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总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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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5 17:23

[RECORD: 104/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中的曲折
节名: 第二节 国民经济起伏与调整 
正文: 
  一、经济起伏
  1969年1月建立中共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并相继恢复各级党组织的活动,社
会秩序稍趋稳定。3月1日,省、市革委会联合召开响应毛主席号召,“抓革命,促生产”誓
师大会。17日市工业、计划会议召开,恢复了中断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6月市革委会发出
《关于发动群众检查上半年国家工业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的通知》,7月市革委从各部门抽调2
500多名干部,到对经济恢复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基层单位,协助解决领导班子和稳定生产
等实际问题。经过努力,经济有所回升。1969年除农业因受灾粮食和蔬菜减产,农业总产值
比1968年下降10.9%外,工业总产值比1968年增长35.8%;基本建设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
回升到60%;铁路货物发运量增长13.2%;邮电业务总量增长11.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比1968年增长4.6%,超过1966年水平;地方财政收入比1968年增长40%。但是1969年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战备和准备打仗的指示,突出战备,搞工厂搬迁和常规武器的生产,造成
许多损失和浪费。搬迁到周围县山区的261个工厂,因缺水、缺电、交通不便而不能正常生
产,以后陆续迁回。组织22个企业生产常规武器,因形势变化不久也停止了生产。
  1970年对刚见好转的经济形势过于乐观,认为“文化大革命”对经济建设起了推动作用,
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出现了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的倾向。市革委讨论通过了《
哈尔滨市1970年国民经济计划要点及第四个五年计划设想》。2月市革委召开全市开展社会
主义革命竞赛誓师大会,号召开展为促进工农业发展的“十大会战”,4月市革委召开计划
会议,提出全面实现国民经济新跃进的目标。会上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表态,保证超额完成,
逼干部说大话、说空话。会后又层层召开“路线分析”讲用会,批判所谓“生产到顶,潜力
挖光”的右倾保守思想。当年计划安排新建年产10万吨生铁的沙河铁厂;年产10万吨焦炭的
焦炉和年产5000吨的小氮肥厂等“五小企业”和单晶硅等会战项目,都缺乏科学依据,一哄
而上。所提出1970年达到粮食和蔬菜自给以及新建10个小亚麻厂、五个小纺织厂等设想,更
是脱离实际。1970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8.5%,农业总产值增长32.8%,而物资消耗总量却
增长41.5%;基本建设投资增长45.6%,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只有62%,房屋竣工面积
却比上年减少。这些问题为以后的经济发展潜伏下非常不利的因素。1971年又出现许多经济
指标下滑的问题。全市工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4.2%,主要是冶金、电力、机械、建材、食
品、木材加工、纺织、造纸及文教用品等下降,其中下降幅度较大的冶金工业下降17.5%,
纺织工业下降21.6%,机械工业下降5.2%,造纸及文教用品工业下降14%。企业经济效
益下滑,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利润总额下降9.8%,流动资金的占用增加12.4%。全民所有
制企业增加固定职工5.2万人,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增加两万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劳动生
产率下降11.4%。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降低到43.2%。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降低15.7%,
支出增加9%。
  二、经济调整
  1972—1973年,国务院根据周恩来总理指示,提出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精神,要求把
农业放到首位,调整农轻重比例关系和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及职工人数的增加。
  这两年市委、市革委按国务院提出的要求,采取了许多经济调整措施。1972年1月市革
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迅速掀起备耕生产的新高潮。3月,中共市革
委核心小组召开市计划会议,要求认真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
的总方针。要求大力发展郊区农业生产,加强工业支援农业,增产为农业服务的产品;发展
基础工业和吃、穿、用的轻、化工业生产,进一步提高自给水平。计划执行中,恢复建立了
岗位责任制、质量检验制、设备管理维修制、经济核算制、考勤制、安全生产制、技术操作
规程7项管理制度。7月恢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哈尔滨分行和市区两级税务机构。撤销市财政
金融局,分别成立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加强了财政和信贷管理,加强了
对基本建设拨款的监督。11月哈尔滨汽轮机厂试制成功20万千瓦汽轮机。12月哈尔滨电机厂
试制成功中国第一台2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1972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5.7%,其
中工业增长5.3%,农业增长20%。
  1973年2月和3月,市委先后召开两次常委会,分别讨论《哈尔滨市1973—1980年农业发
展规划》(讨论稿)和《哈尔滨市1973—1980年发展国民经济规划初步设想》(讨论稿),
继续要求贯彻按农、轻、重次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方针,进一步恢复经济秩序,推动了国
民经济的调整和各项经济工作。1月哈尔滨热电厂扩建10万千瓦供电能力的第三期工程动工,
当年竣工发电。2月恢复石油化工会战指挥部,筹建年产50万吨炼油厂。6月市革委下发《哈
尔滨工厂企业定点支援农业方案的通知》,全市200个主要工业企业组成50个小组,分别到
省内29个县(旗)和市郊区21个农村公社,建立固定的支农关系。
  经过两年调整,虽然全局性的“左”倾错误没有根本纠正,但是经济工作中存在的许多
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经济冒进所造成的危害获得一定的补救,1973年经济形势好转。
1973年同1971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增长14.2%,其中工业增长13.6%,农业增长37.1%。
81种可比的主要工业产品有68种增产,冶金、机械、电力、化学、建材、食品、纺织、造纸
和文教用品等行业都比1971年增长。支援农业的拖拉机、机引农具、小农具等产品增产较多,
拖拉机增长66%,机引农具增长77%,小农具增长15%;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灯泡、机
制纸、日用搪瓷、自来水笔、铅笔等轻工产品和印染布、亚麻布、呢绒、毛毯等纺织品也都
有不同程度增长。农业中的粮菜略有减产,而牧业、副业增产。1973年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
比1971年增长1.4倍,投资结构有所调整,重工业投资比重由1971年的59%下降到45.8%;
轻工业投资由1971年的8.5%下降到5.9%;农业投资由1971年的1.9%上升到2.6%。交
通运输部门的机动车辆增加,铁路货物发运量1973年比1971年增加22.1%。商品总购进两
年增长20.35%,总销售两年增长14.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两年增长16.2%。地方财政
预算内收入1973年比1971年增长6.9%,预算内支出1973年比1971年增长10%,其中支援农
业的支出增加1.6倍,文教卫生事业费增加17%。银行贷款余额1973年比1971年增长7.2%,
其中对农业的贷款增长4倍。
  各项社会事业,在调整中也有不同程度恢复,住宅两年竣工24万多平方米,市政公用事
业注意了维修、养护和管理,自来水、煤气供应量和公共电汽车车辆增加。自来水供应量19
71年为6036万吨,1973年达到6709万吨;煤气供应量1971年为868万立方米,1973年达到170
7万立方米;公共电汽车车辆1971年实有434辆,1973年增加到518辆;排水管道和道路、桥
梁的状况也有所改善,道路铺装率提高。
  科技事业得到恢复,从1972年开始,被下放的科技人员陆续归队,1973年7月市革委决
定将科学技术管理局改为科学技术委员会。1973年末全市科研机构恢复到59所。全市科技人
员恢复到4720人,完成科研项目450项(1971年为89项)。高等学校两年招收工农兵学员597
0名;中小学恢复了一些文化课,在校学生增加,普通中学在校生达到24.5万人,小学在校
生达到33.3万人。卫生事业的医疗机构和技术人员有所增加,一些下放的医务人员陆续返
回工作岗位。到1973年全市卫生事业机构恢复到496个,虽没达到1966年水平,但比1971年
增加32个,病床恢复发展到11853张,比1966年增加200张。体育事业,1972年5月市革委核
心小组决定成立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各项体育活动开始恢复,一些专业队员陆续归队。在全
市开展了推广第五套广播体操的活动。夏季开展了群众性游泳活动,1973年参加有组织的畅
游松花江的人数达到万人以上。
 
页码: 272-275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272
 
[RECORD: 105/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中的曲折
节名: 第三节 经济整顿与波折 
正文: 
  一、“批林批孔”的冲击
  197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将批判《林彪与孔孟之道》的材料转发全党。1—2月全市举办各
种类型的学习班4600多期,召开各种类型的批判会5000多次。3月市委机关出现批判市委领导
“复辟”、“回潮”的大字报,20多个工厂企业相继发生少数人召开的“点火大会”,揪斗领
导干部。科技文教卫生等部门再次成为运动的重点。“批林批孔"运动使已见好转的经济形势
受到冲击,许多经济指标出现回落。1974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0.8%,其中全民所有
制工业影响较大,下降3.1%,下降幅度大的行业,主要是冶金工业下降5.3%,机械工业下
降5.2%,木材加工工业下降2.9%。经济效益下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下
降3.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年末占用额比上年增加1.6%,而利润总额却比上年
减少26.2%。农村也受到波及,但郊区的农业总产值仍比上年增长2.7%,粮豆薯总产量增
加,牧业、渔业生产低于上年水平。基本建设完成的投资额比上年增加17.3%,但固定资产
交付使用率却回落到50.6%。铁路货运量比上年减少9%,港口吞吐量比上年减少18%。商品
供应的市场形势急速逆转,群众生活中的一些必需品,如铁锅、饭碗、大缸、热水瓶、灯泡、
缝纫机、自行车等商品脱销,肉、蛋等副食品供应紧张。从4月份开始,面粉供应量由居民每
人每月8市斤减少到5市斤,6月份开始对自行车、缝纫机、上海全钢手表等紧缺商品实行凭票
供应。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虽比上年增长3.2%,但主要是税收增加,而企业收入却减少2%;
预算内支出增加17.7%,而支援农业的支出却下降55.7%。
