区改造为开端,
 
  开始按统一规划、综合开发进行旧城改建;以王兆新村建设为标志,开始征用城区"插花农
 
  田"进行新区开发。由于较多的工业建设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1981年城区面积增至141.
 
  84平方公里。
 
  1982年,基本完成《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鉴于城区用地141.84平方公里
 
  中有"插花农田17.95平方公里,马家沟飞机场占地4.6平方公里,城区实有用地仅119.29
 
  平方公里,人均63平方米"的状况,马家沟飞机场和"插花农田""影响城市合理发展,造成生
 
  活用地紧张"。"根据人口发展和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指标(100平方米/人),规划城市用
 
  地应为25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为170平方公里"(比现状增加28平方公里)。平房工业区及
 
  近郊乡镇、工业点等城市化地区80平方公里。
 
  由于卫星城建设的提出,1983年10月,呼兰、阿城2县划归哈尔滨市,市行政区面积为6
 
  929平方公里。
 
  同年,化工总厂扩建,1985年化工二厂扩建,化工区规模进一步扩大。
 
  1986年12月,国务院在《关于哈尔滨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要求:"到2000年,用地控
 
  制在250平方公里。城区不要再安排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占地多、增人多的其他项目",要"
 
  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旧区"、"抓紧马家沟机场的搬迁"。
 
  1989年,先锋小区建设,实现了在旧城改造中(北环路两侧拆迁)大面积易地搬迁。同
 
  年4月,沈阳空军正式将马家沟飞机场用地移交哈尔滨市,为城市合理发展创造了条件。
 
  1980-1990年,城市共征拨土地25.93平方公里,其中征用农田16.13平方公里(含插
 
  花农田3.40平方公里)、划拨非农田9.80平方公里。征地最多年份为1988年,4.52平方
 
  公里。最少年份为1990年,1.12平方公里。1990年城区面积增至158.29平方公里。
 
  在市区中,城区以外的平房工业区和郊区乡镇的城市化区域共27.13平方公里。其中平
 
  房区城区14.74平方公里、王岗镇8.75平方公里、东风镇5.4平方公里、新香坊4.9平方
 
  公里、城高子镇3.68平方公里、松浦镇4.4平方公里。
 
  页码: 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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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城市规划志
 
  排序字段: 0056
 
  [RECORD: 10/42]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城市规划
 
  节名:                     第三章  城市布局
 
  类别: 城市规划志
 
  排序字段: 0077
 
  [RECORD: 11/42]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城市规划
 
  篇名: 第一篇  城市总体规划
 
  章名: 第三章  城市布局
 
  节名: 第一节 用地选择
 
  正文:
 
  6300万年前白垩纪,中国东北中部,存在一个面积达26万平方公里的大淡水湖,哈尔滨
 
  市区江南位于大湖东岸的凸出部,江北则位于湖中。经中、新生代的沉积,大湖演变成为松
 
  辽、松嫩平原,市区江南地方,则成为长白山余脉张广才岭山前平原与古大湖之间的第四纪
 
  冲积、洪积阶地(第三系地层缺失)。由于库叉河(俗称运粮河)、马家沟、何家沟的发育、
 
  切割作用,阶地地形丘陵起伏,大体呈南高北低走势。由于松花江的发育、冲积作用,形成
 
  与阶地地层不整结合的河漫滩,并在河漫滩与阶地接壤处形成陡坎。哈尔滨城区座落于阶地
 
  与松花江河漫滩、阿什河河漫滩之上。
 
  宋·金古城体系规划时期 金朝,分布市区的5座古城,是以上京会宁府为中心的"上京
 
  路永屯驻军"城寨体系的一部分。各城间距20-25公里,其中"松山"、"四方台"2城选址于松
 
  花江南岸,"莫力街"城选址于阿什河西岸,距河口14公里,距上京城26公里,均踞守水路要
 
  冲,"万宝"、"平乐"2城,则扼守陆路要道,上京路担负"岁贡秦王鱼"、"贡猪二万"的贡赋。
 
  5城选址反映了宋金时期拱卫上京猛安谋克防区划分,城址选择也反映了金朝农、牧、渔业
 
  生产的需要。
 
  清代八旗驻防、移垦城乡规划时期 清初,八旗驻防,人口迁徒入关,土地荒芜。雍正
 
  元年(1723年),在江南,金上京故城西北(哈尔滨市区)设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牧
 
  厂,西起库叉河下游,东至阿什河下游,中间有朝阳沟、兴隆沟、何家沟、马家沟,水草丰
 
  盛。雍正四年(1726年),金上京故城置阿勒楚喀协领衙门,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升
 
  为副都统衙门。此前后,为屯垦实边,以阿勒楚喀城(阿城市城区)为中心,城西南的西沟
 
  屯田500户,东北的海沟(料甸乡南)、洼浑(料甸乡北)各屯田500户。城西北,沿阿什河
 
  西岸陆续兴建莫力街(马厂)、大嗄哈(猪厂)、小嗄哈、猞猁屯(舍利屯),各居民点均
 
  沿河流呈不规则分布。哈尔滨沿江地方增设"网场"、"鱼圈"、捕渔"贡鲜"。
 
  在江北,呼兰屯田后,乾隆元年(1736年),设呼兰城守尉与水师营(市区前进乡双口
 
  面),置运船向齐齐哈尔、墨尔根(嫩江市)、黑龙江(黑河市)等城运粮。
 
  嘉庆十七年(1812年),清廷"京旗生齿日繁、生活拮据,拟于吉林境内择地移垦"。嘉
 
  庆十九年(1814年),吉林将军奏请"予筹试垦,莫若先期屯田",翌年1月,提出拉林东南
 
  夹信沟地方试垦计划。"5月勘查发现夹信沟地势低洼,不宜耕种,复往拉林西北双城堡一带
 
  (双城市),查有东西130余里、南北70余里闲荒(撂荒地),平坦肥沃,适宜开垦",奏准
 
  后率工司现场规划。计划先建左、中、右3屯(西官所、双城堡、东官所),调盛京、吉林
 
  旗丁先行土地复垦,道光三年(1823年)起,每年移驻京旗闲散200户,15年共移京旗3000
 
  户。规划在左、中、右3屯两翼各按"八旗方位"分设8个旗营,左翼为厢黄、正白、厢白、正
 
  蓝,右翼为正黄、正红、厢红、厢蓝。每营设5屯,头屯居中,四角自西北起逆时针方向分
 
  列二、三、四、五屯。全部40旗营120旗屯,均选址于阶地上,平面布局对称严谨。哈尔滨
 
  市区13座旗屯属东官所右翼正黄、正红、厢红3旗营。各屯间距为1. 5-1. 8公里,反映了当
 
  时农业生产与旗地划分状况。
 
  咸丰十年(1860年),吉林、黑龙江将军辖区"弛禁"、"放垦",同治元年(1862年)实
 
  行"旗民分治"后,地区农业迅速发展、流动人口增加、商品流通活跃。哈尔滨地方逐渐成为
 
  吉、黑将军辖区间松花江上的重要渡口和通往蒙旗封地的码头,陆续兴建了以旅店、烧锅为
 
  主体的非农业居民点,其中宋家店、孙家店、傅家店均选址于通往渡口的要道上。田家烧锅、
 
  元聚烧锅选址在阶地上,其中田家烧锅距渡口较远,水质差,"匪患"后废业,光绪二十四年
 
  (1898年),将32间厂房售于中东铁路工程局先遣队。元聚烧锅选址于何家沟畔,并将草料
 
  厂设于渡口附近(今兆麟公园址),地下水丰富、水质好,生意兴隆,光绪二十六年(1900
 
  年)被沙俄军队攻占,破坏。
 
  《中东铁路附属地城镇规划》时期 哈尔滨具备经松花江与第二松花江、嫩江、乌苏里
 
  江、黑龙江通航并出海的水运条件,被选为中东铁路与南部支线的交汇点、枢纽,建设时期
 
  成为工程指挥中心和器材、物资集散中心。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6月,经踏勘,为避开马家沟、阿什河口洪泛区,将松花江桥
 
  位西移,线路经南岸河漫滩最窄处,再沿阶地边缘向西后转向南,在西嗄哈(动力区旭升街
 
  )设"哈尔滨站"(香坊站,1903年改称"旧哈尔滨站"),在站北设"哈尔滨街"(西香坊,19
 
  03年改称"旧哈尔滨街"),作为工程局与护路队驻地。由于大宗铁路器材需经松花江水运,
 
  在今道里沿江的深水岸区设铁路器材码头、木材加工厂、临时总工厂。在江北"背江子"(北
 
  支流)设桥梁组装厂(造船厂址)。
 
  7月,中俄《续订中东铁路支线合同》,决定南部支线与中东铁路接轨于哈尔滨,沿阶
 
  地边缘设铁路总站(时称松花江站,1903年改称哈尔滨站)。同年,将散居于码头区的中国
 
  商民集中于元聚烧锅草料厂西邻建房,称"中国街"(道里头道街至六道街段)。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6月,铁路工程局总工程师令,俄国人享有"在中东铁路附属地
 
  内居住权",选址于铁路总站以南,西大桥至红军街地区营建以铁路管理局为主体的"松花江
 
  新城"(1903年改称哈尔滨新城),并编制《新城规划图》,哈尔滨铁路附属地形成"码头"、
 
  "哈尔滨街"、"新城"3镇的分散格局。10月,选址在连接3镇干道中心(红军街、大直街交叉
 
  口)动工兴建尼古拉中央教堂,并计划在旁边修建莫斯科商场(博物馆址),形成3镇中心。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5月,沙皇俄国政府将中东铁路护路队由250人扩编为7000人,
 
  6月又决定扩编为1. 1万人,7月又以镇压义和团为由调阿穆尔军区、西伯利亚军区等军队分
 
  6路入侵中国东北。翌年6月,将护路队改编为"外阿穆尔军区",选址在"哈尔滨街"扩建营区,
 
  在南岗护军街一带设司令部,9月,首批"外阿穆尔铁道兵旅团"8520余官兵进占哈尔滨。光
 
  绪二十九年(1903年)发布的《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因进口100台美制机车仍需经松花
 
  江水运在哈组装,选址在铁路材料厂南邻动工兴建铁路总工厂,之后又选址在文政街(中医
 
  学院一带)修建"病院街",设军医院。
 
  同期,傅家店、田家烧锅地区人口增加、用地扩大,成为城镇型居民点。
 
  《商埠城市规划》时期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月,清朝廷批准哈尔滨开埠通商,
 
  吉林、黑龙江、铁路附属地3方分别筹划开埠事宜。同年4月19日,吉林将军奏请备案,拟"
 
  在哈尔滨等地自开商埠分设公司",次日清廷决定东三省改制,撤将军设巡抚而搁置。宣统
 
  元年(1909年)4月,东三省总督奏请拟将双城府沿江之地划归滨江厅,欲向西部开发商埠,
 
  改滨江厅江防同知为双城府滨江厅分防同知。翌年,在傅家甸成立滨江自治筹办所,1911年
 
  傅家甸码头落成,9月将双城府东北的61村划归滨江厅(库叉河至何家沟间沿江地区)。191
 
  3年成立滨江县后,确定以傅家甸为基础向东发展商埠区,并制订包括整顿傅家甸、开发四
 
  家子和填筑江滩地扩大商埠区的规划。按规划,1916年清丈傅家甸"街基",同年4月,集股
 
  成立滨江殖滨公司,将四家子地方"出放",9月更名为"新市场"(新城区),填筑江滩地、
 
  筑新码头。1918年10月,吉林省长公署决定进一步扩大商埠区,将圈河、太平桥一带划归滨
 
  江县,拟辟为新商埠,因"经费无着、地主反对",翌年10月,改定"缓办"。1921年2月,滨
 
  江县再次以傅家甸为中心编制商埠城市规划。12月再设商埠局,拟将太平桥、三棵树一带辟
 
  为商埠区。此时铁路附属地主权收回,吸引了中国工商业者纷纷前往经商办厂,滨江商埠招
 
  商缓慢。1929年5月,成立滨江市时,虽然将傅家甸、江滩地、四家子、圈河、太平桥一并
 
  划入滨江市,《滨江市政改建计划》制订中,拟缩小市区,未含圈河、太平桥。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铁路管理局修订《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将铁路附属地居民
 
