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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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16:42

  一、吉林省西北路道、滨江道时期行政区划
  辛亥革命(19111010日)后,191318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发布命令,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全国实行省、道、县三级政权体制。29日,吉林省民政公署奉令将吉林省西北路分巡兵备道改为吉林省西北路道,隶属吉林省民政公署(19131月—19145月),道员改为观察使,辖区不变,道署仍设于哈尔滨。19145月,中华民国大总统发布命令,公布《道官制》。26日,吉林省西北路道改称滨江道,观察使改称道尹。滨江道先后隶属于吉林省巡按使公署(19145月—19167月)和吉林省长官公署(19167月—19292日),辖有滨江、长寿(现延寿县)、榆树、新城、双城、宾县、阿城等8县。192464日,中华民国内务部通令各省,废道存县。但因当时国内政局紊乱,这一决定在东北地区未立即实施,1929年国民政府东北政务委员会决定撤东北三省的道级政权,是年225日,滨江道撤销。
  二、滨江县知事公署、滨江县政府时期行政区划
  191332日,吉林省民政公署根据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命令,决定全省各府、州、厅均改为县。双城府滨江厅分防同知改为滨江县知事公署。19291月,东北政务委员会决定,改称滨江县政府。滨江县先后隶属于吉林省西北路道和滨江道。1929年后直属于吉林省政府。
  滨江县辖境包括原滨江厅分防同知所辖的傅家甸、岗家店、四家子和由双城府划入的61个村屯。1921年,经中华民国内务部批准,又将阿城县所属的圈河、太平桥、三棵树等划归滨江县。1929年,滨江市政筹备处成立,傅家甸、四家子、圈河、太平桥划归滨江市,滨江县只辖原县属农村地区,县境分为上号(现香坊地区)、薛家屯(有67个村屯)、哈达屯(有54个村屯)3个区。全县辖境面积共53平方公里。
  三、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时期行政区划
  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沙俄的残余势力,仍掌握着中东铁路沿线的一切权力。中国政府收回中东铁路附属地的权力首先从驻军开始。19171226日,中国政府在哈尔滨设立铁路警备司令部。19182月,又在哈尔滨设立临时警察局,在哈尔滨自治公议会辖境内派驻中国警察。19197月,中国政府决定撤销铁路警备司令部,设立中东铁路护路军总司令部,接管中东铁路全线护路权。19201031日,中国政府颁布《东省特别区法院编制条例》,在哈尔滨设立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成为中俄两国人的一切民刑案件的终审机关,统照中国法律办理案件。同时,中国宣布中东铁路全线附属地为东省特别区。192125日,设立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下设满洲里、绥芬河、博克图、长春、穆棱、张家湾、一面坡、安达等9个市政分局。中东铁路沿线各地市政均由市政管理局接管。31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成立。行政长官掌管中东铁路附属地的一切行政权力,并兼任中东铁路护路军总司令。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成立后,因哈尔滨自治公议会仍为俄人控制,在哈尔滨的原中东铁路附属地,只有自治市周边的原铁路附属地归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直辖。
  四、哈尔滨市自治临时委员会、哈尔滨特别市政局时期行政区划
  1926323日,哈尔滨自治公议会召开例会时,中国议员要求改用汉语代替俄语议事,遭俄国人议员否决。中国议员愤而联名上书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要求中国政府改组自治公议会,立即引起全市各界人民的强烈响应。330日,东省特别区发布第1092号公告,宣布解散被俄国人把持的哈尔滨自治公议会及其董事会。41日,成立哈尔滨自治临时委员会,隶属东省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负责接管哈尔滨自治公议会及其董事会。
  19268月,哈尔滨自治临时委员会被撤销。91日,成立哈尔滨特别市政局,直属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局长由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任命,哈尔滨特别市政局辖境为原哈尔滨自治公议会所属地段。
  五、滨江市政公所、滨江市政筹备处时期行政区划
  1927121日,滨江县将马路工程局与卫生局合并,改设滨江市政公所,隶属滨江道尹公署。
  192951日,滨江市政公所裁撤,成立滨江市政筹备处,由吉林省直辖。所辖区域为原滨江县的城区部分,东至老江堤,西至许公路(现景阳街)、承德街,南至保障街,北至松花江,面积为4100平方公里。滨江县则只管辖原所属的农村地区。
  六、马家船口市政局、松北市政局、松浦市政管理处、松浦市政局时期行政区划
  哈尔滨松花江北岸地区,从清末到中华民国,归黑龙江省管辖,历属呼兰厅、呼兰府、呼兰县。1919年,黑龙江省议会通过在哈尔滨松花江北岸马家船口一带开设商埠的议案。1920116日,黑龙江省正式设立马家船口市政局。2月,因嫌马家船口市政局名称“不甚雅训”遂即改名为松北市政局。当时,因欲收回已归苏联政府控制的中东铁路占据的一部分江北土地,故松北市政局由黑龙江省交涉署管辖。19259月,松北市政局改称松浦市政管理处。此时呼海铁路(呼兰至海伦)将开始修建,松浦市政管理处则附设于呼海铁路工程局,旋又改称松浦市政局。19202月后,直隶于黑龙江省政府。
