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改进 会风会纪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 严肃工作纪律“十个不准”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5 17:24
各处(室、馆):
《关于加强改进会风会纪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十个不准”的规定》已经室领导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哈尔滨市委史志研究室
2019年3月12日
关于加强改进会风会纪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制度,严肃会风会纪,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现将全室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向处(馆)长请假,并说明请假理由,报主管副主任批准;副处级以上干部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主管副主任请假,报主任批准。
二、参加会议人员需要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如果需要签到,应由本人签到,不得他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会场。
三、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听会,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会议期间,手机应处于关机或震动状态。如果有必须接听的电话,须到会议室外接听。
四、参加会议人员应注重仪容仪表,着装要整洁得体,按会议要求着便装或正装出席会议。
五、会议结束后,参加会议人员应整理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及杂物,整洁有序退场。
六、对违反会风会纪者,第一次在室微信工作群里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由分管副主任谈话帮助,三次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按照绩效考核规定扣除相应分数。
关于进一步严肃
工作纪律“十个不准”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现制定以下规定。
一、不准迟到早退,按时上下班,处(馆)负责人请假1天,分管主任审批,2天以上,需经分管主任审核,主任审批;处以下人员请假1天内,需经处(馆)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以上,需经分管主任审批,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做旷工处理。
二、不准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票、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
三、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得酒后驾驶。
四、不准违反《关于加强改进会风会纪的规定》,无故迟到、早退、替会、睡会、缺席。
五、不准发表与党中央精神不一致的言论,制造、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
六、不准泄露工作机密及职责范围内未公开的有关事宜。
七、不准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树立良好家风,注重家庭教育。
八、不得出入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九、不准瞒报、漏报个人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节俭、廉洁原则,一事一报。
十、不准对办事群众态度冷淡、说话粗鲁、举止不雅等行为,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热情服务群众。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