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总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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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5 17:23

[RECORD: 56/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七章 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节名: 第四节 清理“一平二调”,进行全面调整 
正文: 
  1958—1960年的大跃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表现了极大的政治热情,经过努力,虽然没
有达到跃进规划规定的跃进目标,但仍保持了一定的发展速度。也带来一些突出的问题:追
求高速度,浮夸风泛滥;农村的“共产风”,破坏了生产力;基本建设战线过长,投资效益
下降,出现了大批半截子工程;农、轻、重比例失调;城市人口和职工增加过多,城市建设
和人民生活出现许多新的矛盾。1961年1月,中央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提
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根据中共中央的方针和省委的要求,从1961年起,哈
尔滨市开始国民经济调整。
  1960年12月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农
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调整了社队规模和基本核算单位,实行
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户数由平均56.5户缩减到
44.4户。1961年初,市委发出《关于培训基层干部的指示》,由郊区和县,利用春耕前一段
时间,结合整党整社,对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轮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和政策水平,
实事求是地反对“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特殊风、瞎指挥风)。根据中共
中央《关于纠正一平二调处理退赔问题的规定(草案)》,清理了“一平二调”项目,全市
(含县)总平调金额127亿元,到1961年11月,已经退赔5641万元。全市过渡为全民所有的
一个城市人民公社、116个生产大队、138个生产队也恢复了原来的建制。在农村生产队,落
实了社员自留地,恢复了集市贸易和家庭副业生产。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建立生产责任制,取
消供给制,实行以产计酬、以工计酬或“三包一奖”改变平均主义分配形式。停办公共食堂,
实行粮食定购包干,兑现卖猪留肉政策。1961年,市委成立支援农业领导小组,组织各行各
业支援农业。市属工业增加农用机械、农机具的生产和供应。1962年,支援农业的主要产品
达46种。1961—1962年,财政支援农业资金1546万元,比1958—1959年增加2.5倍,除用于购
置农用机械外,用于贫困社队的无偿补助878万元。1961—1962年,银行发放农业贷款2968万
元,并豁免无力偿还的贫农合作基金贷款181万元。商业部门调整农产品收购政策,改进统购、
派购、换购办法。科研部门帮助培育良种、改良品种,提高农产品产量。市委还决定,1961
—1962两年动员50万人上山下乡,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到1961年11月,已有11.1万城市人
口到农村安家落户,有4.94万人次的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服务,为农村培养农业技术员、
司机8900名。
  从1961年起,按照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要求,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停
建了一批建设项目。1961—1962年两年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生产急需的收尾项目,
半截子工程的维护和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因而1961年市区基本建设投资额比上年减
少80%,1962年市区基本建设投资额更少,仅占1960年的12.8%。
  1961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市委通过《调整地方工业的
初步方案》,确定对冶金、机械、建材等12个工业行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调整。按照“调
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农、轻、重及一市场、二生活、三建设的原则,分期分批
采取关、停、并、转、减、维、增、分的办法进行调整。1962年2月,中共中央提出调整要伤
筋动骨的要求。5月,市委又对工业调整做了进一步部署。到7月末,全市(包含县)共关、停
工业企业927个,合并92个,改变了19个企业生产任务,缩小405个企业生产规模。到11月,又
有1184个工业企业关闭、停产和合并。土法炼铁全部停产。小立窑水泥除保留3个企业外,全
部关停。压缩了变压器、金属切削机床、冶金设备等机械工业产品产量,增加了维修配件、
支援农业产品、轻工业产品、小商品的生产。由此,全市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产值所占
比重有了变化,重工业所占比重下降,轻工业所占比重上升。
  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精简职工和减少城市人口的决定,由省分配指标下达任务,规
定哈尔滨市(包含县)1961—1962年两年减少城市人口46万人。到1962年,两年共减少城市
人口49.2万人。其中,市区35.6万人。在压缩城市人口的同时,由省下达指标,规定哈尔滨
市(包括中央、省在哈单位和市辖县)精简职工25万人。到1962年末,全市精简职工31.2万
人。其中,市区精简251万人。职工和城市人口减少,缓解了商品粮的供应,减少了工资基
金的支出。
  对社会科学文教事业进行了调整和整顿,撤销了一些暂时没有条件上的科研机构、科研
项目,不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新建和充实了甜菜糖业、塑料、
石油化工、作物育种、农机修理、建筑工程、工艺美术、船舶动力、经济作物、森林保护、
地方病等13个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所和电子、电机工程、金属、交通、中医、生理等6个自然
科学专门学会。高等学校经过整顿由29所归并为20所,中等专业学校由47所整顿为26所,师
范学校由21所整顿为10所。整顿撤销了市区办学条件差、质量低,有名无实的技工学校41所。
相应充实加强了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经过整顿得到充实和提高。
  1962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
决定》(即银行六条)和《关于严格控制财政管理的决定》(即财政六条)在全市压缩社会
集团购买力,冻结清理存软,控制货币发行,减少货币投放,短期实行某些商品的高价销售,
增加货币回笼。贯彻中央“商业四十条”,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扩大农
副产品收购,清仓查库,将积压超储的商品物资投放市场,组织工业产品下乡。开展增产节
约运动,整顿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经纪律,严格区分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建设资金
与企业流动资金、全民所有制资金与集体所有制资金的界限,分别加强多项资金的专项管理,
加强信贷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压缩生产性支出,扩大社会科学文教卫生事业支出
比重,坚持财政收支平衡,信贷收支平衡,商品和物资的供需平衡。并对企业进行“三清”,
清账目、清物资、清资金,处理1961年以前企业财务的各种遗留问题,给企业卸包袱,按照
政策,对平调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和资财给予退赔,财政财务重新纳入正常秩序,社会各部门,
国民经济各部类的比例关系也趋于协调。
    在调整国民经济的同时,还对在反右倾运动中被错误批判和处分的人进了甄别、平反。
1962年4月,市委发出《取消“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的通知》,要求凡是因1957年反右整风
运动期间,在工人和农民中戴有“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的,应宣布取消,并从档案中撤出
其结论材料,原则上恢复其原有的工作和工资待遇。6月22日,市委召开市属高等院校甄别平
反座谈会,宣布对1959年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中被批判、处分错了的原东北林学院院长、黑
龙江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刘成栋等13人予以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和恢复部分人的职务。1962
年还对在反右派斗争中被划为右派的456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1963年到1965年继续调整国民经济。哈尔滨市进一步调整了工业结
构,使之向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为农业服务,为发展轻工业生产服务上转移。充实、加强
了与农业、人民生活有关的工业,增加农业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日用工业品的生产能力。各
行各业继续支援农业,商品供应、物资分配优先供应农村;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财政安
排发展农业合作生产的资金,增加长、短期农业贷款和无偿投资;帮助农业开展农作物培育、
载培技术、防治病虫害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各行各业支援农业,农业生产力进一步恢复和提
高。按照“一生活、二市场、三建设”的原则,继续调整了生产建设与人民生活的比例关系。
1963年,按职工人数45%的比例,提高了职工工资,取消了高价商品供应。1965年城市居民
人均收入比1962年提高9.25%,农民人均收入提高28%。商品供应量增加,物价水平稳降。
1963—1965年国家专项拨款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校舍。新建城市居民住宅45.7万平方米,城
市居民用电、用水增加,煤气普及率上升。
  到1965年,农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农业总产值比1957年增长36%,郊区农村拖拉机
拥有量超过1957年15倍,机引农具大幅度增加,农田水利灌溉面积增加1倍,粮豆产量比195
7年增长85.4%,蔬菜总产量比1957年增长29.8%,猪禽存栏也大幅度增长。
  工业在调整中充实,提高。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增长84.6%,工业企业户数虽比1962年
减少151户,但经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工艺技术水平,开发新产品能力都有很大提高。有
30多种主要产品产量增幅较大,钢产量增长2.3倍,铝材增长1.35倍,发电量增长1.7倍,发
电设备增长5倍,百余种产品质量显著上升,新试制成功260种新产品,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百
元产值利润率,百元资金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都成倍提高,实现利润增长86%。
  商品零售总额实现7.1亿元,比1957年增长32.2%,主要商品供应状况好转,供求矛盾得
以缓解,商业服务网点比1962年增长1倍,零售物价指数稳中有降。
  社会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城市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人民生活中的行路难、子
女就学难、看病难等问题都有显著改善。
  
页码: 158-162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58
 
[RECORD: 57/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节名: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60
 
[RECORD: 58/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章名: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
节名: 第一节 社会政治生活失控无律
正文: 
    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取得显著成效,调整任务已接近胜利完成。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开始筹划并发动一场全国范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导致了历时十年的社会大动乱。
    1965年10月,毛泽东在与大区党委第一书记谈话中提出"中央出了修正主义,你们就造反……"。11月10日,上海《文汇报》发表姚文元文章《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矛头指向北京市委。12月11日《黑龙江日报》转载姚文元文章并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学术讨论汇报提纲》(后来被称作"二月提纲")的精神,在全省的"小五界"开始了对所谓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点名批判。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后被称为"5.16通知"),对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做了详尽阐述,对运动的方针、性质、部署做了原则规定。《通知》认定,"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及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成资产阶级专政。这些人物,有些正在受到我们的重用,被培养为我们的接班人,例如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他们现正睡在我们的身边。各级党委必须充分注意到这一点。"1966年5月13日,中共哈尔滨市委举行常委会议,讨论哈尔滨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问题,同时揭发郑依平(市委书记处书记)、牛乃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章子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局长)"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罪行。5月20-21日,市委召开第四届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在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文教书记会议上关于"文化革命"问题的讲话精神,检查哈尔滨市几年来文艺、报刊和教育工作中的"主要错误倾向",讨论开展"文化革命"的问题。5月24日,市委常委决定,成立市委社会主义文化革命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人7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并向全市发出通知。6月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人民日报》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和评论员文章:《欢呼北大的一张大字报》。哈尔滨市一些单位的少数人立即响应,随即将大字报贴上街头,批判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市委、省委党政机关,提出口号"谁有毛泽东思想谁领导"。6月6日,市委常委集体贴出以"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为题的大字报,表明态度,表示要与广大干部一道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6月9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关于当前"文化革命"的汇报,确定各级党委都要成立"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的对象是资产阶级的"黑线"、"权威"、"党内资产阶级代理人"。同时,确定运动重点。省的重点是省直和哈尔滨市,部门的重点是"小五界",重点的重点是哈尔滨市,以哈尔滨市带动其它各市。
    6月10日,《黑龙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彻底粉碎反党黑帮--对刘相如(哈尔滨话剧院院长)、李默林(话剧院副院长)、王志超(话剧院副院长)等人资本主义修正主义文艺路线的批判》,同时,配发了刘、李、王三人"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材料"加编者按。随后,又连续发表《揭开哈尔滨话剧院反党集团的黑幕》、《粉碎反党分子牛乃文的猖狂进攻》、《坚决挖掉哈尔滨市文化界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的根子--郑依平》多篇文章。连续多次对郑依平、牛乃文、章子冈进行批判斗争,并报经省委批准,撤销了郑、牛、章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此时,毛泽东"造反有理"的讲话广泛传播,各大专院校学生成立各种"红卫兵"组织,串联、造反活动日益激烈,街头巷尾、机关、单位内部大字报铺天盖地,越来越多。为维护秩序、控制事态,6月3日以后,省委指示哈尔滨市委效仿北京的作法,抽调干部向各机关、大专院校派出了工作组,试图加强对运动的领导,纳入正常秩序。但仅隔几天,毛泽东在一次讲话中说"工作组起破坏作用,阻碍运动,统统驱逐之"。市委只好召开大会宣布,撤销工作组。哈尔滨市的"文化革命"运动随即陷入混乱、失控、无序的状态。
    1966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召开八届十一中全会,中央最高领导做了重大的人事更动,又发表毛泽东给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的信,对红卫兵造反行动表示热烈支持。8月5日,发表毛泽东《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提出"……在五十多天里,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领导同志,却反其道而行之,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打下去,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围剿革命派,压制不同意见,实行白色恐怖,自以为得意,长资产阶级威风,灭无产阶级志气,又何其毒也!"8月8日,发表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16条),提出用大字报、大辩论、大鸣大放、大揭露、大批判,坚决地向那些公开的、隐蔽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进攻。毛泽东"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和中共中央"16条"的连续发表,更加助长了"红卫兵"、"造反派"的声势,本来已经难以控制的社会局势更加混乱。8月16日,哈尔滨工业大学部分师生到市委、市人民委员会机关进行"革命串联",并发出倡议书,呼吁"两委"机关干部参加揭发批判省委的大会。8月17日,以"破四旧"为名,哈尔滨医科大学的红卫兵砸碎了校园内的李时珍塑像。8月22日,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军事工程学院等49个单位的红卫兵组织发起,连续3天在哈工大广场举行"哈尔滨市各界革命群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联合点火大会",揪斗了省委第二书记李范五等人。在8月23日,即第二天的"点火"大会上,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到会讲话,支持红卫兵造反,"坚持站在革命事业一边"。8月24日,即第三天的大会移到八区广场举行,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市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宣传周"的倡议,会后举行大规模示威游行。同一天,市直党群机关1 500多人在市青年宫剧场举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炮打司令部'点火大会",揭发批判市委某些领导"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8月26日,哈军工红色造反团到市级各民主党派机关,宣布各民主党派为"资产阶级司令部","牛鬼蛇神的保护伞",限期解散,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被迫停止活动。同时,哈军工"八八"战斗团冲击市民主建国会,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将两会驻会成员200多人召到机关大院训话,部分两会领导成员被拉去游街。8月29日,由哈工大、哈军工等高校红卫兵联合发起,在八区广场举行号称70万人参加的"火烧省委、炮打司令部"大会,揪斗了一批省、市领导人。8月30日,哈尔滨市半工半读学校和中、小学校5万余人在八区广场举行"炮打司令部点火大会",揭发、批判省、市委一些负责人在教育界的"滔天罪行"。9月2日,市直属党群机关干部在青年宫剧场召开"炮打司令部挺进大会",揭发批判省、市委领导人"推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罪行"。此时,全市机关停工、多数企业停产、学校停课,干部、工人、学生、居民群众大都参加各种红卫兵、造反组织,贴大字报,上街游行,批斗各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机构瘫痪,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被冠以"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靠边站"、"停职检查"或被批斗。一些知识分子和造反派内部观点对立的人,也被扣上"反动学术权威"、"牛鬼蛇神"、"地富反坏右"、"保皇派"、"黑干将"、"变色龙"、"小爬虫"等帽子,进行批判、揪斗和游街示众。整个社会在"大民主"的喧嚣声中一片混乱。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62
 
[RECORD: 59/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
节名: 第二节 造反派夺权
正文: 
    1967年1月4日,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等11个造反组织宣告夺取上海党政领导
权,这起“一月革命风暴”迅即波及哈尔滨,一时间许多单位的造反派组织接连夺取本单位
党政财文大权,形成了夺权的狂潮。1月10日,哈军工、哈工大、黑龙江大学、哈师院等高等
院校的造反派组织联合接管了《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省、市广播电台,并发表
“告人民书”。1月12日,哈尔滨电话局被本单位“红色造反团”组织接管。1月16日,哈军
工等23个院校、单位的“红色造反团”在军工学院集会,宣告成立“哈尔滨红色造反联合总
部”,并发表夺取省、市党政财文大权的“红色造反者联合接管公告”,宣称自本月10日起,
“红色造反者”查封、接管省、市党政机关和省、市公安厅(局)及所属分局、《黑龙江日
报》及其它在哈的地方报社、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长途电话局、省人民银行、
财政厅、部分大专院校、工厂企业及其它一些单位。省、市委机关的“红色造反者”随即发
表“公告”支持这一接管行动。1月31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召开,
宣告成立“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2月1日,《人民日报》以《东北的新曙光》
通栏标题发表社论,赞同“黑龙江省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的经验,对夺权斗争的胜利起
了关键性的作用”,这个样板可作为“夺权斗争的一个好范例”。2月16日,哈尔滨市“红色
造反者”仿效省的样板,宣告成立“哈尔滨市人民公社”。并发布“公社宣言”和“第一号
通告”,声称“公社是由各革命左派组织、人民解放军驻哈部队、市党政机关协商推举组成
‘三结合’的临时委员会行使领导权”,“废除市委、市人民委员会一切职权,一切权力归
公社”。临时委员会设“勤务组”,选出5人为“勤务组”成员和正、副组长。2月26日,临
时委员会召开“命名大会”,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市人民公社更名为哈尔滨市红色造反者革
命委员会的公告”,仍由公社原班人马组成“勤务组”,下设政治委员会、生产委员会和群
众工作委员会。此后,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单位也开始全面夺权。2月末,市妇联机关“多奇
志红色造反团”联合东北林学院的造反组织,夺了市妇联的权。3月9日,太平人民公社①红
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宣告成立。紧接着3月24日、29日、30日,4月9日、10日、14日,香坊、
动力之乡、新曙光(平房)、道里、道外、南岗等人民公社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
同样废除了各人民公社(区)党委、政府的一切职权,改由“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行使
党政财文大权。
    4月11日,“哈尔滨市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改称为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于此前后,
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和革命委员会,即行使权力,任命或批准任命下属部、委、办、局和
群团组织的机构设置和领导人员。到1967年末,经其批复的组织机构设置和任命的领导班子
有哈尔滨战报(哈尔滨日报改称)社、市革命委员会保卫组、市武装部、市工商管理局、市
教育局、环卫处、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粮食局、市机械工业局、市建工局、市第一商业
局、市城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计划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总工会、市贫下中农
代表会、市工商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建设银行、市物资局、市人事监察局、
市人民银行等等。全市绝大多数单位,包括基层单位都建立起了革命委员会。
  