  二、经济整顿
  1975年1月邓小平主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坚定提出要进行全面整顿的指导思
想。市委、市革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行整顿的有关指示,1月上旬成立郊区农业会战指
挥部,组织落实农业增产措施。1月21日市革委同松花江地区革委会和哈尔滨铁路分局联合发
出整顿铁路治安秩序的通知,并成立领导小组,解决铁路运输秩序混乱的状况。2月市委召开
工业学大庆先进集体、模范人物代表大会,深入动员开展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3月市革委召
开农业学大寨会议,提出建设大寨式郊区,办好社会主义农业问题。4月市委召开加强领导班
子建设会议,并抽调干部到工厂、农村、商店,帮助解决领导班子的“软、懒、散”问题,消
除派性,恢复建立有利于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9月市委召开推广哈尔滨水泥厂学大庆
经验动员会,11月市革委召开整顿和加强企业管理动员大会,号召全市工交战线深入开展“学
大庆,赶水泥厂”的群众运动。经过整顿,使已经出现动荡的经济社会秩序和生产下降局面得
到了较快扭转。197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2.4%,除冶金工业外,其他工业部门都
有不同程度增长,化学工业增长13.2%,机械工业增长19.3%,建材工业增长34.5%,纺
织工业增长17.4%,食品工业增长2.9%。农业由于副业减产,总产值比上年有所下降,但
粮食总产量增加2.5%,蔬菜总产量增加8.4%。基本建设完成的投资额比上年增加51.1%,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回升到73.7%。铁路运输明显好转,货物发运量比上年增长24.7%。邮
电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11.9%。市场形势趋向好转,商品总购进和总销售都比上年增长,社
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4%,大部分商品的供应量增加。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情况好转,比上年
增长10.3%,其中企业收入增长6.3%,税收增长10.9%。
  三、“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干扰
  1976年全国开展的“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使经济的发展出现波折。2月市委先后召开
科学技术工作会议和教育战线批判“右倾翻案风”大会,批判“三项指示为纲”。4月5日北京
发生“天安门事件”,4月6日《哈尔滨日报》转载人民日报社论,在全市掀起“批邓、反击右
市召开的各种批判会,全面否定了1975年整顿工作的成果。再次折腾虽然遭到广大干部和群众
抵制,但还是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全市电力供应不足,生产原材料供应
困难,市属工业有90%的工厂平均每周供电5天,而且经常拉闸限电,生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
状态。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全市广大干部和群众精神
振奋,千方百计努力工作,争取减少损失。但是“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干扰,对当年经济建设
产生的严重影响和损失已难全部挽回和弥补。1976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0.05%,主
要是机械工业下降4.3%,食品工业下降2%。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7.8%,主要是粮食和
蔬菜减产。基本建设完成投资比上年增长4.5%,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又回落到61.2%。
铁路货物发运量下降6.2%。商业部门的商品总购进比上年增加17.8%,其中农副产品采购
比上年下降1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加2.5%。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下降4.9%,企
业收入和各项税收都比上年减少。
  十年“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和破坏了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经济多次起伏,发展缓慢,
科技文教卫生事业遭到严重摧残,损失相当严重。工业有五个年分生产下降,农业生产时起时
伏。1966—1976年的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1965年的平均年增长速度低1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
低12.9个百分点。工业企业效益下降,1976年全员劳动生产率比1965年下降12.5%,实现利
润比1965年减少30%,亏损企业增加。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生活水平下降,人均收入不仅
没有增长,反而由1965年的119元降到101元。市场商品供应紧张,个体经营的商贩几乎销声匿
迹。城市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全市全民所有制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十年不仅没有增加,反而由
1965年的792元下降到1976年的738元。十年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仅相当于“一五”、“二五”
两个五年计划的三分之一。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忽升忽降,投资效益不好。城市的居民住房、
乘车、吃水、上学、就医等都十分困难。科技文教卫生等社会事业所遭受的损失更为严重。
 
 
页码: 275-277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275
 
[RECORD: 106/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节名:                     第九章 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276
 
[RECORD: 107/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九章 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
节名: 第一节 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一、农村经济体制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从1979年开始,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上来。1979年4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讨论经济调整问题。6月市委召开六届二
次全委(扩大)会议,落实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委四届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强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同时着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哈尔滨市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1979年除恢复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开放集市
贸易外,开始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1980年4月,市委作出《关于农业基本核算单位普遍建
立生产责任制的决定》,在郊区891个基本核算单位中,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达
到81%。其中:常年作业组实行“四统一、五定、一奖”(生产计划统一定、机械和车马统
一用、财产统一管、收益统一分配,定人员、定作物、定产量、定收支、定分工,超产奖励
),占生产队总数的47.2%;季节性作业组实行小段包工、定额管理,占生产队总数的32
.9%;临时作业组实行按活分组,占生产队总数的19.9%。对社队干部实行工作岗位责任
制,把增产多少作为考核条件。1982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郊区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推行
生产责任制的经验。会后,各公社普遍对农业生产责任制进行检查,肯定成绩,找出问题,
进一步完善了生产责任制。有的社队承包到组、到人,把责、权、利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集
体、个人两个积极性;有的社队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全部土地按劳结合,以劳为主,
将口粮田、劳力田、饲料田承包到户。从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纠正了管理过分集中
和经营方式过分单一的缺点,在公有制基础上,正确处理了统和包的关系,使农民有了生产
和分配的自主权,把责、权、利结合起来,普遍增产增收10—30%。
  1983年2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
题(草案)》,确定进一步推行与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进行政社分设的改革。郊区推行的
各种形式农业生产责任制,由点到面逐步发展,到1983年基本形成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
多种形式农业生产责任制并存,农、林、牧、副、渔、工全面发展的新局面。当年有93%的
生产队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中家庭联产承包占60%。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
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精神,对农村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政社
分设,建立乡政权。1983年5月,成立哈尔滨市建乡办公室,经过试点逐步在全市铺开,到1
984年8月末,市郊区22个农村人民公社改建成21个乡,分别设立中共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和乡经济管理委员会。1984年进一步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郊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
生产队,年末达到98%,并由种植业扩展到林业、渔业、副业和乡镇企业。从1985年开始,
对多年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进行改革,除粮食实行合同订购外,不再下达生猪、禽、蛋
等派养派购任务,加上主要农副产品的提价,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农业生产
向商品经济方向发展打开了大门,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生产发展的情况下,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
种经营”的指导方针,各类专业户和联合体开始涌现,打破了农村经济单一的格局,逐步向
多种经营和二、三产业发展。农村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新变化,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
商业、饮食服务业迅速发展起来。1987年农村非农业产值的比重达到43.7%,有的乡还发