  集中的码头区(工部街至一面街)、新城区(西大桥至铁岭街)共7.83平方公里地方划定为
 
  "哈尔滨自治市"市区,翌年11月公布实行,对各国开放。1914年中东铁路公司代办、俄国驻
 
  哈领事与英国驻哈领事签订《将中东铁路界内自治及纳税章程推行于界内英国人的协定》,
 
  之后又有荷兰、比利时、法国、西班牙、丹麦、日本等国领事陆续加入协定,吸收俄国以外
 
  的外国人代表加入公议会。随着商埠的发展,1916年铁路局将八站地区(滨洲线至景阳街、
 
  承德街)扩为商埠区,并以拍卖方式出租地段。1918年又用拍卖方式出租秦家岗(新城及以
 
  东地区)、马家沟、香坊等地地段。铁路附属地基本实现商埠化。
 
  1920年,北京民国政府决定收回中东铁路附属地主权。同年9月23日,宣布停止沙俄残
 
  余驻华公使、领事待遇。10月,决定将附属地改称东省特别区。11月,北京民国政府免去沙
 
  俄残余中东铁路会办、铁路局长职务。1921年2月,民国大总统令,设立东省特别区市政管
 
  理局,统管原铁路附属地行政。1923年,成立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同年7月1日,东省
 
  特别区市政管理局接管区内建筑审批权。28日,长官公署发布告,撤销铁路局地亩处,设立
 
  东省特别区地亩管理局(翌年9月正式办公)。同期,市政管理局编制《东省特别区哈尔滨
 
  规划全图》,选址在马家沟至香坊间建市中心区,作为商埠发展新区。12月,解除沙俄残余
 
  军队的武装,实现了铁路附属地主权回归。同年,将顾乡屯(何家沟至康安路地区)出放地
 
  段,辟为商埠新区,工业建设选址多在铁路站线附近的八站、香坊、顾乡屯,而沙曼屯的铁
 
  路员工住宅和安置白俄"难民"修建的"纳哈罗夫卡村"、"沃斯特罗乌莫夫村"、马家沟等,则
 
  选址在距铁路线较远的"郊区"。1926年,考虑开发西马家沟和建市中心地区的需要,动工修
 
  建马家沟发电厂和有轨电车厂(哈尔滨发电厂址)。
 
  呼兰府自开商埠后,1914年,东三省呼兰糖厂(哈尔滨糖厂址)已竣工投产。1920年1
 
  月,黑龙江省正式设马船口市政局(2月改称松北市政局)。继续以马船口沿江地段为商埠
 
  区。其中工业选址均在糖厂以东,商社、住宅则在船口西段。1922年2月,按商埠规划修建
 
  码头、道路,并将桥梁组装厂改建为修船厂。1923年,由松北站(石当站)引出专用线通车。
 
  1925年9月,呼海铁路公司在松浦设铁路工程局,裁撤松北市政局,选址在马船口以北44
 
  公里处修建呼海铁路总站(松浦站),建设呼海铁路管理中心松浦镇。松浦、松北2镇相距
 
  较远,主要为铁路与商埠发展留有余地。1928年12月,呼海铁路全线通车。1929年2月,复
 
  设松浦市政局,市区辖松浦、松北2镇。
 
  《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哈尔滨都邑计画》时期 1932年2月,哈尔滨沦陷。5月,日
 
  本关东军司令部提出《大哈尔滨都市计画概要》及附图。规划以顾乡屯火车站为中心(哈尔
 
  滨站康庄桥至乡政街段),以约9公里为半径划一圆,所圈地区为"母市"(规划城区)。其
 
  范围北起太阳岛青年之家、南至学府路电缆厂一分厂,西至道里新发镇建国村和南岗王岗镇,
 
  东至三棵树火车站。以车辆厂专用线、滨绥线为界,东侧为旧城区,新区向西发展。再以25
 
  公里为半径划一圆,所圈地区为"都市计画区域"(规划市区)。其范围北距呼兰镇约2公里,
 
  南至库叉河上游友谊水库,西至库叉河口,东至香坊向阳乡张家油坊,包括江北松浦镇与松
 
  北镇。1932年大水灾后,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对军用地、移民地均不向江北发展,并逐步拆除
 
  松浦站及铁路线路。
 
  为安排军事占领、资源掠夺和移民用地设施,拉滨铁路用地,经平房车站北上至孙家站
 
  后向东,在大房身建立交桥跨越中东路,再沿"母市"边缘向北建东门站、三棵树站,由三棵
 
  树站分叉,向北建松花江大桥在松浦站东侧与呼海铁路接轨,向西经太平桥站至中东路滨江
 
  货场北侧建终端站滨江站,成为换货站。在三棵树站建机务段、车辆厂(哈一机厂址),并
 
  在三棵树、东门站间建编组场(1937年6月统一轨距后,实行中东路与拉滨铁路接轨)。193
 
  2年11月,松花江大桥(滨北铁路桥)动工修建(翌年12月铁路桥竣工)。1933年4月,动工
 
  修建拉滨、中东铁路立交桥,6月竣工,7月,将滨江县划归北满特别区管辖。
 
  为实施军事占领,日本关东军沿"母市"边界内侧自东北向西南将今船舶工程学院一带划
 
  为关东军第四军管区司令部用地,将马家沟飞机场及以北地区划为飞行队用地,在东香坊设
 
  军用仓库区,在孙家站北设炮兵军械厂,在王岗镇北设伪军飞行队和汽车兵队;在"母市"边
 
  界外侧新香坊站以南设大型炮兵军火库。在"都市计画区域"平房火车站以北设飞行队、飞机
 
  修理厂和细菌武器工厂("七三一"部队),并将新香坊、孙家站、平房等地划为"军事特别
 
  区"。按照规划,1932年6月扩建马家沟飞机场,1938年6月在平房建细菌武器工厂和飞机场。
 
  为建立"经营北满的日本人势力的根据地",1933年11月,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在"都市计
 
  画"区域划定1万町(约1087平方公里)分为3个"地区"为日本移民用地。第一地区为阿什河
 
  至蜚克图河之间沿江地区,其中新仁堤至姜家大泡子一带划为"第一移民适地"。第二地区为
 
  环绕旧城区东、南一带,东起阿什河、西至富山屯、杨马架子,其中三棵树站、张家店、纪
 
  家店、大嗄哈一线至阿什河西岸间地区划为"第一移民适地"。第三地区为东起何家沟,西至
 
  长岭湖,南至金山堡地区。按照规划,1936年第五次移民团先遣队抵哈后,由天理教民组成
 
  的开拓团进占太平区民主乡光明村。1944年开挖新仁灌渠。
 
  市属城市用地。1933年12月,伪市公署提出《哈尔滨都邑计画说明书》后,将城市开发
 
  区局限于新正阳河地区(简称新阳区,康安路至共乐街间地区)。1934年8月,设土地收买
 
  事务所,低价征购民有土地,转为"市有地",再出放地段,以收取的租金为资金,陆续修筑
 
  道路、给水排水工程(1942年始改建排水工程)。1938年,选址在新城大街(尚志大街)至
 
  水道街(兆麟街)地方进行土地再开发,拆迁后出放地段。1943年,开始填筑"轻工业"地带
 
  (道里区前进路以北地方),此时城市经济崩溃,工程停顿。1944年,选址在道外区"北市
 
  场"修建公娼"靖香里"。
 
  《改良、发展区规划》时期 1948年,东北军区军工部选址在平房火车站以北原日军飞
 
  行队、修理厂址建北满分部直属三厂,由平房火车站引出专用线。1949年末,全国进入经济
 
  恢复时期。1950-1952年,有30余个中小工厂、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相应的市政公用事
 
  业工程建设,市建设局在尚无城市规划机构的条件下,配合建设工程的选址,进行了旧城区
 
  "改良"、"新区"发展"的分区规划。
 
  1950年下半年,由辽宁分迁到哈的16个工厂,厂址多在靠近铁路站线的原日伪军用地、
 
  厂地和已征土地。其中由三棵树站引铁路专用线的有二八厂、五三厂,由香坊站引专用线的
 
  有二九厂、机械十四厂(轴承厂)、电工四厂(电机厂),由滨江站引专用线的二六厂、机
 
  械十厂(第一工具厂),电工七厂(电缆厂)则利用滨江站货场。
 
  经国家批准,东北人民政府和松江省政府在哈建设的工厂中,亚麻纺织厂选址于已征商
 
  业住宅区用地,由香坊站引专用线。东北林务机械厂(森工机械厂)选址于原日伪军用地,
 
  由香坊站引专用线。和平糖厂,选址于郊区阿什河畔,由新香坊站引专用线。三○六厂、三
 
  ○二厂,厂址利用原铁路护路队司令部营房。此外,东北农学院(中医学院址)、兽医研究
 
  所均选址在日伪军用地和已征土地上。
 
  市属公营、公私合营工厂中,日用小五金、建筑小五金、电器、皮具、农具、搪瓷、涂
 
  料、窑业、乐器、铅带、金笔等厂,均在原厂基础上改建、扩建。
 
  马家沟飞机场被修复使用,并依托飞机场,设立第一航空学校。
 
  由于没有总体规划的指导,厂址选择中出现了"各自为政、布局不够合理、占地较多"等
 
  问题。
 
  《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体)规划》时期 "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在大规
 
  模经济建设的5年中,有13项国家重点基础工业项目和29项全国限额以上工业项目选址建于
 
  哈尔滨,有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和行政办公建筑的建设及与建设相配套的住宅、市政公
 
  用工程建设。
 
  工业项目的用地选择。贯彻"勤俭建国方针"和"快好省的原则",重点工业项目中的轴承
 
  厂、电机厂、伟建机器厂、东安机械厂等在原有工厂厂区改建、扩建,利于充分利用原有厂
 
  房、用地、铁路专用线和技术力量。新风加工厂(东北轻合金加工厂)按生产协作关系安排
 
  在平房区,邻近东安、伟建厂选址建厂。锅炉厂、汽轮机厂、电刷厂(电碳厂)及限额以上
 
  的绝缘材料厂分别与电机厂相邻或就近选址建厂,形成香坊工业区(后称西部为动力工业区
 
  )和平房近郊工业区。各工业区修建了道路、排水系统和送变电设施,并规划在香坊工业区
 
  修建哈尔滨热电厂。
 
  城市发展用地的选择。规划以中山路为"纵轴线"、以文昌街为"横轴线",向外辐射式发
 
  展,计划迁出马家沟飞机场,建设新城区,形成省、市中心区。1955年,市城市建设委员会
 
  与驻飞机场二五三一部队签订了协议。飞机场迁出前,在中山路、文昌街安排省人民政府、
 
  省公安厅、省科委等行政办公建筑和市工人文化宫、省图书馆等文化建筑,在和兴路、清滨
 
  路(后称南段学府路)安排师范专科学校(哈师大)、艺术学校、公安干校、外语专科学校
 
  (黑龙江大学址)、机械制造学校、水利学校、医科大学和土木建筑研究所建设,形成"文
 
  教区",并规划修建三棵树--东门站间大型铁路编组站,将道里、道外沿江码头移至下游地
 
  区建大型码头,改善城市对外交通运输条件和城市环境。对地方工业发展、工厂易地扩建预
 
  留哈西机械工业区和三棵树化工区。鉴于江北地处洪水淹没区,无防洪保障设施,无电力供
 
  应、铁路运输、市政公用设施基础,与江南无道路交通联系和经济力所不及的实际,规划只
 
  在平民船坞至极乐村(青年之家)修建围堤,堤内建休养区(后称疗养区)与"太阳岛公园"。
 
  1956年,国家建委在《哈尔滨市城市初步规划的审查意见》中,"同意马家沟机场可规
 
  划为生活居住区"。
 
  "二五"计划前三年(1958-1960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市"二五"计划提出"建成以
 