页码: 165-166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65
 
[RECORD: 60/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
节名: 第三节 派性斗争与破四旧 
正文: 
  在造反过程中,对原来的党政领导干部,谁是革命的,谁是反革命修正主义,谁该斗,
谁该保,在造反派组织中形成不同的观点;在夺权过程中,又因谁夺权、谁掌权,而产生争
执,逐渐形成势不两立的两派。两派之间,初期用“文斗”,辩论、批判,在幕后别有用心
的人操纵下,那些“唯我独左”、“唯我独革”、头脑狂热的造反派组织,在“革命不是请
客吃饭”的理论唆使下,试图用武力压倒对立派,文斗逐渐升级为武斗。
  1967年1月,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哈工大红色造反团对其成员构成
不满意。1月31日,在工大礼堂召开形势辩论会。辩论中有人指出,夺权“没有体现大联合”
,“没有体现出工人阶级的领导”,要求重新夺权。次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人民日
报》社论《东北新曙光》,肯定了黑龙江省的夺权和成立的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中共黑
龙江省委第一书记,做为“革命领导干部”参加“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并担任主任的潘复
生,立即站出来,将“1·31”形势辩论会定为“反革命事件”,并调动1万多人围攻哈工大
主楼,以“破坏新生的革命委员会”、“攻击东北的新曙光”为由,有的被打成反革命,取
消了哈军工的“八八”战斗团,造成初步联合起来的群众造反组织,再次陷入分裂、敌对的
状态。1967年2月,黑龙江大学“红色造反团”,反对原省委常委、政法部长赵去非被结合进
省革命委员会,认为赵去非是“赫鲁晓夫式的人物”,并要“炮轰赵去非”。4月2日,哈军
工、工大等10多个院校持相同观点的“造反团”学生在哈工大召开“炮轰赵去非大会”,会
上决定成立“哈尔滨市炮轰联络站”(后被称为炮轰派)。与此同时,在潘复生支持下,由
哈工大一些造反派头头和省直机关“造反团”组织了与“炮轰派”对立的“捍卫革命三结合
联合总指挥部”(后被称“捍联总”)。从此,已经实现大联合的造反派组织又分裂成两大
派。由于潘复生支一派、压一派,两派斗争愈演愈烈,以至发生大规模武斗,造成多次流血
事件。4月份,全市有97个单位发生武斗事件132起,伤146人。5月19日,哈尔滨港务局红色
造反团已分裂成的两派(被称为大红色、小红色)发生大规模武斗。市革命委员会和太平区
革命委员会认定这是一起“反革命流血事件”。随后调集近万人的公安干警和群众,以支持
“小红色”宣传毛泽东思想为名,围攻港务局,协助“小红色”同“大红色”展开武斗。5月
25日,市、区革命委员会再次调集上万人的群众和干警,围攻、冲击港务局,帮助“小红色”
夺权,拘留“大红色”头头13人,给“大红色”的人扣上“反革命”、“牛鬼蛇神”、“阶
级报复”等政治帽子。6月5日,哈军工的“炮轰派”召开大会后游行到省革命委员会驻地“
107”门前,要求潘复生、汪家道接见,潘、汪避而不见,游行队伍在门前连续静坐数日,遭
潘复生指派的“捍联总”驱赶,“炮轰派”冲进院内发生武斗。6月9日凌晨,“捍联总”调
集200多人冲进哈军工院内,经过激烈打斗,夺了由“炮轰派”掌握的哈军工学院革命委员会
的权。6月21日晨5点,“捍联总”攻打聚集在哈建工学院内的“炮轰派”,双方发生激烈武
斗,打伤20余人,学院图书馆和教学设备受到严重损坏。8月12日,哈尔滨港务局炮轰派(大
红色)的队伍途经哈工业大学门前时,哈工大“捍联总”出动数百人、3辆汽车、围追堵截,
双方发生激烈武斗,当场打死3人,伤100多人,致残55人。8月4—27日,哈尔滨第一机器制
造厂炮轰派,有港务局炮轰派参加,共150多人,先后3次开出坦克、装甲车和装有机关枪的
卡车上街武装游行示威。8月28日,松江罐头厂“捍联总”、“炮轰派”发生武斗,打死9人、
打伤6人。10月6日,市工人红色造反者总司令部指挥“捍联总”纠集成员,围攻哈师范学院,
争夺礼堂,发生武斗,1名学生死亡,23人受伤。10月12日,“捍联总”围攻“炮轰派”最后
一个据点——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厂,动用了机关枪、冲锋枪和炸弹,武斗中死亡5人,伤残
1人,轻重伤100余人。同年9月,在周恩来关怀下,“捍联总”和“炮轰派”代表在北京开始
谈判,12月,双方达成实现大联合的《十二条协议》,虽因潘复生继续坚持一派掌权,大联合
并没有真正实现,但武斗有所收敛,并逐渐平息下来。
  武斗不但造成人员伤亡,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而且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使造反派组
织“打、砸、抢”盛行起来。以查抄“黑材料”为名,砸机要部门,蛮横闯入私宅搜查、抄家、
劫走财物。对被揪斗人实行刑讯逼供。各造反派组织设立隔离审查的“牛棚”,拘禁人员,体
罚、殴打、刑讯逼供,残酷迫害,造成一些人致残致死。1966年8月31日,哈尔滨市第12中学
造反派组织,以“隐瞒家庭出身”和“私藏枪支”莫须有罪名,揪斗省、市优秀教师、市劳动
模范杨治周,由于严刑拷打、残酷迫害,杨治周致死。由于红卫兵的狂热,在“破四旧(旧思
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的闹剧中,破坏文艺作品、文物、古迹、遗址和艺
术价值较高的建筑物,连群众自行保存的古旧图书、古物、艺术品也被当做“四旧”予以查抄
和砸毁。1966年8月,位于南岗全市最高点、极富建筑艺术特色的东正教堂——圣·尼古拉大
教堂,在红卫兵狂热的行动中被夷为平地,教堂存藏的典籍、经书、神像、神器等被砸毁而散
失殆尽。其它一些教堂、庙宇、寺院或与“四旧”沾边的建筑.雕塑等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
红卫兵、造反派组织,为自己造反活动的需要,经常出动人员到工厂企业勒拿或劫掠各自需要
的物资。印刷厂、造纸厂的纸张,常被造反派组织无偿勒拿或劫走。由于两派斗争激烈,一派
遭遇围困时,常四出抢掠生活物资和武斗的器械,以至抢夺驻军部队的武器弹药和军用物资。
1967年8月18日,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厂的“炮轰派”总部开着3辆大卡车到太平东棵街粮店
抢掠粮食37万斤,同时抢劫了郊区农民向市内运送的蔬菜。8月23日,这个厂的“炮轰派”
造反组织又出动军用车辆堵塞铁路,拦劫货运列车,抢走列车运载的面粉634万斤,并使铁
路中断运行4小时之久。1967年6月,中央颁发《关于坚决刹住打、砸、抢、抄、抓歪风的通
令》,9月,哈尔滨第一、第二工具厂上千名工人群众到省委门前上访,要求全面制止武斗,
保障人身安全。武斗、打、砸、抢稍有收敛,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的混乱状态。
  
页码: 166-168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66
 
[RECORD: 61/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
节名: 第四节 “反右倾”与“清理阶级队伍”
正文: 
    从1968年开始,根据省革命委员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反右倾、反复旧、反复
辟”的斗争。3月15日,时任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的潘复生大讲“全省65个县的革委会,权是
否都在无产阶级革命派手里?我不相信。至少有百分之几、百分之十几的权不在我们手里”。
3月末,潘复生亲自到哈尔滨市郊区抓了所谓的“右倾翻案事件”,将滨江区平房公社和平
一队对立两派群众组织的一派定为“反革命阶级报复”,召开万人现场会,大抓“反革命分
子”,逮捕23人,批斗了数十人,挖出后台,有20个公社革委会主任中的19名被当做“漏网
走资派重新打倒。有60%以上的大队、小队干部被免职下台。5月6—9日,哈尔滨市革命委
员会在和平一队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进一步全面落实毛主席最新指示,大反右倾,狠抓阶级
斗争,“彻底粉碎右倾翻案妖风”,“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的斗争立即涉及全市。一
些造反派头头把群众中的不同意见,或与自己意见对立的人或事,都说成是“阶级斗争新动
向”,是“翻案”、“复辟”。1968年5月,省革命委员会某领导人,自认为哈尔滨市第一百
货商店存在严重的“翻案复辟”,就决定该店“闭店闹革命”,彻底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
”。经过近半年时间的闭店、停业,揪出了所谓的“翻案复辟集团”和“棒子队”成员以后,
才准予恢复营业。7月11日,潘复生认为,哈尔滨市第四百货商店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是“复
旧复辟的典型”。指定该店“闭店反右倾”。并派驻该店省、市、区三级宣传队,成立所谓
“反右倾战斗队”,经80多天的闭店反右倾,先后将结合进商店革委会的4名干部打成“漏网
走资派”或“右倾翻案黑司令”,才恢复营业。1968年7月,市果品公司从外地购进西瓜,由
于进货量大,到货集中,成熟度高,供过于求,发生西瓜腐烂。7月27日,潘复生在省财贸政
治工作会议上宣布,哈尔滨市果品公司西瓜问题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随后有人附和,认
为是人为的破坏事故,定为“反革命西瓜事件”。决定由省、市蔬菜公司、省果品站联合接
管市果品公司,将其200人(留15人正常工作)全部集中办学习班,追究刑事责任。“西瓜事
件”的有关责任人员刘志和、丰雨顺、张秀盛.王吉堤于1969年2月被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
员会以反革命罪,公开宣判,分别处以12、8、7、3年有期徒刑。1968年11月25日,市革命委
员会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以“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为名,将因工作意见分岐,经常与
上级发生矛盾的耿涛(市革委会副主任)、石青(市革委会常委)、于聪敏(市革委会政治
委员会副主任)、吴宗波、吴文荣(均为市文革办公室副主任)、吴以恒(市革委会生产委
员会副主任)、王平武(市革委会群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人打成“反革命复辟集团”。
12月17、27日,市革命委员会常委决定,将耿涛送“斗批改学习班”学习,撤销石青市革委
会常委职务。另有一大批干部受到株连。1968年下半年,哈尔滨市第十八中学教师傅德海自
杀身亡。1968年12月22日,市革命委员会常委会议讨论认定,这是一起“反革命复辟的阶级
报复事件”,必须严肃处理,并决定撤出驻校工人宣传队。12月24日,市革命委员会召开“
支持左派,保护左派,坚决镇压阶级敌人”的有线广播大会,公开处理十八中所谓漏网走资
派、现行反革命分子孔庆来、赵永春逼死“造反派”的反革命事件。专政机关当场逮捕了孔
庆来、赵永春二人。1969年1月5日,香坊木材综合加工厂部分干部群众与驻厂工人宣传队发
生纠纷,以至互相打斗在一起。1月8日,市革命委员会认定,这是“严重的政治事件”,并
作出《关于处理香坊木材综合加工厂“6915”事件的决定》。次日,市革命委员会在香
坊木材综合加工厂召开“处理一小撮阶级敌人非法围攻、殴打、强行扭送工宣队事件大会”,
省、市革命委员会负责人到会讲话,专政机关当场逮捕这一事件的“急先锋”、“坏头头”、
“现行反革命分子”多人,还有相当多的干部群众受株连。
  1968年5月,中共中央转发《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
要求全国各地有步骤、有领导地把清理阶级队伍做好。为此,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专门召开
地、市、县革委会主任会议,要求迅速地全面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把
“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漏网走资派”等统统清理出去。5月31—6月5日,
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文件,传达省的会议精神,部署落实
毛主席最新指示,狠抓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狠反右倾思想,反击右倾翻案风,开展清理阶
级队伍工作。随后在全市又掀起了一场揭发批判、揪斗、刑讯逼供的风潮。市、区及各单位
层层设置“对敌斗争”领导机构和专案组,审查人事档案,清理有问题的人。有的是对早已
定案、结论的历史问题重翻老帐;有的是对说错话、办错事,无限上纲上线,被扣上“反革
命”、“右倾”、“漏网走资派”帽子进行揪斗;有的施以五花八门的体罚,肉刑、挂牌、
游街、长期拘禁。从而出现了一些冤、假、错案,“对敌斗争”严重扩大化。1968年11月,
原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之子欧阳湘,化名“洪新建”给汪家道(时任黑龙江军区
司令员、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写信揭发潘复生的问题。潘得知后,十分恼怒,指令专政机
关迅速侦破。几天后,欧阳湘被从长春押回哈尔滨。11月30日,哈尔滨市召开“坚决镇压反
革命,掀起对敌斗争新高潮”大会,批斗欧阳湘。12月19日,欧阳湘被押回长春原单位批斗,
在强大压力下,欧阳湘含冤而死。哈尔滨市七○三研究所照相员于勇,早在1964年曾提出过
一切事物不是一分为二,而是一分为三的学术观点。清理阶级队伍中,旧事重提,并联系他
参加了“炮轰派”组织,无限上纲,把于勇定为反革命分子,与其有联系的“炮轰派”组织
也被定为反革命集团。1970年3月,经潘复生批准,于勇被判处死刑,所谓“反革命集团”
成员2人被判徒刑,受株连群众达100多人。
    1969年,《人民日报》元旦社论,传达了毛泽东“清理阶级队伍,一是要抓紧,二是要
注意政策”的最新指示。2月9日,《黑龙江日报》又刊发哈尔滨师范学院在运动中“扩大教
育面,缩小打击面”的经验,对极“左”的社会氛围起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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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68
 
[RECORD: 62/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
节名: 第五节 解放干部 
正文: 
  文化大革命造成了经济社会混乱不堪,1967—1968年国民经济连续下降。主持中央工作
的周恩来以极大精力抓经济,采取各种方式保护干部。1969年3月,苏联军队侵犯中国珍宝岛
事件发生以后,周恩来对黑龙江省的形势批评说“根据形势,黑龙江不能再大乱了”,并指
出“黑龙江的根子在潘复生那里”。这使潘复生打击、迫害老干部,制造冤假错案的行径有
所收敛。哈尔滨市开始落实干部政策。1969年初,市革命委员会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原市委、
市人民委员会“一小撮走资派”的定案工作。决定成立专案审查小组,对原市委、市人民委
员会机关副处长以上的干部500余名,“发动群众,做好内查外调,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尽
快做出政治性的结论”。经过一段时间调查、认证、结论、定案,对一大批老干部解除审查,
站出来重新安排工作,但又都留下尾巴,几乎都做了“犯有严重错误”的政治结论。到1969
年末,全市科以上干部12997人中,文化大革命中被揪斗、审查的4361人,其中经审查应解放
的3909人。已结论、定性,解放了3399人。包括没有揪斗、审查被安排使用的,共安排在市
直属办、局或企、事业单位任职的6833人,占干部总数的5.6%。一些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
……的科技人员、知识分子也陆续解放。社会秩序趋向好转,生产趋向恢复。1969年3—11月,
先后有拖拉机配件、电碳、电子仪器、第一机床、绝缘材料、晶体管、拔管压延、林业机械、
无线电七厂等许多工厂企业,经科技人员与工人群众共同努力,研制、试验、开发出多种新
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有的填补了国内空白。197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回升,郊区蔬菜生
产增长,夏菜日上市量在稳定150万公斤的基础上,增加到200万公斤左右。
  “9·13”林彪出逃以后的1973年7月,市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作出《关于机关落实
政策几个问题的决定》,内称,“在过去几年里,市革命委员会执行了林彪反革命修正主义
路线,坚持资产阶级派性掌权,搞‘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搞清理阶级队伍,打击了
军、干、群三个一大片,伤害了干部,打击了
  群众,破坏了革命团结。为此,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决定,以上凡被错误揪斗、遭陷
害、被撤职的同志一律给予平反,恢复名誉,摘掉被错误地扣上的各种政治帽子;要求各级
组织部门结合审干工作,对干部档案进行一次认真的复查和清理;并对市革委会印发的文件
进行一次清理”。到8月,全市县处级以上1262名干部中,安排使用1061名。其中,原市级干
部8名,部、局级干部145名,区级干部50名,市直属大企业厂级干部201名,原市委、市人民
委员会机关处级干部387名,原市属县级干部270名。全市各种专业技术干部22246人中,安排
使用20302名,占91.2%。未安排使用1837人中,有1321人下放劳动,有481人生病,有71人
定为“敌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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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71
 
