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农业机械供应

发布时间:

2023-05-05 17:18

 

 第一节 农机供应机构

  1950年,国家在哈尔滨市成立国营农场物资供应站,负责东北地区农业机械供应工作。1955年后,主要负责范围包括全省52个国营机械农牧场,28个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及农村或省直属厅(局)办的农副基地。1961年,哈尔滨市农机局物资供应站(二级站)成立,各县级供应站也相继建立。至1964年,全市有县级以上农机物资供应站11个,其中市辖9个。1965年,滨江区农机物资供应站成立,1966年更名为滨江区农机物资公司,1969年更名为郊区农机物资公司,1971年更名为哈尔滨市农业机械公司。1977年,道里区、南岗区分别成立农业机械公司(三级站)。80年代后期,涌现一批集体和个体开办的农机商店。1990年,哈尔滨市属县级以上农机公司3家、区级1家、乡(镇)农机供应网点38个。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公司 前身即国营农场哈尔滨物资供应站。1956年划归中央农垦部,1958年归黑龙江省,1962年更名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公司,为省农机供应行业业务领导部门,担负全省农机供应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农机分配、行业管理职能,1981年一度终止购销业务,转向行业管理,1985年恢复农机购销。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王岗物资供应站 1963年建立,主要供给哈尔滨、绥化、嫩江3个农场管理局及其它部分农场各种农机具。除国产农机产品外,与德、美、意等国建有业务关系,经销进口农机具。

  松花江地区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位于动力区王兆新村,建于1963年。1979年上收为省直属企业,1981年更名为哈尔滨分公司,1985年再次改为松花江地区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哈尔滨市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1966年,在原哈尔滨市滨江区农机物资供应站基础上成立滨江区农机物资公司,1971年更名为哈尔滨市农业机械供应公司。1977年,农机公司由顾乡乡政街61号迁往道里城乡路96号,主要经营各种农业动力机械、排灌机械、田间作业农机具、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各种内燃机、拖拉机配件6大类5000余个品种。1990年,市农机公司有职工109人,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924万元。

 第二节 农机供应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地农机商品由商业部门负责供应。50年代,农机供应以国家投资形式调拨给基层,采用“内部结算价格”形式进行统一核算,马拉农具及其配件供应由市联社统一负责。强调社会效益,按计划经济办事,以“无利保本经营”为原则,实行倒挂补贴的办法,按省商业厅规定“不计利润统一作价”。销售业务和经营形式比较单一。

  60年代初,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机具供应交由农机部门经营,采取“生产、配套、维修、供销”一条龙作法,形成省、市(地)、县三级供应体系。市农机物资供应站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农机供应经营由省农机局统销统亏。60年代中期,农机经营体制由省农机局统负盈亏转为地方财政负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机供应实行产销直接见面订货,跨地区、跨县按经济区划拨农机产品。哈尔滨经济区有哈尔滨市和呼兰、双城、方正、巴彦、五常、阿城、通河、尚志、延寿、木兰等县(市)。农机公司由行政行为转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由封闭式经营转为开放式经营。

  80年代,农机供应由单一供应对象转向千家万户,农机商品不再专营,出现了集体和个体农机供应者,由单一经营转向多极经营。农机公司由管理经营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成为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经济实体,经营形式由统一订货改为实行多渠道流通体制。1986年,农机公司开展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经营销售运用盈亏分析、市场信息预测等现代化管理方法。1987年后,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经营体制,实行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全市初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经营一齐上,从城市到农村上下相联的农机供应网络。

 第三节 农机销售

  1900年,俄商在哈尔滨引入农业机械。1922年,美国万国农具公司在哈尔滨营业。同年,德、法外商办起孔士洋行、百利洋行,经营农业机械。由绥芬河和宽城子运到哈尔滨的农具有1311吨。19221931年,哈尔滨共销售各种型号火犁(拖拉机)280台,农具6371吨,成为东北北部农业机械销售中心。哈尔滨沦陷后,“日本关东军拓植会社”专门供应“日本开拓团”和农场农业机械;兴农合作社中央会社专门负责日伪各级公务机关办农业试验场、民办农场等农机物资供应。各国洋行相继关闭。

  50年代,销售的农业机械主要为新式马拉农具、进口农机具及其配件。新式马拉农具主要供应农村合作社,有园盘耙、镇压器、单铧犁、双铧犁、播种机等;进口农机具主要供应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有苏联及东欧产履带式和轮式拖拉机及其配套农具。50年代末,农用排灌机械、场上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收获机械和各种维修配件供应量增加,开始供应国产拖拉机和改良后的半机械化农具。

  60年代中期,农机供应产品还有植保机械、畜牧机械及各种配件。各种国产拖拉机及其配件增多,半机械化农具、胶轮大车、农用手推车及其配件供应量空前增长,农机供应网点延伸到部分大的人民公社。60年代末,手扶拖拉机开始供应。

  70年代,农机供应包括6大类商品,即机械化农机具、农用动力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半机械化农具、各类维修配件及其它类。主要产品有拖拉机、拖车、农用汽车、加油车、推土机及装置、各种机引农具、收割机、扬场机、机动脱粒机、植保机械、畜牧机械、林业机械、机耕船、农机检修试验设备、液压悬挂装置等,农田排灌机械、船用齿轮箱、成套拖拉机拆装工具、小型水利发电设备、柴(汽)油发电机(组)、打井机具及油罐,各种拖拉机轮胎、标准件等。另外,还供应市农机修造企业生产的部分产品。

  80年代,经销的农机产品主要以小型拖拉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用动力机械为主。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民个体需要的“小六机”(制米机、磨面机、粉碎机、铡草机、榨油机、电动机)销售旺盛。大中型农机具及其配件供应减少。80年代末,农机经销向口外发展,开始经销农用塑料、农膜等产品,开展了联合经营,拓宽了进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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