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志(四)
发布时间:
2023-05-05 17:22
[RECORD: 200/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七章 水利
节名: 第二节 综合利用
正文:
从1958年开始修建中小型水库12座,1960年保留主体工程基本建成的中型水库3座和小型水库4座,1976年这类工程达到22处(灌区工程配套)。到1985年有水库工程基本建成、灌区工程基本配套的中型水库3座,小型①水库6座,小型②水库9座,计18座(汛期安全的6座、病库2座、险库10座)以及塘坝43处,共计有效灌溉面积4.95万亩。
江湾中型水库 位于少陵河支系小柳河,洼兴镇增收村的山头屯。1958年动工,历经22年时间,时断时续地建成水库枢纽工程。控制面积,120平方公里,总库容量2 760万立米。粘土均质坝长1 640米,最高坝高12.5米,迎水坡块石护面,背水坡砌成10米见方的“愚公移山、改造中国"八个洁白大字,坝顶宽5米,砂石铺路,每隔80米设路灯一组。输水洞在大坝左端,长40米,高、宽均1.8米的单孔方洞,安装两扇钢闸门,上有木结构双层大屋顶凉亭式的启闭室,最大流量20立米/秒,出水口有一个泄洪闸和两个分水闸。连接两条用水干渠,通向灌区。溢洪道,在大坝右端,全长120米,总宽29米,四扇电动弧形钢闸门,上有交通桥、检修桥和启闭室,最大溢洪量420立米/秒。还在大坝右端设警卫楼,大坝左侧建水库管理站。该站设有二楼办公室、仓库、车库和8栋家属房。该水库共完成工程量96.69万立米,其中:石方8.76万立米,混凝土1.14万立米。用3189.35万个,机、马车132 424台(班),国家先后投资618万元。该水库工程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千年校核。以防洪、灌溉、养鱼为主,其效益是:控制老黑山大部分山洪,调节少陵河流量;保护洼兴、镇东两个乡镇东部5个自然屯和2万亩农田;保护森林铁路和公路3 000米;直接灌溉农田3万亩,其中水田1万亩;库区水面6 000亩、平均水深6米,水质清澈,适于人工养殖的发展,先后投放鱼苗80万尾,坝下修有鱼苗繁殖池40个,80亩,其中越冬池10亩。该水库破土动工时,土方筑坝4米高,1 200米长和修一座涵管输水洞。1963年扒口放水,确保水库安全。1968年修简易溢洪道,土坝合龙后,蓄水不多,未受益。1974年水库主体工程列入省基本建设项目,翌年四月成立水库建设指挥部,按民兵建制,动员26个公社的民工6 400名,机动车,马车5 221台(推土机6台),于1980年按设计完成。1982年以后的三年时间,完成灌区配套工程,主要是新建泄洪闸、排(进)水闸和渡槽等构造物3座及打补水井4眼。1985年灌溉水田1.3万亩,年产成鱼2 000斤。该水库开始修建时,库区上游有个江湾屯,故名江湾水库。“文化大革命”期间,改为“文胜水库",1980年恢复原名。
东风中型水库(原名于江、和平) 位子泥河中游的支系,万发镇的于江屯。控制面积79平方公里,总库容1 165万立米。1958年兴建,到1985年主体工程和灌区工程基本完成。国家先后投资95万元。有效灌溉面积5 000亩,实际灌溉水田1 470亩,利用库区水面3 450亩养鱼,年产成鱼600斤。
丰农中型水库 位于泥河中下游干流,控制面积625平方公里,总库容3 950万立米。1956年由榆树乡兴建一道简易拦河坝,自流灌溉水田50多亩。此后,不断加高培厚土坝,增修溢洪道、取水闸和渠系等工程。由于蓄水量超过1 000万立米,按省标准规定,晋为中型水库。国家先后投资60万元。当前土坝弯曲,断面不够标准,质量差,不安全,曾数次决口,再修复利用。有效灌溉面积6 000亩,年产大小鲜鱼2万斤。
少陵小型水库 位于漂河中下游,控制面积224平方公里,总库容990万立米。1958年西集公社兴建,以后在上级支持下,土坝加高培厚,配套溢洪道、输水洞和灌区工程。国家先后投资30万元。有效灌溉面积9 000亩,年产大小鲜鱼2万余斤。该水库主体工程不安全。
页码: 334-337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34
[RECORD: 201/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七章 水利
节名: 第三节 水土保持
正文:
全县农田水土流失面积133.84万亩,占农田总面积的49%。1963年,县在临江公社前程大队进行治沟试点。采取沟坡兼治、治坡为主的方法,筑谷坊、修梯田、挖水平沟、挖鱼鳞坑和植树造林等工程措施,治理大小沟壑34条,占全县沟壑数的0.56%,而且恢复岗下的砂压农田300亩。1970年振平公社建设五队修水平梯田120亩,填沟1O条,造田60亩,造条田105亩,挖排水壕5条,挖蓄水池1个,打电井1眼,并进行增肥改土、改垅保土、植树造林等工程,连续4年亩产超千斤。建设五队的经验,在全县水土流失地区推广。据1979年县在为民公社为民四队的调查,该队土地开垦80余年,当时黑土层40厘米,亩产粮食200多斤。因为年复一年的水土流失,现亩产粮食仅百斤,先后弃耕35块,460亩,占全队耕地面积24%;又在该队的8度坡田进行实际观测,从7月10日到8月8日7次降雨163毫米,亩流失表土10.6毫米,亩流失土景6.95立米,其中有机质流失1.26毫米,而水平梯田及横垅未产生迳流。
1980年全县水土保持面积78.75万亩,占水土流失总面积58.8%(主要采取顺坡垅改横坡垅)。自1982年国务院颁发《水土保持条例》以来,重点在为民、长春、西集、华山等地的小流域治理,到1985年全县共计完成水土保持面积96.9万亩,占水土流失总面积72.4%,其中:改垅77.74万亩,修梯田3.72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9.62万亩,治沟231条,全长22.1万米,总面积1.76万亩,其它4.06万亩。
三田建设 1970年开始,以改土为主攻方向,大搞梯田、方田、台(条)田建设。西集公社山前大队1973年以来,本着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原则,成立42人的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共修水平梯田530亩,条田500亩,方田3 500亩,治沟4条,修环山沟8华里,修河堤18华里,挖排水壕36华里,建提水站2处,打大口井2眼、电井10眼,修自流灌区1处,养鱼池2个,植树65万株,造薪炭林750亩,栽落叶松200亩,把200多块小块农田连成大块田,把42条小路改成6条标准道路。由于搞农田基本建设,全大队初步呈现"田成方、坡成梯、洼成台、林成带、渠成网、路成线"的新农村面貌。安宁公社耕地面蚀比较严重,瘠薄农田占耕地面积60%,共修水平梯田5 000亩,起到保土保水保肥作用,1976年平均亩产573斤,比没修梯田地块增产1倍。后因各地管理不善等原因,到1985年全县剩有水平梯田3.72万亩,比1975年减少7.73万亩。巴彦县现有水库表(附表)
页码: 337-338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巴彦县现有水库表338.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37
[RECORD: 202/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七章 水利
节名: 第四节 工程管理
正文:
(一)、水库管理
江湾中型水库 1973年成立水库管理站(全民所有制单位,直归县水利科领导)。现有固定职工14名,分为工程管理和后勤两个组和一个渔业队。渔业队于1985年实行租赁经营责任制,水库负责投放鱼苗、出租船3只,租赁者自备网具,每月上交500元。
该水库管理站 现有二层楼房(办公室)、仓库、车库各1栋和家属房8栋等建筑。
丰农中型水库 巴彦县榆树公社组织本公社人力物力,历经多年基本建成发挥效益以后,绥化县宝山公社以该水库建在界河,占了草原和农田为理由,要求双方受益,而发生纠纷。两县及松花江、绥化两个地区多次协商,未能解决,矛盾激化,以致互相殴打。后经省水利厅协同两个地区和两个县的领导干部,共同调解,于1973年7月28日达成六项协议:1.巴彦用水占三分之二、绥化占三分之一;2.从土坝北端起至700米处(包括溢洪道)由绥化负责维修,以南段由巴彦负责;3.当前土坝加固,双方各负担一半,8月底以前各自完成土方2 000立米,其余土方工程限期明年2月末完成,4.确定防洪坝走向及新开河道的负担问题;5.定人、定船、定网、对等打鱼,双方定船20只;6.成立联合管理委员会,下设水库管理站。根据协议规定,在巴彦境内水库附近成立丰农水库联合管理站(集体单位)。共有专业人员6名其中巴彦县、绥化县各8人。
东风中型水库 1975年由所在太平公社自行成立水库管理站(集体单位),直归公社领导。现有专业人员3名。
少陵小型①水库 巴彦县西集公社于1958年自行组织人力物力,在与呼兰的界河(漂河)修建该水库工程。因占了呼兰县二八公社土地,要求受益,导致殴打等事故不断发生。1974年松花江地区给予巴彦经济赔偿,决定共同受益、共同修建、共同管理。双方按规定,在巴彦境内水库附近建立水库联合管理站(集体单位)。
其它14座小型水库,建成的同时就由乡镇自行成立管理站或专业队。
(二)、江堤管理
1975年在临江公社前程大队以南,堤防工程中段建立江堤管理站(有固定职111名)为全民所有制单位,直归县政府水利科领导。下分两个段,松花江段管理10公里,富江段管理13.8公里。
该站有砖瓦正房9间(办公室、宿舍、食堂)和仓库两栋。
(三)、其它水利设施管理塘坝、提水站、机电井、排水壕等小型工程,建成后,均由所在村委会管理或由个人承包。
页码: 338-339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38
[RECORD: 203/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七章 水利
节名: 第五节 防汛
正文:
1950年根据东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各级防汛机构的决定》,县、区政府于6月至10月成立防汛组织。县成立防汛指挥部,县主要领导兼正、副指挥,区为防汛领导小组。以民兵为骨干,组成防汛队伍。1953年是本县自建国后松花江第一次发生较大洪水(哈尔滨最高水位119.30米,比1932年最高水位低42厘米)的一年。县防汛指挥部组织人力、运力抢运巴彦港积存待运的物资,洪水过后,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及时组织灾民打鱼、编织、采伐等生产自救。1956年,松花江第二次发生洪水(哈尔滨最高水位超出1932年最高水位24厘米),巴彦段洪水漫过当年未修完的堤防。沿江一带的刘扁头屯、唐轱辘屯.裴家屯、谢家屯、王家屯和3万亩农田及大片草原被淹。县、乡党委带领民政、粮食、财政、文教、卫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灾区解决实际问题,对6 800名灾民发给衣服,拨救济款5万元,贷款9万元,并对患病灾民免费治疗。1957年松花江第三次发生有水文记载以来的特大洪水(哈尔滨最高水位达到120.30米,超出1932年最高水位58厘米)。这次洪水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春季降雨,全省大小河流处于枯水状态。从7月末开始,嫩江降雨较多,中下游水量急剧增加,松花江上中游降雨250毫米。又因长白山一带受台风影响,集中降雨。丰满水库从8月18日至30日,连续13天放出水量41亿立米,比上年同期多放7.2亿立米,最大流量是8月29日以6 000立米/秒的水量持续14个小时。当洪峰到达松花江干流时,恰与嫩江洪峰汇合,加之拉林河以1 190立米/秒的流量灌入松花江干流,又因本县8、9月份集中降雨,从而形成松花江特大洪水,最大流量1.22万立米/秒。又因黑龙江洪水顶托,持续20多天,使巴彦沿江一带直到结冻,洪水尚未完全回落,沿江一带村屯,农田、草原均遭其害。
1963年春雨较多,5月下旬全县发生内涝,农田成灾面积42万亩,占农田总面积15.6%。县、社干部深入涝区组织群众挖壕排水,补种庄稼,芒种前两天完成救灾任务。国家下拨种子46.15万斤,社员自行解决41.5万斤,以及从外地串换部分种子。由于抗灾措施抓的得当,粮豆产量不但没减少,反而比上年每亩增产22斤,平均亩产达到194斤。1973年6月21日兴降公社,一次降雨166毫米,农田内涝29 089亩,占全公社农田面积30%。由于防汛队伍奋力抢救,把灾害压缩到最低程度,全公社粮豆产量高于往年,平均亩产443斤。1985年因受第6、第8号台风影响,县内各地普降暴雨,低洼农田发生内涝。因排涝工程发挥作用,内涝面积减少到44.9万亩,占全县农田面积16.6%。是年松花江汛期水位也超过警戒水位,但由于及早完成堤防工程,而安全渡过汛期。
页码: 339-340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39
[RECORD: 204/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节名: 第八章 畜牧
页码: 340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40a
[RECORD: 205/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八章 畜牧
节名: 第一节 畜牧业概况
正文:
巴彦县在清朝咸丰十年(1860年)土地招垦时,饲养的牲畜有牛、马、骡、驴及猪,羊和家禽。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巴彦州共有黄牛4 176头,马1.97万匹,羊494只。每年输入蒙古马约二三千匹,向齐齐哈尔、瑗珲等地出售猪七八千口。
据《东省丛刊》记载:民国2年(1913午)本县"卖却之家畜惟牛与猪,牛每年卖千头至千五百头,猪五千至六千口,牛先送往呼兰市场,由呼兰更驱往哈尔滨,猪则送往哈尔滨,鸡鸭无运至他处出卖,卵用汽船运往黑龙江沿岸"。
1931年(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兵燹匪患,马被溃兵骑去21 201匹,骡被抢去1 200头,被溃兵宰食牛2 500头、羊500只、猪5.25万头,鸡7.55万只、鸭1 550只;夏秋之际,雨泽过多,沿江民户田被淹没。因水灾损失骡32头、马68匹、牛2头、羊5只、猪46头、鸡278只、鸭3只、鹅2只。伪大同元年(1932年)全县尚有马63 603匹,牛19 703头,驴2 050头,骡21 004头,羊2 200只,猪71 204头,家禽12.73万只。
伪康德2年(1935年)全县黄牛减少到6 887头,马减少到40 463头,驴减少到1 569头,骡减少到4 342头,猪增加到8.5万头,羊增加到4 400只,鸡鸭减少到9.7万只,鹅增加到24 575只。家畜、家禽均系本地杂种,质劣价廉。全县役畜平均担地55.6亩,人拉犁、镐刨地的现象到处可见。
解放后,全县畜牧业在十分薄弱的情况下,人民政府在完成土地改革、组织互助合作的同时,确定畜权,保护耕畜,极积发展畜牧业,使农民劳动强度逐渐减轻,保证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49年全县有大牲畜63 833头(役畜46 655头),其中,黄牛25 118头,马34 835~,驴684头,骡3 195头。生猪年末存栏72 963头,农业人口平均占有0.26头。全年牧业产值618.6万元,占农业产值17.9%。1952年大牲畜达到75 329头(役畜51 804头),其中,黄牛32 104头,马40 839头,驴220头,骡2 242头,奶牛24头。
1957年大牲畜有所下降,减少到53 012头(役畜44 378头),黄牛下降到11 862头,生猪年末存栏76 805头,人均O.26头。全年牧业产值662.6万元,占农业产值的14.6%。
1962年由于受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大牲畜和生猪仍继续下降,生猪年末存栏43 148头,人均O.12头。
1970年大牲畜上升到67 954头,其中马上升46 032匹。
1975年大牲畜又有所下降,而生猪年末存栏却上升到203 292头,人均0.39头。除此还交售商品猪45 724头和自宰42 040头。全年牧业产值1 422万元,占农业产值12.9%。
1980年全县畜牧生产、繁育改良、疫病防治、草原管理等方面都有提高。全县牧业产值达到1 596万元,比1949年增长近1.6倍。随着农业机械的发展,大牲畜虽然在数量上没有增长,但由于采用人工授精的先进技术和改良品种,在质量上都有所提高。生猪年末存栏发展到历史最高水平,达246 752头,人均0.44头,比1949年存栏增长近2.4倍。向国家交售商品猪73 590头,群众自食51 650头。而且生猪的品种改良已基本普及;羊发展到14 687只,比1970年增长68.7%;家禽发展到707 594只。从而扭转了畜产品,特别是肉、蛋供应不足的局面,市场上开始敞开供应。
1985年畜牧业生产,在农业体制全面改革的基础上,家畜繁育改良、防疫灭病、草原建设等方面,均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养畜、养禽的专业户,重点户不断涌现(详见344页"两户"情况表)。全年家畜繁育改良工作,突破历史最好水平。黄牛、奶牛冻精配种,比上年提高4l%,马匹人工授精比上年提高22%,猪统一供精配种,比上年增长3.7倍,上述三项主要繁育改良,均超过省规定指标;防疫灭病,由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坚持定期预防,开展集市检疫,以及防疫保险等工作,县畜牧兽医站与26个乡(镇),312个村,1 290个自然屯的66 015户(屯占95.5%,户占养猪户82.5%)农民签订了生猪防疫保险合同,共保险93 350头,占应保险的72%。西集、人和两个乡(镇)有l 245匹马和3.57万只鸡也签订了防疫保险合同。
草原建设,畜牧局自1984年6月成立草原管理站后,与乡、村、户签订草原承包合同,到1985年7月全县有草原承包户2 408户,承包草原2197亩,占应承包面积的93.3%,因而饲草生长,草原利用都比过去有所提高。
建国后37年,畜牧业的发展,与旧社会比较有天壤之别,然而,多年来发展的不够平衡,本世纪50年代比较稳步上升,60年代侧重于马匹的生产,而猪、羊、牛的发展缓慢,70年代把生猪生产提到六畜之首,80年代畜牧业同步发展,基本扭转了过去发展比例失调的现象。
页码: 340b-342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40b
[RECORD: 206/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八章 畜牧
节名: 第二节 饲养方式
正文:
(一)、饲养管理
大牲畜的主要饲料是草、料、水、盐四种,传统的饲养方法是寸草三刀,夏季放牧,冬季舍养。
1947年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农民分得的大牲畜,由于家底子薄,手头空和连年灾害,草料不足,马无棚,牛无栏,全县死马859匹,占马总数2.7%;死牛363头,占牛总数2%,给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困难。
1950年对个体家畜发给执照,确定畜权,大牲畜得到保护。全县盖起能挡风遮雨的简易马棚1 500栋。
1952年开始组建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饲养的大牲畜入社归集体所有,由合作社统一饲养和管理。因农业生产合作社缺少集中养畜经验,牲畜瘦弱、死亡、流产现象时有发生。1956年1~6月份全县死亡大牲畜3 500头,占大牲畜总数的5.5%。4月24日寒冷夜雨,死亡590头。复兴乡的7个高级社,因无马舍,全年被狼咬死马23匹,牛28头;临江乡通江高级社9月1日夜,被狼吃掉马驹6匹。是年下半年各乡、社采取"包膘头、包繁殖、包头数、超额奖励"的方法,牲畜疫病和死亡率大为减少,母畜不空怀,孕畜不流产,成活率有了提高。