[RECORD: 63/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八章 “文化大革命”
节名: 第六节 “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
正文:   
    随着解放、安排使用干部,恢复老干部工作,人心思定,人心思稳,社会趋向稳定,政
治、经济形势也趋向好转。但很快又受到“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的冲击,
社会再度混乱。197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作为一号文件向全国转发了江青主持选编的《林
彪与孔孟之道》,开始了意在攻击周恩来、吹捧江青的“批林批孔”运动。1月25日,市委
召开各区、局和直属单位党委负责人会议,1月30日,市委组织各级干部收听省委召开的有
线广播大会,传达、收听、学习中共中央一号文件。2月4日,各单位党委向群众传达。2月1
7日,全市工农兵群众召开“批林批孔”大会。此时,广大干部群众对极“左”的理论与实
践已失去了过去的“狂热”,而原来省、市的一些帮派骨干分子却如获圣旨,认为“第二次
文化大革命将要开始”,立刻活跃起来。2月下旬,帮派骨干分子中的一些人贴出“反复辟,
反回潮,反省委”的大字报,社会上也出现了“打倒当代孔夫子”,“打倒黑龙江省的孔老
二”等大字标语和大字报。3月21日,帮派骨干分子纠集近百人强占省委会议室,围攻省委
领导人。3月26日,帮派分子在北方大厦广场集会,攻击省委搞“复辟”、“回潮”。4月6
日,帮派分子20余人冲入市委机关大楼,绑架市委书记李剑白,推上挂着“批倒批臭李剑白”
牌子的卡车,拉到北方大厦广场批斗,随后又上街游斗,游遍市区6个区和2个大厂。5月10
日,帮派分子冲入省委机要室,抢走省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文件307份。12月14日,省
革命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补选出席全国四届人大的代表,帮派分子闻讯冲入会场,抢话
筒,殴打工作人员,迫使会议中断。随后,他们又借口有人受伤,成立“讨还血债广播站”,
用高音喇叭广播近一个半月之久。省、市这些帮派骨干分子的活动,受到江青爪牙的支持。
因此,他们奔走于哈尔滨与北京之间,又写效忠信,又探听小道消息,又上访、告状,虽然
迷惑了少数人,在局部地区、少数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但终因党控制着局势,又没有得
到广大干部群众的附和,而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动荡。
  1975年1月,邓小平出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在周恩来病重住院期间主持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工作,大刀阔斧地抓整顿、批派性,反对无政府主义,落实干部政策,狠
抓恢复生产,各方面工作都有起色。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也开展了各条战线的整顿,见效很
快。工厂的劳动纪律有所加强,开工率明显提高,农业生产开始好转。1975年全市工农业总
产值比1974年增长112%。但是,为时不久,江青一伙利用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
和“评《水浒》”,大肆批判“资产阶级法权”、“经验主义”、“投降主义”、“三项指
示为纲”,把矛头指向周恩来、邓小平,掀起“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致使整顿工
作夭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刚刚展露希望的社会形势随之逆转。
  1975年11月,黑龙江省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中央召开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打招
呼会议”,回省部署要点名批邓。又召开“理论讨论会”,大讲“阶级关系新变化”,“资
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老干部就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等,会后,广播、报纸、
刊物转播转载,全省各地效仿。按照省委部署,哈尔滨市效仿省的做法,召开各种会议,各
直属单位和宣传部门也开展了批判所谓“党内不肯改悔的走资派炮制的‘三项指示为纲 '
的修正主义纲领”和“在科技界散布的种种奇谈怪论”。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哈尔滨市历经
十年的社会动乱也告结束,开始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页码: 172-173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72
 
[RECORD: 64/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节名: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72a
 
[RECORD: 65/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节名: 第一节 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 
正文: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社会动乱
宣告结束。
  1976年10月9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华国锋任中国共产
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决议的通知》。10月24日,全市军民在收听收看
首都庆祝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的大会实况后,连夜
集会游行,举行全市性庆祝活动。11月9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和直属机关单位负责人会
议,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反革命罪行,并对全省的“揭、批、查”做了
部署。11月19日,市委召开直属机关单位党委负责人会议,传达省委会议精神,部署全市揭
批“四人帮”罪行的工作。11月26日,市委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按中央和省委宣传工作会议
要求,部署深入揭发批判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简称“四人帮”)罪行。12月10
日,中共中央下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根据省
委要求,市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清查‘四人帮’反革命罪行领导小组”。随即在全
市范围内,开始揭批“四人帮”反革命罪行,清查与之有牵连的人和事。1977年1月17日,市
委大批判组在《哈尔滨日报》发表《深入揭发批判“四人帮”“三搞一篡”的罪恶阴谋——
彻底清算“四人帮”插手我市篡党夺权的罪行》的文章。2月6日,市委召开揭发批判“四人
帮”反革命罪行大会,多人发言批判,全市设202个分会场,有14万干部群众收听大会实况。
2月15日,市委大批判组在《哈尔滨日报》再次发表文章《四害不除,国无宁日——揭发批判
“四人帮”插手我市破坏党的建设的罪行》。此间,《人民日报》发表《抓纲一定要抓紧—
—哈尔滨锅炉厂深入揭批“四人帮”,带动一切工作》的文章并加编者按,2月24日,由《哈
尔滨日报》全文转载。
  1977年3月6日,中共中央下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
二)》。3月8日,省委召开工作会议,总结揭批成果,部署下一步揭批工作。要求各级党委
组织宣传团,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宣传,层层举办学习班,培养骨干,以点带面,推动揭
批“四人帮”的斗争深入。7月25日,市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省委会议精神,交流揭批工作
经验。并召开全市50万干部群众参加的有线广播批判大会,揭发批判了帮派分子聂士荣、牛
成山、范正美、陈造反、张永昌等人。会议要求全市人民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粉碎
“四人帮”及其余党在哈市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
  1977年9月23日,中共中央下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
三)》。10月27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书记和省直部、委、办负责人会议,要求把揭批
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着重揭批“四人帮”的政治纲领、理论基础,
特别要紧密联系实际,揭批其反革命路线的实质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和影响。同时要从组织
上进一步清查,整顿领导班子和党的队伍,解决党内“三不纯”(政治、组织、思想不纯)
的问题。11月25日,市委召开批判“四人帮”炮制的“两个估计”大会。12月1日,市委召
开揭发、批判、控诉“四人帮”及其在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黑爪牙推行反革命政治纲领的滔
天罪行有线广播大会,设169个分会场,11万干部群众参加或收听大会实况,各条战线的许多
代表用大量事实揭发、批判和控诉“四人帮”的罪行。1978年2月21日,市委再次召开全市有
线广播大会,揭发批判“四人帮”及其死党“东北太上皇”插手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的反革
命罪行。12万干部群众参加或收听大会实况。3月1日,市委领导成员开始进行“三讲一评”
③活动。市委常委以上领导干部通过“摆事分(路)线”、“查流毒”、“治内伤”,总结
“文化大革命”以来的经验教训。3月6日,市委主要领导李剑白、徐咏之、赵国强、郭卫人、
梁彦德、姚学融等在全市党员干部会议上分别进行“三讲”并听取与会干部的“评议”。7月
19日,市委宣布,报经省委常委同意,原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市妇联主任、“文化大革命”
中造反派头头范桂兰停职审查。7月22日,市委决定,对原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省工会常委、
哈尔滨锅炉厂革委会副主任聂士荣,定为参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骨干分子、现行反
革命分子、打砸抢分子,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交由司法机关逮捕法办。
到1978年8月,全市县处级以上单位干部“三讲一评”活动结束。到1978年末,全市同“四人
帮”和毛远新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基本被揭露出来,帮派体系已经瓦解,整顿
了各级领导班子,纯洁了党员队伍。
页码: 173-175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73
 
[RECORD: 66/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节名: 第二节 落实党的政策,平反冤假错案 
正文: 
  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由于“左”的错误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阴
谋,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急需拨乱反正,对冤假错案予以平反。1978年5月,市委首先对170
名领导干部落实干部政策,对其在“文化大革命”中受批斗、审查及遗留的问题重新全面审
查,做出正确结论。对94名领导干部“文化大革命”审查结论中遗留的“犯走资派错误”或
“严重(路线性)错误”,予以撤销,对45名长期未安排工作的市属处级以上干部分配了工
作。1978年7月29日,市委召开平反大会,为哈尔滨市公安局被诬为“苏修特务机关分支机构”
平反,对因受此案牵连而被拘捕的78人,隔离反省的135人,被摧残致死的25人,被无辜长期
集中办班“学习”的公安干警4000多人,平反昭雪,恢复名誉。10月9日,经市委批准,市教
育系统召开落实干部政策大会,对教育系统受“四人帮”迫害的13起冤、假、错案的受害者
25人平反昭雪。1978年,市委又为长期担任市公安局长,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诬为“里通
外国”、“资敌通敌”并被挂上“罗瑞卿专案”审查、关押5年之久的原市委书记处书记.副
市长王化成平反昭雪。11月6日,市教育局党委、道里区委联合为“文化大革命”中被冠以
“黑榜样”、“假典型”,多次被揪斗于1968年11月含冤而死的原经纬小学副校长,省、市
优秀教师、市劳动模范孙淑芝举行追悼大会,平反昭雪。12月20日,市文化局、市文联为遭
林彪、“四人帮”迫害致死的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哈尔滨话剧院编剧白辛,中国音乐家协
会会员、哈尔滨市音乐家协会理事、哈尔滨歌剧院男高音歌唱家李书年举行追悼大会,撤销
强加于他们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予以彻底平反。12月27日,市委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
迫害致死,死后两年仍被定为“犯有走资派错误”的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丁哲民举行骨灰
安放仪式,予以平反昭雪。
  早在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造成反右扩大化,错划了一
批右派分子。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的报告。根据这一报告,哈尔滨市全面开展了对右派分子的摘帽工作。据7月3日市委统战部
向省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办公室的报告,1957年反右派斗争,哈尔滨市被划定的右派分
子为2684人。以后几年,从外省、市流入209人,流出或其单位划归省直领导的为1285人。
中共中央文件下达前,已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1353人,尚有未摘帽的右派分子255人。到5月
末,除其中38人因没有查到当时戴右派分子(或反革命、坏分子)帽子的批准文件,其余21
7人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并填表装入本人档案。1979年1月2日,市委批准市委摘掉右派分
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摘掉右派分子帽子人员安置方案》,全市需要安置的摘掉右派
分子帽子的人员共159人,其中,原大学教授、讲师、助教5人,工程技术人员21人,医生、
文艺工作者等专业人员30人,中、小学教师45人,高校毕业生20人,企事业、机关干部31人,
民警和原公私合营企业私方人员7人,都分别给以适当安置。
  1978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这场讨论为
人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冲破“两个凡是”①的禁区,重新审视过去30年来的人和事,正
确地落实党的各项政策起到重要作用。市委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指导思想,重
新复查了全市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对搞错了的一律给予平反,又解决
了一大批冤假错案。落实了侨务政策。到1978年底,全市有归侨452人,侨眷227人,外籍亲
属的中国公民143人,港澳同胞和眷属226人,一共1048人。“文化大革命”中被揪斗、隔离
审查378人,已落实政策336人,占89%。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也落实了政策。全市有国民
党起义投诚人员316人。其中,将级军官2人,校级军官34人,尉级军官115人,党政宪警6人,
士兵159人,已全部落实政策。1979年4月,市委作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模范政策的决定》,
并召开落实劳动模范政策大会,由市委及各级党委,分级分别对“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打击
和迫害的劳动模范平反昭雪,公开恢复名誉。1979年4月29日,市委为被以“苏修特务”、“
国民党特务嫌疑”罪名,长期拘留审查而含冤去世的原省、市外事处长、市人民委员会副秘
书长杨佐青彻底平反。5月7日,全市已把符合中央规定的摘帽条件的地主、富农、反革命、
坏分子即“四类分子”全部摘掉帽子,属于错戴“四类分子”帽子的予以平反纠正。6月5日,
市委发出《关于为“高云帆为首的反党集团”平反的决定》,为1958年被打成反党集团的高
云帆、宋新和、武通甫、李坚、史文生等人恢复名誉。8月10日,市委为“文化大革命”中被
打成“走资派”、“三反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现行反革命分子”等罪名,
已含冤去世的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之彻底平反。到1980年2月,全市对“文化大革命”中
干部的审查结论已重新复查了20873件,占99.6%,对长期未结的审查干部积案7895件做了结
论和处理。从1979—1980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的决定,市委成立
专门机构,对原工商业者进行审查,把其中的劳动者从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区别出来的劳
动者2574人,占原工商业者总人数的69%。对其中已退休并有子女顶替条件的,安置业子女
363人。对退休人员按政策规定给予应有的待遇。9月17日,市委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转报
中共中央批准,决定为反右派斗争中定为反党分子、开除党籍、撤职降薪处理的原市委书记
兼松江省委书记李常青平反。并于1981年1月在北京八宝山举行李常青追悼会,由中共黑龙江
省委书记李力安代表省委和教育部党组宣布为李常青彻底平反,恢复党籍,恢复名誉。1980
年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委报告,“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市专政机关共判处刑事案件5515
件,其中,普通刑事案件5106件,反革命案件409件。到6月底,已经复查纠正冤假错案735件。
其中复查纠正的所谓“反革命”案件380件。
  到1981年7月,全市共平反冤假错案1196件,对193名党外人士、起义、投诚人员、海外
归来人员解除了审查,并全部平反纠正。全面复查处理了“文化大革命”中定性处理的审干
案件21049件,对196名“文化大革命”中去世的干部做了善后处理。对1516名错划右派分子
全部改正。解除或撤销了对834名干部“控制使用”的结论。此外,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
有关规定,积极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统一战线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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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75
 
