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志·石油化学工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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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5 17:20

 概  述 

  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始于1916年,民族工商业者候寿卿为抵制外货,发展民族经济,创办了天利制碱厂(小作坊),从业人员4人,它是哈尔滨市第一家化学工业小作坊。此后,相继出现手工业者、民族工商业者和外侨开办的苏打、骨胶、油漆、颜料等小作坊,至1932年,哈尔滨已有23家小型化学工业企业(小作坊)。固定资产为6.53万元(伪满币),产品品种有16个。这些小作坊,设备简陋,手工操作,生产能力低,每月最高产量1万公斤,最低100公斤。当年全行业工业总产值为14.53万元(伪满币)。
  1937年5月,伪满洲国强制实施《重要产业统制法》,化学工业产品大部分为统制品,民族化学工业企业受到日本财阀的倾轧和排挤,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日益短缺,难以维持,相继倒闭,至1945年8月全市只剩下骨胶、油漆等7家小作坊。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为发展生产、支援解放战争,松江省建设厅、华东局贸易公司和东北军区军需处在哈尔滨创办5家公营胶鞋厂。同时,私营化学工业企业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指导下,得到了很快地恢复和发展。至1948年末,全市已有7家胶鞋厂、25家工业用橡胶厂、6家骨胶厂、11家润滑油、润滑脂厂、3家油漆厂,共52家私营化学工业企业(小作坊)。
  1950—1952年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通过“南厂北迁”和出资购买私人企业,促进了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1950年10月沈阳橡胶六厂迁到哈尔滨,与东北财政部被服局胶鞋厂合并,改名为国营第六橡胶厂。松江省工业厅出资购买了泰和、北满制胶厂,成立国营松江制胶厂。哈尔滨企业公司(公私合营)出资购买了外侨开办的克拉斯诺夫涂料厂,成立公私合营哈尔滨颜料厂。至1952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已发展到88家,共有职工1225人,固定资产原值325.4万元。产品品种94个。实现工业总产值945.4万元,实现利润148.4万元,在工业总产值中,国营企业为644.2万元,占68.14%;公私合营企业为87.3万元,占9.23%;私营企业为213.9万元,占22.63%。1952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总产值和利润比1949年分别增长7倍和5.9倍,初步奠定了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的基础。
  1955—1957年,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完成了对私营石油化工企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按照统筹兼顾,归口安排,按行业改造的方针,在广大私营企业纷纷要求公私合营的基础上,成立了公私合营哈尔滨橡胶厂、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公私合营哈尔滨机器油厂、公私合营哈尔滨德源皮革厂、哈尔滨市化学农药生产合作社和哈尔滨市油漆颜料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对私人资本付给定息,对工商业、手工业者按照量才录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做了妥善安排。公私合营企业通过半年的充分准备,逐步地调整了生产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1957年,全市有石油化学工业企业31个;固定资产原值为1070.2万元;产品品种增加到193个;工业总产值已达3402万元,比1952年增长近3倍。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对石油化学工业产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大。“二五”计划初期,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决定采取“两手抓”的办法建设石油化学工业。一手抓化工区建设。规划在化工区新建年产2万吨电石装置2套、年产1.5万吨烧碱装置1套、年产6000吨聚氯乙烯装置1套、年产5000吨氯丁橡胶装置1套和硫酸、增塑剂等装置。另一手抓“小土群”。各区、县办了30家区街化工企业和18家乡镇化工企业(小组)。1959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发展到58家;固定资产原值2041.5万元;产品品种有271个;工业总产值12579万元,比1957年增长两倍半多。但是,由于受大跃进“左”的思想影响,急于求成,忽视工业管理,从1961年开始经济效益下降。当年工业总产值为4740万元,比1959年下降了7839万元。化学工业企业第一次出现全局性亏损,亏损额为22万元。1961—1963年,经过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调整产品结构,精简多余人员,恢复企业管理,使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走出困境。1964年继续进行化工区建设,市人民委员会从全市56家工业企、事业单位抽调1500多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新建了哈尔滨化工二厂、哈尔滨龙江橡胶厂;扩建和改造了哈尔滨化工四厂、哈尔滨炼油厂、哈尔滨油漆化工厂和哈尔滨化工总厂。同时,对哈尔滨松江橡胶厂、哈尔滨橡胶厂、哈尔滨北方橡胶厂进行了技术改造。在建设过程中,涌现出哈尔滨油漆厂厂长孙更生、电气工程师王帮达等一批艰苦创业的先进人物。1965年末,石油化学工业增加到7个小行业,有137个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4100万元。工业总产值上升到9052万元,比1961年增长近1倍,产品品种增加到161个。
  “文化大革命”初期,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遭到干扰和破坏。1967—1968年,企业内部出现“打倒一切”、“全面夺权”、“全面内战”的局面,生产指挥和管理机构基本瘫痪,规章制度被废止,出现了停工、停产,设备能力不能充分发挥,产品质量明显下降,各种原材料消耗增加的现象。1967年与1966年相比,工业总产值下降14%,利润下降近50%,各种事故增加两倍多。1968年与1967年相比,工业总产值继续下降10%,利润下降60%。
  1969年10月,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使石油化学工业生产建设有所好转。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生产建设逐步走上正轨。期间,投资建设了硫酸、轮胎等23项工程(装置),兴建了哈尔滨炼油厂,筹建了年产3.5万吨乙烯工程,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生产体系初具规模。1978年末,全市石油化学工业行业增加到9个,有167个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0850万元,产品品种473个,工业总产值30207万元,比1965年增长2倍,实现利税6073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使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六五”计划和“七五”计划10年间,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以建设化工区,开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为重点,进行了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40723万元,其中国家计委预算内投资22735万元;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投资4576万元;银行贷款7916万元;债券2780万元;企业自筹2716万元。建成了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全面供应化工区的电力和热力;建成了哈尔滨化工铁路交接站,改造了化工区主干公路,使化工区公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发展石油化工生产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还建成了9个主要产品生产装置,完成了41项技术改造工程,形成了年产3万吨增塑剂、3万吨烧碱、2万吨苯酐、4万吨硫酸和2万支液化乙炔钢瓶的生产能力。
  在此期间,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通过企业整顿和企业升级,调整和健全了企业领导班子,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完善了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了企业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通过推广和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使企业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涌现出市小明珠企业4个、无泄漏工厂6个、清洁文明工厂2个,省级五好企业2个,省级先进单位7个。
  与此同时,还对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不断探索。1983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决定将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改为哈尔滨化学工业总公司,由过去行政管理体制改为企业实体性经济体制。1985年,市政府决定撤销哈尔滨化学工业总公司,重新组建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行使对全市石油化学工业行业进行统筹、协调、服务和监督的职能。1990年,市政府把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作为改革的试点,决定将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改组为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使其成为拥有固定资产经营管理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资产经营一体化的联合企业。
  在这10年里,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方面虽然有了一定的投入,但远远低于其他城市。“六五”计划和“七五”计划期间,由于投入少,已投入的又没有如期达产达标,技术与设备状况明显落后于兄弟城市,产品缺乏竞争能力,加之这期间出现化工市场少有的疲软现象,导致了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造成全局性的亏损。1985年亏损1167万元,1987年亏损1329万元。1989年,由于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逐步见效,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当年亏损减少到805万元,1990年又减少到381万元。
  至1990年末,全市共有石油化学工业企事业单位209个,其中:大型企业2个、中型企业16个、小型企业183个、事业单位8个。职工总数为29986人,其中干部5916人,技术人员2341人,工人21729人。工人平均技术等级为4.6级,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2835元/人。全行业企业占地面积3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9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3901万元,净值26840万元,年末占用流动资金30789万元。全行业共有流水生产线和流动生产线381条,各种设备191889台,其中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设备有63639台,占设备总数的33.2%;超期限服役设备有19388台,占设备总数的10.1%。全行业拥有石油加工、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农用化学、油漆、颜料、橡胶制品、化工机械、化工建筑安装、化工热电等20个小行业。工业总产值68474万元;上缴税金9445万元;上缴利润1054万元。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为91.67%,各种原材料消耗稳定降低率为77.14%。初步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石油化学工业体系,成为哈尔滨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1946—1990年,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行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76亿元,利润4.4亿元,税金12.2亿元;累计上缴利税总额16.7亿元,相当于同期投资总额的2倍多。
       第一篇 石油加工业
  哈尔滨石油加工业是从哈尔滨解放以后开始起步的。1948年,傅振江、傅有禄等4人,在道里区安固街45号创办了新安油厂。职工11人,生产润滑油和变压器油,年产量为800吨。1950年,哈尔滨市生产润滑油、润滑脂的私营工厂已发展到11家。1956年,11家私营生产润滑油、润滑脂工厂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哈尔滨机器油厂。职工人数为73人,当年工业总产值为104万元,主要产品有润滑油、润滑脂等12个品种,利润10.4万元。
  1962年,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委)决定将省石油试验厂与哈尔滨机器油厂合并,改为地方国营哈尔滨炼油厂,扩大了生产规模,增加了9个品种。1965年,工业总产值达332万元,产品品种增加到25个,职工人数达144人,实现利润40万元。
  1970年,为发展石油加工业,哈尔滨市成立石油化工会战指挥部,筹建哈尔滨石油化工厂。1975年,哈尔滨炼油厂改名为哈尔滨化工五厂;筹建中的哈尔滨石油化工厂改名为哈尔滨炼油厂。1977年4月哈尔滨炼油厂建成投产,增强了哈尔滨石油加工业的实力。
  1981—1990年,哈尔滨炼油厂和哈尔滨石油化工厂多次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能力,增加了产品品种,提高了产品质量。至1990年,哈尔滨市石油加工企业已发展到13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家,集体所有制企业10家。固定资产原值20158万元,净值11986万元,年末占用流动资金987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8751.8元/人,职工人数5705人,工业总产值为32299万元。原油加工量84.25万吨,产品产量为汽油22.83万吨、柴油26.09万吨、燃料油23.31万吨、润滑油5836吨、润滑脂5425吨。销售收入48115万元,税金5275万元,利润1922万元。
       第一章 原油加工业
     第一节 汽油、柴油、燃料油 

  1959年,哈尔滨机器油厂建成1套炼油装置,利用大庆开采的原油生产汽油、柴油、煤油等石油产品。1962年,因大庆建成炼油厂,不再供给哈尔滨原油,工厂停止了炼油生产。
  1977年4月,哈尔滨炼油厂建成投产,生产装置采用“大庆701型”蒸馏—催化裂化装置,年加工能力为22万吨。产品有66#汽油、0#柴油和渣油。投产初期由于管理比较混乱,特别是蒸馏—催化裂化装置不适应石油产品品种的开发,致使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一直处于全国同行业落后位置。
  1979年,哈尔滨炼油厂正式列入国家计划。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提高轻质油收率,工厂在改善经营管理的同时,重点进行技术改造。当年投资1867万元,对“大庆701型”蒸馏催化装置进行改造,新建1套年加工原油150万吨的常减压蒸馏装置。1982年新装置建成投产,形成常减压同催化裂化两套装置并列运行的工艺路线。常减压装置可生产直馏汽油、溶剂油。催化裂化装置可生产高辛烷值抗爆性能较好的高标号汽油。
  1983年,工厂同北京石油化工科学院共同开发,建成我国第一套年产4万吨重柴油非临氢降凝装置,投资45万元。该工艺是国内外首次通过工业化试验的新工艺,使轻质油收率由过去的46%左右提高到52%。该装置也生产高辛烷值汽油,其质量与催化裂化汽油相当。
  同年,工厂投资25万元,与黑龙江省应用数学研究会共同研究开发“催化裂化装置微机监测、预报系统”。在生产装置上,应用微机进行监测、预报,这在国内同行业中属首创,每年可提高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这套催化裂化微机监测系统于1985年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986年又获全国计算机应用展览会优秀项目一等奖。
  1987年,工厂将原年加工能力为22万吨的催化裂化装置改造成年加工能力为30万吨的装置,该装置采用提升管两段再生高效喷咀外取热新工艺,从西德引进大型钢体压缩机组。改造后的装置提高了加工深度和上下游装置的配套能力,操作弹性大,再生效率高。轻质油收率比过去提高4%,能掺炼10万吨/年常压重油,改变了原来只能加工蜡油的局面,每年可增加经济效益1000万元。
  经过一系列的改造,1990年,哈尔滨炼油厂形成常减压蒸馏、催化裂化、选择裂化(降凝)等3套装置,原油年加工能力为150万吨。常减压蒸馏装置原油年加工能力为150万吨;催化裂化装置年加工能力为30万吨;非临氢降凝装置(工业放大试验装置)年加工能力为3万吨。1990年,汽油产量为228213吨,轻柴油为260097吨,重柴油为12722吨,燃料油为232617吨。
 第二节 石油液化气 
  1977年4月,哈尔滨炼油厂建成投产后,开始生产石油液化气。主要生产设备有提升反应器、反应沉降器、一段再生器、二段再生器、分馏塔、石油气压缩机和丙烷压缩机、吸取稳定塔等。
  1982年,年加工能力为150万吨的常减压蒸馏装置建成投产后,石油液化气产量大幅度提高。1983年产量达12075吨,比1978年增长近3倍。
  1987年,工厂对催化裂化装置进行全面改造完成后,石油液化气产量达到16611吨,比1983年提高37.6%。1990年,石油液化气产量达到18419吨,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第三节 石脑油、溶剂油 
  石脑油 1977年,哈尔滨炼油厂开始生产石脑油。它是原油经过常减压蒸馏装置,从塔顶得到的沸程范围的直馏汽油,再经过碱洗而制成的。这种油可以直接作合成氨的原料。由于辛烷值较低,必须和其他二次加工汽油调合或加四乙基铅后,才能作汽车用的汽油使用。
  哈尔滨炼油厂生产石脑油,主要用于生产高辛烷值汽油。同时,也供出口创汇。生产初期,曾出口日本。并供应国内有关企业的乙烯裂解装置作原料。
  1980年产量为31577吨,1990年产量为23388吨。
  溶剂油 哈尔滨炼油厂在常减压蒸馏装置建成后,为开发新产品,增加经济效益,1984年开始生产溶剂油。1985年生产出合格的200号溶剂油,产量为1063吨。随着生产不断发展,产量逐年提高,1990年产量达15243吨。
  哈尔滨生产溶剂油的厂家还有五星化工厂,建于1983年,职工人数6人。1990年,溶剂油产量达192吨,职工人数为35人。
 第二章 油脂加工业
 第一节 润滑脂 

  1949年3月,张振邦等6人在道外景阳街19号开办松北机油厂,开始生产润滑脂,生产能力为年产200吨。至1950年,哈尔滨生产润滑脂的企业陆续发展到5家,即松北机油厂、中兴义油厂、东生油厂、信东油厂和同意油厂,年生产能力达300吨。设备比较简陋,主要有铁
锅、蒸馏釜等。原料来源于市场,产品由各厂自销。
  1956年,11家润滑脂、润滑油厂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哈尔滨机器油厂。三车间生产润滑脂,产品有钙基润滑脂、钠基润滑脂、铝基润滑脂3个品种。生产设备和生产方法比较落后,用土坯垒成两个简易炉灶,放上两口100印的铁锅,直火加热,木棒搅拌,化成脂后,用耙子扒,用手搓。质量检验外观靠眼看,针入度用手摸,皂碱用嘴尝。配方不严密,常常是“水多加面,面多加水”,当年生产127吨,产品合格率为90.1%。
  1961年,市场急需高质量的润滑脂。工厂开始增添润滑脂生产装置,增加两个汽化釜,采取蒸汽加热,用皮带轮机进行搅拌。这时,既有土法大铁锅生产,又有汽化釜生产。5月,研制成功复合钙基润滑脂。这个产品生产工艺比较复杂,需要增加醋酸钙进行复合的工序。为了解决这个技术问题,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公司调入3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厂原有技师共同组建试验室、化验室,并制订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产品检验规程,逐步建立管理制度。当年生产637吨,比1956年增长4倍,产品合格率为91.3%。
  1963年,工厂被石油工业部确定为润滑脂定点生产厂,成为黑龙江省主要生产厂家。原料由石油工业部计划下拨,产品由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包销。同年,润滑脂生产车间由南岗区贵新街迁移到化工区,并安装了新设备,改进了工艺。
    1964年,工厂对润滑脂生产车间进行第一次技术改造,安装了夹套釜,改直火加热为蒸汽加热。为解决润滑脂耐高温性能不好的问题,工厂决定采用醋酸钙和脂肪酸钙复合,用来稠化矿物油,生产出滴点高于摄氏240度的复合钙基润滑脂。
  1966年8月,进行第二次技术改造,引进北京油脂化学厂密闭釜生产工艺,改开口釜为密闭釜,使皂化反应在加压下进行,加快了反应速度,降低了消耗,年生产能力提高到4500吨。同时完善了中间罐及自动投料装置,增加了反应器、冷却釜、贮罐等设备,当年生产2540吨,产品合格率为95.1%。
  1970—1975年,进行第三次技术改造。重点是皂化反应采用管式炉直火加热,通过内蒸水、盘冷却、研磨成脂。改造后,试生产了钠基润滑脂、钙钠合基润滑脂等新产品,并于1975年研制成功新产品复合铝基润滑脂。1978年,生产7086吨,产品合格率为98.63%。
  1980年,进行第四次技术改造。采用管式皂化,新增管式反应器,热源用联苯醚蒸汽,新安装1台50万大卡的联苯醚锅炉。改造完成后,工厂决定将高温脂车间转移到五常分厂,当年分厂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将成脂釜改成远红外线电热生产锂基润滑脂,稳定了产品质量,降低了消耗,每吨成本下降200元。同时,促进了安全和文明生产。当年,“锚轮”牌钙基润滑脂ZG—3被评为省优质产品。1981年,生产6410吨,产品合格率为98.4%。ZL—3锂基润滑脂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88年,3#钙基润滑脂被评为省优质产品。1989年,3#锂基润滑脂被评为市优质产品。
  1989年,工厂对生产润滑脂的设备、计量器具、仪表进行更换和改造。1.8吨皂化釜改为3吨皂化釜;增加了计量槽、中间罐,保证了投料数量的准确和产品质量的稳定。同时,还安装蒸发损失仪、剪切试验机、氧化安定性仪等设备,完善了检测手段;改善通风、用水、用电等生产条件,使润滑脂生产初具规模。改造后,年生产能力达到7200吨。当年生产5569吨,产品合格率为99.06%,各项消耗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为广开销路,适应不同用户的需求,工厂将原180公斤大铁桶包装分别改为20公斤竹筐包装、15公斤小铁桶包装、10公斤塑料桶和1公斤一袋的塑料包装。包装改进后,产品销量大增。
  1990年,润滑脂产量为5425吨,产品合格率为99.4%。工业总产值为1113万元,出口300吨,创汇9.4万元。                                    
 第二节 润滑油 
    1948年,傅振江、傅有禄等4人在道里区安固街45号,开办新安油厂,开始生产润滑油和变压器油,当年生产800吨。至1950年,哈尔滨有7家私营润滑油厂,即新安、文记、松北、裕兴、中信、宏大和通丰润滑油厂。主要产品有再生变压器油和润滑油,产量为1 210吨。
    1956年,11家私营润滑油、润滑脂厂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哈尔滨机器油厂,有两个生产车间生产变压器油和润滑油,分别在道里区顾乡职工街和太平区南直路27号。主要设备是100印大铁锅和大铁桶,手工生产,直火加热,产品品种有变压器油、润滑油和刹车油等。当年生产200吨。
    1958年,工厂自筹资金5万元,增添4台1.5吨蒸馏釜,1台24寸板框过滤机,1台1.5吨锅炉。职工由73人增加到130人,年产量提高到1 100吨。1960年,道里顾乡职工街和太平南直路两个车间搬迁到化工区。
    1962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省石油试验厂并入哈尔滨机器油厂。同时,哈尔滨市轻化工业局决定将化工总厂制材车间、油毡纸厂二车间并入哈尔滨机器油厂,并将厂名改为地方国营哈尔滨炼油厂。合并后,增添了1台锅炉,4台3吨蒸馏釜,2台变压器,扩大了油品的生产能力。还新组建刹车油(新产品)车间,增添了1台脂化釜,1台调配釜,1个中间罐,1台碱洗釜,1台脱水釜,1台板框过滤机。采用人工搅拌,蒸汽加热,蓖麻碱洗,脱水后与酒精调合过滤而成蓖麻乙醇刹车油。1963年,生产润滑油412吨,刹车油500吨。
    1965年,为了改变再生变压器油生产落后状况,车间管理干部王国斌自愿到变压器油生产小组当生产组长,带领全组工人,对各种釜、罐进行了改造,把敞口桶改造为敞口釜,安装了管道。经过3个月努力,没用一分钱,使变压器油小组生产有了秩序,杜绝职工烧伤、烫伤现象;改手工操作为半机械化生产,减轻了职工劳动强度,产量提高了50%。
    1975年,工厂根据市场需求,决定大力开发油脂小产品,将原年产500吨油品小装置改造成年产3 000吨规模的生产装置。按工艺过程安装了酸洗罐、碱中合罐、白土吸附罐和精制油调合罐等,增添主要设备24台、机泵10台。1976-1980年先后试制投产了硫化切削油、齿轮油、液压油、导轨油、柴油机油、汽油机油、防锈乳化油、拔丝剂等不同牌号的油品达几十个品种,产量由年产1 000余吨逐年递增到3 000吨以上。    
    1985年,工厂因苯酐工程用地,将油品车间迁移到工厂后院,新增原料储罐3个共223立方米;新安装调合釜、硫化釜等8台;新增齿轮泵、引风机11台。设备、管道安装布局合理,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提高了管理水平。相应改进了生产工艺,原油品车间基础油脱水靠自然闪蒸,改用真空抽气和过滤装置,生产周期由原来的3天缩短到1天半。1986年油品车间改造后,年生产能力提高到1万吨。1987年投产后,因受市场和原料供应影响,实际年产量为7 177吨。1990年实际产量为5 836吨,产值为668万元。原料由国家计划供应,不足部分由大庆、大连、锦州、锦西、新疆和哈尔滨市购进。产品销售以省内为主,大部分由省石油公司统一收购,小部分由工厂自销。
    哈尔滨市生产润滑油的厂家还有:
    哈尔滨化工学校实验厂  1979年建厂,主要生产变压器油、润滑油、内燃机油等,职工14人。1990年产量达363.3吨,职工人数为131人。 
    哈尔滨化工十五厂  原名哈尔滨太平化工厂。1979年划归哈尔滨市化工局管理,并改名为哈尔滨化工十五厂,主要生产润滑油。1990年产量为495吨,工业总产值为6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5 800元/人,固定资产净值为19万元,流动资金为35万元,销售收入为110万元,利税为6万元。
    新春润滑油厂  1981年建厂,职工人数为19人,主要生产润滑油。1990年产量达96吨,职工人数为11人。    
    南岗合成润滑油厂  1984年,工厂建成,主要生产润滑油,职工人数为12人。1990年产量达501吨,职工人数为62人。
    哈尔滨油脂化工厂  1986年,工厂建成,主要生产润滑油,职工9人。1990年产量达192吨,职工人数为35人。

 第三章 主要生产厂家
 第一节 哈尔滨炼油厂 

  哈尔滨炼油厂(简称哈炼油厂)位于哈尔滨市太平区化工路中段东侧,是直属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国家二级企业。主要生产汽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和石油液化气等产品。
  哈炼油厂原名为哈尔滨石油化工厂,1975年定名为哈尔滨炼油厂。筹建工作始于70年代初。1970年6月,国务院在沈阳召开计划工作会议,要求哈尔滨市大力发展石油化工。会后,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立即成立哈尔滨市石油化工会战指挥部,并向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国家计委提出建设1个大型炼油厂的申请。1971年7月,国家计委批准建厂。计划年加工原油能力为50万吨,投资3125万元。1972年1月破土动工,1975年基本建成,定名为哈尔滨炼油厂,隶属于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1976年8月26日点火试车,10月1日开始试生产,1977年4月正式投产。
  投产初期,由于工厂管理制度不健全,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全国同行业落后状况。为改变工厂的落后面貌,从1979年9月开始,哈炼油厂开展了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8项管理制度。同工业时,改造了老设备,增添了新设备,使工厂生产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1983年7月,哈炼油厂划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1985年,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决定哈炼油厂实行承包,签订了连续6年投入产出承包合同。从1986年开始,工厂累计投资6000万元,进行20多项技术改造,提高了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超额完成了承包任务。
  1990年,哈炼油厂占地面积为58242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43917平方米。厂内设有3座铁路装卸油栈台。工厂有地下水和地表水水源2个,深井7眼,出水量为每小时200吨,自来水公司供水能力为每小时300吨,全厂总供水能力为每小时500吨,每天用水量为4400吨。工厂有电源2条,分别为化炼线和电炼线,电源电压为60千伏,工厂日用电量为10万千瓦时,总变电所电压为6016千伏,变压器容量为6300千伏安。工厂有20吨燃油锅炉4台,每台额定供汽能力为每小时20吨,供汽温度为250℃。工厂有原油、重油、汽油、柴油、液态烃等各种贮罐233个。工厂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7000万元,净值10152万元。拥有各种设备4036台,各种工艺管线280条,总长度为43750.8延长米。工厂主要生产装置有常减压装置(150万吨/年)、催化装置(常压重油30万吨/年)、非临氢降凝装置(3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3万吨/年)和聚丙烯装置(5000吨/年),生产能力为年加工原油150万吨。工厂拥有职工2341人(含集体所有制404人),其中管理干部684人,工程技术人员302人。全厂设处(科)室30个,生产车间5个,辅助车间10个,劳动服务公司1个。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6005万元,销售收入41018万元,利税6264万元。在全国500家大工业企业中,按销售收入排序为第283位,在全国石油化工行业7项指标考核中,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分配率两项指标均居第一位。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86—1990年,工厂先后被评为中国石化总公司经营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财务决算优胜单位、计量管理一级单位以及省、市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第二节 哈尔滨石油化工厂 
   哈尔滨石油化工厂(简称石化厂)位于哈尔滨市太平区化工路中段西侧。隶属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中型企业。主要生产苯酐和润滑油、润滑脂、液压油、工艺油、防锈油等6大类产品。
  石化厂的前身是公私合营哈尔滨机器油厂,是1956年由11家私营小润滑油、脂厂合并成立的。建厂初期,厂房、设备简陋,生产能力低,年产润滑油200吨,润滑脂127吨。产值104万元,上缴利润10.4万元。1958年经黑龙江省轻工业厅批准,投资5万元在太平区建设新厂区。建成后,工厂生产能力有很大提高,年产润滑油1100吨,润滑脂900吨,产值260万元,上缴利润51万元。1959年,哈尔滨机器油厂建成1套炼油装置,利用大庆初采原油土法生产汽油、煤油、柴油等石油产品。1962年省经委决定黑龙江省石油试验厂与哈尔滨机器油厂合并,成立地方国营哈尔滨炼油厂。但因大庆建成了炼油厂,不再供给哈尔滨原油,地方国营哈尔滨炼油厂的炼油装置停产。
  1963年,地方国营哈尔滨炼油厂被石油部确定为黑龙江省润滑油、脂的重点生产厂,原料由石油部计划下拨,产品由省石油公司包销。
  1975年,地方国营哈尔滨炼油厂改名为地方国营哈尔滨化工五厂(以下简称化工五厂),重点开发油类产品新品种,建成1套年产3000吨的装置。
  1978年,为解决黑龙江省苯酐短缺问题,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计委)决定投资470万元,在化工五厂建设年产3000吨的苯酐装置,1979年建成投产。投产后,虽经多次改造,始终没有达到设计能力。1982年,国家计委批准在化工五厂新建1套年产2万吨苯酐装置。1986年,哈尔滨化工五厂改名为哈尔滨石油化工厂。1989年,年产2万吨苯酐装置投入生产,当年产量达到3360吨,质量达到国外先进水平,成为工厂的主产品。
  1990年,工厂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32055平方米。厂内设有2公里铁路专用线,备有铁路槽车32台。工厂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376万元,净值726万元。拥有各种设备972台。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为年产苯酐2万吨,年产润滑油、润滑脂1.3万吨。工厂拥有职工1574人,其中干部366人,工程技术人员207人,工人1001人,平均技术等级4.7级。全厂设科室28个,生产车间4个,辅助车间5个。另有1个分厂、1个经销公司和1个劳动服务公司。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254万元,销售收入3558万元,利税398万元。
       第二篇 无机化学工业
  哈尔滨生产无机化学工业产品始于1916年。当时,民族工商业者侯寿卿在道外区维新街,投资4000元(现大洋)创办天利制碱厂(小作坊),开始生产碳酸氢钠。至1936年,哈尔滨已有9家小型制碱厂,其中:民族工商业者经营的8家,日本财阀开办的1家。共有资金35300元(哈大洋),厂址大部分在道外区。主要设备是小土石灰窑,简易的碳化罐等。职工46人。
  1937年5月,伪满洲国强制实施《重要产业统制法》,化工产品被列为统制品,加之日本财阀在大连、沈阳开办化工厂,机械化生产碳酸氢钠,产品占领了哈尔滨市场,致使哈尔滨民族工商业者办的小型制碱企业步履艰难,被迫转业、歇业。
  哈尔滨解放后,为恢复发展哈尔滨无机化学工业,松江省建设厅出资购买了两家私营企业,成立了松江化学厂,主要生产骨胶。此后,工厂在研制开发新产品的同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至1956年,哈尔滨无机化学工业产品发展到几十种,职工人数增加到1290人,其中技术人员28人。为哈尔滨无机化学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8年,哈尔滨市开始重点建设哈尔滨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化工总厂)、哈尔滨化工厂及一批集体所有制企业。至1970年,哈尔滨无机化学工业产品品种已发展到69个,产品综合产量已达3万吨以上。
  70年代,哈尔滨化肥厂(以下简称化肥厂)、呼兰化肥厂、阿城化肥厂相继建成,化工总厂、化肥厂、哈尔滨化工二厂(以下简称化工二厂)新建和改造了生产装置,使无机化工产品的生产能力不断扩大。至1980年,无机化学工业产品已有91个品种,综合产量达到14.2万吨。
80年代,重点扩建、改造了烧碱、硫酸、普通过磷酸钙、碳酸氢铵等11个无机化学工业装置,生产能力普遍提高。其中:烧碱生产能力提高50%,硫酸生产能力增长7倍,普通过磷酸钙增长1倍,碳酸氢钠增长3%。同时还开发了18个高浓度、精细无机化学工业产品。
  1990年,全市共有17家无机化学工业企业,107个产品品种,综合产量达到8.38万吨。
  第一章 制酸工业 
 第一节 硫  酸