1958年8月23日在安达县萨尔图全省赛畜大会以前,县举行了有史以来的赛畜大会。以乡为单位选出牲畜尖子做为参加赛畜会的预赛。赛畜大会开始时,全县有30多个乡,1个镇,256个高级社,21个乡的畜牧站,县牧养场、繁育场,6个学校等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饲养员、使役员,共600多人出席。参加赛畜的马567匹,牛65头和改良猪、羊、鸡、鸭、兔等十余种。预赛时,马、牛戴花,猪、羊披彩,领导检阅,大街游行。赛畜受奖的单位有复兴、松花江、太平、西集、山后等5个乡;松江乡的五一,复兴乡的兴国,西集乡的山前,振平乡的爱民,龙泉乡的方正,镇东乡的东升等21个高级社和机关食堂,巴彦镇的公私合营饭店,巴彦镇社会福利生产合作社等3个企事业单位;获奖的个人有乡长、饲养员、使役员30名。赛畜会上,选出山后乡的两匹本地马与苏联重挽马杂交的改良马(称巴彦红),西集乡的两头黄牛,复兴乡的一口民猪与约克夏猪杂交的改良猪为畜中之首,参加了省举办的赛畜会。
1962年受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饲草饲料日益不足,畜牧业降到建国以来的最低点。大牲畜下降到53 520头,比1949年减少1O 312头;生猪年末存栏43 148头,比1949年减少29 815头,其它畜禽均下降。
1965年畜牧业生产有所恢复,饲养管理有所改善。人和公社高峰大队积累了一套在饲养上是圈舍勤起垫、马体勤刷毛、马蹄勤修理、喂马勤看槽、平时勤淡盐;对老弱马、种公马、孕母畜和幼驹偏草偏料;在管理上实行饲养员、使役员、配种员、防疫员长期固定;在使役上采取专人、专车、专畜,规定“按畜定活,零活定专畜,弱畜不上长途,五成膘以下的不使役,装车不贪载,行车不撵路";在保胎上定为"孕马不上井台、不推碾、不拉磨、不出长途、不拉爬犁、不拉穿套、不架辕、不打冷鞭、不喂变质料、不饮冰碴水";对幼驹早补料,四岁驹上套使役等饲养管理经验。7年来坚持把使役、饲养、繁育三者列为同等重要地位。全大队94匹母马年均配种率和准胎率都在70%以上,成活率90%,共得驹280匹(改良驹91匹)。卖出多余马250匹,增加收入6.94万元。四队老饲养员孙相武,夜守槽头18年,精心饲养49匹马,其中1匹入社时作价17元的老骒马连续产驹14匹。1973年孙相武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县畜牧饲养标兵。
1978年12月27日县革命委员会召开公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参加的畜牧工作会议,总结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遗留下来的大牲畜下降,老弱畜增多,役畜负担过重的问题。全县役畜担地百亩以上的生产队有139个,占生产队总数7%。松花江、临江、临城、永发、华山、龙泉等6个公社的大牲畜,15岁以上的占20%;瞎马占34.6%。临江公社的富乡、前程两个大队,临城公社的金星大黄牛退化尤为严重。三个队共买马、牛167头,花了17.76万元,除公积金全部支出外,还缺额5 000元。乏过总结,解决了"重农轻畜、重役轻繁"的倾向,落实发展畜牧的饲养管理措施。
1980年以来加强了牲畜的饲养管理,全县有1 847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90%,建马舍6 801间,有饲养员3 058人;全县社办黄牛场6个,养牛239头(母牛121头),大队牛场12个,养牛253头,其中母牛164头,计有饲养员966人。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的有2个牛场,以产计酬的4个牛场,基本工分加奖励的25个牛场。在1 111个养牛的生产队中,有牛棚的生产队359个,621间;县办奶牛场1个,养奶牛20头(全是母牛);社办奶牛场2个,养奶牛15头(母牛8头);大队奶牛场2个,养奶牛15头其中,母牛12头。县办羊场1个,养羊150只,其中,母羊120只;社办羊场7个,养羊276只;大队养羊场13个,养羊651只,其中,母羊349只;生产队养羊场292个,养羊2 901只,其中,母羊2 394只,计有饲养员109人。实行大包干的羊场14个,以产计酬的羊场4个,基本工分加奖励的羊场21个。有羊舍的生产队80个,240间。1981年以来由于生产队对社员养黄牛每头给地5分,养奶牛每头给地1亩,交售1头商品猪给地2~3分,养母、公猪每头给粮300斤,仔猪每头给粮20斤。有条件的生产队还对社员养羊、养禽也给一定数量补助粮的做法,当年全县出现"两户"1 489个(专业户312个、重点户1 177个),占农业总户数1.2%。其中:养猪"两户"804个,占社员养猪户2.2%,共养猪7 193头;养黄牛的"两户"111个,占社员养牛户15.6%,共养牛454头;养奶牛的"两户"82个,占社员养牛户54.8%,共养奶牛197头,养羊的"两户"277个,占社员养羊户32%,共养羊7 261只;养禽的"两户"183个,占社员养禽户1.4%,共养禽13 037只。因而全县社员养黄牛发展到2 530头,比1980年增长34%;养羊21 064只,增长94%;养禽905 851只,增长11%。
1982年因农业受灾,为解决大牲畜饲料不足和安全越冬问题,全县复种谷子1.32万亩、稗子3 290亩、糜子56 613亩,扣青草1 500万斤,贮豆秸5 400万斤,苞米秸500万斤,氨化麦秸6万斤,共计代用饲草10 599万斤,占需要量48.5%。全县有1 975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93%,有马棚6 345间,其它149个生产队也有挡风墙。全县实行马匹越冬责任制的生产队有1 413个,占养马生产队数66.5%,实行养牛越冬责任制的生产队有495个,占养牛生产队数49%,使大牲畜年末存栏达到52 218匹(头),比1981年增加976匹(头);养猪的集体单位,青贮饲料900窖,1 000万斤,备冻干菜400万厅和各种秸秆、豆毛1 400万斤,共计2 800万斤,加之部分青绿多汁饲料,每头牲畜平均储备代用饲料1 000斤。
生猪饲养管理新中国成立前后,完全是农家饲养。农业合作化后,实行集体养猪。到1954年仍然延续粗饲散放的习惯,生猪发展缓慢。1962年受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生猪饲养量下降到建国以来的最低点,三年平均存栏为46 795头,比1949年减少26 138头,人均O.14头。
1970年纪念毛泽东《关于发展养猪业的一封信》发表11周年之际,各社队掀起养猪高潮。普遍采取"见母猪就留,先留后选,余缺调剂,留足留够;留足精饲料,贮备粗饲料;建设猪舍,确保越冬;确定专人,.加强管护"的办法,是年生猪年末存栏96 912头,集体养猪上升27.1%,社员养猪下降到68%,其它占4.9%。到1972年12月实现"一人一猪"的有西集公社山前大队,兴隆公社东旭大队,红胜公社红星大队,天增公社胜天大队和84个生产队。涌现出122个先进单位和196个模范饲养员、积肥员和防疫员。山前大队认真解决集体和社员个人养猪的饲料问题,全大队留有饲料地152亩,利用田间隙地135亩种植饲料,粗、精饲料常年不断,社员交售商品猪,除国家奖售外,生产队每一毛斤还补助半斤饲料粮;集体仔猪以保活六头为基础,多活一头奖给饲养员1O个工分;还制定了"以猪定肥,以质记分,以分带粮"或"以肥换粮"的社员投肥制度,连续两年实现"一人一猪"。
1976年1O月,全县有公社猪场29个,大队猪场255个,生产队猪场1 787个,共计2 071个。养猪员2 891名,饲养员1 449名,防疫员1 758名,共计6 098名(内有妇女396名)。集体饲料地,春种69 558亩,有1 862个生产队复种107 421亩;有1 477个生产队种绿萍79 748平方米;有1 790个生产队青贮12 062万斤;有373个生产队干贮豆叶4 430万斤。全县共有粉碎机1 072台,打浆机100台。社办大型饲料加工厂3处,大队粉碎厂71处,生产队糖化饲料室78个,粉坊185个,豆腐坊1 391个。集体养猪70 338头(队均36.4头),其中母猪36 073头。猪舍27 506间,其中,砖舍4 074间,木制的42问,暖舍11 082间。社员饲养母猪12 467头,比上年同期增加24%。集体积肥101万立方米,社员投肥43万立方米。
1979年1月1日起试行生猪超交加价收购政策,农村社员和非农业户,每年每户向国家交售一头肥猪,按牌价收购,多交加价25%。集体平均每10户交售一头肥猪,按牌价收购,多交加25%以后,集体和社员交售商品猪73 590头,比上年多交13 748头,为有史以来交售商品猪最多的一年,而且生猪体重平均达到240斤,比1954年提高43斤。
1980年全县集体养猪基地发展到1 698处,其中,县办1处,社办11处,大队办21处,生产队办1 665处。猪舍增加8 346间,其中,有暖舍的生产队592个,2 188间。共计养猪17 483头,其中,可繁母猪8 975头。订立合同的猪场1 050个,其中:大包干的256个,包产到户的91个,队有户养的279个,以产计酬的89个,基本工分加奖励的335个,共有饲养员1 828人。饲料贮备:青贮的生产队195个,324窖,990万斤,干贮564万斤,豆叶33万斤,冻贮136万斤。饲料地留粮1 889万斤,投肥粮1 740万斤。还有粉碎机1 842台,打浆机252台。是年各地由于加强饲养管理,生猪生产出现第二个高峰年。全县生猪饲养量367 119头,年末存栏246 752头,集体养猪减少到6.7%,社员养猪上升到91.6%,其它单位养猪占1.7%。
1985年生猪饲养量达到367 457头,比上年增长24%,出栏145 319头,年末存栏222 147头(母猪32 412头,公猪801头,育肥猪53 254头,克郎62 535头,仔猪73 145头)比上年增长3l%。养猪专业户和重点户已发展到2 650个,共养猪12 076头,占年末存栏的5.4%。(畜禽发展详见343页畜牧生产统计表)
(二)、放牧
民国6年编《巴彦县志》记载:"县无公共场所,凡不宜耕种者皆是,只要是不践踏禾苗,不分疆界也","同群共牧,家各一人,俗日牛倌。牧猪另择草地,多用小儿充之,俗名猪倌。皆早出暮归,视天气寒温而休息之"。此种牲畜牧放形式,一直延续到1952年,农业互助合作时则有所改变。农业合作化后,集体和社员的猪一般是拢群放牧,视猪多少,确定一至二名半劳力社员统一放牧,其报酬是按一年基本工分标准,由生产队和社员养猪头数分担工分,付给放牧员,参加当年集体分配。牛马放牧按季节临时确定。
页码: 342-347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巴彦县几个年度畜牧生产统计表343.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42
[RECORD: 207/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八章 畜牧
节名: 第三节 繁殖改良
正文:
本县自实行土地招垦到民国期间,畜禽均是本地农家品种。由于长期自群杂交,品种日益退化,直到伪满统治时期始有改良,但品种单一,数量极少。新中国成立后,陆续引进各种优良种公畜,与本地母畜配种,得改良仔畜。1958年开始试行马匹人工授精配种,此种先进科学技术,至今仍方兴未艾。
(一)、品种改良
马据《满洲地志》记载:宣统元年(1909年)"巴彦州每年输入蒙古马2 000匹"。此种马体型小,挽力差,不适役用。伪满时期,在县城东南隅建一处种马场,有种公马8匹。伪康德10年(1943年)尚有3匹重型种公马和1匹杂交种公马与本地马交配,各地因种公马少,绝大多数牲畜自群杂交。1946年县将日伪遗留下来的4匹种公马放在县城北门外的国营农场进行本交选配。1954年因这4匹种公马的年龄超过15岁,配种准胎率低而被淘汰。畜牧部门从全县选出26匹民用种公马,以及1958年县商业科从肇东县引进4匹"富拉基米"重型种公马,放在县城北门外的牧养场饲养,开始人工授精配种。1959年商业科将种公马交给县畜牧局,遂在西集临时成立种马站,有职工5人。还在全县设置马匹人工授精站10处。县种马站的技术人员带着种马深入各地进行人工授精和本交配种。非配种期种公马集中到县畜牧场,由专人饲养管理。全年得改良驹4 777匹。1960年西集临时种马站迁到县城西门外路北,开国纪念林东侧,正式成立县种马站。并从山市种马场引进4匹"卡巴金"种马。1963年县种马站有职工13人,砖瓦房舍17问,种公马12匹,以及奶牛3头,"哈白"、"苏白"种公猪各1头。1966年撤销县种马站,种马和人员分别下放到松花江、临城、西集、榆树、丰乐、洼兴、兴隆、太平、德祥、镇东、华山、龙泉12个公社的人工授精站。
1967年公社人工授精站改称家畜繁育站,新增设1处,共为13处,全年配种2 500匹,得改良驹2 000匹。1969年全县26个农村公社建立了家畜繁育站,共有种马46匹,全年配种3 500匹,得改良驹3 000匹。1973年每个公社都确定1个大队为种畜繁育基地,有1 850个生产队选留民用种公马1 285匹,有116个大队建老弱母马繁育场,集中老弱母马694匹,进行人工授精配种,准胎479匹。1974年全县有可繁母马13 791匹,配种11 487匹,准胎7 620匹,得改良驹3 995匹。其中,人工授精配种3 685匹,准胎2 704匹,为开展马匹人工授精配种以来的高峰年。1975年县、社、队三级家畜繁殖场扩大到302处,母马1 502匹。1976年县革命委员会在人和公社召开马匹人工授精现场会。人和、为民、康庄、红胜、洼兴等5个公社被评为改良马匹的先进单位和10个先进个人得到奖励。1982年县畜牧部门为公社繁育站购进种公马22匹。到10月末统计,良种配马8 860匹(人工授精配种1 723匹),准胎7 252匹,占已配种马81.8%。产改良驹4 893匹,成活率占82%。1985年由于实行各种形式的繁育改良承包责任制,全县人工授精马增加到3 828匹,比1982年提高1.2倍,受胎率在85%以上,品种均为黑龙江挽马。
黄牛 清光绪三十三年巴彦州共有黄牛4 176头,后时有增减,到1949年全县黄牛已增加到25 118头。因长期自群杂交,近亲繁殖,逐年退化,成体小力差,产肉少的本地黄牛。1959年有10个配种站选育本地比较优良的种公牛进行本交选配,配种率43.5%,全年产犊2 880头。1975年开始引进"利木赞"、"夏洛来"、"海福特"等8种优良种公牛的颗粒冻精,在人和、振平、德祥、红胜等4个公社与本地牛进行人工授精配种获得成功。1977年社办黄牛繁殖场21处,大队办133处,集中可繁母牛966头。1978年有20个公社繁育站推广冻精配种,配种母牛473头,准胎162头,得改良犊22头;本交配3 177头,准胎1 748头,得犊1 601头。1980年4月3日国家农业部颁发《牛冷冻精液人工授精工作条例》后,全县黄牛人工授精配种515头,准胎270头,得改良犊210头。1982年县又购进种公牛1头,共有种公牛15头,进行人工授精配种。1985年县繁育中心与乡(镇)畜牧繁育站按承包合同进行黄牛与黄牛、黄牛与奶牛的冻精配种。全县共人工改良配种4 333头,比上年增加41%,受胎率达到82%,黄牛成活6成,奶牛成活7.5成。全县已有20%的黄牛,改良为役、肉、乳型兼用的品种。
猪 伪满以前本县的猪完全是东北民猪,该猪品种适应性好,耐粗饲,抗寒抗病力强。伪满康德4年(1937年)《内务资料》(第一卷四号)记载: "康德2年春,县农事试验场首次购备‘巴克夏’猪种1O余头,渐由各模范村之本地大型猪种交配改进。本年度全县由省订购猪种50头,配布各保用事改良,业经实施,以期普及,成绩颇好。"但因种猪少,绝大多数仍是自群杂交,近亲繁殖,品种日益退化,质劣价廉。1948年县农场引进"巴克夏"种公猪2头。1952年县农业科引进"苏白"种猪10头和其它种猪1OO头,以及农业生产合作社选留种猪,每村2~4头。1959年县种畜场向各公社推广"巴克夏"、"约克夏"种公猪。1974年人和公社繁育站以"长白"、“苏白"、"哈白"、"巴克夏"、"约克夏"等5个品种试行人工授精配种。1976年在太平公社召开母猪人工授精现场会和举办人工授精训练班41次,培训农民技术员411人,并把母猪人工授精配种技术推广到大队一级。1977年有149个大队配种室采取先人工授精,后本交配种的方法,全年配种1 094头母猪,准胎908头,产仔猪1 986头。人和公社向阳大队45头母猪进行人工授精配种,准胎41头,其中23头母猪产仔207头,每头母猪最多产仔16个,最少6个。因部分大队配种员对猪的人工授精技术不够熟练,使母猪空怀,到年末配种室只剩52个,种公猪28头。1980年全县可繁母猪发展到25 782头,产仔猪28 482窝,产改良仔猪242 040头,成活198 971头,窝均产仔猪8.5头,窝活7头。1982年县为公社繁育站购进优良种公猪63头,为生产队购进种猪126头,使社队同步进行生猪繁育改良。1985年全县有23 881头生猪实行统一供精配种,比上年增长3.7倍,受胎率达90%,平均产仔成活为15.3头。到本年末,全县本地民猪基本改良为杂交种猪。德祥乡家畜繁育站自上年应用瘦肉型猪的精液进行人工授精,效果良好。该乡战果村76头母猪用瘦肉型精液配种后,产“杜杂"仔猪420头。到本年末,全乡瘦肉型猪配种3 000头,准胎率高达90%,基本淘汰了本地种公猪。
(二)、引进品种
马 有蒙古马、富拉基米尔马、阿尔登马、苏维埃重型挽马、卡巴金马、奥洛夫马、顿河马、铁岭挽马和黑龙江挽马。
牛 有海福牛、夏洛来牛、利木赞牛、延边牛、三河牛、黄牛、黑白花奶牛和西门答尔牛。
驴 有陕西关中驴和山东无棣驴。
羊 有美利奴羊、苏联美利奴羊、东北细毛羊、新疆细毛羊和奶山羊。
猪 长白猪、哈白猪、苏白猪、巴克夏猪、克米洛夫猪、杜洛克猪、约克夏猪、荷兰多肋猪。
禽 鸡有九斤黄、自洛克、来克亨、星杂二八、芦花、澳洲黑、洛岛红、尼克鸡;鸭有白河鸭、北京鸭和康贝尔鸭(引入时间不长即被淘汰)。
富拉基米尔马 产于苏联,本世纪50年代输入本县。
阿尔登马 产于比利时和法国,属小型重挽马品种,60年代引入本县,与当地马杂交,产改良驹颇佳。
苏维埃重挽马 产于苏联,属于大型重挽马品种,60年代引入本县。
卡巴金马 产于苏联,属山地乘驮马品种,60年代引入本县一批纯种,改良本地马效果良好。
奥洛夫马 产于苏联,属轻挽马品种,60年代引入,杂交改良本地马效果好。
顿河马 产于苏联,属乘马品种,60年代引入。
铁岭挽马 产于辽宁铁岭,为乘挽兼用品种,60年代引入本县。
黑龙江挽马 产于黑龙江松嫩平原,为乘挽型兼用品种,1967年从黑龙江萨尔图引进一匹种公马,在洼兴公社配马站配种使用。
驴 关中驴 产于陕西关中平原,无棣驴产于山东无棣一带,引入本县历史悠久。
骡 公驴与母马交配,产生后代称骡(马骡),公马与母驴交配产生的后代称驴骡(又名驮马是),本身均无繁殖能力。
海福牛 原产英国,早熟优良肉用品种,适于本县放牧饲养。
夏洛来牛 原产法国,肉用品种,此牛与本地黄牛杂交,产生后代易于育肥和放牧。
利木赞牛 原为法国土种,为肉种型品种。
黑白花奶牛 原产荷兰,产奶率高,本县奶牛多数用黑白花奶公牛与本地黄牛杂交育成。
西门答尔牛 原产瑞士,为乳、肉、役兼型,此品种在本县少有存在。
延边牛 又名朝鲜牛,解放前从吉林延边引入本县。
三河牛 产于呼伦贝尔,乳肉兼用,本县近年有少量引入。
澳洲美利奴羊 原产澳大利亚,为70年代引入本县的带有澳美血统的羊,与本地半细毛羊杂交,效果显著。
新疆细毛羊 原产新疆巩乃斯种羊场,60年代引入本县。
奶山羊 本县较早引入的吐根堡血统羊和萨能血统羊与本地土种羊(俗称狗羊)杂交育成,县内山羊品种均为此。
长白猪 原名兰德瑞斯猪,产于丹麦,比一般猪多一至二对肋骨,1970年开始引入本县,在种畜场纯种繁育,与本地猪杂交效果好,杂交一代仔猪生长快,适应性能好。
哈白猪 原产哈尔滨,早年引入本县。
苏白猪 原产苏联,解放后引入本县较多,遍于全县各地,近年由长白猪取代,数量逐渐减少。
巴克夏猪 与约克夏猪均产英国,前者30年代引入本县,60年代淘汰;后者50年代引入,70年代淘汰。
克米洛夫猪 原产苏联,与齐齐哈尔本地猪杂交,育成黑白花猪,60年代引入本县,后逐年减少。1976年又引入36头。
杜洛克猪 原产英国,近年引入本县两头种公猪。
鸡、鸭引进品种较多,民间多愿饲养。
附:巴彦县种畜场。
种畜场位于县城以南10公里处的李老红屯。南临松花江,西与松花江乡相接,东与富江乡为邻。全场总面积21 481亩,其中,耕地4 685亩,牧地9 250亩,林地750亩,苗圃150亩,荒地2 815亩,水面135亩,房屋道路占地135亩,其它3 561亩。所有土地属于江川半沼泽的沙型土质。并有通往巴彦县城一条长达10公里的公路和一条电话线路。