[RECORD: 67/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节名: 第三节 国民经济初步好转和新的“冒进” 
正文: 
  中共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文化大革命”社会动乱以后,人民群众被长期压抑
的生产建设积极性被释放出来,以高涨的热情,争时间、抢速度,夺回“文化大革命”造成的
损失,经济社会形势有了初步好转,工农业生产有了恢复性发展。1978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
到3.088亿元,工业总产值48.854亿元,其中,轻工业产值19.72亿元,重工业产值29.134亿元。
企业经济效益回升,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历史最好水平。盈利企业增加,亏损企业减
少。盈利企业利润总额4.45亿元,盈亏相抵后的利润总额4.04亿元,百元产值利税率、全员劳
动生产率等都有提高。农业生产也稳定发展。农业机械总动力已达25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0
44混合台,小型拖拉机1655台,农用载重汽车407辆。在462.7万亩耕地中,机耕面积已达255
万亩,占55.1%,有效灌溉面积达46.3万亩,农村用电量达1.17亿千瓦小时。全社会新增固定
资产4.34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达73.2%。财政收支状况好转。收入回升,1977年、1978
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3.7%、20.6%。整个经济社会进入正常轨道运行。但是,思想上的拨乱反
正没有进行,风行10多年的“左”的思想影响仍然存在。特别是中央领导思想上的“左”的思
想表现,在经济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上,提出不切实际和过高的口号和目标。1977年,时任中
共中央主席的华国锋就提出“全面跃进”、“大大加快国民经济发展步伐”、“搞十来个大庆”、
“到1980年建成我国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的要
求,“大干快上”。省委也提出“在原有13个大寨县基础上,再建10个大寨县和13个大寨农场,
粮食产量上“纲要”(即平均亩产400斤以上),到1980年,全省1.2万个企业有50%达到大庆
式企业标准。并提出“一个国民经济全面跃进的新局面正在形成,要真正站在运动前面,组织
好国民经济的新跃进”。在“新跃进”的影响下,1978年1月26日,哈尔滨市召开工业学大庆会
议,提出更广泛深入地开展工业学大庆,普及大庆式企业的群众运动。2月14日,又召开哈尔滨
市农业学大寨会议,提出加速郊区蔬菜、猪禽两个基地建设的目标。随后,新建企业工程、地
下战备工程、街路改造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纷纷上马开工,基本建设规模急剧扩大,投资猛增,
超出了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也使农轻重的比例关系,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再次严重失
调。1978—1979两年,哈尔滨市基本建设投资4.47亿元。其中,农业3277万元,占7.3%,轻工
业7887万元,占17.6%,重工业3.34亿元,占75.1%。1978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产
值仅占5.9%,轻工业产值占38%,重工业产值达56.1%。由于经济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长期没
有解决,生产、建设、流通各个领域经济效益低,投入多、产出少的问题比较严重。到1978年,
全市还有304个企业亏损。许多企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低于历史最好水平。流通领域渠道不
畅,环节多,周转慢,商品物资过多积压。由于经济发展的缓慢,且又城市人口自然增长过快,
这又带来劳动就业难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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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总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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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节名: 第四节 拨乱反正,实现工作重点转移
正文: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开始了拨乱反正。其间,又遇到“两个凡是”的严重阻碍。
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社论,提出“凡是毛主席
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如果照此办
理,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就不能端正,“左”的错误倾向就不能批判,“文化大革命”
的错误就不能纠正,冤假错案就不能平反,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等各项政策就不能
落实,社会经济、文化等事业就不能回到正确的轨道。1978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党校内部刊
物《理论动态》刊发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随后,这篇文章被各中央大
报和全国大多数省报相继转载,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场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形成一场
震动社会各领域的两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大讨论,也成为一场建国以来最具有深远意义的马
克思主义教育运动和思想解放运动。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机关
干部和全市人民参加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1978年8月12日,根据省委《关于认真学
习毛泽东1962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央报刊上发表的论述实践是检验
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对全市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做出
具体部署,要求通过大讨论,解放思想,冲破“禁区”,把党中央各项决策落实到实际工作
中去。这场大讨论随之在全市广泛开展起来。市委按照实践是检验直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
开动机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建国后30年工作中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摸索
出一些规律,初步落实了加快经济发展的措施,并对“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
重新复查,作出正确的结论和处理。1979年9月,市委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根据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精神,中央提出对真理标准讨论不够普遍的要进行补课的要求,部署补课,要求以县
处级以上领导班子为重点,补好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这一课,并把讨论推广到基层。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高度评
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重新确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思想路线。全会抛弃“以阶级
斗争为纲”这个“左”的错误方针,把全党和国家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上来。1979年2月,中共哈尔滨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市委书记文敏生做工作报告。指出,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是历史性的战略转移。全市党组织
必须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全体党员和全市人民,继续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巩固和
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革管理体制,精简
组织机构,加强党的建设,迅速把工农业生产搞上去,全党从上到下把主要注意力转到生产
和技术革命上来。这次大会,对全市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紧紧抓住全党工作重点转移这个
主题,紧密联系哈尔滨市实际,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加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挥了重要
作用。1979年初,中共中央召开理论务虚会,提出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
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思想(即“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4月,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宣传工作会议,决定在全省
有步骤地开展一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省委的部署,市委要求全市党员
干部采取不同形式,学习讨论全国理论务虚会和省委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真理标准问题
的讨论的补课,逐步克服、纠正或抵制来自右的或“左”的方面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倾
向,把端正思想路线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教育引向深入,落实到基层。
  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
针。6月8日,市委召开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委会议精神。集中讨
论了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调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的问题,确定在坚持四
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解决党风、社会风气
不正的问题,结合哈尔滨市经济工作实际,以改变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生产建设和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建设比例关系失调为重点,进行系列调整和改革。压缩基本建设投
资规模,注重加强农业,发展轻纺工业,适当扩大城市基础设施、社会文教科学卫生事业以
及与人民生活有关的设施建设。1979—1980两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2250万元,
年平均额比1978年减少34%;用于支援农业和农林水利事业费支出2027万元,年平均额比19
78年增加31%;城市维护建设支出和社会文教科学卫生费支出1.71亿元,年平均额比1978年
增加30.5%。国民经济结构显著改善,并在改革中持续稳定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短短两年,包括政治、思想以及经济指导思想,全市社会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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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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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节名: 第五节 加强党的建设 
正文: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以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为主
题,讨论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照省委的决定,市委对全市党员普遍
进行了一次以“准则”和党章(修改草案)为基本教材的轮训。对干部党员着重解决:坚决
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加强组织纪律性等问题。对普通党员进行“怎样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1981年,按
照省委的部署,市委要求各级党委把纠正不正之风做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特别要
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还要着重解决经济领域违法乱纪、官僚主
义作风和某些干部生活特殊化、搞不正之风问题。随后,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
彻“准则”,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执行党的政治、思想路线的自觉性,增强党性
和组织纪律性。同时,联系实际,纠正利用职权安插子女、亲友,用公款大吃大喝以及住房
等方面的不正之风。还检查处理了一批违法乱纪案件。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7
月2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决议》和全会《公报》。7月13—23日,市委召开第六届
第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
题的决议》,通过了《中共哈尔滨市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六中全
会精神的决议》。此后,全市各级党委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
精神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而使全市党员和全市人民形成共识,
认为,中共中央对建国后的历史,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实事求是地做出总结而形
成的“决议”,是从党的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任务;明确了对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
毛泽东思想的认识;毛泽东思想是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它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文化大
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浩劫;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
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请求是正确的,必要的。全体党员和全
市人民通过学习,达到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增强团结的目的。
  1982年9月,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提出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10月20日,市委召开六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
二大”精神,讨论开创哈尔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社会治安
状况和党风状况三个根本好转的规划。为实现哈尔滨市长期建设目标打好基础,规划确定今
后的工作重点,经济发展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到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由1980年的
53亿元,增长到21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73%,力争超过这个速度,提前实现翻两番。
分两步走:前10年,加强经济薄弱环节的建设,调整比例关系,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为后
10年打基础。后10年,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实现经济振兴。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共产主
义思想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使哈尔滨市逐步达到安定、整洁、优美、文明的要求。党的建设,
全党动手抓党风,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
  1983年10月,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规定了整党的目
的、要求、方针、政策、任务和基本方法。10月27日,省委通过《全省整党工作方案》,确
定整党的基本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要求把“三种人”①清
理出领导班子,清理出党的组织。全省整党工作从1983年12月开始,分3个年度安排,按照省
级、地市级、县级、乡级、城镇基层企事业和街道、村级等六个层次,自上而下,分3期进行。
按省这一部署,中共哈尔滨市委开始整党前期的准备工作。1984年2月9日,市委宣传部发出
《关于1984年整党文件学习安排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做好整党准备工作,组织全体
党员认真学习整党文件。同时,市委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整党办公室。4月21日,市委批转
市委组织部、市委整党办公室关于全市整党准备工作情况和下步意见的报告,对全市整党的
具体安排。7月16日,市委召开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哈尔滨市整党实施方案》。
10月5日,市委召开第一批第一梯次整党动员会。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市级领导
班子党员领导干部45人,先行开始整党。市委书记王钊要求市级领导班子整党要抓住主要问
题,重点放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端正业务指导思想上。通过整党,改变全市
工业生产和经济效益差的被动局面,促进经济起飞。10月18日,市委邀请各民主党派地方组
织负责人和各界党外人士,征询对整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月21日,市委召开第一批第二
梯次,即市直属机关、单位共88个单位、党员15885人整党动员大会。市委书记王钊强调,市
直机关、单位所处地位重要,全体党员的作用和责任重大,一定要坚持高标准搞好整党。12
月25日,第一批第三梯次的12个单位,7847名党员开始整党。
  1985年1月19日,市委整党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第一批整党工作,传达中央整党指
导委员会和省委第二批整党工作的部署。3月28日,市委召开第二批整党工作会议,市委书记
李根深提出第二批整党要加强领导,纠正新的不正之风。4月11日,市委整党办公室部署第二
批整党工作。区、县机关9个,中央、省属在哈大型企业31个,市、局属处级企事业单位279
个,局属科级单位163个,共482个单位,324个党委、61个党组、271个党总支、3745个党支
部,所属党员71515人开始整党。这些单位都处在生产、工作第一线,要求从实际出发确定方
法步骤,保证整党、生产两不误。1986年1月28日,市委召开会议,部署第三批第一梯次农村
乡级整党工作。有59个乡镇党委、75个党支部、8885名党员参加这一梯次整党。全市从区、
县机关抽调党员干部443名,培训联络员811名,到农村乡镇指导整党。7月29日,全市7区、
2县和部分局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基层企业等2578个单位、41793名党员开始第三批第二梯次
的整党。9月29日,市委召开整党动员大会,全市农村821个村党支部、城镇860个居民委员会
党组织,共43991名党员开始第三批第三梯次的整党。12月13日,市委整党办公室召开村级整
党联络员会议,要求村级整党在原有部署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抓好党性教育和党支部建设等
工作。1987年2月7日,市委召开县处级以上党委负责人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整党
工作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整党的成果和问题、经验和教训,做出
实事求是的总结,善始善终完成整党任务。通过这次自上而下的全面整党,总结了领导思想
和领导作风上的经验教训,清理了“左”的思想影响;增强了党性,加强了纪律,纠正了以
权谋私、用公款大吃大喝、滥发服装、滥发奖金等新的不正之风;解决了党组织软弱涣散的
问题;重新进行党员登记,清除了“三种人”,更加纯洁了党的队伍。在整党中,还查处一
批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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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81
 
[RECORD: 70/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节名: 第六节 打击经济和刑事犯罪 
正文:   198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4月
9日,市委批转市委政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的情况报告》,要求以法律为武器,造成强大的政治攻
势,促使违法犯罪分子抓紧在5月1日以前的时机,尽早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4月17日,
市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
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决定》精神,联系哈尔滨市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实际,坚
决把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进行到底。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做为党委领导这
场斗争的办事机构,与公、检、法、工商管理部门密切合作,依靠广大党员和群众,组织办
案队伍,抓紧检查和处理经济犯罪案件。从此,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检、政法、工商等部
门投入这场斗争,组织了2800多人的办案队伍,接受检举投诉,参予办案查处工作。到1983
年4月底,全市共揭露经济犯罪案件1741起,其中大要案243起,结案或基本查清的1338起,其
中,大要案234起,分别占揭露(立案)案件总数的76.9%、96.3%,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
币271.9万元。到1987年,全市共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4340起,其中,大要案616起。有2556
名经济犯罪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共追回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130余万元。
  1983年8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
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程序的决定》。同时,中共
中央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做出战略决策,提出“三个战役,三年为期,两年
见效,三年好转”和“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基本要求。
  哈尔滨市社会治安状况不尽人意,各种刑事案件不断发生,拐卖妇女、卖淫、赌博、会
道门、淫秽书画等沉渣泛起,强抢杀人、撬门破锁、强奸妇女、流氓团伙为非作歹,屡有发
生。犯罪分子猖獗,群众没有安全感。中共中央做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的决策符合
民意。1983年8月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决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讨论审定哈尔滨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的方案。8月11日,市委召开各区、县委书记、
市公、检、法等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决定,部署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
罪的斗争。随后,全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下,全党动员,依
靠群众,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协同作战,展开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
在斗争中大造声势,报纸、电台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召开了公开审判大会,由电视台播发
实况,起到发动和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市委要求参加打击刑事犯罪的人员严格
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深入调查研究,缜密细致地进行侦察,深挖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
特别要动员各方面力量突破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集中的薄弱面和死角,“稳、准、狠”地
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教育参战人员认识这场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取得一些胜利,也不能
自满、松懈,要坚持不懈,做长期作战的准备。到8月25日,全市进行了两次集中打击,共抓
获各种刑事犯罪分子2336人,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133人,破获刑事犯罪案件492起。8月24日,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决议》。据此决
议精神,9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大会,依法判处47名罪犯死刑。
12月4日,市委召开会议总结第一战役第一仗的工作,部署打好第二仗。1984年1月16日,由
市委书记、市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总指挥王钊主持召开指挥部负责人会议,讨论确定
《第一战役第二仗统一行动方案》。在第二仗中,又抓获了一批罪犯,收缴了大量凶器和赃
款赃物。4月28日,市委召开区、县政法书记会议,传达中央文件和省委地、市政法书记会议
精神,总结第一战役第一、二仗工作,部署打好第一战役第三仗。经过公安干警半年多的努
力,第一战役第三仗又取得丰硕成果。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其中有长期在全国7个省、3个
市、30余县、13个铁路局所辖36列车次流窜作案的重大盗窃集团案,首犯黄庭利、李玉芳等
85名案犯落网。9月1日,市委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和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第
一战役工作,部署第二战役实施方案。第二战役持续到1985年上半年,打掉了一批危害社会
的流氓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
  从1983年8月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到1985年5月,全市破获刑事犯罪案件96
00多起,收捕刑事犯罪分子107万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00多万元。
页码: 184-185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84
 
[RECORD: 71/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节名: 第七节 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正文: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共哈尔滨市委特别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对党员索贿受贿、
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党内腐败现象的治理。1983年,责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力量,并
依靠下属各级纪律检查部门,检查处理党员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影响较大,干扰破坏改
革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到1988年,全市共查处党员违法违纪案件4650起,处分党员2856
人。其中,局级以上干部48人,处级干部246人。有412人被开除党籍,517人受留党察看处分,
13人被撤销党内职务.并对在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揭露出来的经济犯罪的党员583人给予党纪
处分,另有一批人给予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对党政领导干部失
职、渎职等案件进行查处。1985年,查处正阳楼肉制品二厂加工销售病害肉制品案件,查处
香坊蔬菜分公司少数干部内外勾结,骗取国家蔬菜价格倒挂补贴案件,查处“八·一八”松
花江沉船案件。1987年,查处亚麻纺织厂粉尘爆炸案件,查处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金
库黄金被盗案件。对当事责任人员和领导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
  1987年,市委相继发出和制定《关于在机构改革中严守党的纪律的通知》、《关于处理
发展集体经济有关问题应当掌握的原则》,对新形势下经济往来中请客送礼、兑现承包合同、
分配奖金等规定了政策界限。1988年,市委书记李根深在中共哈尔滨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上要
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必须搞好党风建设”。“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
要廉洁”。1988年11月,市委公布市委常委严守纪律、保持廉洁的五条规定,要求全市党员
干部予以监督。11月12日,市委直属机关在全市率先清理整顿所办的公司。所办的29个公司,
撤销4个,与机关脱钩5个。在公司任职的17名处级以上干部辞去专、兼职职务。12月23日,市
委、市政府召开干部大会,通报了对14起涉及19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决定。要求
全市党政机关继续发动群众举廉肃贪,以保证党政机关的廉洁。1989年1月23日,市委发出通
知,要求全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党和国家机关在新形势下保持廉洁问题会
议纪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3月10日,全市监察工作会议提出,1989年监察工作以
廉政为重点,突出抓好以反贪污受贿为重点的反腐败行为的斗争。4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
开廉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廉政制度建设座谈会精神,总结和部署哈尔滨市廉政建设工
作。6月17日,市委办公厅发出《哈尔滨市1989年廉政工作要点》和《哈尔滨市党和国家机关
领导干部廉政工作责任制》。7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公开处理贪污受贿案件大会,由市
检察机关宣布对10起贪污受贿案件的处理决定。涉及案犯1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人。8月15
日,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在廉政建设上近期做10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8月22日,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大会,公开处理5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9月9日,市清房办公室查
封了党政干部承租的公产空闲住房。随即,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全面清
理住房,并发出《关于干部建房、住房问题的清理、纠正意见》。9月11日,市检察院就8月
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
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和8月19日监察部发布的《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必须在限期(10月31日)内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举行新闻发布会。9月13日,市委、
市政府召开政策兑现大会,对坦白自首、交代问题、表示悔过的6名贪污受贿者从宽处理,对
1名报复举报人的罪犯予以逮捕。10月14日,市委召开宣判处理广播电视大会,分别从宽、从
严处理了8起经济犯罪案件。到10月23日,市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767件,立
案171件,结案114件,挽回经济损失250万元。11月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监察部规定的限期内,全市有128名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向检察、监察机关自首坦白,退回赃款
赃物折合人民币103万元。11月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严惩贪污受贿分子大会。市检察机关
宣布对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规定的限期内,拒不自首坦白的贪污受贿
犯罪分子,予以逮捕,从严惩处。1990年,市委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重点突破大案、要
案的查处,震慑犯罪,教育党员干部。先后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贪污受贿的重大案
件。
    此间,全市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仍在继续进行。10月上旬,市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
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凡是仍在公司兼职或以各种形式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党政机关干部,包括
从党政机关离退休的干部,必须在10月15日以前辞去一头职务。10月23日,市委、市政府召
开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动员大会,宣布对滨钢建材贸易公司等5个违法经营的公司的处理决定,
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14类公司列入撤销范围。11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清理
整顿公司的工作会议,决定按国家和省清理整顿公司的要求,撤并一批公司,查处一批大案
要案。
页码: 186-187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86
 