  1958年7月,化工总厂为解决生产磷肥需要大量硫酸的问题,自筹资金,由技术人员郁景林、邹殿先、刘士林等设计和施工,于1959年建成3套土法生产的小型硫酸装置。年生产能力3000吨。此装置采用块矿炉、鼓风机、缸塔等简易设备,将硫铁矿焙烧生成二氧化硫,再加硝酸氧化成三氧化硫后生产硫酸。投产以后,当年生产硫酸821吨。在建设小型硫酸装置的同时,化工部投资160万元,在化工总厂建设1套年产2万吨中型硝化塔式法硫酸装置。1958年9月动工兴建,厂房面积500平方米,安装吸收塔、氧气塔、循环酸槽、冷排器、块矿炉、湿式除尘器、鼓风机等设备。同时,派出50人到大连化工厂进行技术培训。1959年11月19日建成试生产。由于单纯追求产量,没有严格执行工艺规程,设备严重腐蚀,加上主要原料硝酸紧缺,1960年下半年停产。当年生产硫酸1669吨。
  1961年初,化工部决定在原有的基础上,按照大连化工厂技术要求,扩建1套年产8万吨硫酸装置,采用硝化塔式法工艺流程。化工总厂成立硫酸技术改造委员会,工厂自己设计,哈尔滨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由于工程质量差,厂房屋架倾斜,大墙裂缝,化工部决定停止建设。1963年已经建成的5个反应塔全部裂缝,有倒塌的危险,全部拆除。
  1970年,化工部投资248万元新建1套年产2万吨接触法生产硫酸装置。化工总厂派人到南京、上海、广东等地学习考察,吸取各地长处,自己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上海硫酸厂的“两转两吸”先进工艺技术。1971年3月动工兴建,1972年9月15日建成,试车一次成功。厂房面积5149平方米。主要设备有沸腾焙烧炉、旋风分离器、静电除尘器、增湿塔、冷却塔、静电除雾器、干燥塔、吸收塔等。以矾为催化剂,可使二氧化硫转化率从97%提高到99.5%,相应尾气中二氧化硫的含量由原来的3000ppm降至500ppm以下,减轻了尾气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原材料的消耗,提高生产效率。1976年维修工高占海研制成功抽触煤机,代替繁重的人工扒触煤,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改善了操作环境。当年产量达到14163吨,比1973年增长1倍半还多。
  1981年,哈尔滨颜料厂为生产立德粉和铁红,建设1套年产5000吨硫酸装置,采用“两转两吸”工艺流程。1983年建成,在试车中发现有的工程质量低劣,加之职工没有严格执行工艺规程,设备腐蚀严重,不能正常投入生产。后经39次试车,于1984年7月点火投产。但投产以后,因一部分设备安装质量差,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污染环境而停产。部分设备已经腐蚀不能使用。
  1983年,为与大庆30万吨乙烯配套,国家计委、化工部批准在化工总厂再建1套年产4万吨硫酸装置,采用“两转两吸酸洗净化”先进工艺流程,增加废热锅炉等新工艺。省政府投资1300万元,由南京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设计,原料供应、脱盐水、成品包装等工段由化工总厂自行设计,呼兰建筑公司施工,当年10月动工兴建。同时,工厂派出50人到四川、河北等地化工厂进行技术培训。1987年4月建成并点炉投料生产。这套装置建成以后,安达市也新建1套4万吨硫酸装置,因与大庆相距较近,大庆不用哈尔滨化工总厂的硫酸,工厂将生产出的硫酸转为自用,用在生产磷酸、草酸、磷酸三钠产品中。1989年9月化工总厂因磷酸、草酸等改变生产工艺,硫酸需用量大大减少,因此,4万吨硫酸装置停产。
  1990年末,全市有3套硫酸装置,1套年产2万吨的装置正在运转生产,1套年产4万吨和1套年产5000吨的装置没有投入生产,全市生产能力为6.5万吨。1990年生产12218吨。主要原料硫铁矿砂由黑龙江省西林铁矿供给。每吨硫酸耗硫铁矿(品位30%)1065千克,耗电147千瓦时。产品质量合格率100%。共有设备216台。共有职工165人,其中干部14人,技术人员6人,工人145人。                                    
 第二节 盐  酸 
   1958年3月,松江化学厂烧碱装置投入生产,为了平衡氯气,同时生产盐酸。该厂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系帮助下设计建设了1套盐酸装置,生产工艺是将生产烧碱过程中产生的氯气和氢气,通过合成炉燃烧产生氯化氢,冷却吸收、再冷却产生盐酸。主要设备是盐酸炉。在建设中,工厂派出工人到沈阳化工厂进行技术培训。6月开始安装设备,1959年4月建成投产。1961年因为烧碱装置停产,盐酸装置也同时停产。共生产盐酸1266吨。
  1959年3月,国家计委批准在化工厂重新建设1套年产7500吨烧碱装置,为了平衡氯气和氢气,同时重新建设两套盐酸装置,生产工艺采用合成法,年生产能力为3000吨。由市轻化工业局研究所设计,工厂自己负责施工,主要设备盐酸炉由大连橡胶机械厂制造。1962年11月根据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市轻化工业局决定停建烧碱装置,盐酸装置也同时停建。
  1965年10月,化工部决定投资99万元,复建化工二厂的烧碱装置。1966年3月烧碱装置建成,盐酸炉点火投产,当年盐酸产量达1336吨。盐酸工段有职工12人,工人平均技术等级3级。
  1978年,烧碱装置增容至年产1万吨,化工二厂又增建1套盐酸装置,年生产能力提高到12000吨,1981年投入生产。增容以后,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将吸收塔和酸雾分离罐合并为膜式吸收塔,提高了产品质量,单位成本由1974年的120元降到1981年的89.9元,产量由1966年的1336吨增加到1982年的7574吨。
  1988年,大庆化工建材公司需要大量盐酸,工厂自筹资金200万元,在化工二厂年产12000吨装置的基础上扩建,年生产能力达4万吨,生产工艺仍采用合成法,产品由大庆包用。在施工中,改造了原来的氯气原料管线、氢气原料管线、氯化氢管线和吸收塔、水流泵等设备。增加两个贮量800吨的盐酸贮罐,在氯气管线上增加了1个氯气沉降罐,在石墨吸收器前增加1个氯化氢沉降罐,保证了产品质量,提高了吸收塔的工作效率。1989年投产,当年产量增长到24881吨,1990年产量达到29593吨,创历史最高水平。工段职工增加到17人,其中技术人员1人,工人16人。工人技术等级平均5级。
  1990年工业盐酸被评为化工部优质产品。产品主要供应哈尔滨市以及省内各地酱油厂、味精厂和其他用户。
 第三节 磷  酸 
  1968年,为满足社会对磷酸的大量需求,添补黑龙江省磷酸生产的空白,国家投资50万元,由化工总厂试制磷酸。1968年9月工厂派4名工程技术人员,先后到天津、北京等地学习、考察。10月工厂自己设计和施工,并聘请沈阳新城化工厂的老师傅帮助加工制造关键设备石墨塔,1969年5月试车成功,年生产能力为500吨。主要原料是黄磷。磷酸大部分由市化轻批发部门包销,小部分供应鞍山钢铁公司和锦州炼油厂。
  生产初期,工业磷酸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为了提高磷酸含量,降低成本,1972年对磷酸设备和工艺进行改造。自制1台不锈钢酸泵和1个不锈钢酸箱,将原两步法工艺流程改为一步法工艺流程,使磷酸的含量达到85%以上,同时省去了蒸发罐,节约了大量能源和资金。生产能力由原来年产500吨提高到1000吨。
  设备和工艺改造以后,磷酸质量虽然达到了一级品标准,但工人的劳动强度很大,为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1974年自制1台刷瓶机,1975年又安装1个容量为5吨的聚乙烯高位酸箱,实现了连续包装。
  1978年,工厂又对熔磷罐和燃烧室等装置进行改造。将原来的小熔磷罐改为大熔磷罐,由原来每班三次熔磷改为一次熔磷。同时增大燃烧室面积,自制1台鼓风机,安装1套回收装置和水处理设施,对排放到空气中的五氧化二磷气体进行二次回收。这样不仅改善了操作环境,而且使黄磷消耗量大幅度下降,产品质量全部达到一级品,1980年被化工部评为优质产品。
  1980年,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生产合成乙醇需要高纯度磷酸。当时国内尚无生产高纯度磷酸的厂家。为此,化工部投资60万元作为试验经费,由化工总厂研制生产高纯度磷酸为吉林化学工业公司配套。主要工艺是先制成工业磷酸,然后除砷制取高纯度磷酸。高纯度磷酸厂房于1980年破土动工,设计能力为年产1000吨,1981年2月竣工。总投资110万元。职工23人,其中技术人员1人,干部7人,工人15人。1982年4月15日投入生产,当年产量达到427吨,全部供给吉林化学工业公司,为中国化工产品填补了一项空白。
  1983年,吉林市建起高纯度磷酸化工厂,哈尔滨化工总厂的高纯度磷酸因为运费等原因逐渐失去竞争力。1984年转向省内销售。后又因销路不畅,于1988年停产。
  1990年,化工总厂又对磷酸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回收五氧化二磷的塑料管道改为耐高温的石墨管道;将塑料旋风机改为铁质旋风机;对冷却塔也进行了大修补,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二章 制碱工业 
 第一节 烧    碱

  1958年,为满足哈尔滨市经济发展对烧碱的迫切需要,化工总厂根据市人民委员会的要求,成立电解烧碱筹建处,筹建电解烧碱工程。企业自筹资金82万元,在没有设计图纸,没有施工队伍的情况下,工厂职工积极努力,用两个月的时间安装了整流器和10台虎克8型电解槽等设备。1959年4月投产,当年生产烧碱13吨,1960年生产134吨。
  1959年3月,化工部投资2426万元在哈尔滨化工厂建设年产7500吨烧碱、2500吨氯丁橡胶和2万吨电石等工程。由化工总厂电解烧碱筹建处承担筹建烧碱工程。1960年4月,电解烧碱筹建处合并到哈尔滨化工厂。12月烧碱工程开始兴建。1961年7月开始安装20台虎克8型电解槽,生产能力为年产2000吨。同时,工厂派出10人前往锦西化工厂进行3个月技术培训,为投产作准备。1962年4月烧碱装置基本上完成安装任务。11月根据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建烧碱工程,全部设备和材料由留守人员保管。
  1965年9月复建烧碱工程。1966年3月烧碱车间建成投产,年生产能力为2000吨。30台虎克8型电解槽试车一次成功,当年产量678吨。职工人数77人,其中干部4人,技术人员8人,工人65人。
  1967—196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生产受到严重干扰,烧碱产量下降。1967年产量为563吨,1968年仅生产180吨。
  1969年,国家投资193万元扩建烧碱装置,虎克8型电解槽增加到102台,新增1套双效蒸发装置和1台380立方米道尔型连续澄清桶,并对整流系统进行改造,由水银整流器改为硅整流器,生产能力由年产2000吨增加到7500吨,当年产量1729吨。职工人数增加到100人,其中干部9人,技术人员4人,工人87人。
  1970—1978年,工厂决定扩大烧碱生产能力,利用自筹资金逐步增容,虎克8型电解槽由102台增至160台,盐水工段新增300立方米精盐水贮罐11台、回收液贮罐12台、配水罐2台,氯氢处理工段新增泡沫塔2台、那氏泵3台和氢气干燥塔4台,蒸发工段新增列文蒸发罐1台、沉降槽6台、成品碱罐2台,生产能力增加到年产15000吨。在工艺上采用优选法,攻克了盐水精制质量和优化电解槽制造浇铅工艺的技术难题,使电解槽寿命由6个月延长到1年,每吨烧碱耗电量由1969年的4615千瓦时下降到2502千瓦时。职工人数增加到120人,其中干部11人,技术人员4人,工人105人。
  与此同时,工厂的科技人员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化学系教师共同研制电解槽非钌金属阳极涂层。经过4年研究,试验200多次,终于取得成功,达到工业化试验水平。1978年通过部级鉴定,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
  1979年,为满足市场对烧碱不断增长的需求,工厂决定进行技术改造,推广先进的金属阳极电解槽,逐步替代石墨阳极电解槽。化工部为此项改造投资427万元,建设年产1万吨30立方米—3型金属阳极电解槽烧碱装置,新安装金属阳极电解槽28台,新增氯气压缩机2台,220立方米列文式蒸发罐1台,120平方米镍管蒸发器1台,50立方米沉降槽2台,更新离心机2台。石墨电解槽由160台减至120台,生产能力达到年产2万吨。职工人数增加到126人,其中干部11人,技术人员4人,工人111人。工人平均等级为4级。
  1982年,国家又投资83万元进行蒸发节能改造,将原双效蒸发工艺流程改为“三效四体”,增加4台蒸发罐,提高蒸汽利用次数,将一、二效蒸汽冷凝水供电解液预热后与三效冷凝水合并,收集于热水罐,用于离心机化盐和盐水洗泥,以节约大量蒸汽,使每吨烧碱耗用蒸汽由6吨多降低到4吨以下。同时改造了大气冷凝器,使真空度由原来400毫米水银柱提高到680毫米水银柱,大大提高有效温差。改造后,生产能力提高30%以上,并且改善了操作环境,实现文明生产。
  1985年,工厂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共1300万元,进行全面技术改造工程。新增先进的30平方米钌涂层金属阳极电解槽20台,220立方米列文蒸发罐1台,WG—1800离心机1台和50立方米沉降槽5台;并将池水洗泥改为三层洗泥桶,蒸发采用部分强制循环的三效顺流蒸发工艺。1987年末建成投产,形成年产3万吨的生产能力。1988年烧碱技术改造项目获哈尔滨市技术改造优秀项目奖。
  烧碱主要原料海盐来源于辽宁省营口、大连、金州等沿海盐场。产品销往省内纺织、造纸、印染、肥皂等轻化企业。
  1990年,烧碱车间共有设备323台,其中:盐水工段38台,电解工段194台,蒸发工段51台,氯氢处理工段40台。现有职工206人,其中工程师3人,工人技师3人。生产工人中80%以上是技工学校(高中程度)的毕业生。烧碱产量达27865吨,合格率达99.89%,每吨烧碱耗电量2456千瓦时,耗蒸汽4586吨,耗盐量1670千克。单位成本1309元,实现利润621万元。                                     
 第二节 碳酸氢钠 
  
   1958年,化工总厂开始建设碳酸氢钠车间,厂房建筑面积3333平方米,安装1套年产500吨碳酸氢钠装置。主要设备有压缩机、洗涤塔、碳化塔、离心分离机、气流干燥机等。采用固相法生产工艺流程。1959年建成投产,当年生产803吨,产品全部由市商业局化轻批发部包销。职工人数56人。
  1962年,化工总厂对设备进行了改造,增加了6个碳化罐,使生产能力由年产500吨提高到1800吨,当年生产1620吨。由于固相法无法除去原料纯碱中的杂质,所以质量只达到工业品标准。
  随着市场对食用碳酸氢钠需求量的增加,1965年化工总厂又对碳酸氢钠工艺进行改造,将固相法生产工艺改为液相法生产工艺,生产能力提高到年产3000吨。由于工艺流程比较先进,产品质量达到食用品标准,初步缓解了市场供需矛盾。1965年产量为1500吨,1970年产量达到2502吨。
  1979年,化工总厂改造石灰窑,增添粉碎机、上旋分离机等设备,年生产能力提高到4000吨,1981年产量达到3526吨。为适应市场需要,化工总厂还将一部分50千克的大包装改成0.5千克的小包装,在市场上受到欢迎。产品销往东北三省及泰国、巴基斯坦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981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1987年4月为满足市场需要,化工总厂又投资47.32万元再上1套碳酸氢钠装置。同时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旧风机全部更新,在两条二氧化碳引气管道上加了封闭式旋风分离机,使颗粒灰尘与二氧化碳气体分离,达到净化目的;将原来悬在高处的化碱罐放入地下,改为化碱槽,以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整个工程于1987年11月完工,碳酸氢钠的年生产能力提高到7000吨。职工人数164人,其中干部7人,技术人员2人,工人155人。
  1989年1月,主要原料纯碱价格由每吨446.49元上涨到1500.14元,而且很难买到,碳酸氢钠暂时停产,直到3月纯碱供应有了好转才重新生产。1990年纯碱供应充足,两套装置满负荷运转,年产量达到6031吨,创历史最高水平,并保持市优质产品称号。当年,有设备69台套,其中主要设备2台。职工人数215人,其中干部6人,技术人员3人,工人206人。  主要原料纯碱由市化轻批发部供应及从大连化工厂购进;焦炭由黑龙江化工厂供应;石灰石从吉林盘石市购买。
 第三章 无机盐工业
 第一节 氯化物 

 
   一、三氯化磷
  1970年3月,化工二厂开始安装三氯化磷生产装置。1971年1月正式投产,年生产能力为1000吨。三氯化磷是采用黄磷与氯气在反应釜内反应生成的气体,经过洗涤塔和冷却器冷却成液体后,生产出三氯化磷。主要设备有氯蒸发器、熔磷锅、反应釜、洗涤塔、冷凝器等。
  1982年三氯化磷被评为省优质产品,主要销往哈尔滨、大庆、吉林等地厂家。
  1985年经过技术改造,年生产能力增加到1500吨。1989年10月因厂房陈旧,设备腐蚀老化,对全部装置进行更新,新建2套三氯化磷反应釜,1990年3月正式投产,年生产能力达到2000吨,当年生产1107吨,质量合格率为99.8%。职工人数18人。
    二、三氯化铁
  1969年,化工二厂为满足市场对净化剂的急需,开始建设三氯化铁装置,利用烧碱副产品氯气及废铁屑为原料,用二步法生产净水剂——三氯化铁。1970年10月投产,年生产能力为500吨。三氯化铁比明矾价格低,净水能力比明矾强,产品畅销。1973年为扩大三氯化铁生产能力,省化工厅拨款6.6万元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将过去陶瓷罐体间歇反应生产方法改为陶瓷罐连续反应法,让氯气与二氧化铁在塔内进行对流反应,生产出三氯化铁。这套装置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效率,生产能力增加到年产1000吨。
  由于污染环境和设备腐蚀严重,1981年6月停产。自投产以来总计生产5834吨。产品主要供应省内用户,部分出口。
  三、次氯酸钠
1974年,化工二厂出于平衡氯气和市场需求的考虑,决定建设次氯酸钠装置,利用化工二厂烧碱副产品氯气及氢氧化钠为原料,把氢氧化钠稀释20%放置反应器中,通氯,反应终了,即成成品。主要设备有反应器、贮罐、离心泵等。1975年1月投产,年生产能力为8000吨。1985年烧碱装置扩建时,将次氯酸钠年生产能力相应提高到1万吨。1990年产量达8741吨,合格率为99.8%。1983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产品。产品主要销售给自来水厂、造纸厂和亚麻厂等。                                 
 第二节  硫酸盐
  一、硫酸铝
  哈尔滨市生产硫酸铝是从60年代开始的。1966年下半年,哈尔滨市化工十三厂利用新风加工厂废铝灰试制成功硫酸铝。1967年初,经省化工站检验,确认合格,并确定由省化工站统一收购。主要设备有酸化罐、沉降罐、粉碎机等7台。
  投产后,先后进行了3次工艺和设备的技术改造,共投资125万元。经过改造,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成本,实现了用铝矾土代替铝灰为原料,年生产能力提高到5000多吨。1990年生产硫酸铝液体2998吨,固体984吨。
  二、硫酸镍
    1971年,哈尔滨市通乡化工厂为满足工业生产用镍的需求,自筹资金6万元,在动力区安通街74号新建1套年产15吨硫酸镍装置。主要设备是用白瓷釜作反应器。原材料主要利用大厂的镍板材边角余料和回收的蓄电池阳极板。当年投产,年产量为6吨左右,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为了提高产量,工厂将白瓷釜增大到300立升。1972年,硫酸镍产量达到18吨,其中为自行车厂、电镀厂来料加工10吨。
  1978年,动力区的区街工业实行归口管理,动力区工业局所属动电工业公司的电器厂合并到通乡化工厂。动力区工业局化工塑料工业公司决定投资5万元扩建硫酸镍装置,新建了厂房,安装了3台300立升的白瓷釜反应器,每月产量达4吨。当年产值达20万元,利润4万元。
  1979年,哈尔滨市实施行业管理,通乡化工厂划归哈尔滨市化工局集体经济办公室(哈尔滨市化学工业联合公司)管理。化工局集体经济办公室帮助工厂进行第二次扩建,投资12万元安装3台500立升搪瓷反应釜,2台玻璃钢泵,1台离心机,1台板框过滤机等12台设备,年生产能力达到100吨,全年产量达到47吨。1980年,由于原料不足,只生产了4吨。1981年原料供应充足,生产逐步走向正常化,当年产量达到67.6吨。1983年5月通乡化工厂改名为哈尔滨化工十四厂。
  1989年,工厂重点解决了有害气体治理问题,在生产中采取了还原剂还原氧化氮气的方法,改造了部分设备和管路,基本上解决了污染问题。1990年产量为30吨,工业总产值为60万元,职工人数达66人,利润9万元。
 第三节 磷酸盐 
   一、磷酸三钠
  松江化学厂是国内最早生产磷酸三钠的厂家。1951年以前,铁路机车使用的磷酸三钠是从香港进口的。1950年夏,为节约国家外汇,发展中国化学工业,松江化学厂提议试制磷酸三钠,得到松江省工业厅批准。副厂长孙更生、副总工程师林春尧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系以及省工业厅化验室的科技人员共同进行了试制。采用大缸、木槽等简单工具,将脱胶骨块磨成骨粉,加入硫酸进行搅拌,过滤制取磷酸,再加纯碱、烧碱生产出产品。在试制过程中,由于过滤困难,吸收率低,改用黄磷制取磷酸,解决了过滤困难和吸收率低的问题。但是对黄磷的可燃性、磷酐的可溶性和磷酸的腐蚀性估计不足,经过多次试制失败。1951年4月工厂成功地利用铅制设备制取磷酸,才转入批量生产。从此,中长铁路局不再从香港进口该产品。1952年东北铁路局和森林总局等部门也使用磷酸三钠。由于用户增多,产品供不应求。松江化学厂又新建600平方米 工业的厂房,新增1套装置,生产能力增加到年产1200吨。生产工艺也做了较大改进。1953年改用摩洛哥进口磷矿粉为原料,增加粉碎设备,成本下降。1956年磷酸三钠被省工业厅评为一等产品,获优良产品奖。
  1956年,铁道部和第二机械工业部下属的工矿企业纷纷前来订货,年需求量多达3000吨。为提高产量,满足市场需要,1957年,工厂投资扩建生产装置,使生产能力增加到年产3000吨。1963年又投资50万元将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年生产能力达到4000吨。
  1964年,化工总厂建成1套有效容积为4立方米灰绿岩结构的流槽,减轻了笨重的体力劳动,改间断萃取为连续萃取。1969年把萃取料浆过滤手工操作改成翻盘过滤自动化,提高了生产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实现萃取磷酸的连续化。1972年又对流槽进行了改造,使有效容积扩大为7立方米,延长了反应时间,提高了磷酸的回收率。同年,还设计加工1套容积为27立方米的流槽,从此,萃取磷酸实现了有回浆流程,进一步提高了磷酸的回收率。1976年将二钠工段笨重的压滤机改为叶片真空吸滤,使成品工段离心机实现连续自动化,减轻了劳动强度。1978年改革萃取工艺,将过滤磷酸液浓淡分清,淡酸反回代替白水下料,从而提高了磷酸浓度,延长母液循环周期,杜绝了硫酸泛滥,提高了产品的一级品率,降低了消耗。1980年磷酸三钠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同年,又将萃取传动装置的伞齿轮传动改为变速箱,这一改革提高了萃取槽内的搅拌效率。1984年以轨道轱辘式排渣机代替笨重的人力手推车,提高了劳动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同年,又将结晶机喷淋式改为夹套式,使降温速度进一步适应生产要求。1988年增加2组结晶机,提高了生产效率。1989年为适应国产矿粉的需要,外购安装了25平方米快开式压滤机。
  1990年采用新设计进行气流干燥的延长,提高了产品质量。在工艺上由于设备更新改造和进口矿源短缺,改用国产矿石,原萃取磷酸生产改为热法磷酸生产,年生产能力达到6000吨。产品销往省内各电力局、林业局、糖业公司以及铁道部驻哈办事处,并远销苏联。
  二、六偏磷酸钠
  1952年,哈尔滨市场急需六偏磷酸钠,松江化学厂为了生产这一产品,委托松江省工业厅化验室进行小型试验。省工业厅化验室小试成功后,厂长孙更生和技术人员开始进行中型试制。经过80余次反复试验,1952年末试制成功。1953年正式投入批量生产,当年生产33吨,填补了中国化工产品的空白。
  1954年因坩锅制法产量低,而且坩锅损耗大,成本高,生产不正常。工厂改用反射炉法,产量有了提高,当年生产130吨。1964年,学习徐州化工厂采用磷酐法生产的新工艺。工厂利用原报废的胶罐组装1套年产500吨六偏磷酸钠的装置,一次试车成功并投产。1973年由于厂房设备陈旧,国家投资185万元新建1套年产500吨生产装置和建筑面积为5040平方米的厂房。
  1976年2月根据化工部指示和市场需求,扩建厂房380平方米,在原有基础上又扩建了1套装置,年生产能力增加到1000吨。8月,2套生产装置同时投入生产。
  1979年,技术人员对生产设备和工艺进行多次改造,至1984年产量达715吨。
  1985年4月,又进行一次技术改造,投资119万元。该工程采用新工艺路线,年底竣工。但因产品滞销,没有形成生产能力。
  1990年,因六偏磷酸钠滞销,只生产346吨,比1989年下降58.7%。
 第四章 无机基本原料工业
第一节 黄  磷 

 
   1966年初,国内市场急需黄磷和磷酸盐产品。为了满足市场需要,省计委决定投资50万元,利用化工总厂闲置的2台1500千伏安变压器,筹建年生产能力为1000吨的黄磷装置。5月1日动工建设,6月派出20余人去辽阳、南京等地技术培训。1967年1月1日建成,一次试车成功投产,填补了黑龙江省黄磷生产的空白。
  1969年对黄磷装置进行改造,撤掉电除尘装置、循环水喷暖雾冷却和热水炉,缩短了工艺流程,改善了操作条件。1973年学习外地经验使用泥泡堵炉眼,解决了打不开炉眼的难题,保证了及时出炉。
  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1974年又投资110万元建设第二套黄磷装置,年生产能力1000吨,电炉变压器容量为3500千伏安。1976年5月建成投产,当时化工总厂的黄磷电炉总容量虽然为国内最大,但是由于电力供应的限制,两套装置没有全开车,而是轮流生产。
  1977年,工厂试制成功了电极升降自控装置,代替手工操作,使黄磷生产关键岗位实现了自动控制。同年,还成功地制造机械化出渣机,以代替人力出渣、推渣的繁重劳动。1979年黄磷产品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产品,同年又被评为化工部优质产品。
  1981年,工厂进行技术改进,将原烧磷泥改为真空抽滤装置,提高了黄磷的收率,改善了操作条件。1983年产品质量复查,继续保持了省优称号。1987年为降低电消耗,在电炉上采取隔磷新技术,一台炉年节电30万千瓦时。1989年后,两套装置同时投入生产,使产量增加1倍,全年生产黄磷2192.7吨,盈利达408万元。1990年因市场滞销,产量下降到1298.8吨。  黄磷除自用外,主要销往辽宁、山东等省。
 第二节 液  氯 
   1966年3月,化工二厂开始生产液氯。液氯是烧碱的副产品,其生产方法是采用常压低温液化法。当时生产装置只有1台16平方米的液槽、2台5吨计量槽、2台10万大卡和2台5万大卡冷冻机,配套使用。年生产能力为2000吨。
  1976年开始,随着烧碱产量的提高,液氯的生产能力也不断扩大。液氯设备由1台液化槽增加到3台,计量槽由2台增加到6台,液氯年生产能力提高到4500吨。
  1986年烧碱装置增容,液氯装置也同时增容。增加4台液化槽、8台计量槽和3台14万大卡的冷冻机(包括备台),年生产能力达7000吨。1989年液氯被评为化工部优质产品。1990年生产5944吨。
  产品主要销往辽宁、吉林和省内大庆等地。哈尔滨市自来水公司长期使用化工二厂生产的液氯进行自来水消毒。
 第五章 化肥工业
 第一节 普通过磷酸钙 

  1952年,松江省工业厅工程师傅宝增帮助松江化学厂利用生产骨胶的副产品——脱胶骨块,和硫酸混合搅拌,试制成功普通过磷酸钙(磷肥),由于骨胶产量低,满足不了化肥生产的需要,没有投入生产。1953年,工厂使用昆阳磷矿砂和越南进口的磷矿砂做原料,开始批量生产,成为我国生产磷肥最早的厂家。当时设备和工艺比较简单,将矿石用石磨碾成粉状,放进地坑里衬有铅板的木槽中,加入水和硫酸,达到规定浓度后用木耙搅拌,自然固化后再挖出堆垛熟化即为成品,日产量6吨。以后又增加7个搅拌木槽,日产量达到16吨。由于农民不了解过磷酸钙的效用,不敢购买,致使产品积压。经供销人员四处推销,宣传产品功效,并以试销方法供给东北各大国营农场及有关县、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很快打开销路,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1954年,省工业厅为扩大松江化学厂磷肥生产能力,投资94万元,由杨庆礼工程师设计安装了1套半机械化装置,新建两座化成室,安装了罗茨混合锅、搅拌机和通风设施,取代过去麻袋包装,地下木槽,由运输机代替马车和手推车倒运。改善了操作环境,减轻了劳动强度,年产量达到3万吨。产品销售到省内各大国营农场和各县的生产资料公司及糖业公司,当年获利80万元。
  1964年,国家投资109万元对磷肥装置进行全面技术改造。由杨淑珍、王国诚、谢裕宝工程师负责这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增设配酸设备控制混酸浓度;新建矿粉圆盘给料机实现连续下料,代替了托滚式回转化成机;增设1套三桨立式搅拌机提高搅拌能力。整个改造工程于1965年5月完成,6月投产。年生产能力由过去3万吨提高到5万吨。1978年化工总厂被化工部评为全国小化肥红旗单位。
  1979年,国家投资96万元在原车间再上1套年产5万吨磷肥的生产装置。由于福云工程师等设计、施工,于1980年2月建成投产,使磷肥生产能力翻一番,达到年产10万吨。
  1981年11月又对原料工段进行技术改造。新建风扫磨设备,代替了2台干燥机和1台球磨机,使能通过100目筛眼的磷矿粉由70%上升到92%以上,提高了磷肥转化率,产品由四级品提高到三级品。厂内粉尘由99.6毫克/立方米降至4.66毫克/立方米,每年可回收290吨矿粉。同时降低了粉尘和噪音,改善了操作环境。
  1985年受进口化肥的冲击,化工总厂上万吨的磷肥滞销。1986年哈尔滨市财政补贴515万元,将积压磷肥进行一次性处理,帮助工厂解决了产品积压问题。同年,化肥市场需求回升,省政府为了支援省内农业发展,又给工厂财政补贴,支持化工总厂恢复了磷肥生产。
  1988年为使过磷酸钙产品更好地打入市场,国家又投资130万元对设备进行改造,由于福云工程师等设计,购进1台化成机,解决了混化工段二次配酸问题,提高了产品质量,当年创造经济效益21.8万元。1990年工厂开始筹建化肥造粒装置工程,当年生产磷肥23660吨。
第二节 碳酸氢铵 
  
   1965年末,省轻化工业厅投资640万元,在哈尔滨化工区筹建规模为年产合成氨5000吨、碳酸氢铵20000吨的小型化肥厂,定名为哈尔滨化肥厂。1966年为选择最佳工艺和设备,由市化工局陈仲奎带领考察组到全国20余家小氮肥生产厂家、设备制造单位和一些设计部门进行考察、分析比较,确定了工艺设计和主要设备:采用以焦炭或无烟煤球、空气中的氮和水蒸气为原料,经过加压变换、加压碳化和醋酸铜氨液精炼合成反应生成气氨,加压,生产出碳酸氢铵。这种工艺在全国是一流的。
  1966年7月,化肥厂土建工程开工,由哈尔滨市建筑一公司施工,当年竣工,建筑面积4864平方米。1968年7月开始安装设备,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工程进度缓慢。安装工程主要设备有K4锅炉2台、煤气发生炉2台、水煤气柜2台、750千伏安变压器2台、车床3台、高压机2台、深水泵3台。全部工程于1970年9月建成,并进行试车。由于试车中忽视技术安
全,发生了煤气中毒事故,被迫将煤气放空,首次试车失败。经过全面检修,并建立了技术安全规程和一些工艺规程,对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1971年6月第二次试车成功,正式投产,当年生产氮肥2795吨。1972年因生产不稳定,质量差、事故多、消耗大,大修长达4个月,全年只生产了173天,生产氮肥2125吨。
  1973年,省计委投资121万元对化肥厂氮肥生产工艺进行了重大改进。在合成系统采用冷交换,为碳酸氢铵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首次实现2台高压缩机同时生产,创造了化肥厂生产史上最好水平。6—8连续3个月超设计能力,最高月产碳酸氢铵2350吨。同年10月在化工部召开的全国小化肥管理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农民赶着马车在化肥厂门前排长队争买化肥,化肥生产形势很好。
  1979年,省投资361万元在半水煤气清净处理上新安装1台高效低阻力的清洗塔,投入运行后创造了2台高压机连续运行14天的高产记录,为稳产高产提供了良好条件。1981年省化工厅、市化工局决定对化肥厂生产装置进行改造和扩建,省投资523万元将原设计年产碳酸氢铵2万吨扩建为年产4.8万吨。1981年6月扩建工程开始,新安装设备151台,其中有省化肥公司从讷河县合成氨厂调来的全部专用设备92台,价值60.9万元。同时进行了重大技术改造,精炼工段的铜液再生器内体由折流式改为多层塔板式,再生率提高;将碳化工段5000吨/年合成氨用的碳化塔改泡罩塔,满足了原料气处理工艺要求;为节能降耗,在造气系统增设空气予热器,以利用下行煤气予热,增设蒸汽过热器,以回收上行煤气予热。这两个项目曾获市经委、市化工局技术革新成果奖。1982年7月完成改造和扩建任务。改造后的化肥厂,工艺平衡,设备先进,在全国同类企业中属一流氮肥厂。1983年6月碳酸氢铵生产创改造后的最好水平,6月28日创日产最高记录190吨,初步显现了改造的效果。1984年10月再创生产新记录,合成氨实际产量超计划22%。
  1985年5月因大量进口化肥,全国化肥滞销,又因电力不足,加上部分设备腐蚀严重,工厂停产。1987年,化肥厂转产,经市化工局批准,化肥专用设备拆除卖掉。从1971年投产到1987年,连年亏损,累计亏损达3798万元。
  为发展小化肥生产,1972年和1975年哈尔滨市还先后建立了呼兰化肥厂和阿城化肥厂,生产碳酸氢铵,年生产能力均为3000吨。阿城化肥厂投产7年,共亏损723.3万元。呼兰化肥厂也严重亏损。因此两厂于1980年和1981年又先后转产。 
第六章 主要生产厂家
 第一节 哈尔滨化工总厂
 