该场是1959年由省商业厅筹建的"万头猪场",下设7个分场,后归省农垦厅经营,1963年末移交本县,为国营企业的种畜场。整顿后,除本场外,有种猪、种马、农业等3个生产队。将立兴、富江、松江、振丰、福兴等5个分场划给松花江公社,原坐落在木兰县的满天分场交给木兰县。1968年种畜场为县的"五七"干校,将3个生产队改为连队。1971年干校迁出,仍为种畜场。并在下背江子开辟饲养种牛基地。1985年种畜场下设种猪、种马、种牛、农业等4个分场。一分场在场部以西,以饲养种猪为主;二分场在立兴村,从事农业生产;三分场在富江岛,以饲养种马为主;四分场在下背江子,饲养种牛。此外尚有机耕队、渔业队、航运队、采砂队、制砖厂、米面加工厂、制油厂和农具修配厂。全场共有居民336户,1 700口人,其中农_-12415名,干部26名。
种畜场和分场,建场初期均是土房。1970年以来全部改建为砖瓦结构的房屋13 440平方米,由各个单位使用。另外有土、砖房3 750平方米由职工家属居住。
(一)、畜种生产
县种畜场本着"以牧为主,以牧养农,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20多年来为全县牲畜繁育改良做出一定贡献。
畜禽改良
猪1959年至1963年以繁育优良种猪为主,先后从吉林省引进"苏自力、 "新金"、"克米洛夫"种猪50头,与本地猪配种,到1963年已发展到9 000头。"苏白"、"新金"种猪繁殖出来的仔猪成活率都达90%,而且抗病力强、耐寒、易养、产仔多,为各地提供种猪5 300头,仔猪1 500头,还向本省肉联加工厂出售肉猪3 000头。1970年还提供给北安、孙吴、逊克、嫩江等县及本县一大批种猪。是年一分场改为养猪专业场,到1980年共建猪舍1 500平方米。有"苏白"、"长白"、"哈白"3个品种的可繁基础母猪100头。 "长白"种猪单圈养,专人饲养管理,纯种繁育和杂交改良,为本县各地提供种猪3 873头,仔猪7 800头,还出售给本场职工家属2 500头。到1985年向外县提供长白种猪1.35万头,向本县提供长白仔猪2.13万头。
马1968年在富江岛建立养马场(即三分场)。有本地可繁母马1O匹,种公马2匹和繁育成活驹6匹,共计18匹。1971年建砖瓦结构马厩1 000平方米,马匹发展到150匹,其中有从黑河引进的轻型"卡巴金"母马601匹。用人工授精和本交配种的方法,到1980年共繁育"重挽混血"马255匹,"苏重挽"马和本地马308匹。马厩扩建到1 620平方米。到1985年共向县内外提供苏重挽马、卡巴金种马230匹。现尚有苏重挽改良马54匹。
黄牛 1964年从泰康县引进"延边"黄牛40头,共繁育延边牛一代150头,出场90头,1980年尚有50头。到1985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牛440头,现有30头。
奶牛 1979年从安达县种畜场引进黑白花奶牛18头,到1980年共繁育34头,其中:基础母牛13头,繁育成活10头,育成牛及公牛11头。到1985年除向县内外提供荷兰黑白花奶牛10头外,场内尚存16头。
羊 1960年引进新疆细毛羊1 000只,饲养3年后分拨本县各地490只,场存520只。
禽 1959年引进"荷兰"鸭1 000只,"九斤黄"、"来克亨”鸡9 000只。因设备差,饲养经验不足,除出售部分外,其余全部死掉。此后陆续引进优良禽种,到1985年为本县各地提供改良种鸡1.65万只,种鸭8 000只,现仍有滨白原种鸡3 000只。
疫病防治 建场初期,本场由畜牧师、兽医、饲养员、放牧员组成的防治队伍,分场有防群监督哨。1968年分场成立兽医室以来,杜绝了马传贫,控制了马胃扩张和结症,疫病治愈率比建场初期提高3倍,死亡率下降1O%。但是鸡霍乱、鸡白痢、猪气喘等病时有发生。1982年猪患气喘病死亡4 000多头,马饲料中毒经治无效,死亡13匹。1982至1985年因加强疫病防治,牲畜死亡明显减少。
人工授精 建场初期虽有人工授精室,因设备、技术等问题,人工授精做的少。1 968年培训人工授精技术骨干15人,采用"卡巴金"、"苏重挽"种公马精液进行纯种繁育和杂交改良。人工授精准胎率达到85%,幼驹成活率80%以上,到1985年共繁育改良种马284匹。向各地提供改良种马200匹。
饲料生产 建场以来共开荒1 500亩,种植谷子、玉米、高粱、小麦、大麦、胡萝卜、西粘谷、甜菜、南瓜、白菜、薯类等。建场初期,职工口粮大部分由国家供应,牲畜饲料基本够用。1970至1980年职工口粮和牲畜饲料能够自给自足,平均每年为牲畜贮备饲料粮20万斤,青饲料50万斤。1979、1980两年平均还向国家交售商品粮120万斤。1981至1984年连遭水灾,农田被淹,牲畜饲料和职工口粮不能自给。
(二)、副业生产
机耕队 建场时农业机械有“28型"拖拉机、"55型"拖拉机和链轨拖拉机各2台,汽车1台,农机具4套,以及发电机1台,机电井4眼,手压井1O眼。1985年有55马力胶轮拖拉机2台,75马力链轨拖拉机1台,60马力推土机1台,四轮机车1台,机引农具4套,机引犁2套。
渔业队 1959年至1965年有8只木制流客船,1只张网船,平均每年捕鱼8万斤,后捕鱼量不断下降,1984、1985两年在富江岛和下背江子筑坝2处,人工养鱼投苗5万尾。
航运队 1978年省财政厅投资建造载重300吨的机械拖船1只,木制拖船2只,现有260马力机动船1只,300吨位拖船2只,平均每年运输35航次,除本场使用外,获利3万元。
采矿队 1976年成立采砂专业队,在富江岛北岸采中砂,细砂,每年出售2万立方米。
制砖厂 1977年建成,至今有16门轮式窑1座,年产红砖408万块,产值250万元。
制酒厂 1957年建立以来,平均年产白酒3万斤,酒糟喂猪。
制油厂 1957年建立以来,对内对外加工食用油,豆粕做牲畜饲料。
米面加工厂 1959年建立,主要为本场制米磨面,副产品做牲畜饲料。
农具修理厂 1959年成立,有刨床、钻床、车床各1台和1个烘炉,承揽加工修理各种农具。
供销社 1959年成立,职工5人,经销日用品和建筑材料,1980年失火,烧掉草房2问和全部商品,损失价值3万元,当年修建砖瓦房200平方米而复业。
页码: 347-353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47
[RECORD: 208/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八章 畜牧
节名: 第四节 疫病防治
正文:
(一)、防疫
日本国昭和14年(1939年)出版的《农业的满洲》一书记载:"巴彦县内流行的一般病和传染病有13种:炭疽、牛肺疫、牛疫、羊痘疮、口蹄疫(鹅口疮)、马疥癣、狂犬病、鼻疽(鼻汁病)、猪丹毒、猪疫,猪、禽虎疫,百斯笃。预防免疫以撒石灰、升汞消毒为主,炭疽病皮下注射瓦若勤"。伪满时县内各种传染病盛行,年死亡数百头以上。
本县解放后,县人民政府组织中兽医对牲畜的各种疫病进行防治,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马鼻疽 1948年全县患马鼻疽有1 325匹,占马总数的4.2%,治好466匹,死亡859匹。1952年县组织中兽医进行点眼预防。1954年县在兴隆区的1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检疫,在279匹马中,有阳性鼻疽80匹。患此病较多的裕国村中心社,有阳性鼻疽马11匹,占全社马数61%,为避免传染病,遂分槽饲养。此后连续预防,近年来很少发生。
马传贫(俗称四号病) 马传染性贫血症,1962年传入本县。先在临城公社前进二队发现1匹病马,当即处杀。1967年在富源、红光、丰乐、龙泉、康庄、松花江、镇东、华山、长春、山后、临江、西集,安宁等13个公社的56个生产队,共检出马传贫病马32匹。1970年马传贫疫点扩大到121个,县、社防疫人员对原有1 800匹马和新购进的514匹马,做了检查和复查,检出可疑马219匹,判定病马89匹,处杀83匹。1975年马传贫病蔓延到全县27个公社的690个生产队和48个养马单位。累计疫点745个,死马1 484匹。经严格控制,翌年解除疫点547个,在198个疫点中,判定马传贫病马125匹。两年来因得此病全群死马的有松花江公社公正大队五队,长山公社双山大队二队,复兴公社富强大队一队,爱国大队三队,太平公社太平大队五队,洼兴公社增收大队四队。死马在半数以上的有129个生产队。1977年12月首次应用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制造的"马传贫弱毒疫苗",在41 748匹马、骡、驴中进行预防注射。经过半年观察,该疫苗安全稳定,始见成效。疫点减少到103个,可疑马比上年减少28%,判定病马79匹,比上年减少37%。1985年在春季预防工作中,对404匹可疑马,进行疫苗注射的370匹,而疫点减少到6个乡的10个村12个自然屯,患马传贫病死亡15匹。
癞马 1950年使用药物治愈246匹,以后很少发现。
牛瘟 1948年全县患牛瘟30_3头,占黄牛总数2%,治好178头,死亡125头。1952年进行"兔化弱毒疫苗"预防注射22 281头,占牛总数63%。是年1月31日三区(松花江公社)的新立村有3头黄牛感染此病,历时50天,疫情蔓延到西集等4个区18个村,有209头牛发病。县确定新立村为疫区,附近的修尹、松山、永发等3个村和西集区的山前、万发2个村为受威胁区。当即分别封锁,进行检查和做消毒处置。此后没有发病。
炭疽病 1950年县农业科组织全县中兽医,进行预防注射牲畜24 950匹(头),占全县牲畜总数82%。1952年再次预防注射31 573匹(头)。1958年7月复兴公社坚强一队,因炭疽病死马25匹,占全队马数78%,死牛2头,死猪3头,还有3人感染,抢救治愈。此后经过多次预防,未有发现。
猪瘟、丹毒、肺疫病 1952年重点使用"结晶紫疫苗"预防猪瘟,共注射1.98万头,占猪总数30%。1966年全县有27 509头猪患猪瘟,占年末存栏数27%,死亡5 023头。1973年有6 195头发生猪瘟,死亡1 596头。因上级猪瘟疫苗供应不足,县自制"湿苗"70万头份,经试用,效果良好。同年患猪丹毒病906头,死亡600头,患猪肺疫 1 950头,死亡1 300头。1985年由于春、夏、秋三次定期预防,全年因患"三病"的疫点有5个乡(镇)的6个村死于猪瘟、肺疫、丹毒的共87头,占生猪饲养量的0.2/万。
口蹄疫(五号病) 1963年全县的21 344头黄牛全部感染口蹄疫,死亡2600多头。1976年1月3日兴隆食品站因上年冬季调来的猪肉,未经检疫、消毒,即出售,而将口蹄疫病毒传染到附近3个公社7个大队的12个生产队。翌年2月扩展到龙泉、松花江、人和、永发、临城、临江、西集等。7个公社的16个大队36个生产队,有777头猪受到感染,死174头。1979年1O月又次在26个公社的114个大队224个生产队和15个单位的4 584头猪发生口蹄疫,加之其它病症共计死亡7 763头,占年末存栏的3.1%。1980年以来生猪患口蹄疫也时有发生、但发病率小于过去。1985年各种牲畜没有发生口蹄疫。
家禽疫病的预防 1954年县在兴隆区的1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结合马鼻疽病的检疫,对家禽也做了"磺胺噻唑"的防治,效果很好。此后逐年预防,家禽疫病有所减少。1981年全县家禽达74.91万只。1985年家禽饲养量发展到349万只,其中死9.92万只(死于鸡瘟1 180只,霍乱8.9万只,其它9 020只);年末存栏249.8万只,比1981年增长2.4倍。
1985年县设防疫站,乡设防治院(所),有98%的村设防治室,95%的自然屯设防治员。全县已消灭的疫病有炭疽病和牛瘟。基本控制的有牛、羊口蹄疫,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猪狂犬病、破伤风,马副伤寒、马焦虫病,绵羊布病,鸡瘟、鸡白痢、鸡技原体病等13种。尚流行的疫病有马传贫、马鼻疽、马腺疫、马淋巴炎、马疥癣,牛流行性惑冒、奶牛结核,羊痘,猪喘气病、猪流感、仔猪白痢、仔猪副伤寒,猪囊虫、猪口蹄疫、猪传染性胃肠炎、猪弓形体病、猪坏死杆菌病,鸡霍乱、鸡上呼吸道传染病等19种。
(二)、治疗
旧社会本县只有民间私人兽医桩子和零散兽医,用中草药治疗和骟马劁猪。1948年全县有个体兽医桩子43家。其中:一区(巴彦镇)5家,二区(临江)2家,三区(松花江)3家,四区(西集)7家,五区(华山、龙泉)5家,六区(为民)5家,七区(洼兴)5家,八区(山后)2家,十区(太平)2家,十一区(兴隆)7家。
1949年县农业科对所有的兽医桩子和零散兽医进行统一管理和整顿。1952年将西集、兴隆、龙泉、龙庙、洼兴、山后、万长、三山等区的个体兽医组建成8个集体性质的联合兽医所。1958年组建东胜、康庄、丰乐、安宁、镇东、长山等乡的6个联合兽医诊所。1964年振平、复兴、松花江、临江、永发、长春、红光、城关等公社各成立联合兽医诊所。1966年各兽医诊所统一药利率及收费标准,中西药执行国家规定售价标准,大牲畜往诊费,10里以内5角,10里以外2元;检查费为直检费1元,血常规8角,肝肾功能吞铁、粪、尿、导胃、洗胃等各l元;畜产品检查费为大牲畜皮每张1角,小牲畜5分,肉品每头2角;手术费为小手术l元,中手术1~5元,大手术20元,去势费为马15元,牛5元,羊5角,仔猪3角,大猪5角至3元;解剖费为大牲畜5元,小牲畜1元;牲畜住院费为每头每天6角,挂号费1角;防疫、巡回医疗、驱虫均免费。
1969年生产大队建立家畜防治室,选拔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青年社员防治员担任(不脱产,称赤脚兽医),经公社兽医所培训,从事本大队的家畜家禽防治工作。
1972年各地兽医所改称家畜疫病防治所。个体兽医经县考试合格者吸收到防治所,充当兽医。是年还增设西集、华山、临城、人和、太平、榆树等公社的家畜防治所。全县实现每个公社有1个防治所,加上县家畜防治院,共计28个院(所),职工279人,其中,院、所长23人,中兽医45人,大、中专毕业生27人,学员134人,会计19人,出纳员4人,勤杂26人,其他4人。
1976年10月在全县推广人和公社家畜合作防治的经验以后,有17个公社的17.54万头生猪(占年末存栏72.3%)实行合作医疗。有997个生产队的8 302头黄牛、23 498匹马和4 485只羊实行合作医疗。共计种植中草药2 187亩、70多种,4.5万斤,用于牲畜治疗。同时还有21个公社家畜防治所办药厂。巴彦、兴隆两个家畜防治院设立制剂室,自制中成药和散剂30余种,2万多斤,还制针剂药20多种,30万支。
1977年因农业歉收,社队筹集牲畜合作医疗经费有困难,全县只有人和、长山两个公社坚持,其它均停止。另外,在治疗过程中也曾发生几起较为典型的医疗事故。康庄公社利民一、六两个队在猪瘟预防注射时,将注射"二号"病的注射器和疫苗瓶,未经消毒即行使用,结果死亡仔猪100多头。临城公社金星大队二队在饲料库里存放农药“666粉",有13匹马中毒,死亡9匹。德祥公社春明大队一队用两个无证兽医包治22匹癞马,涂药后全部中毒,经抢救,死亡6匹,其余都留有后遗症。
1979年大队级家畜防治室增加到270个,占81%,并具备了房屋、诊包、药品、简易器械。
1980年县政府对全县畜牧兽医进行一次业务考核,全县有162名兽医,大、中专毕业生和学员应试,考试合格者120名。
页码: 353-356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53
[RECORD: 209/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八章 畜牧
节名: 第五节 兽医院(所)及交易市场
正文:
(一)、县兽医院
县兽医院1951年由县农业科主持建立巴彦县家畜防治所,地址在县城内正大街路南处(即现中心街办事处位址)。1956年迁到东牌楼东正大街路北改称兽医院。1975年迁到西牌楼西,正大街路北,自建砖瓦结构的正、厢房3栋15问。设有值班室,财会室,制剂室、门诊室、化验室、住院处和仓库。开始建院时的资金是用1951年省拨给的家畜防治费结余款、收缴的屠宰费及发放牲畜执照费,计东北流通券1.7亿元而建立的。1985年有职123人,主要负责家畜防治、技术指导、培养人才等业务。在35年的科研工作中,中、西医技术不断提高,对针刺甲状腺治疗新驹奶泻,激光治疗马、骡外科疾病,激光麻醉外科手术,苍术、甘草合剂治疗马爬窝等方面效果显著,分别获得省、地科研成果奖。
(二)、家畜防治所
人和公社家畜防治所,多年来共收集地方土方验方213个,应用193个,疗效较好的167个。还推广了盐水治结,电针治结,红矾卡耳,蛋清注射,针刺甲状腺治疗幼驹拉稀等新疗法。1970年到1972年为全公社治疗病马12 132匹(次),治愈率87%,治牛156头(次),治愈率93%。治猪7 235头,治愈率85%。在控制马传贫、猪瘟等传染病也取得较好效果;1967年起,公社家畜防治所负责马、牛、骡、驴等大牲畜的防疫和治疗,大队防治室负责生猪、家禽的防治工作,这个经验在全县各社队进行推广。
(三)、县兽药厂
县兽药厂,1970年系由县医药公司创办,生产人用的制药厂,后交给县卫生科,1974年移交给畜牧科管理,而改为生产兽用药厂,地址在县城西南隅,巴彦白酒厂前院。厂院面积1万平方米,内有办公室、车间各1栋,仓库2栋,共计房屋37问,建筑面积1 500平方米。现有制药设备43台(件),职2238人。生产的兽药针剂有安基比林、安乃近、安纳加、磺胺嘧啶纳、葡萄糖、生理食盐水等lO种,年产100万支,散剂有健胃散、温脾散,理肺散、消黄散等14种,年产3万斤,总产值15万元。在24个品种中有20种经国家药检部门检验合格。生产的各种兽用药物,除本县足用外,其余部分由医药部门经销。
(四)、牧畜交易市场
据民国6年编《巴彦县志》记载:光绪元年(1875年)在中兴镇(即今巴彦镇)长春街有两条牛马行胡同(即现农贸市场东侧)为县之最早的牲畜市场。以后移到中太平街路北广场(现育新校址)做为牲畜交易市场。1948年尚有巴彦镇、兴隆镇,西集镇等3处比较集中的牲畜交易市场,由县公安局、税务局共同管理,下半年归工商部门管理。1953年将巴彦镇在太平街的牲畜交易市场合并到柴草市场。
在交易中,有自发的牲畜经纪人俗称为“马牙子"。买主卖主都不公开言价,而通过经纪人和买卖主间进行串连。方法是经纪人,用衣袖盖着拉手,暗示卖主要多少钱,卖主先伸出的手指代表钱的整数,后伸出的手指代表钱的小数。经纪人再和买主仍用拉手的形式告之。如此周折几个反复达成交易,卖买双方要付给经纪人一定的报酬。此种牲畜交易形式一直延续到农业合作化。
经纪人还具有判断牲畜口齿和相马的经验,如判断马的年龄是看牙齿;"边牙露肉,赖五赖六,七咬中龋八咬边,咬断中龋十二、三”;判断牛的年龄是看角:"三岁拉疤,四岁光,五岁六岁亮堂堂,七摇八不动,九岁裂了缝",相马的长势口诀是:"远看一张皮,近看四只蹄。前看胸膛宽,后看屁股齐。当腰掐一把,鼻子捋一捋。跟着晃三晃,开口看仔细。赶起溜一溜,最好骑一骑"。
页码: 356-357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56
[RECORD: 210/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节名: 第九章 农业机械
页码: 358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58a
[RECORD: 211/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九章 农业机械
节名: 第一节 农机具
正文:
巴彦县农业生产工具,可分为旧式铁木农具,新式马拉农具和机械农具三种。
(一)、旧式铁木农具
从1862年至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近百年间,本县农民一直以旧式铁木农具为主要生产工具。整地、播种、中耕用具有大犁、扣犁、耠犁、蹚犁(小犁)、镐头、铁锨、对犁、糠耙、耢子、小拉(牛样拉)、点葫芦、种斗子等;田间管理用具有锄头、扒锄;秋收、脱谷用具有镰刀、叉、石头滚子、苞米穿子、木叉、扫帚、搡板、扬锨等;粮谷加工用具有碾、磨、扇车子、筛子、簸箕、笸箩、面箩;农杂用具有垛叉、竹耙子、二齿子、筐、撮子、粪帘子、麻袋等。至今部分铁木农具仍在使用。
(二)、新式马拉农具
农业生产进入互助合作阶段,大力推广了新式马拉农具。1951年至1953年,属于示范阶段,一个乡有一二个基点社,以试种小麦、亚麻为主,逐步扩展到播种大豆、高粱、玉米等作物。使用新式马拉农具将垅型缩到60厘米,实行双条播,节省地力,提高产量。据四区(西集)新民社的资料记载:在茬口和地势条件基本相同的两块地里种植高粱,由于使用的农具不同,收获量也就不同。(附表8-9-1)
经过示范,新式农具显示出增产效果,从1952年到1962年,新式农具进入发展阶段。全县拥有各类新式农具达7 877台。
(三)、机械农具
