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公路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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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5 17:17
第一节 养护组
民国时期,哈尔滨市界内没有公路养护组织和专业人员,公路临时性维修由官府组织公路沿线村屯劳力义务承担。哈尔滨沦陷期间,伪满洲国民政部规定行政区、村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公路养护;1940年,伪交通部颁发了道路爱护细则,强迫"县道"以上公路两侧的街市、村屯成立道路爱护团,负责每年春秋各一次的公路养护及临时整修。
1945-1946年,哈尔滨市的各级政府不定期地组织农村劳力养护公路。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松江省公路局所属养路段负责哈尔滨市界内的部分国道干线公路养护,当时的南岗、香坊、顾乡、松浦等区的交通股负责所辖界域内公路的养护。1954年始,哈尔滨市建设局设立了公路养护维修队,负责哈尔滨市的公路养护。1957年末,公路维修队并入宾阿养路段,但仍负责哈尔滨市界内的公路养护。1959年,各区设立了名称不一的养护组织,有的称筑路办,有的称养路段或公路站,负责区界内未列入省、市养护范围的公路养护。
1963年3月,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成立养路总段,承担市界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与此同时,各区公路养护组织并入市养路总段。1966年下半年,滨江区成立养路段,养护县乡级公路。1972年8月,随着滨江区及其养路段的撤销,道里、南岗、太平等7个行政区分别组建了公路管理站,负责各自区域内的部分县级及全部乡镇级公路养护。
第二节 养护队伍
一、专业养护队伍
1959年,哈尔滨市7个行政区均建立了养护专业队伍,共有正式养护员工36人,从此,哈尔滨市有了自己的公路专业养护队伍。1963年3月,市养路总段成立,有专业养护员工400余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路专业养护体制被错误批判,专业养护队伍受到冲击,专业技术人员下放农村接受"锻炼",部分养路工调离和改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8年始,公路专业养护队伍重新受到重视,下放农村接受"锻炼"的技术人员多数归队,充实了部分身强力壮的养路工,1983年底,养路员工总人数已达到510人。1984年1月,由于阿城、呼兰两县及其公路专业养护员工一并划入哈尔滨市行政区内,哈尔滨的专业养护队伍由510人增至630人。1990年,共有专业养护员工700余人,其中阿城市和呼兰县140人。
二、民工建勤养护队伍
哈尔滨市界内,除了专业养护队伍外,还有一支被称为"民工建勤"的养护队伍。
这支队伍正式形成于1964年,根据国家关于适令农民义务修建和养护公路的规定,由公路沿线村屯青壮劳力民工组成,他们受所在生产队委托,代表村屯民工,脱离原来的农业生产岗位,在养路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专职从事公路养护工作。同年,当时的滨江区根据哈尔滨市人委要求,从区内村屯劳力中抽调年轻力壮民工,组成民工建勤队伍,养护哈尔滨至呼兰、哈尔滨至双城等界内公路。1968年,滨江区根据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关于组成民工建勤代表工养护公路的精神,组织242名民工建勤常年代表工养护公路。其中:110名代表工养护县级公路,132名代表工养护干线公路。代表工的劳动报酬,通过公路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养护劳动工时的规范工票,由民工建勤代表工所在生产队(村屯)支付。每个常年建勤代表工年标准工作日为330天(按8小时为一个工作日计算)。1972年滨江区撤销时,养护公路的民工建勤工作日为452110个,相当于1370名常年代表工的养护劳动工作日。1973年始,66名建勤常年代表工对93公里的重点乡级公路进行常年养护。