  哈尔滨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化工总厂)位于哈尔滨市化工区东北部,太平区先锋路6号,系全民所有制中型企业。主要生产过磷酸钙(包括专用肥料)、磷酸三钠、黄磷、磷酸等12种磷酸盐系列产品。
  化工总厂的前身是私营泰和制胶厂和私营北满制胶厂,分别创办于1938年和1943年。1948年2月,松江省建设厅与泰和制胶厂和北满制胶厂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决定两厂合并,改名为松江制胶总厂,直属建设厅。同时,投资115亿元(东北流通券)恢复生产。1949年6月松江制胶厂改名为松江化学厂。8月至1950年初,省工业厅又出资14.15亿元(东北流通券)分别购买了两厂的全部财产。工厂利用自有资金增添了主要设备,使骨胶日产量由200公斤提高到3200公斤,胶板也增加了透明度,并首次向苏联出口。当年获利477亿元(东北流通券),相当于建厂投资的3倍。
  1950—1956年,工厂着重开发新产品。厂长孙更生带领科技人员研制成功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过磷酸钙、再生肥料、氯化铵、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氯化锌、氧化锌、氨水、结晶碳酸钠、硫酸亚铁、细菌肥料、高温肥、氧化镁、固体软化水等17种化工产品。同时,黑龙江省工业厅决定将松江化学厂交哈尔滨市领导。为扩大化学肥料生产,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哈尔滨第一酒厂、第三酒厂、宏盛乳品厂划归松江化学厂生产细菌肥料。至1956年,生产品种由单一的骨胶发展到几十种化学工业产品,其中四种属首创产品。职工人数由70多人增加到1290人。为哈尔滨无机化学工业生产奠定了基础。
  1958年,工厂改名为哈尔滨化工总厂,并迁入太平区先锋路新厂址。“大跃进”期间,由于受“浮夸风”的影响,规划脱离实际,忽视经营管理。1958—1960年试制新产品101种,职工人数猛增到4566人,3年共损失1222万元。1961年,工厂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产品结构,精①1948年8月,松江省建设厅改名为松江省工业厅。简了机构,精减职工两千多名,重新建立和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使工厂生产走上正轨,磷酸三钠、磷酸氢二钠、骨胶等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连年出口。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基本建设速度放慢,1966—1976年只建成年产1000吨黄磷、年产5000吨磷酸、年产2万吨硫酸和年产1200吨黄磷等装置,完成了骨胶和磷酸的技术改造。
  1979年8月,化工总厂被省政府命名为“大庆式”企业,并被市委列入首批扩大自主权试点企业。
  化工总厂在扩大化肥生产能力的同时,着手开发新产品,1982年高纯度磷酸试制成功投产,填补了中国化工产品的空白。
  1985—1987年,化工总厂上万吨磷肥滞销,大量资金被占用,3年共亏损1524万元。为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工厂一方面扩大碳酸氢钠和草酸等产品的生产能力,一方面对磷肥进行混化技术改造。1988年终于摘掉了亏损的帽子。
  1989年,国家、地方共投资2994万元建设1套年产5.5万吨氮磷钾复合肥粒装置,此项工程是“七五”计划期间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之一。10月工程开工,1990年末土建工程已全部完成,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1990年,工厂占地面积为72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58460平方米。厂内设有3条铁路专用线,总长4420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372万元,净值2407万元。拥有各种设备1031台,其中主要设备240台套。综合生产能力18万余吨。工厂共有职工2669人,其中管理干部367人、工程技术人员212名。工人平均技术等级为6级。全厂设33个科室、12个生产车间、6个辅助车间、1个分厂、1个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另有1个子弟中、小学。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016万元。
  1990年化工总厂被评为计量、档案管理国家二级企业;全面质量管理、能源管理省级先进单位;标准化三级合格单位。
 第二节 哈尔滨化工二厂 
  哈尔滨化工二厂(简称化工二厂)位于哈尔滨市化工区南部化工路东侧,是化工部确定的大型化学工业企业,主要生产烧碱、电石、聚氯乙烯、盐酸、液氯、三氯化磷、次氯酸钠、氧气、溶解乙炔等产品。
  1959年3月,为发展哈尔滨基本化学工业,建设一个中型的以氯碱为龙头生产电石、氯丁橡胶等基本化学工业产品的企业。国家批准建设哈尔滨化工厂,投资2400万元。初步设计烧碱年生产能力为7500吨,氯丁橡胶年生产能力为2500吨,电石年生产能力为20000吨。由化工部化工设计院设计,设备由工厂自己安装,厂房由市建筑工程公司施工。1960年4月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哈尔滨化工总厂电解烧碱筹建处与哈尔滨硬化油厂筹建处合并于哈尔滨化工厂。同时,哈尔滨化工厂改名为哈尔滨化工二厂。11月市人民委员会又决定将氯丁橡胶筹建处、农药厂筹建处、二硫化碳厂筹建处合并到化工二厂。经过3年的建设,1962年5月盐酸、氯酸钾等装置和仓库基本建成;氯丁橡胶装置只完成土建工程,设备有的就位,有的已进厂。完成投资额1551.1万元。这时,因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停建哈尔滨化工二厂。
  1965年9月,化工部副部长张珍到哈视察工作,市人民委员会有关领导在汇报工作中,申请化工部投资将化工二厂烧碱装置建成投产。张珍副部长回化工部后,经研究决定投资99万元,进行复建。市轻化工业局立即组成复建指挥部。复建主要工程:烧碱装置,化工部投资99万元,年生产能力为2000吨,10月下旬开工复建,1966年3月2日建成投产;电石装置,1966年开始建设,由市财政投资130万元,利用原有的锅炉房自己进行改造,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经过3年的建设,于1969年9月29日建成投产。原设计建设的氯丁橡胶工程,因国家资金困难而取消。
  1969年,化工二厂在扩建烧碱装置的同时,新建了1套年产量6000吨的聚氯乙烯装置。1970—1982年工厂对电石、烧碱、聚氯乙烯装置进行了多次扩建和技术改造。
  1983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工业企业全面整顿”的指示精神,3月1日开始全面整顿。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在组织上: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对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同时精简了组织机构,科室由29个精简到23个,车间由12个精简到9个,职工由2258人精减到2156人。在管理上:进一步整顿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制,整顿财经纪律和劳动纪律,建立了生产、工作秩序,职工精神面貌有了好转。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推行全面经济核算制,开展“一类岗、一类机组、一类工段、一类管理科室”和“标准机台”活动,提高了生产效率。1983年主要产品烧碱、电石、聚氯乙烯和盐酸的产量比1982年分别增长23.23%、25.12%、19.47%和11.1%;工业总产值达2098万元,比1982年增长19.68%;盈利88万元,比1982年提高效益202万元。主要产品质量都提高一个档次:烧碱合格率达100%;聚氯乙烯一级品率由72.7%提高到93.8%;盐酸由工业用提高到食品级。各种消耗普遍下降,与1982年比较:烧碱成本下降11.16%;电石成本下降3.6%;聚氯乙烯成本下降2.37%。整顿之后,企业经济效益虽有明显提高,但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1985—1990年,化工二厂继续对烧碱、液氯、盐酸、三氯化磷、次氯酸钠、电石、聚氯乙烯装置进行扩建和技术改造,各产品的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3万吨、2200吨、1.5万吨、1500吨、1万吨、1.8万吨、1.8万吨。
  1990年,工厂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7.79万平方米。厂内有5座变电所,中心变装机容量3万千伏安。生产用热汽由化工热电厂供应,每日耗汽520吨。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897万元,净值5875万元。全厂职工总数为2727人,其中:工人1769人,工程技术人员220人,管理干部279人,服务人员459人。全厂设有8个生产车间、5个辅助车间、33个职能科室,还有一所子弟学校(初中及小学)和一所技工学校。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251万元,实现利润672万元。
  1990年化工二厂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标准化三级企业。
       第三篇 有机化学工业
  哈尔滨有机化学工业始于1957年。当时,市人民委员会为解决哈尔滨友联金笔厂所用醋酸塑料依赖进口的问题,投资20万元,建设醋酸塑料厂,1958年建成投产,生产醋酸塑料和醋酸乙酯,成为哈尔滨市第一家有机化学工业企业。此后,化工总厂、公私合营德源化工厂、哈尔滨农药厂也相继投产了醋酸乙酯、电石和666粉剂等有机化学工业产品,至1960年,哈尔滨有机化学工业产品已有13个品种,综合产量为3150吨。
  60年代,哈尔滨化工四厂(以下简称化工四厂)相继建成了年产60吨的增塑剂装置、年产300吨的醋酸乙酯装置和年产100吨的环己胺装置各1套。化工二厂建成1套年产2万吨电石装置。至1970年,哈尔滨有机化学工业产品达到18个品种,综合产量3887吨。
  70年代,哈尔滨有机化学工业发展较快。有机化学工业企业在改造更新老生产装置的同时,重点建设了一批新装置,开发了一批新产品。主要有:化工总厂建成投产的1套年产2000吨草酸装置;哈尔滨化工五厂(以下简称化工五厂)建成投产的1套年产3000吨苯酐装置;化工二厂建成投产的1套年产6000吨聚氯乙烯装置;哈尔滨化工十一厂(以下简称化工十一厂)建成投产的1套年产100吨阳离子交换树脂装置;化工四厂建成投产的1套年产100吨聚丙烯酰胺装置;哈尔滨化工六厂(以下简称化工六厂)建成投产的1套年产50吨羟乙基纤维素装置。至1980年,哈尔滨有机化学工业产品已发展到63个品种,综合产量达到10210吨。
  80年代,哈尔滨有机化学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引进和设备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哈尔滨石油化工厂(以下简称石化厂)引进西德设备,建成年产2万吨苯酐装置;化工二厂将年产6000吨聚氯乙烯装置扩建到年产1.2万吨;化工四厂新建1套年产3万吨增塑剂装置,同时还开发生产了酒用香料、苯乙烯、聚苯乙烯、克霉灵等一批有机化学工业产品。至1990年,哈尔滨市有机化学工业企业发展到54家,职工人数7143人。固定资产净值13567万元。产品品种115个,综合产量21512吨。实现工业总产值18432万元,利税总额1316万元。
 第一章 基本有机化学工业
第一节 草  酸 

  化工总厂在生产黄磷过程中,每天要排放1.2万立方米的尾气,其中一氧化碳含量占92%,须经完全燃烧变成二氧化碳后再排放到大气中,这样不仅污染了大气,而且还耗费大量能源。1975年,化工总厂向市化工局申请建设综合利用黄磷尾气生产草酸工程项目。经批准后,于1977年开工建设年产2000吨草酸装置,总投资300万元。1978年,化工总厂派出百余名工人分赴石家庄、武汉等地草酸生产厂家学习技术,进行实地培训。1979年5月工程竣工,6月正式投入生产,当年生产草酸310吨,一级品率达87.43%。
  草酸投产之后,为提高产品的产量、质量,降低消耗,化工总厂进行多次技术改造。1980年将气流干燥改用内壁衬上聚乙烯塑料的不锈钢滚筒干燥,解决因气流干燥破坏草酸晶体的问题。1982年对工艺进行改革,采用引气法,将碱洗净化黄磷尾气改为中压水洗,1983年每吨草酸消耗烧碱1094千克,比1980年降低67千克,从而降低产品成本。
  1987年,市场对草酸的需求量增加,化工总厂投资450万元,再建1套年产3000吨草酸装置,1988年1月工程竣工,2月试车投产。原装置因多年使用腐蚀严重而报废。1989年下半年,由于草酸出口受到限制,国内市场滞销,产品积压而停产。
第二节 邻苯二甲酸酐 
  邻苯二甲酸酐(简称苯酐)是有机化工的重要原料,1975年以前由哈尔滨化工三厂生产,该厂有1套年产1000吨苯酐装置,因产量低,满足不了黑龙江省需要。1975年,化工部根据省石化厅申报,同意将1000吨苯酐装置扩建为年产1500吨苯酐装置。因哈尔滨化工三厂场地有限,经省计委批准在化工五厂重新建设以邻二甲苯为原料的年产3000吨苯酐装置。总投资470万元,其中省革命委员会投资447.5万元,工厂自筹22.5元。占地面积3335平方米。1980年4月26日正式投产。
  在生产过程中,因设备质量有问题,经常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加上催化剂质量差,收率低等原因,苯酐生产装置不能长期稳定运行,产品质量差,产量达不到设计能力。
  1982年5月,化工部投资82万元,对苯酐生产装置进行第一次技术改造,1983年改造工程完成,产量由1981年的570吨提高到880吨。1984年,化工部投资47万元,化工五厂自筹45万元,总计92万元,对苯酐生产装置进行第二次技术改造。经过改造,增加了氧化反应器热煤的流量,加大了冷热油泵能力,调整了线路,改造了精馏塔,提高了装置的生产能力。经过两次改造和新技术应用,产品合格率达到100%,原料消耗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多次获省、市全面质量管理成果奖。1987年苯酐获省优质产品奖。至1990年2月为止,共生产13060吨。因年产2万吨苯酐装置建成投产,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决定年产3000吨苯酐装置停产。
  1982年,国家决定为化工五厂引进年产2万吨苯酐装置和生产技术。
  1983年,化工五厂先后派人到日本、西德、美国和法国进行考察,最后选定引进西德戴维公司的年产2万吨苯酐装置。1984年8月,在北京与戴维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苯酐装置建筑面积为13037平方米(含宿舍),厂内建筑为9396平方米,工业管道为59000延长米,设备为698台套,电器和仪表为1500台件。总投资9787万元,其中国家建设银行贷款4586万元,哈尔滨市自筹5201万元建成后实际贷款1.39亿元。1984年8月24日,成立市苯酐工程建设指挥部。1984年12月、1986年5月,市政府在石化厂两次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为苯酐建设解决资金、征地、设计等实际问题。经过招标,由化工部第十二化工建设安装公司和市建一公司施工。1986年8月11日,2万吨苯酐工程开工。同年11月,设备安装开始。引进的氧化反应器是苯酐装置的“心脏”,重达97吨,须由大连港运到哈尔滨市。由于超重、超宽、超高,铁路无法运输,只能用载重汽车运输。工程指挥部派专人和哈尔滨市大件运输队,对大连至哈尔滨沿途道路和209座桥梁进行检验和考察,以确保运输安全。1986年11月1日,氧化反应器从大连启运,以每小时8—10公里的速度运行,途经沈阳、四平、长春到达哈尔滨,全程1400多公里,克服重重困难,于11月20日安全运抵工厂。11月29日由化工部第十二化工建设安装公司吊装一次成功。至1988年初整个工程基本结束。
  1988年8月15日,开始投料试车,生产出合格产品。11月21日18时58分,气体冷却器发生泄漏事故,高压锅炉给水顺其正反流程漫延至氧化反应器、切换冷凝器及鼓风机壳内,造成气体冷却器内缠绕束报废,催化剂污染,导致全部停产。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引进的设备焊接质量不良所致。
  1989年1月末,指挥部与戴维公司进行事故的索赔谈判,戴维公司赔偿300万马克,占合同总值13.7%。经过全面检修和调整,1989年8月15日投料试车,一次成功,生产出合格产品。1989年8月25日,厂外高压输电电缆连续3次发生接头处绝缘击穿事故,导致全面停产。市计委于10月3日在现场主持会议,确定重新敷设供电电缆,相应调整供电方案。11月11日再次投料试车,20日达到满负荷运行,设备状态良好,产品质量合格。1990年3月,这套引进装置顺利通过性能考核,按合同要求每小时生产2500千克,实际为2626千克,达到合同规定的生产能力。
  1990年末,这套装置达到年产2万吨的设计能力,产品质量纯质达到99.97%,凝固点达到130.92℃,并且达到国外先进水平。产品受到外商及外省厂家的青睐,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第三节 电  石 
  1958年末,为解决哈尔滨市电石紧缺问题,化工总厂厂长孙更生带领技术人员到牡丹江化工一厂学习电石生产技术。回厂后,奋战一个月建成一座容量为400千伏安的小电石炉。1959年试车成功,当年生产电石1912吨,缓解了哈尔滨市对电石的急需。1960年,又陆续建成3座土法生产的电石炉,电炉变压器总容量为2000千伏安,日产电石10吨多。1963年初,因国民经济调整,压缩基本建设项目,对电石需求量大大减少,加之化工总厂生产的电石质量低、消耗高、盈利少,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化工总厂的电石装置停产。
  为发展哈尔滨市基本化工原料工业,1959年3月,国家计委决定在哈尔滨化工厂建设1套年产2万吨电石装置。1960年4月,哈尔滨化工厂改名为化工二厂。1961年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此装置停建。1966年6月又重新开始筹建。经过3年建设,1969年9月末投产。建设中既无电石专业技术专家,也没有技术资料,仅根据1959年中南设计院电石炉设计为参考,利用工厂闲置的锅炉房进行改造,给日后的生产带来许多隐患,致使原材料配比不准确,电石炉不好掌握,质量也无法保证。投产后试生产3个月,共产电石257吨。由于厂房低矮狭窄,通风不好,粉尘无法治理。
  1971年1月,化工二厂决定停产50天对电石装置进行第一技术改造。烟囱加高至35米,增大烟囱截面积为6平方米,以减少粉尘;更换破碎机滚板,增加了两次粉碎,改善了焦炭粉碎设备;增加两台电动葫芦,改造了料仓,原料可以通过料管直接加入到炉内,实现上料机械化;对炉内的设备也做了较大的变动,改善电石炉的导电功能。
  1973年夏,化工二厂对电石装置进行第二次技术改造,重点改造电网。将原由1厘米薄钢板拼成为10厘米厚的钢板,改为一体的10厘米厚的钢板,增大了容量,降低了电流密度和耗电量。改造之后生产能力由年产6000吨提高到年产13000吨。
  1981年,化工二厂对电石装置进行第三次改造。实现以液压放电极代替原卷扬机牵引放电极,减轻了苯重体力劳动,改善操作方法;改方形料仓为环形加料仓,可以多管下料,并且加料均匀。
  1985年,化工二厂对电石装置进行第四次改造。更新已运行15年的旧变压器,将其增容到12000千伏安,提高了电炉生产能力;将原开放式电石炉改为半密闭式内燃炉,改善了操作环境;石灰窑出灰设备由辊式出灰改为螺旋出灰;改进焦炭干燥设备,使焦炭含水量降至3%以下,年节约电能约148万千瓦时。
  1987年,化工二厂对电石装置进行第五次改造。改进电气设备的结构和材质,加大短网截面以降低电流密度;改造电极把持器摩擦环,由带式摩擦环改为块式摩擦环,实现电极正常压放。改造之后,使生产达到连续运行,提高了开车率,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8000吨,每吨电石耗电由3744千瓦时降至3675千瓦时,基本稳定了生产。
  经过5次改造,电石生产能力逐步提高,1990年生产19079吨,达到设计能力。
  化工二厂生产的电石主要供本厂用作生产聚氯乙烯的原料,少量作为商品出售。            
第二章 合成树脂工业
第一节 聚氯乙烯 

  1962年,轻工业部投资484万元,在化工二厂停建的氯丁橡胶厂房基础上,采用悬浮聚合法生产工艺,改建年产6000吨聚氯乙烯装置,1973年正式投产,当年生产1104吨。生产装置主要有乙炔发生器、氯化氢反应炉、固定床转化器、压缩机、聚合釜、离心脱水机和沸腾干燥机等。原料是本厂烧碱车间生产出的氯气、氢气和电石车间生产的电石。
  1974—1979年,化工二厂先后对聚氯乙烯精馏装置脱水系统进行了较大的改造,更换并增添一批设备。主要将立式全凝器改为卧式全凝器,下料加气液分离器,填料塔改为泡罩塔;新上1套氯化氢预脱水装置和乙炔冷冻脱水装置,解决了固定床转化器寿命低的问题。同时,对聚氯乙烯装置的仪表进行改造,使精馏、聚合等工序实现了自控、摇控和自动显示。通过以上改造,1979年生产能力已达年产6000吨设计水平。
  1980年2月,因单体贮槽发生爆炸,聚氯乙烯装置停产整顿。对3台16.8立方米聚合釜重新解剖,由市安全部门检查验收;市财政拨款200万元,新上3台13.5立方米定型聚合釜和2台50立方米单体贮槽;调整了生产布局。经过装置改造和彻底整顿,于1981年3月恢复生产,生产能力由年产6000吨提高到年产12000吨。1982年,化工二厂的科技人员和市化工研究所共同进行聚氯乙烯疏松型工业化试验,取得成功,获哈尔滨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由过去生产紧密型聚氯乙烯树脂改为生产疏松型聚氯乙烯树脂,顺利地完成了聚氯乙烯树脂的换代,使正品率提高到99.20%,达到全国先进水平。1983年XS—2型树脂被评为化工部优质产品。1985年XS—4型树脂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85年,聚氯乙烯树脂在全国范围内严重滞销,化工二厂面临亏损局面。经销售人员多方努力,向用户宣传使用疏松型聚氯乙烯树脂的优点和效益;技术人员又对产品配方进行调整,改善产品性能,使产品受到用户欢迎。同时,调整产品结构,生产新型糊用掺混聚氯乙烯,使工厂扭转了亏损局面,当年创利55万元。该项目获1985年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86年,为发展烧碱生产,平衡氯气,化工二厂决定扩大聚氯乙烯生产能力,并在消耗、质量、品种、环保各方面都向国内先进水平学习。经化工部批准,由建设银行贷款150万元,再次进行技术改造,将SZ—3型乙炔泵改为SZ—4型泵,3L—10/8型压缩机改为4L—20/8型,翅式氯化氢合成炉改为夹套式合成炉。同时,增添一批关键设备,主要有1台28×6200五层隔板乙炔发生器,2台13.5立方米聚合釜,2台2400×3000固定转化器,1套膜式制酸装置和尾气、残液、水洗酸回收装置等。通过改造,年生产能力由12000吨提高到15000吨,每吨消耗电石下降20千克,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8.8%。同时,还可生产卫生级聚氯乙烯树脂和电缆料专用聚氯乙烯树脂。此次改造经济效益显著,被评为市石油化工局科技进步二等奖。
  1989—1990年,经市经委批准,化工二厂自筹资金287万元,又对设备进行一次技术改造,将年生产能力由15000吨提高到18000吨,产品质量也步入全国先进行列,被评为化工部优质产品。1990年产量达11807吨,其中出口7000多吨,创汇350万美元。
 第二节 醋酸塑料 
  50年代,哈尔滨友联金笔厂使用的醋酸塑料依赖进口,国内市场奇缺。1957年初,哈尔滨油脂日用化学厂试制出醋酸纤维素小样。市长吕其恩得知这一消息后,要求市轻化工业局组织科技人员进行醋酸塑料的研制和生产。市轻化工业局技术处派工程师赴上海考察后,决定拨款20万元,建设1套醋酸纤维素生产装置,并筹建哈尔滨醋酸塑料厂(简称醋酸塑料厂)。
  1957年10月,醋酸塑料厂筹备处组成学习考察小组去上海远东塑料厂学习。回厂后,由市轻化工业局研究所承担设备设计,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80吨。主要设备醋化机的制造和安装,委托新风加工厂负责。1958年7月研制人员去上海群力塑料厂学习,回厂后,制作1台小型醋化机。1958年末,试制出合格产品,当年生产4.2吨。
  由于醋酸塑料生产过程比较复杂,全部靠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成本高,质量不稳定,1962年末,市轻化工业局组织参观学习团,由醋酸塑料厂厂长领队赴上海群力塑料厂学习醋酸塑料生产工艺和技术。回厂后,对工艺和设备进行较大的改造,使产品质量接近上海水平。
  1963年,省轻化工业厅贷款19万元,建设稀酸浓缩工程,解决稀酸不能及时浓缩回收,以致醋酸塑料厂经常被迫停产的问题。1965年竣工投产,醋酸塑料实现了正常循环生产。
  醋酸塑料的主要原料醋酸酐,市场紧缺,价格较贵。为保证醋酸酐的供应,1964年醋酸塑料厂将闲置设备加以改造,建成1套年产80吨的醋酸酐装置,既解决了原料的来源,又降低了生产成本。1969年末,醋酸塑料年生产能力提高到100吨。
  1970年,为改变手工操作方式,醋酸塑料厂贷款17万元,对工艺和设备进行第二次改造,重点是解决物料的管道化输送问题,实现连续生产。经过几个月的奋战,安装了3套气流干燥装置,建成4条连动生产线。1971年,产量达151吨,产品一级品率99.8%。1979年末,年生产能力达150吨,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最好水平。由于产品质量提高,原材料消耗降低,开始减亏,接近保本。
  70年代后期,市场上出现了新型的工程塑料。由于工程塑料比醋酸塑料价格便宜,花色也多,所以逐渐取代了醋酸塑料,1980年醋酸塑料停产。
第三节 阳离子交换树脂 
  1970年,化工十一厂根据市场上急需阳离子交换树脂的情况,经过研究确定开发这个产品,并组织科技人员,利用工厂的旧设备,进行阳离子交换树脂研制工作。5月,试制成功并投入生产,当年生产38吨。1972年,化工十一厂对阳离子交换树脂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新安装了聚合搪瓷反应釜、聚合洗球罐和各种贮罐、反应罐共11台。改造后,生产能力由年产30吨增加到100吨。1975年产量为111吨。
  1979年4月对这套装置进行第二次更新改造,新安装了聚合反应釜、磺化反应釜等32台设备,生产能力扩大到年产300吨。当年生产174吨,比1978年增长1倍。1980年,市税务局给予无息贷款10万元,对磺化工段进行技术改造,安装了磺化转型反应釜和贮罐等8台设备。改造后,年生产能力提高到500吨。当年生产303.5吨,基本上满足了市场的需要。
  1981年5月,市税务局又给予贷款4万元,对聚合工段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重新安装了聚合反应釜、聚合洗球罐等3台设备。
  1985年,化工十一厂自筹资金60万元,对阳离子交换树脂生产装置进行改造,安装聚合反应釜、磺化反应釜和各种贮罐16台。改造后,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吨。1990年,生产阳离子交换树脂578吨,一级品率达100%。
第四节 苯乙烯、聚苯乙烯 
  1980年,哈尔滨市场急需苯乙烯和聚苯乙烯。经过请示,化工部确定在化工四厂进行试生产。化工部贷款75万元,省、市建设银行贷款200万元,开发苯乙烯和聚苯乙烯。化工四厂生产苯乙烯采用北京向阳化工厂的生产工艺技术,利用原炼油工段厂房,安装一套苯乙烯生产装置,年生产能力为1500吨,1982年试制成功并投入生产,当年生产498吨,1983年,因缺少原料停产。
  聚苯乙烯也是采用北京向阳化工厂的生产工艺技术,利用化工四厂原癸二酸工段的厂房,安装了聚苯乙烯生产装置,年生产能力为1000吨。1982年试制成功,当年生产200吨。
  与此同时,化工四厂投资5.8万元开发可发性聚苯乙烯树脂产品,1982年试制成功,当年生产77吨。1985年化工四厂投资5.7万元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吨。
  1986年,化工四厂投资39万元新建1套聚苯乙烯泡沫板生产装置,投产后只生产90吨。1989年,为支援乡镇企业,将此设备转让给香坊区幸福乡,两个单位联营。
第三章 精细化学工业
第一节 增塑剂 

  1962年,公私合营德源化工厂利用厂内闲置的酯化釜、中和釜、真空蒸馏釜等16台设备,建成年产60吨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装置。投产以后,因技术上存在问题,产品质量不过关。同年8月投资4万元,增添了酯化釜和成品釜等6台设备,并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进,使年生产能力由60吨增加到240吨,产品质量也有所提高。为满足哈尔滨市塑料工业和哈尔滨市农业的需要,1964年化工四厂投资20.9万元,扩建了厂房,增加真空泵,酯化冷却器等设备,使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的年生产能力扩大到500吨。
  1966年,化工四厂开发新品种,使用1套装置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两种产品。1967年,年生产能力已达1000吨。其中,邻苯二甲酸二丁酯500吨,邻苯二甲酸二辛酯500吨。1968年,化工四厂将精馏改用活蒸汽间断脱醇方法,解决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精馏能耗太高问题。
  为扩大增塑剂产品生产,1972年8月国家投资95万元建设900平方米增塑剂厂房,代替旧厂房。1976年2月新安装1套增塑剂装置,投产后年生产能力达到6000吨。其中,邻苯二甲酸二丁酯2000吨,邻苯二甲酸二辛酯4000吨。以后又经过多次改造,这套装置年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
  为提高产品质量,化工四厂经过反复试验,将连续脱醇改为间断脱醇,加活性碳脱色,取得较好效果。但原料消耗仍较高,于是化工四厂又采用自动分水控制中间层,增加1台分离立式沉降罐,将分出的水进行回收,并在地沟中加地槽进行二次堵截回收,以减少物料损耗,使产品单耗逐年下降。但与同行业先进水平比仍有较大差距。
  1983年开始对国内外市场需求量和生产状况进行了调研,分析认为,生产装置的规模应在万吨以上才能有较强竞争力,否则将因消耗高等原因而被淘汰。经过多方研究之后,1987年初由哈尔滨化工设计院提出“哈尔滨化工四厂年产3万吨增塑剂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同年2月27日,哈尔滨市经委批复同意,9月破土动工,厂房建筑面积为4894平方米,国家投资1708.6万元。主要装置和辅助设备均采用国产设备,1988年10月基本建成。因市场变化没有立即试车投产,直到1990年7月试车成功,12月通过了国家级验收。该装置在生产规模上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自1962年投产到1990年共生产14712.2吨,创造产值4413.66万元;邻苯二甲酸二辛酯,自1966年投产到1990年共生产53584.8吨,创产值17682.984万元。
 第二节 其他助剂 
  一、醋酸乙酯
    1958年哈尔滨醋酸塑料厂建厂初期,由于设备不配套,醋酸塑料生产中下来的大量稀醋酸虽经浓缩,含量仍低于98%,不能再回收用于生产醋酸塑料,致使醋酸塑料常常停产。为了处理这些稀酸,技术人员用一些旧设备安装了1套小型醋酸乙酯生产装置,利用浓缩后的醋酸来试制醋酸乙酯。
  1959年,哈尔滨公私合营德源化工厂试制成功醋酸乙酯并投产,成为该厂主要产品之一。
  1965年,市轻化工业局投资2万元,市轻化工业局投资2万元,由市化工研究所与化工四厂技术人员共同设计,利用化工四厂闲置设备和旧设备,自行改造和安装了年产300吨醋酸乙酯装置,采取连续生产新工艺。建成投产后,产品质量有很大提高,酯含量由原来的92%提高到98%。
  1972年两家企业共生产醋酸乙酯488吨。同年,市化学工业局调整产品结构时,将化工四厂的此产品调给醋酸塑料厂,由醋酸塑料厂独家生产。
  1978年,化工六厂为提高产品质量,将醋酸乙酯生产装置由单塔改为双塔,年产量达到500吨。1980年化工六厂又对粗酯水洗过程进行改革,节约了1套水洗和回收设备,不仅降低了单耗,节约了能源,而且保证了质量。通过工艺改进,醋酸乙酯的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982年,化工六厂与哈尔滨农药厂(简称农药厂)合并。为扩大醋酸乙酯生产能力,化工六厂将醋酸乙酯车间迁移到原农药厂厂址,并投资17万元对醋酸乙酯装置进行改建,生产能力由年产500吨增加到1000吨。并将过去供汽的锅炉由烧油改为烧煤,可使每吨醋酸乙酯成本降低204.22元。1983年4月改建工程竣工,5月正式投产,当年生产1089吨。至1990年,产量始终稳定,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1984年,化工六厂生产的醋酸乙酯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产品。1990年生产1325吨,一级品率达100%。
    二、醋酸丁醅
    1962年,公私合营德源化工厂利用生产醋酸乙酯的装置生产醋酸丁酯,年生产能力为200吨。由于市场需求逐年增加,1966年生产能力扩大至年产 500吨,1968年扩大到年产800吨。产品质量只能达到二级品,不能满足用户要求,消耗也较高。为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化工四厂添置了计量装置,以增加配料的准确性;又在关键设备精馏塔上增加了塔节并增加了填料装置。通过工艺和设备的改进,使产品一级品率由0增长到100%,消耗也有所下降。
    1976年,化工四厂为扩大生产能力,投资45万元新建厂房270平方米,设备总台数增加到40台,年生产能力达到1 500吨。1977年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化工四厂对原工艺和配料进行改进,将液碱中和改为固碱中和,使产品质量和原料消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1979年在东北同行业评比中,化工四厂生产的醋酸丁酯被评为第一名。同年又被评为化工部优质产品。
    1990年醋酸丁酯产量为457吨,一级品率为100%。 
 第三节 酒用香料 
   一、乳酸乙酯
   1980年,化工六厂得到省内各酒厂急需酒用香料的信息,工厂领导立即决定开发这一产品。工厂技术人员对旧设备进行改造,利用醋酸乙酯装置生产乳酸乙酯。1980年11月,试制出乳酸乙酯,投放市场后,深受用户欢迎。1981年,年生产能力达到20吨,实际生产8.7吨。
  1982年,化工六厂与农药厂合并后,在道外分厂设立专门生产乳酸乙酯生产车间。1983年,为便于管理,又将化工六厂道外分厂醋酸乙酯车间分出组建哈尔滨化工七厂(简称化工七厂)。1985年生产能力达到年产50吨。
  1986年,化工七厂利用原有醋酸乙酯旧设备又上1套乳酸乙酯装置,设计年生产能力为30吨。在酯化塔顶增加一列管冷凝器,防止乳酸乙酯同乙醇共沸,使乳酸乙酯收率提高。
  1987年4月为提高产量,化工七厂重新安装1套乳酸乙酯装置。同年11月,化工七厂又将酯化塔顶回流改为塔中回流;将提浓塔顶回流改为塔中回流,使生产周期由72小时缩短到31.4小时,产量提高,消耗亦有所下降。
  1988年,化工七厂采用乳酸不分水直接酯化工艺,减少了损失。同年12月又新建1套装置作为乳酸乙酯专用装置。
  1989年,化工七厂对乳酸装置进行改造,新安装酯化釜、酯化塔、中和釜等12台设备,年生产能力达100吨。1990年产量达17.1吨。
  二、己酸乙酯
    1981年为满足酒厂的需求,化工六厂开始生产己酸乙酯,年生产能力为50吨,填补了黑龙江省酒用香料生产的一项空白。
    1984年6月,化工六厂对己酸乙酯的精馏工艺进行改革,采用蒸汽加热,负压精馏的新工艺,取代原来采用的红外线常压精馏工艺,使精馏周期缩减到原来的五分之一,节约了大量电能。同时,增加了1个转换器、1个中和釜和两个贮罐,使己酸乙酯年生产能力提高到100吨。同年7月化工六厂对己酸乙酯的中和设备进行了改造,用机械搅拌的100立升中和釜和700立升的不锈钢溶碱槽替换了原来落后的中和设备,使中和质量明显提高,原材料消耗有所下降,中和工时缩短到原来的四分之一,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采用新工艺后,原有的酯化工序和中和精馏工序出现了生产能力不平衡的矛盾。1985年7月,化工六厂对己酸乙酯生产布局进行调整,使己酸乙酯生产工艺流程达到自动化、连续化。1990年产量为63.7吨。
 第四节 聚丙烯酰胺 
  聚丙烯酰胺是精细高分子化工产品。1977年,化工四厂开始试制聚丙烯酰胺,整体工程资料由黑龙江省化工研究所提供,水合部分技术资料由抚顺化工厂提供。1978年投入生产,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00吨,主要品种胺体含量为8%。
  1978年下半年试制组又去广州等地学习“乳液聚合”的方法。回厂后即组织生产反相乳液聚合的粉末状聚丙烯酰胺。由于技术不成熟,安全性能差,加上能源紧缺,1980年初乳液法生产停止使用,改为生产含量为20%的胶状聚丙烯酰胺。该产品用于佳木斯造纸厂做纸张的补强剂,后因加入补强剂使纸张成本相应提高,造纸厂不愿继续使用,所以此产品没有形成生产能力。
  1980年,化工四厂与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水溶液法生产高分子量聚丙烯酰胺产品,得到了分子量大于1000万以上的胶板产品。但使用的是硼酸和氢氧化钠,产品成本很高。车间技术人员采用碳酸钠——氢氧化钠聚合配方,可使每吨成本降低1000元,但质量不稳定,后经多次试验初步解决了质量和安全问题。
  1981年3月,由于市场需求粉末状聚丙烯酰胺,化工四厂设计安装了1台胶板粉碎机和2台滚筒干燥机,增加了防粘干燥、滚筒干燥和粉碎、包装3道工序,生产出粉末聚丙烯酰胺,形成年产200吨的生产能力。1982年平均每月产聚丙烯酰胺3—4吨,但质量不够稳定。1983年经科技人员多次研究试验,聚合配方采用碳酸钠,引发采用低温新工艺,质量基本稳定。月产8吨,每吨成本降低700元。
  聚丙烯酰胺自投产后,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多次改造。将水合工段两塔串连,改单塔运行为双塔运行,提高了生产能力;真空系统由真空机械泵改为水力真空泵,降低了消耗。1988年,化工四厂引进大连理工学院的载热蒸发先进技术设备,使工效提高近5倍,并提高了产品质量。同年经多次研制,低浓度单体经过进一步提浓后生产出结晶丙烯酰胺单体,增加了系列产品。1990年结晶丙烯酰胺单体被评为黑龙江省新产品金龙杯一等奖。同年生产136吨。
第五节 羟乙基纤维素 
  1972年,中国石油考察团去国外考察发现采用压裂法采油可提高采油量,而压裂法采油必须使用羟乙基纤维素作压裂液。为此,1973年大庆井下采油工艺研究所到醋酸塑料厂洽谈,委托醋酸塑料厂研制羟乙基纤维素,以满足大庆开采石油的需要。10月27日双方签订试制合同,要求工厂在1974年3月末拿出样品。醋酸塑料厂试制小组克服既无资料又无设备,资金少、时间紧等困难,利用废旧器材,自已动手制造设备,1974年1月试制出样品,提前两个月完成试制任务。经大庆井下采油工艺研究所试验,各项技术指标合格。羟乙基纤维素的试制成功,得到省、市化工局和省、市科委的重视,1974年4月先后两次给醋酸塑料厂拨款共8万元作为试验经费。随后,大庆井下采油工艺研究所又要求醋酸塑料厂在9月份拿出1吨羟乙基纤维素作井下试验用。试制小组全力投入扩大试验,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设备安装任务,7月末完成了1吨羟乙基纤维素扩大试验任务,并摸索出1套气相法生产新工艺,该工艺在国内尚属首创。
  1974年11月,大庆井下采油工艺研究所与工厂合作,使用羟乙基纤维素在油田作了井下试验,一口不出油的死井,经压裂后一跃成为日产60吨原油的高产井。以后又陆续压裂五口油井,效果都很明显。1976年羟乙基纤维素正式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为50吨。1978年,羟乙基纤维素产品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
  1983年,化工六厂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采用电机传动压榨机代替人力压榨机;采用真空干燥代替滚筒真空干燥;安装大型干燥箱,加大冷却面积。1989年开始,由于原料紧张,价格昂贵,产品滞销,产量开始下降。1990年,只生产4.7吨。
 第六节 环己胺 
  1967年10月,化工四厂根据机械工业,特别是军事工业的需要,向化工部申请生产环己胺并报告了生产准备情况,取得化工部核留外汇12万元的支持。1968年,环己胺投入试产,年生产能力为100吨,全年生产20吨,为工厂创造利润20余万元。
  1975年1月,因化工四厂环氧树脂工段发生爆炸事故,致使其丧失生产能力。为恢复环己胺生产,满足市场需求,化工四厂对环己胺装置进行技术改造,使年生产能力扩大到250吨。
  1980年,橡胶行业轮胎产量上升,市场对环己胺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为此,化工四厂安装6台电解槽、2台氢化反应装置,生产能力提高到年产1000吨,创利润120万元。
  1981年,轮胎减产,造成环己胺严重滞销。1982年暂时停产,设备封存。
  1983年5月,市场形势好转,环己胺恢复生产,当年生产331吨,创利润112万元。1984年,环己胺畅销,年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648.6吨。
  1989年为进一步提质降耗,化工四厂对环己胺生产工艺进行改进,改用内循环冷却,提高了冷却效果,降低产品单耗,使每吨消耗苯胺由1150千克降至1050千克。
  1990年生产396吨,一次合格率为100%。1969—1990年共生产环己胺4144吨,创产值3108万元。
  1980年、1984年、1988年环己胺产品多次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产品。1986年由北京化工研究院标准化归口单位认定该产品质量达到国外先进水平。1990年重新复证,取得了认证书。
 第四章 农药工业
 第一节 克霉灵 