[RECORD: 72/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章名: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节名: 第八节 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正文: 
  1979年10月,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祝词中提出,要在建设高
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号召文艺、教育、理论、新闻、政治
工作者“为建设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积极的贡献”。1981年2月,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9个人民团体和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号
召开展群众性的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
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2月2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卫
生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通知》,要求把它当作当前建设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的一件大事抓好。从此,在全市兴起了一个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热潮。
3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财贸系统开展文明礼貌活动有线广播大会,号召财贸战线职工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争当模范。哈尔滨市各商店开展了“假如我是一个顾客”的讨论和
提倡接待顾客使用文明用语等活动。9月,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从史入手,对学生进行爱国
主义教育,省委批转这个经验向全省推广。198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
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规定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2月26日,省
委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和哈尔滨市负责人会议,部署以哈尔滨市为重点在全省开展“全民文明
礼貌月”活动。2月27日,哈尔滨市召开电视广播大会,省委第二书记、哈尔滨市委第一书记
李力安做动员报告,要求振奋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大张旗鼓地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
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贡献。3月8日,省委批转团省委《关于组织青年学习中国
近代史、现代史,广泛深入进行“三热爱”教育的决定》,要求把组织青年学习近代史、现
代史,开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来抓。从
此,“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起来。
  1983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
市政协和军分区的领导牵头,23个有关局负责人参加,形成全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
统一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此后,全市卫生、科技部门和商业、服务行业职
工走上街头,为市民服务,在一些商业服务“窗口”单位广泛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接着,以
“三治三优”(治赃,创优美环境,治乱,创优良秩序,治差,创优质服务)活动为重点,以
整顿市容卫生为突破口,全市出动10万人次,清除垃圾污物40多万吨。1983年1年,全市各处
堆积多年的垃圾得到清除,有条件的街路两旁植树种花种草,社会环境初步治理,商业服务
行业的服务态度有了好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所改善,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助人为乐、扶老
携幼、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社会风气开始好转。
  1984年,在全市开展了“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的活动,并制定了《
哈尔滨市市民公约》做为市民的行为准则。全市市民人人自觉遵守《公约》,争做文明市民,
争创文明单位,公共道德水准明显提高,公共场合秩序、公共交通秩序明显改观。涌现出东
北轻合金加工厂、秋林公司、哈尔滨日报社等309个文明单位和17个文明单位标兵,马熙茹、
王殿云、唱凌厉、魏玉芝等461个文明个人和14个文明个人标兵。1986年,市委.市政府把军
民共建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做为重点。由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与中国人民解放
军驻哈81032部队、86001部队、黑龙江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武警黄金一总队共同签订《
军民共建文明城市议定书》,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军政密切配合,本着地方领导为主,发动
群众自建为主,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为主,建立组织网络,制定共建规划和工作制度,广泛开
展了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全市建立军民共建点311个,部队协助地方完成大型市政建设项
目7个,还协助地方维持社会治安。地方把帮助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纳人“地方成人教育规
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内来实施。第一期即有部队指战员4500余人,在地方专
设的42个专业培训机构参加脱产培训。经过培训、考核,有占91.7%的人获取国家承认的毕
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1986年9月,根据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精神,市委提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和实施办法,制定了
《哈尔滨市1987年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共同理想建设、新观念建设、职业道德建
设、基础教育、文化艺术、民主和法制、科技事业和科普活动、卫生体育、大众传播事业、
市容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等等,做了详尽规定。为落实《意见》的要求,市属
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意见》规定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衍化成《哈尔滨市1987年精神文明建
设若干意见分解表》,确定由62个市辖区、局分别承担52项分解目标,并有180条措施保证。
各区、局领导干部把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列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加以考核。此后,全
市已有市级文明单位622个,文明单位标兵66个,省级文明单位51个。各区、县、局也分别命
名文明单位2582个。省、市、区、县、局级文明单位共占全市单位总数的36.9%,还出现了
一大批“学雷锋、树新风”小组,“贴心人”小组,“送温暖”小分队等等,常年坚持照顾
鳏寡孤独及病残的人,社会风气显著好转。
页码: 188-189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88
 
[RECORD: 73/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节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89
 
[RECORD: 74/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节名:                     第一章 古代经济与社会开发纪略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90
 
[RECORD: 75/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一章 古代经济与社会开发纪略
节名: 第一节 远古经济的开发与变革 
正文: 
  哈尔滨地区的人类文明史和经济社会发展史源远流长。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22300多年,
在今阎家岗已形成了人类居住点。原始先民以狩猎为谋取食物的重要手段,已使用砍砸器和刮
削器等生产工具。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哈尔滨地区先民居住点更加密集,在黄山北城、黄山南
城、新发乡腰岭子、程家岗等地都有先民遗址。哈尔滨的先民为肃慎人,从事采集和渔猎生产
活动。汉代,肃慎人的后裔称挹娄,逐步进入奴隶社会,因各部落不统一,而臣属夫余,住土
穴、种五谷、养猪、养牛、养马,开始使用铁器。东汉后期,挹娄人不堪夫余人重赋暴敛,多
次进行反抗,于公元220年摆脱夫余人的役属。从公元236年开始直接同魏晋建立政治经济联系,
输入了中原的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北魏时期,挹娄人改称勿吉。为积极发展同中原的关系,
开辟了一条取道契丹连结中原的道路,同中原之间沟通了文化、经济联系。公元493年,勿吉
人使者带领500余人朝贡北魏,是历史上东北各民族朝贡中原政权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
此时,勿吉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大超过了挹娄人时期。农业“佃则偶耕”,“有粟及麦.”,
还种植蔬菜,粮食已有剩余,并酿酒饮用。畜牧业除养猪外,还学会了养牛、养马。生产已从
渔猎为主向以农牧业为主过渡。手工业也有一定发展,能造船和手推的小车及马拉大车,渔业
生产也较发达。
  公元565年前后,勿吉人改称,哈尔滨仍属安车骨部。公元667年,唐破高丽后,
黑水部乘机南下,进入安车骨部的大部分故地。公元691年,唐朝派李多祚征讨南下的
黑水部,在拉林河一带获胜,进入哈尔滨腹地,安车骨部也奔散逃离,哈尔滨地区人口减少,
土地荒芜,城堡废弃,经济与社会呈现萧条景象。
页码: 193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93
 
[RECORD: 76/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一章 古代经济与社会开发纪略
节名: 第二节 金代到晚清的经济与社会 
正文: 
  一、金代前后的兴衰
    武周圣历年间(武则天政权),\\   粟末部逐渐征服并控制\\  各部,建立地方政权
“震国”。唐玄宗时,经册封建立渤海国,成为从属于唐朝的藩属政权。辽破渤海后,居民
大量南迁,剩下的女真人称生女真。以完颜绥为首,从今牡丹江一带西徒至阿什河中下游两
岸,在今阿城东北部的川地和哈尔滨东部的平原居住。公元11世纪,女真人不堪忍受辽代契
丹贵族的盘剥和压迫,不断起兵反抗。公元1115年,完颜部首领阿骨打破辽建立金国,定都
上京会宁府(阿城市区以南两公里的白城村)。金王朝建立后,不断发动南侵,掳来大量辽
人和宋人充实金源内地。由于汉族人的到来,先进生产技术的传入,农业、冶铁业、手工业
和商业贸易等都得到明显发展。铁制农具普遍推广应用,农田耕作技术明显进步,农作物品
种增加,产量提高。《金史》、《大金国志》、《三朝北盟汇编》记载,当时的农作物有小
麦、大豆、粟、稷、黍、糜、麻、菽等,蔬菜有葱、蒜、韭、冬葵、芥、白菜、波菜等。金
代的畜牧业已脱离农业而成为独立的产业,异常兴旺。采矿、炼铁和以冶铁为主的手工业生
产得到了较快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初,考古工作者在阿城小岭、五道岭一带先后发现古矿
井10余处,炼铁遗址50余处。经过发掘证明,金代黑龙江地区使用的铁制生产工具和生活用
具,如犁铧、犁镜、锄、铲、锹、镰、铡刀、抹泥板、小刀等铁器,大部分是这里制造的。
这些铁器有的是铸造,有的是锻造,有的器型很大,有的器型很小,反映当时铁加工的技术
已经相当进步。上京城内的铜作坊、金银作坊也颇为兴盛。在上京内外和哈尔滨南郊出土的
银镯,内侧打印有“上京翟家”、“真花银”、“赵恩义”的戳记,说明许多作坊的主人是
汉族人。商业繁荣,在金上京城内,出现了封建行会组织,由同业商铺的大商人兼任行头、
新领,垄断本行业和控制小商人。近半个世纪发现的大量女真贵族遗址、墓葬址和其他文物
表明,哈尔滨地区至少有金代城址5处,墓葬址百余处。在今三棵树地区出土的文物证明,有
繁荣的商业和手工业,也有戒备森严的禁区。莫力街古城遗址位于香坊区幸福乡莫力村东,
遗址散布有青砖、布纹瓦等各种建筑装饰和各种生活陶瓷残片。四方台古城遗址,位于四方
台南,出土的元代银锭说明,这里是金元时代人类活动的重要聚落。万宝古城遗址位于道外
万宝镇后城子村北,平乐古城遗址位于平房区平新乡平乐村正黄三屯,两处遗址的南北长、
东西长和周长的规模,都超过莫力街的古城遗址。当年女真人在阿什河左岸建立的村庄比右
岸多,马家沟河东岸的人口密度大,土地开发较普遍,商业、手工业和贵族庄园多于其他各
地。随着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京城内外的皇宫、官衙、寺庙、居址和阁楼等高大建
筑星罗棋布。上京一度成为当时东北亚大陆最富庶的大都会,是黑龙江区域文明的中心,并
成为西夏、南宋、高句丽等国使臣朝贺之地。
  金王朝建国38年后,海陵王完颜亮称帝。为加强对中原地区的统治,1152年迁都燕京
(北京),1153年废上京称号,只称会宁。上京会宁府及其附近的女真人大都随之南下,但仍
有一些贵族反对迁都,不愿离开故地。为了断绝宗室贵族对上京的留恋,完颜亮于1157年下
令毁会宁府旧宫殿、诸大族宅第及储庆寺,“夷其址,耕垦之”。经营几十年的国都,被变
成颓垣断壁,宫阙坍塌,古道废弃,荒草连天,使昔日金源内地经济社会的兴盛繁荣景象迅
速衰败。1234年,金王朝被元攻灭,上京故址多数村寨毁于战火,人口锐减,耕地荒芜。元
灭金后,元、明两朝在上京会宁府地区设置了官府,作为“极边寒苦之地”经略,经济没有
明显恢复和发展。
  二、清代的封禁与开禁
    明朝末年,建州卫首领爱新觉罗·努尔哈赤率部经过南北征战,统一女真各部,创立八旗
制度,1616年建立后金国,1636年改国号为大清。1644年清军入关,定都燕京(北京),大
批满洲八旗入关,政治经济中心南移,哈尔滨地区人去城空。康熙七年(1668年)清廷为了
保护“龙兴之地”,对东北地区实行严厉的封禁政策,禁止民人流入东北,封禁的重点是吉
林和黑龙江地区。人为的封禁政策,严重迟滞了哈尔滨地区的经济开发,本来地旷人稀的哈
尔滨地区,土地再度荒芜,经济停滞。
  乾隆、嘉庆年间,清廷在内扰外患的侵逼下,不得不逐渐放弃封禁政策,实行“京旗移
垦”和后来的开禁放垦。1737年黑龙江将军那苏图奏准在呼兰河设立官庄,从盛京八旗开户
人内选能种田的壮丁400人,携带家口前往开垦,共设官庄40所(1742年增至50所)。1742
年清廷决定,在松花江南岸向拉林、阿勒楚喀(阿什河)一带移驻旗人1000人,屯垦耕种,到
1744年迁往拉林地区的旗人已有750人。1812年清廷财政日益困难,决定再移京旗人屯垦东三
省,到1827年又向拉林、双城堡移来487户。拉林、双城堡、阿楚勒喀遂成松花江江南的三个
大镇。
  开禁放垦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始于咸丰十年(1860年),吉林将军奏请招垦接济军饷和
黑龙江将军奏请仿吉林章程开放呼兰平原,揭开了吉黑两省解禁的序幕。到1875年,呼兰的
民垦地已达12.9万垧,成为松花江江北的重镇。由于松花江南北两岸京屯、官屯和民屯日见
增多,旗人、民人在松花江设网捕鱼的也多起来,四方台已有网户在此捕鱼,按年纳税。在
江北呼兰河流域和江南拉林河流域南北两厢地带相继开禁的背景下,哈尔滨地区移民人数不
断增加,开垦了大量土地。此时的汉族移民可以在此耕种土地,还可得到土地所有权。到19
世纪末,中东铁路修筑前,在哈尔滨一带已形成四方台、顾乡屯、马家沟屯、白家窝堡、查
家窝堡、孙家店、路家店、喇嘛屯、三棵树等村屯。在此从事农牧业和渔猎生产的居民,吸
收采用了关内汉民的种植经验和先进的生产工具,进一步开垦了大量土地,农作物的品种不
断增多,生产水平有很大的提高。松花江哈尔滨段的开发已具相当规模,南北两岸已有村屯
70余个,距江边较远的村屯近百个,人口约5万人,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约50人,顾乡、
香坊、松浦等地人口密度大些,每平方公里约达几百人。据光绪二年(1876年)统计,仅江
北水师营官庄(双口面)就有3730户,28757人。此时已陆续开办有经营杂货、布帛、酒等商
品的杂货店和旅店、饭店、药铺、当铺、粮栈等商号,在中东铁路修筑前,哈尔滨地区已有
数十家中国人经营的商铺。以磨坊,油坊,烧锅为首的手工业作坊也逐步发展起来。田家烧
锅,元聚烧锅、孔家烧锅、张家油坊和一些粉房、砖窑、瓦盆窑及制作家具、农具、粗布纺
织等手工业作坊的陆续开办,使经济的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有的作坊规模较大,如香坊
田家烧锅有厂房32间,砖房数间,大门楼为砖石结构,雕梁漆柱,飞檐盖瓦,围墙高耸,堪
为壮观,不动产值银8000两。城高子酒厂占地1.4万平方米,除有砖瓦房外,四周有2.8米高
围墙,墙角还筑有炮楼。清廷在松花江畔还设有上百人的税关营盘,征收商业交易税。哈尔
滨的经济社会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已从长时间的停滞中,逐步兴盛起来。
页码: 194-196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94
 
[RECORD: 77/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节名:                     第二章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经济与社会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95
 
