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农业管理
发布时间:
2023-05-05 17:18
哈尔滨解放初期,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工作。1947年1月,哈尔滨市委为加强对市郊农业工作的领导,组建中共哈尔滨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领导市郊农民从事生产,开展群众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发展农业生产,不断建立并完善农业管理机构。1949年12月,在哈尔滨市民政局内设农业股。1951年5月在市民政局农村工作办事处内设农业科。1952年6月成立哈尔滨市农村工作办事处,隶属市政府,1953年改为哈尔滨市农业处,领导市郊农副业生产。
1955年,随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市人民政府将市农业处扩大为哈尔滨市农业局,领导全市农业、园艺、水产、林业、水利、国营农场等。1956年12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改为市委农村工作部。1958年,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分别成立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和市农机局,分管郊区农、牧、渔业生产,农业机械化和农田水利建设。1961年9月,市委农村工作部撤销,组建中共哈尔滨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1965年7月撤销。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业机构瘫痪,市农业局解体。1972年恢复市农业局。1978年7月,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农业办公室,既是市革委的职能部门,又是市委农村工作部,一套人员,两个牌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市政府为加强农村工作,发展农业生产,调整农业管理机构。1980年5月,市农业局改为市农林局。1983年10月,市农村工作部改为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1985年8月,市政府将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公司合并成立市农牧渔业局。同时,市委将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改为市委农业委员会。同年10月,市委常委会决定将市委农业委员会改为市委农业工作部,列入市委序列。1986年3月,市委决定恢复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1988年5月,市政府将市农牧渔业局、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市蔬菜产销办公室合并,组建哈尔滨市农业局,统一管理全市农业工作。
至1990年底,全市有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9个,其中市农业局直属科研技术推广单位5个;市农业局属场(厂)站29个。全局共有职工9960人,其中农业行政管理人员125人、科技干部12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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