  钢铁和电力为基础,以机械制造和动力设备、精密工具仪器、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和高级轻
 
  工产品为重点的综合性工业城市"的发展目标。市城市建设委员会按照"城市规划是国民经济
 
  计划的继续与具体化"的原则,修改完成《城市总体规划》。
 
  工业项目的用地选择。列入1958年市建设计划的大中型机械、化工工业项目达33个,19
 
  59年又列入生产能力为30万吨钢铁和配套加工的联合企业(简称"小钢联"),扩大了三棵树
 
  化工区规模,安排松江化工厂(化工总厂,磷酸钙、硫酸项目)、氯丁橡胶厂(化工二厂的
 
  烧碱、氯丁橡胶项目)、硬化油厂(机器油厂)、德源化工厂(化工四厂,醋酸乙酯项目)、
 
  农药厂(化工六厂)、油漆颜料厂(油漆、立德粉项目)、电石厂、醋酸纤维厂、二硫化碳
 
  厂、药用玻璃厂、化工机械厂等建厂。由于工厂设计的规模过大,化工区用地不足,将化学
 
  纤维厂安排在东直路韩家洼子,化工搪瓷厂安排在香坊木材加工厂旁建厂(自行车厂址)。
 
  扩大了哈西机械工业区规模,安排机联机械厂、第一机床厂、煤气厂、龙江橡胶厂建厂,还
 
  计划兴建中型电机、汽轮机、锅炉厂等。
 
  在新香坊火车站南,新辟新香坊钢铁工业区,安排"小钢联"建厂(纺织印染厂址)。在
 
  "南直路工业区"安排祥泰内燃机厂、先锋工具厂(第三工具厂)、聚乙烯厂(玻璃钢厂址)、
 
  玻璃纤维厂(第三毛纺厂址)建厂。在"阎家岗工业区",安排前卫无线电厂、电线厂(电缆
 
  厂一分厂)建厂。
 
  将王岗镇辟为近郊工业居民点,安排建农业机械厂、农业机械学校。将东风镇辟为近郊
 
  工业居民点,建砖厂。将成高子镇辟为近郊工业居民点,安排建绢纺厂。
 
  1958年,三棵树大型铁路编组站动工兴建,1959年,市人民政府成立新飞机场修建办公
 
  室。
 
  其他建设项目的选址。红军街、中山路及附近地区修建有少年宫、北方大厦、花园、
 
  "综合俱乐部"(省展览馆址)、宽银幕电影院(今哈尔滨电影院)、市邮政局等。在学府路
 
  一带修建有黑龙江大学、体育城(科技大学址)。拆迁改造道外二十道街跨铁路立交桥和香
 
  坊人民公社红旗大街(原名通乡街)。
 
  1960年4月,全国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提出"对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要加以必要
 
  的压缩和调整,在大城市周围要建立卫星城镇"。10月,成立市工业布局领导小组,向周边
 
  县镇分迁63个工厂。
 
  由于"大跃进"中计划项目过多,资金材料不足,1961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对国民经济
 
  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大部分工程"下马",部分工程缓建。
 
  后两年经济调整(1961-1962年),逐步按"农、轻、重"的次序,以"吃、穿、用"为主
 
  续建部分项目。哈西工业区兴建拖拉机配件厂,化工区续建了化工总厂、化工四厂、油漆厂,
 
  成高子续建了绢纺厂。
 
  三年经济继续调整时期(1963-1965年),又兴建了钢材、水泵、塑料、自行车等厂。
 
  自行车厂利用工业搪瓷厂"下马"工程易地扩建,其他项目在原厂址扩建。
 
  "三五"计划时期(1966-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城市规划被废弛。1969年9月,开
 
  始"战备",于松花江地区11个县山区、半山区选址分迁工厂、动力、仓库、医院、商店共26
 
  1项。1970年"钢铁会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炼钢厂建在道里沿江上游地方,居城市上风向。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时期 "四五"计划时期(1971-1975年)。1972年6月,筹组
 
  市革委城市规划处,以修订城市总体规划为"龙头",安排各项工程建设选址,逐步扭转"文
 
  化大革命"造成的"私建滥建、滥挖乱占"等无政府状态。
 
  对城市发展用地的选择。城市总体规划继续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
 
  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迁出马家沟飞机场,建设新城区,使城区布局紧凑、合理。
 
  民航将迁至太平庄新机场,马家沟机场小型修理厂近期迁出;
 
  置换城区内"插花农田",保证各工业区的生活配套建设需要,并在近、中郊建立新的蔬
 
  菜生产基地;
 
  迁出城区铁路编组站,新建五家子大型编组站,保证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和城市
 
  环境的改善;
 
  逐步改造城区危房棚户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近期改造道里新阳地区、道外大水晶街、
 
  南岗木兰街一带等16片重点地区,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等措施;"为防止城
 
  区蔓延膨胀,调整和改造旧城区,将城区周边的王岗、成高子、东风、松浦4个乡镇作为城
 
  区企业、事业单位易地扩建的场所",与平房区一样逐步发展成为生产、生活设施协调发展、
 
  基础设施比较齐全的近郊工业居民点,将阿城、呼兰县镇列为"卫星城";
 
  基于松花江公路大桥和呼兰哈尔滨第三电厂将兴建,农田大堤防洪标准提高,江北的发
 
  展,先订在松浦,后改为前进,改变了无电力、无防洪保障、与江南无道路联系的状况,其
 
  发展已初具条件。
 
  同年,因马家沟飞机场不能起降大型客机,选址在双城县太平公社兴建大型民航机场,
 
  市公路客运站由东直路易地在三棵树火车站广场扩建。
 
  1973年8月,省委常委会议听取市规划处《关于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意见》的汇报后,作
 
  出决定"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城区不再新建工厂;铁路编组站应建在五家子"。
 
  同年,哈尔滨(大)炼油厂、市公共汽车公司第三保养厂均选址在三棵树化工区建厂,
 
  大豆浸出油厂选址在孙家站以南建厂,"七三八一"工程选址在大直街动工兴建,还有原址建
 
  设的热电厂三期扩建、哈尔滨火车站续建与哈尔滨站前服务楼、第二电炉厂、空调机厂五○
 
  一车间等。
 
  1974年,有京--哈微波通讯终端站和哈尔滨日报社选址建设及拖拉机配件厂扩建。
 
  1975年,纺织印染厂选址在新香坊(原"小钢联"址)建厂,水产公司冷库选址在电缆一
 
  分厂南邻建库,建设兵团医院选址在王岗建院,还有哈西一次变电所和康庄桥工程扩建。
 
  "五五"计划时期(1976-1980年)。1977年,国家建委邀请总参、空司协商后,市规划
 
  处与航校、沈阳空司协商,省人民政府与沈阳空司协商,并经国家建委、总参联合工作组调
 
  查,1980年1月29日,国务院作出《关于空军哈尔滨马家沟飞机厂搬迁问题的批复》,"同意
 
  马家沟飞机修理厂搬迁到空军拉林机场","将马家沟机场地区土地交给哈尔滨市,按照城市
 
  规划统一使用","在1981年上半年完成搬迁任务"。由于搬迁采用换建方式,直至1989年4月
 
  才正式移交机场用地。
 
  总体规划实施。1978年,道里区"三十六棚"(一期工程)、道外区"十八拐"改造,成为
 
  棚户区成街成坊改造的开端。1979年,为了扭转大量住宅分散建设,成立市住宅建设指挥部
 
  和统一建设办公室,1980年合并。同年,王兆新村规划与建设,成为占用城区"插花农田",
 
  按小区规划开发建设住宅新区的开端。
 
  "六五"计划时期(1981-1985年)。铁路枢纽改建扩建,国家建委已批准在五家子(王
 
  岗-望哈间)建编组站方案,而铁路部门要求改在城区哈达屯建编组站。哈达屯建编组站,
 
  将加剧铁路对城市的分割、包围和污染,市政府、市人大几经协商论证未决。1984年8月,
 
  迫于铁路运输紧张,省政府致函国家计委、铁道部同意在哈达屯建编组站方案,并由铁道部
 
  投资在学府路、哈平路、进乡街、红旗大街、公滨路等处建铁路与道路立交桥,以减轻铁路
 
  对城市包围、分割的影响。
 
  总体规划实施。1981年起,市政府将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分别列入每年《抓好人民生活若
 
  干工作》中。当年有通达(3孔)桥改建、学府路扩建和打通和平路--宣化街、打通北京街
 
  等工程。1982年,有长途通讯枢纽扩建、松花江公路大桥兴建、马家沟河整治(一期工程)、
 
  自来水一和三水厂扩建、哈西居住小区及北方剧场建设等项工程。1983年,有太平区新建航
 
  运码头、哈东一次变电所、化工区联片供热、市内电话九分局、友谊路-尚志大街口改建及
 
  电缆厂-分厂建设。1984年,有市儿少活动中心、和平路铁路立交桥、三棵树一机路人行天
 
  桥、公滨路扩建(一期工程)及北秀宾馆、天鹅饭店、市妇产医院、哈工大管理学院等建设
 
  工程。1985年,有哈尔滨钢厂搬迁、西大桥改建及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建设工程。
 
  "七五"计划时期(1986-1990年)。1986年5月,铁道部复函,同意按城市总体规划投资
 
  扩建哈尔滨站、三棵树站站舍,修建学府路、哈平路、红旗大街、进乡街及王岗铁路与道路
 
  立交桥。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正式批准哈尔滨市城市
 
  总体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决定》"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
 
  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改变分散建设的局面,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体制"的方
 
  向。市政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急需的主要工程列为市年度
 
  重点工程,分期、分批实施。
 
  1986年,实施"25414工程",有进乡街、红旗大街"2座"铁路立交桥配套工程;打通埃德
 
  蒙顿路、先锋路、扩建友谊路、共乐街、河图街"5"条城市干道;修建河图街、大直街(秋
 
  林公司处)、大庆路(锅炉厂处)、和兴路(东北林学院处)"4"座人行过街地道、桥;改
 
  建省政府门前"1"处广场;扩建承德街、友谊路、滨江街、河图街"4"处停车场。
 
  1987年,实施"12468工程",有综合治理沿江"1"条线;扩建二、四"2"个水厂;扩建宣
 
  化街、红旗大街、进乡街、大庆路"4"条城市干道;新建先锋路铁路立交桥、扩建宣化街、
 
  跃进街跨河桥、修建红旗大街(轴承厂处)、大直街(建筑工程学院处)、一曼街(烈士馆
 
  处)共"6"座桥涵;建设新地、新乐、新发、新阳、清明、先锋路居住小区及改造道外5条街、
 
  道里2条街共"8"片危房棚户区。
 
  1988年,实施"32891工程",扩建二、三、四"3"处水厂;打通、改造外环北路和续建"
 
  沿江一条线""2"项工程;完善埃德蒙顿路、新地、新乐、新发、清明、牛房屯6个居住小区
 
  和改造道外、香坊小北屯共"8"处危房棚户区;修建学府路、哈双南线、哈双联线、长寿路、
 
  安通街、电碳路道路铁路立交桥、阿城立交桥和大庆路(电机厂处)共"9"座人行过街地道
 
  桥;哈尔滨发电厂南岗区"1"片供热工程。并在外环北路改造中,首次实行大面积易地搬迁
 
  (迁至先锋路华山、花园居住小区)。
 
  1989年,实施"37143工程",续建三水厂、扩建二水厂、新建平房区供水加压站"3"项供
 
  水工程;续建埃德蒙顿路、外环北路、小北屯、牛房屯、新地、新乐、新发"7"个居住小区;
 