[RECORD: 78/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二章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经济与社会
节名: 第一节 外国资本势力的入衾
正文: 
    一、沙俄帝国的经济侵略
    19世纪中叶由于清廷日益腐败无能,沙俄帝国不断对东北地区进行军事侵略和经济渗透,
先后迫使清廷签订《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中日甲午战争后,沙俄帝国以出面干涉,
迫使日本退还辽东半岛有功,向清廷索取报酬,于1896年6月3日逼迫清廷签订《中俄密约》,
其中第四款规定:“中国允许俄国于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9月6日,
中俄两国代表签订了《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章程》。从此,沙俄帝国攫取了在中国东北境
内修筑与经营中东铁路的特权和铁路沿线的行政管理、驻军、设警、司法、税收、买卖土地、
开矿、采伐林木以及内河航行等一系列特权。因修筑中东铁路,将在哈尔滨地区的铁路沿线
和埠头区(道里)、新市街(南岗)约80—90%的土地作为中东铁路的附属地,实际成为没
有租界条约的沙俄帝国租界。1903年7月,中东铁路全线通车。沙俄帝国以修筑中东铁路为契
机,向哈尔滨及周围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渗透和掠夺。
  1898年7月,根据《华俄道胜银行合同》在哈尔滨开办东北地区第一家外国银行华俄道胜
银行,名为中俄合办,实则一切大权操在俄人手中。先期在香坊开业,1902年迁至霍尔瓦特
大街(南岗红军街)。根据不平等条约,此银行享有铸币权和代理沙俄国家银行在哈尔滨发
行卢布权,还允许代理中国政府募集公债和偿还本息的事务。开办初期,主要为中东铁路办
理经济往来,后因哈尔滨尚无纸币,又缺硬通货,逐渐形成以卢布为本位在市面流通的主要
货币,并垄断了中东铁路沿线的外贸结算。从1898年开业到日俄战争爆发,流通在哈尔滨一
带的卢布,约达4000万(1卢布约合银元2元)。以后俄商还在华俄道胜银行的支持下,先后
于1908年和1910年联合办起两个借款公司。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俄人在哈尔滨的金融业
转向为军事筹措军饷服务,一面停止卢布兑现,一面滥发纸币,掠夺了大量军需物资。由于
卢布贬值,哈尔滨地区出现了金融恐慌,物价飞涨。
  在修筑中东铁路的同时,中东铁路公司兴建了铁路临时总工厂,1903年移新址扩建,19
07年投产后改称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成为当时东北地区最大的机械工业企业。中东铁路
公司还开办了制砖厂、发电厂、制材厂和印刷厂等具有一定规模和近代水平的附属企业。沙
俄政府和许多俄国商人,以修筑中东铁路为契机利用哈尔滨地区的资源条件,纷纷投资办工
业。1900年开办的满洲第一面粉厂、乌布列夫斯基啤酒厂和随后开办的缶干油坊及俄华商业
公司皮革厂等都是俄人利用东北资源开办最早的加工企业。制粉业是俄人投资兴办的热点。
满洲第一面粉制造公司是东北地区第一家近代制粉企业,1902年又先后办起松花江面粉制造
公司和葛瓦列夫斯基火磨。1903年俄人资本的机器制粉厂发展到9家,年产面粉10.24万吨。
日俄战争爆发后,1904年俄国远东军的兵站设在哈尔滨,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东北北部面粉企
业共为俄军提供面粉900万普特(1普特相当于16.38公斤),价值940万卢布。战争结束后,
为同日本等国制粉业竞争,1907年俄人组成辛迪加满洲制粉业联合股份公司,资本金总额为
350万卢布,到1908年加入此股份公司的面粉企业达11家。1909年俄人在哈尔滨投资兴办的工
业已涉及到发电、机器铁工、烟草、皮革、肥皂、蜡烛、糖果、饮料、制肠、服装等行业。
此期间,俄人在哈尔滨自治公议会地界内用于工业方面的投资达到4500万卢布以上,其中面
粉加工业和酿造业占40%多。1911年由俄人开办的面粉企业增加到23家,占哈埠外国资本面
粉业的88.5%。
  中东铁路修筑期间与通车后,哈尔滨逐渐成为重要的商品交流中心和主要货源基地。俄
商乘机开办许多商行和店铺,倾销俄国商品,垄断经过哈尔滨输出输入的货物资源。1898年
8月在香坊开办的鲁西柯尔商铺是第一家俄国商店,专营化妆品,随后开办的波波夫兄弟商会,
经营专供修筑中东铁路的木材。1899年开业的阿盖耶夫商会专营粮食和杂货。1900年开办、
1902年迁建到南岗的秋林洋行,号称远东第一百货公司,并兼营工业和进出口贸易,年营业
额300万卢布以上.1902年中东铁路公司开办的商务公司是俄国政府设在哈尔滨最大的商业企
业,在铁路沿线广设粮仓和货栈,投资200万卢布开办的莫斯科商场(博物馆址),是俄人在
中国开设最大的交易场所,内部既有商品陈列馆,又有调查局和商务介绍局。1909年末在哈
尔滨自治公议会地界内,由俄人开办并拥有1500万卢布以上不动产的商户达890家。1910年后,
在哈俄商经营出现困难,但总体上仍占有优势。
  中俄《瑗珲条约》(即《中俄瑷珲和约》)签订后,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虽然规
定中俄两国商船航行,实际上被俄国独占。中东铁路通车前,筑路器材和从俄国国内运进的
商品主要靠水路运输。1898年在中东铁路公司内设立航运公司,先以运送铁路器材为主,后
发展到搭客运货。到1913年俄人拥有各种轮船、拖船、货船100余艘,航行在黑龙江、乌苏里
江和松花江,并辟有哈尔滨通往哈巴罗夫斯克、布拉戈维申克、尼古拉耶夫斯克3条主要定期
航线。此时还在松花江北岸建有船坞和船舶修造厂,南岸设有货物装卸码头。
  沙俄帝国在哈尔滨开办各类企业和事业的投资,并非全部从俄国带来的原始资本,相当
部分是利用各种特权掠夺所得。俄国仅每年从哈尔滨自治公议会地界内的中外商民(俄侨除
外)强行征收的捐税约10万卢布。俄国强占的铁路附属地,只有20%用于修筑铁路,其余80
%出卖或高价出租给中国商民,每年收取的长短期地租都在百万卢布以上。华俄道胜银行18
98—1913年在中东铁路沿线发行不兑换的纸币达1亿卢布以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由于国
际和俄国国内局势的变化,俄国在哈尔滨独家垄断的局面发生动摇。日俄战争后,日、英、
法、美、意等国商人纷纷涌入哈尔滨,同俄人展开竞争和角逐。俄人在哈尔滨经营的商业出
现困难,出现了华商和外商纷纷购买俄人企业的局面。金融业由于滥发不兑现的卢布纸币,
造成卢布大幅贬值,一些商店、洋行歇业。1920年中国政府陆续采取收回中东铁路主权的措
施,使俄人失去治外法权的保护,许多俄商变卖产业,相继迁出哈尔滨。到20年代末,俄人
经营的工商企业已所剩不多,俄国侨民由最多时20万人减少到3万人。
  二、其它外国资本的渗入
    20世纪初,有些国家已随俄国资本的大量侵入开始在哈尔滨投资开办工商业,但数量不
多。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美、英等列强国家,乘俄国在哈埠的经济日渐衰弱之机,大
肆扩展势力。1914年英国驻哈尔滨领事无视中国主权和国际公法,同中东铁路公司代办签订
《将中东铁路界内自治及纳税章程推行于界内英国人的协定》(即英俄协定)。英国承认俄
国在哈尔滨享有特权,俄国允许英国侨民享有与俄人同等的低廉纳税、领事裁判和经商等特
权。一年后,又有荷兰、比利时、法国、西班牙、瑞典、丹麦、日本等国陆续加入该协定。
从此,哈尔滨又成为列强各国竞相角逐和掠夺的对象。当时参加角逐的有日、英、美、法、
德等28个国家,其中有18个国家在哈尔滨设立领事馆。1921年在自治公议会管辖区内各国商
人共纳税142.84万卢布,中国商人占18.5%,多数为外国商人,其中俄国人居第一位,占61.7%,
日本人占14.5%,英国人占2.1%,法国人占1.2%,美国人占0.7%,丹麦人占0.4%,德国
人占0.4%。到20年代末,除俄商外其他外国人开设的商业机构有400多家。
  日本。1904年前已有日商在哈尔滨开设饮食店、理发店、商店和照相馆、洗衣铺等。日
俄战争结束后,日商乘取胜之机,逐渐涉足各个经济领域,迅速扩展势力范围。工业企业,
1916年为29家,到1925年增加到85家,伸展到制粉、制酒、酿造、电力、机器铁工、皮革、
烟草、食品、制材等各行业。商业势力尤比工业为盛,1923年末在哈尔滨的日本大小商社有
500多家,著名的大型商号有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出张所、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出张所、登喜和百
货商店、丸商百货商店、松浦洋行等,主要推销日本国内工业产品。1926年输入哈尔滨的日
本商品,占哈埠输入商品总额的60%。日本贸易商,经哈埠输出的大豆、豆油、豆饼和麦粉、
小麦、杂谷、木材占哈尔滨输出总数的29.64%。金融业,1912—1930年陆续开办了正金与朝
鲜银行哈尔滨分行和松花银行及东洋拓植金融会社哈尔滨支店、哈尔滨贮金信托株式会社等
12家,保险业7家,迅速扩大了金融势力,日本金票一度(1916—1919年)成为在哈尔滨市面
流通中具有相当实力的货币。航运业也是日本经济扩展的重要领域,先后成立山下轮船公司
驻哈办事处,东西伯利亚轮船公司、山下汽船公司和海参崴商船公司等航运机构,逐步染指
松、黑两江的航行权。1924—1931年日本人在哈尔滨的各项实业投资达6000万日元。
  英国。1904年后,英商陆续在哈尔滨开办洋行、商行。主要有经营粮食的卡巴尔金洋行,
经营烟草的英美烟草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和经营出口贸易的华英公司哈尔滨分店,朴自尔洋行
北满总帐房等。加入《英俄协定》后进一步扩展经济势力,1914年老巴夺烟草公司被英人控
股60%,改名为英商老巴夺烟草公司,直至全部吞并,年产能力增加到30亿支。1915年扩建
了专门从事畜禽加工出口的鸡鸭公司,建成屠宰厂、冷藏库(可贮藏肉类4000多吨)和养鸡
场、打蛋厂。此期间,英商还在哈尔滨先后建起大型胶合板厂、华英油坊、制粉厂、卜内门
碱公司和皮革厂、肥皂厂、啤酒厂、制药厂、机器铁工厂等。英国在哈尔滨建立的商业机构
近30家,经销英国的布匹、毛织物、机器、五金、石油、烟草等物品,换取北满的廉价粮食、
土特产,转口向欧洲输出。金融保险业发展较多,银行业,1915年成立汇丰银行哈尔滨分行,
年融资4000—5000万英磅,1928年成立麦加利银行,资金为5万英磅。保险业陆续增加,英
国的巴达菲尔·石瓦依商会、拉以脱商会、巴德生商会等都在哈埠开办保险业务。
  美国。1915年,美国商人在哈尔滨道里区沙曼街(霞曼街)开办美孚油洋行,并分区设
立售油台4处,基本垄断哈尔滨石油市场。其它各类经济贸易机构亦纷纷设立,以经营石油、
汽车为主,还陆续开办了经营机器、钢铁、罐头、纸张、毛皮、电气材料、丝织物、纸烟等
大型商贸洋行。金融业是美国伸展势力的重要对象,1919年后陆续建立花旗银行哈尔滨分行,
中美合资的中华懋业银行和中美商业银行以及信济银行、玖玛银行、国际银行等。其中花旗
银行哈尔滨分行实力强,1924—1927年营业活跃,年均存款1400万元,年均放款1000万元。
到1931年仅以花旗银行哈尔滨分行为靠山的美国大型商业贸易机构就有30多家。美国在哈尔
滨开办的工业企业主要有满洲面粉联合股份公司、瓦诺可咯夫毛皮厂、花旗公司猪鬃厂、裕
大机器油坊、信昌洋行汽车修配厂等。
  法国。1906年,法国商人在南岗区开办经营化妆品商店,以后又陆续开办了利丰洋行、
法东洋行、卜拉他化妆品公司、利捷洋行、巴黎商店等30多家洋行和商店。1930年前后,因
哈尔滨腹地土特产受世界经济萧条的影响,价格低廉,法国商人由推销本国产品为主转向以
收购农副产品、加工成品输出为主。先后开办了永胜面粉公司、象记精米公司、各土司酒厂、
巴黎玻保罗香皂公司、法国肥皂公司、法国靴鞋公司等。金融业也逐渐挤入,开设了银行和
储蓄会。法亚银行通过贷款可以掌握哈尔滨200多家外商企业的经营业务。
  德国。1901年德俄商人合资在香坊建起哈盖迈也尔·留查尔曼啤酒厂,以后又陆续办起
一些酒厂、啤酒厂、精米公司、油坊、铁工厂、石碱厂和一些印刷精美的印刷厂。第一次世
界大战爆发后,中国政府同德国断绝外交关系,许多企业关闭,商人回国。大战结束后,先后
纷纷来哈复业或开办新的企业。主要有孔士、德士古、德成、利昂、德威等40多家洋行或贸
易公司,输入以染料、电气、药品、机器为主的大量商品。20年代初哈尔滨筹建发电厂,因
美国承建的公司违约,于1925年哈尔滨电业公司同德国西门子公司签订承建发电厂、供电线
路和电车工程的合同,1927年正式发电、通车。在哈尔滨开设的恩阔夫银行分行,成为德国
经济渗入的重要支柱,代理德国国内6家大型工业企业在华的业务,并扶植在哈尔滨德商的经
营和发展。
  其它外国资本的渗入,还有意大利、瑞典、瑞士、丹麦、希腊、波兰、荷兰等20多个国
家。其在哈尔滨的经济实力和伸展程度,比之俄、日、英、美、法、德等国差,但都有各自
经营的特点,在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在外国资本不断渗入的情况下,许多犹太人也纷纷来
到哈尔滨开办银行和工商企业。初来哈尔滨的犹太人,先是为修筑中东铁路提供生活服务,
以后逐渐扩大到商业领域,经营大豆、蔬菜向欧洲出口的业务,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工商企
业已发展到116家,大战结束后犹太人增多,1923年开办犹太银行,进一步发展工商企业,到
1926年已达489家,1927年后逐渐衰落。
  三、外商控制下的进出口贸易
    日俄战争结束后,1905年根据《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及附约,清廷被迫允许开放
哈尔滨等16个城市为商埠,1907年哈尔滨正式开埠,设立哈尔滨关,辖满洲里、绥芬河、拉
哈苏苏(同江)3个分关。开埠通商后,经哈尔滨关的进出口贸易额迅速增加,1908年为1785
万海关两,到1913年增加到5686万海关两,平均每年增长26.1%。但出口多进口少,这五年
的贸易顺差为3124万海关两,平均每年顺差625万海关两。此时经哈尔滨关出口的商品,除周
围地区的农副产品外,多数为间接出口,仅1909—1911年的间接出口即占出口总额的60%以
上。主要是从天津、秦皇岛、大连、安东(丹东)等地上岸的外国商品,集中到哈尔滨后再
向俄国远东及西伯利亚地区转口输出。从哈尔滨直接出口的商品主要是周围地区的大豆、小
麦、面粉、豆粕、杂粮、生皮、鬃尾与畜产品。进口商品多数为棉毛织物、服装、烟草、药
品和其它各类日用消费品,约占90%,也有少量五金机械、钢铁、石油、玻璃和化工产品。
期间,在哈尔滨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外国商行共有28家,分属7个国家,其中日商居多,占14家。
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外国商行,以出口大豆、粮谷为大宗,在28家中占17家。其中宝隆洋行、
远东粮食出口公司、利丰洋行、三井洋行、三菱洋行、华英洋行7家专营大豆出口业务.当时
也有一些国人民族资本开办的粮栈,但因实力差,只能充当外国商行的粮食收购店或代理店,
同直接出口无缘。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进出口贸易不稳定,时起时伏。1914
—1923年平均年进出口贸易额为5371万海关两。比大战开始前的1913年下降5. 5%。1924年
恢复中苏外交关系后,由于对苏转口贸易的增加,1928年超过1亿海关两。从1929年下半年开
始因世界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经济危机和中国为谋求收回中东铁路主权而出现中东铁路事件,
使进出口贸易又骤然下跌到5678万海关两,1931年仅回升到6285万海关两。
  1924—1928年经哈尔滨关进出口商品的贸易总额,在全国45个海关中居第六位,从贸易
顺差的情况看,则在全国6大海关中居第一位,反映哈尔滨周围地区的物产资源被外国资本掠
夺最多。1929—1931年因中苏关系恢复,逐渐转向以对苏贸易为主,贸易额占全国对苏贸易
的78%。主要输出大豆(豆油、豆粕),约占90%,其次是杂粮、毛皮、木材和衣服等;输
入的大宗商品主要是钢铁、机械、煤炭、麻袋、各种纺织品、皮革、砂糖、石油、石油化工、
水产品、茶叶和酒类等。
 