  1980年,化工六厂和哈尔滨市化工研究所合作,试制新型杀菌剂克霉灵。为检验新产品的杀菌效果,先后在黑龙江省园艺研究所、哈尔滨市蔬菜研究所、东北农学院及肇州县实强公社等单位做了田间白菜试验,防治效率达90%以上。又在哈尔滨市果树示范场做葡萄霜霉病药效试验,防效率达85%以上。1980年12月,由市化工局主持,通过了对克霉灵的技术鉴定。
  1981年,化工六厂投资17.6万元扩大克霉灵生产,在旧厂房的基础上建设克霉灵生产装置,当年建成试车投产。1982年生产能力扩大到年产250吨。1987年12月—1989年1月,化工六厂对部分设备进行改造,并增添1台2000立升的分解罐、1个冷却器和回收罐,使生产能力扩大到年产400吨。1984年克霉灵荣获国家经委授予的优秀产品金秀奖,1985年和1990年两度荣获黑龙江省优质产品称号。
  在克霉灵生产过程中,游离磷含量超标有发生爆炸的危险。为了安全生产,1989年化工六厂派人去外地厂学习,回厂后又对设备进行一次较大的改造,实现生产操作仪表控制,保证了生产安全。至1990年末,共计生产克霉灵1073.67吨。1990年又开发了克霉灵的系列产
 第二节 乐  果 
  1965年,哈尔滨市将试制乐果的任务交给哈尔滨农药厂(简称农药厂)。6月小试成功,送北京检测合格。7月份完成中试。8月份乐果工程动工,投资79.2万元,设计年生产能力为500吨,1967年3月竣工,4月开始试车生产。
  但因此时正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管理混乱以及工人缺乏操作经验,1967年4月,乐果车间先后连续发生两起工人中毒死亡事故。为安全生产,农药厂将硫化物工序从大车间迁出。1973年10月,乐果车间又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直接损失达60多万元,无伤亡。事后,省化工厅和市二轻局投资68万元,抢修厂房和重新购置设备,1974年4月恢复生产,年生产能力为500—600吨。
  1975年,农药厂对乐果生产工艺进行较大改进,将原来固体五硫化二磷转变成液体反应,这项技术改进在国内属首创,使乐果单耗由535—580千克下降到380—420千克,每吨产品成本下降400元左右。
  因乐果毒性大,加之农村长期使用乐果,害虫有了抗药性,造成乐果严重滞销。1981年国家决定停止生产。
第五章 主要生产厂家
第一节 哈尔滨化工四厂 

  哈尔滨化工四厂(简称化工四厂)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南段东侧汲家村。是全民所有制中型有机化工企业。主要生产增塑剂系列产品,品种有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癸二酸二辛酯、醋酸丁酯、环己胺、不饱和聚酯树脂等22个品种。其中: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醋酸丁酯系化工部优质产品;环己胺、聚苯乙烯、聚丙烯酰胺、不饱和聚酯树脂均系省、市优质产品。
  化工四厂的前身是3家私营皮革厂合并的“公私合营德源皮革厂”。1958年6月,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厂名改为“公私合营德源化工厂”。
  1962年初,公私合营德源化工厂改名为地方国营德源化工厂。4月,市化学工业局决定从市化工研究所抽调4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到工厂,充实工厂的技术力量,为开发新产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1月,工厂又改名为地方国营哈尔滨化工四厂,并将哈尔滨二硫化碳厂并入化工四厂。1962—1976年,工厂先后研制开发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尿醛树脂、太古油、白油膏、防锈油、双氧水、信那水、黑油膏、缓蚀剂、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癸二酸等产品。在研制新产品的同时,化工四厂还不断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1976年,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的生产能力扩大到年产6000吨,醋酸丁酯的生产能力扩大到年产1500吨。
  1978年开始,化工四厂先后投资36万元和贷款275万元,开发聚丙烯酰胺、苯乙烯和聚苯乙烯。经过反复研究改进,1982年,聚丙烯酰胺年生产能力已达100吨,苯乙烯和聚苯乙烯的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500吨和1000吨。
  1980—1990年,为适应市场需要,化工四厂在重点发展增塑剂系列产品的同时,加强了适销对路新产品的开发与研制。先后开发生产了丁醛、混合丁醇、丙烯酰胺等一批适销对路产品,并建成了年产3万吨增塑剂装置,使化工四厂成为以生产增塑剂为主,生产溶剂、助剂为辅的中型有机化学工业企业。
  1990年,工厂占地面积12.1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747万元,净值744.9万元。共有设备994台。年综合产量为4万吨。生产用蒸汽由化工热电厂集中供热,供汽能力为25吨/小时,每月用汽量为5333吨。有自用深井4眼,总出水量400吨/小时。变压器4台,总装机量为3124千伏安,月用电量为476100千瓦时。有1公里长铁路专用线,自备槽车15台。共有职工1561名,其中干部277人,工程技术人员282人,工人1002人。全厂设有行政科室29个、生产车间6个、辅助车间2个、研究所1个。另有生活服务公司1个、家属厂1个、商店3个。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804万元,销售收入5203万元,亏损480万元。        
 第二节 哈尔滨化工六厂 

  哈尔滨化工六厂(简称化工六厂)位于哈尔滨市太平区化工路201号,是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生产醋酸乙酯、克霉灵、羧甲基淀粉等产品。
  化工六厂的前身是哈尔滨农药厂(简称农药厂)。1957年,哈尔滨市两家小化学生产合作社(杀虫剂一社和二社)和哈尔滨制碱社合并,成立了哈尔滨化学生产合作社。1958年又与哈尔滨第一酒厂合并,成立了地方国营农药厂,隶属于哈尔滨市化工局,主要生产六六六粉剂、药蝇纸、肥猪粉等产品。
  1964年,市长吕其恩从北京带回新产品乐果杀虫剂样品,招标选择生产厂家。农药厂以大大低于其他化工厂的预算投资额而中标。1965年农药厂拿出了乐果小试样品,送北京检测,各项指标全部合格,8月中试成功。同年,哈尔滨化学农药生产合作社由市内迁到市郊化工路201号。1967年4月,乐果车间建成投产,总投资79.2万元,设计年生产能力为500吨。
  1980年,农药厂与哈尔滨市化工研究所合作,试制新型杀菌剂——克霉灵。经过黑龙江省园艺研究所、哈尔滨蔬菜研究所、东北农学院及肇州县等单位和地区做了白菜田间试验,防治效果良好,防效率达90%。新产品从试制到投产只用了一年多时间,投资仅10多万元。
  1981年,国家决定停止生产乐果,企业亏损高达100万元。当年贷款240万元,已成为产不低债企业。1982年,经哈尔滨市经委批准将农药厂合并到哈尔滨化工六厂,原化工六厂的醋酸乙酯车间由道外迁到原农药厂厂址,留在道外的部分组成一个车间,主要生产羟乙基纤维素和香料等产品。1983年8月,市经委决定将化工六厂道外车间分出,另行组建哈尔滨化工七厂。
  1982年,化工六厂投资17万元对醋酸乙酯装置进行改造和扩建。1983年6月投产,年产量由700吨增加到1500吨。每吨利润由215元提高到429元。
  1985年,化工六厂投资15.7万元,研制成羧甲基淀粉,1987年1月正式投产,当年生产1000吨,1990年又上1套新的氧化乐果——杀虫剂装置,预计在1991年5月完工投产。
  1990年,工厂占地面积95695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6253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471万元,净值277万元。各种设备324台。全厂职工703人,其中干部151人,工程技术人员62人,工人490人。工人平均技术等级为4.1级。工厂设有17个科室、7个生产车间、3个辅助车间、1个劳动服务公司和2个产品试销门市部。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096万元,销售收入1844万元。产品销往国内20多个省、市、地区,醋酸乙酯出口朝鲜。                  
第三节 哈尔滨化工七厂 
  哈尔滨化工七厂(简称化工七厂)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16道街5号,是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主要生产羟乙基纤维素和酒用香料等系列产品,是哈尔滨市第一家有机化学工业企业。
  化工七厂前身是哈尔滨醋酸塑料厂。1957年,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哈尔滨醋酸塑料厂筹建处,开始筹建哈尔滨醋酸塑料厂。同时,投资20万元,建设1套醋酸纤维素生产装置。醋酸纤维素装置的设计由哈尔滨轻化工业局研究所承担,设计能力为年产100吨。设备制造、配套和安装委托哈尔滨新风加工厂负责。1958年7月建成投产。投产后部分设备不配套,稀酸不能回收浓缩,生产不正常。1963年,黑龙江省轻化工业厅投资19万元建成1套小型的醋酸乙酯装置,投产后,解决了醋酸塑料生产不正常的问题,并降低了成本。
  1964年,主要原材料醋酸酐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又高,工厂自筹资金,利用闲置的设备,建成1套年产80吨的醋酸酐装置,满足了工厂生产的需要。
  1972年,大庆井下采油工艺研究所(简称大庆采油研究所)委托哈尔滨醋酸塑料厂试制羟乙基纤维素。1973年10月,工厂的科技人员在无资料缺少资金的情况下,克服了困难,提前2个月完成了试制任务,1974年1月正式拿出试制小样。经大庆采油研究所试验,各项指标合格。1975年,省计委又投资8万元,对羟乙基纤维素装置进行了改造,设计年生产能力为50吨,1976年正式投入生产。同年,哈尔滨醋酸塑料厂改名为哈尔滨化工六厂。1978年,羟乙基纤维素产品获得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
  为了扩大羟乙基纤维素的生产规模,1980年,化工部贷款70万元进行扩建,设计年生产能力为200吨。当年设备安装完毕,投入生产。年末,市场上出现了新型工程塑料,取代醋酸塑料,工厂开始转产酒用香料。首先试制出乳酸乙酯,投放市场以后,深受用户欢迎。1981年开始批量生产,年生产能力为20吨。
  1982年,哈尔滨市经济委员会决定哈尔滨化工六厂与哈尔滨农药厂合并,定名为哈尔滨化工六厂,并搬迁至化工区。1983年,哈尔滨市经济委员会又决定将化工六厂分为两厂,即化工六厂和化工七厂,道外部分厂房设备划归化工七厂。
  1986年和1988年,化工七厂对乳醋乙酯生产工艺进行了两次技术改造,年生产能力提高到100吨。在生产乳醋乙酯的同时,先后研制出己酸乙酯、乙缩醛等酒用香料产品,共25个品种,成为黑龙江省定点生产酒用香料厂家。在1984年和1988年己酸乙酯获省、市优质产品奖。1990年工厂占地面积9099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4297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78万元,净值157万元,流动资金平均余额216万元。设备189台(套),综合生产能力为年产600吨。职工总数327人,其中管理干部76人,工程技术人员34人,工人217人。1990年化工七厂总产量达540吨,工业总产值达344万元。
 第四篇 油漆和颜料工业
  哈尔滨油漆和颜料工业始于20年代。1920年,外侨克拉斯诺夫创办克拉斯诺夫涂料厂,从业人员6人,主要生产阿里夫油、厚漆等,年生产能力为20吨,这是哈尔滨第一家油漆和颜料企业。至1934年,全市生产油漆和颜料的企业发展到3家,年生产能力达40吨。由于油漆和颜料产品销售好,有利润,促进民族工商业者和手工业者向油漆和颜料工业投资建厂。至1936年,油漆和颜料工业已经发展到18家企业(小作坊),资本达1.3万元(伪满币),全市年生产能力达220吨,从业人员101人。1937年,伪满洲国强制实施《重要产业统制法》,油脂被列为统制品,有的企业被迫停业,有的转业。至1946年初,只剩下3家外侨办的油漆和颜料工厂,年生产能力为132吨。
  1946年哈尔滨解放以后,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指引下,私营油漆和颜料工业得到很快发展。1950年7月1日,哈尔滨企业公司出资购买了外侨开办的克拉斯诺夫涂料厂,改名为哈尔滨颜料厂。1951年生产油漆和颜料的企业发展到29家,工业总产值达72.4万元。1952—1953年,哈尔滨企业公司出资购买了外侨开办的白山石粉厂和一个小作坊,并入哈尔滨颜料厂。1953年末,哈尔滨颜料厂更名为哈尔滨油漆颜料厂。1956年1月,26家私营手工业企业(小作坊)合并成立哈尔滨市油漆颜料手工业生产合作社。9月又分成哈尔滨市油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颜料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7月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两社合并成立哈尔滨市东明化工厂,属集体所有制企业。1959年1月,哈尔滨市东明化工厂改名为地方国营哈尔滨东明化工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59年,受“大跃进”的影响,各区、县和企、事业单位开办31家小型油漆和颜料工业企业,全市油漆产量达2778吨,比1958年提高了52%;工业总产值616万元,比1958年提高了43%。1959年第四季度,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哈尔滨油漆化工厂与东明化工厂合并,定名为哈尔滨油漆化工厂。1961年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大部分集体所有制油漆和颜料工业企业转产或停产,至1962年末,只剩下1家地方国营哈尔滨油漆化工厂和7家兼营油漆生产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文化大革命”期间,7家集体所有制油漆和颜料工业企业,陆续转产或基本停产,只有地方国营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生产油漆和颜料。1967年,生产油漆6996吨,比1966年下降6%,1968年生产5988吨,比1966年下降了19.5%。1968年开始,为了安置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作,各工厂、事业单位又创办33家集体所有制油漆企业。同时,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进行了技术改造。1972年油漆产量上升到8174吨,比1966年提高了10%。
  1977年11月,哈尔滨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将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分为两个厂,即哈尔滨油漆厂和哈尔滨颜料厂。1987年,哈尔滨油漆厂和哈尔滨颜料厂合并,厂名为哈尔滨油漆厂。期间,全市集体所有制油漆工业企业由33家调整为20家。1990年,哈尔滨市油漆和颜料工业总产值为8552.8万元,利润224.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050.8万元,职工人数3241人。
 第一章 油漆工业
 第一节 低档漆 

  1920年,外侨开办的克拉斯诺夫涂料厂开始生产油脂类油漆。主要原料采用干性植物油,产品有阿里夫油、厚漆等。从业人员6人,生产设备简陋,用大铁锅明火加热进行熬炼,手工搅拌,生产过程中大量废气外逸,污染环境,年生产能力为20吨。此后,手工业者、民族工商业者和外侨陆续开办了油漆颜料厂(小作坊),至1936年,全市共有油漆工业企业18家,从业人员101人,年生产能力220吨。
  1937年,日本侵略者为了实现其侵略和扩张的野心,实施《重要产业统制法》,油脂列为统制品。1938年开始,油脂日益短缺,生产受到极大的限制,大部分企业,特别是民族工商企业陆续停产或者转产,至1946年末,哈尔滨市只有外侨开办的3家油漆厂(小作坊),年生产能力下降到132吨。
  哈尔滨解放以后,油漆工业得到发展,至1950年末,已有17家油漆生产企业(小作坊),从业人员达94人,年生产能力202吨。
  1950年,哈尔滨企业公司出资购买了外侨开办的克拉斯诺夫涂料厂,改名为哈尔滨颜料厂,主要生产阿里夫油、厚漆等产品。1953年底,工厂改名为公私合营哈尔滨油漆颜料厂。1955年末,由手工业者开办的油漆生产作坊已发展到26家。1956年1月24日,26家作坊合并成立哈尔滨市油漆颜料手工业生产合作社。9月1日根据社员要求,第二工业局批准将哈尔滨市油漆颜料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分为哈尔滨市油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哈尔滨市颜料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6月经过整风运动,广大社员提高了思想觉悟,主动提出将两个生产合作社合并,并于7月23日经市第二工业局批准,成立东明化工厂(集体所有制),当年东明化工厂生产油漆435吨,氧化铅11吨。1951—1957年国家投资26.5万元,改造了哈尔滨油漆化工厂生产油漆的厂房,增加了一部分设备,产品增加了天然树脂油漆、沥青油漆等,共3大类油漆。1957年生产能力达到年产2000吨,实际产量达到1590吨。
  1959年第四季度,哈尔滨油漆化工厂与东明化工厂合并,厂名为哈尔滨油漆化工厂。由于受“大跃进”影响,追求产值,忽视产品质量,低档油漆产量猛增到2778吨,比1958年增加一倍多,造成产品积压。从1960年开始,油漆产量逐年下降。1963年通过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济形势好转,对油漆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为发展哈尔滨油漆
生产,市长吕其恩多次到哈尔滨油漆化工厂视察,号召全厂职工学名牌、赶上海、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并派市轻化工业局局长到工厂蹲点,调整工厂领导班子,改进生产设备,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当年油漆产量达到1969吨。1964年达到3503吨,比1963年提高77.9%。
  1965年,天津油漆厂采用国外先进设备代替了三滚机生产,生产效率有较大提高。哈尔滨油漆化工厂立即派技术干部和工人前往学习。回厂后,自制了砂磨机,代替了过去三滚机,生产效率提高8倍,并节省15人。当年产量达到6801吨,比1964年提高近1倍。1966年,哈尔滨油漆化工厂改名为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
  1977年,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分为哈尔滨油漆厂和哈尔滨颜料厂。哈尔滨油漆厂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来3台熬炼油漆1吨釜改造为2台5吨釜,提高了生产能力,使油脂、天然树脂、酚醛树脂、沥青等4大类油漆年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
  1980年为了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哈尔滨油漆厂对漂油设备进行第二次技术改造,建了新油库,设有地槽装原油,通过管道输送到漂油罐;漂油罐由2台增加到4台,使漂油生产能力达到日产18吨。同时,又增加一个油酸罐,处理漂油下脚料皂角,制造油酸。
  1985年,哈尔滨油漆厂对漂油设备进行第三次技术改造,增加1台5吨漂油罐,1台板框过滤机和漂油烘干室。改造后,漂油生产能力达到年产6000吨。1987年,哈尔滨油漆厂与哈尔滨颜料厂合并,厂名为哈尔滨油漆厂。
  1990年,哈尔滨油漆厂已形成了漂油、搅拌、炼油、研磨、包装的一条龙生产线,低档油漆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
第二节 高档漆 
  哈尔滨油漆化工厂从1960年开始生产高档漆,相继投产的产品种类有醇酸树脂漆、氨基树脂漆、硝基漆、过氯乙烯漆、乙烯树脂漆、环氧树脂漆、聚氨脂漆、元素有机硅漆及聚酰胺——酰亚胺漆类系列产品,共9大类648个花色品种。1990年高档漆综合产量为9773吨。
  醇酸树脂漆 1960年,哈尔滨油漆化工厂从外地购入醇酸树脂原料开始生产醇酸树脂漆,当年生产7吨。1964年,哈尔滨油漆化工厂从上海新华树脂厂购入年产1000吨醇酸树脂漆生产装置,1965年投入生产,当年生产770吨。1968年,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对醇酸树脂漆生产工艺进行了改进,将熔融法生产改为溶剂法生产,年生产能力达到4000吨。1980年,哈尔滨油漆厂自筹资金建设1套年产7000吨醇酸树脂漆生产装置,1983年7月建成投产,当年产量达到6809吨。1985年,哈尔滨油漆厂建成醇酸色漆车间,使醇酸树脂漆综合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万吨。1987年醇酸树脂漆获化工部优质产品称号。1990年醇酸树脂漆产品品种有102个,产量为8499吨,占高档漆总产量的86.96%。
  硝基纤维漆 1960年,哈尔滨油漆化工厂开始试制硝基纤维漆,1962年投入生产,由于设备简陋,产量仅有100吨左右。1968年,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改进了生产设备,年生产能力达到1800吨。1975年,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新建1套硝基纤维漆生产装置,当年生产油漆1174吨。1979年产量达到2423吨,是产量最高年份。1990年,硝基纤维漆产品品种有清漆、磁漆、底漆、美术漆及特种专用漆等32个,产量为956吨,占高档漆总产量的9.78%。
  氨基树脂漆 1964年投产,当年生产3吨。投产后,共生产163个品种。产量最高年份是1985年,为231吨。1990年产量为133吨。
  过氯乙烯漆 1966年投产,当年产量6吨。投产后,共生产67个品种。产量最高年份是1979年,为163吨。1990年产量为32吨。
  乙烯树脂漆 1982年投产,当年生产18吨,是产量最高年份。以后根据用户需要生产。投产后,共生产8个品种。1990年产量为1吨。
  环氧树脂漆 1968年投产,当年生产0.34吨。投产后,共生产53个品种,产量最高年份是1985和1987年,均为99吨,1990年产量为33吨。
  丙烯酸树脂漆 1980年投产,当年生产2吨。投产后共生产166个品种。产量最高年份是1988年,为293吨。1990年产量为60吨。
  聚氨脂漆 1976年投产,当年生产1吨。投产后,共生产56个品种。产量最高年份是1988年,为86吨。1990年产量为59吨。
  聚酰胺——酰亚胺漆类系列产品 是国家安排的科技项目,产品为航空工业配套。1973年投产,当年产量1.7吨,产量最高年份是1974年,为7吨,1985年停产。
 第二章 颜料工业
 第一节 立德粉 

  1953年,哈尔滨企业公司决定由哈尔滨颜料厂负责研制生产立德粉。1954年初试成功,但是产品质量没有过关,颜色呈浅红,不适合生产油漆。为此,工厂派技术人员到上海京华化工厂学习立德粉的生产工艺、操作方法和流程控制程序。回厂后反复进行试制,1957年产品质量开始稳定,色度、吸油量、着色力、遮盖力、氧化锌含量等指标符合化工部标准,当年生产立德粉291吨。1959年,受“大跃进”的影响,追求产量,忽视管理,年产量达795吨,1960年高达837吨,但产品质量不高。1962年,市化学工业局孙乃文副局长带队赴上海学习,回厂后开始进行整顿,加强技术管理,成立“质量攻关”小组,经过3个月的努力,找出工艺流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进,立德粉的质量和产量逐步提高,1965年立德粉年产量已达2552吨。1966年将用硫化钡还原的反射炉改造为转炉,改善了操作环境,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年产量增加到3402吨。
  “文化大革命”期间,立德粉生产受到严重干扰,曾3次停产,产量由1966年3402吨下降为1968年1082吨。1969—1971年平均年产量不足2000吨。
1976年,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开始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消了过滤和干燥工序,缩短了工艺流程。经过技术改造之后,产量逐步增长,但质量有些下降。当年产量为2333吨。
  1980年,哈尔滨颜料厂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新建了厂房,更新了全部设备(溶锌和溶钡除外),经过全面改造,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产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当年生产立德粉4226吨。1990年末,工厂有设备85台(套),其中达到80年代技术水平的设备有23台。产量为1435吨,主要消耗氧化锌298千克/吨,硫酸330千克/吨,重晶石1400千克/吨,单位成本3358.95元,一级品率达43.48%,工厂自用量占总产量87.25%。
第二节 铅铬黄 
  1954年,哈尔滨油漆颜料厂开始小批量试产铅铬黄,由于产品质量没有达到要求,一直没有投入批量生产。1966年,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借用哈尔滨化肥厂的厂房(化肥厂停建),以醋酸与氧化铅为原料生产铅铬黄,设备简陋,土法生产,当年生产22吨。
  1974年将铅铬黄生产装置迁回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并对其进行全面技术改造,合成罐搅拌采取机械化,代替手工木棒搅拌;管道全部采用钢管,代替过去胶皮管。当年生产335吨。
  1976年对铅铬黄的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将醋酸与氧化铅生产工艺改为硝酸与电解铅生产工艺,提高了铅铬黄质量。1977年初,扩建铅铬黄的生产装置,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吨。
  1982年新建1套生产装置,设计年生产能力为2500吨,产品品种从2个增加到4个,即在原有的中黄、柠檬黄基础上,再增加深黄、浅黄。1985年试车,1986年投产,但未达到设计能力,仍生产原中黄,柠檬黄两种产品。
  1990年末,设备总数已达30台(套),其中硝酸铅装置5台,合成装置4台,干燥粉碎机1台,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生产。职工总数为71人,其中干部13人,技术人员8人,工人50人。铅铬黄的年生产能力已达1500吨,每吨铅铬黄消耗电解铅680.2千克,重铬酸钠426千克,一级品率达到98.1%。中铬黄单位成本为10441.97元,柠檬黄为9568.87元。
 第三节 红(黄)丹 
  1963年,哈尔滨油漆化工厂技术人员以土法工艺建设红(黄)丹装置,当年建成并投产。主要采用大铁锅化铅,用耐火砖砌的反射炉,手工操作,当年生产50吨,1966年提高到461吨。
  1970年新建成1套年产500吨红(黄)丹生产装置,当年产量为105吨。红丹的生产是先将电解铅在熔铅锅里熔化,经过升温到400℃时,即可抽粉,将铅粉抽入半成品炉,进行第一次氧化,出炉经过粉碎再投入成品氧化炉进行第二次氧化到450—490℃时出炉,再经粉碎到规定的细度即可包装出厂。
  1990年末,设备总台数45台,职工总数14人,其中干部1人、技术人员1人、工人12人。当年产量为209吨,合格率达100%。每吨红丹消耗电解铅913千克,单位成本4100元。
第四节 氧化铁红(黄) 
  1965年,哈尔滨油漆化工厂技术人员试制成功氧化铁红(黄)。1966年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借哈尔滨化肥厂的厂房,安装1套装置,采取硫酸湿法生产氧化铁红,当年生产125吨。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生产57吨后停产,设备拆除。
  1976—1977年,工厂重新设计1套年生产能力为500吨的氧化铁红装置。1978年投产,采用硫酸湿法生产,当年生产330吨。这种生产路线具有产品成本低、工艺简单等特点。但是,制成的油漆容易沉淀,严重时使油漆结块。
  为解决这一问题,1980年3月工厂改进工艺流程,采取混酸法湿法生产铁红,解决了油漆沉淀的问题,性能好于硫酸法,但成本偏高,工艺比较难于掌握。利用这套装置生产了60吨氧化铁黄后,因为氧化铁红需要量大,一直没有再生产氧化铁黄。1982年11月由于生产氧化铁红时使用了助剂,解决了油漆沉淀问题,又改回原硫酸湿法工艺。1984年职工集资6万元,再次进行技术改造,改造了干燥粉碎设备,安装了2套滚筒干燥机,代替排管和搅笼粉碎机。
  1990年末,氧化铁红生产装置共有54台,其中达到80年代水平的设备有36台。职工总数为66人,其中干部14人,技术人员8人,工人44人。当年氧化铁红产量为358吨,质量合格率100%,一级品率57.67%,每吨氧化铁红耗铁皮912千克,硫酸184千克,电耗420千瓦时,单位成本879.34元。    
第三章 主要生产厂家
第一节 哈尔滨油漆厂 

  哈尔滨油漆厂(简称油漆厂)位于化工区北端,是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主要生产油漆、立德粉、红(黄)丹、铅铬黄、氧化铁红等产品。
  油漆厂前身是公私合营哈尔滨颜料厂。1950年,哈尔滨企业公司购买了外侨开办的克拉斯诺夫涂料厂(作坊),改名为公私合营哈尔滨颜料厂。1952—1953年,哈尔滨企业公司又分别购买了外侨开办的白山石粉厂和一个小作坊,并入哈尔滨颜料厂。1953年哈尔滨颜料厂改名为哈尔滨油漆颜料厂,职工83人,固定资产34.7万元。主要生产阿里夫油、厚漆等产品。
  1951—1957年,国家共投资26.5万元,改造工厂的厂房,增添设备,增加产品品种。至1957年,工厂年生产能力已达2000吨,能够生产天然树脂漆等三大类油漆。
  1958年开始,受“大跃进”的影响,追求产值,忽视质量,油漆产量猛增,致使商业部门拒绝收购该厂油漆。1959年,东明化工厂并入哈尔滨油漆化工厂。1962年开始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建了钛白粉车间,动员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回乡,调整了领导班子。
  1964年,哈尔滨油漆化工厂全体职工以大庆为榜样,在厂长孙更生的带领下,借用化工二厂仓库作原料仓库,把沈阳冶炼厂的烟过灰运回厂(含锌量60%),利用酱菜厂淘汰的大木桶熔锌,用木棒搅拌生产硫酸锌。当年生产4000吨,创工业总产值1238.4万元,利润119.1万元。1965年9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在工厂召开常委会,市委常委要求工厂继续努力,学大庆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把工厂办得更好。工厂及时向全厂职工传达了市委常委的指示,进一步鼓舞职工的干劲。当听到天津油漆厂用砂磨机代替三滚研磨机时,工厂立即派专人去学习,实测了设备部件,画了草图,回厂用了1个月的时间,手工仿制了第一台砂磨机。砂磨机比原来的三滚研磨机效率提高了8倍,节省人力15人。当年生产9817吨,实现工业总产值2100万元,利润331.7万元。1966年,哈尔滨油漆化工厂改名为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当年总产量11516吨,工业总产值达2591万元,利润达373.7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厂生产受到严重破坏。1967年比1966年工业总产值下降12.5%,油漆产量下降5.9%。但是由于全体职工排除干扰,坚持生产,使生产和建设仍有一定的进展,1976年油漆产量达到10736吨。
  1977年11月,哈尔滨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将哈尔滨油漆颜料总厂分为两个工厂,即哈尔滨油漆厂和哈尔滨颜料厂。哈尔滨油漆厂的主要产品是油漆,职工人数751人,设置22个科室,8个生产车间,一所子弟小学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85年,工厂自筹资金和贷款1288万元改造和新建厂房28964平方米,完成年产7000吨醇酸树脂、军工小产品和聚氨脂漆等技改工程,使油漆年生产能力由12000吨提高到28000吨,油漆技术装置水平提高到80年代初国际水平。同时,还开发了石油树脂、硅灰石、稀土催干剂等500多个品种新材料,满足了市场需要。
  与此同时,哈尔滨颜料厂由化工部投资127万元,市财政投资60万元,市税务局减免税787万元,各项贷款442万元等,共计1435万元,更新改造立德粉、硫酸钡装置;新建钡盐车间;扩建铜铬黄、氧化铁红和硫酸等装置。经过技术改造,立德粉年产量由过去4000吨提高到7000吨,成为全国比较先进的生产装置;氧化铁红生产能力由年产300吨提高到年产1000吨;铅铬黄由年产1000吨提高到1500吨。但是,由于硫酸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差,跑、冒、滴、漏严重,污染环境;氧化锌设备不合格;铬黄工艺和生产线需重新改造等原因,生产装置一直没有投产,致使颜料厂在10年当中共亏损668万元。
  1987年,哈尔滨油漆厂、哈尔滨颜料厂重新合并,厂名为哈尔滨油漆厂。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原材料、燃料、动力费不断涨价,税种不断增加,加上3年弥补颜料厂亏损1000万元,为颜料厂偿还专业贷款442万元,盘亏247万元,致使油漆厂经济效益逐年下降,由利税大户降到税大利微的境地。市税务局在1988—1990年3年共减免税款740万元,才使企业没有亏损。
  “七五”期间,工厂先后被评为清洁文明工厂、六好企业、省级先进单位、省、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以及国家二级企业。1989年末又开展了学“吉化”活动,企业面貌又发生了变化,成为化工部学“吉化”的先进单位。
  1990年,工厂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厂内设有铁路专用线1252延长米,自备槽车6台。生产和生活用水由自来水公司供给,工厂备有2口深井,厂内有3座变电所,容量为4840千瓦。年耗电量348.5万千瓦时,耗蒸汽量44497吨,耗自来水373吨。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042万元,净值2654万元,各种设备1285台套,其中主要设备106台套,包括日本进口的2台磨砂机。共有职工2145人,其中干部、技术人员447人,工人1698人。工厂设23个科室、5个政工部门、8个生产车间、1个辅助车间、武装部、经警队、消防队、装卸队、基建维修队、劳动服务公司。全年共生产油漆17994吨,颜料28430吨,实现工业总产值7404万元,销售收入13484万元,税金2127万元,实现利润249万元。
第三章 主要生产厂家
第二节 哈尔滨市化工十二厂
 