  建设哈依煤气厂和长输管线"1"项供气工程;新建公滨路铁路立交桥、龙江闸口桥、安阳桥、
 
  扩建信义桥共"4"座桥梁;扩建工滨路东段、京哈公路支线、幸福路"3"项工程。
 
  1990年,实施"31153工程",续建二、三水厂和平房区供水加压站"3"项供水工程;哈依
 
  煤气土建与设备安装"1"项供气工程;南岗区供热管网"1"片供热工程;改造荟芳里(一期)
 
  和续建新发、新乐、埃德蒙顿路小区以及新建嵩山节能小区共"5"个居住小区;扩建化工路、
 
  哈城路、友谊路(西段)"3"条道路。
 
  上述工程的选址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蓝图"。经过重点工程建设,城市总体规划基础框
 
  架已初步形成。
 
  页码: 78-90
 
  类别: 城市规划志
 
  排序字段: 0078
 
  [RECORD: 12/42]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城市规划
 
  篇名: 第一篇  城市总体规划
 
  章名: 第三章  城市布局
 
  节名: 第二节 功能分区
 
  正文:
 
  宋·金古城体系规划时期 金朝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猛安谋克,在莫力街、四方台古城
 
  城北均有土埠,俗称"点将台",应为操练兵丁之所,东侧遗存有砖石瓦片,应为建筑址。各
 
  城均有护城壕,城周近处为农田,远处为牧场。在四方台古城西南2公里(查家窝棚砖厂)
 
  有石棺墓群,在莫力街古城西南2公里(张家油坊)有"王子墓"等大片古墓群,葬于西南已
 
  成定制。
 
  清代八旗驻防、移垦城乡规划时期 清朝视东北为发详地,初封禁、后屯垦实边,组建
 
  八旗实行"军府制"。八旗为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战时行兵、平时生产,形成了城乡结合、
 
  均衡分散的居民点体系规划模式。
 
  市区江南东部。雍正初年,按宁古塔将军辖区驻防规划,在库叉河至阿什河间沿江宽5
 
  公里地区设"上三旗"牧场。雍正四年(1726年)在金上京故城设阿勒楚喀协领衙门后,沿阿
 
  什河西岸陆续建立莫力街(马厂)、小嗄哈(猪场)、大嗄哈、西嗄哈,并在江边设"网场"、
 
  "鱼圈"。在阿什河以东的海沟、洼浑屯田(料甸乡,饲料生产),形成吉林将军衙门的军马、
 
  副食生产基地。
 
  市区江北。乾隆元年(1736年),添设呼兰城守尉同时,在前进乡双口面设水师营,置
 
  运船将呼兰地方生产的粮食运往黑龙江(黑河市)、齐齐哈尔等驻防域,成为江运、江防基
 
  地。
 
  市区江南西部。嘉庆十九年(1814年),由吉林将军率工司在双城堡现场进行"京旗移
 
  垦"城乡居民点体系规划。"八旗居址列于八方,自王公以下至官员兵丁给以第宅,房舍,并
 
  按八旗翼卫宸居。其官司、学舍、仓庾、军垒亦按旗分,罗列环拱"。"较周礼量人所掌城廓、
 
  市朝、道巷、门渠之法,匠人九经九纬之规,尤为周密"。规划修建共3城(双城堡、东官所、
 
  西官所)、24旗营(120旗屯)。按八旗方位,每城各设两翼,右翼为厢黄、正白、厢白、
 
  正蓝4旗营,右翼为正黄、正红、厢红、厢蓝4旗营。每营分设5屯,头屯居中,自西北逆时
 
  针方向环绕二、三、四、五屯,称"梅花状"格局。每营在头屯设官学以育子弟,建公仓以备
 
  荒年。每屯开3街6巷以利通行,打井设碾磨以便生活。嘉庆二十年(1815年)始建3城,计
 
  划3年后(1821年)建双城堡两翼8旗营,10年后进驻京旗,并始建东、西官所两翼16旗营。
 
  哈尔滨市区13座旗屯,属东官所右翼正黄、正红、厢红3旗营,成为"京旗闲散"戍边基地。
 
  《中东铁路附属地城镇规划》时期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7月),中东铁路动工修建,
 
  施工组织设计沿铁路线分散布置。铁路施工器材供应中心,设在江岸,建有码头、木材加工
 
  厂、临时总工厂。工程指挥中心,设在西嗄哈(西香坊,时称"哈尔滨街",1903年改称旧哈
 
  尔滨街),建有铁路工程局、护路队和"哈尔滨站"(1903年改称旧哈尔滨站)。建桥基地,
 
  建有桥梁组装厂(造船厂址)和专用码头。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6月,铁路工程局总工程师宣布俄国人享有在中东铁路附属地
 
  居住权后,规划在铁路总站(哈尔滨站)南邻修建"松花江新城"(1903年后改称哈尔滨新城
 
  ),修建铁路管理局和督办、会办公署与公馆、铁路员工住宅以及华俄道胜银行,作为铁路
 
  运营管理中心城镇。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8月,沙俄军队入侵哈尔滨,肆意扩大铁路附属地。光绪二十
 
  八年(1902年),经勘界,铁路工程局编制《哈尔滨及近郊规划图》(1903年发表),以施
 
  工期间在江南形成的码头、新城、旧哈尔滨街3区为基础,规划将码头区向东扩至八站作为
 
  仓库区,向西沿江扩展作为发展预留用地,将新城区向东、西扩展作为城市发展预留用地,
 
  将旧哈尔滨街向北稍作扩展。规划用地按功能划分为:中东铁路管理部门用地、铁路员工住
 
  宅用地、外阿穆尔铁道旅团建筑用地、军用地、中东铁路出租地段、中国村庄、发展预留用
 
  地等。其地周边地区作为郊区用地,并在码头区今高谊街,新城区今东大直街南龙江街至鞍
 
  山街设有墓地,在铁路总工厂南规划修建铁路总工厂。还标注了松花江深水区。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4月,俄国沙皇批准成立外阿穆尔铁路旅团后,铁路管理局对
 
  城市布局作了调整,在新城区的今护军街一带设旅团司令部及营区,在文政街、文治街设"
 
  病院街",建旅团医院等。
 
  《商埠城市规划》时期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铁路管理局修订中东铁路附属地《
 
  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划码头区与新城区共783平方公里为"哈尔滨自治市"市区,准备
 
  开放为商埠,形成商业大街。在码头区首先形成中国大街(中央大街),修建了秋林公司商
 
  场、松浦洋行(1909年建成)、马迭尔旅馆饭店(1913年营业)、井上药店及银行、浴池、
 
  影剧院等。在新城区形成新商务街(奋斗路),修建了秋林公司商场及加工厂(1908年动工
 
  )、药房、图书馆等。1914年始,按公共租界进行管理,1916年,商埠区扩展至八站地区,
 
  1918年,开挖八站船坞(儿少活动中心址),并将商埠区扩至马家沟、香坊等地。1922年,
 
  扩至顾乡屯地区。
 
  《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将城市用地按功能划分为铁路管理建筑用地、军事用地、铁道
 
  兵旅团建筑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并在东大直街东端规划新墓地(文化公园址),还标注已
 
  建成的铁路总工厂、正阳河村、病院街、东马家沟和南邻赛马场。城区发展预留地规模小于
 
  1903年规划,只在正阳河沿江地段、顾乡屯和旧哈尔滨街以北预留了住宅用地,在沙曼屯予
 
  留军用地,在田家烧锅以北预留铁路护路队用地。规划随着商埠的扩展不断进行调整。
 
  中国政府收回铁路附属地行政权后,1923年制订《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规划全图》,将
 
  原铁路附属地进行了统一规划。在马家沟与香坊间规划修建绿化面积较多的新城区,以8边
 
  形环状放射式路网与各区联结形成新的中心。1927年,动工修建马家沟发电厂、电车、电灯
 
  工程,以促发展。对货运量较大的工厂集中于八站西部、顾乡屯东部、香坊区油坊街南部,
 
  全市形成3个工业集中地区,并修筑铁路专用线。在码头区形成第二条商业大街--新城大街
 
  (尚志大街),在香坊城乡结合部的通乡街(红旗大街)和顾乡屯的乡社街形成以农杂为主
 
  的商业街。改扩建霁虹桥,1926年向西修建第三中学、东省特别区图书馆(1928年动工)、
 
  红十字会(1929年动工)、极乐寺、文庙,形成文化街。另外,1924年铺筑中国大街方石路
 
  面,1928年将中国大街改称中央大街。1925年,在新商务街修建"基干特"电影院(亚细亚影
 
  院)。
 
  滨江商埠。宣统二年(1910年),滨江自治筹办所成立后,计划将傅家甸地方辟办商埠,
 
  并建码头(外环北路南侧)。1913年,成立滨江县,制订滨江商埠规划,整顿傅家甸旧区(
 
  景阳街、承德街至十四道街),添筑江滩地(外环北路以北),修建深水码头,建成沿江新
 
  商埠。开发十四道街东四家子地区(十四道街至镇江街)为"新市场"(商埠区),以百货为
 
  主。修通正阳街(靖宇街)、太古街(1918年动工),建成商业大街,以农杂为主。继而将
 
  十六道街辟为新商业街,修建大舞台剧场、劝业商场、新江泉浴池(1918年),建成新世界
 
  饭店旅馆(1920年)、华乐茶园(1921年),在附近十七道街修建有街心游园的"平康里"居
 
  住"邻里",阜成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为获取高利润,后改为"荟芳里",成为公娼区。1921年,
 
  铺筑太古街方石路面,1925年,铺筑正阳街方石路面。
 
  滨江县1918、1921年2次制订扩展滨江商埠规划。由于征地难、资金短缺进展迟缓,只
 
  形成太平大街西段。1929年成立滨江市,脱离滨江县,市区缩小。为取得较高的土地收益,
 
  采用小街坊、高建筑密度,全区只有一处公园。
 
  松北商埠。1913年,呼兰府在马船口自开商埠后,修建了东三省呼兰糖厂(哈尔滨制糖
 
  厂址)。1920年1月,黑龙江省设马船口市政局,2月改称松北市政局,开始制订商埠规划。
 
  1922年,动工兴建码头等商埠工程,规划在糖厂以东辟为工业区,修建油坊、火磨,以西为
 
  商业区,沿江为码头,并由中东铁路石当站引专用线--松北铁路(1923年2月通车)。
 
  1925年,呼海铁路工程局迁至松浦,松北市政局改为工程局下设松浦市政工程处。工程
 
  局制订的松浦市规划,采取分散的布局,由北部呼海铁路总站和管理中心城镇与松北商埠2
 
  镇组成。将2镇间作为商埠发展预留地。1928年,松北俱乐部(赌场)在松北镇开业,1929
 
  年呼海铁路通车,商埠发展缓慢。
 
  哈尔滨商埠规划均无明确的用地功能分区。除新城区外,多为工业、商业、居住混合区。
 
  最大的铁路总工厂建在住宅区上风向,松花江畔被码头、仓库挤占,建筑密度高达40-60%,
 
  绿化面积极小,加之给水、排水工程滞后,劳动人民生活贫困。
 
  《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哈尔滨都邑计画》时期 1932年2月,哈尔滨沦陷。5月,日
 
  本关东军司令部提出《大哈尔滨都市计画概要》,对"母市"(规划城区)用地按功能分为5
 
  类。一类居住地域。在分析已形成的居住区主要分布在南岗、马家沟、道里和"偏脸子",提
 
  出考虑地形和常风方向,今后居住区应向西南和东部发展,待人口增加后再考虑松浦地区的
 
  开发。二类商业地域。规划在顾乡屯以东设新的商业中心区,在三棵树站附近设小的商业中
 
  心。三类工业地域。规划考虑以农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将有所发展,在城区松花江上游沿
 