本县使用拖拉机生产是从1954年开始的。当时县在兴隆镇富源社建立兴隆国营拖拉机站,有"热特25K"拖拉机5台、双铧犁5台,全年完成服务面积327标准垧,服务范围有地方国营示范农场1个,初级生产合作社5个。1955年兴隆拖拉机站有职工32名(有生产人员25名),有"热特25K"拖拉机8台,41片耙2台,脱谷机4台,服务面积1 559.7标准垧。服务对象有地方国营农场1个,初级生产合作社56个。1956年人员达到72名,购置"克斯07"机车2台和其它农机具,服务面积达到2 363标准垧,服务对象有高级社23个,范围15公里。
1957年农机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全县已有各种型号拖拉机22台,有五铧犁、轻耙、24行播种机、中耕机等大型机引农具65台(件)。1960年县内又陆续地引进国产"东方红28","东方红75","铁牛55",小型(手扶小四轮)拖拉机等。大型机引农具有重型耙,48行条播机,24行条播机,七铧犁、五铧犁,扣种机、龙江一号播种机、小型播种机等。1985年全县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 213台,小型拖拉机3 937台,各种机引农具2 209台(件);加工机械包括磨米机、磨面机、铡草机、榨油机、粉碎机等,共6 145台(件)。巴彦县1952-1962年新式农具数量表(附表)
农机事业的发展,一靠国家投资和贷款,一靠集体自筹资金购置,一靠农户自筹。1969年全县有24个公社建拖拉机站,有拖拉机122混合台,核6 480马力,平均每马力担地400亩。1974年除巴彦镇外,其余公社都建立拖拉机站,共计26处。
机械化对科学种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73年前,拖拉机仅限于翻地、耙地、起垅和播种小麦、亚麻。1974年在太平公社兴北大队小面积地试种了玉米、大豆、谷子、高粱4种作物,都获得了高产。平播谷子平均亩产705斤,高粱亩产1 009斤。1975年全县机播面积仅有54.9万亩,占播种面积26%。1978至1982年,全县共购进小型拖拉机7 890台。从1978年开始,全县实行整地、播种、中耕、深松、秋翻、起垅连续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50%以上,1982年机械播种面积大幅度增加,包括小麦、亚麻在内,全县机播面积已占总播种面积55%。巴彦县1954至1985年农机发展情况表(附表) 1971至1985年分项机耕作业程度统计表(附表)
页码: 358b-361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表(8-9-1)359.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58b
[RECORD: 212/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九章 农业机械
节名: 第二节 农机具改革
正文:
1954到1968年,凡对新型农机具的引进、鉴定、推广,以及对旧农具的改造,均由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1969年县成立农具研究所,始由新设机构负责。
本世纪从50年代起,就着手农具改革。兴隆公社森林大队学习肇州县播种谷子等距宽播丰产经验后,开始改良旧式糠耙,初名森林粳耙。经过不断改进,1982年改成垅上3条,播幅宽8寸,适用于播种谷子及高粱等糠茬作物的新式耲耙,现已在全县农村广为利用。
森林滚筒60年代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兴隆公社森林大队试验制成。用于播种大豆,可加宽播幅,实现大豆播种满垅灌。此种工具没有推广开。
48行播种机上加副梁县农具研究所在1973到1976年间改革成功。48行播种机上加副梁,可改平播为垅作,实行平播垅管,适于大豆、高粱等大田作物作业。
播种箱1974到1977年间制成。在七铧犁上安装播种箱,可随起垅随播种。全县共改制成270台。
SB-2播种机1979年县农具研究所利用手扶拖拉机改制成。解决手扶拖拉机播种、趟地配套问题,到1983年全县共改制1 270台,同时推广到宾县,鸡东等县。
此外,还改制大豆垵种器、玉米等距划印耙等小型农具。
施肥用的工具有摅粪镇压联合机,1948年八区平阳村卢文章常年互助组用旧农具改制成功,这种改良农具既能播种,又能施肥。70年代后,农具研究所根据原样重新设计,由巴彦农业机械厂制造成化肥追肥器,使用简便,减轻劳动强度,很受欢迎。
中耕用的元壁犁,1957年在农具改革高潮中用双铧(或单铧)犁改制而成。60年代后不再使用。
页码: 361-362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61
[RECORD: 213/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九章 农业机械
节名: 第三节 农机具修理和制造
正文:
(一)、农机具修理
1958年在兴隆镇建立地方国营拖拉机大修厂,负责全县拖拉机的检修业务。1962年增添了一些设备,开始承担拖拉机的大修任务,当年大修拖拉机88台。
1967年又在县城东门外哈市粮食机械厂东侧建巴彦县第一农机修造厂。
本着"小修不出队,中修不出社,大修不出县"的原则,采取国助社办的原则,1975年在洼兴、天增、为民、丰乐4个公社各建中心修理网点,厂房计1 400平方米,共有设备446(台)件。当年冬季检修拖拉机22台,机引农具285台(件),完成产值3万元。1976年,由县投资,重点武装了振平、西集、松花江、华山、兴隆5个农机修理网点,都达到了小修能力。1988年将天增、洼兴两个修理点改为农机修理站,到1985年全县已形成了完整的农机修理系统。
从1983年起,为照顾农户大修拖拉机,按省里下拨大修计划,每台免收大修工时费1 125元,此款由省财政负责20%,地方财政承担80%。1962至1985年检修拖拉机情况表(附表)
(二)、农机产品制造
1956年县农业机械厂建成后,只修理胶轮马车和制造铁车车轴,后由县投资扩建厂房和增添设备,1972年生产粉碎机653台和部分农机具配件,1975年生产划印器900台,水泵600台,铲抛机13台。
力车厂自1972年建成投产,生产手推车轴皮14 115个;1973年生产605型车轴697根,1974年生产手推车底盘2 525件和拖拉机配件18 726件;1975年生产手推车幅条12 450根。
页码: 362-363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62至1985年检修拖拉机情况表362.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62
[RECORD: 214/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九章 农业机械
节名: 第四节 物资供应
正文:
1961年前,县内农机具及配件的供应归县生产资料公司。1961年6月在兴隆镇建立农机供应站,承担全县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柴油机配件、马拉农具配件和胶轮大车铁活的物资供应。
1964年在巴彦镇新建一座农机门市部,担负本县南半部各社队的农机配件供应业务。
1970年将农机供应站由兴隆镇迁入巴彦镇,并将巴彦镇农机门市部并入,将原兴隆农机供应站所属农机门市部改属县农机供应站为供应网点。
1973年在天增公社、洼兴公社所在地各增设一处农机门市部。1976年将巴彦县农机供应站更名为巴彦县农业机械供应公司,在巴彦镇、兴隆镇、天增、洼兴设4个农机门市部。
1983年在兴隆镇增设了兴隆农机供应站,同时将兴隆、巴彦两个门市部改为农机商店。到1985年全县农机系统有兴隆农机供应站,巴彦、兴隆农机商店,天增、洼兴农机门市部,共有职212131名。
从建农机供应站、商店、网点以来,共销售链轨拖拉机526台,胶轮拖拉机842台,手扶拖拉机和四轮拖拉机共销售3 549台,各种大型农机具2 870台(件),总销售额6 802万元,亏损金额21.2万元。1961至1985年农机具销售情况表(附表)
页码: 363a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61至1985年农机具销售情况表364.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63a
[RECORD: 215/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九章 农业机械
节名: 第五节 农机管理
正文:
自1954年7月建立兴隆拖拉机站以来,就加强了对拖拉机的管理工作。
从1954年到1957年的4年中为"国有国营"时期。主要服务于第二良种示范场和附近农业社。拖拉机实行定额管理,规定1O小时为一个工作量,翻地2.6垧,每垧耗油16公升。1954秋季作业情况表(附表)
从1958年至1962年6月为"社有队营"时期。1958年春把22台混合拖拉机分散到兴隆、太平、一心、榆树、团结五个乡,使用权归管理区(生产大队),机车人员由公社管理。拖拉机由过去的代耕改为定点使用,这是农机系统的一次体制改革。据1958年7月统计,全县22台混合拖拉机共完成8 733.5标准垧的作业,超过原定作业计划数,比上年同期超额2.4倍;每标准台机车完成284.5垧,比上年提高92.3%;班次利用率平均达到76%,比上年提高1倍多。
1962年7月至1968年,拖拉机又划归为"国有国营"时期。县建立兴隆、太平、红光、松花江、洼兴、西集、天增7个农机站,将分散到乡的拖拉机又收归为国家经营。全县共有拖拉机73混合台,农机人员407名,超过10台机车的有松花江、兴隆、红光、太平4个农机站。兴隆、太平、红光、松花江、西集5个站设15个机耕队,其中有5台车的队5个,4台车的队7个,3台车的队3个。1965年建立16个农机站,共有链轨拖拉机79台,胶轮拖拉机12台,由于管理不善.亩成本和耗油量都有所增加。1963年亩成本为1.88元,1966年为0.85元。6年平均成本为1.18元;1965年亩耗油量1.15公升,1964年亩耗油量O.89公升,6年平均亩耗油量1.03公升。
1969到1982年是拖拉机又恢复到社队集体经营时期。撤销国营拖拉机站,1969年将112台拖拉机全部投放到生产大队经营。各公社相继成立农机管理站,负责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机耕收费等管理工作。
1983年到1985年,随着农业生产体制的改革,大多数生产大队将集体经营的拖拉机承包或变卖给个人经营。1985年,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 213台,其中国营农场14台,集体283台,联户388台,独户528台;小型拖拉机总计3 937台,其中,集体5台,联户1 789台,独户2 119台,国营农场15台。巴彦县几个年度拖拉机工作情况表(附表)
页码: 363b-366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54年秋季作业情况表365.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63b
[RECORD: 216/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九章 农业机械
节名: 第六节 农机队伍
正文:
在农机具发生重大变革后,为使农民迅速掌握新技术,实行科学种田,县农机管理部门和人民公社都采取各种形式培养农技手和拖拉机驾驶员。
1951年到1957年,全县普遍推广使用新式马拉农具,县和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利用春耕前,挂锄期,秋收后的各个时期,举办培训班,训练农技手。1955年全县共培养640名。年末,利用41天的时间,又将880名农技手进行了培训,平均每套农具有农技手4名。培养出的农技手在生产实践中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三区(今松花江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尤春生,在永发村和同志村推广马拉农具期间,改革开沟器成功,达到了增产的目的,每亩大豆可提高产量37%。1954年出席黑龙江省总工会召开的农业水利先进工作者大会,1955年和1956年,又两次出席中央农业部和全国总工会召开的农业水利先进工作者表彰奖励大会。
在进入机械化生产时期,为适应生产的需要,1958年在兴隆镇建一所农业机械学校。重点培养农村拖拉机驾驶员,分长期班和短训班。长期班一年一期,每期约培训学员200名;短期班到用农闲季节,每年培训3至4期,每期半个月(或一个月),受训学员150名,授课内容以驾驶、操作、简单维修拖拉机为主。从1974年开始,增设科学种田内容。
自建校起到1983年,共培训拖拉机驾驶员6 115名,其中,大部分成为等级驾驶员。1984年9月份,经过考试,有543名获得驾驶证。到1985年全县有证驾驶员为3 327名。
由于管理不善,以及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等原因,年年都有伤亡事故发生,损失严重。农机重大事故统计表(附表)
页码: 366-367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农机重大事故统计表367.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66
[RECORD: 217/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节名: 第十章 副业
页码: 367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67a
[RECORD: 218/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十章 副业
节名: 第一节 概况
正文:
巴彦县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富。在土地开发之前即有采参、狩猎、伐木、烧炭等副业。土地开发以后,先后兴起养殖、种植、编织、加工、采集、运输等副业生产。民国5年(1916年)本县农林试验场将土产、蔬菜、蚕、麻、果树、家畜等副业生产列为试验项目。据伪康德2年(1935年)《巴彦县模范村参考书》记载:"农村收入之范围至繁且多,非仅限于特产一方面也。夫农民最忙季节为春种秋收,至于冬夏较为清闲。如利用之可作各种之副业,亦增加收入之一道也。低洼之地多栽植杞柳,利用柳条编织筐篓等物。其它若黄菸、若亚麻,以及园蔬果品,或为食品之补助品或为农业上之制造料,其收入方面较主要农产物有过之无不及。藉此,可弭止生产过剩弊病,下余如猪、羊、鸡、鸭家畜养殖,均为农业所应注意之事业"。是年全县种植烟草550垧,苏子200垧,线麻170垧,青麻150垧。养牛6.13万头,狗4.55万条,山羊550只,绵羊4 200只,猪12.56万头,鸡32.5万只,鸭1.2万只,鹅1 500只,年产鲜鱼31.65万斤。
本县解放以来,本着"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必须发展林业、牧业、副业、渔业,做到五业并举,全面发展"的原则,努力保护资源,大力发展养殖、种植等副业生产,对"以副养农",战胜灾荒,扩大集体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1948年靠近山区的龙泉、龙庙、洼兴等3个区的农民入山采蘑茹、山葡萄、山丁子、榛子和打野猪、狐狸,烧木炭,拉木材。靠江河的富裕区打鱼,割靰鞡草、苫房草。地处平川的天增区搞编席、草帽、筐篓、拉脚等项副业生产。上述5个区的副业生产共计收X9 678万元(以上钱数为东北地方流通券),基本解决了灾年农业生产的困难。
1951年挂锄期全县的副业生产,除城区以外,10个区仅打草、拉脚,采山货,编织,养家禽等收入共48.5亿元。是年1O月至次年3月的冬季副业收入201.2亿元。其中:运输61.4亿元;卖猪、羊、蛋等土产品72.1亿元:打猎、打柴、打鱼、编织等67.7亿元。翻了身的农民将副业收入款用于76个村的供销合作社扩大股份17万个,核43亿元,互助组买马拉胶轮车73台,大铁车107台,花轱辘车427台;买马413匹,牛277头。1953年全县冬季副业生产,除采伐以外,收入220亿元。收入较多的四区(西集)计19.3亿元,七区(洼兴)20.4亿元(以上钱数均为人民币旧币值)。两个区共买马拉胶轮车3台,大铁车32台,牛、马133匹,还解决农民的衣眼及牲畜草料不足的困难,并且偿还部分贷款。
1957年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副业生产由分散到集体,规模由小到大,种类由简到繁,农业生产与副业生产密切配合,收益不断增加。全县多种经营产值794。3万元,占农业产值17.5%。其中:林业产值4.9万元,牧业662.6万元,副业125.5万元,渔业1.3万元。
1961年处于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农业、副业生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县委、县人委采取一系列鼓励办法,调动社员对生产的积极性,副业生产保持在原来的水平。全年产值达882.8万元,比1957年增加88.5万元。在开展副业生产中,县人民委员会采取的鼓励措施是由县粮食、商业、工业、农业、卫生等5个局于是年8月10日联合下达《关于收购主要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实行奖售粮食和工业品》的文件,全县执行,有效期一年。1961年出售农副产品奖售指标表(附表)
1962年副产品采购量增多,市场供应有所缓和。全年多种经营产值393.2万元,比上年提高11%。收购生猪11 316头,菜羊142只,鲜蛋1 353担,家禽4.62万只,大麻1 132担,晒菸450担,蜂蜜291担。
"文化大革命"期间,不断批判"重副轻农",把正当副业生产当做"走资本主义道路"批判,加以制止,影响了群众开展副业生产的积极性。洼兴公社兴安大队有5名社员因栽果树、种菜、养蜂、外出拉大锯而受到批判。太平公社同胜四队在泥河岸有柳条30亩,因不敢搞编织,只得砍了分给社员当柴烧。全队43户,只在农田里劳动,因没有副业收入,有36户欠款,社员说"吃死食"。
1975年副业生产同1962年比较,各项指标均有下降。黄菸面积由1962年的2 794亩减少到1975年的334亩,减少2 460亩。蔬菜面积由1962年的96 607亩减少到41 030亩,果园面积由1962年的2 509亩减少到908亩,药材面积由1962年的2 914亩减少到813亩,黄牛由1962年的1 8895头减少到17 620头,奶牛由1962年的239头减少到55头,蜂由1962年的1364箱减少到1975年的732箱。草原、柳条通等资源,均大量减少。1980年由于放宽经济政策,多种经营生产开始发展,增长较快的是社员自营的奶牛达95头,占总数58.3%,山羊4 341只,占总数99.3%,绵羊6 019只,占59.1%,生猪224 690头,占总头数的91.1%。多种经营产值达2 337万元,比1975年增长14.4%。
1985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改革,继续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本着适地适种,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原则,鼓励农民离土不离乡,大搞多种经营生产。根据全县自然条件,以浅山区为主,发展药材生产;以复兴、东胜等山区的47个村为主,发展林、牧生产;以西集等乡(镇)万亩以上精养水面为主,发展渔业生产;以万发镇和巴彦港镇的两个乳品厂为中心,发展奶牛生产;以巴彦、兴隆、西集、洼兴、龙泉、万发、振平、巴彦港等8个镇为主的发展镇办工业、服务业和蔬菜生产。到年末各种生产项目由上年的48个,增到53个,从事多种经营生产的人数扩大到6.89万人,占全县劳动力42.4%。专业村35个,专业屯120个,专业户8 332户,经济联合体204个。龙泉镇木器厂原厂长杨兴军,退休后与福乡村李树才合资办木器厂,一年获利1.2万元。天增乡新育村王景太,1984年办个家庭米面加工厂,年产值1万元,纯收入7 000元,人均400元。万发镇太兴村赵祥号屯共61户,有60户养鸡2 258只,人均6.4只,其中百只以上的3户,500只以上的14户。西集镇山前村张子兴承包原大队鱼池105亩,投鱼苗6万尾,两年见成效。松花江乡合胜村王庆发,1983年办柳编厂以来,生产柳条套筐,与外贸部门签订合同,远销香港。本年度,由于广开门路,联产承包,商业、运输、建筑、服务等各业齐发展,个县多种经营总产值超过史历最高水平,达到6 558万元,占农业产值43.5%。