1977年,干线公路不再用民工建勤代表工养护,改用专业养路工养护。1980年末,县级公路也不再用民工建勤代表工养护,同样改用专业养路工养护。1985年初,根据黑龙江省公路局〔85〕第10号文件精神,乡级公路也不再用民工建勤代表工养护,改用合同养路工或临时工。
第三节 养护备料
哈尔滨的公路养护备料工作,是随着专业公路养护队伍的建立而逐渐开展起来的。因界内砂石公路较多,所备的养护材料主要是砂(碎)石和极少量的黄土。1963年,备料砂石3000立方米、黄土1000立方米。1974年,备料砂石25000立方米、黄土5000立方米。1963-1976年平均养护备料数量较少,砂石和黄土约为12000立方米。而养护工作实际用料量却较大,因此,正常养护工作常常处于等米下锅状态,公路常年好路率较低。
1977年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公路车流量的增大,养护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规范,养护备料工作也逐年受到重视,彻底改变了以往备料工作的落后状态。至1985年,县级以上公路油路每公里按17立方米砂石备料,并配置少量的沥青料;砂石路每公里按45立方米砂石备料。1986-1990年期间,县级以上公路每公里的养护备料数量按线路技术等级和交通流量大小及路面种类核定,以确保正常养护用料需要为前提。县级以上公路,油路每公里所备砂石料数量最低为30立方米,最多为50立方米;沥青料最少为2吨,最多为5吨。县级以上公路,砂石路每公里所备砂石最低为150立方米,最多为200立方米。列入养护的乡镇级公路每公里备料数量低于县级以上公路的备料数量,以砂石路为例,最少的每公里砂石为100立方米,最多的为150立方米。
1980年前,公路养护备料工作大多数年份处于当年养路当年现备料的状态。1980年起,公路养护单位增强了备料工作的超前性,即头年11月至12月就着手按计划准备翌年的养护用料,利用翌年首季时间将备用的砂石等料运至养护线路,为正常养护的顺利进行奠定了物质基础。
1970年前,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基本不对养护备料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由养护单位自检自查。因此,有的养护单位能基本按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备料,有的则不能。1970年至1976年期间,对备料工作虽然也实行检查制度,但检查的标准缺少客观操作性,因而难于取得良好效果。自1987年始,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强化了对备料数量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的力度,通过深入各条列养线路,逐个料堆检尺的办法,对达到检测验收标准的,如数下拨养护备料所支费用;未达标或问题严重的,核减已定养护用料资金并批评教育。
1984-1990年,除专用公路外,投入到乡级以上公路的养护用料总量为711325立方米。其中,县级以上公路养护用料为250034立方米,乡级公路养护用料为461291立方米;哈尔滨市七区界内乡镇以上公路养护用料为212840立方米,阿城市和呼兰县界内乡以上公路养护用料为498485立方米。
第四节 养护设备
一、养护机具
20世纪50年代初,哈尔滨市界内的公路养护机具依旧是铁锹、尖镐、土篮、抬筐、扫帚等,凭借体力操作,工效很低。50年代中期开始,石滚、水桶、木质路刮、扁咀喷壶等成为养护工具的一部分;50年代后期,少量的手推胶轮车、蒸气压路机和汽车用于公路养护。从60年代开始,普遍使用手推胶轮车和少量的马拉回砂机、胶制回砂耙、马拉路刮板等养护机具。新机具的逐年增加和投入使用,使养护质量和工效明显提高,劳动条件得到改善。"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路养护受到干扰,养护机具的更新步伐处于停滞状态。