  江地方和下游三棵树站以北地方设轻工业地带,在水泥厂以北沿江地方设重工业地带,安排
 
  卫生、安全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四类临江地域。设立铁路与航运水陆联运设施和粮栈、
 
  仓库。五类绿化地域。规划沿马家沟、何家沟、正阳河等低洼、湿地形成带状绿地,并在城
 
  区修建公园、运动场,在飞机场、军用地周边和城区周围设绿化带。另外,在"公共设施用
 
  地"中设"官公署用地",含规划城区东部与南部。保留马家沟飞机场,增设军用、官衙、学
 
  校等用地,并在西南设一新的市中心。
 
  1933年,伪市公署提出《哈尔滨都邑计画说明书》,1936年发表《哈尔滨都邑计画图》,
 
  对"市街计画区域"(规划城区)用地进行了具体布局。居住地域。规划向西、南及周边地区
 
  发展。实际上并未开发,至1945年,仍为农田。商业地域。除埠头(码头区)、傅家甸外,
 
  新设新正阳河地区(简称新阳区)、半拉城子地区、三棵树站前地区为新商业区,并将四家
 
  子、偏脸子(新安埠)、香坊、南岗、马家沟、和平路、民生路等主要道路两侧划为商业区。
 
  新阳商业区,1934年开始征购土地,1936年道里市场等处旧物商店迁至安和街,继而修建区
 
  公署、消防队,1938年祗园公园竣工,直至1945年,建房仍寥寥无几。三棵树商业区,修建
 
  一批"北铁"员工住宅后,1941年修建了厚生会馆(俱乐部),至1945年仍未形成商业区。半
 
  拉城子商业区,改为砖厂用地,由于日益加剧的经济统制,原有商店大部倒闭。工业地域。
 
  规划将城区松花江上游何家沟至朱顺屯一带,下游三棵树站以北和水泥厂以北沿江地区均划
 
  为工业区。为改变地势低洼状况,在工业区挖掘数条运河,取土填地。直至1945年,三棵树
 
  以北工业区并未开发,只三棵树站以北地区建了几家工厂。朱顺屯工业区改在前进路一带,
 
  1943年填筑,并未建厂,仍荒凉一片。
 
  1936年三棵树工业地域工厂占地面积调查表
 
  表1—4 6                                                      单位:万平方米
 
  工       厂      名       称                  占 地 面 积
 
  哈尔滨洋灰厂(哈尔滨水泥厂)                                10
 
  哈尔滨制材厂                                                 1
 
  三棵树铁道工厂(哈尔滨第一机器制 造厂址)                 10 0
 
  哈尔滨窑业工厂                                               6
 
  奉天酸素工厂                                                 3
 
  皮革厂迁厂用地                                               2
 
  纺织巴丽夫分厂                                              25
 
  制纸工厂                                                     2
 
  合        计                             14 9
 
  临江地域。规划何家沟至正阳河村之间、镇江街至马家沟新河口之间、江北造船厂以北
 
  地区为水陆联运设施及仓库区。正阳河与江北2处未建,三棵树地区只利用马家沟旧河口开
 
  挖了"海军船坞"、粮食码头2处港池。绿化地域。规划沿马家沟、何家沟设绿化带,并在城
 
  区增设正阳河、祗园、八区等公园。1936年修建八区公园,同年7月建成垒球场(八区烈士
 
  纪念塔址)。1938年伪市公署计划在太阳岛以北(太阳岛休养区至青年之家)修建"亚洲最
 
  大的娱乐场",并"开凿运河以点缀景致,建公园、运动场以增加内容"。直至1945年,仍未
 
  实施。
 
  军用地。规划保留马家沟飞机场,将飞机场周边地区、孙家站周围广大地区(和平路以
 
  南、大庆路一带和清滨路、和兴路一带)划为南、北中心区。至1945年,北部中心区只修建
 
  电信局一些住宅和一所中学。南部中心区,1935年4月修筑忠灵塔(跳伞塔)后,1938年又
 
  修建一处与平房细菌武器工厂相配套的工厂(锅炉厂北部)。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哈尔滨市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市建设局
 
  配合各项建设编制建设地区的修建规划。拨地中将用地划分为工业、文教、住宅、其他4类。
 
  1950年下半年,由辽宁分迁到哈市建厂的16个工厂选址在香坊、三棵树和八站。香坊区
 
  建厂的有二九厂、电工四厂、机械十四厂。三棵树建厂的有二八厂、五三厂、二六厂。八站
 
  建厂的有电工七厂、机械十厂,城区初步形成香坊、三棵树、八站3处工业区。各厂在厂区
 
  附近开始修建住宅区。
 
  同期,亚麻纺织厂征用了旧规划商业住宅区用地建厂,林务机械厂(森工机械厂)选址
 
  在香坊工业区旧军用地建厂,东北农学院(中医学院址)占用原公园及军用地,兽医研究所
 
  建在宣化街。市属公营、公私合营工厂与居住区混合的,则在原厂基础上改建、扩建。
 
  由于无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建设布局过于分散,功能分区不尽合理。
 
  《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体)规划》时期 "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1953年,
 
  市城市建设委员会编制《哈尔滨市城市初步规划》,将城区用地按功能分为工业、生活居住
 
  地、对外交通、仓库等项。其中生活居住用地又分为居住、公共建筑、公共绿化、道路广场
 
  4项。
 
  规划的功能分区与布局原则,贯彻"重点建设、稳步前进"的方针,以国民经济计划为依
 
  据,以在哈兴建的13项国家重点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和29项限额以上工业项目为主体进行布局;
 
  按照"把城市各项物质要素组成有机整体"的原则,按生产协作关系相对集中组成工业区和相
 
  应的生活居住区,统筹安排工业、居住、交通、商服网点建设以及绿化、给水、排水、供电
 
  工程建设,保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已形成的城市物质
 
  基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有重点地、逐步改善城市生产、生活居住和市
 
  政公用设施条件。先解决道路交通、供水问题;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采用"由近到远、
 
  从内向外、填平补齐、适当留有发展余地和逐步扩展"的布局,使城市分区合理、布局紧凑;
 
  应用公共卫生学(环境科学)的科研成果,工业区布局注意城市常风向和设置卫生防护带,
 
  居住区规划注意日照、建筑间距和居住区绿化与环境安全、安静;注意人民防空。布局采取
 
  "区域集中、分散建设"的原则,组成几个工业区,以减小各工业区规模,并设人防防护隔离
 
  带;城市布局与建筑设计审查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原则,注意
 
  降低工程造价。
 
  工业用地。形成了香坊工业区(西部后来独立为动力工业区)、预留了三棵树化工区和
 
  哈西机械工业区,在近郊形成平房工业区。香坊工业区安排了机电工业电机厂、锅炉厂、汽
 
  轮机厂、绝缘材料厂、电碳厂、量具刃具厂等项建设。平房工业区安排了航空工业伟建机器
 
  厂、东安机械厂、新风加工厂(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的建设。三棵树化工区安排了铁道部枕
 
  木防腐厂的建设。三棵树、哈西工业区为预留地,作为城区工业企业易地扩建的发展用地。
 
  生活居住用地。在香坊(含动力区)、平房工业区,将各厂生活区相对集中,形成居住、
 
  商服、卫生医疗、教育设施配套的新城区。在中山路形成以省、市人民委员会为主的市中心
 
  区,各行政区设区中心。迁出马家沟飞机场,辟为新的生活居住区。居住区规划采取4-10公
 
  顷大街坊,减少道路用地和改善居住环境。在全市形成园林绿化系统,由沿江、沿马家沟、
 
  何家沟绿化带,城区林荫道、城周边防护林带,顾乡沿江、半拉城子、朝阳屯、冯家洼子等
 
  森林公园,各区区公园、居住区小游园组成。近期,兴建太阳岛公园、王兆屯公园(动物园
 
  )、儿童公园,扩建斯大林公园,迁出外侨墓地、极乐寺义地改建为文化公园。在清滨路(
 
  南段后称学府路)一带,安排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建设,形成文教区(因批判"脱离生产",
 
  又安排了部分工厂建设)。
 
  对外交通。规划迁出马家沟飞机场,在郊区新建民航机场,原机场用地改为生活居住区
 
  用地。在三棵树站至东门站间建铁路编组站,迁出哈尔滨站编组场。拆除道里区沿江、马家
 
  沟旁和其他居住区铁路专用线,改善市中心区环境。
 
  仓库用地。规划逐步迁出城区中心的仓库、堆栈。在松花江下游沿岸、三棵树站、东门
 
  站附近和哈西设大型仓库区。
 
  道路用地。规划以中山路为"纵轴线",以文昌街为"横轴线",与内环、中环、外环线和
 
  其他主干道组成环状放射式干道网,将城区联结为一体。在动力工业区,以中环线大庆路贯
 
  穿全区,路西安排各厂生活区,路东为工厂区,各厂平行滨绥铁路贯以文政街,均由香坊站
 
  引出铁路专用线,形成布局合理、生产运输与城市交通互不干扰的新工业区。在平房工业区,
 
  以丁字型干道联结3厂,与中心城市哈平、学府干道相连。
 
  1956年7月,国家建委在《对哈尔滨市初步规划的审查意见》中,对有关城市功能分区
 
  批复,生活居住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复,马家沟飞机场可规划为生活居住区,另外"为使城
 
  市发展不受限制,可以在城区西南保留适当的生活居住备用地,"东南部铁路线以东的工业
 
  企业,距城区生活区不远,不宜分散设置工人镇"。对外交通运输用地,"三棵树编组站已作
 
  出第一期工程的技术设计,经公安部同意,先修建第一期工程,并与生活居住区间保持1000
 
  米的防护地带,在防护地带内不应设置大型仓库"。"哈尔滨市城区旧有铁路干线、支线和专
 
  用线纵横,不仅增加城市噪音,也影响市内交通运输畅通和居民安全,同意逐步拆除城区内
 
  若干不必要的铁路线路,如斯大林公园西首的铁路支线、铁路工厂西侧以及马家沟南岸木材
 
  堆栈的铁路专用线等"。"在城市生活居住区应预留公路客运站的位置"。工业用地。"三棵树
 
  铁路编组站西首的工业区(即南直路工业区),位于生活居住区之间,不甚适宜,建议取消,
 
  改为生活居住用地"。"香坊工业区已建的工业企业处于城区上风向,为改善城市卫生条件,
 
  香坊工业区与市中心的生活居住区之间的防护地带可适当加宽"。在旧城区"其他已有的工厂,
 
  可视其有害程度分别处理。一是卫生方面无害的工业企业可保留在生活居住区。二是为害不
 
  大、建筑设备较好、不可能迁出的工业企业,可采取增设防护带、增加除尘设备等措施降低
 
  对居民的有害程度。三是为害较大、生产发展受限制的工厂(如东直路上的骨胶厂),可于
 
  适当时机迁出生活区"。
 
  1957年,市城市建设委员会按照国家建委的审查意见,补充完成《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
 
  划》,并准备上报国家建委备案。
 
  "二五"计划时期(1958-1962年)。1958年始,"三年大跃进"地方工业"大发展",市属
 
  工厂、公私合营工厂纷纷提出新建、易地扩建计划。城市总体规划经修改,扩大了三棵树化
 
  工区和哈西机械工业区规模,在城区增辟了南直路工业区、阎家岗工业区、新香坊工业区,
 
  在近郊新辟东风(黄山)、成高子、王岗工业区。而迁出的工厂原址又为其他工厂占用(如
 
  友谊路上的农机厂迁至王岗后,原址建空调机厂;东直路上的骨胶厂迁至化工区后,原址建
 
  染织厂)。在居住区又兴建了一大批人民公社"社办工业"小厂。1960年末,新建扩建工业项
 
  目停建。
 
  三年继续调整时期(1963-1965年)。停建项目中少数工厂开始续建,大部工程"下马",
 
  征而未用土地退还生产队耕种。在续建项目中,只有"生产性"建设投资,无生活设施、市政
 
  公用设施投资,新工业区生产生活不配套,三棵树无排水设施,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城市
 