页码: 367b-370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61年出售农副产品奖售指标表369.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67b
[RECORD: 219/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十章 副业
节名: 第二节 管理利用
正文:
本县虽有较好的资源,但在旧社会,政府既不管理也不利用,资源被自白丢掉,副业生产很不发达。
新中国成立以后,县人民政府根据副业生产路广财多、经营分散、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1946至1948年由县贸易局经营,1949年以县合作社联合社为主经营,1959年归县跃进办公室(以后改称农业生产办公室, "文化大革命"期间又改为会战办公室),1976年归工副业办公室(1980年改为多种经营办公室)统一管理。业务部门也有分工,供销部门负责蜂、蚕、兔、三用高粱、笤帚糜子、白瓜籽、芥菜籽、油菜籽、菸、麻以及编织的生产和收购。外贸部门负责养貂和收购外贸出口的土特产品。水产部门负责渔业生产管理。农业部门负责蔬菜、瓜果以及部分农产品的生产。畜牧部门负责猪、牛、羊和家禽的生产。乡(镇)企业部门负责农村工业的管理。
根据全县资源和习惯,副业生产大体归纳为五大类:
养:蜂、蚕、兔、鹿、貂、牛、羊、猪、禽。
种:三用高粱、笤帚糜子、白瓜籽、芥菜籽、油菜籽、菸、麻、蔬菜、瓜籽、瓜类、果树、桑树、柳条、笤条、药材、木耳。
编:各种草编、柳编。
加:粉坊、酒坊、豆腐坊、砖窑、盆窑、缸窑、瓦厂、木工厂、小烘炉。
采:采集山产品。
养蜂 解放前个人养蜂为数不多,只有县城内电灯厂技师鸠留金(俄国人)养蜂20箱,万发屯(万发镇)一家地主有蜂20箱,还有几户有蜂三、二箱者。解放后鸠留金回国,把蜂卖给城内某人。地主之蜂收归万发农场(国营二农场),1949年移到县城内东南隅第四农场,1957年由土特产品采购站分别拨给复兴乡坚强管理区和东胜乡新胜管理区各1O箱。到1961年全县养蜂发展到.17个公社,共1 948箱,其中复兴公社有蜂场15处,500余箱。1963年后养蜂有所下降,蜂群寥寥无几。1980年全县有蜂场16处,蜂345箱,产蜜393担。1985年蜂箱比1980年减少5箱。
养蚕 民国4年(1915年)8月,县知事马六舟曾在奉天(辽宁省沈阳市)购得蚕种,拟在天增泉(今龙泉镇)一带试养,"吾邑知讲蚕业,将自此始",以后渐断。1958年春,县供销社在龙泉公社临山大队的开花砬子山试养柞蚕4把,成功后,培训农民技术员12人。翌年临城公社金星大队、复兴公社增产大队、山后公社丰收大队以及驿马山等处养蚕70把,同年试养桑蚕也获得成功。1960年巴彦镇敬老院栽植桑树,养蚕两张,桑茧单产50斤,县种畜场三分场(在富江岛)利用野生桑树养蚕22张,1963年停业。1970年到1980年,柞蚕达99把,桑蚕7张,共计产茧1 198担,其中桑茧86担o 1983年,山后、龙泉、复兴3个公社有柞坡600亩,全部放养,产茧409担。
养貂 本县招垦初期有野生貂,并经捕获,以后逐渐减少,但并无人工饲养。随着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1975年开展人工养貂以来,到1980年有集体貂场2处,繁殖1 000余只。共卖给外贸部门貂皮726张,价值51 240元。1983年发展到686只。临江公社立兴大队在外贸部门协助下,1973年在佟家亮子附近办貂场1处,种貂从省横道河子国营野生动物场引进80只,经过繁殖,5年来产貂皮626张,1985年存栏100只。榆树公社畜牧场自1975年养貂80只,到1980年产貂皮100张,存栏100只。到1985年全县养貂380只。
养鹿 本县在开垦之前有野生鹿,后逐渐减少,现已绝迹。自1968年龙泉公社福乡大队人工饲养5只马鹿以后,全县养鹿已发展到5个公社的9个大队和2个县办的11处鹿场,1973年,全县养鹿458只,年均产茸1 100两,10年计产1万两。1973年西集公社山前大队多种经营场有马鹿7只,1974年购进和繁殖马鹿26只,1975年从吉林省通化地区大杨叉鹿场购进梅花鹿24只,1983年全县人工养鹿已发展到372只,其中,西集公社87只,镇东公社43只,双山公社10只,县社多种经营场(地址在东胜乡)、县药材公司药材种植场养鹿232只。到1985年已发展到409只。
种药 解放前本县野生中草药种类繁多,自1975年以来各地试行人工种植,从种植少量茴香、红花等一般药材,逐渐扩大到种植黄芪、大力子、贝母、人参等贵重药材。1980年全县有12个公社种药1 211亩,1983年面积有所下降,只剩220亩,到1985年又回升到1 112亩。除县药材部门收购和药用23万余斤外,余者销往外地。人参原为野生,主要分布在蒙古尔山、黑山、驿马山之中,然藏量很少。清朝政府曾将此列为贡品逐年限令交纳。早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就试采一次,虽"稍见参苗",因数量过少,"不堪贡上"。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又采,仍未得参。1969年开始采用人工苗床培育。1985年全县已有县药材种植场,龙泉镇福乡村副业场,龙泉镇养鹿场,县社多种经营场,东胜乡民乐村副业场,山后乡靠山村、育林村联合参场,临城乡红卫村参场等7个人参种植场,播种面积2.68万平方米,年起参苗5 000平方米,万斤左右,部分用于本县,大部销往外地。
种菸 据《满洲地志》(卷七)记载"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巴彦产叶菸50万斤,输出25万斤"。伪满康德2年(1935年)种叶菸550垧,1950年2 550亩,1960年6 401亩,其中烤菸884亩,1968年220亩,其中烤菸13亩,1980年556亩,其中,集体种菸530亩,亩产77斤,社员26亩,亩产203斤,1983年上升到1 329亩,(社员种植1 169亩),1985年为626亩。黄菸种类有片菸、柳叶菸、蛤蟆菸。烤菸于1959年引进,间断地少量种了10年。片菸面积较多,全县各地均有种植,质量以为民乡工农村小高家沟子屯和复兴乡增产村黑瞎子沟屯为好。
农村加工业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巴彦州有粉坊15户,一班磨小豆一斗半,一斗能出粉条15斤。民国时期农村榨油、造纸、制革、磨坊、鞭炮等手工业先后兴起。伪满统治时期米面加工业受到限制。解放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手工业也不断发展。1949年全县个体加工业454户,1957年成立手工业合作社46个。1958年手工业社增加到58个。1979年以来农村公社工业发展到128个,大队工业284个以及部分个体手工业。社队两级工业产值2 523万元。西集公社办起采石场、制瓦厂、麻绳厂、建筑工程队等18个,实现养、种、编、加、采多种经营。兴隆公社永和大队自1956年以来连续建了瓦盆窑、米面加工厂、小烘炉、木工厂和畜牧厂。1983年全县有乡(镇)、街道办的加工厂139个,家属厂1个。1985年全县乡(镇)办企业有138个,其中,城镇22个,村办291个,总产值5 073万元,其中,乡镇企业产值3 660万元。
人工养鱼 过去因水域环境污染,自生鱼大量减少。1970年以来转向人工养鱼,县办国营鱼种场1处,社办商品鱼生产基地7处,共计有效水面1 452亩。1979年产养殖鱼150吨,占总产量43%。1980年产养殖鱼180吨,占总产量45%。1983年本县商品鱼基地49个,其中社队联办21个,队办28个,累计建成面积10 432亩,投放鱼苗922.4万尾,年产鱼442吨。加上自生鱼产量,巴彦、兴隆、西集等几个主要集镇市场四季都有鲜鱼供应。1985年商品鱼基地发展到58个,从事渔业生产的专业人员410人,累计建成面积10 516.6亩,成鱼养殖面积6 925亩,鱼种池2 166亩,越冬池631亩,种鱼生产432万尾,水产品生产量625吨,占全年总产量50%。1981至1985年副业生产总产值表(附表) 巴彦县多种经营生产比较表(附表)
页码: 370-374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81至1985年副业生产总产值表372.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70
[RECORD: 220/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节名: 第十一章 渔业
页码: 374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74a
[RECORD: 221/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十一章 渔业
节名: 第一节 水产资源
正文:
全县适宜渔业生产的江、河、泡、沼、水库等水面31 890亩,已利用15 850亩,占资源的49.7%。
松花江清朝时期,水质清澈,河床开阔,流速缓慢,自然生长各种鱼类。道光十二年(1832年),黑龙江与吉林两省派员查明"以江流定为界限,南岸就近滩面作为阿城网户捕鱼,北岸就近滩面作为呼兰(包括巴彦、木兰等地)网户捕鱼,以免争端,倘有滩面冲毁,仍在所有界限捕鱼,不得擅自越江捕打"。从此捕鱼区域稳定下来,也是本县唯一的渔业生产基地,历代渔民依此生活。本世纪60年代后,江水逐渐污染,加之酷捕无度,自然繁殖的鱼类大量减少。1980年以来,由于加强环境保护和渔政管理,鱼类繁殖量有所恢复。
河流全县有大小河流13条,水面6 630亩。少陵河为较大的河流,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安设网场捕鱼。解放后,因水源污染,干流筑坝,只捕不养等原因,仅下游尚有鲫、鲶、泥鳅等少量自生鱼。漂河、泥河均是县之界河,下游尚有鲫、泥鳅等杂鱼。五岳河自伪满康德5年(1938年)以来,因亚麻厂、化工厂、造纸厂、制药厂,以及县城内所排出的污(废)水,均流入该河,污染严重,鱼类绝迹。其它小河多系季节性河流,不利于鱼类生存。
水库塘坝现有中小水库18座,塘坝52处,共计水面22 959亩,已利用11座。
泡沼约200个,水面5 949亩和沼泽地5万亩,1974年后部分改造利用,人工养鱼。截止1985年,全县共利用上述条件,建立商品鱼基地58处,建成水面10 516.6亩。
页码: 374b-375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74b
[RECORD: 222/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十一章 渔业
节名: 第二节 渔业生产
正文:
据《呼兰府志》记载:"呼兰所属松花江北岸一带,旧有旗民人等结伙搭铺私立网捕鱼售卖","自呼兰河以东起至布雅密河西岸止,沿江水程约计270余里,界连旗民官庄等处,附近江岸人家远近不等,多有私招渔户并自置网搭盖窝棚,所占地段大小不一,获鱼随时售卖,按股分利。赔界则弃置窝铺而去,后来者也遂占据,多则结伙二三人或雇工数人,也有只身结绳拦江下钩者。近则时往时来,远则搭铺住守。又有于夏秋捕鱼入圈封江后起出售卖者。此项江鱼向为本地出产,穷苦人丁多藉以为谋生之计”。又据1911年出版之《满洲地志》(卷七)记载:"全州管内河川很多,鱼类不少,鲤、镑、鲋最多,年捕20余万斤,均在州内消费。全州有渔家5户,渔场在松花江岸,以及少陵河、石头河等地"。民国元年(1912年)本县松花江沿岸晾网8段,东西屈曲约110里,渔户散处。清明开江下网,冰冻收网。取具有大网、坡网、线网、趟网、旋网、抬网、丝网、板网、铁脚子等物。年产约40余万斤,无培养方法与取鱼之限制。
伪满时期,松花江巴彦段网场、渔户、捕捞工具及年产量均有增加。
县境松花江段“鱼种颇多,产额亦大,夏日炎热,鱼易腐败,不能远销,仅运至城内出售。惟冬令所出之鲤鱼、白鱼、鳊花颇贵重,尚可远销他县”。伪康德2年(1935年)年产鲤鱼1万斤;鲶鱼5万斤,鱤鱼1万斤,狗鱼7万斤,鳌花1 500斤,草根3.7万斤,鳊花3.5万斤,白鱼5 OOO斤,条8 000斤,鮠鱼2.5万斤,杂鱼5.5万斤,合计31.65万斤。1949至1952年,1974至197Z年为本县自生鱼产量最少的两个阶段,总计捕捞只有71.6万斤。其中捕捞最少的1,974年为2.8万斤,比历史上产量最少的伪康德2年(1935年)还下降8.84%。由于人口增多,生活水平的提高,需鱼量增加,市场鲜鱼供应显得紧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水产部门认真贯彻《黑龙江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细则》和《国家环境保护法》,建立健全渔业管理机构,规定网眼不得小于8.3厘米的网具,严格执行每年6月5日至7月20日的禁捕期,以及不准毒鱼、炸鱼等渔政工作,水产资源得到保护。自生鱼有所增多,养殖业始有发展,产量逐年上升。全县有23个公社发展养殖业,到1980年水产产量达到400吨,比1978年提高1.99倍(养殖产量180吨,比1978年养殖产量提高7.2;倍捕捞产量220吨,比1978年捕捞产量提高96.4%)。在年产量中的养殖业发展78处,养殖面积15 850亩(国营5处,5 745亩,集体73处,1O 105亩)。伪康德元年松花江(巴彦段)渔业调查表(附表)
此外尚建立7处商品鱼基地,累计建成鱼池1 202.3亩,并全部投苗,成鱼产量48.2吨。
1985年全县从事渔业生产的劳动力达877人(专业410人),拥有非机动性船180只,大小拉网40趟,三层趟网74趟以及其它机械设备。年产鲜鱼1 238吨(养殖1 02 8吨,捕捞21吨),与1980年比较,鲜鱼年产量增长2.1倍,其中养殖产量增长4.7倍。
1949年至1985年,水产品累计产量13 601吨,其中捕捞8 718吨,占累计产量64.1%;养殖4 883吨,占35.9%,年均产量367.6吨。1984年为年产量最高的年份,达到1 504吨(养殖1 300吨,捕捞204吨);1951年和1974年为产量最低的年份,年产量只有49吨。37年累计渔业产值894万元,年均产值241 621元。
水产部门历年还从外省购进海鲜产品,补给淡水产品供应不足。仅1985年购进海鲜产品98 757公斤,其中:带鱼6.13万公斤,鲜鱼2万公斤,海带8 473公斤,海蜇3 300公斤,虾皮3 101公斤,海味品2 538公斤。巴彦县历年水产品产量及渔业产值表(附表)<REC>
页码: 375-377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伪康德元年松花江376.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75
[RECORD: 223/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八篇 农业
章名: 第十一章 渔业
节名: 第三节 人工养殖
正文:
(一)、国营鱼种场
1970年在少陵河中游东岸(陆大桥附近)建立国营鱼种场,有鱼种池24个,82亩,越冬池2个,21亩,成鱼水域是改造利用金河沟150亩,每年生产秋片鱼种50万尾。越冬后,明春供社队养成鱼,每尾售价5分,收入归场。1982年投产鱼种池84亩,放夏花320万尾,孵鲤花140万尾。培育秋片鱼种107万尾,成活率90%。1985年鱼种池增加到118亩,成鱼池150亩,越冬池39亩。鱼种生产有草鱼7万尾,鲢鱼14万尾,鲤鱼25万尾,计46万尾,并能全部越冬。
(二)、水库养鱼
主要有丰农、少陵、江湾等水库。丰农、少陵两座水库,水面广阔,维管素植物茂盛,自然繁殖量大,因与他县共管,双方只捕不养,鱼种单一,个体不大,产量不高。江湾水库水面6 000亩,平均水深6米。坝下有鱼苗繁殖池70亩,越冬池1O亩。1970年以来,先后投苗80万尾,1975年产鲤、鲫、鲢等鱼2万多斤。因缺少经验,冬季窒死不少,大者尤甚,1977年后有所恢复。1980年确定10名职工从事渔业生产,养殖面积5 400亩,年产成鱼23吨。1985年全县共利用养殖面积5 932亩,其中,水库6 800亩,池塘132亩,年产成鱼60吨,其中,水库产50吨。
(三)、池塘养鱼
1956年长春公社平川大队群众自发的在屯前洼地修一个1O亩水面的鱼池,投苗5 000尾,获得成功。相继各地也有试行。1979年巴彦镇化工厂李庆祝和其他几名待业青年利用县城北门外大坑养鱼,当年产鱼1万多斤。1980年全县池塘养鱼发展到77处,水面10 102亩,其中,国营4处,180亩,集体73处,9 922亩,年产成鱼62吨。1985年养殖水面扩大到17 338亩(达到精养标准7 336亩),其中专业户340亩,年产成鱼978吨。
(四)、商品鱼基地
1978年到1980年有松花江、临江、山后、榆树、丰乐、西集、安宁7个公社各建立1处鱼场,共有水面1 202.2亩,其中成鱼池960.2亩,种鱼池98亩,越冬池144亩,产成鱼96 480斤,产鱼种103.3万尾。1985年共有22个乡(镇)和22个村建起各种承包形式的渔场58个,从事渔业生产劳动410人。累计建成面积10 516.6亩(全部达到精养标准),水产产量625吨,为1980年的13倍。
鱼池规模
成鱼池 长200米,宽50米,呈长方形。每个池水面15~20亩,水深2.5米,肩堤和边堤的顶宽5米,注水堤顶宽8米,边坡1:2.5,土方8 000多立方米,人324 000多个。每亩养鱼700尾,春放8寸以上的鱼种,秋捕时体重平均O.5斤。
鱼种池每个10亩左右,水深1.5米。类型和四周堤坝与成鱼池相同,土方3 000立方米,用工1 500个。每亩春放鱼苗2万尾,产秋片鱼种5 000尾,身长3寸。
越冬池每个15~30亩,蓄水3米(表层结冰1米,尚有2米深水源),类型与成鱼池相同,土方1万~1.5万立方米,用工5 000~8 000个。平均每立米水投放鱼种16尾(约O.5斤),冬季测验,充水补氧。1985年商品鱼基地养殖情况表(附表)
页码: 378-381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85年商品鱼基地养殖情况表380.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78
[RECORD: 224/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节名: 第九篇 工业
正文:
建治初期,巴彦县工业仅有手工作坊,生产锄、镰等简单生产工具和制油、制酒、磨米、轧面等农产品加工,方式多为前店后厂,自家经营。辛亥革命以后,由于受资本主义的影响,本县出现了新兴工业,民国3年半机械化生产的制粉厂开工后,陆续有半机械化的制油、制米、发电等工业企业。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在其殖民主义统治及兵燹匪患、自然灾害的影响下,本县金融紧迫,商业萧条,工业生产也遭严重破坏,处于挣扎生产,举步艰难的境况。据伪《巴彦县地方事务概要》记载,伪康德3年巴彦城乡仅有制油、制洒、印刷等工业27家和一些手工作坊。就连这寥寥可数的几家工业企业也因原材料供应不足和在"经济统制法"的控制下,处于半瘫痪状态,有的关闭、停产或转行。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在积极发展国营工业的前提下,大力扶持私营工业。1956年全县国营工业发展到13家,集体工业29家。1958年由于工业生产出现盲目冒进的"跃进"局面,单纯追求高指标、高速度,工业企业"一哄而起、一哄而散",产品成本高、质量低劣,企业亏损。1960年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了因"大跃进"造成的工作失误和工业比例失调的倾向,结合本县各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关、停、并、转,调整产业结构,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使工业生产走上了稳步发展的道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作重心转移到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上来。工业,尤其是集体工业和乡镇工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在进行城镇经济体制改革和落实生产责任制以及各种奖励政策后,充分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劳动生产率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有提高。1985年全县有工业企业2 776个,其中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企业39个,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503个,个体性质的2 234个;属轻工生产企业2 455个,重工业企业321个;有省属企业3个,县属248个。
页码: 382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82a
[RECORD: 225/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节名: 第一章 私营工业
页码: 382b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82b
[RECORD: 226/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一章 私营工业
节名: 第一节 私营工业概况
正文:
巴彦县自同治元年(1862年)建治到同治三年(1864年)才出现带有工业性质的小作坊,多为家庭手工业,制造一些农业生产用的犁、铧、锄、镰、车具之类的简单生产工具和以粮食为原料的油、酒、米、面等加工业。同治三年王斌在中兴镇(今巴彦镇)开设的合盛泉烧锅(制酒业)于十月开市,并"照章纳课银583两有余"。由于呼兰厅所属"地方辽阔",系为"产粮之区",而"出粮逾多,粮价尤贱,渐至无处销售","若不及早安设烧锅,似于租赋恐有窒碍"。因此,呼兰厅同知文祺恳请"试办烧商、藉消粮石,以补民困而裕国课",从同治三年起到同治五年,厅属烧锅已有合盛泉、源长永、德元兴、聚隆恒、德源昌、万源广、德源昶、永富源、聚发泉、万发源、万顺庆、万增太、永盛泉、和成义等。
光绪十四年(1888年)因"年岁不喜,生意亏本",万增太、德源昌二处停烧。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合成义改字号为合成公,大升长改晋升太,同发祥由史殿英、李桂林合资经营,改字号为双发成(即现种子公司位址)。光绪期间几个年度烧商情况变化表(附表)
巴彦县土地开发以后,农业生产有所发展,在发展制酒工业的同时,又相应地发展了制油工业。据《黑龙江省政务报告》记载,同治四年(1865年)杨万春于巴彦苏苏城内开设万兴顺油坊,又于同治五年王锦堂在双山堡(今西集镇)开设源长永油坊。到光绪十八年(1892年)呼兰厅所属11牌共有油坊104家,油榨108盘,年产油43.2万斤,其中:商户25家,油榨29盘,每盘年产6 300斤,共产油18.3万斤,佃户79家,油榨79盘,每盘年产3 150斤,共产油24.9万斤。
当时的工业,多是自家生产,自家销售,后门设厂,前门设店,工商兼营。据宣统元年《巴彦州志》采辑实录记载,仅州城(今巴彦镇),工商兼营的企业就有17家。宣统元年巴彦州企业表(附表)
此外尚有酿酒、榨油、磨面、漏粉、染坊、造纸、制蜡等工业74家,手工作坊49家,从业人员522人,总计卖钱额19.9万吊。
烧锅(酿酒业)4户,共有9个生产班次,一年的酿制数量合计约90万斤。有近30万斤的白酒输出到三姓(即依兰)和齐齐哈尔。酿造原料所用的杂谷(高粱、大麦、玉米、荞麦等)多在冬春季购进。当时的生产日期,除每年的农历正月初一到初六,每月的初一和十五,五月节、八月节、九月十七日、十月十八日停产外,全年生产时间300天左右。每班1天平均投料5石,产白酒450斤,出酒糟2 500斤。
油坊(榨油业)15户,初为专业榨油,到光绪末年(1908年)变为兼业,多与烧锅、当铺、杂货铺兼营。每班1天可处理大豆原料4石5斗,产豆油130斤,出豆饼84块。全年生产豆油60万斤,豆饼40万块,共消耗大豆原料2万石(每石450斤左右)。豆油食用,豆饼用于牲畜饲料,除本地自销外,每年大约有30万斤豆油运往齐齐哈尔和三姓,其余多在冬季用大车运往营口、奉天(沈阳)一带销售。
磨坊(面粉),呼兰厅所属原有50余户,由于受哈尔滨机械制粉工业的影响而逐渐衰落,到宣统元年(1909年)仅剩20余户。多在冬季生产,全年消耗小麦原料8千石,每盘磨1天处理原料4.5斗(200余斤),每斗出面粉27斤左右,麸子17斤左右。产品绝大部分当地销售,只有少量输出外地。
粉坊(粉条,粉面),15户,1班可磨小豆原料1.5斗,出粉条15斤,全年消耗原料700石左右,出粉条7万斤,全在当地销售。
染坊,七、八户,年消耗蓝靛8万斤。
纸坊(造纸业),3户,手工操呈文纸(即窗户纸),1天能生产64匹(每匹百张),1年生产1.8万匹。
蜡坊(蜡烛制造业),4户,1年中仅10至12月从事生产,产量达1万斤左右。
砖窑(砖瓦制造业),5户,均在城外生产,7天1窑,每窑产砖1.8万块,每年农历三至五月生产,全年产砖约100万块,全在当地销售。
尚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分布于城乡各地,计有铁匠炉7户,皮铺(皮革制品)7户,马具制造业(车马挽具)2户,皮靴制造业5户,鞋铺(布鞋)1O户,银匠铺(金银首饰)10户,大车制造业2户。
随着酿酒、榨油等工业的出现,轻纺工业和其它工业也发展起来。光绪三十一年到宣统元年(1905年至1909年),"州城(即县城)向有工艺学堂,分织、染二科。所出布匹、毛巾、被面等类尚有可观,销路颇畅。惟纺线原料不能自制,购自营口、天律,所费不赀,获利,甚少"。宣统元年(1909年)巴彦州知州阎毓善拟刨工厂,以"本地材料制造,本地应用"为原则,制造"地毯、信笺"等类。况"木工、皮工及毡毯、草席四科学习制造不难,成本轻,销售也容易"。本年仅分布在巴彦州、西集厂、兴隆镇的各种手工业行业12个(不包括铁、木、酒、油等行业),工人达千余人。
民国时期,由于受西方资本主义的影响,本县出现了新兴的工业,有商办、官办、官商合办等形式。民国3年(1914年)由韦景文在县城建立独家经营的"天德隆"火磨,加工面粉,内销外运,为本县最早使用半机械磨制而粉的工业厂家(见"重点企业"节)。民国15年(1926年)秦广仁用大洋4.5万元为资本,在县城开设半机械化的"义和栈"油坊。是年,赵镇(字东藩,当时任四洮铁路局长)和傅小然等人合伙筹集资金,在县城开设"彦必电灯厂"(现西牌楼西路南机电修造厂位址)。民国18年(1929年)张静波由东兴镇(今木兰县东兴镇)移来全套制米机械,与秦瑞廷、阎益斋合伙开设"振泰祥"机械制米、磨面工厂。
"九一·八"事变后,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下,本县金融紧迫,商业萧条,工业亦因之停滞不前,生产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有些工业关闭停产、转产改行。全县城乡仅剩制油业13家,酿酒业9家,印刷业5家以及铁匠炉12家,铅锡铺7家,金银首饰店11家,木铺11家,皮铺8家,鞭炮业6家,成衣铺19家,白铁业6家,制香业1家,造纸业2家。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巴彦、西集、兴降、龙泉、洼必、炮手镇等集镇。 伪康德3年(1936)巴彦县主要工业分布表(附表)
当时比较堪称"新工业"的有东升和"火磨"、义和栈油坊和彦兴电灯厂3处。伪康德5年(1938年)伪县公署投资25万元(伪国币),利用3年时问,建成一座半机械化的亚麻原料厂。到伪康德7年(1940年),巴彦镇有制粉业东升和"火磨"1处,油房1O家,烧锅3家,铁匠炉13家,木铺16家,印刷局1家,制革业14家,糕点业14家。
1945年"八·一五"本县解放后,国家对私人工业实行保护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促其发展。仅在巴彦、兴隆、西集、洼兴、龙泉5个城镇中的私营手工业企业有大车业18家、铧炉业3家、铁炉业47家、皮革业35家,从业人员378名,资金为东北地方流通券24.36亿元。到1955年末全县共有私营手工业行业29个,632户,从业人员1 334名。在这些行业从业人员中,有翻砂业6人,铁炉业182人,洋铁业(白铁业)21人,钟表刻字业13人,自行车修理业13人,大车业90人,木器家具业52人,编织业12人,弹棉业37人,被服加工业293人,皮革、毛衣业28人,调味业14人,豆腐加工业142人,粉坊业55人,其它行业376人。
党的十一届兰中全会后,放宽经济政策,实行开放搞活,使个体工业获得了新生,并有相应的发展。到1985年全县城乡有个体工业2 234户(巴彦、兴隆两镇224户),从业人员4 864人,产值1 602万元,上交税金27.2万元,自有资金243.3万元。
页码: 382c-387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光绪期间几个年度烧商情况变化表383.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82c
[RECORD: 227/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一章 私营工业
节名: 第二节 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正文:
1951年11月在东北行政委员会姚东斌等3人的指导下,在城区区委、县总工会、县联社的帮助下,腾出了3间草房,贷款3 800元,成立巴彦镇大车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社员12人,并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同年,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社员增加到60人,厂房扩大到10间,并增添修理大车、制造木器家具等生产项目,年底盈利3 000元,每个社员除工资外,尚分得红利三四十元。同年10月成立巴彦镇铁业生产合作社,生产项目有锄钩、锄板、扒锄、镰刀和黑铁活等。同时组织生活日用金属制品生产小组1个。
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县成立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负责私人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至年底在29个手工业行业中,共组织各种合作社29个,分为67个网点,入社行业共338户,社员786人。另由95户、97名个体手工业者组成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9个,分为38个网点。1985年个体工业分布表(附表)
页码: 387-388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85年个体工业分布表388.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87
[RECORD: 228/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节名: 第二章 国营工业
页码: 389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89a
[RECORD: 229/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二章 国营工业
节名: 第一节 国营工业的发展
正文:
1945年8月15日解放后,巴彦县人民政府接收了亚麻厂、电灯厂、印刷厂。1946年又接收东升和"火磨",德泉涌烧锅,振泰祥制米厂,德兴隆油坊等12家企业,均成为地方国营工厂。
1947年1O月将12个地方国营工厂进行了整顿,成立1O个国营工厂。除亚麻厂归属哈北专员公署、印刷厂由驻军政治部管理(改称哈北印刷厂)外,其余8个工厂由县贸易局领导。原制粉厂为第一工厂;皮革厂(军鞋厂)为第二工厂;制油厂为第三工厂;制米厂为第四工厂;制酒厂为第五工厂;电灯厂为第六工厂;兴隆制米厂为第七工厂(当时没投产);火柴厂为第八工厂。(各工厂基本情况见390页附表)
1949年第六工厂(电灯厂)因设备陈旧,缺乏燃料,将发电设备,移到第一工厂(制粉厂)汽动车间继续发电,夜间照明,白天供生产用电。第八工厂(火柴厂)改产麻袋。第二工厂(军鞋厂)厂址迁往哈尔滨。企业公司又接收了县政府搞生产自救的复兴(黑山)石灰窑和哈北印刷厂(接收后改称巴彦县印刷厂),到1949年末全县共有1O个国营工厂。
1950年至1952年,撤掉按数字顺序命名,恢复原来工厂名称。1951年制米厂停产并入制油厂,麻袋厂关闭,修复兴隆酒厂。到1952年县企业公司所属的地方国营工厂7个,有巴彦制粉厂、巴彦制油厂、巴彦制酒厂、巴彦印刷厂、巴彦电灯厂、兴隆制酒厂、复兴石灰窑;省属的有巴彦亚麻原料厂;商办的工业有巴彦糕点厂(隶属百货公司)和巴彦酱菜厂(隶属土产公司)。1947年国营工厂基本情况表(附表)
1953年建立巴彦制砖厂,将复兴石灰窑移交给洼兴区政府管理。1954年企业公司改称地方工业科,按照归口管理,接收了巴彦酱菜厂和军属合作社经营的纸坊,将巴彦制粉厂移交给粮食系统管理,改称巴彦制米厂。1955年兴隆制酒厂关闭。1956年商业系统成立兴隆糕点厂。1957年兴隆制砖厂改为国营,将巴彦制油厂和兴隆供销社经营的制油厂交给粮食部门所属。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发展到13个,其中,工业科所属7个,商业科所属2个,粮食局所属3个,省属1个。1958年建立巴彦机械厂和兴隆大修厂。省属的亚麻厂移交给地方管理。同时将手工业社的巴彦白铁杜、巴彦皮革社、巴彦草麻社,西集、兴隆两镇的副食品社等11个单位转为国营企业。1960年本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方针,按照农、轻、重的次序和按系统归口管理的原则,将县属的企业做了相应的调整。根据中央发展工业"三十五条"的规定,将集体手工业已转为国营的单位,仍改为集体所有体制。调整后到1962年末,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5个。按经营系统分为工业科所属有巴彦亚麻厂、巴彦制酒厂、巴彦发电厂、巴彦制砖厂、巴彦印刷厂、巴彦造纸厂、巴彦食品厂、巴彦机械厂、兴隆制砖厂;农机科所属的兴隆大修厂;商业科所属的巴彦、兴隆两个糕点厂;粮食科所属的巴彦制油厂、巴彦粉米厂、兴隆油米厂。
1963年至1970年的8年中,兴建了巴彦县兴隆酒厂,将巴彦发电厂交由电业科管理,1968年新建巴彦轮胎厂和巴彦电机厂。1969年新建兴隆水泥厂和巴彦小修厂,本年轮胎厂改称橡胶厂。1970年建巴彦油泵厂、巴彦造纸一厂(机制纸)、复兴化工厂、医药公司巴彦制药厂、巴彦人民医院制药加工厂、巴彦小修厂改称巴彦县东方红拖拉机修理厂,同时分出手推车间成立手推车厂,原巴彦造纸厂改为造纸二厂(生产呈文纸)。在原有16个工厂的基础上,新增10个,共为26个国营工业企业。
1971年新建机电修造厂;将复兴化工厂交给复兴公社经营。1972年巴彦第一、第二造纸厂合并成巴彦造纸厂,巴彦人民医院制药加工厂和巴彦黑山林场木工厂关闭,巴彦电机厂改称电子仪器厂;将工业科隶属的巴彦机械厂移交给农机科;将巴彦砖厂、兴隆砖厂和兴隆水泥厂移交给基本建设科。1973年巴彦一中校办电子原件厂关闭。1974年新建巴彦糖厂;将水电科管理的机电修造厂移交给电业科。1975年新建巴彦第一砖厂(原砖厂改为第二砖厂)。全县共有国营工业企业26个。其中,农机系统4个,有巴彦县农业机械厂、巴彦县东方红拖拉机修配厂、巴彦县手推车厂、巴彦县兴隆农机修造厂;工业系统10个,有巴彦县橡胶厂、巴彦县电机厂、巴彦县油泵厂、巴彦县亚麻原料厂、巴彦县糖厂、巴彦县兴隆白酒厂、巴彦县白酒厂、巴彦县食品厂、巴彦县印刷厂、巴彦县造纸厂,建设系统4个,有巴彦县第一砖厂、巴彦县第二砖厂、巴彦县兴隆水泥厂、巴彦县兴隆砖厂;粮食系统3个,有巴彦县制油厂、巴彦县粉米厂、兴隆油米厂;电业系统管理的有巴彦县机电修造厂;畜牧系统管理的有巴彦县制药厂;商业系统管理的有巴彦、兴隆两个糕点厂,和巴彦食品公司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非独立核算)。
1976年新建巴彦兴隆化肥厂,巴彦县东方红拖拉机修配厂改称巴彦县第一农机修造厂,巴彦手推车厂改称巴彦县力车厂。1977年新建巴彦县黑山石灰石矿,巴彦县糖厂改称巴彦县松花江糖厂,巴彦县电机厂改称巴彦县自行车飞轮厂。1978年将农机系统管理的巴彦县机械厂、巴彦县力车厂和电业系统管理的巴彦县机电修造厂,均移交给工业系统。1979年新建巴彦县兴隆纺织厂、巴彦县毛衫厂,并将巴彦县房产处砖厂、洼兴和天增农机修造厂,也纳入工业系统。同时将巴彦一、二砖厂合并为巴彦砖厂。1980年将巴彦县房产处砖厂关闭,共为32个单位,其中独立核算的30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现有工业企业做了相应的调整。1981年巴彦县自行车飞轮厂改产称巴彦县算盘厂,巴彦县兴隆化肥厂改产巴彦县兴隆化工总厂。1982年新建巴彦港乳品厂。1984年将工业科所属的巴彦县亚麻原料厂、巴彦县毛衫厂、巴彦县兴隆纺织厂移交给纺织公司管理。同时将巴彦砖厂划分为巴彦县第一砖厂和巴彦县第二砖厂,又新建巴彦县医药药材公司加工厂,食品公司和服务公司的肉食加工厂和冰棍厂各分为巴彦、兴隆两个加工厂。1985年末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
页码: 389b-393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47年国营工厂基本情况表392.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389b
[RECORD: 230/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二章 国营工业
节名: 第三节 重点企业
正文:
(一)、巴彦县亚麻原料厂
县亚麻原料厂位于巴彦县城西,哈萝公路南侧,五岳河西岸。伪满康德5年(1938年)建初建时成立日满亚麻株式会社巴彦亚麻工厂办事处。当时建有小型生产厂房1栋,干茎仓库2栋,深水井1眼,水泵2台,沤麻池20个,克尼斯卧式锅炉1台,手轮打麻机40台。另建办公室、工人宿舍数间,总投资伪满国币25万元。伪康德6年工厂建成投产,厂长为日本人藤田嘉士,全厂有工人160名。因设备简陋,手工操作,工人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40台打麻机,每天只出精麻百公斤。从工厂建成投产到1945年"八·一五"光复,5年多的时间,仅生产亚麻纤维2.29万吨,如此少量的产品,也都被日本侵略者运到呼兰装火车,经大连港用船运往日本国的富士和大阪纺织厂加工成品去了。
1945年巴彦县解放后,亚麻厂被县人民政府接收,由哈北专员公署领导,于1946年5月22日恢复生产,增添了织布机、袜子机、织腿绊机、织麻袋机等设备,生产品种有棉麻交织口袋布、线袜、麻织腿绊、麻织巾等。另外,还在巴彦镇内和洼兴、龙泉等地设立12个分厂,有工人1 430人(女工1 320人),职员24人(女职员9人)。全厂共有资金16亿元(东北地方流通券),占全县工业和手工业企业资金的79.3%。