展了农工商联合体。1989年和1990年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全市有447个村,12
.5万户调整了土地,占承包土地的53.8%。调整后的土地有90%实行“两田制”(承包田、
口粮田),并对一部分机动田实行租赁制,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率。1990
年进一步完善合作经济双层经营体制,全市有468个村实行了“双保制”(是区域性的合作
经济组织,村为一方,农户为一方,双方协商条款,签订契约),占总村数的62.1%;有1
9个村实行统种分管,连片种植,组建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合作农场115个。各类为生产和
社会服务的专业组织也迅速发展,农民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开办饭店、旅店和商店等,并逐
步发展到市区兴办。
  二、工业经济体制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城市为中心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工
业经济体制改革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从逐步理顺国家和企业、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各方
面的关系出发,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由浅入深,由单项改革到综合配套改革。
  根据国务院1979年10月《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1979—
1980年哈尔滨市先后在70多个国营工厂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统得过死的状况有所改变,
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其中进行全面试点的14个工厂,1979年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加18.5
%,劳动生产率提高10%,成本降低3.8%,企业利润增加28.7%。1980年市政府批准4家
国营企业进行“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试点。1982年随着在部分国营企业和集
体企业松绑放权的十条规定的颁布,各有关部门也分别把部分权限下放给企业。1984年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相继
提出25个方面,510条给企业松绑放权的规定和措施。1986年市政府在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
上,针对放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落实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重申凡市委、市政府和各综合部门按上级政策规定下放给企业的权利一律有效,任何部门
不得擅自截留或抽紧收回。进一步推进了简政放权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理顺了国家和
企业的关系,增强了企业活力。
  从1979年开始,一些企业进行领导体制改革的探索。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
要求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有计划地试行厂长负责制,哈尔滨市选择30户全民所有制企业
试行。到1986年全市已有92%的预算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1986年7月
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国营企业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
厂长(经理)是法人代表,对企业全面负责,强化了厂长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统一指挥,企业
党组织逐步向保证监督方面转化,加强了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完善了企业民主管
理制度,有95.8%的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促进了企业的
劳动人事制度、干部制度和管理方式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对分配制度也进行了改革,使职工
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用工实行合同制,干部实行聘任制。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厂长(
经理)负责制的同时,逐步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
  1986年在市属预算内工业企业全面实行“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目标利润责任制,取得
了明显效果。1988年在市属预算内工业企业中,全面实行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
留,欠收自补”为基本原则,以“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为主要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发展经济联合是工业经济改革的一种重要形式。1985年各种经济联合协作组织发展到80
0多个,参加联合的企业达到2000多户。1986年4月,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哈尔滨市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当年,建立了哈尔滨轴承工业公司、哈尔
滨工具工业公司、哈尔滨抗生素联合体和哈尔滨亚麻产品集团公司等集团性联合体。1988年
1月29日成立哈尔滨市电站设备成套(集团)公司,经国家计委批准从1988年起在国家计划
中实行单列。到1990年企业集团已发展到30个,企业集团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占35%以上,
实现利税占全市工业实现利税总额的40%以上,成为哈尔滨市经济的主要力量。在巩固和完
善已组建的企业集团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企业集团在生产计划、劳动用工、产品销售和进
出口方面的自主权,并对医药、化工等大型企业集团实行了计划单列和集团总承包。
  三、商品流通与物资管理体制
  1984年开始,国营批发企业逐步由单一化的经营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打破了划分三级
站的纵向分配形式的批发体系。7月省政府决定将省设在哈尔滨市的百货、五金、糖酒3个二
级批发站和商业储运公司、商业中转站下放给哈尔滨市管理,同市管理的三级站合并,建立
了哈尔滨市工业品贸易中心。1986年将批发站改为批发公司,逐步形成批零结合,综合批发
与专业批发并存的新格局。大中型商业企业主要进行内部配套改革,推行经理负责制、干部
聘任制、用工劳动合同制、工资总额同上缴税利挂钩等。1987年进行了股份制试点,3月在
原同记商场的基础上组建起同记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商店逐步放开,在积极推进租赁制的基
础上,逐步转为集体和个人承包经营,引入竞争和风险机制。1988年市属国营商业有106户
大、中型企业实行工资和效益挂钩,使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都有明显增长。
  1989年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以从事商业批发、物资供应、对外贸易和金融性
的公司为重点,全面整顿流通秩序。当年共撤、并、降各类公司1297个,占总数的40.6%。
城乡集市贸易发展较快,到1990年全市集贸市场发展到215处,其中市区170处;全市城乡集
贸市场的成交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7.7%,其中市区占17.6%,初步形成了以国营商
业为主体,集体、个体和城乡集贸市场并存的商品流通体系。同时还发展了工商、农商、商
商之间的多种形式联合,组建220多个经济联合体。对哈尔滨市第一百货商店、哈尔滨市秋
林公司、哈尔滨同记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品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特殊企业试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资管理突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观念,逐步由过去依靠统
一计划分配转向多渠道供应,陆续进行流通体制、分配方式、供应办法、开办农村市场、发
展补充加工和推行承包经营六个方面的改革。1985年后,进一步按照“两开、两改、一推行”
(开发物资资源、开拓生产资料市场,改革经营方式和供应方式,推行现代化管理)的目标
进行深化改革。国家和省统一分配给哈尔滨市的物资数量逐年减少,市场调节的空间逐渐扩
大。1984年取消废钢铁回收利用的指令性计划,1987年取消市自筹钢材、木材、水泥的分配
计划。1987年1月开办钢材市场,允许钢材进入市场流通,自由交换。由市物资贸易中心牵
头同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三市组成了物资贸易中心联合体,打破了物资流通上的地区
与行业界限,扩大了物资流通幅射面。开展了物物、物商、物工、物农、物企、物科、物学
等方面的联合。到1990年先后组建各类生产资料交易市场10个,形成了多层次、多功能、多
方位、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资料流通体制。随着物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到1990年由国
家统一分配的物资已减少到23种。物资流通体制由过去主要抓统一分配物资的申请、分配、
管理,向组织社会资源、培育和发展生产资料市场转化。
  四、计划管理体制
  1984年8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哈尔滨市作为省的经济改革试点城市。10月国务院批
准哈尔滨市从1985年1月起恢复计划单列,赋予相当于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并批准为全国综
合改革的试点城市。1984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按照
“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原则,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计划体制改革。一是逐步
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范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活动实行指导性计
划;饮食业、服务业和小商品生产实行市场调节;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粮
食、油料、烤烟、生猪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副产品的收购和调拨,按品种和数量、质量
规定指令性指标。对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指标实行指导性计划。到1990年,纳入指令性计划的
指标,工业主要产品只剩发电设备、水泥、化学医药等6种,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商品减少到3
3种。由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减少到23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仍实行指令性计划。二是根据
国家规定:对人民生活迫切需要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执行国家计委关于五个方面不纳入基
本建设规模的规定,包括用县级机动财力或预算外资金安排的中小学校舍建设,用县级机动