  建设重点转向道桥维修和中小学校舍建设。
 
  "三五"计划时期(1966-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城市规划、管理被废驰,功能分
 
  区被"批判",铁路部门在已动工的三棵树铁路编组站土方工程上取土烧砖;"钢铁会战"中,
 
  将哈尔滨钢厂建在规划预留的森林公园中,动力区将住宅修建在工厂卫生防护带和小游园中。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时期 1973年,开始制订第二个《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将城区用地按功能划分为工业、对外交通、非地方性公共建筑、生活、公用事业、仓库用地、
 
  农林和其他用地。其中单列非地方性公共建筑用地,考虑了省会城市的特点。农林用地,规
 
  划城区内含有插花农田。
 
  市区已有的7个行政区为功能分区规划的基础。作为城区的平房区位于郊区,中心城区
 
  的6个区的郊区还有王岗、成高子、东风、松浦等工业居民点。市行政区还有阿城、呼兰县
 
  镇。
 
  按照"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规划城市发
 
  展要对旧城区充分利用、逐步改造;要防止中心城区规模的扩大,逐步将王岗、成高子、东
 
  风、松浦等乡镇发展成为生产生活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完备的近郊工业居民点。其中王岗以
 
  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及食品酿造业为主,成高子以发展轻纺工业为主,东风以发展建材工业
 
  为主,松浦以发展综合加工业为主,市属阿城、呼兰县镇为卫星城市。要在市7个行政区的
 
  城区,通过住宅生活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成为布局合理、交通畅达、工作居住
 
  方便、环境整洁的新型城区,各区将分别形成以商业服务、文化娱乐设施为主的商业服务大
 
  街。其中道里区为中央大街、十二道街,道外区为靖宇街,太平区为东直路、南直路,南岗
 
  区为奋斗路、和兴路,香坊区为红旗大街、安埠街,动力区为大庆路。
 
  工业布局调整。城区已有动力、三棵树、哈西、平房4个主要工业区和香坊区油坊街、
 
  道里区半拉城子、太平区南直路等工厂群,而大量中小工厂则分散于道里、道外、南岗等区
 
  居住区内。1984年全市有工厂企业2594个,其中中央直属企业39个,省属企业78个,市、区、
 
  街道工厂2477个。工业布局分散,混杂于居住区内的小厂污染环境;集中于工业区的大厂,
 
  有的生活用地不足(如动力工业区),有的住宅市政公用设施不配套,职工通勤难(如哈西、
 
  三棵树两工业区)。对工业布局的调整,严格控制中心城市规模。城区已有的动力、平房工
 
  业区和几处工厂群不再扩大厂区规模,生产发展主要通过挖潜、革新、改造;逐步充实、完
 
  善三棵树化工区和哈西机械工业区。在安排城区工厂易地建厂同时,逐步增加住宅、生活服
 
  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合理调整、分散城区的工厂。对污染环境、厂区狭窄影
 
  响生产发展的工厂,尤其电镀、锻造生产,应通过治理、转产、合并,迁往新工业区发展;
 
  积极发展郊区乡镇,使其逐步发展成为疏散城区工业的新型小城镇;搞好平房工业区的"补
 
  缺、补短"建设,减少长距离职工通勤,使生产、生活协调发展,成为独立的城区;今后兴
 
  建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应安排在阿城、呼兰2卫星城市建设。
 
  加快居住区建设。1984年,城区共有住宅1272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3.01平方米,
 
  低于解放初期水平(3.62平方米燉人)。城区无房户达9万户,不方便户0.75万户,拥挤户1
 
  1.5万户。市管房产中,有危房21万平方米。旧城居住区建筑密度高,有的高达60%以上。7
 
  0年代,住宅建设分散,在旧城区"见缝插针"建房,加剧了居住环境的恶化。规划提出,考
 
  虑到人口增长因素,近期居住面积达到人均4平方米,需要每年修建住宅110万平方米。远期
 
  达到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近期过后,每年需修建住宅200万平方米;建设布局应实行"新
 
  建与改造相结合,以新建为主"的方针。新区开发,每年应划拨城区插花农田800-1000亩作
 
  为新居住区用地,以保证城市布局紧凑、节约市政公用工程投资。作好征用土地价格和新菜
 
  田基地建设工作,近期以征用群力公社民主大队,跃进公社翻身大队、延兴大队,新春公社
 
  4块插花农田为开发重点,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旧城改造,应防止"见缝
 
  插针"、分散建设,实行成街、成片统一开发配套建设,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原则上道里、
 
  南岗、道外中心区不再安排住宅建设,以降低旧城区人口密度,提高居住区环境质量。搞好
 
  对文物、名街、名建筑保护工作。道里的新阳地区、道外大水晶街一带、南岗木兰街一带等
 
  16片为近期旧城改造的重点地区。
 
  迁出马家沟飞机场,建设新的城市中心区。民航已迁往太平庄国际机场,余下的小型军
 
  用飞机修理厂应尽早迁出,原机场用地应建设成为大型公共建筑集中的新型生活居住区。
 
  改变铁路穿越、分割城区的状况。在城市发展中,铁路分割城市、阻塞交通,编组站挤
 
  入市中心区污染环境,铁路运输要求增加站线、站场货场城区无法扩建的矛盾日益突出。规
 
  划提出,按1975年市规划处与哈尔滨铁路局达成的协议,迁出哈尔滨站货运编组场,在王岗
 
  站至望哈站间建设大型铁路编组站,以改善市中心环境,保证铁路运输发展的需要。迁出八
 
  区货场,在东门站、哈达屯站建大件、粗杂货场,在新香坊站建危险品货场,以改善铁路运
 
  输布局。调整城区铁路专用线,将道里江边、马家沟等处铁路仓库迁至郊区,以合理利用市
 
  中心区土地。在铁路线路与城市主干道路交叉处修建立交桥,以解决交通阻塞问题。
 
  由于铁路部门反对,大型铁路编组站改在哈达屯建场,为减轻对城市交通的阻塞,由铁
 
  道部投资修建了哈平、学府、红旗、公滨等路立交桥。
 
  1986年,国务院在《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肯定总体规划的布局与功
 
  能分区。同时,提出对"哈达屯编组站,要注意采取有效措施,把对城市的不利影响减少到
 
  最低限度。编组场两侧要设计相应的绿化隔离带"。"要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旧城区,近期首先
 
  重点改造那些房屋破旧、居住条件差的地段,要进行统一规划、尽可能成片、成街逐步改造,
 
  防止私建滥建"。"抓紧马家沟机场的搬迁工作,其土地要按照规划,严格管理、合理利用"。
 
  在此前后,总体规划在为松花江公路大桥选址、太阳岛风景区扩建、马家沟机场搬迁、
 
  铁路枢纽改造、外环北路打通、旧城区成片改造、征用插花地进行新区开发及实现城市经济
 
  社会发展目标、指导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城
 
  市职能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1988年9月"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办,此后江北前进
 
  开发区的兴办,1990年8月哈尔滨市与松花江地区《建立经济技术合作关系议定书》的签署,
 
  都对城市功能分区提出了充实、调整的新要求。
 
  页码: 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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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城市规划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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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城市规划
 
  篇名: 第一篇  城市总体规划
 
  章名: 第三章  城市布局
 
  节名: 第三节 郊区规划
 
  正文:
 
  宋·金古城体系规划时期 金朝,以今阿城市白城乡为京师,今哈尔滨市区为京畿北翼。
 
  天眷元年(1138年),"以京师为上京"后,在市区陆续营建的5座古城,属上京城郊区的卫
 
  城。5城又各有城郊,由近及远分布有演武场、墓地、农田、牧场,临江河之城还有渔场。
 
  各城间有道路相通,组成以上京城为中心的军、政、生产合一、分布均衡的京畿城寨体系。
 
  清代八旗驻防、移垦城乡规划时期 清初,旗人举家迁徒入关,实行"封禁",今市区土
 
  地"闲荒"。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反击沙俄入侵战争后,在江南沿江地方始设以德克秦(
 
  南岗一曼街一带)为中心的"上三旗"牧场。雍正三年(1725年),设拉林协领衙门,翌年,
 
  设阿勒楚喀协领衙门,市区江南分属拉林、阿城协领防区。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阿勒
 
  楚喀副都统统辖拉林、阿城协领,沿江又添设"网场"、"鱼圈",规划沿阿什河西岸修建猞猁
 
  屯、小嗄哈、大嗄哈、莫力街等居民点,东岸(料甸乡)屯田,市区江南一带成为阿勒楚喀
 
  城北郊,为吉林将军辖区重要的军马生产、渔业、畜牧业基地。
 
  在江北。随着屯田的发展,乾隆元年(1736年)添设呼兰城守卫。在城内建粮仓,在前
 
  进乡双口面设水师营,置渡船由呼兰向墨尔根、齐齐哈尔、黑龙江(黑河)等城运粮。
 
  嘉庆十九年(1814年),吉林将军规划在拉林城防区西北部以双城堡为中心,以安置"
 
  京旗闲散"为目的,城乡结合,对称分布军、政、生产合一的城乡居民点体系,并设协领衙
 
  门。随着土地的复垦、居民点的建设,市区江南成为吉林将军辖区阿城、拉林、双城堡3城、
 
  黑龙江将军辖区呼兰城,4城的郊区交界地带。
 
  咸丰十年(1860年)"弛禁放垦",同治元年(1886年)"旗民分治"后,随着粮、油、酒
 
  等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以戍边和自给自足生产为目的建立的阿城、拉林、双城堡、呼4
 
  城中心,开始向哈尔滨转移。
 
  《中东铁路附属地城镇规划》时期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铁路工程局编制施工总
 
  平面图无郊区。翌年,编制《松花江新城规划》、《码头区整顿规划》限于已征沿江12平方
 
  公里范围,也无郊区。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铁路附属地扩占、1902年勘界调减后"制订
 
  《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始有郊区。其中一部分为预留地,大部分仍为农田,并标注了已有
 
  的永发屯、正阳河、砖厂、王兆屯、西嗄哈、马家沟、拉林屯等村落。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吉林铁路交涉总局在被强圈的铁路附属地中收回傅家店后,
 
  只在西部出放了部分"街基",供商民建房,东部仍为农田。
 
  《商埠城市规划》时期 宣统三年(1911年)9月,双城府东北61村、土地4万余垧划归
 
  滨江厅后,厅属辖区分为铁路附属地以东傅家甸(城区)和以西农田区(郊区)2部分。191
 
  3年改设滨江县后,商埠区继续向东部江滩地、东四家子扩展。1919年,计划将商埠区扩至
 
  圈河、太平桥。1921年,再扩至三棵树等地。1921年5月成立滨江市后,市与滨江县脱离,
 
  市区只含商埠区的傅家甸、江滩地、四家子,而圈河、太平桥则成为"三不管"地区,其它广
 
  大农田区归属滨江县。在滨江厅、县、市规划中,均无郊区规划。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铁路管理局修订《哈尔滨及郊区规划图》,将码头、新城共
 
  7. 82平方公里地区划为商埠区,并调整布局,缩小了规划城区预留用地。在扩大的郊区中,
 
  规划在今民安街一带设货场,文化公园址设新墓地,马家沟飞机场处设赛马场。1923年,东
 
  省特别区编制的《东省特别区哈尔滨规划全图》,则将哈尔滨特别市、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
 
  合为一体,并将郊区全部划为规划城区发展用地。唯江北今太阳岛公园、上坞及造船厂一带
 
  留作郊区。
 
  1911年,马船口自开商埠时并未划定郊区。1925年,呼海铁路工程局设松浦市政工程处
 
  后,开始规划修建以铁路管理局、总机厂为主体的松浦镇,与已形成的松北镇及周边地区作
 
  为郊区。郊区除铁路线路占地外,主要是农田。
 
  《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哈尔滨都邑计画》时期 1932年2月哈尔滨沦陷后,5月,日
 