1947年5月改称松江省第一亚麻工厂,由哈北专员公署领导,1949年将该厂移交给松江省工业厅领导,同年8月又移交给巴彦县人民政府企业公司领导,9月复交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纺织工业局管理,改名为巴彦亚麻纤维制造厂。总厂有工人113人,年产亚麻纤维223吨。1950年经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纺织局批准,将巴彦亚麻纤维制造厂改名为东北第一亚麻原料厂,并投资79.83亿元(为东北地方流通券),扩建厂房、办公室,修建职工俱乐部,扩大晾麻场地。1951年12月改由海伦亚麻原料总厂领导,1952年海伦总厂撤销,仍由东北纺织工业局领导,称巴彦亚麻原料厂。1955年8月1日改属东北亚麻原料公司管辖。1957年正式成立中共巴彦亚麻原料厂委员会,1958年4月东北亚麻原料公司撤销,亚麻厂改属地方国营,由巴彦县人民政府工业局领导,1984年又归县纺织公司管理。
1985年亚麻播种面积比建国初期增加2.3倍,亚麻收购量增加11.7倍。
1949年至1960年的11年问,每年的生产量虽有变化,但均有盈利。1962年到1968年因农业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其中有4年亏损32万元。1972年4月2日因火灾损失50.7万元,灾后当即组织力量,恢复生产,到年末亚麻絮的生产能力恢复到2 226吨,实际产量1 705吨,完成产值466.8万元,利润38万元,占上年生产能力的74.2%,产量占66.7%,产值占78.1%,利润占16.2%。1980年产量上升到1 800吨,产值375.9万元,利润19.7万元。1983年因原料不足停产一年,到1985年完成产值516万元,比1949年增长17倍。从1973年以来,有10 314吨亚麻絮和2 170吨亚麻原料,经外贸部门销售到国际市场。
亚麻厂全厂占地62.1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7 146平方米,有打麻、沤麻、机电等3个车间和厂房、办公室、晾晒场、工人俱乐部、子弟学校、职工宿舍、商店、粮店、浴池等设施。主要生产设备有:沤麻池78个,打麻机24台,压麻机1台,脱麻机3台,剥麻机2台,打包机2台;主要动力有:蒸气锅炉1台,90瓦的蒸气机1台,66瓦的内燃机2台,电动机61台(550瓦),变压器2台(610千伏);主要维修设备有:车床3台,刨床1台,台钻3台,砂轮机5台以及锯床等主要设备;共有职工1796名,其中,固定职1532名。
(二)、巴彦县印刷厂
伪满康德3年(1936年)伪警察署游民习艺所附设一个印刷车间,伪康德7年(1940年)改由慈善会经营。1945年解放后被人民政府接收,改称巴彦印刷厂。1947年2月由驻军三五九旅政治部管理,改为哈北印刷厂(厂址在县招待所处),1949年移交地方后,由企业公司领导,仍称巴彦印刷厂,1953年定为地方国营企业,将厂址迁到东牌楼南大街路东现址。
该厂始建时,只有铅字印刷机3台,承担广告、表册等简易印刷品。县人民政府接管后,添设8台脚踏式印刷机和2台石印机,能承担信封、包装纸、学习本、记帐传票的印刷业务。1956年改用人力印刷为电动印刷,既提高效率,又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印刷业务的增加,工厂逐年扩大,设备不断更新。1975年生产能力已达到2.5万千印的水平。1980年拥有各种更新设备30台,到1985年成为具有铸字、排版、印刷等3个车间的工厂,分别安装着16台电动印刷机、3台裁纸机、2台铸字机,以及备有各种型号的铅字等成套设备。并且实现拣字、排版、印刷、装订系列化。工厂不仅能承担表报、广告、手册、稿纸、裁纸、装订等印刷业务,而且能印刷各类书籍,印刷工艺也基本达到标准。
巴彦印刷厂虽然遭到"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和3次火灾,影响了产值和产量。在全厂工人干部的努力下,很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1985年年产量为2 936万印,完成产值60万元,利润2万元,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比较,产值增长30%,利润增长3倍。
(三)、巴彦县制酒厂
位于县城西南门里。建于清朝同治四年(1865年),同治五年正月开烧。此厂系由河北省乐亭县杨洪义所建,名万顺庆烧锅,资金6万吊。开始一筒生产,光绪二年(1876年)改为两筒生产,年产白酒由10万斤增至20万斤。光绪三年秋因农业遭灾减产,"民食艰难",呼兰厅同知奎瑞传谕"停烧一筒",光绪四、五年又恢复两筒生产。后由孙显芳等兑过,合股经营,改称“福和昌"。伪康德7年(1940年)7月25日伪政府颁布"经济统制法"后,因原料奇缺,子伪康德8年停烧。伪康德11年(1944年)10月,由哈尔滨伪市长赵镇等人兑过合资经营,改名德泉涌。1945年本县解放后,德泉涌烧锅被人民政府接收,山县企业公司管理,并改为第五工厂,后改称民生制酒厂;于1948年下半年停产。1953年由县工业科领导,整修厂房,改善设备,于1955年恢复生产,改为地方国营巴彦制酒厂至今。1955年当年生产白酒249吨。1963年末全厂有职3269名,完成产值14万元,利润6.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6万元,净值18.5万元,职工劳动生产率2 030元。从1968年开始产值逐年增加,到1977年达到55.5万元,比1965年增加5倍。1980年以来,县地方财政先后投放资金40万元,对厂房、库房、车间进行扩建和更新设备以后,改为两班生产,日产白酒1 500斤。与此同时,进一步改革生产过程,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艺,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连年盈利。到1985年连续5年完成产值100万元以上,比1980年增长1倍多。年均上缴利润1O万元。
该厂的主要设备有:粉碎机、开凉机、扬楂机,甑筒、锅炉各1台和电动机5台共40瓦。
(四)、兴隆酒厂
黑龙江省兴隆酒厂位于兴隆镇花园街130号。兴隆酒厂原为民国27年(1938年)开设的"腰烧锅"。本县解放后收归国有,做粮食仓库,兼烧白酒,1949年停产,1951年由县企业公司负责恢复制酒,为县办企业,1955年又停产。1958年8月由兴隆镇公社接管,整顿后恢复生产,1963年转制为国营企业。1980年由烧制白酒发展为生产固体酒、勾兑酒并举的生产线。198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242万元,比1971年增加3倍,比1980年增加51.4%。现有瓶装酒22个品种,主要有兴隆白酒、兴隆大曲酒、兴隆小窖酒、琼浆酒、中华琼浆特酿、东北原粮酒、三吉酒、常思酒、常忆酒、喜盈门酒、双喜酒、喜酒、老神童酒(省优)、娥宫酒、神童春酒、娥宫春酒、中华越桔酒、御汾酒、姜桂酒、龙香酒、越桔香槟洒、龙洒。其中琼浆酒、老神童、娥宫酒等已销往辽宁、吉林、山东、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河南、河北、福建、江苏、北京、上海等省(市)。兴隆酒厂历年经营情况表(附表)
(五)、巴彦县橡胶厂
巴彦县橡胶厂原为巴彦镇木工生产合作社的补修轮胎车间。1968年根据废旧轮胎不断增多,修补业务的增加,木工社分出修补车间,成立地方国营巴彦县轮胎厂,承揽轮胎挂花和修补业务。1969年改称地方国营巴彦县橡胶厂,增加生产新品种传动带和鞋底。1971年改称巴彦县东方红橡胶厂,1975年恢复巴彦县橡胶厂原名至今。橡胶厂占地2.63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设有轮胎翻新、抗菌素瓶堵、杂品、胶板、机电等5个车间,工业设备原值达157万元,动力机械总能力为1 506瓦。主要生产机械设备有翻新硫化机9台、开练和压片机11台、硫化罐2台、压延机2组,切胶机、破胶机、扩胶器各1台,胶管、胶带、胶板设备5台;机修用的金属切削设备(车、钻、刨床)6台,交流弧焊机4台;供热设备有锅炉2台(蒸发量8吨)、电热焊箱3台(5瓦);电力设备有变压器2台(1 310千伏安);供水用各种水泵1O台;仪器、仪表、衡器21台(套);载重汽车2辆。全厂共有职工799名(固定职工296名)。
建厂初期的1968年补修和翻新轮胎632只,完成产值4万元,实现利润3 000元,全员职工劳动生产率为2 1O1元,固定资产原值24万元,1969年增添新产品传动带,1971年又增加鞋底和再生胶。1973年引进技术人才和设备,试行新产品工业用胶板、打字机胶滚、抗菌素瓶堵、耐酸碱手套、钳把套、镇压滚等十几个新品种,产品销售全国各地。1980年全年生产工业用胶板156吨、打字机胶滚1.59万个、抗菌素瓶堵6 977万个、镇压滚2 590个和修补旧轮胎1 500只。完成产值318.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7 617元。到19855F产值已达到969万元,利润总额42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占用数为453万元,全部职工695人,劳动生产率实现13 942元,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31O万元,净值242万元,产值比1980年增长2倍,定额流动资金增长1.7倍,劳动生产率增长83%,固定资产原值增长1倍,净值增长1.2倍。巴彦县橡胶厂主要财务指标(附表)
(六)、巴彦县农业机械厂
巴彦县农业机械厂,系解放初期由巴彦电灯厂的一个农具修配车间发展起来的。1956年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为适应农业发展需要,将原农具修配车间进行充实扩大,建立了巴彦县机械厂。厂址在县城北门里路东,占用原伪满协和会会长迟克勋开设的德兴隆商号9间房屋为厂房进行农具修造生产,归县工业科领导,1967年改为农业机械厂,1972年移交农机科,1978年又复归工业科。到1985年末全厂占地总面积3.08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6 149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达177万元,其中机器、设备购置95万元。设有锻工、机械加工、木型、铸造、钳工等5个生产车间,职工由70人增加到270人。产品由原来只能维修胶车、生产大车轴,犁、铧、千斤顶之类的简单农具到能制造金属切割机床、碾米机、玉米播种机、玉米按种机、手摇油泵、电动机、水泵、铲抛机、粉碎机、划印机、耕种机、机动脱粒机和锻压设备等主要产品,为支援农业生产起到一定的作用,成为本县规模较大、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工厂。
机械厂拥有工业用锅炉1台,金属切削机床34台,锻压设备9台,铸造设备2台,泵,鼓风机,气体压缩机等各2台(套),处理设备共10台,焊接及切割设备4台,工业电热设备4套(275瓦),变压器2台(420千伏安)。
1980年由于产品滞销,产值逐年下降。1984年产值仅有40万元,比1979年减少了69.5%。生产体制改革后的1985年产值有所回升,达65万元,占1980年前5年平均产值的68.1%。
(七)、巴彦县兴隆化肥厂
巴彦县兴隆化肥厂位于兴隆镇北部偏东。1970年县成立化肥厂筹建委员会。省及县投放资金470万元,历经6年时间,建成一个地方国营小型化肥厂。1976年4月正式投产,到1979年8月共生产化肥31 155吨(合成氨6 545吨,碳酸氢氨20 81O吨,氮肥3 800吨),完成产值390.5万元。因其产品质量低于国家标准,成本高于国家价格,县委为了不使农民受到损失,则按国家价格销售,差额由县财政补贴,因连续4年亏损额达522.7万元,于1979年8月16日停产。
1980年5月3日,县工业部门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签订"关于在黑龙江省巴彦县筹建年产千吨级石油酵母厂协定议定书"和"关于筹建千吨级石油酵母中试装置并进行试验生产合同",遂改称化工总厂,但由于技术等问题未能投产。1982年5月开始投产糠醛,仅6个月时间又停产。1985年3月转产,筹建酶制剂厂,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进行联营生产糖化酶产品,由科学院提供技术和菌种,于10月份试车生产成功。在化肥停产后的6年中费用支出总计111万元,其中,工资支出88万元,列决停产损失。兴隆化肥厂生产状况表(附表)
(八)、巴彦县兴隆纺织厂
巴彦县兴隆纺织厂,位于兴隆镇北部,兴隆农机修造厂西侧,为县工业科所属,1984年4月移交县纺织公司。1978、1979两年县地方财政投资437万元(用于土建、安装工程317万元,用于设备购置120万元)建成1座年产棉纱1万锭的纺织厂。同年4月投产,到1985年累计生产棉纱12 247吨,完成总产值5 623.4万元,利润132.6万元。
1985年末,共有职工1 838人(固定职工479人),年平均人数1 305人,劳动生产率9 594元,年产棉纱2 633吨,产值1 252万元,利润3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2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36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占用数1 223万元,与建厂初期比较,棉纱增长4倍多,产值增长4.1倍,利润增长5.7倍,固定资产原值增长63.7%,定额流动资金增长7.9倍。
(九)、巴彦县兴隆水泥厂
厂址位于兴隆镇铁道东侧,1970年正式投产,1972年工业科移交给县基本建设科。1967年县革命委员会于6月决定扩建为年产万吨的水泥厂。1969年由县财政自筹资金44.7万元,以10万元建厂房,1.5万元建职工宿舍,33.2万元购置设备。1970、1971两年又投资16万元。共有主要设备水泥立窑1座,生料磨机2台,水泥磨机1台,破碎机1台。年末全部职212189人(生产工人165人),年产200#水泥1 900吨,完成产值7.2万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兴隆水泥厂有了新的发展,增添了主要生产设备,有水泥磨机2台、破碎机1台、生料磨机2台、车床2台、机械化立窑1座。1979年水泥实际产量1.7万吨,水泥标号为320#,完成产值71.4万元。从此不断更新设备,改进工艺流程,1985年水泥产品质量已达到425#。现有主要工业生产设备:锻烧设备1台、粉磨设备4台、烘干设备2台、成球设备2台、包装设备1台、水泥检测试验设备9台、破碎机3台。
(十)、巴彦县粉米厂
位于县城北门里路西,归粮食局领导。粉米厂建于民国3年(1914年),系西集厂“天德昌"商号经理韦景文投资,在县城北文治街路西(即现址)建2层楼的"火磨",称"天德隆力。民国6年(1917年)兑给哈尔滨市"裕长源"火磨,改称"裕国面粉厂"。民国9年(1920年)有长春市袁青山、陈景周、孙景坡等合伙集资,兑过了"裕国面粉厂",改名"中华面粉厂"。有2台石磨,2台钢磨及40马力的蒸汽机,每天磨小麦22石(每石折450斤)。
民国19年(1930年)工厂扩充,增设新股,遂改称"巴彦县东升和机制面粉股份有限公司",共有股东10家,每家认股200股,每股大洋1OO元,共为大洋20万元。分两期交清,先得股金10万元,对工厂进行更新和扩建,从德国进口3台"德亚"钢磨,改用75马力锅托机为动力,将原2层磨楼加高一层半,下挖2米,改为3层半磨楼,日耗小麦80石(折3.6万斤),每年盈利4万元(银洋)。"东升和机制面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孙景坡、孙振东、汪振伦、武中和、尹人和、孙尚勤、孙尚俭、厚生和记、依仁、刘通莘。公司设董事会,陈景周任董事长,刘遁莘、陈殿士、刘臬民、武中和任董事。伪满康德4年(1937年)由于日本侵略者加紧经济封锁,对"火磨"的生产限制在年产14万包(每包40斤,共560万斤),生产的面粉称"金鸡粉",次年1月"东升和机制面粉股份有限公司"改称"东升和火磨株式会社",扩充了股东(亦称"株主"净,共18家。年产面粉12万袋,每袋22公斤,共计264万斤。
1946年被人民政府接收,称东升和制面厂,为国营企业,生产"三羊"牌和"工农"牌面粉。1947年经过企业整顿,改为国营第一工厂,归贸易局企业科领导,同时新修小麦仓、麸子仓各一栋。1950年第一工厂改称巴彦县制粉厂。1953年1月改为地方国营巴彦县制粉厂,1954年9月企业公司撤销后,归粮食局所属。同时将原振泰祥制米厂的碾米机移入磨楼倒换使用。每年利用3个月时问加工小麦,7个月时间加工杂粮,并将制粉厂改称粉米厂。1965年改蒸汽做动力为电力做动力,淘汰75马力德制锅托机,换上了175瓦电动机。省粮食厅拨给7万元小额措施贷款,将晃箩改为"德亚"式平筛,由日处理小麦20吨增加到50吨。1966年县自筹大修费4.3万元,拆除旧房8间,合并扩建2层楼制米车间,解决了米面倒换加工和制米机每年上下楼的落后生产条件,成为能加工大米、小米、高粱米、玉米植和玉米面联产的混合机组。1979年,将"升运"改为"风运",面粉日产量达70吨。全年工业总产值562.8万元,产量19 393吨。为本县历史上米面加工最好的年份。1985年的产品产量产值都有回落,全年只完成产量6 709吨,产值172.6万元。
1981年11月经省批准,投资277万元,新建具有年处理小麦5万吨,联产3种面粉的7层磨楼工程,于1982年4月破土动工,1983年8月土建工程告竣,总建筑面积1 920平方米。建筑物体分6层,加上水箱问为7层,高距地面34米,结构坚固,可防轻微地震。1985年6月开始筹备设备安装,12月10日安装结束。制粉专用设备有;大型钢磨8台、平筛8台、清粉机3台、刷麸机2台、清选机2台、初清筛2台、打麦机4台,通用设备有:变压器3台(总容量830千伏安)、电机97台(电器装机容量563瓦)、风机13台、全自动2吨蒸发量锅炉1台。
(十一)、巴彦县制油
位于县城东牌楼以北路东,始建于民国15年(1926年),为本地地主兼资本家秦广仁用大洋3万元,购置40马力蒸汽机1台,人力螺旋榨26台,开设了"义和栈"油坊,总共资本金为大洋4.5万元,雇佣工人100名,2班生产。用汽力压、蒸坯,脚踩垛,人力搬榨的方法生产,日耗用原料(大豆)18吨,出油率为9%。"九·一八"事变后,在"经济统制法"的统治下,原料奇缺,工厂被迫停产3年,经过整顿后开业,只为兴农合作社加工豆油、豆饼。1946年被人民政府接收为国营企业,改称胜利油厂。1947年改属贸易局企业科经营,称国营第三工厂。1951年6月与国营第四工厂合并,于1953年1月改为地方国营巴彦县制油厂,由县工业科领导。1954年松江省工业厅投资8万元,重建厂房,更换6吨锅炉1台,到1956年末,实行3班生产,日耗用大豆20吨,出油率为12.83%。1957年归粮食局领导。人力螺旋榨增到40台,并改用电力操作,置电机5台,总容量68.5瓦。1958年,新建1个制米车间,安装碾米机4台,专门磨高粱米,3年后停厂。1970年将螺旋榨更新改造为简易水压机榨26台,生产能力由日耗用大豆20吨,上升到39吨。1973年农村实行"留豆不供油"政策后,制油厂的加工量上升,每年除为国家加工3 OOO到4 000吨外,其余为农民加工豆油。1975年实行技术革新后,采用"自动蒸压,自动出饼"的方法生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产品的产量。1982年实现产值442.7万元,产量达到3 000吨,是历史的最高年份。1985年进行企业调整后,并入巴彦县第一粮库,为附营车间,主要代农加工。全厂制油机械共有49台,榨油设备31台,其中简易水压机榨26台,蒸炒和压坯设备5台,浸出和精炼设备9台,烘干设备1套,化验仪器3台。产值实现259.9万元,产量达到754吨。
(十二)、巴彦县兴隆油米厂