财力或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县或县以下医院、文化站、博物馆的建设,用养路费新建、扩建的
公路,用城市维护资金安排的新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车辆购置,老企业用自有资
金安排的职工宿舍建设等。基本建设审批权限在统一控制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实行分级管理。
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单位用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适当下放到区、县和企事业
主管部门,个体所有制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按市下达的计划控制投资规模,全部由区、县
(市)审查批准。1988年规定用自有外汇进口原材料、引进技术和设备,可直接到市外汇管
理局办理手续,用自有外汇引进智力改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用自有外汇出国考察、学
习和业务洽谈改由出国归口单位审批。三是加强计划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从1983年开始增
加了国民收入和综合财政信贷计划、综合物资计划等综合性计划指标,并开展了对全社会固
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控制与管理。
  五、财政管理体制
  根据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把“吃大锅饭”改为“分灶吃饭”。按
企业事业的隶属关系划分中央财政预算与市财政预算。按规定的范围核定收支基数,收大于
支的部分上解,不足部分从工商税中按一定比例进行调剂,比例一定5年不变。国家要求市
财政按规定范围量入为出,自求平衡。当年把划给市的收入范围作为固定收入,把工商税作
为省对市的调剂收入,1982—1983年改为固定收入全部留给市,3%的工商税作为市的调剂
收入,1984年又把调剂收入比例提高到9%。企业在实行基金制度.利润留成制度.盈亏包干和
以税代利试点的基础上,1983年和1984年分两步实行利改税的改革,确定了企业和国家的分
配关系。1985年恢复计划单列,财政预算在中央财政中单独列出,对市实行“划分税种,核
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按第二步利改税的税种,确定市财政固定收入,包括:
集体企业所得税、农牧业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牲畜
交易税、集市贸易税、契税、国营企业奖金税、税款滞纳金、其他收入和城市维护建筑税。
对石油部、电力部、石化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所属在哈尔滨企业的产品税、营业税、增
值税、资源税、建筑税、盐税,地方包干企业收入和地方经营的粮食、供销、外贸企业亏损,
以及外资、合资企业工商税、所得税划为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共享收入。1985年确定市的总额
留成比例为38.12%,上解中央26.88%,上解省35%。1986年国家决定将粮食亏损和价格
补贴指标下放给市,对分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额留成比例为50%,上解中央20%,上解
省30%。1988年国家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局部调整,一是将中央向地方的借款进入预算,调
减地方支出基数;二是将13种小税划给市,抵顶支出。1988—1990年财政管理体制实行“收
入递增包干”的办法,核定市的留成比例为45%,上解中央30%,上解省25%,总额分成收
入递增包干率为5%。“收入递增包干”是对现行体制的过渡办法,“划分税种,核定收支,
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市财政对所属工交企业按利改税和承包经营责任制进行改
革,对商业盈利企业,改按财政部下达的财政收入指标分解到各商业公司,自编财务计划,
经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1980年市对区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一年一变”的体制。1985年市对区实行
“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超收分成,一定三年”的体制。1986年进一步将一些小
型商业企业、饮食服务业的收入和工商管理罚没收入等下放给区级财政管理。1987年又将集
体所有制企业所得税和新开征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划归区财政。1988年
市对各区又实行了“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确定区
级财政收支范围,经过核定基数,按收支挂钩确定总额分成比例。
  1984年阿城、呼兰两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继续执行省对市、县“划分收支,分级包干
”的财政管理体制,按企业、事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县级财政预算的收支范围。1985年改
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划分财政收入基本上按照第二步利
改税的税种设置。阿城县的留成比例为40%,上解市为60%,1985—1986年每年另外补助50
万元。呼兰县每年除定额补助外,市还单独给予补助。1986年由于下放了粮食企业亏损和提
价补贴,阿城县留成比例调整为52%,上解市为48%,呼兰县因减少收入指标,相应增加了
定额的补助。1988年对两县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对呼兰县将中央向县财政的借款调减县支出
基数,将13种小税划给县作为县的固定收入,全部收入尚不抵支出基数的差额由市定额补助,
确定1988—1989年每年递增5%,1990年不再递增,体制外的补助延长到1990年。阿城县(市
)1986—1990年将“总额分成”改为“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调整后的留成比例为45%,
上解比例为55%,在此基础上,对收入比上年增收部分再加25%的增长分成,一定三年。另
外还将1987年体制外单独补助延长到1990年。
  六、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
  建筑业主要是对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和工程承发包方式进行改革。根据哈尔滨地处北方、
施工周期短、旺季与淡季用工人数变化悬珠的情况,决定了哈尔滨建筑业弹性队伍的特点。
1983年初,针对建筑业队伍发展过猛的现象,对用工制度进行改革,压缩固定职工比重,
到1988年底,固定职工的比重由1980年的83.7%下降到54.9%。从1983年起,市属8家国
营建筑安装施工企业陆续试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制度,改变了过去按人头核定工资总额
的办法,调整国家对企业的工资分配关系,使企业在工资含量有节余的情况下,有权实行再
分配。1984年9月,国务院批准下发《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
定》,哈尔滨市陆续在基本建设中推行投资包干,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建筑安装企业普遍
推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制度。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国营建筑施工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
包干试行办法》,1986年12月,市政府决定在市属8家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和区、县以上具备条
件的15家集体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中扩大试点。到1988年底,哈尔滨市建筑业有174个企业实
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占全市施工企业的44.9%。1986年市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建筑
业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并组建哈尔滨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990年市建委制定了《
关于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实行定量管理的规定》,对在哈尔滨市注册的综合开发、建筑及市政
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的工作量、工程量做出了限额规定。凡限额定量已满的单位,不准参加
投标承揽新任务;限额定量未满的单位凭《建设工程投标证》参加投标和议标,承揽任务。
到1990年末,在哈尔滨市注册的企业有116家办理了投标证。
  1983年2月,国家计委下发《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从此,先
后在生产性建设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并把编制与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必经的阶段,
以后逐步推行到其他行业。“七五”计划期间,按照国家关于以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的精
神,根据国家规定,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行管理。其中技术改造
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基本建设性质进行管理。1983年对各种所有制(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和个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全社会管理,控制投资规模。根据国家规定从1
985年开始,用国家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简称拨改贷),
并实行差别利率。改革建筑材料供应方式,由工程承包单位包工包料,计划分配的三大材料
(钢材、木材、水泥)不足部分允许采购议价材料。住宅建设逐步实行商品化,建立了房屋
开发办公室,按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开发。
  七、外经外贸体制
  国家从1979年起实行出口商品外汇留成制度,哈尔滨市从1981年开始有出口商品外汇分
成收入,因国家和省确定哈尔滨市的留成外汇额度较晚,而且留成少,只能根据留成额度,
按用汇的轻重缓急量入为出,严格控制,随时审批。“六五”计划期间外汇收入增加,五年
共8926万美元,其中出口留成外汇2766万美元,扩权外汇6000万美元(含计划单列后一次性
的扩权外汇5000万美元),地方外汇160万美元。五年累计支出2572万美元,其中进口机电设
备用汇811万美元,进口紧缺原材料1415万美元,出国人员用汇79万美元,其他267万美元。
为适应外贸体制改革,鼓励出口,增加外汇收入,1985年3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部、国家
计委制定的《出口商品外汇留成办法》,规定从1985年起,实行按出口商品外汇金额的比例
留成,除出口的军品、增产原油、增产成品油等出口商品外汇留成按现行办法不变外,对一
般出口商品的外汇留成,按25%留给地方、部门或企业。为鼓励出口,以1985年国家经济贸
易部下达的出口商品计划创汇额为基数,对超计划出口的部分,由地方负责盈亏,外汇实行
中央和地方倒“三七”分成。1986年市政府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优惠政策。一是提高外
汇留成比例,一般出口生产企业的外汇留成,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高5%,出口基地企业提
高10%,超计划部分留成80%;二是对超额完成出口计划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人民币补贴;
三是对出口产品实行优质优价,使出口产品所获效益略高于内销产品;四是对有出口任务的
企业所需资金、原材料、燃料、电力等优先供应;五是生产出口产品的专业厂、专业车间,
