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
2023-05-05 17:17
第一节 铁路管理机构沿革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6月9日,中东铁路工程局由海参崴移至哈尔滨。地址在当时的香坊田家烧锅院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7月14日中东铁路全线通车后,中东铁路工程局将整个中东铁路移交给中东铁路管理局管理。此时的中东铁路管理局设于秦家岗新建的三层大楼(哈尔滨铁路局办公楼)。中东铁路管理局不设分局,由管理局直接领导基层站段。
1925年9月4日,黑龙江省地方当局于齐齐哈尔(当时为黑龙江省省会)组建呼海铁路公司,在呼兰县松浦镇成立呼海铁路局,1928年8月将呼海铁路公司与呼海铁路局改称呼海铁路工程局。同时在齐齐哈尔组建了呼海(呼兰——海伦)、齐克(齐齐哈尔——克山)两路总办公署,监督两路的勘测、建筑、会计及行政各项事宜。同年9月1日,公署迁至松浦镇。1929年2月7日,按东三省交通委员会训令,该公署撤销。同年11月4日,由于全线工程告竣,呼海铁路工程局改为呼海铁路管理局。
1932年2月5日,日军占领哈尔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派员进驻呼海铁路,成立呼海线派遣事务所。1933年4月1日改呼海铁路管理局为哈尔滨铁路局。首任局长是日本人佐原宪次。同时将正在修建的拉滨线、北黑线、齐北线也置于哈尔滨铁路局管辖之内。1935年3月,日本收买中东铁路后,将其全线也划归哈尔滨铁路局管辖。局机关迁至原中东铁路管理局址。同年11月将滨洲线158公里以西划归齐齐哈尔铁路局。1936年10月,滨绥线155公里以东划归牡丹江铁路局。1937年10月1日,日本为强化对东北沦陷区的殖民统治和将东北铁路与日本“连成一体”,“满铁”进而实行所谓“大陆铁道一元化”,将哈尔滨铁路局改称哈尔滨铁道局。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中国东北光复,哈尔滨铁道局亦随之消亡。1945年9月以后,在哈尔滨有两个铁路管理系统:一个是根据于日本投降前一天(1945年8月14日)中国国民党政府与苏联政府签订的协定成立的中苏共管的中国长春铁路管理局(俗称“老中长”);另一个是1946年4月28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民主联军进入哈尔滨后组建的铁路管理机构。
中长铁路管理局 中苏共管中国长春铁路公司设于长春,其管理局设在哈尔滨,国民党政府派王竹亭为副局长,实际由苏联红军实行军管。1946年4月,苏联红军开始撤离东北时,王竹亭已先期撤回长春。东北民主联军即向中长铁路各分局派驻军事代表。驻哈尔滨三分局的军事代表是刘居英。同年6月苏联红军全部撤走后,东北民主联军任命吕正操、郭洪涛为驻中长铁路管理局军事总代表,行使中长铁路中方所拥有的权力。同年7月,成立东北铁路管理总局。经与苏方协商,东北铁路管理总局与中长铁路管理局合署办公。
北满铁路管理局 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后,于1946年5月在哈尔滨成立北满铁路管理局,局长陈大凡,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邮政街(哈尔滨铁路局教委址)。同年7月因成立东北铁路管理总局而撤销。
东北铁路管理总局 1946年7月25日,在哈尔滨成立东北铁路管理总局。总局局长陈云,政委李富春、陈正人,副总局长吕正操和郭洪涛、马钧、陈大凡。总局直接领导在东北组建的各铁路管理局。同年8月,东北铁路管理总局改属东北行政委员会,吕正操任总局长兼政委。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后,东北铁路管理总局迁至沈阳。
拉滨铁路分局 1946年9月,在哈尔滨成立拉滨铁路分局,隶属东北铁路管理总局直接领导。分局长刘居英,副分局长唐南屏、张铁铮。分局机关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建筑街2号(哈尔滨铁路分局工会址)。1946年10月18日,根据东北铁路管理总局的指令改称为哈尔滨铁路分局。
哈尔滨铁路管理局 1946年12月12日,根据东北铁路管理总局命令,哈尔滨铁路分局与绥化铁路分局合并,组建成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红军街哈尔滨铁路分局旧楼,1950年4月30日因成立新的中长铁路管理局而撤销。局长刘居英、副局长彭敏、唐南屏、张铁铮。1953年1月中长铁路移交中国后,在哈尔滨成立新的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局长陆平,办公地址在现哈尔滨铁路局大楼。1958年10月,根据铁道部的指令将哈尔滨铁路管理局改称哈尔滨铁路局至今。
