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发布时间:
2023-05-05 17:17
哈尔滨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平原东南端,周围与巴彦、宾县、尚志、双城、肇东、兰西、绥化县(市)毗邻。地势东南高,西北低,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平均海拔151米,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平均气温3.6摄氏度,全年日照2641小时,无霜期130—140天左右,结冻期190天左右。哈尔滨市境内主要河流有松花江干流段及其支流呼兰河、阿什河、小黄河、泥河、漂河、蜚克图河、拉林河、运粮河,还有马家沟、何家沟、信义沟、庙台沟等。境内河网总长度约为350.2公里,河网密度为5.882公里/平方公里。此外,还有众多的人工水库、天然湖泊和塘堰。全市水域总面积为592.08平方公里。
哈尔滨市农村幅员广阔,资源丰富。辖有道里、道外、南岗、太平、香坊、动力、平房区,呼兰县、阿城市,下属20个镇,42个乡,780个行政村,还有市属31个国营农、林、牧、渔场。1990年,农村总人口90440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1.43%,农村劳动力46.33万人。全市总面积6929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21%、丘陵漫岗地占5%、平洼地占21%、河流冲积平原占48%、低平原岗地占5%。黑土类土壤面积占土地面积的47.73%。黑土类土壤是农业的主要土壤,耕地土壤中的65.9%为黑土类,土质肥沃,有利于粮食、蔬菜作物的生长。全市农村土地面积101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41.9万亩(市郊为90.3万亩)。在耕地面积中,粮占76.9%(市郊占47.6%),蔬菜占9%(市郊占34.2%),经济作物占4.8%(市郊占5.4%)。呼兰县是省和国家的商品粮基地,盛产玉米、大豆、水稻,粒大饱满,质地上乘,为中国北方特产。市郊建有高产稳产的春、夏、秋菜基地村100个,耕地面积20万亩,蔬菜产量高、质量好、品种全,平均亩产超过一般菜田产量20—30%,年上市量达到2.3亿公斤,占全市商品菜的70%多。市郊及两县(市)还充分利用水草丰茂、饲料充足的优势,建起一批蛋鸡、肉鸡、奶牛、黄牛、渔业生产基地。
哈尔滨市农业生产历史悠久,早在两万年前,旧石器晚期,就有人类在这块沃土上劳动、生息、繁衍,是北方民族的主要活动地域之一。金收国元年(1115年),金朝建都上京会宁府(阿城市),哈尔滨是京畿之地。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呼兰开始建台站,设官庄,在册旗地67500亩,并建有“恒积仓”,常年存粮10万石。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哈尔滨有了打鱼的网场,松花江畔、阿什河畔有繁华的鱼市。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哈尔滨顾乡屯一带有大批满族人开荒种地。清朝嘉庆年间,由于“京旗移垦”、“开禁放垦”,大量满、汉族人移居此地,相继出现了秦家岗、马家沟、香坊、傅家甸、四家子、顾乡屯、马船口等100多个村屯。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哈尔滨农业生产发展极为缓慢。清末,沙俄帝国主义攫取中东铁
路的修筑管理权,掠夺铁路沿线农民的耕地100多万亩。1932年2月5日哈尔滨沦陷后,日本侵略者从其国内组建“日本开拓团”来到哈尔滨,霸占农民耕地22.5万亩。并通过在农村实行“出荷粮”的统制政策,对水稻、小麦、大豆强行征收,掠夺农业资源。同时,还强迫农民出劳工,残酷剥削、压迫广大农民,致使哈尔滨农业陷入严重衰败境地。耕地粗放,粮食产量低,平均亩产只有60—70公斤,农民缺衣少食,极其贫困。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市解放。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减息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工作和发展农业生产,组织工作队(团),深入市郊发动农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斗倒封建地主,平分土地、耕畜,至1948年底,市郊有76849人分得耕地458920亩,人均5.97亩,彻底结束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使农村生产力获得了解放。1949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496万元,粮豆薯产量53730吨,平均亩产76公斤,蔬菜产量4.6万吨,平均亩产411公斤,大牲畜存栏29670头,农村人均收入49.9元。又经三年经济恢复,至1952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2220万元(1952年不变价格),比1949年增长48.4%。粮豆署总产量73672吨,平均亩产99公斤,比1949年增长30%。蔬菜产量11.4万吨,平均亩产851公斤,比1949年增长1倍多。为农业生产的全面恢复和发展打下了基础。