进入70年代,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建设进入新时期,哈尔滨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哈尔滨市界内公路养护标准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及下属各养路段,先后购置和研制了一批国内较先进的养护机具,如手压油泵、运油汽车、渣油和沥青掺配锅、加温油锅等10余种。此期间,原有的蒸气式压路机全部更换为内燃式压路机。在机具设备革新中,研制成牵引式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活动加温油锅、液压装载机、沥青混凝土拌合机,并相继投入使用。
二、道班房舍
1954年至1962年期间,哈尔滨市的公路养护道班房舍数量较少,仅有5处。这些房舍,有的是从村屯租用或临时借用的,有的是养路员工自行修建的,绝大多数是草房盖土坯墙,狭窄低矮功能单一。
从1963年至1970年,随着县级公路列养里程的增加,养护任务日益繁重,相继修建了一批面积大小不等的道班房18处,大的百平方米以上,小的30-50平方米,一般的为70-80平方米,土木结构仍占多数,砖木瓦结构占少数,基本上能够满足养路员工的正常需要。
1970年以后,原有的大部分道班房舍已逐渐失去使用价值。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养护里程逐年增加,有的道班房舍作了维修,有的进行重建。1972年建造的巨宝道班房舍和1975年建造的新五屯道班房舍全部采用砖木瓦结构。进入80年代,按结构新颖、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环境美化的标准,又新建和改建了一批道班房舍。京哈路段的京哈道班房舍最具代表性,是二层楼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外部造型美观,内部装修精良,庭院种植花草,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宿舍、食堂和休息室,当地有关单位经常借用此地开会。
1990年,哈尔滨地区共有县级以上公路养护道班房舍49处,房舍面积为4819平方米。其中阿城、呼兰有公路养护道班房舍20处,房舍面积2529平方米。
第五节 灾害防治
一、翻 浆
民国和沦陷时期修筑的公路,绝大多数是土路,仅有少部分路段是砂石路,且基础薄弱、质量低劣。新中国成立后,虽经多次整修,但路基偏低、路面强度不够等先天不足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冬季到来,哈尔滨地表冻结厚度达1.8-2.3米,路面时有冻裂。当春季融冻时,因融冻时间较长,化冻的水分不能从路基中及时排出和下渗,致使局部路面形成松软状态,在车流重压作用下,出现程度不同的路面翻浆。
路面翻浆,已成公路一大病害,轻则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重则可阻塞或中断交通,哈尔滨市有记载的比较严重的公路翻浆主要有以下五个年度。
1961年,哈宾路19.6公里中有近8公里的地段翻浆,除养路员工抢修外,还有当地公社的500名劳力、30台马车参加抢修,经五昼夜的抢修才恢复通车。
1981年,哈大路翻浆5公里,江南中环路翻浆5公里,哈成路翻浆1公里,经抢修恢复通车。
1982年,哈大路严重翻浆5公里,经市养路总段组织专业人员同民工一起抢修后恢复通车。
1987年,全市干线公路翻浆里程为24.46公里,占列养里程的2.3%。为治理翻浆路段、确保畅通,公路养护部门投放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抢修,耗资16.6万元。
1988年,全市乡镇级以上公路翻浆里程为43.22公里,占列养里程的4.1%,是历年中最为严重的一年。
1961-1990年,全市县级以上公路翻浆路段累计为600余公里(年平均为20公里)总耗资900余万元。
为了治理和减少翻浆,确保公路畅通,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与所属各养路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置。一是春季解冻时,及时疏通沟边积水,对破损路面、冻裂缝隙,用砂石封补;二是发现翻浆迹象,在路肩挖顺水沟,以减轻翻浆;三是已发生翻浆路面,视轻重程度,分别采取加厚路面、挖出稀泥晒晾、分层填筑、摆石碾压等措施。
哈尔滨市公路翻浆路段几乎年年都有发生,随着连年治理,路质路况不断提高,翻浆路段也在逐年减少。
二、水 毁