可以试行中外合资企业的管理方式;六是制定了鼓励外商在哈尔滨投资的优惠政策。
  随着国家批准哈尔滨市享有省级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权限和进出口业务经营权限,1986年
1月1日正式对外自营。从此,哈尔滨市对外经济贸易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由收购型向
自营型转变,可以自主从事对外谈判、签约、报关、运输、结汇等业务,开展来料加工、来
样生产、来件装配、补偿贸易、易货贸易、租赁贸易,兴办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
还可以通过交易会、洽谈会、出国考察、推销产品等形式广泛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建立联
系,开展业务。为适应对外贸易发展需要,市政府强化了市对外经济贸易局的职能,先后组
建了一些外贸专业公司,批准10家生产企业为外贸扩权企业,自营进出口业务。新建了哈尔
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公司,同时还成立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哈尔滨分会。
  八、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1983年9月,根据国务院决定,将阿城县、呼兰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实行市带县的体制。
1984年经国家批准把哈尔滨市作为全国综合改革的试点城市,并实行计划全面单列,经济联
合面向全省、全国。为发挥中心城市的功能与作用,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家和省陆续将所
属企业下放到哈尔滨市。1984年9月,省委、省政府决定把省属的哈尔滨电影机厂、哈尔滨电
缆厂、哈尔滨电碳厂、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哈尔滨第一工具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阿城继
电器厂等23家企业下放给哈尔滨市管理。由市管理的工商企业和事业单位也适当下放给区一
部分,扩大了区管理经济的职能。随着改革的深入,劳动工资、物价、信贷、科学技术等管
理体制和城市管理体制也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页码: 277-286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277
 
[RECORD: 108/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九章 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
节名: 第二节 对外开放
正文: 
  一、进出口贸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国家实行统一管理的外贸体制,哈尔滨市没有对外自主经营权
和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出口商品由生产供货单位按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直接向东北大区的
出口专业公司和松江省(1954年后改为黑龙江省)各外贸专业公司提供。主要出口到苏联等
社会主义国家和东南亚地区的国家,多是农副土特产品。60年代初,曾一度成立市对外贸易
机构,为省各出口专业公司组织货源,贸易对象开始转向西方国家,所提供的商品增加了铅
笔、人造毛毯、小工具、日用百货等轻纺工业品,但数量不大。“文化大革命”期间外贸出
口受到冲击,1973年重建市对外贸易局后,仍受种种束缚,出口商品收购总值徘徊在8000万
元左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家实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政策和
外贸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促进了哈尔滨市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1979年外贸出口收购
总值突破1亿元达到1.34亿元,比1978年增长28.5%。1981年首次突破2亿元,出口商品发
展到240个品种。1985年承担出口商品生产的厂家已发展到180家,比1978年增加54家。年出
口收购值超过1000万元的生产企业有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哈尔滨炼油厂、东北轻合金加工厂、
哈尔滨松江罐头厂、哈尔滨轧钢厂、哈尔滨粮油综合加工厂6家,成为外贸出口商品货源的支
柱企业。黑龙江省恢复对苏联边境地区的易货贸易后,哈尔滨市相继成立边境贸易机构,在
省对外贸易总公司的统一组织成交下,到1986年末,共为省提供出口货源价值1300万元。
  恢复计划单列后,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哈尔滨市享有省级管理权和进出口贸易自营
权,先后成立了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品、轻工业品、工艺品、化工、五金矿产、机械、
医药保健品、机械设备、包装、亚麻12个经贸和工贸进出口公司及1个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
享有进出口自营权后,市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职能,由单纯向沿海口岸和省各外贸进出口公
司组织货源的内陆城市,转为直接与外商洽谈、签约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内陆口岸甲级开放城
市,对外贸易进入新的历史时期。1986年1月,哈尔滨市出口贸易正式自营,当年全市商品收
购总额3.63亿元,比1985年增长60.8%,出口创汇达5208万美元,超额56%完成全年创汇
计划,其中市区商品收购总值3.48亿元,比1985年增长58.1%。进口到货1166.88万美元,
主要进口钢材、成套设备、医疗器械、化工原料等14大类。当年出口商品197种,在出口总额
中,农副产品占10.14%,轻纺产品占73.96%,重工业产品占15.9%。出口产品创汇额在
100万美元以上的品种有罐头、亚麻帆布、亚麻细布、亚麻纱、纯毛毛毯、豆粕、鬃尾、铅
笔、抽纱、蓄电池10个骨干商品,占出口总额的65%,其中亚麻细布的出口额达1733万美元。
1990年坚持“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在反对经济制裁
中,对外贸易取得了新发展。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3.23亿美元,其中出口额达2.36亿美元,
比1986年增长3.56倍,年平均增长45.9%;进口到货额0.86亿美元,比1985年增长6.43
倍,年平均增长65.1%。进口品类逐年增加,1990年进口商品由1985年的14大类增加到46大
类,扩大了同日本、西班牙、新西兰、南斯拉夫、波兰、美国、联邦德国、新加坡、香港等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现汇贸易进口,苏联等国家边境地区易货贸易的进口额也大幅度增加。外
贸出口商品收购总值1990年达到9.92亿元,比1985年增长3.39倍。其中市区达到9.64亿元,
比1985年增长3.38倍。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按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初级产品所占
比重由1985年的30%下降到1990年的17%;工业制成品比重由1985年的70%上升到1990年的8
3%;机电产品比重由1986年的6.4%提高到1990年的20%。出口产品品种由1986年的197种
增加到1990年的490种,其中出口在百万美元以上的骨干品种由1986年的6种增加到1990年的5
0种。从1985年秋季第58届广州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开始,以口岸名义独立组团到199
0年第68届广交会共参加11次,累计成交额68295万美元,其中1990年秋季广交会的成交额比
1985年秋季广交会的成交额增长5.39倍。此期间,还参加4次东北地区暨内蒙古出口商品交
易会和两次省、市联合承办的出口商品暨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还参加澳门商品洽谈会和香
港出口饲料交易会。出口市场扩大,尤其是重点发展了对苏联及东欧国家的易货贸易。1990
年6月在哈尔滨成功地举办了首届中国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经济贸易洽谈会,签订贸易合同5.6
5亿瑞士法郎,当年对苏联出口贸易额达到6000万美元。
  在发展对外贸易的同时,加强出口商品基地(专厂)建设,扶持出口商品的生产。正式
开展自营业务后,市政府发布了有关建设出口商品基地和专厂的规定,并批准命名哈尔滨亚
麻纺织厂、哈尔滨毛织厂、松江罐头厂、松江橡胶厂、哈尔滨制药厂、哈尔滨轧钢厂、哈尔
滨电机厂、哈尔滨电缆厂、哈尔滨轴承厂、哈尔滨第一工具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等25家企
业为第一批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企业(包括国家批准的机电产品出口扩权企业)。1990年3月,
又批准哈尔滨制鞋厂、哈尔滨羊毛衫总厂、哈尔滨巾被厂等12家企业为第二批出口商品基地
企业。截止到1990年末,哈尔滨市共有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企业37家,出口品种181种。
  二、利用外资
  1984年前哈尔滨利用外资主要是“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生产、来件装配、补偿
贸易)和国外贷款,直接利用外资基本上是空白。1984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召开的利用外资工
作会议精神,开始纳入地方计划,从当年批准兴办的“黑龙江省国际经济技术咨询公司”(
黑龙江省科技咨询服务公司与香港务强有限公司合资)第一家合资经营企业起,到1986年对
外经济贸易正式自营前,经批准在哈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共26家。自营后,直接利用外
资工作全面开展,建立专门管理机构,鼓励外商来哈投资的政策相继出台,吸引力逐步增强。
为适应利用外资工作的新形势,1988年8月市政府成立了哈尔滨市外国投资服务中心。从自营
开始到1990年,经国家、省、市批准在哈尔滨市的利用外资项目共176个,投资总额2.99亿
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1.03亿美元。其中经国家和省批准的项目83个,投资总额1.14亿美
元;经哈尔滨市批准的项目93个,投资总额1.85亿美元。利用外资形式:国外政府贷款有10
项,实际使用外资额5372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
企业)145项,实际使用外资额2442万美元;补偿贸易21项,实际使用外资额2534万美元。利
用外资项目主要来自日本、美国、韩国、英国、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苏联、玻利维
亚、奥地利、丹麦、泰国、瑞士、联邦德国、意大利、斐济、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投
资额占前四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为日本、香港、美国、韩国。外资投资的分布由服务业扩展
到轻纺、机电、化工、建工、医药、食品、农业和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利用外资方式由以“
三来一补”、国外贷款为主,扩展到合资、合作、独资、融资和租赁等多种形式。引进项目
由以服务型和简单加工项目为主,扩展到技术先进型和出口创汇型的较高层次项目。“七五
”计划期间,全市“三资”企业创产值4亿元,出口创汇626万美元,增加税收2160万元。
  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改革开放前已进行过一些技术设备引进、承揽国外工程和对一些国家与地区的经济技术
援助。50年代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引进过一些技术和设备,也对一些国家进行过以电站设
备为主的技术援助。60—70年代除继续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引进技术设备外,还从日本等