“一五”计划期间,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哈尔滨市确定农业生产发展总的指导方针是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坚持为城市服务的方针,在保证完成国家确定的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为城市人民生活需要服务。从1953年开始,市委组织广大农民在自愿互利原则指导下,组成互助组,兴办农业合作社,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时,组织农民集体兴修农田水利,打井筑渠,推广新式马拉农具,建立拖拉机站,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至1957年,参加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已达到99.8%,实现了农业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拖拉机拥有量达到12混合台,双轮双铧犁达到1031台,皮钱井达到340眼,灌溉面积达到43500亩,累计造林21000亩,义务植树147.7万株。期间,哈尔滨遇到了三次洪水(1953年、1956年、1957年)的侵袭,加上有的年份虫害、早霜、多雨,农作物受灾严重。特别是1957年特大洪水,沿江地带大部分农田被淹,造成当年粮食作物大幅度减产。1957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2692万元,粮豆薯总产量35281吨,比1952年下降1倍多,平均亩产87公斤,比1952年下降12%。由于蔬菜播种面积比1952年增加9000公顷,蔬菜产量20.1万吨,比1952年增长76.3%;平均亩产742公斤,比1952年下降12.8%。畜牧业虽未完成“一五”计划,但除大牲畜存栏比1952年减少外,多数比1952年增加。大牲畜存栏2.7万头,比1952年下降20%;奶牛达到5243头,比1952年增长1倍;生猪存栏达到6.3万头,比1952年增长18%;家禽存栏达到57.5万只,比1952年增长11.7倍。
“二五”计划期间,由于受“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左”的思想影响,农村掀起大办人民公社的高潮,市辖各县和市郊一哄而起,把原有的100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建成70个人民公社。在农业生产上,指标定得过高,加之1960年特大自然灾害的影响,前三年计划指标不仅没有完成,反而出现了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和“一平二调”,农业生产力遭到很大破坏。1961年和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方针,推行农业“八字宪法”(水、肥、土、种、密、保、工、管)。加速农业技术改造,市郊农机耕地面积的比重上升到13.8%,水利灌溉能力达到4300公顷。两年调整中,虽因连续受灾没有完成年度生产计划,但农业生产力有所恢复。
1963—1965年三年继续调整中,由于认真贯彻农村各项经济政策,把发展农业放在突出地位,加强了对农业的支援,使农业生产形势逐渐好转。从1963年开始,粮食和蔬菜生产连续获得好收成,林、牧、副、渔各业进一步发展。1965年,市郊农业总产值达到3504万元,比1960年增长50%;粮豆薯总产量达到63608吨,比1960年增长85%,平均亩产115公斤,比1960年增长55%;蔬菜总产量达到26万吨,比1960年下降6%,平均亩产1083公斤,比1952年增长26.5%;大牲畜达到3.28万头,比1960年增长2.4%;生猪存栏达到12.2万头,比1960年增长92%;家禽存栏达到45.3万只,比1960年增长5.2%。
“三五”、“四五”计划期间,正值“文化大革命”,在极左路线的影响下,农村开展反右倾运动,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工分挂帅”,割资本主义尾巴,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总产值,1967年比1966年下降6.6%;1968年虽有回升,但仍比1966年下降0.5%。期间粮豆薯总产量虽比1966年略有提高,但蔬菜、畜牧业产量均低于1966年水平。1969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和蔬菜继续大幅度减产。1970年,农业生产仍不稳定,有的指标继续下降。1971—1975年“四五”计划期间,由于广大农民对“左”倾错误的抵制,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在波动中有所发展。农业总产值1975年达到7888万元(按1970年不变价),比1970年增长29%,五年平均每年增长5.3%。市郊农业的基础设施和机械化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农业拖拉机拥有量达到550混合台,比1970年增长1.3倍,机引农具达到763台,比1970年增长71.5%;机耕面积达到2.9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7.5%。建立了一批水利排灌站,治理一部分低洼易涝地,打机电井323眼,水利灌溉面积达到1.3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1.5%。
“五五”计划期间,农业生产受政治经济形势和不同年景的影响,变化较大。1976年,在大搞“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影响下,农业生产计划受到严重干扰,生产下降,当年完成农业总产值7274万元(按1970年不变价),比1975年下降7.8%,粮豆薯、蔬菜、畜牧业产量均比1975年大幅度下降。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的1977、1978两年,农业生产恢复发展较快,1977年农业总产值完成8304万元,比1976年增长14.2%;1978年完成农业总产8837万元,比1976年增长21.5%。农业各项经济指标均比1976年有大幅度增长。1979、1980两年,农业生产连年受灾,农业总产值及各项经济指标下降。但由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业的发展振兴奠定了基础。