  哈尔滨市化工十二厂(简称化工十二厂)位于在动力区前进街24号,是集体所有制小型企业。主要生产醇酸树脂漆,调合漆、酚醛树脂漆等。
  1966年3月5日,31名家庭妇女积极响应街道党委的号召,办起前进化工厂,用了几口大缸,简易生产硫酸钠。资金、人力、物力由省建筑第二工程公司提供。借用省体育委员会的一幢房子作为厂房。4月5日经街道办事处联系,在省建筑第二工程公司的支持下,建起1200平方米的厂房,工厂由原地址搬到新地址(现在的地址)。在建设过程中,省建筑第二工程公司又支援了一台锅炉和几口大缸。除生产硫酸钠以外,还增加了硫酸铜等新产品。“文化大革命”期间,省建筑第二工程公司将前进化工厂分为五金一厂和五金二厂。生产带锯机和各种零件,为省建筑第二工程公司服务。
  1973年9月,哈尔滨市成立哈尔滨市第三工业局,各区政府也成立了区工业局,五金一厂和五金二厂归区工业局领导。两个工厂增加了翻砂、机加、铆焊、装配、烘炉等车间,除了生产带锯机以外,还试制成功“跑车”。1975年职工达到174人,工业总产值达到40万元。1977年经区工业局批准两个工厂合并,改名为“动力机械化工厂”。合并以后,又建油漆车间和粘合剂车间,增加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同时试制成功1259增塑剂,并投入生产。
  1978年10月19日根据市革命委员会工业、交通办公室(78)第74号文件,将动力机械化工厂划归市化工局集体经济办公室领导,产品由机械加工全部改为化工生产,主要产品是油漆。1980年生产调合漆315.8吨,工业总产值达到155万元。1985年生产油漆89吨,酚醛树脂胶12吨。
  1990年,工厂占地面积146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728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净值93万元。设有4个车间即醇酸树脂车间、油漆车间、酚醛树脂车间、机加车间。共有职工136人,其中管理干部23人,技术人员3人,工人平均技术等级4.1级。当年共生产油漆145吨,酚醛树脂胶12吨。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88万元,销售收入133万元,利税23万元。
  第五篇 橡胶制品业 
    哈尔滨橡胶制品工业是解放后发展起来的。1946年5月,民族工商业者滕生田、栾怀智等人分别创办道里橡胶厂和大华橡胶厂。1950年,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第六橡胶厂北迁哈尔滨,与哈尔滨的东北财政部被服局橡胶厂合并,组成国营第六橡胶厂,后改为松江橡胶厂(以下简称松橡)。至1955年末,哈尔滨橡胶制品企业已有37家,其中国营企业5家、私营企业32家。主要产品有胶鞋、三角带、风扇带、橡胶杂件等63个品种,工业总产值达1002万元。
  1956年初,经过对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32家私营橡胶企业全部公私合营,分别成立了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和公私合营哈尔滨橡胶厂(以下简称哈橡),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工业总产值逐年增长,1956年,哈尔滨橡胶制品业工业总产值为1303万元,比1955年增长30%。1957年工业总产值为2086万元,比1956年提高了60%。
  1958年,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改名为地方国营龙江橡胶厂。在“大跃进”中,橡胶制品业大搞群众运动,打乱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忽视企业管理,造成产值翻番,质量下降,消耗提高。为了支援全省的农业生产,1961年,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龙江橡胶厂分为两厂,即龙江橡胶厂和北方橡胶厂。龙江橡胶厂(以下简称龙橡)主要生产轮胎、力车胎、自行车胎、输送带和传送带等产品。北方橡胶厂(以下简称北橡)主要生产三角带、风扇带、胶布带、导风筒、封隔器和杂件等产品。1962年,橡胶制品业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产品结构,实行“五定、五保”,稳定了生产秩序,1963年橡胶制品业工业总产值达4395万元。
  “文化大革命”初期,橡胶制品生产受到破坏,有的工厂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质量下降。1967年工业总产值为5051万元,比1966年下降了20%,1968年比1967年又下降3.3%。“文化大革命”中期和后期,生产虽然有所好转,但仍发展缓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橡胶制品业有了很大发展,各橡胶企业普遍地更新改造了老设备,采用新工艺,大部分实现了生产流水线和部件传送;普及常规试验仪器,增强了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同时,增加了聚氨酯鞋、林区防穿剌防护鞋、防砸水靴等171个产品品种。
  至1990年末,哈尔滨橡胶制品业企业已达38家,职工人数13881人。主要产品发展到243个品种,1313个规格。工业总产值达到1478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200万元,销售收入16815万元,税金997万元,利润253万元。
 第一章 轮胎工业
 第一节 轮  胎 

  1973年,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革委)为满足建设全省商品粮生产基地的需要,计划在哈尔滨建1套年产10万套马车轮胎生产设备。同年4月,省革委决定将桦林橡胶厂尚志分厂的36台马车轮胎专用设备调拨给龙橡。中央燃化部也调拨给龙橡立体高压硫化罐2台、成型机2台、压滚包边成型机1台、2号钢丝包布机1台、布层贴布机1台、半心轮式成型机1台、22开放式炼胶机2台等设备。与此同时,龙橡派出30名职工去桦林橡胶厂学习技术。9月,桦林橡胶厂派出由省劳动模范王德海带队的19名技术工人帮助龙橡试车,一次成功。当年生产马车外胎3226条。
  1974年,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关于哈尔滨龙江橡胶厂马车胎计划任务书”,同意龙橡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年产10万套马车胎的生产装置,计划投资3433万元。1974—1975年进行了一部分土建工程,购置了轮胎设备,共使用资金160万元。1976年因资金不足,省大车办公室通知龙橡,撤消原定的年产10万套马车胎扩建工程项目。
  同年,龙橡自筹资金140万元进行厂房建设、工艺改造、设备添平补齐,形成了年产4万套马车胎的生产能力。当年共生产马车外胎7661条,内胎26702条。
  1983年,龙橡采用先进的尼龙骨架代替棉帘线,开始为星光机器厂、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生产汽车配套轮胎,当年生产外胎54936条,其中:650—16汽车外胎23213条,600—16汽车外胎12923条,为拖拉机配套的650—16拖拉机外胎1684条,750—16拖拉机外胎159条,马车外胎16957条。内胎生产59217条。
  1987年,龙橡研制成功并投产825—20汽车轮胎、750—16农用轮胎、900—20汽车轮胎、450—12小型轮胎、1100—20汽车载重轮胎、2.25—17摩托车轮胎等产品,还增加了5台55双模定型硫化机,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2万套轮胎。
  1990年末,龙橡轮胎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5616平方米,职工总数134人,其中管理干部9人,技术人员8人,工人117人。设备共有60台,其中专用设备39台,通用设备21台。在产品结构上,已经全部使用尼龙帘布代替棉帘线,提高了轮胎的行驶里程、耐磨力、抓着性和安全性;在设备主机效能上,密炼机转数已经提高每分钟60转,四滚压延机的压延速度已经达到每分钟60—70米;机组之间、工序之间连续化、连动化、自动化的程度及测试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开始应用现代测试仪器控制产品质量。当年,工厂生产外胎89552条,内胎98460条,轮胎佃带64780条。
 第二节 力车胎 
  1956年,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试生产出自行车外胎,由于质量不过关,外观不美,没有正式投产。1957年开始试制手推车外胎,先采取平板上压延和硫化,后改为半机械硫化。1958年投入生产,当年生产手推车外胎152000条。1959年试制成功自行车外胎,采用半机械化硫化机生产。1960年生产自行车外胎36000条,内胎36000条。
  1961年,龙江橡胶厂分为两个工厂,即龙橡、北橡,力车胎划归龙橡生产。龙橡在新厂址建成力车外胎生产车间和力车内胎生产车间,专门生产各种力车外胎、力车内胎和各种汽车用的轮胎内胎、佃带。从原龙江橡胶厂(后改名为北橡)迁出力车胎生产设备36台,增加新设备11台,1963年生产能力达年产80000条。1969年,改进产品结构设计,将手推车外胎断面由71毫米改为66毫米,降低了橡胶消耗。当年生产手推车外胎274000条,内胎29500条;自行车外胎152000条,内胎139000条。
  1974年,市革命委员会投资210万元对力车胎主要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表壳罐改为电动罐,死牙圈改为活牙圈,八块瓦改为风胎硫化等,改变了笨重体力劳动,基本上实现了半机械化生产。1979年又对产品结构进行改进,配方上增加了红色胶面胶及帘布胶,生产出的自行车外胎花色美观,深受群众欢迎。同时,改进原材料配方,增加20%的合成胶,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进口橡胶。同年,还进行了设备更新改造,将手工剪子裁布改为拆布机、斜条机、立式裁断机裁布,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全面使用电动硫化机和四柱双层硫化机,代替表壳式硫化机,提高了产品质量。当年生产手推车外胎225910条、内胎356550条;自行车外胎543075条,内胎520900条。1980年8月试制成功硬边自行车外胎并投入生产,代替软边自行车外胎,提高了社会效益。1982年将原手工涂胶改为用三辊压延机搽胶,提高了生产效率。1983—1985年分别将手推车外胎和自行车外胎的骨架改为尼龙线骨架,代替过去棉帘线骨架,每条外胎成本降低2.70元,获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1988年生产手推车外胎109212条,自行车外胎682390条。1990年实际生产手推车外胎150947条,内胎12940条;自行车外胎227139条,内胎91052条。
 第二章 胶带工业
 第一节 输送带 

  1957年冬,根据市场需要,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学习沈阳橡胶厂生产技术,投资39万元建设1套年产10万平方米输送带的生产装置,1958年2月建成并试生产,5月正式投产,当年生产8.3万平方米。1961年,龙江橡胶厂分为北橡、龙橡2个工厂,将10英尺、12英尺的平板硫化机等主要设备调给龙橡。1969年龙橡新安装了2台1.8米×10米的平板硫化机,提高了生产能力,当年生产51.9万平方米。
  1975年省、市化工局批准北橡重新建设1套年产100万平方米输送带生产装置,由生产杂品橡胶件转向生产胶带。北橡自筹63万元购置了1台5.7×1.4米平板硫化机,并且自己制造了辅助设备,1977年7月建成。当年两个工厂共生产77.06万平方米,其中龙橡生产76.5万平方米,北橡生产0.56万平方米。
  1980—1989年相继试制了农用粮食输送机械使用的人字坑型花纹输送带,适应矿山用的分层阻燃输送带,中心活力层的高强度输送带,适合矿山井下使用的橡塑阻燃输送带,共生产各种输送带1026.37万平方米。
  1989年5月,市石油化学工业局决定,龙橡输送带产品交给北橡生产,制造输送带的8台设备全部调给北橡。至此,哈尔滨市只有北橡一家生产输送带。1990年生产128.1万平方米,比1989年提高了36%。产品合格率达99.86%,每平方米耗生胶0.528千克,耗帆布0.535米。
 第二节 风扇带 
  1946年,私营道生橡胶厂为给进口汽车配套,开始生产风扇带。生产工艺落后,采用手摇包布成型,水包布加压,全部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生产出来的风扇带外观和质量都很差,年生产能力为24000条。由于产品比较畅销,工厂不断增加设备,扩大生产能力,1956年风扇带产量已达52000条,职工13人,其中资方5人,劳方8人。设备有6、12炼胶机各1台,小型硫化罐2台,气压机1台,火压机1台,立式锅炉1台。厂房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
  1956年,工业橡胶厂全行业实现公私合营,25家私营企业合营后,改名为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继续生产风扇带。针对资方人员掌握生产技术不外传的情况,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党支部把老技师滕生田请到关键岗位传授技术,很快使风扇带的产量成倍增长,1957年风扇带产量已达24.3万条,比1956年增长4.7倍。1959年采用铁卡箍加压硫化工艺,取代落后的水布包加压硫化工艺,提高了产品质量。
  1961年,市人民委员会决定龙江橡胶厂分为2个工厂即龙橡、北橡,风扇带划归北橡生产。1963年,工厂自制了1台多刀裁布机,实现裁布机械化,使风扇带外包布裁断标准化。1964年又自制了电动齿轮式和磨擦式成型机,代替手摇包布工艺,提高产量和质量。1965年产量达到15.3万条,比1964年提高80%。产品主要为进口汽车配套,还为国产汽车和拖拉机配套。
  1972年,工厂采用浸胶棉线绳代替帘线作中心强力层,提高了产品使用寿命,节约了原材料,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每条降低成本1.36元。1973年,国家投资63万元新建一幢2700平方米角带制品车间,合理地调整风扇带生产工艺,增加了41台设备,更新改造了19台设备,年生产能力增长至50万条,合格率达到99.4%以上,当年生产23万条。1979年被评为全国风扇带使用寿命第一名,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达到44.6万条。
  1980年,国家又投资73万元安装了39台新设备。1981年推广应用人造丝线绳,淘汰了浸胶棉线绳;1983年又推广了维纶绳;1985年开始采用玻璃纤维浸胶线绳,提高了产品质量和使用寿命,降低了成本。1986年被评为省优产品。
  1990年末,风扇带已经形成为汽车、拖拉机配套的两大系列,30多个品种、规格,产量达到16.7万条,基本上满足省内消费需要,并向内地提供一部分产品。 
第三节 三角带 
  1957年,哈尔滨市场上急需三角带,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借鉴原私营道生橡胶厂生产风扇带的技术经验,试制普通三角带。1958年投入生产,当年生产60.6万A米。同年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改名为国营龙江橡胶厂。1961年,龙江橡胶厂分为两厂,三角带划归北橡生产。
  1963年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北橡先后3次派出生产技术骨干到上海胶带厂学习技术。回厂后,自制了1台多刀裁布机,使外包布裁剪实现了机械化作业,工艺水平有了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8.3%。同时,节约大量原材料,每A米减少棉布0.2米。1964年又进行17次三角带工艺革新,自制了2台电动三角带手包成型机,代替旧式手摇式成型机;调整了三角带强力层结构,把强力层帘线结构由6根5层变为7根4层,降低了橡胶消耗,提高了产品质量,合格率由98.3%提高到99.3%。1965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单位帮助下,自制了4台风压包布机,使三角带生产成型实现了半机械化,产品质量也有了保证,产量达到115.8万A米。
  1975年,工厂试制成功联合收割机无级变速三角带,采用尼龙作中心强力层,强度好、传动功率大,取代了进口产品。10月正式投入生产。1979年6月,工厂继续试制成功用尼龙取代棉帘线生产普通三角带。同年,国家投资5万元技措费,扩建无级变速三角带5万条工程,使三角带年生产能力由300万A米增长到1000万A米,1980年完工,1981年1月通过国家鉴定,正式投入生产。同年,还试制生产了康拜因50×24、50×22无机变速三角带,专为东德产E512联合收割机配套的50×20、25×16无级变速三角带,并试制成功橡塑并用的三角带。1981年产量已达580.4万A米。1982年8月19日无级变速三角带被评为省优产品,12月又被评为化工部部优产品。1983年,北橡试制并投产了国际上通用的窄型V带,在生产中严格执行工艺、检测规定,使生产出的窄型V三角带使用寿命高于进口同类产品,且价格较低。同年,还试制了“高硬度尼龙”无级变速三角带。当年生产三角带394.6万A米。
  1988年,工厂自筹资金74万元用于增加1套三联辊压机、2台开放式炼胶机和自制4台三角带成型切割机等18台设备,调整了三角带生产车间的工艺布局。当年,生产三角带501.1万A米,比1983年提高了27%。
  1990年末,北方橡胶厂除了生产普通型三角带系列Z、A、B、C、D、E型以外,还生产普通联组三角带、窄型V三角带系列、窄型V联组三角带、农机系列的无级变速三角带、六角带、聚脂齿型无级变速三角带等40多个型号,上千种规格。当年产量已达360.4万A米。
第三章 胶鞋工业
 第一节 全胶鞋 

  1960年,哈橡试制成功儿童水靴、女轻便水靴,投入小批量生产,填补了黑龙江省全胶水靴生产的空白。由于生产工艺落后,成型工序的胶部件和半成品供应全是竹板排放,人工搬运,效率低、易粘碰、损失浪费大。水靴亮油加工是通过用高温、明火熬炼亚麻籽油,用汽油冲洗,亮油光泽发暗,有时容易发生燃烧,很不安全。水靴纱里子刮乳胶浆子全是手工制胶,效率低,质量没有保证。
  1962年,全胶鞋滞销,暂时停止生产。1964年根据商业部门的要求,重新开始生产全胶鞋。在重新投产之前,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新增加了1套胶部件传动链、挤出机和压延机等设备,当年生产16.5万双。1965年全胶鞋有相当数量出现喷霜现象(质量不好),经过与商业部门协商降价处理,工厂赔款7万元。
  1967—1968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生产下降。1969—1972年工厂又增加了硫化罐、压延机等7台设备,保证了产品质量,降低了消耗,1972年产量为103万双。
  1973—1979年,哈尔滨橡胶厂对成型车间进行工艺设备改造,建成两条流水生产线,取代了台案作业,实现了胶部件和半成品自动传送和自动沾亮油;自制成圆筒浸纱机、倒纱机、卷吊机等整套工艺设备,代替手工制胶,实现了纱里子刮胶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在化工区信义村建了100平方米的小亮油厂,将过去土法炼制亮油工艺改为电气加热,自动控温,机械搅拌,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保证了安全生产,提高了亮油质量。1979年,工厂领导与技术员共同研制了两滚压延机,调高下滚温度、上滚光洁度,把上下两滚互换,改变上滚涂胶为下滚涂胶,使面皮平整光洁,消灭了水纹、汽泡和麻点,创造出“下滚涂胶一次出型”的新工艺。同时,将全厂10台面皮出型机全部改造成功,成为全国同行业首创,全年共生产全胶鞋20.4万双。1980年,工厂又购入6台平板模压机,全胶水靴开始采用半硫化模压跟底。同时,学习上海的经验,采用贴稀树脂加胶浆子的粘接剂,解决了胶粘不牢,开胶掉跟的问题,保证了质量。1980年生产全胶水靴已达148.5万双,比1972年提高了40%。
  1978年10月,市计委批准在中山路与公滨路拐角处建出口产品车间(成型六车间),1984年5月建成并投入生产。成型六车间安装了自行设计制造的2条循环流水生产线,招收并培训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工人70名,边建设,边进行胶面印花女靴的试验工作。青年技术员姜成立在塑料印花的启发下,提出了胶面印花的设想,得到工厂领导和技术人员的支持,积极进行印花胶滚设计,制造出胶面印花机,生产出蓝灰全胶面印有白色线条花纹的两种款式的“艳丽牌”女轻便水靴,增加了女轻便水靴的花色品种。1989年产量达到135.1万双。
  1960—1990年全胶水靴共有21个品种,综合产品产量为4047万双。
  旧式男半筒 1960—1984年累计生产35万双,全部为平跟、辊筒底。
  女轻便靴 1965—1990年26年共生产1196万双。其中:花口条662万双,黑高跟189万双,彩色靴97万双,早期滚筒底轻便靴248万双。
  中童靴 1963—1990年共生产685万双。其中1982年以后生产的贴花、印花童水靴59万双。
  水田靴 1979—1981年共生产83.5万双,全部是辊筒底。平均每双出厂价4.38元,每双成本5.59元,加上税金0.79元,每双亏损2元。1982年以后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提高,支农产品不能提价,生产越多亏损越大,被迫停产。
  艳丽牌女轻便靴 1982年研制的新产品,浅绿色胶面印有白色线条花纹,前脸做盘,样式新颖,美观大方。由于做工精细,工艺繁杂,成本高,不盈利,加之亮油还未过关,1983年投产以来,只生产57万双。1990年在解决了亮油质量问题后又生产了4.8万双,仍属微利产品。
  大轻便靴 1983年投产,使用模压跟滚筒底,比男半筒轻便靴楦型肥大,靴筒略高,适于防水作业和雨天穿用。到1990年累计产量128.4万双。
  工矿靴 1974年试产后,工厂销售科先后2次派人到鸡西、鹤岗、双鸭山等矿区请工人试穿,提修改意见。产品的特点是:楦型肥大,靴腰挺实,大底沟深,防滑耐磨。在寒冬季节,井下工人可以套棉袜子或打包脚布穿用,延长了穿用时间,井下工人评论说:它比天津、上海的产品更适于矿工穿用。1982年在普通工矿靴的基础上,根据外商意见和大庆采油女工的要求又试制生产了出口工矿、半筒工矿和女工矿靴。1974—1990年累计总产325.5万双,其中女工矿靴4.7万双,出口工矿靴18.6万双。
  电工绝缘靴 1977年投产到1990年末共生产销售57万双。
  防雪靴 1986年根据外贸信息而研制的一种新产品。它腰高超膝,内衬毛绒里,腰口上端嵌有200毫米高的弹性胶圈,箍在膝部上防止靴筒进雪,又不妨碍活动。1989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1986—1990年共生产48.6万双,其中出口36.5万双。去掉成本和税金,平均每双净亏损人民币2元。因为出口产品每双拨给0.8公斤天然平价橡胶,又分给12.5%的外汇留成,工厂不盈利,但却给国家换取了外汇,一直坚持批量生产。
  防砸绝缘靴 1986年研制的新产品,这种产品由于生产时间短、宣传推广不够,1987—1990年只产8千双,尚未打开销路。
  出口男半筒靴 经工厂领导、技术人员多次研究试制,在老式男半筒的基础上,集中了内外产品的优点和流行款式,于1980年定型投产。出口男半筒靴大批投产后,日本客商纷纷到厂参观,洽谈订货,出口数量逐年增多。至1990年末,11年中累计出口525万双,创汇1450万美元。
 第二节 布面胶鞋 
  1946年6月,藤玉彬、张殿华、所祥忱、高慎言4人创办国光胶鞋厂,办厂资金10万元,生产胶鞋。主要设备有9英寸炼胶机1台、6英寸花滚机1台、0.3吨锅炉1台、硫化机1台。有职工30人。日产胶鞋70双。产品全部供给东北军区军需处。7月,东北军区军需处投资10万元在道外南马路创办了强华胶鞋厂,厂长由尚静波、赵俊担任。设备有10英寸炼胶机1台、6英寸花滚机1台、0.15吨锅炉1台、硫化机1台。职工30人,日产胶鞋70双。1947年,哈尔滨又办4家胶鞋厂,其中国营2家(东北军区军需处办的惠利胶鞋厂、军大胶鞋厂),私营2家(徐显庭、孙锡灿、韩子厚办的松发橡胶厂、栾怀智等17人集资办的大华橡胶厂)。比较大的是军大胶鞋厂,投资1160万元,职工70人;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是私营大华橡胶厂,投资1200万元,雇工60人,年产胶鞋6万双。1948年又有运昌、大北、时光、建华4家橡胶厂开业。产量最多的是大北橡胶厂,年生产胶鞋12万双。1950年,弓志权、孙录又办了裕华橡胶厂,手工业者迟兴新带妻子办了远生合布厂,加工胶鞋面布。1950年胶鞋产量为82.7万双。
  1950年10月,东北工业部按照中共东北局“关于抗美援朝疏散人员的指示及处理方案”和“迁厂工作指示”要求沈阳橡胶六厂北迁哈尔滨市,与东北财政部被服局胶鞋厂合并,厂名为橡胶六厂,直属东北工业部橡胶局,党的关系归中共哈尔滨市委,要求在一个月的时间全部迁完。工厂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了搬迁动员令。职工们发扬高度爱国主义精神,吃在机器旁,睡在机器旁,突击拆迁抢运。10月末,全部设备拆完封装,并运出沈阳火车站。经过两个月的艰苦奋战,搬迁、安装工程全部完成。1951年生产胶鞋200.7万双,是建厂以来产量最高的一年。
  1955年12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民委员会派出合营工作组,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工作,25日在买卖街干校礼堂召开橡胶行业公私合营大会,宣布公私合营哈尔滨橡胶厂成立。此间,国家实行计划管理,工厂生产用橡胶和化工原料由市轻化工材料公司按计划供应,鞋面布由纺织品材料公司供应。生产出的产品由商业部门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同年7月,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从实际出发,调整了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裕华厂房作裁断车间,太古街厂房作制帮车间,道外厂房作配炼车间,通江、买卖街作成型车间。生产的品种有普通棉胶鞋、长五眼劳动胶鞋、解放胶鞋、长短球胶鞋等7个品种,产量已达53万双,1957年达到112万双,创历史上最高产量。
  1957—1966年,国家共投资389.5万元(给松橡投资224.5万元,哈橡165万元),主要用于松橡新建锅炉房、炼胶车间厂房和500平方米独身宿舍;哈橡在香坊区中山路31号新建厂房,其中有锅炉房、变电所、成型一、二车间、配炼车间,制帮车间、托儿所、食堂、卫生所等土建工程,共安装了各种设备84台(套),形成了5条生产线。全市胶鞋产量由1956年的316.6万双增加到1966年的838.5万双,增长了1.5倍还多。其中:松橡生产能力由年产430万双增长到600万双,哈橡生产能力由年产300万双增长到500万双。实现利润额311.9万元,其中松橡138.9万元,哈橡173万元。固定资产847.2万元,其中松橡488.9万元,哈橡358.3万元。劳动生产率,松橡13344元/人,哈橡11730元/人。职工人数已达2732人,其中松橡1420人,哈橡1312人。
  1979年,省革命委员会投资63万元在松橡新建一幢出口胶鞋车间。国家投资63万元,主要建设松橡年产300万双出口布面胶鞋车间,建筑面积为3700平方米,安装1套布面胶鞋生产线,整个车间实行自动化。1981年市政府投资95万元对松橡8300平方米旧厂房进行技术改造。当年安装了年产250万双模压鞋生产线。1987—1990年又对8300平方米厂房的东侧一、三、四楼进行技术改造,在一楼安装大底、海棉出型、出型共3套生产线,形成为满足市场需要生产各种鞋的生产能力。在三楼装备4条模压生产线。四楼装备4条国内先进的各种类型的干燥箱和2条海棉帮干燥箱,配有楦库和成品库,形成相互配套生产各种产品的能力。整个工程安装了91台设备,其中新设备48台,自制设备22台。总投资额16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0万元,贷款150万元。改造后年生产能力达729万双,提高40%。实现利润84万元。改造前创外汇140万美元,改造后创外汇200万美元。
  1990年6月—8月,松橡用新技术贷款255万元,建成主机冷粘生产线,并一次试车成功。这条生产线是采用运载链、远红外线干燥和密封操作台的成型生产线。从加工开始到产品成品入库有49个工序,可生产中、高档次的运动鞋、时装鞋、工程鞋等30多个品种,50多个花色。当年生产19.3万双,其中出口10万双。年创利润40万元,创汇20万元。
  1990年末,哈尔滨市生产布面胶鞋的企业有2家,占地面积为45462.7平方米,职工人数4614人,实现工业总产值6275万元,销售收入7861.8万元,税金398.8万元,创外汇555万美元。劳动生产率:松橡为14025元/人,哈橡为18263元/人。胶鞋总产量为1071.9万双,出口鞋174.7万双。哈橡实现利润61.5万元,松橡为92.4万元。
第四章 橡胶杂件工业
 第一节 橡胶杂品 

  1946年5月,滕生田、王赞先、滕莆田等人在道里区顾乡大街85号创办道生橡胶厂,生产橡胶杂品和风扇带。设备比较简陋,有6、12炼胶机各1台、小型硫化罐2台、手搬火力压力机1台和小型锅炉1台。生产的橡胶杂件有耐油胶件、支重轮、刮板、连接片、阻油胶圈、水箱胶管等产品。至1955年,哈尔滨生产橡胶杂件厂家已发展到21家私营企业,实际产量达1021吨,职工人数达170人,其中资方68人,劳方102人。
  1956年1月,包括生产橡胶杂件的25家私营橡胶厂公私合营,成立了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主要产品是自行车胎、输送带、传送带、三角带、风扇带。而橡胶杂件制品生产发展缓
慢,年生产能力为1000吨,实际产量400吨左右,职工人数降到74人。
  1958年,受“大跃进”的影响,各区、县办了31家橡胶加工厂,主要生产橡胶杂品。1961年末,区街、乡镇橡胶加工厂已达到44家,全市年生产能力增长到2000吨,当年生产1200吨。设备除北橡以外,其他极其简陋。职工人数增长到269人。
  1962年经过调整,全市橡胶加工厂除北橡以外,还保留了6家集体所有制企业。年生产能力为1200吨。1964年生产823吨,职工人数精减到157人。
  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全市只生产302吨。1969年以后,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为了安置待业青年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作,部分工厂、事业单位办起了家属厂、知青厂。1975年,哈尔滨市已发展到43家橡胶杂件厂,安置青年511人,家属91人,共有602人。同年,各区街、乡镇也办了一些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中有区街橡胶企业30家,乡镇橡胶企业18家,共计48家,职工683人,工业总产值209万元。
  1979年开始企业整顿、深化改革,橡胶杂品向着配套产品方向发展,产品品种发展到301个。1990年,全市橡胶杂件企业有31个,其中中型企业1个、小型企业30个,综合产量达1820吨,工业总产值已达1073万元,品种有汽车配件、发电设备配件、油田橡胶配件、拖拉机配件、军工配件、制米机配件、印刷机配件、绝缘胶布、鞋底、各种瓶垫、防腐设备胶衬以及小日用杂品件等183个,其中绝缘胶布、“O”型密封圈、坦克胶件等18种获得省、市优质产品奖。
 第二节 封隔器胶筒 
  1961年9月,大庆石油管理局(原松辽石油局)到北橡商讨委托研制封隔器胶筒事宜。因北橡的主体产品是胶带、力车胎、胶管等,而胶筒属橡胶杂品类,杂品设备有限,生产又无确切的技术标准,双方没能达成协议。事后,大庆石油管理局到关内一些厂家进行试制,均未达到承受高压不少于200Kc/cN的要求,一些厂家研制的产品最高只能承受100Kc/cN的压力,一般只有80Kc/cN。
  1962年4月,大庆石油管理局再次来北橡商讨研制胶筒事宜,经研究,双方达成了研制协议。研制初期,大庆石油管理局只提供了一份标有内外径长短尺寸的图纸及一些厂家试制情况资料,没有技术资料、技术标准和实样。技术要求耐压不得低于200Kc/cN,需要具有良好的膨胀性和还原性等。在研制中,技术人员多次去大庆油田实地调查,仔细分析了关内一些厂家的试制情况,决定先从生胶的配方入手进行筛选。采用天然胶,有较好的膨胀性和还原性,但耐油性和耐压强度差;采用丁腈橡胶,有较强的耐油性和耐高压强度,但膨胀性和还原性不如天然胶。经多次试验筛选,最后确定两者并用,用天然胶和丁腈橡胶为主要原料,配制生胶。在胶筒的结构上,采用胶帆布做骨架,第一批胶筒制成后,经过地面模拟爆炸试验证实,胶筒耐压强度达到了200Kc/cN,但膨胀性差,还存在加压过大后胶筒从封隔器上胀脱的难题。研究人员又采用帘线作骨架,制成了第二十四种结构的试制品。经大庆石油管理局试验证实,这种结构具备良好的膨胀性和还原性,解决了加压过大后从封隔器上胀脱的难题。同意北橡定型生产水力式475—8型封隔器胶筒。当时,中国油田大多数使用进口的卡瓦式和支柱式封隔器胶筒,进口量有限,价格昂贵,现场操作难度大。中国自己设计制造的胶筒与进口产品相比,具有成本低,现场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优点,还节约了大量外汇。1963年末,经过大庆石油管理局1018次地面模拟爆破试验表明,这种胶筒使用寿命一般在120—240天,最高可达300—500天,工作状态完全符合技术设计要求。1964年1月28日,黑龙江省化工厅与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工艺研究所(原松辽石油局采油技术研究室)联合组织专家,对475—8型胶筒进行了技术鉴定,完全符合国家初鉴技术标准,可以投入批量生产。6月,该产品参加了全国1963年度工业新产品展览会,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的科技发明三等奖。当年生产4054个。
  继475—8型胶筒后,根据大庆油田的需要,相继研制成功了水力和油气田式475—9、515、414、651、755—2、756—2、752—4等十几个不同型号的胶筒,初步形成了系列产品。
  1965年,国家对该产品奖励投资30万元,北橡用这笔资金购买了1台密炼机,盖起1幢792平方米的厂房。由于北橡地处市区,厂房离居民区近,密炼设备噪音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后经市化工局决定,调给哈尔滨橡胶厂使用。
  1970年5月,北橡研制出851—3型胶筒,采用丁腈橡胶,提高了产品的耐油、耐压性能,但还未达到承受500Kc/cN压力的要求。12月燃化部在北京召开了东北地区油井胶筒攻关座谈会,会议决定橡胶制品工艺研究所、大庆石油管理局和北橡3个单位共同组成三结合攻关专家组,重点攻关。北橡和大庆油田经过6个月的研究试验,基本上攻克了技术难题,经地面模拟试验证实,851—3型胶筒可承受500Kc/cN以上的高压。
  1980年,大庆石油管理局根据开采深井石油的需要,对胶筒的耐腐、耐温、耐压又提出新的技术要求,并修订了原技术标准。为此,对475—8型胶筒的生胶配方进行调整,采用氯丁橡胶和丁晴橡胶配制,使胶筒的性能超过了各项技术标准,经过油田的长期使用证实,完全符合深井采油的要求,同时还具备了压裂油层、井壁和注水封井等多项用途。
  1989年,北橡在调整产品结构时,停止生产胶筒,将设备迁出原厂房。
  从投产到1988年,北橡一共生产封隔器胶筒13.92万个,为工厂创产值1257.3万元。
第三节 橡胶密封制品 
  1953年,哈尔滨生产橡胶密封制品的企业有私营道生橡胶厂、科达橡胶厂、北新橡胶厂和兴茂、新兴、双盛手工业作坊6家,主要生产橡胶条、绝缘橡胶等产品,年生产能力40吨。职工人数33人,其中最多是道生橡胶厂13人,最少的是兴茂、新兴家庭手工业小作坊每场1人。产量比较低,年产20吨左右。设备简陋,手工业小作坊只有剪刀、锉等,其他企业只有小型硫化罐、火力平板压力机、小型锅炉等。
  1956年生产橡胶密封制品的企业与其它企业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北新工业橡胶厂,利用原生产设备,继续生产。1961年龙江橡胶厂分厂时,橡胶密封产品由北橡生产。主要品种有油封胶件、“O”型密封圈、橡胶皮圈、橡胶密封条等。1965年,工厂对设备进行了两次技术改造,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00吨,当年产量达到41吨。
  1982年,工厂又进行技术改造,安装了4台油压平板硫化机;改进生产工艺,重新修订了《橡胶油封制造工艺规程》、《“O”型密封圈制造工艺规程》等。1984年北橡的橡胶密封制品生产逐渐减少,年产量只有12吨。1986年转产其他橡胶杂品,不再生产橡胶密封制品。
  1984年,哈尔滨市星光汽车橡塑件厂为星光汽车厂开发配套的橡塑汽车配件产品,集资12万元,银行贷款15万元,对工厂进行第一期技术改造,新增添1.2米×1.8米大型平板硫化机1台、三联压机1台、600毫米×600毫米的电热平板硫化机2台、400毫米×400毫米蒸气平板硫化机4台、锅炉1台、发电机1台、半成品检测仪器1套,并新建100平方米厂房。1985年橡塑件研制成功,5月正式投入生产。主要生产汽车车窗密封、耐磨、缓冲、装饰4个系列50多个品种的橡塑产品,年生产能力为70吨。1990年设备有平板汽压硫化机、电压力机、混胶机、塑料挤出机、锅炉以及产品检测仪器等50台(套)。厂房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980平方米;固定资产110万元、流动资金8万元;职工人数127人,其中干部11人,技术人员3人,工人113人。当年生产23吨,工业总产值45万元,销售收入101万元,上缴税金11.3万元。此外,还根据用户需要加工多种特殊橡胶密封制品,产量已达41吨。
 第四节 导风筒 
  1962年3月,北橡开始试生产矿用胶布导风筒。因设备简陋,以手工操作为主,生产的导风筒质量差,材料消耗高、产量低。1964年,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量,改造了缝纫机,增加了设备,改进了配方,制订了《生产导风筒施工标准》。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生产受到严重破坏,导风筒试制工作两度停止。1970年随着煤炭工业发展,导风筒需求量不断增加,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决定继续进行试制,并对设备进行了技术改造。经过努力,试制成功并投入生产,当年生产17.5公里。1973年又对配方进行改进,减少天然橡胶用量,降低成本。1975年试验成功用玻璃棉胶织布代替了棉帆布,节约了大量的棉布,降低了成本,当年产量达230公里。
  1979年进一步调整配方,增加合成橡胶的用量,再次降低成本,生产能力由1970年的250公里增加到1979年的350公里,已成为哈尔滨市定型产品。当年产量为250公里。1981年将厂房扩建到3069平方米,全面改造生产工艺和设备,重新修改《矿用导风筒工艺规程》,产品质量提高,消耗下降。1981年、1982年产量连续达到240公里。从1983年开始,各煤矿相继自办小型橡胶厂生产导风筒,北橡产量下降,1988年产量仅达5.2公里,1989年停止生产。
第五章 主要生产厂家
 第一节 哈尔滨龙江橡胶厂 