新中国成立前,哈尔滨市界内公路和桥梁等因水灾毁坏的现象经常发生。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桥梁抗御水毁的能力虽有所增强,但有的受构成材料性能或技术标准所限,仍经不住暴雨和出槽河水的猛裂冲刷,因而水毁现象尚未根除。哈尔滨市的降雨主要集中在七、八月份,水毁大都发生在此段时间内。
1961年秋,哈宾路(现哈富路)的阿什河桥上游,大暴雨引发的山洪以5米高的水头向公路沿线倾泻,将位于此线2.3公里处的松哈桥(水泥桥)、3.2公里处的万缘桥(石拱桥)和4.3公里处的联胜桥(木桥)全部冲毁,交通中断。为在较短时间内尽快恢复通车,市养路段、被毁桥所在地的东风公社等单位立即派出救灾保通人员到现场,在解放军指战员的积极支持下,通过借用解放军部队渡船,修架了临时浮桥。
1963年夏,哈富路的恒西桥被暴雨冲毁。
1981年夏,大暴雨冲毁哈同路的涵洞2道,路堤15处。
1988年夏末,连降暴雨。雨势急猛,持续时间长,河水暴涨倒灌,哈尔滨市的公路及部分设施都不同程度地遭到水毁。据当时统计,17座桥梁局部水毁,41条线路遭到不程度的水毁,机双路、江南中环路香坊区路段,曾一度中断交通。这次较大范围的水毁,是新中国成立后历年罕见的。
1985-1990年,由于水毁所致,公路路基被毁23.02万立方米,路面被毁34.95万平方米(其中砂石路面30.87万平方米、沥青路面4.08万平方米)、桥梁被毁1532延米(其中全毁85延米/6座、局部毁1447延米/52座)、涵洞被毁228道(其中全毁59道、局部毁169道),经济损失巨大。1988-1990年,水毁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达202.05万元。
为防治水毁,经多年探索,公路修筑和养护等有关单位通力合作,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超前性措施,主要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用物理性能保险系数较大的原材料筑路建桥,以增强其抗御水灾的能力;通过铺砌片石或预制水泥板强化公路主要迎水面的耐冲涮和浸泡的能力;通过设置或增设涵洞扩大公路横向过水量的能力。
第六节 养护经费
民国至50年代中期,哈尔滨市的公路养护未走向正规,所谓养护只是不定期地进行简单整修,由公路沿线民众义务承担,其费用十分低廉。
50年代后期始,根据财政部和交通部的规定,国省级干线公路和部分县级公路的养护经费从地方征收的养路费中立项列支,由省公路主管部门每年拨款。从此,以干线公路为主的养路经费有了正常来源渠道。未列入省公路交通主管部门拨款范围的部分县级公路和乡镇级公路的养护经费,由公路所在地的区、乡(镇)政府统筹解决。1972年始,所有县级公路的养护经费均由省公路主管部门拨款。1983年,省交通厅直属的哈尔滨养路征收稽查处划归哈尔滨市交通局。为进一步调动养路费征收单位隶属局征收养路费的积极性,省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规定,超额增收的养路费除按比例上缴外,留成部分可用于公路养护。这样,养护经费的来源渠道进一步得以拓宽。随着养路费征收额的逐年上升和养护费用支出额的逐年增大,省公路交通主管部门拨给哈尔滨市的养护经费数额也逐年增加。
1984-1990年,用于公路小修养护和大中修的资金总额达6123.54万元,其中,小修保养资金为1212.63万元,大中修资金为3348.01万元,道班房舍资金为148.66万元,养护机具购置资金为1 014.39万元,处置翻浆水毁资金为225.45万元,绿化资金为174.40万元。
第七节 列养线路
民国、沦陷时期,哈尔滨市界内无列养线路,"国道"、"县道"仅有季节性的简单整修。解放战争时期,哈富公路、黑大公路两条干线首次被列为养护线路,哈尔滨市管辖区段内设有专人和临时道班负责养护。
新中国成立后,哈尔滨市界内的列养线路从国省级干线公路逐步扩展到县级公路和部分乡镇级公路。
哈尔滨市七区界内国省级干线公路最早列养的线路是哈富路和黑大路。至1963年末,5条国省级干线公路已全部由专业道班养护。
哈富公路(哈尔滨--富锦) 哈尔滨市太平区界内段,于1946年列养,由专人组成的临时道班养护,1963年改由专业常年道班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17.5公里,有养路工38人,其中正式养路工27人、临时工11人。