国家引进技术设备,承担援外产品生产的企业达10多家。进入80年代,特别是对外自营以后,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数量、规模、范围和形式都有较大突破。
  1985—1990年先后从日本、美国、联邦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瑞士、比利时、奥
地利、荷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引进先进设备120余台(套),对加速一些企业现代化进程起
了促进作用。1985年成立哈尔滨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市国际公司),到1
990年,代理引进的技术和设备合同总额为5045万美元,到货额2878万美元,占签订合同总
额的57.05%,公司获利146.6万美元。引进设备到货累计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国家和地区有
日本、美国、意大利、联邦德国、英国、香港。
  技术出口的主要形式是技术带成套设备进行出口。1983年向巴基斯坦出口的1台18兆瓦发
电机组,安装在古杜电站,合同金额5600万美元。1988年哈尔滨电站设备进出口公司与中国
技术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合作,同巴基斯坦签订3台21万千瓦火电成套设备出口承包工程合同,
创汇2.3亿美元。同年,为拓宽国外技术出口市场,在深圳技术出口交易会上,哈尔滨市签
订技术转让协议书19份,成交金额52.3万美元。还向苏联出口蔬菜栽培、食用菌培养、传
统医学对疾病的治疗等技术。1990年中国机械工业在国外第一次承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大
型交钥匙工程中,哈尔滨电站设备进出口公司同比利时厂商合作,在巴基斯坦柯特里和费萨
拉巴德联合循环电站工程招标中获得头标,签订8300万美元电站设备的出口合同,并在国际
上取得联合循环电站的投标资格。电站设备还进入东南亚市场,同菲律宾签订了价值4800万
美元的1台18兆瓦水轮发电机组合同。
  1987年后,在国外承包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企业通过市国际公司签约承建工程,
到1990年共承包13个项目,合同总额9364万美元。这些项目分布在苏联、加拿大、美国、巴
基斯坦、刚果、密克罗尼西亚和佛得角等国家。主要工程有:1987年10月15日竣工的加拿大
埃德蒙顿市“中华门”牌楼;1988年5月施工的密克罗尼西亚特鲁克岛侯机楼工程(是市国际
公司第一个国际投标中标工程),于1989年7月竣工;1989年6月,同苏联鄂木斯克市建筑联
合体签订一项16层住宅楼施工合同;1990年5月同苏联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政府、市第一民宅
建筑公司签订的国贸大厦、叶尼塞宾馆、喜剧院3项工程的承包合同,总金额共1.27亿瑞士
法郎,还带有25%的国内装备及装修材料出口,1990年9月先后开工。
  享有对外经营权后,劳务出口增多。1987年市国际公司向加拿大、美国派出2个劳务队(
组),共390人,合同总金额338万美元,营业总额325万美元,获利3.2万美元。1987年12
月开始施工的加拿大冰展劳务,是市国际公司派出的第一个劳务项目,1988年1月正式开展。
1988年向美国、加拿大、苏联派5个队(组)共338人,合同总金额412万美元,营业总金额
358万美元。1989年向苏联派出1个组,共30人,合同总金额9万美元,营业总金额4万美元。
1990年向美国、苏联、东南亚地区派出3个队(组),共378人,合同总金额572万美元,营
业总金额207万美元。1987—1990年共派出建筑工人、农民、渔工、缝纫工、宾馆服务员、厨
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共1136人,劳务合同总金额1326万美元,营业总金额894万美
元。
  改革开放后,发展了境外合资企业。到1990年末,全市已办起20家境外企业,除1家因经
营上的原因而转卖外,19家的合同投资总额为2151.7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919.2万美元,
占42.7%。从单项投资额看,超过100万美元的有10家,占53%。从生产和经营范围看,生
产企业9家,占47%;服务性企业7家,占37%;其他3家,占16%。中方投资主要以设备、材
料、半成品和技术作股投入。这些境外企业,除尚在筹建以外,正式经营的17家,主要分布
在苏联、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占85%。
  1987年后,主要承担两个对外援助项目,一是刚果布昂扎水电站大修工程;二是佛得角
政府办公楼工程,签约合同总金额共609万美元,派出施工人员83人,同时还带出相关的设备
和原材料、原器件。刚果布昂扎水电站及电力网工程是本世纪70年代末中国重点援外项目,
已到进行大修的年限。1987年初,市国际公司通过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成套设备出口公司投
标,竞争中标大修水电站工程,1985年5月派出专家组,经过组织施工,到10月圆满完成。1
989年12月承建佛得角政府办公楼工程预计1992年9月竣工,是哈尔滨最大的援外工程。
 
页码: 268-291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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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九章 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
节名: 第三节 经济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正文: 
  一、工业生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经过贯彻“调整、改革、整顿、
提高”方针,调整结构,深入改革,不断完善企业承包责任制,工业生产出现了持续增长的
好势头。1979—1990年全市共新增工业企业671个。市区新增622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减少6个,
集体所有制增加620个,其他经济类型新增8个。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过新建、扩建和技术
改造,增加了新的生产能力,12年全市工业部门新增固定资产32.2亿元,其中市区新增26.
2亿元。1990年全市独立核算企业固定资产原值达到123.97亿元,其中市区111.06亿元,
比1952年增长24.95倍,比1978年增长1.76倍。新建的企业主要有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哈尔
滨化工热电厂、哈尔滨克罗拉太阳能公司、黑龙江省铝箔厂、哈尔滨粮油综合加工厂、哈尔
滨纺织印染厂等。经过扩建和技术改造增加生产能力的主要有哈尔滨沙河子铁厂年处理原矿
与生产精矿粉的能力,小岭钢铁厂增加生铁生产的能力,哈尔滨炼油厂的原油加工,哈尔滨
发电厂的发电与供热,哈尔滨热电厂的烧油改烧煤,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电机厂、哈尔
滨锅炉厂的60万千瓦发电机组,哈尔滨轴承厂的轴承,哈尔滨星光机器厂的轻型汽车、东北
轻合金加工厂的铝加工以及哈尔滨制药厂、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哈尔滨毛织厂、哈尔滨第二
毛织厂、哈尔滨电碳厂、哈尔滨电缆厂、哈尔滨啤酒厂、哈尔滨卷烟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
哈尔滨第一工具厂等一批大中型工业企业。工业产品门类增多,在全国40个行业大类中,哈
尔滨市有35个,在全国539个细类中,哈尔滨市有392个。1990年市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14.6
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折算,比1949增长64.1倍,比1978年增长1.54倍,平均每年增长8.
1%。由于大力发展集体工业,所有制结构发生新变化,1990年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由1978年的78.3%下降到72.6%,集体所有制工业由1978年的20.7%上升到24.2%。工
业内部结构经过调整也发生了明显变化,轻工业得到加强,比重不断上升,由1978年的38.
9%上升到44.5%,重工业比重由1978年的61.1%下降到55.5%。机械工业虽然保持第一
位,但比重下降到42.3%,化学工业上升到第二位,比重达到14.6%,食品工业下降到10.
8%,位次降到第三位,纺织工业、建材工业等比重都有提高。产品品种达7万多种,其中电
站设备、量具、金属切削刃具、轴承、电表仪器、空调设备、电线、电缆、运输机械、亚麻
等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汽轮机厂自建厂以来,
为全国22个省、市、地区165座火力与水力发电站提供成套发电设备,占全国发电设备装机
容量三分之一,1987年还为国外提供了成套的60万千瓦发电机组。哈尔滨轴承厂是中国轴承
行业大型骨干企业,1950—1990年共生产各种轴承74920万套,其中1990年生产6735万套,
轴承产品达2500多个品种规格。化学药品在全国地位升高;亚麻纺织品产量在亚洲居首位,
是重要的出口创汇产品;铝合金加工产品在国际、国内都有较高的声誉。
  二、农村经济
  1980年起在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加速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出现稳定而又
持续发展的新局面。199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7.7亿元,其中市郊区2.7亿元,比1949年
增长8.2倍(按1980年不变价格折算),比1978年增长1.12倍,平均每年增长6.5%。主要
农副产品产量增加,1990年粮豆薯总产量达到12.9万吨,比1949年增长1.4倍,比1980年增
长71.3%;蔬菜总产量达到54万吨,比1949年增长10.74倍,比1980年增长27%;猪肉、牛
肉、羊肉、牛奶和禽蛋等产品也都比1980年有大幅度增长。
  根据“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迅速使农村单一的产业结构向
多层次综合发展。1990年种植业的比重由1978年的72.9%下降到39.2%;牧业由1978年的
22.1%上升到43.7%;副业由1978年的1.3%上升到12.5%;渔业由1978年的0.8%上
升到3.7%;林业有所下降,由1978年的2.9%下降到0.9%。种植业中,经济作物的种植
比重上升,由1978年的6.3%上升到10%。在大力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农村经济结构由单一
农业的经营格局转向全面发展。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很快。199
0年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17.5亿元,比1978年增长5.82倍,平均每年增长17.3%。其中,
农村工业的比重占42%(包括乡办、村办工业),建筑业占4%,运输业占6.5%,商业饮食
业占6.5%。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劳动力逐渐转移。乡镇企业在迅速发展中,涌
现出工业产值超千万元的昌宁给水设备厂、小型锅炉厂、东方建筑企业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
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为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农业
机械化程度提高,1990年郊区共拥有机械总动力36.9万千瓦,比1978年增长2.05倍;拥有
大中型拖拉机1153混合台,比1978年增长1.22倍。机耕面积达到5.32万公顷,占全部耕地
面积的88.3%。各项水利设施增多,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72万公顷,占全部耕地面积的45
.1%。农村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1990年郊区农村劳动力平均每人创造产值达到6918元。
  三、能源、交通、通信
  80年代根据国家提出“发展与节约并重”的方针和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允许地方办电的精
神,迅速发展了电力工业和城市集中供热。1980年由国家和市投资新建化工热电厂,新增3.
