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航空运输
发布时间:
2023-05-05 17:20
第一节 航空客运
“满航”在哈尔滨的航空客运主要是为满足日本侵略者的军事航空运输的需要,航班飞机以运送日、伪军政人员和军事邮件为主,在航班飞机载量有余的条件下,才允许载运一般旅客。“满航”航班运输所使用的飞机机型很小,每年完成的航空运输量很少。1932年11—12两个月,哈尔滨“满航”营业支所航空旅客发运量为442人。月平均航空旅客发运量为221人;1933年全年航空旅客发运量2353人(1—6月为1016人,7—12月为1337人),月平均航空旅客发运量不足200人。1934年航空旅客发运量略有增加,月平均航空旅客发运量为261人。
新中国成立初期,哈尔滨的航空旅客发运量很少。中苏民航时期,由于国家对党、政机关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限制很严,所以当时中苏民航哈尔滨站航空旅客发运量不大。1951—1954年,航空旅客发运量总计为1045人,平均每年旅客发运量261人,其中1952年航空旅客发运量仅为99人,航班经常缺载。
1955年,民航哈尔滨站航空旅客发运量仍然很少。1956年,航空旅客发运量略有增加,但由于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许多工厂、企业把利用航空运输视为浪费,因此1957、1958年两年航空旅客发运量又有下降。1958年,国家为了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决定将民航国内航空客票价格平均下降40%。1959年以后,民航哈尔滨站的航空旅客发运量上升较快。1960年,民航哈尔滨站航空旅客发运量首次突破千人大关,年旅客发运量达到1567人。同年,中国民用航空黑龙江省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黑龙江省局)成立。“文化大革命”期间,民航系统从1967年1月起实行军管。民航黑龙江省局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自始至终都实行正面教育,在省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一面实行正面教育,一面坚持航空运输生产。当时由于国内地面交通程度不同的受阻,所以哈尔滨的航空运输旅客发运量增加很快。1967年,哈尔滨的航空旅客发运量从1965年的1086人增加到3381人,1971年增加到4416人。由于哈尔滨的航空客流量逐年大幅度增长,民航哈尔滨马家沟机场航班只能飞小型客机,已远远满足不了哈尔滨航空客流量激增的需要。为解决哈尔滨的航空运输运力不足,1974年民航黑龙江省局与国营伟建机器厂商定,暂借哈尔滨平房机场起降民航大型客机。从此,哈尔滨的航空运输首次增加大型客机航班。北京——哈尔滨航线增加伊尔—18型大型客机,缓解了哈尔滨航空运输运力不足的矛盾。1974年哈尔滨航空旅客年发运量达到1.1万人。1979年民航哈尔滨阎家岗机场建成投产,为发展哈尔滨的航空运输提供了保障。同年4月,哈尔滨——上海航线开航。1982年4月哈尔滨——广州航线开航。从1983年开始,哈尔滨——北京、哈尔滨——上海、哈尔滨——广州三条航线的航空客流量激增。而且从1983年起,哈尔滨——北京、哈尔滨——上海、哈尔滨——广州三条航线全部改飞大型客机,航班密度也大幅度增加。尽管如此,哈尔滨的航空旅客乘飞机依然紧张,购买飞机票难的现象在哈尔滨表现的特别突出。购买哈尔滨去北京、上海、广州的机票,旅客需要提前一周到民航哈尔滨售票处预定,但有些旅客仍然买不到机票。民航哈尔滨售票处门前经常出现购买机票的旅客通霄达旦排队等候购买机票的现象。1985年,哈尔滨——北京、哈尔滨——上海、哈尔滨——广州三条航线全年出港航班为367班,占哈尔滨全年出港航班的50.2%;三条航线全年旅客发运量8.1万人,占哈尔滨全年旅客发运量的91%。同时,这三条航线的飞机客座利用率又最高。哈尔滨——北京航线,年平均客座利用率为94.3%,哈尔滨——上海航线,年平均客座利用率为96.3%,哈尔滨——广州航线,年平均客座利用率为96%。而且全年无淡季,班班满载,有时还要组织加班,但仍然满足不了哈尔滨航空旅客不断增长的需要。
1987-1990年,国内航空客票价格有所提高,但乘坐飞机的旅客仍然不断增加。1987年,哈尔滨的航空旅客年发运量为15.8万人,1989年,哈尔滨的航空旅客年发运量为16.6万人,至1990年,哈尔滨旅客年发运量上升到20万人,比1989年增加20.5%。
第二节 航空货运