  1926年,呼海铁路全线施工后,沿线各地的市政事务统归松浦市政局管理,包括呼兰市政筹备处、康金井市政筹备处、兴隆镇市政筹备处、绥化市政筹备处和四方台市政筹备处(1927年增设)。1929213日,黑龙江省公署又将各地市政筹备处改为市政分局。但哈尔滨松花江北岸地区,因地势低洼,经常遭受洪涝灾害等原因,始终未能形成城市规模。至1932年,伪满洲国合并哈尔滨市政管理机构前,哈尔滨市政管理分属哈尔滨特别市政局、滨江市政筹备处、滨江县、松浦市政局及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
  七、东北沦陷时期的伪哈尔滨特别市公署、哈尔滨市公署时期行政区划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者入侵东北。193225日哈尔滨沦陷。71日,伪满洲国发布命令,成立哈尔滨市政筹备处,隶属伪国务院,负责筹组合并四市市政工作。市政筹备处建立后,沦陷前的各市政机关,仍各司其职。193371日,伪哈尔滨特别市公署成立,直隶伪满洲国国务院。辖境包括原哈尔滨特别市政局、滨江市政筹备处、松浦市政局及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所辖香坊、顾乡、八区、新阳等全部地区并划入邻县数十屯。193771日,伪满洲国改革地方行政制度,伪哈尔滨特别市公署改为哈尔滨市公署,隶属滨江省公署,为省会城市,境界无变动。
  哈尔滨沦陷后,伪满政府在基层实行“保甲制”。19331222日,公布《暂行保甲法》,规定居民以10户为1牌,1村为1甲,1警察区为1保。实行保甲公约、连坐法。
  19387月,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哈尔滨市区条例》,废除“保甲制”,实行区划制。全市共设10个区,即埠头区、新阳区、南岗区、马家区、东傅家区、西傅家区、顾乡区、香坊区、太平区、松浦区。区下设分区,分区下设牌。全市共设143个分区。1942101日,哈尔滨市公署公布修订的市区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全市除保留原10个区外,又增加平房区(由于日本侵略军在平房地区建立细菌武器研究中心“关东军七三一部队”,该地区被划为特别军事区);各区下设的分区,则进行调整或合并,全市共设105个分区。
  八、苏联红军占领时的哈尔滨市政府时期行政区划
  1945815日,日本宣布投降,哈尔滨市成立临时性的地方维持会。918日苏联红军进驻哈尔滨市后,次日组成哈尔滨市卫戍司令部及哈尔滨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哈尔滨市实行全面管制。25日,苏军哈尔滨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布解散哈尔滨市地方维持会,组成在苏军管制下的哈尔滨市政府。其机构与辖境均与日本投降前无变化。
  九、国民政府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时期行政区划
  1945年末,国民党派出的接收人员到达哈尔滨。194612日,国民政府直属的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成立,接管原苏联红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控制下的哈尔滨市政府,辖境和区划均无改变。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受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营节制。425日,驻哈尔滨的苏联红军撤离回国。27日,国民党的接收人员也撤离哈尔滨。国民政府所属的哈尔滨特别市政府遂解体。
  十、哈尔滨解放后的哈尔滨市政府、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哈尔滨市政府、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时期行政区划
  1946428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民主联军解放哈尔滨。53日,成立哈尔滨市政府。由于时局动荡,支援解放战争的任务繁重,哈尔滨市政府对原有的区治区划未做变动。10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决定改组旧的区政机构,建立区政府。全市共设11个区:道里区、东傅家区、西傅家区、新阳区、南岗区、马家区、顾乡区、香坊区、太平区、郊东区(19468月建立,当年10月撤销),全市辖境无改变。
  19461118日,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哈尔滨市政府改为哈尔滨特别市政府,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
  19487月,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决定西傅家区和东傅家区辖境分别划出部分街区成立北傅家区。至此,全市由10个区变为道里、东傅家、西傅家、北傅家、新阳、南岗、马家、顾乡、香坊、太平、松浦11个区。香坊区和顾乡区的农村地区各设分区。负责领导农村工作。
  194931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改称哈尔滨市政府,仍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421日,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的《关于重划东北行政区划并任命各省主席、副主席令》,哈尔滨市政府改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隶属松江省人民政府,为松江省省会城市。812日,哈尔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例会通过《区街组织变更案》,决定改市、区、街三级政权体制为市一级政权组织机构。同时调整区划,将南岗区与马家区合并,撤销北傅家区。全市由11个区改为道里、南岗、新阳、东傅家、西傅家、顾乡、太平、香坊、松浦9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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