页码: 196-202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196
 
[RECORD: 79/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二章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经济与社会
节名: 第二节 民族经济与社会事业的曲折发展
正文: 
    一、官办与官僚买办经济
    20世纪初,清廷和黑龙江、吉林两省地方当局,为了同外国入侵的经济势力相抗衡,开
始在哈尔滨发展官办经济。
  开办金融业。1908—1909年先后成立的黑龙江省官银号和广信公司、东三省官银号、吉
林省永衡官银号,是哈尔滨具有重要影响的官办金融机构。黑龙江省官银号发行银票和铜元
票,广信公司发行江贴,吉林省永衡官银号发行吉贴。1910年9月在傅家甸正式成立大清银行
哈尔滨分行,是清政府在哈尔滨成立的首家二等分行。中华民国成立后,除大清银行被改组
为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外,1913年又陆续新办了交通银行、东三省银行、边业银行3个分行和
哈尔滨银行团汇兑所。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东三省银行、黑龙江广信公司和边业银行,先
后被北京政府和东北地方当局授权,享有发行哈大洋的权力,在扩大与外币抗衡的实力,抵
御卢布贬值和驱逐日本金票的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原有的各官银号也都有扩大和发展,
到1931年在哈尔滨官办金融业的资本已达现大洋数千万元。
  发展工业。1907年投产发电的耀滨电灯公司,是清廷在哈尔滨创办的第一家近代工业企
业。期间,官办金融业先后出资兴办了许多工业企业,如:东三省官银号创办的啤酒厂,东
兴第一、第二、第三火磨和从俄商手中收买后改名为东兴第四、第五2个火磨,以及东济油坊;
广信公司创办的5个火磨、2个油坊和铁工厂、采木公司等;吉林省永衡官银号创办的永衡东
和永衡通2个油坊,以及铁工厂、林业公司等;交通银行创办的通记油坊。1918年耀滨电灯公
司同滨江商会集商股成立的裕滨电灯公司合并,供电装机容量增加到4000千瓦,供应电灯数
增加到1.2万盏。20年代末,在哈尔滨官办的机械、电力、制油、制粉、制糖、制材等工业企
业共有50多家。1930年成立哈尔滨电业局,统一了全市的电业管理,装机容量增加到1万千瓦
以上,并完成市内有轨电车的铺设,通车后,由电业局兼营。
  经营航运业。1906年黑龙江将军在呼兰成立轮船公司,从事哈尔滨到呼兰的航运,1908
年东三省总督和吉林巡抚在哈尔滨创办汽船客运总局(后改称松黑两江邮船局),开辟哈尔
滨—依兰,哈尔滨—扶余、吉林等航线,开始了中国机动船在松花江航行的历史。中华民国
成立后,松黑两江邮船局的营业大增。1918年由官商联手成立的戍通航运公司,两次购买俄
商船只和一些不动产,并修筑了货栈码头,成为中国政府在哈尔滨最大的航运企业。1925年
因经营不善被东北地方政府接收,改组为东北航运局。1926年张作霖下令强行接收中东铁路
管理局所属航运处,轮船40艘(只),直属海军司令部,同时参与航务局的航运业务。此时
哈尔滨官办航运业已拥有各类船只200艘以上。1929年中东铁路事件后,对苏贸易停滞,哈尔
滨的航运业逐渐萧条。
    二、民办经济
    中东铁路修筑前,哈尔滨已有数十家中国商人开办的商铺与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烧锅、油
坊、磨坊、瓦盆窑、线香等手工业作坊。中东铁路通车后,哈尔滨成为吉林、黑龙江两省农
产品和土特产品的集散地,山东、河北等省“闯关东”的移民不断增多,使各行业的民办经
济逐渐兴起。中华民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一些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法规,激励了
民族资本家投资办企业的积极性。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欧美侵略者忙于战争,无暇东顾,
民族资本家乘机兴办实业。传统的磨坊、油坊、烧锅等手工业作坊、旧式的钱庄银号和小商
铺等,被越来越多的近代工业、新式金融保险业、商业和航运业所替代。
  金融业发展较快,1915年后,有哈埠商人开办的钱庄、银号和新式银行,也有外埠银行
来哈尔滨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兴盛一时,到1917年钱庄、银号和银行发展到40家。1918年
后,由于俄币卢布币值暴跌,外埠先期来哈开办的钱庄、银号得到发展。哈大洋发行后,金
融市场趋向平稳,兑换货币及汇款业务大部分为大银行所取代,一些小规模的钱庄、银号渐
趋萧条。
  商业,在20世纪初即已陆续办起天德厚、同记、同发隆、五洲、福丰号、洪盛隆、公和
利、天丰涌、同义庆、和成公等较大型的百货商店和杂货店。1911年前,由民族资本家经营
的商号,埠头区有300多家,傅家甸有400多家。中华民国成立后,兴办商业的领域和空间不
断扩大,傅家甸、道里、八站(八区址)迅速成为民族商业集中的地区,马家沟、上号(香
坊)、三十六棚、何家沟、顾乡屯、偏脸子、圈儿河等处也涌现出许多小商号。上海、天津、
广州、南京、汉口、烟台等关内大城市的商人,也纷纷到哈尔滨投资办商业,设立分支机构。
有的民族商号转向专业经营或批发,如大祥昌专营颜料,广记号专销京、津、申(沪)来货,
同义庆专营绫罗绸缎,德盛永专营猪鬃马尾等。1919年哈埠大小商铺达到4000多家,1925年
仅道里和傅家甸的民办商号即达5500家。1926年成立东省特别区商会联合会等综合性商务机
构,民办商业繁荣兴旺。1929年后受中东铁路事件和世界性金贵银贱的冲击和影响,金融市
场不稳,哈大洋贬值,80%以银为本位的商号受累,1931年歇业商号达1000多家。
  工业,1910年前后已出现机器制油业。清朝末年哈尔滨只有东和机器油坊1家,日产豆油
5.7吨。1912—1913年新发展4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又先后办起22家,到1919年由民族资
本家经营的油坊已占绝对优势。1928年全市制油业发展到54家,其中民族资本占95%,在东
北仅次于大连,居第二位。1928年世界经济危机,出口锐减,生产受到冲击,到1930年减少
到39家。
  清朝末年,民族资本尚无机器制粉企业,中华民国成立后陆续发展。1915年民族资本家
收买俄商满洲第一面粉制造公司,易名广源盛火磨,是哈尔滨第一家由民族资本家经营的制
粉企业,日产面粉48.4吨。以后又陆续收买2家俄商经营的制粉企业,易名为西顺义火磨和双
合盛火磨。1913—1919年哈尔滨新增12家制粉企业,其中日、俄商人新开办3家,民族资本开
办6家,官僚买办资本开办3家。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欧洲各交战国粮食短缺,需大
量进口,为制粉业发展提供了机遇,到1921年全市制粉业发展到42家,其中多数为民族资本,
是民族资本经营制粉业的鼎盛时期。1923年后,由于南满从国外进口面粉增多,哈尔滨面粉
出口和南销遇到困难,机器制粉企业只有双合盛等7家维持生产,产量减少。1929—1930年日
本和欧美国家为转嫁经济危机向哈尔滨输入面粉,民族资本家经营的面粉业销路大受影响,加
之小麦减产,面粉产量大幅度下降,逐渐由兴盛走向衰落。
  纺织业,1912年创办的义增福针织厂,1917年开办的振吉、信顺和等织布厂,1919年创
办的毛巾被厂等成为哈尔滨民族资本新兴纺织工业的先驱,产品多为袜子、染布、毛巾、粗
布和服装加工等。以后又增加一些新厂和新产品,产品粗糙,加工能力小。第一次世界大战
后,欧美各国输入中国的纺织品大幅下降,民族资本的纺织业得以发展,出现了一些规模较
大、设备较先进的纺织企业,先后开办了裕庆德毛织厂、良友针织厂、同记工厂等,有的产
品质量已不亚于进口产品,到1930年大小纺织企业发展到179家,其中针织厂132家,年产值
333万元。针织品市场基本被哈埠产品占领,各色布匹产量可观,非常畅销。毛织品不仅占领
东北市场,还销往日本、朝鲜等地。
  机器铁工业逐步由生产简单的农具、部分配件和设备维修发展到设备制造。1925年后,
全市针织厂、织布厂所用的设备已全部由哈埠的铁工厂制造。1928年明源铁工厂制造的同昌
号轮船可容纳300人,积成铁工厂于1930年和1931年制造江轮2艘,还为6家机器油坊制造全套
专用设备。
  其它工业如制材、皮革、窑业、靴鞋、肥皂、蜡烛、印刷、烟草、罐头、石硷、香油、
银细加工等也根据市场需要,有不同程度的发展。1928年傅家甸地区由民族资本家经营的工
业企业超过1000多家,道里和南岗地区有660多家。
  三、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清代末年,只有村屯民间私塾,学生多为富家子弟。1903年废除科举制度,颁
布《癸卯学制》,提倡办新学,1906年由滨江县办起2所初、高级兼备的小学堂,1909年后又
相继办起3所小学堂,逐步发展近代教育。俄人兴办的学校,随着俄国侨民的迅速增加而发展,
从中东铁路修筑时在香坊办起第一个初级小学起,到1911年共办起路立、公立、私立各种形
式小学16所和中学5所,还办了1所跳舞传习所和2所铁道商业学校。中华民国成立后,滨江县
将小学堂改称小学校,废除《癸卯学制》,改行政府颁布的《壬子学制》,东省特别行政区
成立前又新办10所县立小学。1912年还由旅哈山东人创办第一所中学,称鲁人旅哈学校。此
时俄人又增加小学2所,中学20所,各类职业学校31所。俄人办的职业学校大都为私立,门类
同俄侨的生活和就业紧密相连,主要包括医科、商科、法律、工艺、音乐、美术、按摩、美
容、药剂、打字、簿记、外国语等。东省特别行政区成立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
加,除俄国侨民子弟小学校仍由俄人继续办以外,都逐步由东省特别行政区教育厅管理。国
办的小学和中学迅速增加,到1930年公办小学达到50所,公办中学达到6所。普通高等学校从
中华民国成立后陆续兴办。第一所高等学校是1911年由俄人创办的私立第一齿科学校,以后
又陆续兴办了9所。10所高等学校中,俄人办的居多,占5所,日人办的1所,中国政府办的4
所。东省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中东铁路公司创办的中俄工业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前身)、
俄侨私立哈尔滨高等经济法律学校和俄文师范专科学校,被特区教育厅接管。
  医药卫生业。清代末年,哈尔滨地区的移民逐渐增多,许多关内中医来此谋生,开始以
“走方医”的形式流动于民间,后来逐渐发展为“坐堂医”和私人诊所。中东铁路修筑后,
俄国和欧洲一些国家的西医陆续来到哈尔滨。1900年建立中东铁路中央医院(哈尔滨铁路中
心医院址),以后相继开设的有俄德医院、戈鲁别夫医院(公安医院址)、林迭尔医院(市
红十字儿童医院址)、戈震别克医院等。较为知名的中医中药铺有1903年吉林世一堂来哈尔
滨开设的分店(道里世一堂址),1904年在道外开设的永德堂与春和堂。中国人开办最早的
西医院为1912年创立的滨江医院和1913年创办的市董事会医院(今市立第一医院址)。随后
留学美、英、日等国的医师伍连德、林家瑞、陈永权等人先后来哈行医,20年代又有由奉天
(今沈阳)南满医学院毕业的医师张柏岩、郑宝琛、贾连元、石增荣等相继来哈,分别开设
诊所。20年代末,哈尔滨地区已有中药铺、中医诊所和中医院百家之多。此间日人开办的医
院有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哈尔滨医院、武田医院、野口医院、光武医院等。在半封建半殖民地
条件下,尽管医药卫生事业有发展,广大劳动人民患病却无钱医治。1902年、1919年和1932
年3次霍乱流行,死亡7584人;1910年、1920年两次鼠疫流行,死亡10613人。各种疾病肆虐
横行时,妇女与儿童的命运更惨,产妇死亡率为14‰,婴儿死亡率高达198‰。
  体育事业。中东铁路通车后,随着中外居民的增多,逐步开展冰上、水上、田径和球类
等近代体育活动。1909年成立群众组织的网球协会和滑冰协会,1915年成立水上体育会和游
艇俱乐部(松花江畔哈尔滨铁路俱乐部)。此时,一些民间武功艺人、武术拳师和体育教师
先后从关内来到哈尔滨,使近代体育同民间体育活动进一步结合起来,开始举行小型体育比
赛。1916年道里区举办了田径、游戏、队列等项目的首届中学生运动会。1918年、1924年和
1928年都分别举行了各种形式的运动会,出现了较为优秀的体育选手,在参加东北和华北地
区的运动会上也取得了好成绩。最早的公共体育设施,为1900年由俄人投资在药铺街建设一
处自行车赛场(中医街红星体育场),可同时举办小型田径和足球、篮球、排球等比赛活动。
1905年在秦家岗兴建一处赛马场,占地10公顷,容纳上万人,1922年同日本人合营,作为当
时达官显贵进行赌博和娱乐的场所。1928年东省特别行政区接管后,自行车赛场改称第一公
共体育场,赛马场的一部分辟为体育场,命名为第二公共体育场。
  新闻报纸始于本世纪初。当时哈尔滨的政治、经济与社会背景复杂,除中国人办报外,
还有俄、日、英、德等外国人办的报纸,而且种类繁多,宗旨各异。1901年俄人创办《哈尔
滨每日电讯广告报》,成为哈尔滨办报之始。1903年6月中东铁路公司为传达沙俄政府的政
令,让俄人了解俄国国内情况,出版俄文《哈尔滨新闻》。1906年3月中东铁路公司又出版
了中文报纸《远东报》,成为沙俄推销远东政策的喉舌,是哈尔滨历史上由外国人办的第一
张中文报纸。哈尔滨开埠后,随着沙俄等外国经济势力入侵,人口增多,工商日盛,许多知
识分子和爱国有识之士,意识到舆论的重要,开始中国人自己创办中文报纸。1907年7月,
奚廷黻在哈尔滨创办《东方晓报》,1908年12月又创办《滨江日报》。中华民国成立后,推
行民权主义,中文报业迅速发展,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在哈尔滨创办的中文报纸
达到90多家。出版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中文民办报纸有《国际协报》、《午报》、《哈尔
滨公报》。日本人在哈尔滨除出版日文报纸《北满洲》外,还于1922年10月创办中文《大北
新报》。美国、波兰、德国等外国人也办了一些外文报纸,为数不多,都各自代表不同的政
治倾向。中国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为唤起人民群众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也先后办了《
东北早报》、《哈尔滨日报》和《哈尔滨新报》3种报纸,存在的时间不长,其影响作用很
大。
  哈尔滨广播无线电台成立于1926年,于10月1日正式开播,是中国最早的广播电台。每天
晚间广播2小时,主要播送钱、粮行情和新闻、音乐、文艺等。1927年2月原东北无线电长途
电话监理处奉张作霖命令,在南岗兴建大功率的哈尔滨广播电台,新建广播专用楼房,架设
广播天线。1928年1月正式启用新呼号,用汉、俄、日3种语言进行广播,时间增加到每天6小
时。
   大清邮政开办前,公文和信件的传递均由专差和驿使直接传递。清代末年邮件传递存在
3种形式,一是清廷设立邮政局;二是清廷设立专为传递官方、军方文件的文报局;三是由私
人办的传递民间平信、物品和办理汇款的民信局。1902年清廷在傅家店设立邮政分局,开办
平挂信函、邮寄印刷品和汇兑等业务,1907年改称哈尔滨邮政副总局。1909年下设邮政支局
与各等支局10处,代办支局12处;1911年下设邮政支局与各等支局19处,代办支局33处。同
年7月将哈尔滨邮政副总局改为邮政总局。哈尔滨文报局,隶属齐齐哈尔文报局。民信局,哈
尔滨设有义和信局,为奉天总局的分局。中华民国成立后,哈尔滨市邮政总局改为一等邮局,
同年加入万国邮政联盟,并被指定为国际函件互换局,开办国际包裹业务,同时接管各支局。
1914年文报局停办,统由邮政局接办。此间,沙俄和日本都在哈尔滨非法设立邮政机构,从
修筑中东铁路开始,俄国先后设立邮局10所,日本设立邮政机构6处。1920年万国邮政联盟会
议通过了“中国客邮裁撤案”,1921—1922年中国政府陆续撤销沙俄与日本在哈尔滨设立的
邮政机构。至此,哈尔滨结束了外国“客邮”和多家办邮政的历史。哈尔滨一等邮局,又先
后改称北满邮政管理局和吉黑邮务管理局。邮政业务不断扩大,并相继开通水道和汽车邮路,
成为吉林、黑龙江邮区的中心,到1932年哈尔滨共辖有7处邮务支局。
  电信业,1899年清廷依黑龙江将军恩泽所奏,架设由呼兰城起南至松花江北岸的电报线
路,在59华里处设报房,传递官电,为哈尔滨电信事业之始。1900年,沙俄军队袭扰呼兰城,
电报房被焚,线路中断。1902年中东铁路背约,私自开办民众电报业务,侵犯了中国电信主
权。1907年1月中东铁路局在南岗病院街(颐园街),创办中央电话局,业务扩展到市内用
户。同年,在民族商业较集中的傅家店,开办由官督商办的哈尔滨电报分局,开通哈尔滨至
吉林、奉天(沈阳)的线路,传递官商电报。1908年,由滨江商务分会创办傅家甸(1908年
1月改称傅家甸)电话局(1910年改称滨江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在傅家甸区域内通话,线
路10公里,安装用户近百家,为地方自办电信的开始。中华民国成立后,1915年4月,滨江
商务分会与中东铁路签定通话合同,滨江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东铁路所辖的中央电话局,
利用局间15回线联网。从此,市内新市街(南岗)、老哈尔滨(香坊)、埠头区(道里)和
傅家甸(道外),可以互相通话。当年用户达到856户,成为哈尔滨市内沟通信息的重要工
具。1920年哈尔滨市电报局利用铁路专用线,开通哈尔滨至吉林省城的长途电话。1923年2
月正式成立哈尔滨长途电话局。1928年中国政府开始收回电信主权,东三省交通委员会督办
公署派员接管中东铁路的电信机构和业务。11月东北地方当局在哈尔滨设立哈满绥长途电话
总局,开通哈尔滨市至伊曼、伯力、海参崴、绥芬河等地的国内和国际长途电话。1930年成
立哈尔滨电政总局,到1931年哈尔滨区域内共有电报局、所4处,电路55条和电话局2处,长
途台2处,无沁台1处。
  市政公共设施开始进行规划建设。1899年,中东铁路工程局对其附属地进行规划建设,
决定开通道路、修筑桥梁、建设供水排水等公共设施。道路桥梁,陆续建成霍尔瓦特大街(
红军街)、工兵路(公滨路)等街路。同时,在傅家店由商会组织商民集资修建了正阳街(
靖宇街)、国境街(承德街)等土路。到1911年全市有土路、土砂路、碎石路257条.同时修
建了松花江大桥、马家沟桥、西大桥、大直桥、太平桥等桥梁。供排水设施,1903年中东铁
路通车后,在火车站附近设立供水站,备有深水井、水塔和抽水设备,除供应机车用水外,也
供应铁路员工和附近居民饮用。此时的排水以明沟排污为主,1904年在东盛堂浴池门前的“
阴沟”内铺设水泥排水管,成为哈尔滨第一条排水管道。路灯,1905年中东铁路总工厂附属
发电厂发电,在工厂门前装设3盏马路电灯,是哈尔滨第一次以电为光源的道路照明灯。随后
在19条主要街路装设路灯436盏。中华民国成立后,在半封建半殖民地条件下,哈尔滨的市政
管理和规划未能统一,被分割为四部分:俄人把持的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管辖区;中东铁路民
政局管辖的铁路附属地;吉林省管辖的滨江县;黑龙江省管辖的江北松浦地区。此期间,陆
续修建了马克西莫夫大街(宣化街)、第六方园里大街(文昌街)、大工厂街(通达街)、
教堂街(革新街)、海拉尔街(大成街)、三棵大街和通乡街等道路。对中国大街(中央大
街)还进行了铺装。建成霁虹桥、地亩桥(建国桥)和跨越滨北铁路线的许公桥(景阳桥)
等。滨江县建成南马路、英国街(南极街)、北马路、新马路等道路。在道外中马路和道里
水道街(兆麟街)、新城大街(尚志大街)、田地街、井街、商务街(上游街)、透笼街、
斜纹街(经纬街)等处,铺设了钢筋水泥方型双孔暗渠和水泥圆管排水干支线9公里,修雨水
井、视察井112座。到1931年,全市已有土砂、砂石、粗方石、细方石道路705条。建成桥梁
11座,在道里、南岗建成排水管线31.3公里。建成大小公园19个,总面积41.8公顷。
页码: 202-209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202
 