  哈尔滨龙江橡胶厂(简称龙橡)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西端(杨马架子),是全民所有制中型企业。龙橡主要以生产轮胎为主,力车胎为辅,主要产品有各种规格的载重汽车轮胎、轻型汽车轮胎、拖拉机轮胎、摩托车轮胎、手推车轮胎、自行车轮胎和马车轮胎等共30个品种。
  龙橡前身是1956年25户私营橡胶企业合营成立的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1958年7月15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公私合营北新工业橡胶厂改名为地方国营龙江橡胶厂。同年,市计委批准建设1套年生产100万套轮胎装置,市第二工业局把筹建任务交给龙橡,计划投资额2300万元,当年拨款700万元,厂址在南岗区杨马架子张家窝棚,占地22万平方米。厂房由吉林省设计院采用公主岭橡胶厂的图纸,结合哈尔滨地区情况进行设计。工艺设计由化工部橡胶设计院东北小组负责。1959年,吉林省设计院提出设计有问题,经化工部橡胶设计院鉴定,确定设计图纸有问题作废,化工部正式通知停止投资。市第二工业局决定转为自筹项目,厂房结构由钢混改为砖木结构,继续进行施工。1961年末完成12000平方米,还有近1万平方米厂房因资金不足缓建。
  期间,1959年12月,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原市轮胎翻新厂职工127人、硫化机18台、锅炉1台、空压机4台、14英寸炼胶机1台和建筑面积710平方米的厂房,移交给龙橡,作为8车间。1961年市人民委员会又决定将市蒸馏水厂合并到龙橡,职工人数达1380人。
  1961年末,市化学工业局决定将龙橡分为2个工厂。道外南17道街原厂址为北橡,新建厂址为龙橡。龙橡设炼胶、输送带、传送带、胶管、手推车外胎(包括自行车胎)、内胎、机修、动力8个主要生产车间和1个轮胎翻新车间。各车间的生产设备都进行了更新改造。安装了2台每小时10吨的水管锅炉和6立方米的空压机;改建了变电所;从青岛橡胶六厂调来1.8×9.25米大平板硫化机;安装了1台140/20密闭式炼胶机,使生产能力有了提高。
  1964年,省轻化工业厅决定将龙橡的胶管产品连同生产设备调给齐齐哈尔橡胶一厂,轮胎翻新产品连同设备分别调给尚志、兰西、巴彦、阿城、宾县、依兰和内蒙古等地进行生产。
  1973年初,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为了建设全省商品粮基地,将桦林橡胶厂尚志分厂马车轮胎专用生产设备调给龙橡。1974年,省计委批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能力至年产10万套马车轮胎,投资总额343万元。1974—1975年省实际投资160万元,后因资金不足,暂时缓建。
  1976年,工厂自筹资金140万元继续进行厂房建设,同时对工艺进行改进、设备添平补齐,形成年产4万套马车轮胎的生产能力。
  1976—1988年,龙橡多次进行技术改造,增添设备,研制新产品,并自筹资金128万元、省投资86万元、市财政贷款20万元,共投资234万元,对已经失修的厂房全面地进行了翻建。
  1990年,龙橡已经发展成以生产轮胎为主,力车胎为辅的橡胶轮胎生产企业。产品主要为星光机器厂、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哈尔滨自行车厂、力车厂配套,有些产品已经远销苏联、朝鲜等国家。
  1981年工字牌28×1软边自行车外胎被评为省优产品。1982年26×2软边手推车外胎被评
为省优产品。1985年工字牌轻型载货轮胎650—16被评为市优质产品及星光汽车联营配套的
轮胎质量优质产品。
  1990年,龙橡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净值1236万元。全厂共有设备523台,其中主要有140升/20转密闭式炼胶机3台、14—22开放式炼胶机17台、18和24三滚压延机各1台、24四辊压延机1台、42双模定型硫化机5台、55双模定型硫化机7台。生产能力为年产轮胎外胎、内胎、佃带20万套,手推车外胎、内胎60万套,自行车外胎、内胎150万套,传送带30万平方米。职工1836人,其中干部281人,技术人员221人,工人平均技术等级为4.1级。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575万元,上缴税金21万元,亏损30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4025元/人。
 第二节 哈尔滨北方橡胶厂 
  哈尔滨北方橡胶厂(简称北橡)位于哈尔滨道外区南十七道街119号,是全民所有制中型企业,也是全国重点机带加工企业。主要生产三角带、风扇带和橡胶杂件等产品。
  1961年,北橡与龙江橡胶厂分开以后,按分工生产三角带、风扇带、杂品3种主要产品。1962年,北橡确定企业发展方向,自筹资金188.9万元扩建三角带制品和杂品生产装置,自己设计制造1台多刀栽布机、8台三角带成型机、1台扯线机、4台风压包布机,使三角带工艺布局趋于合理化,产品合格率达99%以上。1971年,国家投资60万元,用以拆除三角带旧厂房,动工兴建2700平方米三层新厂房,并进行技术改造。改造中,广大职工自力更生、奋发图强,自行设计制造了硫化机、包布机、扯线机等21台三角带制品生产设备。1973年工程完工后,三角带制品车间扩大了生产作业面积,增加了机械设备,提高了机械化作业水平,工艺流程更加合理,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三角带制品年生产能力达300万A米以上,产品合格率达99.6%以上,为北橡向机带加工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1976年,工厂发生亏损,亏损额达76万元。为扭转亏损局面,1977年初,发动群众开展以五项工程为中心的会战,内部挖潜,筹集资金,进行生产自救。广大职工热烈响应,相继完成杂品车间搬迁任务,并及时投入生产;制造并完成20吨/小时燃油锅炉和锅炉水处理改造工程;加固大烟囱和完成贮油池加盖工程,消除了生产隐患,强化了生产基础,解决了企业的困难。7月1日100万平方米输送带生产线工程完工试车,10月1日正式投产,使输送带年生产能力增加到100万平方米。当年创产值1034万元,扭转了亏损局面。
  1979年,国家计委投资60万元扩建年产5万条无级变速带工程。同时,将原三角带车间加以调整,自制安装了4台三角带成组切割机,还填平补齐了一部分装备。1980年1月通过国家验收投入使用,形成了年产5万条无级变速带和1000万A米三角带生产能力。
  1989年,北橡继续巩固扩大拳头产品输送带的生产基础,利用哈尔滨税务局给予的100万元政策性免税资金和自筹的96万元,再安装1套年产200万平方米输送带生产装置,12月投产。这样,北橡的输送带年生产能力提高到300万平方米,成为全国20家重点机带加工企业之一。
  北橡在不断加强生产基础建设、扩大生产能力和规模的同时,开发新产品,改进生产工艺,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试制成功了一些新产品,创造一些名优产品,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1990年,厂区占地面积为17300平方米,厂外设施占地面积为46451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32195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334万元,净值759万元。全厂共有专业生产设备189台,通用设备134台。生产能力为1800万米(条)。职工人数为990人,其中:管理干部175人,工程技术人员140人。
  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891万元,创利税435万元,销售收入3268万元。 
 第三节 哈尔滨橡胶厂 
  哈尔滨橡胶厂(以下简称哈橡)位于哈尔滨市中山路31号,是生产胶鞋的全民所有制中型企业。主要生产胶面水靴、布面胶鞋、聚氨酯鞋3大类产品。
  1955年12月25日,经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对运昌、大北等7家私营橡胶厂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哈尔滨橡胶厂。把分散在道里、道外、新阳各区的单独小厂重新进行了安排和调整,分别成立了炼胶、成型、制帮等专业车间,分工协作,配合生产。同时,拨给工厂流动资金5万元,扩大生产能力。1956年生产普通棉胶鞋、劳动鞋、解放鞋等共53.3万双,产品畅销,供不应求,实现利润9万元。但是由于生产分散、厂房狭小,适应不了扩大生产的需要。1957年,工厂提出了建设新厂的方案,经市第二工业局同意,于1958年初在香坊区公滨路66号(中山路31号)开始新建厂房。由于采取边建设边搬迁的办法,当年9月即建成了锅炉房、变电所和一个车间,布面胶鞋制帮车间首先迁进新厂房。
  1958年8月对资方资产实行定息赎买期满,经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公私合营哈尔滨橡胶厂正式更名为地方国营哈尔滨橡胶厂。当年实现产值906万元,完成综合产量222万双,实现利润170万元。
  1959年初,其他车间相继建成,分散在各区的车间全部集中迁入新厂房,新厂房建筑面积4611平方米,为哈橡的发展打下了基础。1960年哈橡被评为哈尔滨市13家先进企业之一。
  1960—1964年,哈橡陆续建成了3层楼的全胶鞋制帮车间、机修车间、合布室、食堂、托儿所等,建筑面积已达34900平方米,比搬迁前的厂房面积增加了10倍。在此期间,普通胶鞋市场需求日趋饱和,工厂分析了形势,提出“胶鞋皮鞋化”的研究开发方向,注意开发新产品。先后试制成功轻便全胶水靴、青平绒轻便棉胶鞋、农林棉胶鞋等产品。1964年哈橡工业总产值已达1485万元,是1956年191万元的7.8倍;全年产品综合产量已达376万双,是1956年53.3万双的7.1倍。
  “文化大革命”中,受“左”的思想干扰,造成停工、停产四个半月,使1967和1968两年工业总产值和产品产量没能完成国家计划。1973年,哈橡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生产开始逐步恢复。此间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机械化水平,产品质量有所提高,减轻了劳动强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橡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经营承包制,工厂增添了活力,生产持续增长,产值、产量逐年上升,产品质量逐年提高。同时,厂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一起研究改造设备,创造出“下滚涂胶一次出型”新工艺,使水靴皮面平整如镜,消灭了水纹、麻点,外观质量显著提高。经过一系列改革,全胶水靴质量逐步提高,品种不断增加。
  1982年,哈橡分别获省、市化工局和省、市经委全面质量管理一、二等奖。有一批产品先后被评为省以上优质名牌产品。随着出口数量大增,市计委批准哈橡新建出口产品车间(即成型车间),1984年建成投产。1986年,哈橡引进意大利鞋底浇注机,1987年开始生产聚氨酯鞋。
  1990年,由于受原材料、煤、水、电提价的影响,成本增高,产品销量大减,库存积压增加,货款不能及时回笼,贷款利息增多,企业处于困难局面。
  1990年,厂区占地面积21021平方米,建筑面积5980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440.6万元,净值9130万元。有各种设备407台。年生产能力为500万双。共有职工2250人,其中管理干部及工程技术人员共290人。全年创工业总产值3105万元,定额流动资金为2264万元,实现利润61万元,税金332万元。
  1956—1990年的35年中,哈橡共生产布面胶鞋、全胶水靴、聚氨酯鞋三大类54个品种9928万双,累计工业总产值达58537万元。
  第四节 哈尔滨松江橡胶厂
  哈尔滨松江橡胶厂(以下简称松橡)位于哈尔滨市太平区东马路12号,是哈尔滨市橡胶工业企业唯一一家历史较久的国营企业,全国橡胶行业布面胶鞋重点生产厂家之一。
  1950年12月,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橡胶局第六橡胶厂奉命北迁哈尔滨,与哈尔滨的东北财政部被服局橡胶厂合并,厂名为国营第六橡胶厂,隶属东北橡胶局,重点为志愿军、解放军生产军鞋。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松橡推行了苏联企业管理经验,应用了新技术,实行成本核算。同时,国家投资修建了锅炉房、制帮车间、配炼车间厂房,扩建了水、电、汽工程,增加了设备,1957年综合产量已达348.9万双。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松橡重点开发新产品。试制了高级劳动鞋、坤鞋、童鞋、海棉底力士鞋等新产品,并对原材料使用做了重大改进,推行凸凹大底,应用合成橡胶,节约了生胶。但是在“大跃进”年代里,由于抽出大批人力物力炼铁,盲目从农村招工,生产与本行业无关的产品,造成积压浪费,1961年减少利润收入62万多元。1962—1964年3年调整时期,工厂针对工艺流程不合理、半成品周转体力繁重、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等问题,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了生产的连动性,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成本,产品产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项制度遭到破坏,管理混乱,处于半停产状态,产量、质量都有所下降。1970年以后,各项工作逐步好转,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上升。1972年,工厂生产的布面胶鞋开始出口,为国家赚取外汇,为工厂增加了效益。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松橡为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能力,不断地进行自身建设。1978年建起了密炼厂房,改善了劳动条件,提高了炼胶质量。1979年扩建出口车间(即成型四车间),1981年11月建成投产,年生产布面胶鞋能力达到300万双。1987—1990年主要对8300平方米旧厂房进行技术改造。
  1990年,厂区占地面积为5456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3441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646万元,净值876万元。具有较先进的生产设备350台。年生产能力为900万双。共有职工2391人,其中管理干部234人,工程技术人员104人。受经济滑坡、原材料涨价等影响,工厂出现了资金短缺,产品积压,产量仅完成年计划的92.12%,销售收入完成年计划的94.87%,全年创工业总产值3270万元,亏损92万元。
  1973—1990年共出口1200多万双,为国家创造了大量外汇。解放鞋1986年评为市优产品;728模压底高腰球鞋1985年和1990年两次评省优产品;出口短球鞋1984年荣获中央对外贸易部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1986年和1990年两次评市优产品;856模压坤棉鞋1990年评为省优                    

第六篇 化工区 
  1958年,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为解决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基础薄弱,主要石油化学工业产品依靠外地和进口的问题,决定大力发展石油化学工业,根据城市整体规划和石油化学工业的特点,本着节省占地,节省投资,减少污染,便于管理的原则,提出在哈尔滨东部建立化工区,集中建设一批化学工业企业。
  同年6月,化工部派人到哈尔滨帮助编制化工区设计任务书。8月化工部北京化工设计院提出“二•五”期间化工产品品种发展规划和化工区规划总平面图。从此开始,化工区陆续建设了一批企业。1958—1962年主要建设了化工总厂、哈尔滨化工厂、哈尔滨德源化工厂、哈尔滨油漆化工厂、哈尔滨机器油厂。1963—1965年主要建设了哈尔滨农药厂、哈尔滨化肥厂。1966—1976年主要建设了哈尔滨化工橡胶机械厂。1978—1980年主要建设了哈炼油厂、哈尔滨药用玻璃厂和铁路交接站。1981—1990年建设了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和扩建了化工路、自来水干线。
  1990年,化工区已有石油化学工业企业15家,各种仓库4家,2所企业子弟中、小学校,1个化工消防队,10家饭店,4家商店,59幢家属宿舍。化工区公用工程基本建成,铺设了16条铁路专用线,总长度为29.5公里,道岔55组,道口49处,并建成了化工区铁路交接站,已经形成化工区铁路运输网络。化工路铺装了8米宽的柏油马路。共建深水井85眼,日取水能力1万吨。并从哈尔滨第三水源地铺设了工业用水干线和从第六水源地铺设了1条自来水干线。有5条输电线路和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发电设备供应电力;热力全部由哈尔滨化工热电厂供应。
 第一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一节 规  划 

  1958年初,为了发展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哈尔滨市第二工业局与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委员会规划处商定,将哈尔滨市城区的东部,距市中心(南岗博物馆广场)7公里处,横跨太平、香坊两区,南邻公滨路,北至先锋路,西靠三棵树铁路线至东门站,东到阿什河,面积为1500公顷,为石油化学工业企业集中建设地区。哈尔滨市化学工业研究所所长王国华建议,国家在哈尔滨市正在建设一个机电工业区(动力工业区),哈尔滨市也应该建设一个化工区。哈尔滨市第二工业局主要领导同意他的意见,并在向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中共哈尔滨市委汇报工作时,提议哈尔滨市应建一个化工区。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委同意这一意见。从此开始筹建化工区。
  同年5月,哈尔滨市第二工业局的领导干部去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学习建设和发展化学工业的经验回来后,向市长吕其恩汇报。市人民委员会认为,要想全面发展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在重点发展机电工业和轻纺工业的同时,必须相应发展石油化学工业。石油化学工业是原材料工业和基础工业。发展化学工业,要象吉林化学工业公司那样,根据石油化学工业生产的特点,既要保证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生产连续性和中间产品的衔接、配套。同时,又要很好解决“三废”治理,防止污染城市。6月20日,王世杰代表市人民委员会向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了建设化工区的设想,得到了人民代表的赞同。市第二工业局委托市轻化工设计研究所制订化工区的发展规划方案。26日,化学工业部黑龙江工作组滕杰、李向欣带队到哈尔滨,协助编制哈尔滨化工区规划。8月,化工部北京化工设计院完成了化工区“二五”化工产品品种发展规划和规划总平面图。规划的主要内容:以煤为主要原料,以农副产品和矿产品为辅助燃料,集中力量解决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产品、原料短缺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好“三酸二碱”、橡胶、塑料等问题。规划里要求发展2套年产2万吨电石装置、1套年产1.5万吨烧碱装置、1套年产0.6万吨聚氯乙烯装置、1套年产0.5万吨氯丁橡胶装置、1套年产2万吨硫酸装置、1套年产0.5万吨盐酸装置、1套年产1万吨增塑剂装置、1套年产0.5万吨碳酸氢铵(氮肥)装置、1套年产3万吨普通过磷酸钙(磷肥)装置、1套年产1000吨乐果装置(农药)、1套年产1万吨油漆装置、5套年产1000吨各种颜料装置、2套年产1000吨染料装置及年产5000吨润滑脂、润滑油装置各1套等等。
 第二节 初期建设 
  1958年8月化工区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确定以后,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把建设化工区纳入了全市国民经济计划,有计划地进行建设。
  1958年,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向化工区基本建设投资503万元,其中:给化工总厂投资448万元,主要是架设1条4200米的66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建设3453平方米的磷酸三钠车间厂房、2172平方米的硫酸车间厂房、535平方米锅炉房、1275平方米办公大楼;化工厂投资32万元,建设电解车间整流厂房工程;德源化工厂投资23万元,在汲家店选定厂址,筹建新厂房。
  1959年,化工区基本建设投资818.1万元,其中给化工总厂投资399万元,建设1个年产600吨电解车间;给化工厂投资347万元,建设新厂房;给油漆厂投资7.7万元,迁入新建厂房;给公私合营德源化工厂投资64.4万元,建设醋酸乙酯装置。
  1960年,化工区基本建设投资1157.3万元,其中给化工总厂投资61.3万元,建设磷酸三钠车间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给化工二厂投资1043.3万元,建设烧碱车间、机修车间、架设1条高压输电线路、电石炉、整流全套设备等工程;给油漆厂投资57.7万元,建1个变电所、锅炉房色漆车间和立德粉车间的土建工程。
  1961—1962年2年中,根据中央决定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指示精神,化工区基本建设投资压缩。1961年投资额116万元,1962年投资额32万元。化工二厂的工程缓建,化工总厂电解车间下马。
  1958—1962年,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共投资2626.4万元。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有普通过磷酸钙、磷酸三钠、碳酸氢钠、油漆、立德粉、苯二甲酸二丁酯、醋酸乙酯、醋酸丁酯等产品。已经建成或者基本建成的厂房和办公楼有化工总厂、化工二厂、化工四厂、油漆厂等。公共工程,已经完成了两条输电线路和三棵树车站通往化工总厂的铁路专用线。

 第三节 续建工程 
  1963—1965年,国家、省、市共向化工区投资330万元,购置设备,完成土建工程。主要有:化工部投资99万元,用于化工二厂购置设备,建设烧碱装置。省计委分别投资72万元、199万元和15万元,用于化工总厂的硫酸车间技术改造工程、扩建化工四厂的增塑剂装置和建设化工五厂的润滑脂装置。市人民委员会投资87万元,用于哈尔滨油漆厂新建1套油漆生产装置和1套土法生产铅铬黄装置。
  1966—1976年,化工区重点建设炼油厂。共投资4723万元,形成了年处理原油50万吨的生产能力。同时,国家、省、市还投资1432万元,其中:化工部投资130万元建设化工二厂的电解装置。轻工部分别投资64万元和300万元,建设化工二厂的聚氯乙烯装置和化工四厂的增塑剂装置。省计委分别投资640万元和50万元,建设哈尔滨化肥厂年产5000吨合成氨装置和哈尔滨化工总厂的黄磷装置。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投资建成1套年产1500吨乐果装置,油漆厂的1套丁腈装置,并铺设了部分铁路专用线,翻新了化工路,新建了一批家属宿舍。
  至1976年,化工区已形成了部分化工产品的配套及中间产品的相互衔接,其中包括化工总厂的黄磷与化工二厂的三氯化磷、哈尔滨化工六厂的农药相互配套;化工总厂的硫酸为化工区石油化工厂配套;电石与聚氯乙烯配套;烧碱与聚氯乙烯配套;油漆与颜料配套等。同时,建设了哈尔滨化工机械厂、黑龙江化工机械厂,为各工厂服务,成为化工区的技术后方。
 第四节 工程配套和技术改造 
  1977—1990年,化工区在继续新建哈尔滨农药厂年产3000吨氟乐灵装置及化工总厂1套年产2000吨草酸装置的同时,重点进行工程配套和技术改造。
  1982年根据大庆30万吨乙烯工程的配套项目和国内的需要,由国家投资4586万元,哈尔滨自筹5201万元,建设1套年产2万吨苯酐装置,1989年8月投产。
  1983年经国家计委批准,由省计委投资880万元,市建行贷款398万元,建设化工总厂年产4万吨硫酸工程,与大庆30万吨乙烯工程配套,1987年4月投产。
  在此期间,化工总厂过磷酸钙车间,化工二厂聚氯乙烯车间、烧碱车间,油漆厂的醇酸树脂车间、色漆车间进行了技术改造。
  1990年,化工区企业事业单位有:炼油厂、化工总厂、化工二厂、化工四厂、石油化工厂、化工六厂、油漆厂、哈尔滨合成树脂厂、哈尔滨化工机械厂、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哈尔滨化工十厂、哈尔滨化工七厂分厂、化工铁路运输处、哈尔滨液化气厂、保温材料厂、化工库、建材库、橡胶库、医药库及化工总厂子第中、小学校,化工二厂子第中、小学校,化工二厂技工学校和1个化工消防支队、10家饭店、4家商店。
  家属宿舍:化工总厂有24幢,化工二厂有11幢,化肥厂有8幢,油漆厂有16幢。
 第二章 公用工程建设
 第一节 交通运输建设 

  1969年,化工区只有化工总厂有铁路专用线,其他厂家都用汽车、马车从三棵树车站运原料(从外地进的原料)送进工厂,从工厂运送产品到三棵树车站,再通过铁路运往各地。随着化工区各工厂生产的不断发展,货物吞吐量不断增长,仅靠公路运输已经满足不了生产的需要,而且还造成很大的浪费。其中化工二厂最为突出,从三棵树火车站至化工二厂的7公里多的公路面上,因马车运输,撒满了工业用盐。为了减少和防止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哈尔滨市轻化工业局组织化工区7家工厂,筹建化工区铁路专用线。1970年4月动工,10月建成,铺设了4.5公里的铁路专用线。1970—1971年,化工四厂、化工二厂、化工五厂、化工库、化肥厂、农药厂、油漆厂等7家修建了本厂内5.229公里长度的铁路专用线,初步形成了化工区铁路运输网。据化工二厂的不完全统计,铺上铁路专用线以后,每年节约了近百万元。
  1975年,哈炼油厂建成投产,每年运进原油50万吨,运出各种油类45万吨,吞吐量100万吨;即将筹建的化工热电厂的“三炉、三机”,每年需运送原煤40万吨。哈炼油厂和化工热电厂2家每年140万吨吞吐量,再加上化工区其他工厂、企业,每年吞吐量可达280万吨。当时一条铁路专用线很难承担起这一重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79年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新建化工区铁路交换站。从三棵树火车站用铁路机车把货车集中运送至化工区的铁路交接站。交接站通过发线、编组、进行调节,然后由交接站的机车把货车送往各工厂,以缓解货物运输的紧张状况,站址确定在三棵树车站东南化工区内,距三棵树车站3公里。市革命委员会投资和化工局自筹资金,共1943万元。1984年交接站完成了7条线,其中发线3条,编组线4条。
  1988年对交接站又进行一次技术改造,将1、2、3、4道线改为到发线并兼编组线,原编组线改为货场。通过技术改造,既保证了化工区调车作业和部分停车的需要,又使货物接卸量增加60万吨/年。同时,开辟了100个货场,能够承担煤、建筑材料等货物的接卸,扩大接卸能力,提高了经济收益。
  1990年,哈尔滨化工铁路运输线从哈尔滨三棵树火车站接轨点起,到哈尔滨化工四厂止,由北向南横穿化工区,总长度为29.5公里,道岔55组,道口49处。铁路货场运输吞吐量达277.2万吨,其中进货量178.5万吨,出货量98.7万吨。化工铁路交接站,有通讯信号楼2800平方米,站场照明塔3座,站内建成7条铁路线,其中发线3条,编组线4条。运输室156平方米,板道房10平方米,南工区154平方米,生活福利区建设办公室1224平方米。
第二节 电力、热力建设 
  1979年,化工区共有55台锅炉,22个大烟囱。这些锅炉燃烧燃料油和煤炭,年耗燃料油10万吨,耗煤炭10万吨,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污染化工区的大气。为了节约能源,治理污染,1980年国家计委、经委、财政部、物资管理总局批准,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投资8109万元新建拥有“三炉”(3台锅炉)、“三机”(3台汽轮发电机组)的哈尔滨化工热电厂。一期工程,新建3台锅炉,每小时蒸发量130吨;一组汽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2万千瓦。1986年一期工程完成并投入生产。第二期工程,再建两组汽轮发电机组,每台为1.2万千瓦。1986年二期工程开工,1988年9月完工并投入生产。“三炉、三机”建成以后,蒸气直接供给化工区12家工业企业,三组发电机组发电量直接并入市电业局系统电网。这时,化工区12家工业企业28台锅炉停烧,解决了燃烧燃料油改为烧煤炭的问题,每年节约10万吨原油,并节省了1000多万元费用。哈尔滨化工热电厂经过添置环保设备,减少了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量,减轻了大气污染。
  1990年,化工区共有5条供电线路。其中东北甲乙线、三化线、石化线3条直接供电线路,供电负荷3万千瓦;红升线,公化线两条城市公共供电线路,供电负荷5千瓦。
 第三节 给排水建设 
  一、给 水
    1972年,化工区企业使用的工业用水和饮用水,都是来自建厂当时,在厂内自建的深水井。全化工区共有深水井85眼,日取水能力9万吨,其中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自有深水井28眼。1982年经过环境保护部门的调查,化工区的地下深水井水已经污染不能饮用。这时,各工业企业用汽车从市里自来水管网运水回化工区供企业饮用。化工区的85眼深水井,作为备用,不再使用。1983年,哈尔滨市自来水公司新建了三水源地,并且铺设化工区工业用水干管,解决化工区各工业企业工业用水问题。1986年六水源地建成,并铺设一条自来水干线,通往先锋路,解决了化工总厂、油漆厂、铁路运输处等单位饮用水的问题。化工区其他工业企、事业单位还是继续用汽车从市里运回自来水饮用。
  二、排 水
    化工区排水,除了邮电供应处、哈尔滨石油化工机械厂使用渗井以外,其他工业企业、事业单位都由明沟排放,造成了地下水严重污染。
  化工区南部地区,化工四厂、化工二厂、合成树脂厂等工业企业,排出的废水直接排放至信义沟,然后通过泵站排放到阿什河,流入松花江。
  化工区北部地区,化工六厂、化工总厂、哈炼油厂、玻璃瓶厂、油漆厂、化工十厂等工业企业,排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工厂旁边的明沟,流向阿什河,最后流向松花江。
  化工区的工业企业对废水进行治理或者进行处理的有哈炼油厂、化工总厂和化工二厂。

第四节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化工区的环境保护设施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进行技术改造工程同时,逐步地建设起来的。
  1969年,哈尔滨化工二厂建设烧碱装置的同时,建设了三氯化磷、三氯化铁、次氯酸钠、液氯等装置各1套,专门平衡生产中产生的氯气,防止了氯气的污染。同时,将电石废渣卖给农村或者施工部门作建筑材料。1972年,化工总厂在建设2万吨硫酸装置时,与哈尔滨水泥厂、松花江水泥厂共同商定,将生产出来的废渣及时运出,作为水泥厂生产的原料。1976年,哈炼油厂在建厂的同时,建设了1套处理废水装置,主要通过隔油、浮选、生化3个设备净化废水,然后再循环使用。
  随着生产的发展,化工区的工业企业在实施技术改造的同时,不断建设环境保护工程。1977年,化工总厂建成氟气回收装置,制造氟硅酸钠。1979年,化工总厂生产黄磷每天要排1.2万立方米尾气,其中92%是一氧化碳,要通过燃烧变成二氧化碳后排放到大气,浪费大量的能源,又污染环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市革命委员会和环境保护局共同投资320万元建设了1套年产2500吨草酸装置。当年建成并投入生产,从而解决了黄磷尾气的治理问题。
  1982年,化工总厂对普通过磷酸钙装置的部分粉碎装置进行了技术改造。改造后,厂房内的粉尘由99.6毫克/立方米降到4.66毫克/立方米,每年还回收290吨矿粉,价值2.3万元,提高了过磷酸钙的转化率,降低了粉尘和噪音,改善了操作环境。
  1984年,哈炼油厂进行了火炬系统改造工程,减少尾气排放量。工厂增设了湿式气柜,安装了气体压缩机,改造瓦斯管网,回收了排放的瓦斯,使火炬不再排放污染物。在正常的生产情况下,无烟无火,达到熄灭火炬的目的。只有停产、开半时,或者有特殊情况下,还有火炬,初步改善了环境,减少了污染。
  1987年,哈尔滨化工热电厂投产后,工厂将产出的部分废渣卖给水泥厂作水泥原料,同时,工厂服务公司创办1个年产5000吨的小型水泥厂,用了一部分废渣。另外,还供应市政工程修道作路基用。每年产出的废渣全部得到处理。同年,化工总厂安装了1套磷酸装置,黄磷生产过程中产出磷泥废渣全部得到处理。
  1990年,化工二厂建成了1套年产5000吨的水泥厂,用来改造生产聚氯乙烯时产生的电石废渣。
 第五节 化工区技术后方建设 
 