  本关东军司令部提出《大哈尔滨都市计画概要》,规定将"母市"之外1650平方公里地带作为
 
  郊区。在"哈尔滨特异性"中提出"鉴于地理上(哈尔滨)的特殊性,应成为推行帝国(日本
 
  )政策的基地"。"鉴于上天的恩惠,(哈尔滨)是北满唯一的水乡都市,应注意建成娱乐慰
 
  安地"。在"军事设施"、"地方计画"中又提出"要将特务部(日本关东军)所提要求,作为优
 
  先考虑的条件","应考虑将阿城、双城堡、呼兰等都邑纳入地方计画圈"。
 
  1933年7月,关东军司令部提出《关于大哈尔滨都市计画基础要领》,在"方针"中提出"
 
  要研究制订一个包括综合措施的大都市计画。要在日本势力控制下建立与现有城市相衔接的
 
  新都市,成为一般治安与都市防卫设施完备的大都市"。在"都市计画区域及周围地方计画"
 
  中提出"通过引导,发展小都市,并考虑在本区城内选定适当地区作为日本移民地,以维持
 
  和确保日本势力"。12月27日,划定1087平方公里地区为日本移民地,占郊区总面积的65.9%。
 
  同年,伪市公署提出《哈尔滨都邑计画说明书》,在"都邑计画区域"中提出"在市街区
 
  域(城区)外围设环状绿化地域,面积123.4平方公里,公园、风致地(风景区)面积146.3
 
  平方公里","待将来必要时建立各具特色的卫星都市"。在"公园、运动场及墓地"中提出在"
 
  市街计划区外围建6所新墓地,面积共12平方公里"。1936年,发表《哈尔滨都邑计画图》,
 
  规划在郊区自东向西,设荒山、莫力街、平房店南、正红旗西4处郊区大公园。王岗至四方
 
  台间,设大片绿化区。
 
  1938年,伪市公署在《都市建设计画案》中列入在王岗至四方台间建立一处面积达40余
 
  平方公里的"大农公园"计划,包括农事试验场、国立绵羊改良所、林务署苗圃、特别采种园、
 
  省立畜产场、国立水稻试验地和水田、满洲制糖会社农场、牧场等农业生产地域及公园、墓
 
  地、运动公园、别墅区、结核病疗养院、森林地、商业地、农科大学、学校、水陆飞机场、
 
  "欢乐地"等,预算1千万元伪币。1939年始,征购民有土地。
 
  实则在实施郊区规划中不断改变。1934年,划定东郊19425平方公里为日本移民地,
 
  作为天理教移民"开拓团"占地(太平区民主乡光明村一带)。1938年继孙家站一带、新香坊
 
  站一带被划为军用地后,又将平房火车站以北6平方公里地区划为"军事特别区"。卫星城,
 
  实际形成的有以炮兵军火库为主的新香坊,以关东军陆军兵营为主的吕家油坊,以伪军汽车
 
  兵队、飞行队为主的王岗及由细菌武器工厂和日军飞行队组成的平房。环城绿化带和风景林,
 
  实际并未动工。"大农公园",直至1945年只在王岗建一处小农场,并未成功。
 
  1946年4月,哈尔滨解放。5月始,测量被日本开拓团强占的三棵树、冯家洼子、王兆屯、
 
  袁家屯、北庙屯等处郊区土地,着手分给无地农民。7月,郊区开始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1
 
  0月,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郊区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
 
  制度。1948年1月,顾乡区沿江萧家、万家、薛家3行政村开始修筑低洼地带排水渠(6月竣
 
  工)。4月,松哈天理地区(太平区民主乡)灌溉工程动工。
 
  1949年始,市建设局配合工业、文教等项建设编制《改良与发展区规划》,其中郊区主
 
  要有:1948-1952年东北军工部直属三厂(后称一二○厂)、一二一厂为主的平房区,1950
 
  年下半年"南厂北迁"的二八厂、五三厂为主的三棵树地区,1952年和平糖厂为主的成高子地
 
  区。规划、修建给水、排水、供电、铁路专用线及与城区连结的道路工程。
 
  1951年3月,松江省林政处将哈尔滨市林政管理工作移交市建设局,在都市计划科设园
 
  林股。1952年7月,开始修筑张家亮子至新开口松浦区农田大堤,全长9200米。此时,《改
 
  良与发展区规划》不含郊区的林、田、路、村等项规划内容。
 
  《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体)规划》时期 1953年,着手编制《哈尔滨市城市初步(总
 
  体)规划》的郊区规划。此时郊区村屯的形成与发展尚无长远计划,布局不够合理,村屯卫
 
  生条件差有待改善。农业生产落后,城市所需的蔬菜等副食品依靠外地供应,有待提高郊区
 
  农副业生产水平。郊区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大,除保留城区发展用地外,对自然条件适宜的地
 
  点,应辟为城市文化休息场所。
 
  规划提出,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随着农业合作化的深入、农业生产的发展,将原有规
 
  模较大、交通方便的村屯建设成为中心居民点,其规模500-1000户,占有耕地1000-2500公
 
  顷。中心居民点分为中心区,建有办公室、托儿所、幼儿园、学校、邮电所、供销社与商店、
 
  俱乐部与图书馆、医疗室、浴池等公共设施。生产区,安排建设农机库、修理厂、粮库、加
 
  工厂、菜库、饲料库及牲畜饲养场等。居住区,安排社员住宅建设。
 
  发展农业生产,逐步增加对城区菜、肉、蛋、乳供应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
 
  利用率,近期提高单位面积蔬菜产量,达到城市所需主要蔬菜自给,远期在提高产量的基础
 
  上减少菜地面积,增加其他用地。发展畜牧业,每个居民点都设有养牛场、养猪厂、养鸡场,
 
  有条件的可设养羊场,迅速增加肉、蛋、乳产量,为蔬菜生产提供有机肥,为乡村工业提供
 
  原料。逐步发展水果生产,每个中心居民点都应开辟一处果园。
 
  加快绿化建设,增加城区绿化覆盖率,改善小气候。逐步形成环城绿化带、建立城郊森
 
  林公园,总面积30.5平方公里。增加村屯绿化,总面积13.5平方公里。建立苗圃,为城市绿
 
  化提供苗木,规划在荒山、西大坝、靠山屯、查家窝棚等地建苗圃,总面积5.3平方公里。
 
  增加铁路、公路路旁绿化和村屯旁绿化,在郊区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林网。
 
  预留对外交通发展用地、马家沟飞机场搬迁用地、公路和铁路扩建用地。
 
  安排好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续建四方台水源地,新建朱顺屯水源地,共占地0.3平
 
  方公里。各区建垃圾处理场,在阿什河下游建污水处理场。基于每年土葬需占地2公顷,近
 
  期在荒山、金山堡建立墓地,远期再辟3处墓地,共占地2.12平方公里。结合农田水利工程,
 
  在庙台沟、朝阳沟、西长岭等处建立蓄水水库,共占地21.7平方公里。
 
  开辟疗养区、别墅区。在太阳岛以北(太阳岛)扩建疗养区,并逐步开辟荒山、庙台沟、
 
  大南沟、王岗、西长岭等处疗养区与别墅区,共占地4.84平方公里。
 
  1956年6月,国家建委在《对哈尔滨市城市初步规划的审查意见》中,对郊区规划提出"
 
  为使城市发展不受限制,可以在城区的西南部保留适当的生活居住备用地"。"东南部铁路线
 
  以外的工业企业距城市生活居住区不太远,不宜分散设置工人镇"。"郊区规划图内容尚欠完
 
  整,缺少地方建材产地、农业用地等"。
 
  在制订初步规划和补充完成总体规划及实施规划过程中,有许多有关部门参与,并进行
 
  修改。
 
  区划调整。1953年11月,城区与郊区分设,郊区分为朝阳、王岗、天恒、松浦、平房5
 
  个区。1958年9月,阿城、宾县、呼兰、肇东4县划归哈尔滨市。10月,将朝阳、王岗、松浦
 
  3个区合并成立滨江区,年末,又撤销滨江区,将农村人民公社分别划归各城市区。1959年,
 
  以解决城市蔬菜自给为由,扩大郊区,将与郊区相邻市属县的6个公社9个生产大队划归6个
 
  城市人民公社。1960年4月,中共省委决定将市属肇东县划归松花江地区,将松花江地区巴
 
  彦、木兰、通河、双城、五常5县划归哈尔滨市,加原属呼兰、阿城、宾县,市行政区共辖8
 
  县。1961年11月,中共市委决定缩小郊区规模,除万宝公社和石槽公社、舍利公社部分大队
 
  外,其余在1959年划入市区的公社、大队一律划回原属县。1963年5月,将香坊人民公社外
 
  的6个城市人民公社所属农村分社组成滨江区。1965年7月,市属8县成立松花江地区,脱离
 
  哈尔滨市行政区。1967年4月,"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滨江区革命委员会。6月,
 
  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香坊区2个农村公社划归滨江区,郊区由滨江区统辖。1970年2月,滨
 
  江区革委会改称市郊区革委会。
 
  郊区规划。1956年1月,中共市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关于郊区农业合作化全面
 
  规划》,至1月17日,原471个初级合作社已转为86个高级合作社。1958年1月,中共市委一
 
  届八次全会通过《哈尔滨市郊区1956-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1959年7月,中共市
 
  委召开"工厂、企业、机关、学校、部队大搞副食品生产会议",提出"力争在3年左右做到主
 
  副食品基本自给"。同年秋,市城市建设委员会配合金星人民公社(动力区朝阳乡义发源村
 
  )中心居民点的建设,现场完成居民点规划,修建了俱乐部、办公室、敬老院、社员住宅。
 
  1960年2月,中共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委副食品生产会议情况的报告》提出,大力
 
  发展以养猪为中心的畜牧业生产,争取达到肉、蛋、乳基本自给。进一步巩固提高和适当发
 
  展蔬菜生产,增加品种、提高质量,保证自给有余。大力发展水产、水果等多种经营,实现
 
  副食品生产继续大跃进。5月,中共市委决定成立哈尔滨市土地利用规划委员会,王化成任
 
  主任委员。1961年,为解决职工食粮、副食品供应不足,各部门自办农场,至12月,工厂、
 
  企业、机关、学校自办农场已达1074个,其中位于近郊的608个,远郊181个。至年末,各大
 
  单位自办农场共932个,养猪9.2万头,有耕畜887头(匹),养家禽65万只,养羊1.2万只,
 
  共占耕地379694亩。1964年6-7月,市爱委会在阿城县召开农村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滨江
 
  区与市属8县参加,推广"革旧立新、移风移俗,兴"五有"(家有厕所,牛马有棚,猪养有圈,
 
  鸡鸭有架,水井有井台、井栏、井盖)立"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继而在郊区欣起
 
  社员住宅"砖瓦化"高潮。1966年5月,省林业厅决定,将滨江区林务交市直管,由市建设局
 
  负责。1969年3-5月,天津市知识青年2518人分2批到市郊区"插队落户"。1970年4-5月,市
 
  计划工作会议提出"1970年蔬菜从品种到数量达到自给,1975年主要副食品力争自给,1970
 
  年粮食总产量力争达到1.6亿斤,1975年达到2.6亿斤"。
 
  农田水利建设。1956年3月,市农业局在王岗沿江地区兴建水田农场,计划3年开发水田
 
  1500余垧。1958年6月,朝阳区建成新香坊灌溉站,可浇地4000亩。1959年11月,中共市委
 
  发布《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大规模兴修水利运动的指示》,郊区农民举行"大搞水利运动誓师
 