6万千瓦供电能力和56吨/小时集中供应蒸汽的能力。1982年由国家和省、市联合投资改造
哈尔滨发电厂,形成7.5万千瓦供电能力和240万平方米城市居民供热能力;哈尔滨热电厂10
万千瓦机组烧油改烧煤,为地方增加了供电能力。1983年开始新建哈尔滨第三发电厂,1986
年和1987年两台20万千瓦发电机组先后投产发电。一些企业利用本厂余热,增建小型发电机
组,到1990年末,全市企业办电发展到34户,装机容量达到13.2万千瓦。主要有哈尔滨制药
厂、哈尔滨糖厂、国营香坊木材加工厂、黑龙江省和平糖厂、阿城涤纶厂、小岭水泥厂、哈
尔滨纺织印染厂、哈尔滨毛织厂、哈尔滨第一工具厂、阿城糖厂、哈尔滨伟建机器厂、哈尔
滨车辆厂、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哈尔滨造纸厂、哈尔滨拖拉机厂、哈尔滨塑料一厂、哈尔滨
化学纤维厂、黑龙江纺织印染厂、哈尔滨拖拉机配件厂等企业。1980—1990年全市供电能力
新增64.3万千瓦。哈尔滨市地方拥有的电权增加35.4万千瓦,其中,同国家合资扩建、改
建国家电厂分得电力14.6万千瓦,新建第三发电厂地方分得电力4万千瓦,市属化工热电厂3
.6万千瓦,企业办电13.2万千瓦。
  1990年哈尔滨市地区电网输电线路分别由1949年的14条和1978年的49条增加到73条,总
长度分别由1949年的520.7公里和1978年的1171.2公里增加到2482.1公里。变电所由1949
年的15座发展到119座,总容量356万千伏安,比1949年增长16.6倍,比1978年增长1.34倍。
  在经济建设发展的同时,交通运输能力、运输的效率和质量,以及运输方式都有很大提
高和变化,并逐步形成经济合理、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体系。1990年铁路干线发展到9条,营
业里程达到126万公里,内燃机车发展到156台,换算周转量达到34663万吨公里,货物发运量
达到2129万吨,比1978增长1.07倍。营运的货运汽车向大型化、系列化发展,大吨位汽车增
加,平均每台载重货车由1985年的3.78吨位增加到1990年的4.5吨位。特种汽车发展较快,
1990年已发展到2363台。公路和市内货物运输结构发生新变化,1990年专业运输部门车辆的
比重下降到3.2%,企事业单位自有车辆维持在81.1%,个体营运户车辆增加,比重上升到
15%。发展了集装箱运输,建成全国八大集装箱中转站之一的哈尔滨市集装箱中转站。1990
年全市完成公路货运量6968万吨,完成货物周转量115831万吨公里,专业交通部门完成货运
量864.3万吨,其中市区完成845.9万吨,比1978年增长6.1%;完成货物周转量26211.6
万吨公里,其中市区24356.5万吨公里,比1952年增长9.29倍,比1978年增长1.1倍。水路
货源增加,运输条件改善,1990年完成货运量234.3万吨,其中市区229.1万吨,比1978年
增长61.6%。
  80年代是邮政、电信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积极采取高新技术,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
设备,提高了现代化水平。电信事业快速发展,长途通信形成了人工、半自动和全自动并存
的通信网络,市内电话网基本实现程控交换,并开通了容量为两万部的无线寻呼通信系统。
电信事业不仅比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有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比1978年也有显著发
展。1990年末全市已拥有27360个长途直拨有权用户,其中国际长途电话有权用户达1034户。
市区电话开办了程控新业务,合计11344项户。同时还新发展无线寻呼电话12606户。全年完
成电信业务总量5156万元。市内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到9.49万门,比1949年增长10.86倍,
比1978年增长3.67倍;市内安装电话机达到14.98万部,比1949年增长24.1倍,比1978年
增长2.42倍。1990年12月建成长途通信枢纽工程,为进一步提高长途通信能力,改善通信质
量创造了条件。
  邮政通信能力逐渐加强,实现了包裹与函件主要工序的作业机械化,既减轻了劳动强度,
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到1990年全市邮政局(所)增加到135处,其中市区87处,比1978年增加
14处。市区按适应邮政业务发展的要求,还对南岗、道里、动力、马家沟等18处营业厅进行
改建,对函件分拣场地也进行了改造,更新了函件分拣设施。1980年与1984年分别增办了国
内特快专递和国际特快专递业务,邮政快件和有声信函业务,开展了邮政储蓄。1990年邮政
业务总量达到2038万元,比1949年增长7.9倍,比1978年增长3.08倍。
  四、国内外贸易
  在“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指导下,加快了对外开放步伐,促进对外贸
易的发展。在1978年出口商品突破1亿元的基础上,连续两年迈大步,1979年达到1.34亿元,
1980年达到1.5亿元。“七五”计划期间,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8
6年1月开展了自营进出口业务,从此,对外经济贸易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90年全市进出口
总额达到3.23亿美元,其中出口2.36亿美元,进口0.87亿美元。出口供货总值达到9.92
亿元,比1978年增长8.42倍,平均每年增长20.6%。全市机电、轻纺、石油、化工、医药
等18个行业5年引进项目125项,使用外汇额度1.77亿美元。利用外资逐年增加,到1990年共
批准利用外资项目176项,实际利用外资额1.03亿美元。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出
口产品品种由240种增加到490种,其中出口在百万元以上的骨干品种由1980年的31种增加到1
990年的50种,同世界10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关系,尤其重点发展了对苏联及东欧国家的
经济贸易洽谈会,当时签订贸易合同5.65亿瑞士法郎。建设了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和专业生产
厂,在外贸体制改革中不断完善了出口创汇承包责任制。
  国内商业改变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格局,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多
渠道、开放式的社会主义商品流通体制,市场出现了繁荣兴旺景象。打破地区界限后,进货
渠道增多,货源增加,商品的花色品种丰富多彩。居民消费发生新变化,讲究商品款式和追
求商品档次的越来越多。商业网点迅速增加,特别是零售网点增加较快,到1990年末,全市
的商业机构和网点达到3.73万个,比1978年增加21.15倍。城乡集贸市场重新恢复后,繁荣
兴旺,成为城乡人民不可缺少的购物渠道。到1990年全市各类集贸市场发展到215处,其中市
区170处。1990年全市商品购进总额76.1亿元,比1978年增长4.16倍,其中市区71.7亿元,
比1978年增长4.33倍,全市商品销售总额71.5亿元,比1978年增长3.89倍,其中市区66.