   化工区初步形成以后,各个工厂的生产不断地发展和扩大,而设备大修、配件,基本建设所需的设备,因有的不能生产,有的不能按期交货,影响了化工区的正常生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从1970年开始,在化工区筹建一家化工机械厂,作为技术后方,专门为化工区各个工厂企业服务,保证化工区各工厂生产的顺利进行。1973年哈尔滨化工机械厂基本建成。1973—1976年,哈尔滨化工机械厂为哈炼油厂、化工二厂、化工四厂、石油化工厂等工厂生产了200多个大型非标准石油化工设备,还承担了哈炼油厂油罐区的13个大型贮罐、装置区的加热炉、原油预热器等大型设备的生产任务。1976—1977年,完成了化工部下达的34个快装锅炉生产任务。1979年哈尔滨橡胶机械厂并入哈尔滨化工机械厂,主要生产齿轮泵、螺杆空压机、18炼胶机、减速机、丁基胶内胎接头机等39种产品。
  1980年,黑龙江省劳动局和哈尔滨市劳动局批准发给哈尔滨化工机械厂一、二类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开始生产各种一、二类压力容器。年生产能力2500吨。1981年为化工区各工厂和其他化工厂生产各种一、二类压力容器,综合产量达869吨,压力容器131个,满足了化工区各工厂的需要。1986年为了节约能源,给化工二厂配套,工厂自筹资金44万元,市建设银行贷款70万元,共114万元,新建了1套年产8000支乙炔钢瓶装置,5月投入生产。生产出的钢瓶销售比较好。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的需要,1986年经国家经委、国家能源局批准,国家和地方投资670万元引进1套美国气瓶公司的年产4万支溶解乙炔气瓶生产装置,1990年建成并投入生产。同年,为了加强对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服务,满足企业的需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黑龙江省石油化工机械厂与哈尔滨化工机械厂合并,改名为黑龙江石油化工机械总厂。
  1987年又经国家人事劳动部批准,工厂取得三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工厂主要增加了5—100立方米的液化气贮罐、换热器、10—15公斤小型液化气贮罐等产品。
  1990年生产乙炔气瓶13864支,一、二类压力容器68个,三类压力容器103个,常压设备34台,锅炉11台,各种贮罐42台。同时,还生产了齿轮油泵、螺杆空压机、车床、载重翻斗车、开放式炼胶机、丁基胶内胎接头机等产品。
第七篇 石油化学工业管理
  哈尔滨解放前,石油化学工业企业都是小作坊生产,设备简陋,技术落后,手工操作,企业管理都属经验管理形式。
  哈尔滨解放初期,市政府先后成立了哈尔滨企业公司和哈尔滨实业总公司,统管全市公私合营和国营企业。在此期间,国营石油化工企业普遍建立了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52年,哈尔滨石油化工行业统归哈尔滨市地方工业局管理。
  1953—1958年,哈尔滨石油化工行业学习了苏联的企业管理经验,推行计划管理,实行生产作业计划和按生产图表组织生产。建立了三级管理生产制度,实行了技术管理,建立了生产核算制度。1955年6月,石油化工行业划归哈尔滨市第二工业局管理。1956年5月,石油化工行业开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1960年,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成立,主管全市的石油化工企业,为哈尔滨石油化工管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此时,化工行业都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但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生产管理上急于求成,忽视科学管理及合理的规章制度,结果造成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局面。1961年开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过3年多的整顿和调整,石油化工管理制度普遍地建立和健全起来,生产形势逐步好转。
  “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的管理制度被错误地认为是“管、卡、压”,基本上都被废除。1969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普遍建立了工厂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72年,全行业开展“学大庆”活动,在企业管理中,实行“三老四严”,建立了适合石油化工企业的岗位责任制,开展“一类岗”、“先进班组”活动,加强了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轨道上来,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80年开始,先后进行了恢复性企业整顿和全面企业整顿,企业管理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1983年6月,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作为试点单位改为哈尔滨市化学工业总公司,由过去的行政管理改为实体性经济体制。1985年8月又改为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
  1986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了企业升级和现代化管理活动。通过这一活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各种经济责任制逐步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1990年创无泄漏工厂6家、清洁文明单位2家,“六好企业”3家,促进了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1990年11月19日,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作为全市改革试点,改为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第一章 管理机构与体制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的前身是哈尔滨企业公司和哈尔滨实业总公司。1948年7月1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成立哈尔滨企业公司,主管哈尔滨市公私合营工业企业。1949年7月,哈尔滨市政府成立哈尔滨实业总公司,主管地方公营工业企业。
  1952年5月,哈尔滨市政府为加强对工业企业全面领导,统一管理,适应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的发展需要,决定组建哈尔滨市地方工业局,撤消哈尔滨实业总公司、哈尔滨企业公司。将原实业总公司、企业公司所属工业企业全部划归哈尔滨市地方工业局管理。哈尔滨市地方工业局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有计划、有领导地发展地方工业,改造私营工业企业,完成“一五”计划。在执行“一五”计划期间,哈尔滨市地方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工业企业成倍增长。为了加强管理,1955年6月,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原市地方工业局划分为哈尔滨市第一工业局、哈尔滨市第二工业局,分别主管重工业(机械、冶金)、轻化工业。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划归哈尔滨市第二工业局管理。
  1960年下半年,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以便加强专业化管理,尽快地发展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1962年7月,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决定将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哈尔滨市轻工业局合并,成立哈尔滨市轻化工业局。1965年下半年,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的指示,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学习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经验,哈尔滨市轻化工业局系统,设立政治工作机构,局设立政治工作部。工厂设政治工作处,小型工厂设政工科。
  1968年9月,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原市直属管理机构,采取并、撤、放的办法,新组建31个管理机构,石油化工企业归哈尔滨轻化工业公司革命委员会管理。1969年10月,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改革体制的决定》,提出减少机构,减少层次,减少人员,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要求。撤销了哈尔滨轻化工业公司革命委员会,成立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设立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中共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核心小组成员兼任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局内设4个大组:政治工作组、办事组、生产组、计财组。1973年1月8日,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根据生产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需要,撤消政治工作组、办事组、生产组、计财组,设立办公室、生产计划处、基建设备处、技术处、财务科、劳资科、技术保安科和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部下设组织科、干部科、宣传科、监察科。群团组织有工会、共青团委。12月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的决定,撤消监察科,组建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1975年,市革命委员会决定组建哈尔滨石油化工建设(年产3.5万吨乙烯工程)指挥部,负责筹建年产3.5万吨乙烯工程。1979年因为大庆已经建设30万吨乙烯工程,不需再建小型的乙烯工程,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撤消哈尔滨石油化工建设指挥部,一切事宜由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负责管理。1980年4月为了加强专业化管理,重点建设石油化工和医药工业,市政府决定将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划分为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和哈尔滨市医药管理局两个局。这时,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党群部门有: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工会、团委。行政部门有:办公室、生产计划处、技术处、规划处、科研处、财务科、劳资科、技术保安科、教育科、企业整顿办等部门。机关编制58人,实际人员129人。1983年2月,中共中央〔1983〕7号文件决定哈炼油厂隶属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领导,7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正式办理交接手续。
  同年6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市、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地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要求”,本着“精简机构,缩减人员,调整班子,提高效率”的精神,决定哈尔滨市先在石油化工行业进行改革试点,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改为哈尔滨化学工业总公司,由过去行政管理体制改为企业实体性经济体制。哈尔滨化学工业总公司党群部门有: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工会、共青团等。行政部门有办公室、劳资人事处、财务处、生产处、设备能源处、安全环保处、综合计划处、科技处、教育处。1984年12月,哈尔滨化学工业总公司机关机构又进行了改革。行政部门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开发部、生产部、财务部、橡胶部、经营部、劳动服务公司。党群部门设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工会、共青团和临时机构打击刑事犯罪办公室及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
  1985年8月,市政府为了使市直经济部门政企职责分开,减少机构和管理层次,决定撤消政企不分的总公司,组建行使政府职能的管理局,实行专业管理。撤消哈尔滨化学工业总公司,重新组建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它是市政府统筹管理全市石油化学工业行业的职能部门,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负责。主要任务是用计划的、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全市石油化学工业全行业进行统筹、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1985年10月根据“今后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精神,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把供产销、人财物等8个方面47条权限全部下放给企业,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改造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管理机构设10处1室,5个事业单位。局机关编制为109人。行政机构有:规划基建处、科技处、质量监督管理处、设备能源处、安全环保处、企业管理处、人事教育处、审计处、财务处、生产计划协调处、办公室等,直属5个事业单位:供销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科技情报研究所、化工职工疗养院、环保监测站。党群部门机构有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老干部管理科、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办公室、工会、共青团等8个部门。
  1988年8月12日,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改革,设14个处室,其中有办公室、干部监察室、生产计划处、技术管理处、设备能源处、质量管理处、劳资安全环保处、人事教育处、企业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技改基建处、经协处、外经处。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的指示,党群部门全部撤消,企业党的关系分别交给市委、区委和道街党委管理。
  1990年11月19日,为了深化完善市级机构的改革,根据《哈尔滨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原则同意,市委、市政府决定撤消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组建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主导产业的优势和哈尔滨市石油化工行业的整体功能,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进行石油化工特殊行业超前改革的试点。市政府赋于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经营管理权,其经营资产的注册资金,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使之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资产经营一体化的联合企业。市政府还决定在市计划中单列户头,享受市政府给予(集团)公司的优惠政策。
  1990年末,公司机关机构设办公室、生产计划处、规划科技处、设备能源处、劳资安全环保处、审计处、财务处、企业管理处、法规处、人事教育处、质量监督处、基建处。同时还设信息中心、史志办公室、石油化工规划办公室等机构。党群部门设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工会、团委等。公司直属事业单位有供销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销售公司、职工疗养院、集体经济办公室、环保监测站。       
 第二节 企业隶属关系 
  哈尔滨解放前,石油化学工业发展缓慢,至1946年仅有7家石油化工企业(作坊),其中:由外侨经营的3家,民族工商业者和手工业者经营的4家。均由行业同业公会管理。
  哈尔滨解放以后,为了支援解放战争,发展生产,1946—1948年,华东贸易公司、东北军需处和松江省建设厅创办了5家橡胶厂。同时,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指导下,私营化学工业得到很快地恢复和发展。至1948年末,全市共有石油化工企业及小作坊110家,其中:公营企业5家,私营及公私合办企业(作坊)105家。公营5家企业直属创办单位,公私合营企业归市企业公司管理,私营企业由工商联合会管理。
  1949年,哈尔滨实业总公司成立,统管全市公营企业。
  1952年,哈尔滨市地方工业局成立,统管市企业公司和实业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1956年,原属松江省的松江化学厂及松江橡胶厂移交哈尔滨市管理。同时,哈尔滨私营及公私合办石油化学工业企业105家全部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成立了公私合营哈尔滨橡胶厂、公私合营北新橡胶厂和哈尔滨油漆颜料生产合作社、哈尔滨市化学农药生产合作社。1957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共有9家。其中地方国营工业企业3家、公私合营企业4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家,统归哈尔滨市第二工业局领导。
  1958年,各区、县根据市人民委员会的要求,办起了30家区街石油化学工业企业,18家乡镇石油化学工业企业。这些企业归区、县和乡镇领导。
  1962—1964年根据哈尔滨市国民经济计划的要求,新建了哈尔滨化工二厂、龙江橡胶厂、哈尔滨聚乙烯厂、哈尔滨醋酸塑料厂和橡胶机械厂5家地方国营石油化工企业。同时,各区、县又新建了75家集体石油化学工业企业。1965年全市共有石油化学工业企业137家,其中:地方国营石油化学工业企业14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有123家。地方国营企业统归哈尔滨市轻化工业局领导,多数集体所有制企业分别归各区、县和街道、乡镇领导和管理。
  1969年10月5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将原哈尔滨市轻化工业局所属的20家工业企业、1家科研单位交给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管理。其中有哈炼油厂、化工总厂、化工二厂、化工四厂、化工六厂、化肥厂、农药厂、油漆厂、聚乙烯厂、龙江橡胶厂、北方橡胶厂、松江橡胶厂、哈尔滨橡胶厂、哈尔滨制药厂、制药三厂、制药四厂、制药五厂、淀粉糖厂、中药厂、橡胶机械厂和哈尔滨化工研究所。1970—1979年,新成立了化工铁路专用线、哈尔滨化工“七•二一”大学、哈尔滨化工设计院、哈炼油厂、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学校、集体经济办公室。期间,各石油化学工业企业为了解决职工子女上山下乡返城就业和职工家属就业问题,各企业办了16家家属厂(后改为劳动服务公司),就业3000多人。这16家工厂分别归各工业企业事业单位领导。
  1980年,市政府决定将原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分为两个局,即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和哈尔滨市医药管理局。将原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管理的7家药厂、2家中药厂全部移交给哈尔滨市医药管理局。1980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有127家,其中地方国营企业20家、集体所有制企业107家。
  1983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将哈炼油厂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领导。6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决定,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改为哈尔滨化学工业总公司,进行全行业企业实体性经济体制的改革试点工作。
  1984年新建成哈尔滨化工热电厂。198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省属的黑龙江省化工建设公司交哈尔滨化学工业总公司管理。1987年,在成立哈尔滨市石油化工局集体经济办公室的同时,组建哈尔滨市化工劳动服务公司,两个机构合署办公。该公司领导16家工业企业的劳动服务公司,和10家石油化工产品商业企业。1987—1990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又决定将省属的黑龙江省化工机械厂交给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领导。同时,又组建了哈尔滨市石油化工经济贸易公司、哈尔滨化工销售公司。
  1990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全行业有209家,其中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所属的企业1家,省属企业3家,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企业66家,哈尔滨市区、乡镇所属的企业126家,阿城、呼兰两县及其乡镇所属的企业13家。在209家企业中国营企业1家,地方国营企业25家,集体所有制企业176家,事业单位有7家。
 第三节 领导体制 
    哈尔滨解放初期,石油化工企业有公营、公私合营和私营三种形式。公营化工企业先由军代表、工人和留用人员组成“临时委员会”,后又根据中央指示,成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厂长担任主任负责领导工厂行政工作。1950—1952年,公营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撤消了“临时委员会”和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党委为核心实行统一领导,厂长对生产和行政业务方面的工作负责。公私合营化工企业厂长由市政府任命,董事会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厂长执行。私营企业主要是以工商业主和手工业主为领导,管理工厂(小作坊)。
  1952年,公营企业在生产改革中学习苏联的企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些新的规章制度,并培养了一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始实行“一长制”领导体制。厂长由国家任命,对企业的生产行政工作负责,企业的党组织对行政工作实行保证和监督,并根据国家法令、上级机关计划和上级党委的指导,用加强思想领导的方法,保证实现生产计划。但是,有些企业在执行中,照搬了苏联“一长制”某些作法,片面强调厂长个人作用,加上经验不足,出现了一些问题。1956年下半年,否定了“一长制”的领导体制,开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主要内容是以党委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企业中的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和共同决定,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的同时,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监督,职工群众参加管理并监督行政管理工作。
  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石油化工企业都实行了这一领导体制。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影响,强调“书记挂帅、大搞群众运动”,出现了党委包揽行政事务的现象,忽视了发挥厂长的作用。1959年,中共哈尔滨市委召开干部会议批评了这一倾向,强调要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1961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中共中央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既强调党委的集体领导,又强调厂长对行政管理的指挥作用。全市石油化工企业都建立了较完整的以厂长为首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企业的领体班子受到冲击,生产工作秩序受到干扰,产品质量下降,事故增多。1968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普遍建立“三结合”(军代表,“革命领导干部”和群众组织代表)的革命委员会,行使全面的行政管理职权。“文化大革命”后期,恢复了党的组织,实行党委书记兼任“革委会”主任的一元化领导。
  1978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即工业三十条)中第五条规定:“工业企业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和企业的其他几项基本制度。”要求企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由党委统一领导。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在第四季度认真地贯彻了这一决议,全行业普遍地重新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一企业领导体制。同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开始全面实施这一条例,工厂党委负责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厂长对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副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是厂长的助手,他们的工作受厂长领导,对厂长负责。工厂党委支持和保障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指挥系统行使职权,厂长要自觉地维护党委的领导,接受群众的监督。但是,这种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均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形成负责决策的不负责执行,负责执行的无权决策,有权的无责任,负责任的无实权,这就出现了无人负责现象,经济效益好坏,管理好坏,无人过问;企业党委经常研究大量的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总揽具体事务,这不仅不利于发挥厂长的作用,而且也不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些职权界限不尽清楚,有些含混和互相矛盾。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领导体制。1984年下半年,石油化工行业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积极试点改革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领导体制,开始在哈尔滨油漆厂等企业进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在试点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党委、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正确处理厂长、党委、职代会之间的关系,经过一年的试点,在1985年下半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陆续全面实行了厂长负责制。1987年下半年,根据市委的决定陆续将党群工作交给属地(各区委)管理,石油化学工业局机关只管(设)行政工作(机构)。
  1988—1990年,石油化工企业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确立了厂长在企业中的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企业党组织是政治核心对行政工作行使保证监督的职能。
 第四节 企业整顿与改革 
  恢复性企业整顿 1980年初,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普遍开展了恢复性企业整顿。重点整顿质量管理工作,健全经济责任制。对管理比较先进的,一般的和比较混乱的3种类型企业,提出不同的要求:管理比较先进的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民主管理,贯彻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在发展产品品种、提高质量、搞好销售服务、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管理现代化。一般的企业,进一步搞好领导班子建设,搞好管理基础工作,推行经济责任制,搞好经营。在产量、质量、成本、利润等指标方面要有所提高。企业管理比较混乱的企业,要从整顿领导班子入手,先把领导班子调整和建设好,逐步建立正常地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改变落后面貌。同时,还要推行经济责任制。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恢复性企业整顿,全行业都达到了要求,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全行业初步建立了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程序。至1982年,恢复性企业整顿基本上结束。
  企业全面整顿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用了3年的时间,对全部国营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对30家国营石油化学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领导班子成员由243人精减到218人;平均年龄由48岁降至46.3岁;大学文化程度由112人上升到130人,具有专业职称的由135人上升到198人。1983年第一季度,进一步健全经济责任制,由过去百分计奖办法转为自上而下层层包,自下而上层层保的纵横联锁的经济责任制。健全了经济指标、核算和考核的网络机构。同时,整顿了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共有4402种;建立和健全各种管理制度25987项;完善了计量器具6293件;计量齐全达91%;制订了8327种原材料、能源、工具消耗定额和资金占用定额。通过这次企业整顿,经济效益有了较大的提高。1985年比1983年工业总产值增长3.6%,产品销售税金增长0.4%,利润增长了13%,上缴增长25.9%。
  企业升级 “六五”计划期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经过全面整顿和经济体制改革,企业的管理水平有了提高。但是,在各个企业产品质量、消耗和经济效益上,仍存在着不少问题,还不适应企业改革、开放和生产发展的需要。1986年7月国务院下达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在全国开展企业升级活动,以便推动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这个决定,普遍地开展了企业升级活动。各企业根据企业等级标准,分别制订了企业升级规划,大部分企业都确定在1990年之前,逐步达到省级先进企业标准,有的企业确定达到国家二级企业标准。各个企业根据规划,狠抓了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健全了企业管理工作制度。同时,石油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在龙江橡胶厂、油漆厂进行试点工作,把企业升级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各业务科室和车间、班组。重点抓好产品质量、各种物资消耗工作,使企业管理水平逐步达到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并生产出适合市场需要的优质名牌产品,主要物资消耗指标达到1985年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1990年末,在14户预算内国营企业中达到计量管理国家二级计量单位的有8户、三级计量单位3户;国家二级能源管理单位1户、省级能源管理单位4户;设备管理省级管理单位有5户;国家二级档案管理单位有5户、省级8户,省标准化三级管理单位的有3户、四级单位8户;质量管理达到化工部标准1户、省级2户、市级3户;市优秀企业管理奖1户。有7户企业评为省级先进单位,1户市小明珠企业。预算外企业1户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有3户评为小明珠企业。
  现代化管理的应用 1983年,石油化学工业全行业开展了现代化管理应用活动。石油化学工业主管部门通过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共同举办微机应用培训班,在化工四厂召开应用微机经验交流现场会,举办现代化管理成果展览等办法,推动全行业逐步实施现代化管理应用。1986年,哈炼油厂、石油化工厂、化工四厂、化工二厂等工厂,在生产调度、计量、检测、生产运行等方面应用了微机,用现代科学仪器、仪表、微机等进行管理。1986年末,哈炼油厂、化工四厂、化工二厂、石油化工厂等工厂都推行了现代化管理,占全行业企业的31%,应用微机进行管理的企业已经达到13.5%。1987年全行业获得现代化管理成果二等奖4项、三等奖11项。1988年获得现代化管理成果四等奖2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0奖。1990年,获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10项。
  企业改革 1978—1980年,哈尔滨市石油化工行业进行了扩权试点工作,市石油化学工业局向各企业、事业单位下放了8个方面47条权力,企业有了计划、销售、资金使用、中层干部任免等权力。但是,由于改革不配套,有些权力并未落实到企业,出现了权力截留和放权不彻底的问题。
  1981年,市政府确定哈尔滨市化工局为全市首家财政包干单位,实行利润包干,超额部分二、八分成。化工局可用这部分资金自主进行企业技术改造。1982年末,化工局全面完成三年承包合同,三年共实现工业总产值114007万元,平均每年产值比承包前的1978年递增8.5%。三年共实现利润11430万元,平均每年增长33.5%。按合同规定在上缴利润基数7665万元的基础上,又在超额利润分成中多向国家上缴利润1682万元,共上缴利润9348万元,是当时全市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石油化学工业局留成利润2082万元。同时,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局对企业采取分类承包办法。一类盈利较大的企业实行基数包干,超额分成;对微利企业实行“全额留成”或者基数包干,超收留用;对亏损企业实行亏损包干,减亏留用。通过这一办法调整了国家、企业、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打破了“吃大锅饭”的分配体制,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全面超额1.7%完成了利润计划。
  1983—1986年,市政府和石油化学工业局都简政放权,实行利改税。试图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法律形式规范化。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由于所得税一刀切,调节税一户一率,企业多留部分与自身努力不成比例,形成“水涨船高,鞭打快牛”的局面,不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对有些管理水平较高,而自身老化严重、急需改造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利改税的消极作用更为严重。同时,利改税在税种上,税率上等齐划一,很难适应不同企业千差万别的情况。
  1986年,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局组织石油化学工业企业领导干部,学习首钢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经验,1987年,市化工局在哈尔滨油漆厂进行试点,
  1988年全面推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同时,在哈尔滨化工七厂实行小型企业租赁经营责任制的试点工作。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 

  哈尔滨市解放初期,国营石油化学工业企业计划管理只有产量一个计划指标。1949年初,市政府提出利润指标,开始在化学工业企业进行经济核算,计划内容有实现利润和上缴利润指标。1951年初,沈阳橡胶六厂迁到哈尔滨,橡胶六厂在1950年开始实行计划管理,有一定经验。化学工业企业积极学习橡胶六厂计划管理经验。同时,开始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发动职工群众,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完成生产计划。私营化学工业企业依据工厂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签订加工定货合同,进行生产管理。
  1953年开始,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制订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议指标和年度计划,重点制订年度计划。市政府控制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计划指标有五项,即产值、产量(品种、规格)、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为了搞好计划管理,还采取了几项措施:实行经济核算制,建立生产区域责任制,各车间设立了生产班组长,加强定额管理。各企业都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劳动、各种材料消耗、动力、各项费用、各项资金等普遍进行了查定,通过查定数据分析对比和核算,制订平均先进定额,作为计划的基础;建立统计制度,各车间、班组普遍建立了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反映出生产活动情况,为制订计划打好基础。1956年,私营企业实现了公私合营,各企业计划工作逐步地按照国营企业的管理方法进行。
  1958—1960年,受“大跃进”的影响,部分企业干部,盲目追求速度,片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削弱了计划管理的严肃性和科学性,计划工作失去了应有的作用。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重新恢复计划管理,强调按计划生产,认真地进行统计工作,使计划管理逐步正常化。1965年,市政府计划控制指标有9种:产品品种、规格、质量计划;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原材料、燃料、物资计划;技术改造计划;劳动计划;财务计划;新产品计划;基本建设计划;销售计划。
  “文化大革命”期间,石油化工行业计划管理工作受到严重冲击。计划管理的合理规章制度被废除,计划管理机构普遍瘫痪,计划管理专业人员被下放到车间劳动,各专业管理合并,成立生产组,计划管理工作基本上处于无计划状态。
  1976年,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加强计划管理工作,再次确定国家考核企业的指标,主要有产品、品种、质量、成本、利润、资金、消耗、劳动生产率等8项经济指标。1984年11月在生产计划方面下放了11条权利,其中工厂企业有权自行安排月份生产计划,生产指挥权全部下放给企业,考核指标只考核20种产品,其他都下放给企业。
  1990年,实行计划管理为主和市场调剂为辅的管理制度。计划的内容和计算的方法都有了改革。逐步地实行了六大指标,废除八大经济指标。六大指标主要有:工业产品销售率,工业资金利税率,工业净产值率,工业成本利润率,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全部流动资金周转次数等。同时,考核工业增长率。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旧的计划管理和企业经营模式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尽快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下解脱出来,石油化工行业作了大量的改革工作,重新制订了管理制度,但是,计划管理还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第二节 财务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
  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国家固定资产、企业固定资产、待转固定基金、国家拨入特准储备资金(基金)、更新改造基金、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后备基金等。
  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市财政局领导,石油化学工业企业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的两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管理规程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央、省、市政府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以及具体实施办法。石油化学工业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只是认真执行这些方针、政策和具体办法。
  1951年下半年开始,石油化学工业行业根据中财委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清理资产、核定资产的决定》,在全行业的企业中,进行了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登记工作,按照1951年6月底的人民币价格重新进行了估价。1952年底全部完成。这是第一次清理化工企业资产和资金。清理结果是:1952年不完全统计,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实有308.2万元,其中化学工业企业183.9万元,橡胶企业124.3万元;流动资金170.6万元,其中化学工业企业124.3万元,橡胶加工业46.3万元。
  1978年上半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家财政集中一部分企业基本折旧基金的具体规定》,石油化工企业提取的基本折旧基金一半留给企业,其余20%上交国家财政,30%上交地方财政统一安排使用。
  1979年下半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石油化学工业按行业执行分类折旧率。其中,硫酸、氯碱行业折旧率为10%,其它行业平均为4%。折旧基金的70%归企业支配,30%归主管部门调剂使用。企业暂不用的折旧费,专户存入银行。挖潜、革新、改造费用不足时,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用折旧费和利润留成资金归还。企业在保证固定资产大修理的前提下,有权将基本折旧基金、大修理费、利润留成中的生产发展基金等合理地结合起来,用于挖潜、革新、改造和参加企业流动资金周转。
  1984年11月,化工局下放了6条财务方面权利,其中企业有权使用留利,有权使用大修、折旧基金,有权对国家资产出租和有偿转让等。1990年末,全行业固定资产净值16678万元。  二、流动资金管理
    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管理主要贯彻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发展生产、保障供应”,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保证生产所需要资金的供应;二是资金在企业里统一管理和分口归口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物资供应管理部门和销售管理部门的积极作用。
  1951年6月,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中财委发布《关于国营企业清理资产、核定资金的决定》和7月中财委颁布《国营企业资金核定暂行办法》,进行了企业的流动资金重新登记,并按1951年国家所给予的生产任务来核定,以达到用最少的物资与资金完成国家计划任务,1951年末基本结束。1952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共占用流动资金931.9万元,其中哈尔滨松江化学总厂72.6万元,哈尔滨松江橡胶厂46.3万元,公私合营哈尔滨油漆化工厂51.7万元,哈尔滨制药四厂61.3万元。
  1953年,哈尔滨市地方工业局制订了《流动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工业企业的财务科负责实行统收统支。财政统一集中在企业,由企业统一调度,归口分级管理。还规定哈尔滨市地方工业局对工业企业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进行全面管理,对不合理财政收入与支出要进行审查,提出具体的建议或者制止。
  各个工厂的流动资金指标,由局根据工厂的生产任务进行核定。工厂的各业务部门的流动资金指标,由工厂财务科核定。工厂和各业务部门,根据工厂的流动资金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仓库、计划员、保管员,进行考核。1956年开始,哈尔滨市第二工业局每年对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额和销售收入资金占用率进行一次考核。各工厂每月对各部门流动资金占用额进行一次考核。
  1958—1962年,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各工业企业普遍忽视了流动资金管理工作。1961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占用流动资金达到6111.4万元,资金周转期达到363天。1962年开始,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整顿,根据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石油化学工业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1963年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基本上核清了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资产情况。同时,又重新审定流动资金定额,从而使流动资金占用量逐年下降,1964年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占用流动资金2282.4万元,比1961年下降3829万元。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流动资金管理受到破坏,虽然有的企业有专人管理,但是因为财务人员大量调整和调换,没有很好地进行监督、控制和检查,流动资金占用量又有增长,1970年增加到3222万元,1972年增加到4199万元,较1966年比较增长了1倍多。
  1976—1978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开始有专人管理,逐步恢复了流动资金管理制度,恢复的范围只在企业财务科,而供销部门、生产部门基本上还没有全面地恢复起来。1978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占用5741万元。
  1979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规定要求:企业流动资金已经不足时,可直接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分别按定额贷款、超定额贷款、超储积压贷款、结算贷款、大修理贷款进行,企业需要贷款的要按年、按季编制贷款计划,逐笔向银行申请。1979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占用6434万元。
  1981—1990年,流动资金管理有了很大的变化。1983年,国家对工业企业的原材料供应由有计划地供应改为自己选购,地方工业企业生产出的产品由国家统购统销改为工业企业自己销售。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适应这一变化,在思想上、工作上、管理上没有很快转变过来。因此,造成工业企业流动资金不断的紧张和增大。1981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占用总额达8554万元,1986年增加到12443万元,增长了45%。特别是1986—1989年,由于生产出的产品卖不出去,大量积压;企业拖欠款比较严重;原材料涨价等因素,1990年的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平均余额已达26252万元,比1981年增长2倍多,比1986年增长1倍还多,成为有史以来最高点。
  三、成本管理
    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1953年开始编制成本计划。在每年编制生产技术财务年度计划的同时,编制年度的成本计划。计划的主要内容: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企业管理费、车间经费等。成本编制的程序是工厂财务科依据生产计划的产量及各项技术经济定额编制出工厂的成本计划,通过研究讨论,经工厂领导及上级局审查批准后,再正式下达。以此作为每年、每季、每月考核工厂的依据。成本计划批准以后,工厂采取财务科集中控制和各科室、车间、班组进行控制的双轨考核办法实施。工厂财务科是成本控制的中心,将成本计划指标进行分解,下达到各业务部门及各车间;各车间和业务部门,将工厂下达的成本计划指标进行分解,下达到工段、班组和业务小组,按照责任制进行考核。大部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是采用定额法计算成本,劳务按厂计划价格结算,工具、修造设备、修理和动力等费用,采用直接计入法计算。财务科每月要进行一次成本核算,计算出每一个产品的实际成本,然后汇总计算出全厂的实际成本。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工业企业成本管理受到干扰,有的企业不计成本,有的企业不进行核算。1970年以后,开始恢复成本管理。但是,成本控制、核算、经济活动分析工作没有全面开展,仅有少数工业企业进行了这几项工作。
  1973年5月,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中央财政部《关于加强国营工业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精神,恢复了每年编制石油化学工业成本计划,正确计算石油化学工业产品的成本,加强各个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等各项定额管理,恢复和健全了各企业的原始记录工作,开始逐步地严格遵守计量、验收和物资收发、领退制度及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每月、每季定期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1984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厂长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果负完全责任;哈尔滨市化学工业总公司负责全公司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成本管理,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必要的处罚;重新制订了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确定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可以列入成本的有: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科研费及技术开发费,职工工资、福利和奖励、职工教育经费、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办公用费等等。
  1990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成本降低率比1989年实际提高了29.3%,比1990年成本计划提高了6.7%。
 第三节 供销管理 
  一、物资供应
    1969年之前,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物资供应工作由哈尔滨市轻化工业局供销处统一管理。1969年建立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在局建立了供销处,专门从事全行业的物资供应工作。当时,物资供应采取两级供应体系。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供销处负责对全行业物资供应工作进行管理,并负责全行业重点原材料和设备供应余缺调剂工作;各工业企事业单位设供销科,负责各企业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并负责物资采购、保管(仓库)、发放、消耗定额制订与管理等工作。
  物资供应采取国家集中管理,统一分配的办法。统配产品如钢材、木材、水泥、玻璃等,由国家计委综合平衡,统一分配;部管产品由化工部纳入计划,综合平衡,统一分配;省市管理的产品由省、市计委纳入计划,综合平衡,统一分配。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供销处综合各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的物资计划,按产品分管权限上报以上四个管理部门,它们在全国、全省、市的计划工作会议或者物资工作会议上确定给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物资供应指标,然后再分配给各工业企业、事业单位,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物资供应主管部门组织供需双方签订产需合同。同时,还要做好原材料、燃料的缺口调剂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国家计委、化工部、省化工厅、市计委对物资平衡分配工作的管理范围逐步缩小,减少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1979年化工部管理的产品有153种,1980年改为142种,1984年减少到92种,1985年再次减少到81种。在这期间,各工厂企业都加强了物资供应工作,积极主动地进行采购。
  1984年,除国家计委和化工部管理的产品以外,哈尔滨石油化工供销处基本上不负责物资供应,由工业企业自己采购,自己进货。1985年供销处改为供销公司,由行政管理体制改为实体性企业,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方向发展。
  1990年,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供销公司全年供应的产品有煤炭17万吨、原油5100吨、原盐4万吨、炭黑2172吨、磷矿砂6.6万吨、硫铁矿砂3万吨、纯碱2980吨、橡胶2334吨、辛醇1148吨等。这些产品都是计划内供应的,实际上满足不了企业的需要,只占40—60%,缺口很大。为满足生产的需要,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供销公司和各企业还得自己采购或者调剂大量物资。但是,由于计划外采购的产品都是议价,从而提高了产品成本,减少了利润,致使部分工厂出现了亏损局面。
  二、销售管理
    1946—1956年,哈尔滨化学工业企业销售管理基本上有两种管理方式。
  私营化学工业企业主要是以市场需要进行生产,直接向市场销售或以加工定货方式由国家统一收购。国营化学工业企业供销管理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原材料由国家统一调拨,产品统一由国家有关部门收购。
  1956—1980年,哈尔滨石油化工行业一直局限在产品经济的范围,产品单一,原材料主要靠国家分配,产品主要由国家包销,全行业只有几十人管销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剂为辅的原则,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计划等上面、产品靠包销、产需不见面的旧格局,开始面向市场,开展竞争。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1980年各企业开始加强了销售队伍,重视销售工作。
  1985年,全行业销售队伍从1980年的191人增加到1464人,增长6倍,有力地推动了销售工作。
  1986—1990年,化工行业为了扩大铁路货运的吞吐能力,为产品销售创造条件,投资126.8万元筹建了铁路仓储一条线工程,建成高位站台库场3462平方米,可存汽车22辆,汽车槽车9台。并建设了一座地中衡,增加了铁路运货的吞吐能力,改善了运输条件。
  1990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化工行业的销售工作,一方面重新装修了化工产品展销厅,并开办了各种门市部、商店共84个。另一方面在各地建立了销售网络,在北京、广州、大庆、吉林等地建立了驻外办事机构;与海南省乡镇企业局开办了工贸联营公司;与广东中山市长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开办了中滨联营公司;成立了哈尔滨石油化工经济贸易公司,与前苏联里斯克保温车队、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油漆厂、莫斯科地区沃斯克列辛斯克高化肥厂等签订了意向协议书,总额为1650万瑞士法朗,成交227万瑞士法朗。
  1990年,哈尔滨化工行业销售收入已达67804万元,回款额56060万元,实际库存12324万元。
第三章 基本建设管理
 第一节 前期管理
 