  大会",会后举行"万家灌渠工程动工典礼",至1962年6月末,万家灌渠一期工程基本竣工,
 
  干渠开始送水(至1964年灌溉面积达2.3万亩)。1962年冬至1963年春,郊区已建成机电井8
 
  6眼,抽水站11处,可灌溉菜地2万亩。1963年5月,长岭湖水库动工兴建。1964年6月,郊区
 
  新春公社8处抽水泵站、5个蓄水池和送水渠竣工,抽取马家沟污水浇灌菜地2934亩。至12月,
 
  年内共打机电井44眼,增设抽水泵站7处,可灌田267万亩。
 
  公路、交通建设。1962年3月,哈尔滨至宾县、双城、阿城等6条公路动工兴建。1963年
 
  11月,哈尔滨至呼兰公路竣工通车。1965年5月,哈双南线、哈阿公路、哈平公路实现路旁
 
  绿化。7月,阿什河公路大桥竣工通车。同年动工兴建的环城公路(1969年竣工,后称战备
 
  路)全长160公里,有桥梁10座、涵洞8个、渡口2个。1968年,市汽车公司新辟41路(至万
 
  家)、45路(至望哈)郊区公共汽车通车。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1958年5月,市人委发通告,将城区一切墓地(包括外侨墓地)取
 
  消,6月末以前一律自行负责迁往荒山公墓。1959年4月,在哈平公路东侧建立市第一苗圃,
 
  占地150垧。1968年8月,市革委在水田农场设立"五·七"干校。1970年12月,市商委在新香
 
  坊建成"六七○五"地下贮油战备工程。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时期 1973年始,编制修改《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郊区
 
  规划,1983年10月,呼兰、阿城县划归哈尔滨市后,又补充了2县的部分内容。规划提出了
 
  主要发展目标和措施。
 
  建设松浦、新发、新农、黎明、东风5片蔬菜生产基地。改善水利设施,合理利用土地
 
  资源,促进蔬菜生产合理配置,逐步将城区"插花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保证城市经济合
 
  理的发展。
 
  1980年,市区28万亩菜田有3万亩春菜基地大部插花在城区,分布不合理。城市布局分
 
  散不能经济、紧凑、合理的发展,增加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工农业生产争水日趋严重,市
 
  区地下水资源年允许开采量为1亿吨,而实际开采量已达3亿吨,其中用于菜田灌溉1亿吨。
 
  由于地下水过量开采,在城区已形成5大"漏斗区",地下水位年降速达1米,造成平房区、动
 
  力区一些工厂用水水井报废。预测至1985年,5大"漏斗区"可能连成一片,并将引起地面沉
 
  降。污水灌溉严重污染。位于城区中心的新春公社等1964年用马家沟河污水浇地后造成蔬菜、
 
  土壤、地下水污染,环保部门已令其停止使用。
 
  为此,郊区规划提出搞好"两个开发",一是将城区124块共约3万亩"插花地"逐步开发为
 
  城市建设用地。其中37%在1990年完成转化,2000年全部完成。二是在中远郊开发新蔬菜生
 
  产基地,1985年达到20万亩,人均菜田地由1.37分增至1.5分。使春菜播种面积达4万亩、夏
 
  菜13万亩、秋菜12万亩,人均年蔬菜供应量由175公斤增至225-250公斤。
 
  开发建设郊区经济区,发展社队企业,形成沿松花江、阿什河两岸养殖业经济区,沿郊
 
  区主干公路两侧蔬菜及经济作物经济区,依托成高子、东风、松浦、新发、新农、太平庄、
 
  义发源等乡镇发展社队企业。
 
  1980年,郊区社队企业共538个,企业从业人员约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万人,总产值1.
 
  2亿元,总收入1.17亿元,占郊区人民公社总收入54%。社队企业产品主要为酒类、奶粉、
 
  建材(主要是红砖)及淀粉生产设备、自来水钻孔套丝机、植物有效光合作用仪、电焊作业
 
  面罩、鞭炮等。近期规划社队企业年产值1986年将达2.17亿元,1990年达4亿元,2000年达8
 
  亿元。食品加工企业将由1980年56家发展至150家。建材生产红砖由1980年5.3亿块增至1985
 
  年8亿块、1990年10亿块、2000年15亿块。预制构件由1980年4万立方米增至1985年8万立方
 
  米、1990年11万立方米、2000年15万立方米。
 
  依托农牧场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近期将郊区省属4个国营农场及市属农牧厂发展成为
 
  工副业公司、养殖业公司、果树园艺公司、多种经营公司等,组成农工商联合企业,更好地
 
  为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
 
  逐步完善郊区居民点体系。将郊区工业居民点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公社(乡)
 
  所在地的居民点发展成为2-3万人的乡镇型中心居民点,一般居民点规模控制在万人以下,
 
  位于城区的45个农村居民点将随着"插花地"的转移,转化为城区。至2000年,郊区居民点将
 
  由471个减至371个。
 
  郊区工业居民点规划概况表
 
  表1—4 8
 
  规    模
 
  城镇名称            发  展  方  向
 
  人口(万人)  面积(平方公里)
 
  王   岗    农工 商联合企业、食品工业为主         5               6
 
  成 高 子    轻纺 工业为主                        10              10
 
  东   风    建材 工业为主                         2               3
 
  松   浦    综合 加工工业为主                     3               5
 
  加快郊区绿化建设。将荒山、长岭湖、太阳岛、立功水库及阿城县松峰山等地区建设成
 
  为风景、旅游区,为发展旅游事业服务。提高郊区绿化覆盖率,由1980年2.6%,提高到199
 
  0年10%。在城区周边建立宽250—500米环城防护林带,结合路旁、水旁绿化形成林网,改
 
  善市区小气候。
 
  搞好郊区公路网、供电网建设。公路建设。1980年,郊区有1条环形公路,基本呈环状
 
  放射式格局,不完整,路面铺装差。计划近期形成2个环状公路。内环:由新发公社东明屯
 
  起,经王岗公社、幸福公社、靠河寨农场至新仁灌溉站。外环:由太平庄飞机场起,经新农
 
  公社后胡家屯、红旗公社厢红五屯、东方红公社正黄四屯、成高子、向阳公社、张家油坊至
 
  民主公社后五凤楼,并结合城市对外公路干线建设形成完善的环状放射式公路网。供电。19
 
  80年,郊区供电存在主变容量不足、网路结构不合理、供电半径过长迂回线路多、线路“卡
 
  脖”现象,造成供电电压下降、质量差、功率因数低达不到技术标准等问题。预测1985年郊
 
  区耗电量将达1. 87万度,最大负荷将达13万千瓦。规划提出结合城区在呼兰县建设哈尔滨
 
  第三电厂,扩建三家子变电所,新建输变电工程等,满足工农业生产与生活用电发展需要。
 
  搞好郊区居民点建设规划管理,按规划、有计划逐步改善郊区居住条件,提高村屯设施
 
  水平。
 
  改善城市“三废”排放方式,在近郊兴建6处粪便、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场。
 
  将呼兰、阿城2县镇建设成为哈尔滨卫星城镇。
 
  搞好阿城县金·上京会宁府等文物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1986年12月,国务院在《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对关于郊区提出“太
 
  阳岛风景区要注意保持自然景观,控制常住人口,防止形成拥挤、阻塞等不协调状况,并有
 
  计划地开辟新的近郊旅游地”。“要保护文物古迹”。
 
  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又多有调整。
 
  区划调整。1972年8月,市革委核心组决定撤销滨江区,将所属各农村公社分别划归各
 
  城区,形成各区城乡结合的格局。1974年12月,市革委决定将市农业局分设为农业局、畜牧
 
  局、水利处、农机处。1980年5月,省人民政府批准,道里区太平公社7个大队跨市使用双城
 
  县永胜公社7100亩草原。8月,市人民政府划定太阳岛风景区管理范围,西至6号照。1983年
 
  10月,呼兰、阿城2县划归哈尔滨市。1985年3月,太平、万宝撤乡建镇,5月东风撤乡建镇。
 
  1987年3月,阿城撤县建市(县级,哈尔滨市代管)。1990年8月,哈尔滨市与松花江地区签
 
  订《市地建立和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关系议定书》。
 
  城区“插花地”开发。1980年10月,王兆新村动工兴建(1987年竣工),成为征用“插
 
  花地”进行住宅小区建设的开端。1981年6月,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王兆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
 
  出所,转为城区。1982年6月,哈西居住小区动工兴建,征用苗圃和部分“插花地”1. 8公
 
  顷。1989年1月,继续征用“插花地”兴建的先锋小区住宅楼竣工,可安置北环路改造中易
 
  地搬迁居民2400户。11月,嵩山节能实验小区动工兴建,征用“插花地”11公顷。
 
  农业改革与发展。1981年1月,市郊区工作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
 
  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1982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农业生产责任制工
 
  作会议,全市76%生产队实行“联产计酬”,至1983年10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队
 
  已达90. 3%。1984年1月,中共市委复设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2月,市郊区及
 
  呼兰、阿城2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队已达96. 3%,各类专业户已占总户数27. 2
 
  %。1987年11月,道里区新发乡五星村建成百栋塑料大棚,动力区朝阳乡富民村建成百栋家
 
  庭温室。
 
  电力、交通、水利、水产事业建设。1981年7月,市人民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道里、
 
  道外、太平区和新发公社农田大坝险工弱段加固和下游战略公路阻水清障工作。9月,郊区
 
  养鱼水面已达3万亩。1982年4月,松花江公路建设指挥部成立,10月,试验性动工(1986年
 
  9月竣工通车)。1984年1月,呼兰至哈尔滨公共汽车通车。6月,呼兰城南的哈尔滨第三发
 
  电厂主厂房动工兴建。1988年5月,江北农田大坝工程动工,5千官兵参加军民共建。1989年
 
  10月,恢复万家灌区一期土方工程竣工验收。1990年6月,哈南一次变电所(50万伏)动工
 
  兴建。
 
  村屯与绿化建设。1981年,道里区新发公社第二畜牧场结合砖厂取土规划建设社员住宅
 
  新村,成为郊区农村按规划建设的开端。1987年6月,郊区第一栋农民商品住宅楼在太平区
 
  东风镇动工兴建(1988年竣工,6500平方米),1988年6月,省森林植物园经整顿对外开放。
 
  1989年3月,中共哈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十年绿化哈尔滨大地的决定》。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979年4月,太平庄民航机场工程经国家验收(1984年国家批准为
 
  国际民航机场)。12月,地震观测台在西长岭建成。同月,省革委批准在荒山动工兴建革命
 
  公墓(1983年竣工后定名向阳山革命公墓)。1983年6月,哈依煤气工程领导小组成立,198
 
  4年1月成立建设指挥部(1990年8月工程开工典礼在达连河举行)。1990年2月,太平庄发现
 
  天然气田,哈市与大庆油田签订协议,向哈市供天然气。12月,市郊第一个垃圾无害化处理
 
  基地(市第三垃圾处理场)建成投入使用。
 
  土地管理。1981年9月,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侵占、出租和买卖郊区耕地的紧急
 
  通知》,市七届人大12次常委会议通过《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加强郊区
 
  土地管理的决议》。1982年2月,市人民政府召开土地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尽快刹住随意侵
 
  占郊区耕地、滥建房屋和私自出租、非法买卖、转让的歪风。7月,恢复土地资源管理委员
 
  会。1987年4月,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菜田保护区的规定的通知》,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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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城市规划志
 
  排序字段: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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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城市规划
 
  篇名: 第二篇 专业规划
 
  节名:                     第二篇 专业规划
 
  正文:
 
  哈尔滨历届总体规划中均含有专业工程的内容。从古城的街道壕寨到现代的城市基础设
 
  施,随着城市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规划修建的专业工程种类逐步增多、规模日趋扩大。各
 
  时期专业工程的修建,则根据需要的缓急、财力的可能,采取与土地开发同步或滞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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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城市规划志
 
  排序字段: 01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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