“六五”计划期间,市委、市政府在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放宽流通渠道,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技术改造,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1982年11月21日,市委召开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工作会议,先后交流了市郊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经验,明确提出了“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正确处理统和包的关系,不搞一头热”,较好的解决了农村干部和农民的思想问题。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当前农村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后,全市广大农村干部、农民思想大解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普及,全市1001个生产队中,有98%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发展。期间,种植业因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生产不稳定。前三年生产增长,1985年遭到较大自然灾害,严重减产,但畜牧业、水产业、林业均比1980年有较大增长。农业机械化和水利化程度显著提高,农业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了新的突破,由农村单一的经营格局向“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全面发展。1985年,全市(含阿城市、呼兰县)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11.8亿元,其中市郊达到6亿元。农村人均收入314元,比1980年增长1.36倍,其中市郊达到636元,比1980年增长2.16倍,农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
“七五”计划期间,哈尔滨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施“菜篮子”工程,落实科技兴农的“丰收计划”,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强农业技术改造,使全市农业生产发生了巨大变化。
增加了农业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仅1989年就投资11224万元。调整了粮食、经济作物种植结构,增加了主要作物种植面积。水稻、玉米种植面积1985年分别为18.05万亩和156.5万亩,1990年增加到42.54万亩和197.2万亩,分别增长了135.7%和26%。经济作物中,增加了亚麻、烤烟的种植面积。1990年在水稻、玉米、大豆作物中,落实“丰收计划”126万亩,平均亩产435.5公斤,比一般作物增产28.8%。
实施菜篮子工程,加大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全市已建成畜禽良种体系,拥有祖代种鸡场8处,父母代种鸡场70处,饲养种鸡30万只,引进良种鸡10万只。瘦肉型种猪场5处,存栏种猪6万多头。奶牛良种场1处,种用牛1000头。畜牧业格局日趋合理,向专业化商品基地发展,形成国营、集体和个体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全市良种鸡普及率100%,奶牛冷冻精液配种95%,笼养鸡占75%,雏鸡鉴别100%,瘦肉型猪饲养面40%以上,配合饲料推广90%以上。饲养管理、饲料配方、疫病防治等均已达到了规范化。
农业机械化形成了多层次、多成份、多种经营的新格局。国营仅占1%,集体经营占3.4%,个体经营占95.6%。199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69.1万千瓦,有大、中、小拖拉机25662混合台,机械排灌设备14027台。农机固定资产2.57亿元。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机械耕暄整地206万亩,机械播种144.7万亩,机械中耕246.1万亩,机械深施肥123万亩,机械铺膜2.05万亩,机械脱谷、运输达到90%以上。全市各县(市)区设有农机科(局),市县(市)两级设有农机管理、供应、修造、科研、教育培训机构,62个乡(镇)普遍设有农机管理服务站,各村设有农业机械服务队。农机服务体系具有一定规模,社会化服务范围发展到农、林、牧、工、渔各业。
乡镇企业迅速发展,1990年底,全市乡镇企业发展到30341家,从业人员17.1万人,创产值18.8亿元,比1978年增加近9倍。全市62个乡(镇)中,总产值超3000万元的有13个,在780个村中,总产值超300万元的有36个。
水产业、林业都有很大发展。1990年,全市养鱼水面达到112415亩,鲜鱼产量达到9853吨。全市有林业经营面积231.2万亩,林业总蓄积量为62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16.06%。
国有农、林、牧、渔场,经过“七五”计划期间的建设,形成一定规模。1990年,全市有9个国营农场、11个国营林场、6个国营牧场、5个国营渔场,职工总数19365人,占地面积126797亩,固定资产6.7亿元,年生产总值31753万元,销售总额30414万元。
1990年,全市粮豆薯总产量达到116.3万吨、平均亩产321公斤,分别比1985年增长1.67倍和1.7倍。蔬菜产量70万吨、平均亩产1806公斤,分别比1985年增长44.3%和37%。大牲畜存栏达到15.6万头,比1985年增长19.8%,奶牛存栏2.6万头,比1985年增长35.1%。生猪存栏达到42.1万头,出栏28.6万头。蛋鸡存栏达到1054万只,肉鸡出栏达到1169万只。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实现35.68亿元,其中市郊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17.46亿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46元,比1985年增长1.37倍,其中市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8元,比1985年增长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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