1950—1954年中苏民航公司经营期间,国家处于经济恢复时期,社会对航空货运需求量不大。1951—1954年,中苏民航哈尔滨站航空货物年发运量分别为36.12吨、82.5吨、103吨、220.92吨。1955年,民航哈尔滨站航空货物发运量为211吨,其中,国营企业占59.4%,私营企业占40.1%,其它占0.5%。1956年,民航哈尔滨站航空货物发运量为382吨。1957—1958年,许多工厂、国营企业把航空货运作为反浪费内容对待,哈尔滨航空货物发运量有所减少。1958年哈尔滨航空货物流向:华东地区占21.7%、西南地区占23.6%、西北地区占9.4%、华北地区占42.1%、东北地区占3.2%。1966—1976年,航空货物年发运量最高年为1976年,年发运量813吨;最低年为1973年,年发运量478吨。其余年度都在700—800吨之间。1979年7月,民航黑龙江省局组织波音—707型飞机货运包机飞行,飞哈尔滨——香港航线,承运哈尔滨出口服装110吨。同年8月,经民航总局批准,民航黑龙江省局可直接承办哈尔滨至世界各地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当年哈尔滨航空货物发运量达到1008吨。1980年以后,哈尔滨阎家岗机场大型飞机航班增多,为满足大型飞机航空货物运输的需要,民航黑龙江省局运输科开展组织航空货源活动。通过改进航空货源组织办法和提高航空货运服务质量,以增加航空货物来源。从1983年开始,推广“取货到门,送货到家”的航空货运服务项目,同时在货运外内部还实行组织航空货源“分片包干,定额到人”的办法,采取按月统计,逐人核实,超额有奖,完不成任务扣发当月奖金等措施,效果较好。1983年航空货物发运量比1982年增加223吨,增加幅度为26%。1988年民航黑龙江省局运输服务科货运部专门成立了“航空货物快递部”,将航空货运“取货到门,送货到家”的服务项目专业化,提高了服务质量,争取了航空货源。1990年,航空货物年发运量已达5551吨,比1988年航空货物发运量增加1883吨,增长幅度为51.3%。
第三节 运输服务
一、售票服务
售票服务是运输服务的第一环节。1950年,中苏民航哈尔滨站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大直街129号设立中苏民航哈尔滨营业处,办理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当时航空运输航班很少,业务量不大。营业处只设营业员1人。中国民航哈尔滨航空站初期,民航哈尔滨营业处仍然只设1名营业员,遇有业务繁忙时,由民航哈尔滨航空站商务科临时派人协助。1958年,在民航大幅度降低航空运输运价和省内开办地方航线以后,民航哈尔滨站大力开展民用航空对外宣传业务,通过发宣传品、刊登广告和在营业处设置宣传橱窗等活动,宣传利用民用航空的优越性,从而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民用航空的了解。1959年,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一条龙服务,民航与铁路实行空、地运输联运业务。旅客乘飞机到达哈尔滨后,需改换乘火车者,可由民航服务部门代购火车票。在航空与铁路联运中,航空旅客换乘火车的居多,乘坐火车的旅客换乘飞机的旅客很少,所以联运办法实行不久就宣告停止。1968年,全国实行凭证件购买航空客票制度,乘坐民航国内航班飞机的旅客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购买航空客票。为方便旅客购票,改进售票服务工作,民航黑龙江省局在哈尔滨增加国内航空售票代理业务,先在哈尔滨南岗铁路售票所、黑龙江省军区招待所等单位建立航空客票代售点。以后又在哈尔滨的联运中心、市旅游局、三棵树火车站站前管理处、哈尔滨火车站售票大厅等处设立航空客票售票点。1975年,民航哈尔滨营业处从南岗大直街129号迁至中山路87号,并改名为民航哈尔滨售票处。新售票处扩大了营业面积,增加了服务项目,延长了售票时间。同时还开展登门售票服务业务,对省、市在哈尔滨召开的各种大型会议,民航售票处都派专人到会场进行售票服务;对机关团体订购的团体票,民航售票处派专人送票上门服务。1984年,售票服务工作在贯彻民航运输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在民航系统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精神文明竞赛活动中,民航哈尔滨售票处售票服务工作质量提高很快,成绩显著,经常受到旅客的表扬。1984年,民航哈尔滨售票处荣获民航局“精神文明建设流动奖杯”。1988年,荣获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创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1989年12月,民航哈尔滨售票处增加计算机设备,并开始使用计算机进行订票和售票。1990年1月,民航哈尔滨售票处加入民航总局计算机售票全国联网。从此,旅客在哈尔滨可以直接预购民航总局计算机售票全国联网的国内、国际各条航线的航班客票,使售票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候机服务
中苏民航哈尔滨站和中国民航哈尔滨站候机服务设施十分简陋。1957年以前,哈尔滨马家沟机场的候机室是设在办公楼内,面积只有50平方米,供旅客登机前休息。候机室不设专职服务员,候机服务和引导旅客上、下飞机均由商务科业务值机员兼任。1958年下半年,开始在候机室内设专职服务员1人,专门为候机旅客服务。1968年,民航哈尔滨马家沟机场综合楼建成后,候机室面积增加到200多平方米。候机室内设旅客休息室、贵宾室、广播室、小卖部、值机室、问询室等设施。候机室服务人员增加到4人,服务质量有所提高。1979年,民航哈尔滨阎家岗机场候机大楼建成后,候机大楼服务人员增加到20多人。候机楼内设旅客休息室、贵宾休息室、问询室、广播室、公用电话间、商店、旅客餐厅等设施。同时,机场内还设有旅客招待所,使候机服务工作做到旅客休息、用餐、购物、住宿服务一条龙。1984年以后,候机服务工作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要求,实行候机服务岗位责任制,开展文明服务。同时,服务工作从上到下普遍使用服务“十字”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使候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受到旅客好评。服务工作一再得到领导的表扬。1990年,旅客服务部荣获哈尔滨市“三文明”优质服务竞赛银杯奖,旅客服务部服务员李淑琴荣获哈尔滨市“三文明”优秀服务竞赛个人金牌奖,在省“四职三优”评比中又荣获优秀个人奖。