[RECORD: 80/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节名:                     第三章 沦陷后的殖民地统治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203
 
[RECORD: 81/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三章  沦陷后的殖民地统治
节名: 第一节 日本侵略者对经济的垄断与掠夺
正文: 
   一、国家资本的垄断与掠夺
    1932年2月5日哈尔滨沦陷后,日本侵略者逐步控制全市的经济命脉,进行经济掠夺。铁
路全部由日本国家资本垄断,以伪满洲国有铁路的名义,将原由东三省交通委员会管辖的呼
海铁路及松浦机器工厂等附属产业,交给日本人管理的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下同)
经营。1932年6月,日伪当局出于经济和军事需要,动工修建拉滨铁路(291公里),12月动
工修建新松花江大桥(东江桥)。1934年4月,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设立哈尔滨铁路局。1935年
3月日本以1.7亿日元的代价,收买了中东铁路及其附属财产,年末满铁正式接管中东铁路,
改称北满铁路。1935-1936年日伪当局将哈尔滨--大连、哈尔滨--满洲里、哈尔滨--绥芬河、
哈尔滨--北安的铁路宽轨改为准轨并进行了扩建,形成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东北北部掠夺丰富
资源、反苏与防苏的战略铁路网。1935-1943年由于日本侵略者加紧对中国东北的殖民统治
和物资掠夺,客货运输大量增加。客运发送量由1935年的65万人次增加到1943年的432万人
次;货运量由1935年的503万吨增加到1942年的1990万吨。此外,满铁哈尔滨铁路局还垄断
哈尔滨至东北各主要城市的公路交通运输事业。
  1932年9月,在新京(长春)创办以满铁资本和住友株式会社资本为核心的满洲航空有
限公司(简称满航,下同),下设哈尔滨、新京、奉天(沈阳)3个管区。哈尔滨管区有
“满航”的中小飞机场30多个,有军用飞机场40多个(与关东军共辖)。
  为了垄断航运业,伪满洲国当局委托满铁在哈尔滨成立临时松花江水运委员会。1933年
满铁与伪满洲国政府签订《松花江水运事业委托经营细目契约》,接收了原属东北地方当局
一切官办在哈的航运机构,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哈尔滨水运所。同年2月,哈尔滨水运所改称
水运局,负责经营管理松花江、黑龙江水系的航运业。水运局控制的运力仅占总运力的40%,
其余60%仍分散在私人船主手中。日伪当局为控制松花江和黑龙江水系全部运力,4月又组
建哈尔滨航业联合局及帆船航业公会,强令私人船主加入联合组织。1936年9月后,哈尔滨
水运事业划归哈尔滨铁路局管辖。注册登记机动船171艘,55292吨位;驳船298艘,8144载
重吨;帆船422艘,12780载重吨;其它各类小船2680只,30558载重吨。日伪当局为实施
“北进”计划,建成对苏进攻准备的体制,配合三年“北进振兴计划”的完成,1939年4月
满铁收买了哈尔滨航业联合会的全部民股,在哈尔滨建立北满江运局。开辟哈尔滨--扶余、
哈尔滨--依兰、哈尔滨--佳木斯、哈尔滨--富锦、哈尔滨--虎头、哈尔滨--黑河等11条航线,
航运里程7973公里。配备客船、货船、拖船等2019艘,配备驳船、帆船等1694艘。以哈尔滨
为中心的航运事业完全被日本垄断,每年的货运以煤炭、粮谷、木材为主,松花江货运量每
年都占黑龙江水系总运量的70%以上,以哈尔滨港为起点航线的货运量占80%以上。
  邮政电信业在强行兼并和收买原官办电话局、电报局和广播电台的基础上,1933年9月
在南岗区医院街设立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哈尔滨管理局,并先后建立哈尔滨中央电报局
(石头道街)、中央电话局(南岗颐园街)、广播电台(南岗民益街),成为其实行殖民统
治的重要工具。到1945年全市共设有电报局(所)7处、无线营业所2处,电报年度交换量800
多万件,电话局2处,市内电话用户7875户,市内邮政局(所)23处。
  金融市场。1932年7月,伪中央银行开业,强行劫收了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号、
黑龙江省官银号和边业银行在哈尔滨的分支机构。经过合并,于1933年1月成立伪中央银行
哈尔滨分行,对原“四行号”在哈尔滨设立的附属产业。如黑龙江省官银号的东济油坊,东
三省官银号的东兴第一、第二面粉厂,以及有关的房地产等也同时接收。哈尔滨分行成立后,
根据伪政府公布的《货币法》和《旧货币清理办法》规定,发行伪满洲国货币,强制压价收
兑流通中的各种货币,公开掠夺。兑换1元伪国币的比价:“奉天洋票”、“吉小洋票”各
为50元,“铜元票”为60元,“哈大洋票”为1. 25元。“官贴”比价压得更低,500吊兑换
伪满币1元,压低兑价30%。到1935年,基本统一使用伪国币,哈尔滨的工商户和平民百姓
蒙受了极大损失。1936年12月日伪当局为强化对东北金融业的统制又公布了《兴业银行法》,
将在东北的日本朝鲜银行、正隆银行、满洲银行合并改组为满洲兴业银行(总行设在长春)。
各行在哈尔滨的分支机构,也相应合并改组为兴业银行哈尔滨支店,同横滨银行哈尔滨支店、
东洋拓植株式会社哈尔滨支店、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哈尔滨支店、满洲拓植株式会社哈尔滨支
店等日本金融机构,以及伪满洲中央银行哈尔滨分行一起共同垄断哈尔滨金融市场,为“产
业开发”及扩充关东军军费等筹集了巨额资金。
  对外贸易。1932年6月,日本夺取了东北北部重要经济门户的滨江海关,改称为哈尔滨
税关,下辖满洲里、绥芬河、长春3个分关,黑河、密山、同江3个分卡。日本侵占东北后,
对外声名狼籍,外部环境不断恶化,苏联单方将中东铁路卖给日本后,截断了苏联与东北的
经济联系,中断了对苏贸易往来,进出口贸易大幅度下降。1932年,对外进出口贸易额为28
95万海关两,相当伪币4516万元,1934年减为伪币1300万元,1935年进一步减为伪币759万
元,1936年锐减到伪币492万元,四年减少89. 2%。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伪重新制
定“贸易统制法”,将进口贸易重点转向日本,为其倾销商品服务。在日本商品大量输入贸
易逆差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哈尔滨的对外贸易开始回升。1937年回升到伪币2242万元,1939
年为伪币5287万元,1941年为伪币6916万元,成为哈尔滨直接对外贸易的最高年份。1942年
贸易额略有下降,为伪币5844万元。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军部把对外贸易数额作为军事
机密,禁止公布。1937-1942年(1943-1945年的对外贸易数字极不完整)尽管哈尔滨对外贸
易总额相对增长,也未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哈尔滨对外贸易除1932-1934年为顺差外,1935
年后变为逆差,且为逐年递增趋势。国内对外贸易的地位日益下降,20年代,哈尔滨对外贸
易在中国主要通商口岸中的位次,一般居第八位和第十位之间。1937-1939年位次明显后移,
降到第十三位和第十四位。对外贸易国别和商品结构也发生明显变化。1932年哈尔滨对日贸
易仅占贸易总额的1%,1935年则超过以前对苏贸易的地位,占对外贸易总额的43%。1936年
上升到77%,1937年上升到94%,1938年上升到99%。哈尔滨完全成为日本在东北独占和垄
断下的主要商品倾销市场。此期间,对外贸易往来的国家亦呈递减之势。1932年为31个,19
35年为27个,1940年为23个,1942年只剩下15个国家。进出口商品的结构也发生较大变化。
1932-1934年,哈尔滨对外出口商品,仍以大豆和粮食为主,各年都在90%以上。1935年苏
联退出哈尔滨经济势力,大豆出口额比重下降到82%。1936-1940年的出口商品则以各种杂
货为大宗,占出口总额的70%以上,基本输往日本。进口商品,1934年前大多是各种麻制品
和化工产品。1935年后,基本上是从日本输入纺织品,其次为钢铁、机械、药品和纸张等。
  二、私人资本的大量渗入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私人资本在日本国家资本的支持下,大规模地向各行
各业渗入。工业是投资的重点,1933年由日本大连商事、大连味素、日满制粉株式会社共同
出资,在哈尔滨创办兴国制粉株式会社。同年还投资开办东洋啤酒株式会社(资本10万元)、
大同酒精株式会社(资本10万日元)、大满洲忽布麦酒株式会社(资本250万日元)、梅田
造船所(资本10万日元)等大型企业。1934年以后,日本私人资本在哈尔滨及北满的投资更
加踊跃。陆续建立的大型企业有日满制粉株式会社(1934年在哈拥有6座工厂,基本垄断了
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北满地区制粉业)、哈尔滨水泥株式会社(年产水泥7万吨)、日满玻璃
制造业联合会、东洋皮革株式会社、哈尔滨麦酒株式会社、日满亚麻纺织株式会社、康德毛
织株式会社、照国制纸株式会社、北满酱油株式会社等。此外,日本关东军为加速侵华战争
步伐,从1937年起开始实行《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扩充钢铁、电力等生产,建立飞机、
汽车和武器等军需工业。1938年设立满洲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在哈尔滨的工厂制造机体,拥
有职工4000人。据统计,日资在哈尔滨设立的工业企业1935年为200家,1938年增加到258家,
1944年进一步发展到300家。
  商业势力的发展异常迅速。据1933年统计,在哈尔滨的日商为347户,占全市外商总户
数的18%。1936年达到1521户,占全市外商总数的76.6%,较1933年增加4.4倍。1935-1936
年,仅在道里地段街便开设拥资百万元的丸商、登喜和两家大型百货商店。日商不仅户数增
加快,而且行业覆盖面广,1943年日本商号增至1540多家,占全市外商总户数的77.8%。今
道里石头道街和地段街,是当时日商较为集中的街道,商户达89户。
  日本私人资本在哈尔滨开设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保险业30多家、金融组合3家、银行1家,
整个金融业投资在1000万日元以上。
 
页码: 209-213
类别: 总述
排序字段: 0209
 
[RECORD: 82/109]
志书名: 哈尔滨市志 总述
篇名: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章名: 第三章 沦陷后的殖民地统治
节名: 第二节 民族经济受到统制与摧残 
正文: 
  一、工 业
    制粉与制油业是民族资本具有典型性的支柱产业。制粉业,1932年因哈埠发生特大水灾,
收成减产,小麦价格飞涨,制粉业严重开工不足,生产下降。1934年的面粉产量只有1931年
的54%。1937年“七·七”事变后,伪满当局根据《重要产业统制法》,对制粉业实行严格
统制。1938年成立“满洲制粉业联合会”,对小麦和面粉实行定价,不准自由出卖。1939年
伪满当局又相继发布了《小麦专卖法》和《小麦粉专卖法》,规定由满洲粮谷株式会社统一
收购、加工和配售,使制粉业的供、销环节完全纳入日伪的统制之下。1940年日伪当局进行
“工场整理”,经过甄别淘汰,民族资本经营的制粉厂减少到8家。1941年天兴福二厂因火灾
被烧毁。次年,天兴福四厂因关东军占地被强行拆除,民族资本经营的制粉厂又减少到6家。
1943年,日伪当局废除小麦和面粉专卖法,改为由农产公社一手统制制粉业,彻底变为日伪
统制机构的加工厂.工厂所得加工费由于按日伪1941年发布的“7·25”物价停止令规定的价
格计算,制粉厂不仅无利可得,反而赔钱,有的制粉厂长期停工,有的改为加工苞米面。到
1945年日本投降前,民族资本经营的制粉厂已经气息奄奄,近于全面崩溃。东北的油坊业,
“九·一八”事变前多集中在哈尔滨、营口两地。事变后,由于日伪当局推行“大连中心主
义”,在大连建立和发展了一批由日本支撑的大型制油厂,将大豆的加工和交易引向大连,
使哈尔滨民族资本经营的制油工业急剧走向衰落。1931年哈尔滨共有油坊37家,到1936年仅
剩14家。1937年随着日伪《重要产业统制法》的推行,油坊业由日本关东军直接干预控制。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转入战时经济体制,对哈尔滨油坊业的统制更加严厉,到1945年
日本投降前,哈尔滨民族资本经营的油坊仅残存10家。
    根据《重要产业统制法》,民族资本经营的铁工业和纺织业被视为与日本相冲突的产业,
受到严格控制。1937年后,许多铁工厂和纺织厂陆续破产。顺兴玉铁工厂被日伪当局收买,
改为满洲工作所;积成铁工厂被强行租占,挂上宫崎铁工厂的牌子;裕庆德毛织厂被日本钟
渊纺织株式会社强行收买,改名为康德毛织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钢铁被列为严格统制物
品,棉纱、棉布控制的更严,不准业者经营买卖,违者以“经济犯”论处。铁工业一方面原
料受到日伪当局统制,另一方面又开展“金属回收运动”,各工厂必须交出“废料”和一定
数量的“旧设备”,生产十分艰难。顺兴和铁工厂几乎被洗劫一空,达到破产境地。到1945
年8月日本投降前,多数民族铁工厂处于瘫痪状态,纺织业因原料缺乏,开工者只有一半,一
些厂家被迫停工或改产更生布,陷入严重的危机之中。
  民族资本的其它工业也明显衰退。据1936年《全哈尔滨商工名录》统计,民族工业共有
190家,到1939年减少到176家。1941—1944年,民族工业虽然企业数量呈增加趋势,由230
家增加到1570家,但绝大多数都是规模小、资金薄弱、依附性大的小型工厂(职工5—30人
的占90%),只能按日伪战时经济体制的需要,成为日伪经济的加工厂和加工点,靠获取微
薄的加工费维持生存。
  二、商 业
    在日本商业势力大规模入侵,逐步垄断哈尔滨商业市场和进出口贸易的基础上,日伪当
局对中国关内产品和西欧产品采取高税率政策,扼制输入,从日本输入的商品不断增加。1933
年市场上日货与国货之比达到4∶1,一些中、小民族商号因资金薄弱,货源渠道滞塞,营业
不振,歇业商户累日增加。1934年上半年仅道外区10个行业即倒闭160家,1936年全市中国商
号仅剩1482家,较1933年减少80.5%。日本商户到1936年却猛增到1521家,比1933年增加4.4
倍。由于民族商业日渐凋敝,许多商号派驻上海、绍兴、烟台、杭州、汉口等地的采办机构
多半撤销,如不贩售日货,或为日本商行代购货物,则无法维持生存。1937年“七·七”事
变后,日伪当局实行全面经济统制,进一步强化对民族商业的监控。1938年将哈尔滨市总商
会、哈尔滨道外商会、哈尔滨上号(香坊)商会及白俄的贸易公所全部并入哈尔滨日本商工
会议所,改名为哈尔滨商工会,强迫华商加入商工会管辖下的各行业“组合”,太平洋战争
爆发后,市场商品严重匮乏,物价暴涨,民族商号的经营更加受限,仅能得到按比例分配的
货源,以“组合”的形式加以统制。民族商业多数成为日伪统制经济的收购所、代销店或配
给店。此时,日伪名目繁多的债券泛滥成灾。仅1945年强行向同记商场派购的各种债券,即
占该店全部资产的68.1%,占企业全部流动资金的97.5%。民族商业在日伪残酷的统治和压
榨下,已经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
  三、金融业
    1933年11月先后颁布伪《货币法》和《银行法》,规定金融业,不经经济部大臣许可,不
得营业。对哈尔滨由民族资本开办的银行、钱庄保险业进行了整顿,取消了中国、交通两银
行的哈大洋发行权,并限定5年内将已发行的哈大洋全部收回。对民营金融机构进行重新登记
发证,逼迫关闭与合并。对已经营业的银行、钱庄等,要求于1934年12月末前重新补办手续,
领取许可证。1938年日伪当局在修订《银行法》基础上又公布《新银行法》,对金融业者,
除经当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和申请许可证外,并提高资本金限额和限定经营范围。至1943年
末,被批准陆续营业的民营商业银行仅剩20家。民营保险公司被撤并,增设日资保险公司10
家,垄断了哈尔滨的保险业。日本投降前夕,大部分民营银行已陆续关闭,剩下的4家银行(
哈尔滨银行、益发银行、功成银行、犹太银行)也多有日本人和伪满洲中央银行的股份渗入。
  日本侵略者为巩固其对经济统制的独占地位,还对原在哈尔滨的外国经济实行排斥政策。
苏联国家资本、俄侨资本和其它外国经济势力都逐步退出阵地。原在哈尔滨开办的企业、公
司。商务机构和金融机构陆续关闭、歇业或营业萧条。中东铁路被日本收买,秋林洋行被日
伪接管,老巴夺烟草公司先渗入日本资本后强行接收,金融业只剩8家而且存、贷、汇业务受
到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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