  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基本建设前期管理工作,是遵照1956年5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工业区和新工业城市建设工作几个问题的决定》,并学习苏联的基本建设前期管理经验,从1958年建设化工区开始的。当时,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管理,主要包括计划项目确定之前调查研究、勘察测量、计划项目的确定、厂址选择、设计任务书及工程设计等工作管理。
  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片面追求速度,基本建设前期管理工作被打乱。造成有些工程项目决策失误;有些工程项目没有做好建设前准备工作,仓促开工,中途停建;有些项目工艺、设备、水、电、汽,运输等不配套,装置不能按时投入生产。
  1962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认真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严格执行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列入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具备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新开工项目没有批准设计文件的不得施工”等规定,逐步恢复了建设前期管理。并重新建立了每一项建设工程准备工作情况档案,制订了《哈尔滨市轻化工业基本建设工作细则》,严格地控制了计划外工程项目。
  “文化大革命”期间,忽视建设前期管理工作,缺乏经济合理的规划,造成一些厂址选择不当,有的项目不配套,建成后不能正常生产,投资效果差。
  1976年,哈尔滨市筹建4万吨乙烯工程,辅助工程设计由哈尔滨市负责。为此,9月23日成立哈尔滨市化工设计院,12月改名为哈尔滨石油化工设计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认真贯彻了国家《关于做好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和化工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办法》,建立了工作程序,明确了业务分工,改变过去那种临时定项目、赶编任务书、匆忙做设计和仓促开工的情况。1982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化工部颁布的《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办法》,对哈炼油厂的技术改造、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建厂、石油化工厂苯酐工程、哈尔滨化工铁路专用线建设等主要工程都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保证了基本建设工程按程序实施。
第二节 施工管理 
  哈尔滨解放初期至“一五”计划期间,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的基本建设工程,均属于小型的零星工程,基本建设施工管理的专业人员少,从行业管理机构到工厂企业,基本建设施工管理工作,都由计划、动力等部门兼管,多数属于本厂自已组织管理的自营基本建设工程。这个时期的基本建设工程包括老企业的扩建、搬迁和技术改造,都按照中央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1946—1957年的12年中,共投资165.9万元,主要对化工四厂、油漆厂、龙江橡胶厂、松江橡胶厂、哈尔滨橡胶厂等7个工厂进行扩建、搬迁和技术改造。
  1958年以后,石油化学工业基本建设施工管理工作开始分为局管工程、企业自管工程两种,由局和企业分别进行施工管理。局管工程,分别成立工程指挥部,组织专家、管理干部进行全面施工管理。企业自营施工工程,由企业自己管理建设。但是,“大跃进”期间,由于盲目赶进度,不重视基本建设施工管理,追求高速度,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造成有些工程建成以后,厂房质量不合格,设备不配套、质量低劣,不能投入生产,甚至有些工程半途而废。1962年,哈尔滨化学工业企业进一步贯彻化工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规定”。首先确定基本建设工程和大型技术改造工程分别由市、局、企业三级进行施工管理和组织实施。大型的基本建设工程由市专门成立指挥部,直接组织管理;中型的基本建设工程由局成立专门的指挥部,进行管理和组织实施;小型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工程由企业自行组织和管理。其次,确定每项工程都要采取甲乙方发包关系进行实施。土建、安装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负责。再其次确定每一项工程必须纳入国家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施。从1963年开始,化学工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进行实施。1958—1965年的8年间,共投资4104.99万元,对化工五厂、化工总厂、化工四厂、油漆厂、龙江橡胶厂、北方橡胶厂、松江橡胶厂、哈尔滨橡胶厂等8个工厂进行技术改造工程,且新建了化工二厂、聚乙烯厂、醋酸塑料厂三个工厂。
  “文化大革命”期间,化学工业企业的基本建设工作由于受“大破大立”、“先破后立”的影响,刚刚恢复起来的基本建设管理又遭受冲击,一些工程均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就投入生产。致使有的工程不能投入正常生产,只好再追加投资,进行技术改造。1969年,开始恢复基本建设施工管理,逐步地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各项审批手续,重点搞好建筑安装工作。1970年开始筹建的哈炼油厂、1976年开始筹建的3.5万吨乙烯工程等大型、中型基本建设工程,都按照基本建设施工管理程序进行施工。组建了会战指挥部,搞好发包施工、原材料供应、设备订货、施工管理、质量检查等工作。同时,进行了工程验收。
  1981年,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开始进行改革。根据中央的规定,推行了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的投资,由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拨款改为银行货款,实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的投资包干责任制。1985年实行各项工程施工招标制。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市人民政府把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审批权,交由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审批。对这些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建设前期工作、设计管理、施工管理、验收和投产前准备工作管理,分别下放到建设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推行经理负责制,建立以经理为首的生产指挥系统,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总经济师为首的生产指挥系统,以总会计师为领导的全面经济核算系统,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核算、包进度、包质量、包试车等。同时,还建立了各职能部门,加强了基础工作,落实了经济责任制等。1981—1990年,新建的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和铁路交接站工程;年产4万吨硫酸、年产3万吨增塑剂、年产3万吨烧碱技术改造工程;引进德国年产2万吨苯酐装置基本建设工程;油漆厂、化工总厂、化工六厂、化工七厂和4个橡胶厂等8个工厂进行的中、小型技术改造工程,都是按照改革后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办法进行建设的。经过改革,基本建设工程大部分工程都减少了浪费,基本上按照计划进行建设,43%的工程按期完成了建设任务。经过验收,施工、安装工程质量达到了基本建设各项标准。
 第四章 技术监督与科研管理
 第一节 技术监督管理 

  一、质量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哈尔滨化工企业大部分为小作坊式生产,设备简陋,手工操作,产品质量多数是靠工匠的技术和经验来保证,没有形成专门的质量管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开始恢复,生产逐步走向正常,对产品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哈尔滨化工企业从工人中调出一部分职工,成立质量检查部门,初步制定了各种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一五”计划初期,石油化工行业的生产逐步实现专业化和连续化,有条件的企业开始建立中间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和培养专职人员。多数工厂都建立了技术科,在生产车间设置了技术副主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工艺管理。但当时由于质量管理技术水平有限,有些标准还不完善,以至于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不大。
  1956年,化学工业部颁布了一批化工产品标准,哈尔滨市各化学工业企业开始执行这一标准。同时,哈尔滨人民委员会还向化学工业企业下达了产品质量计划作为考核企业的主要指标之一,促进哈尔滨化工产品质量管理向制度化方向发展。
  在“大跃进”期间,由于石油化工企业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忽视质量管理,造成产品质量低、浪费大。1961年,化工企业开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化学工业部制定和颁布《化工产品标准暂行办法》、《化工产品生产工艺规程管理若干规定》、《化工产品技术经济指标暂行管理办法》和《加强中小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等。哈尔滨石油化工企业在学习贯彻中,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从而使产品质量管理转向工作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文化大革命”期间,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基本上废止,产品质量下降。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质量管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1979年为了解决质量管理事后检查,出现质量事故无法挽回的问题,石油化工企业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从1979—1980年,对全行业职工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市化工局举办了9期学习班,培训了石油化工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骨干。各厂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举办了学习班,全行业共培训了1.4万余人。同时,在油漆厂、哈尔滨橡胶厂等工厂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的试点工作。从强化质量意识入手,在职工中大力开展树立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思想教育;建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加强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把影响的因素排除在产品制成之前;开始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对质量数据进行科学整理和分析,加强了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管理。
  1981—1982年,石油化工企业进一步完善全面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由生产车间扩大到辅助车间,不但班组有QC小组,科室也有了QC小组。在这同时,全行业企业比较普遍地建立与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控制影响产品质量的人、设备、原材料、工艺条件、检测、环境等6个因素。加强职工质量管理教育,强化设备管理和原材料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工艺规程并严格执行工艺过程,健全了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制度,强调新产品开发前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投产前要有完备的质量标准。1982年,哈尔滨橡胶厂、油漆厂、化工二厂、化工四厂、石油化工厂、北方橡胶厂、省化工机械厂等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1983—1985年,石油化工企业继续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健全了各项技术标准;修订了产品、半成品标准和原材料标准;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深化全面质量管理;使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涌现出了一批优质产品。哈尔滨化工总厂鲸鱼牌黄磷、哈尔滨橡胶厂中工牌全胶轻便水靴、油漆厂斑马牌大红醇酸磁漆、化工四厂塔环牌邻苯二甲酸二辛脂等获得省优秀产品奖;哈尔滨橡胶厂熊猫牌轻便胶靴获国家银牌;哈尔滨橡胶厂RH—1出口胶靴获国家金牌,1990年再次获国家金牌;油漆厂斑马牌聚氨脂木器清漆等5种、化工四厂塔环牌聚苯乙烯、化工二厂两种冰帆牌次氯酸钠、北方橡胶厂北方牌无级变速胶带获市优质产品奖。荣获全面质量管理达标一级企业有2家(哈尔滨橡胶厂、油漆厂),二级企业5家(化工二厂、化工四厂、石油化工厂、北方橡胶厂、省化工机械厂),三级企业9家(化工总厂、化工六厂、化工七厂、龙江橡胶厂、松江橡胶厂、化工十一厂、化工十二厂、化工学校实验厂、星光汽车橡塑件厂);有3户企业获化工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质量管理奖。
  1989年下半年,石油化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市政府根据这一标准,监督各企业执行,以便促进产品质量更上一层楼,保证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信誉。1990年,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基本都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二、计量管理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能源和材料消耗,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完善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石油化学工业企业不断地加强计量工作,逐步地做到了计量的统一、准确。
  1959年6月25日,国家颁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全面执行了这一命令,实行国际公制,克服过去在企业中遗留下来的混乱的计量单位。废止“打”,改为十;废止斤,改为公斤等等。1977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草案)》,按照这一条例,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的计量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长度、热工、力学、电磁等计量还不十分准确,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提高。1981年经过调查研究,并经中央、省、市标准计量部门确定,哈尔滨化工二厂为全国100家大中型企业开展计量工作试点单位,对化工二厂长度、热工、力学、电磁等四大类1300多个元件计量器具进行了整顿和检修,并登记造册,统一管理。1982年,国家组织了检查组对化工二厂计量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其计量工作进行地还是比较好的。石油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及时推广了这一作法,推动了全行业计量工作的开展,全行业比较普遍地把计量工作做为技术工作的基础进行管理,建立和健全了准确一致的计量器具,克服了过去尺寸不一、仪表不准、数字不清的现象。实行了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的标准化,保障了安全生产,经济核算的准确性,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地加强。
  1985年,石油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经委1983年颁发的《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试行)》及国家计量局1984年颁发的《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试行)》,对计量管理、计量器具配备率、计量检测率、计量技术素质提出具体要求,在全行业开展计量定级升级工作。各企业都建立了计量室,统管计量工作。当年,化工二厂等4家企业获得国家二级计量合格证。1986年,化工总厂等3家获国家二级计量合格证书;石油化工厂等四家获国家三级计量合格证书。1987年,松江橡胶厂获国家二级合格证书;化工热电厂等3家获国家三级合格证书。1990年获国家二级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有8家,三级合格证书的有11家。通过计量定级工作,加强了企业的计量工作,健全了组织机构,设置专人管理计量工作,保证了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标准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2年,哈尔滨化学工业企业没有进行标准化工作。“一五”计划期间,哈尔滨市化工企业标准化工作采取以苏联标准为基础,参照其他地区的标准,制订化工技术标准。此间,化工部下达的第一个标准化产品是硫酸,哈尔滨化工总厂积极贯彻这一技术标准,克服过去没有标准,质量不合格的现象。
  1958—1962年,哈尔滨化学工业企业全面贯彻执行化学工业部制订的化学工业产品标准(后改为国家标准)。同时,哈尔滨化学工业企业也制订了31个企业技术标准。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中央和化工部开始全面建立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专业标准)。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在这时也制订了48项化学工业产品标准。
  1967—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化工标准化工作受到了破坏和干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标准化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全行业标准化工作发展地比较快,也比较广。1990年末已经建立与健全的标准有: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安全、环保标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标准,工艺和工艺装备标准,设备维修标准等;生产组织与经济管理标准,包括生产期量标准、生产能力标准、能源消耗标准、经济管理标准等。标准化工作管理,实行国家标准、部标准、企业标准三级管理。1990年,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机构逐步健全,专业队伍逐渐壮大,形成标准化工作管理体系,石油化工产品、工作、管理的标准化覆盖率已达98.3%。但与全国和国际比较,还比较落后,加之,标准化技术水平低,统一性差,贯彻执行不力,还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生产建设的需要。
 第二节 科研管理 
  50年代初,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比较薄弱,科技人才十分缺乏。“一五”计划期间,哈尔滨市第二工业局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对化学工业的需要,1957年第4季度,把全市部分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集中起来,成立技术研究所。一方面,为化工行业试制化学工业新产品;一方面,还要继续承担工厂的各种试验,检测工作,满足工厂生产的需要,为工厂服务。随着科研任务和科研协作项目的增加,技术研究所技术力量需要加强,1959年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和其他大专院校调入了122名教学人员和毕业生,从全市化学工业企业又调入了一部分工程技术人员。1959年末,技术研究所人员已达到近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已有213名。
  1961年,技术研究所建立了科研试验、科研设备、仪表仪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13项科研管理制度和6项行政管理制度,使科研工作逐步走向科研程序正常化。特别是1963年开始,建立了计划管理,把全行业的科研工作纳入全局的计划当中,有领导、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力量取得了醋酸乙烯胶、耐寒增塑剂、癸二酸二辛酯、尿醛胶、醋酸塑料等36项科研成果。
  1971年12月,市化学工业局决定成立科技情报站,属于市化工研究所领导。各工厂在技术科专门设立了科技情报员,形成了全市科技情报网络。同时在全国各地建立了500多个科技情报交流单位。1972年出版了《哈尔滨化工科技简报》,交流情报,1973年改刊《哈尔滨化工》,重点反映哈尔滨化工系统科研成果、新技术开发和科研、科技学术论文及国内、外先进科技资料。《哈尔滨化工》全面地进行科研情报信息交流,对促进化工科研、生产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给化工科学技术研究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化工战线拨乱反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进行一系列恢复性整顿工作。同时,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企业的决定》进行了全面整顿工作,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拔有组织管理能力和有开拓精神的科技人员担任领导职务。开始实行干部任期制;初步建立了科研责任制,采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的办法,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对各类人员进行考核;完善了科研工作程序。1984年又进行科技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实行对外有偿合同制,对内实行课题承包制,逐步减少事业经费;实行所长负责制和专题组有领导地自由组合;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把完成任务好坏,个人贡献大小同物资奖励,精神奖励联系起来。通过改革试点,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在此期间,化工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取得了QPSF—8301高频三防涂料、VTPS扩试等项成果,获化工部三等奖,糊用掺混树脂工业釜扩试获省政府二等奖和市政府7项科技成果奖等。同时,还进行了三乙基磷酸铝(克毒灵)、鞋用冷粘剂、热塑性棉胶彩鞋亮油、聚酯增塑剂、高聚合度聚氯乙烯树脂等121项科研项目。
 第五章 设备管理
 第一节 设备维修与保养管理
 
  1946年哈尔滨市解放以后,公营和私营化工企业大部分是设备发生故障以后进行维修。各企业多数在班组、工段专门设维修工,在车间设立维修小组或工段,专门从事维修工作。当时,还没有认识到如何进行设备管理。
  1953年以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学习苏联的设备维修经验,实行设备预防维修管理。主要办法是采取设备三级保养制度和维修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二五”计划期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设备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设备利用率提高到94.9%,完好率提高到96.4%,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1970年以后,为了加强设备系统管理,采取重点设备尽量自己安装、制造,定期进行检查,防止重点设备事故的发生。同时,还严格地考核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四率”(设备运输率,大修计划完成率、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严格管理压力容器制造使用,开展无泄漏工厂活动,以便保证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正常生产。
  1983年开始,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普遍实行了设备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系统化、程序化。制订了1319个不同的设备管理制度,3147个技术标准。同时,在全行业开展了无泄漏工厂活动。1984年,黑龙江省化学工业公司组织全省有关人员对哈尔滨油漆厂进行无泄漏工厂验收,根据化工部的标准,经过认真地检查考核,结果是优秀12条、良好2条、合格2条、优良率89.5%,符合无泄漏工厂标准,验收合格,确定为哈尔滨市第一家石油化学工业无泄漏工厂。1984年验收了哈尔滨橡胶厂、化工二厂、松江橡胶厂、化工五厂、北方橡胶厂。1986年验收了市化工机械厂、化工六厂、省石油化工机械厂。1987年验收化工十一厂、化工学校实验厂。1988年验收化工七厂。同时,省石油化工厅又组织人员对已合格的无泄漏工厂进行复查,当年,石油化工厂复查合格。1989年油漆厂、化工二厂、北方橡胶厂、省石油化工机械厂复查合格。1990年又验收了化工十一厂。至1990年末,哈尔滨化工总厂、合成树脂厂、化工十厂、龙江橡胶厂还没有达到无泄漏工厂标准。
  石油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坚持每月25日对全行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要向主管部门报告。全行业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设备大检查,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评比,石油化工厂被评为市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化工二厂被评为市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石油化工厂还被黑龙江省、化工部评为优秀单位。1990年有石油化工厂、油漆厂、化工热电厂、哈尔滨橡胶厂、北方橡胶厂又被评为市先进单位。
  同年,石油化工厂被评为市一级企业;化工二厂、化工热电厂、油漆厂、哈尔滨橡胶厂、北方橡胶厂被评为市二级企业。
  1990年,全行业设备总台(件)数10805台,完好台数10010台,完好率92.6%;主要设备869台,完好台数816台,完好率93.9%;静密封点总数523335,泄漏点总数249,泄漏率0.47‰;动密封点总数39640,泄漏点总数92,泄漏率2.32‰。新度系数0.56。设备技术水平,50年代的设备有342台,占总数3.1%;60年代设备有1648台,占总台数15.3%;70年代设备有3913台,占总台数36.2%;80年代设备有4902台,占总台数45.4%。
 第二节 压力容器管理 
  1980年2月22日,化工二厂50立方米氯乙烯单体贮罐发生爆炸,引起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贮罐爆炸后,氯乙烯单体串入冷冻工段,设备受到损坏,损失39600元,损失氯乙烯单体28吨,折合2万元,聚氯乙烯车间停产20天,影响产值40.8万元。这次事故发生,主要是单体贮罐结构不符合压力容器标准,壁厚薄,焊接质量低,单体贮罐已经使用8年,内壁有腐蚀,领导忽视管理,安全措施不力所致。为了吸取这一教训,4月15日石油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建立锅炉、受压容器检测站。当年,检测了石油化学工业行业设备112台,1981年检测了60台,1982年检测了45台。在这三年当中还检测其他部门的21台。1985年10月7日,黑龙江省政府决定将省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下放到哈尔滨市。1987年9月省检测站合并哈尔滨市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站,人员由原50人增长到90人。1987年又从日本购进70万美元的检测仪器。这个检测站即担负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检测任务,同时还担负全省的检测任务。
  为了严格管理受压容器,对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进行了资格审查。经过审查,于1984年12月29日发给哈尔滨市化工设计院《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可以设计一类压力容器、二类压力容器和三类压力容的低中压部分。1990年,黑龙江省石化厅对哈尔滨化工设计院进行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复查换证,审查认为合格。1987年4月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部、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审查,批准黑龙江省石油化工机械总厂制造一类、二类低压、中压容器。
  1990年末,全行业共有压力容器627台,已经检测评为安全等级的共有600台,检测率95.7%。其中安全一级的16台,二级的221台,三级的324台,四级的36台,五级3台,正在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的有19台,还有8台未作安全等级评定。已经获得劳动部门发放的使用证有562台,有证率达89.6%。
 第六章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 

  哈尔滨解放初期,因石油化工行业生产条件差,加之化工行业多为易燃易爆产品,以至各企业时常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保障安全,保证化工生产的顺利进行,1949年10月27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化学工业安全卫生暂行办法》,要求全市化学工业企业遵照执行。这是哈尔滨市发布的第一个有关安全卫生的文件。
  由于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企业贯彻不严,以至有些企业各种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1953年,哈尔滨糖厂和双合盛制粉厂发生重大火灾等事故,引起了石油化工行业的震动。为了接受教训,保证安全生产,适应石油化学工业生产发展,1953年,哈尔滨市地方工业局组建了安全技术科,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和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同时,还积极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遵守安全卫生暂行办法。并且在全市化学工业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解决了部分企业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1956年5月,中央发布了《工业安全卫生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防止厂矿企业中灰尘危害的决定》,全市化学工业企业积极贯彻这一规程,普遍地建立了安全生产及有关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了305名安全技术检查人员,42名工厂消防人员,基本上控制住了不安全因素,预防了一些生产事故的发生。1956—1960年共发生事故114次,其中人身事故29次,火灾25次,死亡6人,重伤92人,轻伤151人。
  1960—1966年,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普遍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发动职工群众,清查出不安全隐患1764件。除了112件重大不安全隐患限于物资条件不能解决以外,其他不安全隐患都迅速得到解决和整改。特别是196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促使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和“危险品、毒品暂行管理办法”等10余项安全管理制度。在这同时,为了从根本上改善石油化工生产恶劣的劳动条件,开展10种有害作业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摸清问题的基础上,先后投资10万元和31.5万元用以改善劳动条件和消除不安全因素。
  1970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根据这个通知精神,开展了安全生产竞赛,每年评选一次,评出先进工厂、车间、班组和个人,有力地保障了安全生产。在这同时,每年都要举办四次安全大检查,通过大检查,解决企业存在不安全的隐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全面地加强,并且取得了较大的成绩。1982年根据化工部的要求,全行业普遍建立了“三书、一卡、一证、十本台帐”制度。“三书”是隐患整改通知书、动火批准书、违章作业通知书;“一卡”是安全教育卡;“一证”是职工安全操作证;“十本帐”是隐患整改台帐,压力容器观察台帐,安全教育台帐、事故台帐、措施费使用台帐、安全奖惩台帐、职业病台帐、尘毒监测台帐、劳动保护台帐、安全装置台帐。1983年在企业全面整顿中,石油化学工业行业在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也要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同年,省石油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开展第三个安全生产一千天活动。继省开展这一活动以后,市石油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又提出开展第四个安全生产一千天活动,提出“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多人中毒和多人伤亡事故为零;重伤率降低,人员伤率降低,事故损失降低;改善作业环境,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重大污染事故的“四个为零,三个降低,二个改善,一个消除”的目标。有31个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实现了第四个安全生产一千天无事故,其中有21个企业是连续四千天安全生产无事故企业。1985年组织全行业职工参加化工部安全知识统考,参加职工24647人,占职工总数86.5%,其中局、处级、厂级干部207人,科级以下干部5029人,工人19411人。通过培训和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和职工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安全第一的思想。1986—1990年通过各种安全检查,共查出不安全隐患5926项,已经整改的5512项,整改率93.1%。             
 第二节 环境保护管理 
  1973年,市革委会环境保护办公室与市化工局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摸清化工区污染情况,以便有计划地进行治理,对化工区的企业进行“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普查。重点普查各企业的废水处理和饮用自来水的情况。经过三个月的普查发现,化工区的石油化工企业大部分废水没有进行处理,直接排放到明沟,致使化工区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当时,由于治理“三废”资金难以筹措,治理项目没有落实,没能控制住污染的发展趋势。1981年10月—1982年4月,市环境保护局与市化工局又一次对化工区的“三废”进行全面调查,结果为:化工区每年工业废水排放量306万吨,其中已经处理废水量96.4万吨。在这些废水当中污染物有六偏铬化合物、酚、氰化物、石油类、化学耗氧、硫化物等8种。化工区每年排放废气总量305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中排放量220万立方米,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废气量85万立方米。废气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铅等7种。化工区废渣包括硫铁矿渣、电石渣、磷矿渣等,大部分已经综合利用。经过调查,摸清了化工区的环境保护全面情况,市环境保护局协助市化工局制订了全面治理化工区环境的规划,逐步地进行治理。
  1981年,市化工局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将安全技术科改为劳资安全环保处,设
专职干部,专门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化工部投资10万元建立了环境保护监测站,属于化工部二级监测站,也是市环保监测中心站的网络站,负责对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各石油化工企业普遍建立了安全环保监察科,从事环境保护干部达64人,其中监测人员31人。初步形成了全市石油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工作体系。
  1982—1990年重点治理了13个项目,其中有1982年化工二厂水循环利用;1984年化工总厂球磨粉碎磷肥改风扫磨、化工二厂盐酸包装改造、盐场改造;1985年化工总厂污水沉降池、化工二厂氯化氢底排回收盐酸;1986年化工二厂氯乙烯改造;1987年化工总厂磷泥制磷酸系列产品;1988年化工二厂电石渣综合利用;油漆厂含油废水治理;1989年化工二厂治理废硫酸;油漆厂油脂热炼尾气处理;1990年化工总厂磷酸三钠渣综合利用,制造磷石膏等项。“七五”期间,除了重点治理化工区的重要项目以外,还完成了27个小的治理项目。
  至1990年末,化工区自来水循环率已达84.5%,全年废水量为517万吨,排放废水达到国家标准量的216万吨,达标率为41.8%。化工区废气排放量333954万标立方米,经过治理或者处理的废气量303903万标立方米,占废气排放量的90%。化工区废渣排放总量19万吨,已经综合利用的废渣18万吨,综合利用率94%。

 第七章 职工队伍与教育
 第一节 职工队伍 

 
   1946年哈尔滨解放初期,石油化学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只有263人(泰和骨胶厂70人、三家外侨油漆颜料厂83人、道生橡胶厂13人、三家橡胶厂97人),职工队伍没有统一管理,化学工业企业可以在社会上招工。1949年末,职工人数已有542人。
  1950年4月,哈尔滨市劳动局下发《关于统一各厂矿招收职工中几个问题的规定》,石油化学工业企业为了发展石油化学工业生产,根据这个规定,在1950年内共招收职工754人。到1950年末职工人数达到了1296人。1952年,化学工业企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劳动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计划,统一招工和调配的要求”,经过市政府批准,有计划地在社会上招收了职工,两年共招收472人。1952年末,化学工业职工人数已达到1768人,比1950年增长36%。1956年1月完成了化工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化学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管理务,实行了公私合营和手工业合作社,手工业和私营企业职工纳入化学工业职工队伍,化学工业职工队伍人数有了明显增长,至1956年末,职工人数达到2981人,比1952年增长70%。1957年,化工总厂、松江橡胶厂、北方橡胶厂、龙江橡胶厂增加机械设备,扩大生产,又招收了711人,至1957年末,化学工业职工人数达3692人,比1956年增长24%。
  “大跃进”期间,1958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普遍要求增加职工,第三季度在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城市无闲人”的指示下,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开始自行招工,没有执行全市有计划地招工,职工人数失去控制,至年末石油化学工业行业职工人数达7587人,比1957年增加职工3895人(增加1倍以上)。在这同时,一些老企业的职工被新办企业拉撬,职工流动现象严重,生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1960年6月,中共哈尔滨市委批转市劳动局党组《关于工人流动情况和采取制止措施的报告》,要求石油化工企业招收工人一律要有市劳动局的批准手续,严禁乱拉、乱用工人,特别是盲目招收农民流入城市。但是,有的化工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还再自行招工,加上新建企业正常招工,至1960年末,职工人数已达9320人,比1958年年末职工人数增加1733人,增长了22.5%。1961年第四季度,市委要求全市工业企业在本年8月末实有人数的基础上精减10—13%,其中9月1日以后增加的职工全部减掉。11月7日,市委召开第二次精减会议、确定精减三项(抽调干部下乡上山支援农业、精减合同工、临时工和盲流人员、迁厂迁校)指标。根据市委的指示,石油化学工业首先在哈尔滨化工总厂、油漆厂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并在松江橡胶厂等进行产量定额管理试点工作。经过一段试点,化工总厂劳动生产率从1961年的2502元/人提高到1962年3882元/人,松江橡胶厂从1961年的6742元/人提高到1962年11877元/人。同时,也取得了精减职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经验,在全市化学工业企业普遍推广。经过精减和实行劳动定员定额管理以及进行适当的调配职工等工作,1962年,职工人数减到6623人,精减了职工2697人。1964年职工人数5752人,精减职工872人。1966年各橡胶厂扩建,新建了化工二厂,化工总厂、油漆厂、化工五厂等进行了技术改造,职工人数达到6889人,比1964年增加11382人,增加20%。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管理遭受破坏,管理机构撤消,管理人员到车间劳动,使劳动管理制度无人执行,工作制度被“砸烂”。加之1967年建成了化工二厂,1968年建成聚乙烯厂,1969年建成橡胶机械厂,1971年建成化肥厂、化工机械厂,1976年建成哈尔滨炼油厂等需要新增加职工,以便保证生产。到1979年末,石油化学工业职工人数已达15830人。比1966年增加8941人,增加128%。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恢复性企业整顿。同时,开始招收知识青年(返城就业)和退休职工子女接班。1980年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企业的指示,进行全面企业整顿。在整顿中,认真贯彻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整顿了劳动组织,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整顿了劳动纪律,精减了非生产人员,清理了全民、集体混岗问题;对青年职工进行培训,健全了劳动管理制度。这同时,又实行了“优化组合,择优上岗”等用工制度。1986年10月停止招收“双退”职工顶替补员工作和不再招收固定职工,新招职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1985年因哈尔滨化工热电厂新建和哈尔滨炼油厂装置扩建等,增加了职工,全市石油化学工业企业职工人数达20492人,比1979年增加4662人,增长30%。1990年又新建了四万吨硫酸装置、两万吨烧碱和3万吨增塑剂装置等,全市石油化学工业职工人增加到27645人,比1985年增加7153人,增长34%。
 第二节 职工教育 
  哈尔滨解放初期,石油化学工业企业职工的文化程度普遍比较低,工人当中,文盲占工人总数的2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工人总数的46%,企业管理干部大部分是从工人当中提拔起来的,多数管理干部缺乏企业管理知识。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职工教育事业,为发展石油化学工业生产,提高职工的文化程序,解决人才短缺的问题,1950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指示,深入地开展了“扫盲运动”。同时,企业还组织管理干部和工人参加初中文化速成班,有的还参加了工农速成中学学习。
  为了系统培养人才,1958年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创办了第一所哈尔滨化学工业专科学校(中专),招收了40名学员,在南岗中山路航空学校借了一个教室,校长由市第二工业局副局长孙乃文担任。1959年,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哈尔滨市化学工业专科学校合并到齐齐哈尔化学工业学校。
  60年代,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发展比较快,各石油化工企业都急需专门人才。为适应石油化学工业生产的发展,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企业遵照“结合生产、统一安排、因材施教、灵活多样”的原则,对职工进行专业教育。举办了各种技术业务培训班,组织职工学习管理和技术知识,还将有发展前途的职工输送到高等院校学习。1965年8月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哈尔滨半工半读中等专业橡胶学校,学制四年,招收120名学生,培养橡胶工业的中等专门人才。1966年6月,哈尔滨市劳动局和哈尔滨市化工总厂联合举办实验技工学校,专门培养化工技术工人。从此,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职工教育重点已由提高职工文化水平转向专业教育。
  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从1966年开始,人们忽视专业技术教育,致使职工教育发展
迟缓、举步不前,多数专业技术学校停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职工教育不断发展,各种技术培训班不断涌现。1979年,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举办了五期厂长培训班,这是全国石油化工行业第一家首次举办厂长培训班,培训了厂长、副厂长、厂长助理和后备干部共有56人。同时,还受省化工厅委托,培训了各市县的石油化工企业的厂长、副厂长89人。1980年,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又与香坊区教育局联合举办哈尔滨市化工职业学校,招生300名,学制3年。1980—1990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普遍进行了“双补”(补习初中文化课和补习初级技术课)。至1990年末已经完成了这一任务,绝大数职工已经达到了初中文化程度和初级技术水平。
  1980—1990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逐步开展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教育工作,举办了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培训了2163人次,其中参加电大、业大、职工大学学习的1321名,参加各大学、专业学校、中专学校学习的713名。通过学习,普遍提高了业务水平、技术水平、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适应了工作需要。
  哈尔滨市化工医药职工大学 校址在南岗区学府三道街2号。1973年12月成立哈尔滨市化工”七•二一”工人大学。1980年6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名为哈尔滨化工局化工学院。1990年3月,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名为哈尔滨市化工医药职工大学。1990年共有教职员工53人,其中教师35人。在校生144人。设化工工艺、制药工艺等专业。1973—1990年毕业生有1091人。据调查,在735名毕业生当中,已经担任厂级领导干部6人,科级干部75人,一般干部102人,工程师34人,助理工程师171人,技术员441人。有104人获得123项科研成果奖。
  哈尔滨化学工业学校 校址在南岗区学府三道街2号。1977年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学校。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64平方米。1990年10月开工建设6300平方米教学楼。1990年教职员工71人,其中教师41人。在校生440人,设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精细化学、化工机械等专业。从建校到1990年,毕业生1350人。据调查710人毕业生中,已任厂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41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242人,技术员248人。其中有19人获得23项科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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