第四节 航空运价
一、“满航”时期的航空运价
1939年,“满航”的航空运价实行两种计费价格,即沿铁路线的航段,每客公里收费0.08—0.12元(伪满币,下同);不沿铁路线航段,每客公里收费0.166—0.168元。
“满航”1939年,哈尔滨航空运价如下:
哈尔滨——长 春 21元
哈尔滨——齐齐哈尔 22元
哈尔滨——牡丹江 47元
哈尔滨——佳木斯 54元
哈尔滨——富 锦 78元
二、中苏民航公司时期的航空运价
中苏民航公司于1950年7月开航后,8月对外公布航空运价。1954年5月,北京——赤塔国际航线航空运价下调50%左右。中苏民航公司北京——赤塔航线航空运价如下:
三、中国民航航空运价
1955年1月1日,中国民航局公布全国统一航空运价收费标准。国内航空货物、行李运价每公斤按航空客票价的1%左右收费;航空邮件每公斤按航空客票价的1.35%收费。
1958年7月1日,国务院决定中国民航开始降低国内航空客、货运价。全国平均降低40%,降价后国内航空运价,沿铁路线的航段每客公里收费0.08—0.10元;不沿铁路线的航段每客公里收费0.13—0.15元。1958年降价后哈尔滨的航空运价如下:
1971年3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中国民航再次降低部分国内航空运价。全国平均降价幅度为30%。降低后的国内航空运价,沿铁路线的航段每客公里收费0.05—0.06元;不沿铁路线的航段每客公里收费0.06—0.07元。1971年降价后的哈尔滨航空运价如下:
中国民航国内航空运价经过几次降价后,使民航国内航空运价远远低于航空成本,并平均低于国际航空客票价的43%。1974年国家计委决定,从1974年1月15日起,中国民航国内航空运价实行两种票价。第一种票价只适用于在国内居住的中国公民;第二种票价适用于外国公民及港、澳、台同胞。从1978年1月1日起,国内航线大型客机实行一等舱和普通舱两种价格,一等舱票价比普通舱票价约高30%。
1984年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9月1日起,中国民航航空运价实行“统一运价”和“折扣运价”两种价格。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实行“折扣运价”;对外国旅客实行“统一运价”。同时还决定调整部分国内干线航空运价。航空运价调整后哈尔滨到北京、上海、广州等航线普通客票上调21.5—26.5%。
为改变中国民航国内航空运价长期偏低和航空运价脱离成本的不正常状况,从1987—1990年的4年间,中国民航国内航空运价先后调整过4次。1987年国务院决定,从1987年6月15日起,在适当调整国内旅客航空票价的同时,对航空货物、邮件和行李的运价按原比率随客票价格作相应的调整。1988年国务院决定,从1988年7月20日起,对民航的18个点共56条航线定为旅游热线,其航空运价实行浮动价格。国内旅客、华侨、港、澳、台同胞乘坐规定的国内56条旅游热线的客票价格,上浮到“公布票价”价格,与国外旅客实行同等价格。从1989年3月1日起,在规定的国内56条旅游热线的基础上再增加15条,使国内航空旅游热线增加到71条。新增加的国内15条航空旅游热线中,包括哈尔滨至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厦门5条航线。因此,哈尔滨至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厦门5条航线的航空客票价格,从1989年3月1日起上浮到“公布票价”价格。经国务院批准从1989年9月5日起,民航国内航空票价进行适当调整。(1)执行国内“公布票价”价格的航线,平均每客公里收费率,没有达到0.28元的,一律调整到0.28元,平均提价幅度为14.8%;(2)在调整航空客票价的同时,航空货物、行李运价也做了相应调整。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民航从1990年4月5日起适当调整国内航线的“公布票价”价格,平均上调14.5%。(1)外籍旅客(包括外籍华人)乘坐民航国内航线班机的客票价,平均每客公里由0.28元提高到0.32元,其航空货物和行李运价也相应提高;(2)华侨、港、澳、台同胞乘坐民航国内航班的票价与外籍旅客相同,一律执行“公布票价”价格;(3)国内旅客航空客票价格不变,规定的71条旅游热线客票平均每客公里仍为0.28元,其它航线平均每客公里价格仍为0.20元;(4)对旅游部门组织的旅游团,乘坐国内航班实行优惠办法,即运输旺季优惠3%,运输淡季优惠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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