中长铁路管理局 1950年5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签订的《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成立新的中长铁路(俗称“新中长”)公司设在哈尔滨市南岗中山路109号,铁路管理局设在哈尔滨市西大直街(现哈尔滨铁路局办公大楼)。理事会主席和铁路管理局长中、苏双方轮流担任。1950年,理事会主席余光生(中方)、副主席姆·斯·叶洛果夫(苏方)。局长是恩·阿·格鲁尼切夫(苏方),副局长刘居英(中方)。同时在哈尔滨设中长铁路二分局。
第二节 哈尔滨铁路分局
1946年10月18日,拉滨铁路分局改称哈尔滨铁路分局,从此哈尔滨铁路分局成立,办公地址由建筑街迁至红军街(哈尔滨铁路分局旧楼),分局领导干部、组织机构、管辖范围都没有变。1946年12月12日,因成立哈尔滨铁路管理局,撤销了哈尔滨铁路分局建制。
1950年4月1日,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决定重建哈尔滨铁路分局,但仅一个月因新的中长铁路管理局成立,哈铁分局所辖线路大部分划归中长铁路。因之哈铁分局被撤销,改组为中长铁路管理局第二分局。分局址仍在原哈尔滨铁路分局处。分局长实行中苏双方轮换制。1950年5月1日—12月31日是苏方的依·阿·马卡洛夫,1951年1月1日—12月31日是中方的董里,1952年1月1日—12月31日是苏方的乌·恩·叶纽金。1953年,中长铁路按协定结束。
中长铁路结束后,按铁道部决定,于1953年1月1日重新组建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同时将原中长铁路管理局哈尔滨二分局改为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分局。管辖区域和管理机构也有部分变动。分局长是董里。分局机关行政设局长室、总工程师室、安全监察室、车务科、客运科、商务科、专运科、机务科、车辆科、工务科、人事科、劳资科、教育科、计划科、财务会计科、技术科、进款科、总务科、运输计划股、设计预算股。计20个科室,编制定员258人。
1958年1月1日,铁道部命令撤销铁路分局建制。哈尔滨铁路分局撤销后,原哈尔滨铁路分局所属基层单位统受哈尔滨铁路管理局直接领导。
1959年2月,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决定成立了哈尔滨和三棵树铁路办事处,为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哈尔滨铁路办事处主任尹连志,三棵树铁路办事处主任齐维新。1960年8月,三棵树铁路办事处并入哈尔滨铁路办事处。
1963年4月,再次恢复哈尔滨铁路分局建制(哈尔滨铁路办事处撤销),分局长忠珉。到1964年,哈尔滨铁路分局行政机构如下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哈铁分局机构被打烂。1967年3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哈尔滨铁路分局,并实行军管。翌年4月成立由军队、“造反派”和原分局领导干部三方面代表组成的哈尔滨铁路分局革命委员会。主任卜龙(军队代表),副主任李芝华(原分局党委书记)、忠珉(原分局长)、张然(军事代表)。
1968年12月,哈尔滨铁路局革委会决定撤销哈尔滨铁路分局及其革委会,同时成立哈尔滨、三棵树、肇东、五常、阿城、双城堡运输革委会,哈尔滨机辆、三棵树客辆、哈尔滨工程和工厂革委会。
1970年5月,哈尔滨铁路局革委会又决定撤销了“十大革委会”,恢复哈尔滨铁路分局及其革委会。主任李克良(军队代表)、副主任王家好(工人)、董凤仁(原铁路局副总工程师)。到1971年末,分局机关定员251人(包括调度80人)
1978年3月,绥化铁路分局撤销,其所属单位并入哈尔滨铁路分局。同年4月,根据铁道部指示,撤销铁路局和铁路分局的军事管制,撤销革委会组织,恢复铁路分局及站、段等组织机构,实行在党委领导下的分局长(站、段长)分工负责制。6月,董凤仁任分局长。1986年以后全面实行分局长负责制。
1990年,哈尔滨铁路分局机关行政部门设41个科室,党群部门设16个部(科)、委、办。所属基层单位53个,派出机构5个。政法部门有公安处、运输检察院、运输法院。是年末,职工总数59459人。其中:工人和生产人员42410人,工程技术人员3908人,管理人员4828人,其他人员5330人,服务人员29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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