4亿元,比1978年增长3.03倍。1990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9.2亿元,比1949年增长74
.7倍,比1978年增长5.35倍,12年平均每年增长16.65%。其中市区71.3亿元,比1949年
增长79.76倍,比1978年增长5.7倍,12年平均每年增长17.18%。由于商品可供量增多,
原凭票证限量供应的商品逐步放开,人民生活必需的主要副食品,如猪肉、牛肉、鲜蛋、植
物油、食糖、鲜菜、酒等供应量都大幅度增长。日用品供应充足,许多适用的高档商品投放
市场后消费者购买踊跃。
  五、地方财政
  改革开放后,哈尔滨市的地方财政收入迅速回升并持续增长,按“一要吃饭,二要建设
”的方针,调整了支出结构,为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管理
体制进行许多新的改革,1983年和1984年分两步进行利改税的改革,实行分级包干与企业合
理留利的制度,为企业提供了自主发展的条件。1985年国家恢复哈尔滨市计划单列并赋予相
当于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1990年全市财政收入达到16
.86亿元,其中市区15.6亿元(1949年财政收入只有104万元),比1978年增长1.76倍,
平均每年增长8.8%;财政支出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市政公用事业及文教
卫生事业经费支出逐步提高,1990年,市政公用事业的维护与改造支出比重由1978年的8.4
%提高到13.3%,文教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由1978年的3.3%提高到17.7%。向国家和省上
解的资金逐年增多,1979—1990年共向国家和省上解65.98亿元,其中1990年达到7.32亿元,
比1978年增长56.44%。在完成上解任务的同时,还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国库券发行任务,19
81—1990年共发行5.46亿元,1989年根据国务院决定,还发行两期特种国债和一期保值公
债,为国家平衡预算和重点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事业,经过曲折发展的历史。1949年市区只有一个科研机构,研究人员27人,
以后陆续建立了一些新的研究机构,增加科研人员,“文化大革命”受到严重的冲击和干扰。
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指导思想,把科学技术摆到了重要地位。
恢复了科研机构,为“文化大革命”中错批错斗的科技人员平反,加强了对科研工作的领导
和管理,建立了科技市场,突破了一些重大课题研究的难关,转换生产力的成果增多。1990
年全市独立科研机构发展到142个,非独立科研机构发展到252个,还有民办自然科学研究机
构124个,形成了多层次、多学科,包括工、农、商、理、医、经、财、哲等学科的300多个
学科研究网。在科技体制改革的推动下,科技市场活跃,各种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日益增多。
科技成果不断涌现,1978年实施成果登记制度后,全市取得重大科技攻关成果3905项,经同
行专家鉴定达到国际水平或国际同类项目技术水平的有264项,国内首创588项。1985年成立
专利管理机构后,到1990年共申报专利2300项,其中已获专利权561项。许多科技成果获得国
家和省级奖励,其中获国家发明奖12项,获国家科技大会奖347项,省科技大会奖562项,市
科技大会奖916项,在国际上还获得世界发明博览会3项金奖和1项银奖。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经
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已引起广泛重视,许多新扩建的工厂企业,从设计开始就注意采用先进的
技术,企业改造主要依靠科技进步。80年代后期国家推行的“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也
取得很多成果,1990年是实施“火炬计划”的第二年,共落实“火炬计划”项目18项,其中
国家级项目5项,市级项目13项,共下达经费2193万元;实施“星火计划”项目37项,其中国
家级项目4项,总投资853.7万元。科技体制进行改革后,科学普及和群众性技术革新的开展
比较广泛,对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也起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市政公用事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把市政公用事业作为
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加强了建设和管理。在国民经济调整中,使过去“骨”、“
肉”关系不相适应的矛盾得到缓解,“缺、破、漏”状况明显改变,服务功能和现代化水平
发生了显著变化。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发挥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各方面的积极性,有
计划、有重点地建设新设施和改造旧设施。1990年末,全市道路增加到2079条,面积1123万
平方米。道路质量显著提高,铺装率由1978年的55.6%提高到83%,全市40条主干道和75条
次干道的环境和质量都基本达到现代城市的标准,同时还改造了一些小街小巷。太阳岛风景
区的道路和工厂企业的自管道路也有明显改善。全市桥涵增加到114座,80年代新建了过街桥、
立交桥33座,对改善城市交通不畅起到重要作用。排水管线增加到754.15公里,比1978年
增加392.65公里,服务面积达到106平方公里,机械排水能力达到111.11立方米/秒,排水
普及率达到67.9%。城市供水发展很快,日供水能力由1978年的22万吨增加到47万吨,自来
水普及率1949年只有18%,1990年由1978年的70%提高到96.2%。城市煤气开始建设日供市
区煤气150万立方米的哈尔滨——依兰煤气工程,原有煤气的普及率升高到12.3%,液化石
油气普及率达到56.5%。80年代积极发展了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同哈尔滨发电厂配套建设的
南岗供热网工程1988年竣工开始供热,1990年供热面积达到240万平方米,23个使用蒸汽的企
业事业单位和3.1万户(20多万人)居民受益。同时还发展大型锅炉房,实行热电联产和联
片供热,1990年全市区实现集中供热的面积达到1534万平方米。城市公共交通变化较大,一
方面增加和延长市公交运营线路,增加车辆;另一方面积极发展联运车辆和自营出租汽车。
到1990年,公共交通运营线路由1978年的41条增加到55条,车辆由1978年的644辆增加到1005
辆;出租汽车发展到3515辆。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八、社会事业与人民生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拨乱反正,清除“左”的错误干扰的基础上,各类学校都有
较快的发展,教学条件、教学质量显著提高。1990年末,全市有各类学校1476所,其中市区
有各类学校792所,高等学校22所,中等专业学校45所,技工学校48所,普通中学193所,农
职中学42所,工读学校1所,小学441所,基本形成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专业设置比较完备
的教育体系。1990年全市高等学校在校生50985人,其中市区48707人,比1949年增加6.47倍,
比1978年增加1.59倍;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23744人,其中市区22794人,比1949年增加18.
3倍,比1978年增加1.27倍。小学适龄儿童可以全部入学,从1981—1985年开始重点安排投
资,解决中小学二步制授课率高、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到1990年已基本达到取消二步制授
课的目标,改善了教学条件,提高了教学质量。
  清除左的思想禁锢后,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改善了文化娱乐场所条件,
新建了广播电视大楼。1990年全市影剧院和放映礼堂发展到293个,座席达到19.15万个,是
1949年的12.4倍,比1978年增长18.95%。艺术表演团体1949年只有3个,1990年发展到1
4个,比1978年增加两个。从1979年开始,恢复“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和大型冰灯游园会活
动。1990年建成新的市图书馆,改善了藏书条件,全市图书馆发展到10座,藏书422万册。1
980年建立市电视台(1993年建成广播电视大楼),开始自制电视节目,提高了节目的制作
能力。
  80年代易地新建了哈尔滨市妇产医院,扩建了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和儿童医院,增设了眼
科、口腔科等专科医院,一些原有的省、市医院增加了CT与核磁共振等先进医疗设备,提高
了诊断水平。各区医院的房舍和医疗设备也都有明显的改善,一些疑难疾病的研究和防治已
达到较高水平。各类传染病基本得到控制,发病率和死亡率降低,有些传染病已经绝迹。到
1990年末全市医院由1949年的22个发展到226个,医疗床位2.75万张,比1949年增长17.2
倍,比1978年增长60.9%,卫生技术人员3.64万人,比1949年增长16.7倍,比1978年增长
83.4%。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陆续新建、扩建省人民体育场、市人民体育场、工人体育馆、
人工制冷冰球场、游泳馆、旱冰场、跳伞塔、射击场等体育设施。开展了篮球、排球、足球、
乒乓球、田径、游泳、射击、划船、武术以及哈尔滨市的重点项目冰上运动等30多个体育运
动项目,各类体育队恢复发展到14个,专业运动员达到257人。冰球、花样滑冰、速度滑冰在
国际、国内比赛中都取得了好成绩,并多次打破全国纪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也有新发展,
1990年中小学生的体育达标率提高到88.9%。
  随着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四全户”、“五全户”增多,从1984年开始,城市人均居住面积超过1949年3.62平方米的水
平,1990年达到5.62平方米,超过1949年两平方米。职工和农民的收入增加,1990年全市全
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2302元,比1949年提高7.53倍,比1978年提高1.97倍,去掉
消费品物价上涨因素,也有显著的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发生了明显的变化,1990年平均每百
户城市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58台、黑白电视机48台、收录机71台、洗衣机79台、电风扇25台、
电冰箱39台、照相机29架。居民储蓄大幅度上升,1990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储蓄71亿元,其
中市区66.5亿元,比1980年增长17.2倍。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46元,市郊区达到1108元,
比1965年增长12.35倍,比1978年增长6.34倍,一些高档耐用消费品进入了农民家庭,农民
建新房,改善了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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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总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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