绥满公路(绥芬河--满洲里) 哈尔滨市动力区界内段,于1962年列养,当时由省公路局所属的养路段专业道班养护,1964年改由市养路总段专业道班养护。位于道外区万宝镇界内段,1970年始,由市养路总段专业道班养护;松浦镇和前进乡界内段,1971年始,由道外区公路站养护,1974年改由市养路总段专业道班养护。1989年建成的哈尔滨至玉泉段一级汽车专用公路,1989年通车当年就列入养护,由省公路局直属养路段养护。1990年末,除省公路局直接养护的路段外,动力区界内段养护里程为10.3公里;有养路工14人,其中临时工3人。道外区界内段由哈黑养路段所属专业道班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22.4公里。
京哈公路(北京--哈尔滨) 哈尔滨市动力、平房、南岗区界内新筑段,于1989年列养,由市养路总段专业道班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20公里;有养路工13人,其中临时工3人。
黑大公路(黑河--大连) 哈尔滨市道外、动力区界内段,于1946年列养,由专人组成的临时道班养护,1964年改由专业道班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36.2公里;共有养路工51人,其中合同工8人,临时工6人。
哈伊公路(哈尔滨--伊春) 哈尔滨市道外区界内段,于1963年列养,由哈黑养路段所属的专业道班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13.6公里;有养路工20人,其中临时工11人。
哈尔滨市界内县级公路最早列养的是哈城公路,其次是哈双南线公路,至1990年,县级公路已全部列入专业养护范畴,总里程为249.6公里。
机场公路(哈尔滨市区--民航机场) 1964年列养,由市养路总段专业道班养护。1990年,养护里程为25.9公里;有养路工53人,其中临时工15人。
哈双南线(哈尔滨--双城) 哈尔滨市道里区界内段,1964年列养,由市养路总段专业道班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18.7公里;有养路工26人,其中临时工8人。
哈双北线公路(哈尔滨--双城) 哈尔滨市道里区界内段,于1969年列养,由当时的滨江区养路段养护;1972年滨江区撤销后始,改由道里区公路站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21.4公里;有养路工19人,其中临时工16人。
机双公路(民航机场--双城) 哈尔滨市道里区界内段,于1978年列养,由道里区公路站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16.6公里;有养路工16人,其中临时工14人。
江南中环公路 1969年列养,由当时的滨江区养路段养护,1972年滨江区撤销后,由道里、南岗、香坊、太平、动力、平房等6个区的公路站分段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88.5公里;有养路工104人,其中临时工66人。
江北中环公路 1970年列养,由当时的滨江区养路段养护,1972年滨江区撤销后,由道外区公路站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22.6公里;有养路工20人(均为临时工)。
中南联线公路(王岗--王家店) 1965年列养,由市养路总段专业道班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2.8公里,日常养护由哈前养路段专业道班一并承担。
中北联线公路(薛家--程家岗) 1969年列养,由市养路总段专业道班养护,1973年改由道里区公路站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3.4公里,有养路工3人,其中临时工2人。
哈城公路(哈尔滨--城高子) 1962年列养,当时由市养路总段养护,1973年改由香坊区公路站养护,1980年重归市养路总段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16.2公里;有养路工21人,其中临时工7人。
哈平公路(哈尔滨--平房) 1975年列养,由动力区公路站养护,1990年改由市养路总段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5.6公里,日常养护由哈五养路段专业道班一并承担。
哈双中线辅道公路(哈尔滨--双城) 哈尔滨市道里区界内段,于1980年列养,由市养路总段专业道班养护。1990年,列养里程为25.4公里,日常养护由哈双中线养路段专业道班一并承担。
上述县级以上公路列养线路,其中水泥路面0.5公里,黑色路面223公里,碎石路面17.7公里,改善路面8.4公里。
以上干线公路和县级公路的养护里程合计为369.6公里(未含重复里程),其中水泥路面6.4公里,黑色路面337.1公里,碎石路面17.7公里,改善路面8.4公里。干线公路和县级公路共有养护员工398人,其中临时工190人。1977年以来,公路养护坚持养护到位、常年不懈,保持了路况的良好状态,好路率由1984年的53%提高到1990年的77%。
哈尔滨市界内的乡级公路由农村自养,不列入专业养护范畴。
第八节 公路绿化
一、绿化情况
哈尔滨市的公路绿化是50年代初开始的,国省级干线公路被列为当时绿化的重点,其次是乡级公路。为此,投放了大量人力和一定的物力财力,但所栽苗木多为1-2年生,耐寒性差,加之缺乏栽植经验和管护工作跟不上,成活率很低。到1955年,此前栽植的苗木存活成林的所剩无几。
1956年,国家交通部颁发了《公路绿化暂行办法》。为此,哈尔滨市公路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公路绿化规划,决定按公路等级、分年度、有所侧重地进行绿化。当时,国省级干线公路仍首先被列为绿化的重点。鉴于一年生苗木不易存活的实际,均改栽3年生以上的苗木。1956-1964年,几乎年年进行公路绿化,但由于管护工作跟不上,加之冻害、病虫害及牲畜啃咬等原因,苗木植栽后成活率仍然较低,因而形成了"只见年年人植树,苗木成林年年难"的状态。
1965年,根据"三北林网建设"的精神,本着"修一段路、植一段树、消灭光杆路"的原则,当时的滨江区人委与市公路主管部门通力合作,组织民工对市界内县级以上公路进行绿化,使"光杆路"的比例有所下降。
1970年以后,为响应国家主席毛泽东发出的"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哈尔滨市公路主管部门几乎年年在植树季节里派出技术人员赴现场同群众一道植树,具体指导挖坑、填土、浇水等操作技术,传播防治病虫害知识,落实定路段、定人员、定株数、一包到底的"三定一包"责任制。到1977年,公路绿化工作逐渐步入正轨。这个时期,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均已绿树成荫,构成了初具规模的护路林带,县乡公路绝大多数路段两侧亦成林蔽荫。公路两旁绿化树种多为杨、柳和唐槭,国省级干线的部分路段还配植了丁香、小桃红、紫穗槐等灌木。
1980-1990年期间,公路绿化的主要任务是对国省级干线公路的补植、剪枝和少量间伐,县乡公路主要是查漏补缺。
经过40多年的公路绿化,至1990年末,哈尔滨地区乡级以上公路绿化里程已达1316.81公里,存活树木251.78万株,绿化里程占公路总里程的68.1%。其中国省级干线公路绿化里程为337.2公里,县级公路绿化里程为283.7公里,乡级公路绿化里程为695.91公里。哈尔滨市七区界内绿化里程为447.21公里,存活树木42.1万株,绿化里程占界内公路总里程的51.9%,其中国省级干线公路绿化里程为89.3公里,存活树木6.3万株,县级公路绿化里程为176公里,存活树木14.1万株,乡级公路绿化里程为181.91公里,存活树木21.7万株。阿城市界内乡级以上公路绿化里程为341.9公里,存活树木66.69万株;呼兰县界内乡级以上公路绿化里程为509.7公里,存活树木117.2万株。
二、苗 圃
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共有2处为公路绿化提供苗木的苗圃,占地308.2亩。平房苗圃位于平房区界内,原隶属于国营伟建机器厂,1965年划归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1973年改称林场,1978年复称平房苗圃。占地40亩,主要培育杨、柳及部分一年生花草,有苗木3万株,1965-1990年,已提供苗木总数8万株。
前进苗圃 位于道外区前进乡界内,原隶属道外区公路管理站,1981年划归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占地268.2亩,苗床面积63亩,主要培育杨、柳、唐槭和部分针叶树种,有苗木10万株,1981-1990年末,为公路绿化提供苗木5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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