厂址坐落在兴隆镇东门外铁东街,兴隆镇火车站西部,为粮油加工企业中的粮谷、油料兼营工业。1947年筹建,1948年1o月建成投产,由兴隆镇供销社经营加工豆油。开始仅有固定资产2.05万元,主要设备有人力螺旋榨6台,全部职工21人(生产工人16人)分2班生产,年耗用大豆原料1 300吨。1953年人力螺旋榨增加到20台,固定资产达到7.53万元,全部职工增加到59人,年生产能力耗用大豆原料2 100吨。1957年移交粮食部门经营,改称巴彦县兴隆制油厂。1958年由于加工能力的扩大,人力螺旋榨增加到30台,固定资产增加到15.93万元,全部职]169人,年耗用原料4 000吨。1959年3月制米车间建成投产,改称巴彦县兴隆油米厂。制米车间装设立式米碾4台,年加工杂粮米4 000吨,1963年人力螺旋榨增到40台,同时,由人力搬榨改为电力操作。1966年3月,哈尔滨第一制油厂下马,将20台大水压机榨,投放到兴隆油米厂,生产能力增加,由日耗原料(大豆)21吨,提高到40吨。1972年新建小油料车间,增置200型榨油机1台,95型榨油机6台,年耗用小油料原料6 000吨。1973年大水压机榨增加到30台,日耗用大豆原料增加到50吨,同时,将制米车间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到1975年已有碾米机9台(横式米机3台),成为年产杂粮米、杂粮粉、玉米2万吨的综合车间。1982年有制油、制米、小油料、机修4个车间。总产值实现633万元,加工耗用原料总量17 906吨,(粮食加工耗用原料4 968吨),实际出成品1 659吨(豆油l 397吨,出油率为11.78%)。1985年5月制米车间全部拆除,只加工油料。粮油加工专用设备有:制油机械54台,其中,榨油设备33台,蒸炒设备6台,轧坯设备1台,软化设备1台,精炼设备13台;粮油专业通用除杂设备11台;送料及给料设备39台;烘干设备1套;检测化验仪器6台;电气机械设备有蒸汽锅炉(4吨)1台,变压器(560千伏安)1台,电力总能力832瓦,年末实现总产值352.8万元。
页码: 394-407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兴隆酒厂历年经营情况表402.htm
类别: 巴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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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231/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二章 国营工业
节名: 第二节 产品 产量 产值
正文:
本县解放前后,地方工业产品主要是手工制品,如铁木农具,木制家具和酒、油、粮米加工等。此外尚有建筑材料如砖、瓦、白灰的生产。
1958年以后,逐步发展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电力工业、化学工业和机械修造工业产品,主要生产项目有变压器、电动机、水泵、机动脱谷机械、饲料粉碎机和机引、畜力配套农具、化学肥料产品。油泵厂生产的手摇油泵曾畅销全国各地,11年中共生产3.5万台,后因销路大减,于1979年转产民用吹风机。机械厂的粉碎机由试产年产量72台增到2 450台,1975年以后销路逐年下降而停产。力车厂的手推车轮也兴盛一时,由单一生产轴皮到能生产全轮,连续3年年产量达2万台以上,因亏损于1980年停产。在发展机械工业的同时,还积极生产轻工产品,如白酒、食糖、乳粉、罐头、糕点、糖果等和建筑材料的生产,产品有水泥、砖瓦、石灰等。1979年建兴隆纺织厂以来,开始轻纺工业产品的生产,1985年又进行了冶金(炼钢)工业的生产。巴彦县几个年度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比较表(附表)
页码: 394a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巴彦县几个年度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比较表395.htm
类别: 巴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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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节名: 第三章 集体工业
页码: 407a
类别: 巴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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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三章 集体工业
节名: 第一节 二轻工业
正文:
巴彦县集体工业是在完成"私营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发展起来的。1956年成立29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其中:有巴彦镇的铁工社、第二铁工社、木工社、皮革社、豆腐社、制粉社、白铁社、自行车修理社、弹棉社、金属社、钟刻社、被服社、制鞋社、调味社等14个;兴隆镇的铁工社、木工社、皮革社、白铁社、瓦盆社、弹棉社、钟刻社、豆腐社、被服社等9个;西集镇的铁工社、木工社、皮革社、豆腐社等4个;龙泉和洼兴的铁木社各1个。组成合作小组9个,有巴彦镇修鞋小组、纸花小组、白铁小组、皮革小组、五金修理小组;西集修鞋小组和白铁小组;山后、德祥铁业小组。
1958年在"大跃进"影响下,出现了"全民大办工业"、大搞"小、土、群"的高潮,到年末全县共办起各种工业1 124个。对原有的合作社实行并社转厂,建立起集体所有制的工业有铁工、木工、皮革、被服、草麻、编织、修配和食品加工业厂(社)58个,1959年又增加到75个。这种不从实际出发,盲日办厂、办社的做法,造成了资金、原材料的大量浪费。在设备不良、缺乏技术、缺乏经验的情况下,多数“工厂”产品低劣、质量下降,处于半瘫痪状态。
1961年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决定》(试行草案)发布后,县委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工业重点企业,做了相应的调整。1960年把下放到本县的哈尔滨龙江鞋厂童鞋车间,扩大为巴彦县龙江鞋厂,并将巴彦皮革厂鞋帽车间并入。哈尔滨新华针织厂腰带车间下放到兴隆镇后和日用品加工厂的纺织车间合并,扩大为巴彦县红光棉织厂。经过调整,全县有生产合作社32个,职工1 481人,手工业小组9个,职工53人;社办工业29处,职31726人;个体手工业者75人。对原有的手工业合作社采取"关、停,并、转"的办法,将行业相同、技术力量可综合利用的厂(社)和车间合并。对成本高、企业亏损,技术、设备不过关的停办。对已过渡为地方国营工业的巴彦鞋帽厂、机械修配厂、草麻厂、西集副食品厂、兴隆副食品厂仍恢复为集体所有制企业。1964年在深入贯彻"八字方针"后,将53个集体手工业企业中的26个公社联合厂交给公社管理。1972年全县二轻企业有巴彦县第一农具厂、巴彦县第二农具厂、巴彦县铁木农具厂、巴彦县皮革厂、巴彦县龙江鞋厂、巴彦县草麻编织厂、巴彦县兴隆农具厂、巴彦县兴隆木工厂、巴彦县兴隆皮革厂、巴彦县兴隆红光棉织厂、巴彦县西集农具厂等11个工厂;还有巴彦县白铁社、巴彦县服装社、巴彦县弹棉社、巴彦县自行车修配社、巴彦县副食品社、巴彦县兴隆食品社、巴彦县兴隆服装社、巴彦县兴隆棉麻社、巴彦县兴隆修配社、巴彦县兴隆白铁社、巴彦县兴隆制瓦社、巴彦县兴降钟刻社、巴彦县西集皮革社、巴彦县西集木工社、巴彦县西集食品社,巴彦县西集综合社等16个生产合作社。1973年巴彦县弹棉社分出巴彦县钟刻社,巴彦县兴隆制瓦社改称制瓦厂。1974年将巴彦县第一农具厂改称巴彦县车具厂,巴彦县第二农具厂改称巴彦县刀剪厂,巴彦县铁木农具厂改称巴彦县第一农具厂,巴彦县自铁社分为巴彦县农机具修配厂和巴彦县五金器皿厂。巴彦县西集综合社分为巴彦县西集五金器皿厂和巴彦县西集服装厂,巴彦县副食品社改称副食品厂,巴彦县兴隆白铁社改称巴彦县兴隆五金器皿社,巴彦县兴隆修配社改称兴隆修配厂,巴彦县兴隆制瓦厂改称巴彦县兴隆石棉瓦厂,新建巴彦县兴隆轧钢厂和巴彦县工艺美术社。1975年巴彦县第一农具厂改称巴彦县木器厂,巴彦县弹棉社并入巴彦县草麻厂后改称巴彦县棉麻厂,巴彦县五金器皿厂并入巴彦县农机具修配厂,巴彦县兴隆五金器皿社并入巴彦县兴隆轧钢厂,巴彦县西集五金器皿社改称白铁社,新成立巴彦县西集钟刻社。1977年6月巴彦县木器厂分出巴彦县汽车修配厂,将巴彦县西集农具、木工、皮革、食品、服装等5个工厂和白铁、钟刻2社划归社办企业。1979年巴彦县车具厂改称巴彦县汽车配件厂,巴彦县兴隆农具厂改称巴彦县兴隆水暖器材厂,巴彦县兴隆轧钢厂改称巴彦县兴隆金属材料改制厂,巴彦县兴隆修配厂改称巴彦县兴隆锅炉修造厂,1980年巴彦县农机具修配厂改称五金厂。1981年初巴彦县兴隆皮革厂制鞋车间分出巴彦县兴隆制鞋厂,10月新建巴彦县绣品厂。1982年巴彦县汽车修配厂并到巴彦县木器厂,1983年巴彦县兴隆金属材料改制厂又恢复轧钢厂,1984年巴彦县汽车配件厂分成巴彦县纸箱厂、巴彦县铸造厂、巴彦县童装厂,巴彦县五金厂钢管车间迁址兴隆镇成立巴彦县钢管厂。新设巴彦县钢木家具厂、巴彦县薄铁制品厂、巴彦县铆焊厂、巴彦县综合修配厂、巴彦县农机修配厂。将巴彦县刀剪厂锻工车间分出成立巴彦县制鞋工具厂,巴彦县棉麻厂改称巴彦县鞋料厂,巴彦县兴隆石棉瓦厂改称巴彦县兴隆建材制品厂。1985年巴彦县塑料厂分出皮革车间成立巴彦县皮鞋厂,巴彦县皮革厂分出部分人员和设备成立巴彦县电线厂,巴彦兴隆副食品厂分出米面加工和罐头车间,成立巴彦县兴隆米面加工厂和巴彦县兴隆罐头厂,巴彦和兴隆两个钟刻社列为工业企业。1985年末二轻局辖集体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35个。1985年末二轻工业企业表(附表)
(一)、巴彦县龙江鞋厂
龙江鞋厂是本县二轻系统重点企业之一,1960年10月动迁来本县,为哈尔滨龙江鞋厂分厂。当时有职工162人,固定资产2万元,流动资金7万元。1961年9月把县红光口用品加工厂13名制革、制鞋工人按归口并入,年末完成总产值32.2万元,鞋的产量达12万双(包括皮鞋O.4万双),全员劳动生产率2 300元。1962年移交本县,同年将兴隆红光厂和县鞋帽厂的技术工人26名调入,开始生产注塑底鞋。1965年产值达51.7万元,比1961年增长60.6%,鞋的产量为22.9万双,增长90.8%,实现利润3.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 898元。经过技术改革后,于1966年实现绱鞋机械化。人均日产量由15双增加到120双,提高工效7倍。1973年引进塑料挤注工艺,简化了做底的程序,比缝绱鞋有更好的防水性能。1975年产值达到184.7万元,鞋的产量72.5万双,实现利润6.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5 996元,职工人数增到308人,固定资产(原值)27.2万元,与1965年相比,产值提高2.57倍,产量翻3番,利润增加80%,全员劳动生产率超过76.1%。
1981年以前,产品均由省、市批发站包销。1982年在东北大区内,与6个二级站,50多个三级站及哈尔滨市第一百货商店、秋林商场、妇女儿童用品商店,牡丹江市、大庆市百货大楼等8家大型零售商店建立供货合同,产品销路较为广泛,效益有明显增加。
1981至1983年,13~21厘米注塑童鞋向美国、加拿大、科威特出口30万双。
在企业内部推行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经县和松花江行署检查验收,被确定为全质管理和计量管理合格单位。
在1981年开始"创优质,上等级"活动中,缝制童夹、棉鞋、注塑童鞋连续3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到1985年7年中有3种产品6次获省优产品,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优质童鞋系列。
1982年松花江行署授予"产品质量先进单位"称号,1984年又授予"企业管理先进单位"称号。1985年成为松花江地区系统内“盈利大户"。厂内"ac"小组1981年获省轻工业厅、1983年获省政府"优秀质最管理小组"称号。
(二)、巴彦县红光棉织厂
红光棉织厂原是哈尔滨市太平区的7户烈军属于1953年组建的棉织生产合作社,主要生产更生带、马搭子等产品。1956年后,改称红光棉织合作社。1960年6月在厂长王作山的带领下,全员400多名职工来巴彦县与亚麻原料厂合并成为纺织车间。本年分出与巴彦日用品加工厂合并称红光日用品加工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产品有白寸带、青腿带、腿绊和纱布等,1968年将工厂搬迁到兴隆镇现厂址。1972年总产值达到112万元,腿绊产量71.4万副,固定资产(原值)17.2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1973年增加线轮带,1974年生产白寸带35.4万盘,1975年白寸带转产为劳动布和蚊帐布,产量分别为1 248[~和4 080匹。1977年全部更新了设备,从上海购进1511型织机148台,产值增加到167万元,比1976年提高39.2%。在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搞活等一系列经济政策以后,产品由省百货批发站包销,改为自产自销,,由于加强了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实行厂长负责制,1985年实现总产值334万元,棉布(白斜纹和蚊帐布)产量34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00万元,有房屋建筑面积4 000平方米,织机150台,浆纱机、整径机等14台(套),年末全部职T359名。
(三)、巴彦县锅炉厂
巴彦县锅炉厂是1966年兴隆镇农具厂修理车间和自行车修理部合并成立的修配社,1974年改为修配厂,重点维修锅炉,1980年改称锅炉厂。建厂初期,仅能生产小农具、修理大车、自行车和加工少量的黑铁活。1977年开始从事锅炉生产,到1985年锅炉己有4种型号,20几个规格,最高年产量达100蒸吨。产品销售省内20几个市、县及铁路、林区和农场。产值达到103万元。全员职工120人,厂房建筑面积1 176平方米,有各种大型设备40多台(件)。1985年获松花江地区"推行现代化管理"先进企业称号,多次被评为黑龙江省二轻系统、松花江地区和县职工教育先进单位。
页码: 407b-411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 9 8 5年末二轻工业企业表409.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07b
[RECORD: 234/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三章 集体工业
节名: 第二节 乡镇企业
正文:
从1958年起到1961年全县有21个人民公社兴办了以生产锄钩、锄板、扒锄和镰刀等小农具为主的铁木联合厂。1962年社办工业贯彻发展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部分企业实行"关、停、并、转"。1963年以后,虽有好转,但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浩劫,社办工业仍处于半瘫痪状态。1970年开始恢复,连续6年工业总产值平稳增加,即1970年为311万元,1975年为565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6.5%。1976年社办工业增加到44个,工业总产值达到817万元,比1975年增加44.5%。1977年6月县社队企业局成立后,接收西集镇原县营的4个工厂,裁减复兴公社黑山小木加工厂,到1976年末全县实有社办工业49个,总产值实现1 259万元,比1975年增加5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放宽了农村经济政策,社办工业有组织、有计划地发展起来。到1980年全县社办工业发展到146个,比1975年增加2倍,工业总产值为2 004万元,比1975年增加2.5倍,行业也由原来单一搞农机具修造、小铁木加工等,发展到生产油、酒,米、面,清凉饮料、铁木家具、机械制造、砖瓦砂石、油漆涂料、皮革胶塑、服装鞋帽、草柳编织、亚麻原料、钟刻、彩印、电器修理、日用化工、纸制包装、造纸、锯木等多种经营,其主要产品达百种,除供应本地外尚远销外省,有些产品如兴隆镇生产的草柳编织品供给外贸出口。1981年实行管理体制改革,专项承包,企业承包后,社办工业更为兴旺发达,到1982年末社办工业发展到159个,为本县历史上社办工业的最高水平,工业总产值达到2 416万元,比1980年增加20.6%。1985年乡镇工业进一步实行"一包三改"的体制改革,对原有的工业进行调整,到年末乡镇工业实有138个,其中,巴彦镇19个,兴隆镇18个,西集镇10个,龙泉镇5个,洼兴镇8个,巴彦港镇1个,万发镇7个,振平镇2个,松花江乡4个,永发乡4个,富江乡5个,临城乡8个,丰乐乡2个,安宁乡4个,康庄乡4个,榆树乡3个,德祥乡2个,红光乡3个、长春乡3个,为民乡4个,天增乡3个,山后乡3个,人和乡4个,华山乡3个,镇东乡4个,复兴乡2个,双山乡5个,东胜乡3个。全县虽比1982年减少21个,但产值却达到3 660万元,比1982年增长51.5%。
页码: 411-412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1
[RECORD: 235/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三章 集体工业
节名: 第三节 村办工业
正文:
巴彦县村办工业是以畜力碾米、磨面、制粉丝、粉面和豆腐为主发展起来的。到本世纪六七十年代,逐渐用电力代替畜力做动力来发展村办工业。在抓"以阶级斗争为纲"期间,村办工业一度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放宽了农村经济政策,村办工业开始有了活力,由小型加工逐渐发展成制砖、农机具修理、米面加工等综合性村办企业,1985年由属多种经营范围列为乡镇办工业范围。到1985年末全县实有村办工业291个,从业人员2 734人,实现总产值1 412.6万元。1985年村办工业基本情况表(附表)
页码: 412a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85年村办工业基本情况表413.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2a
[RECORD: 236/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三章 集体工业
节名: 第四节 其它工业
正文:
县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为解决本系统、本单位待业青年就业办起了家属工厂。1979年自县水利科办起水泥管厂后,到1985年末全县先后办起39个厂,其中独立核算企业18个,非独立核算单位21个。工业总产值为241万元,主要产品有白酒、糕点、清凉饮料、木制家具、农机具修理、粉笔、纸箱、针织毛衫、油料加工、水泥制品等50余种。
页码: 412b-413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2b
[RECORD: 237/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节名: 第四章 企业管理
页码: 414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4a
[RECORD: 238/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四章 企业管理
节名: 第一节 私人工业的经营管理
正文:
建治初期,本地最早出现的家庭手工业和作坊,大多数是一家一户开办的"前店后厂"的夫妻店,有的小工厂和作坊也雇用二三名工人,被雇者俗称"劳金"。每年春节一过,工人就要和厂主签订劳动合同,讲明工作时间、工资数量、工种,直到下年春节再行签订。工人在工作时间,只许厂方解雇,不许工人中途辞退。有些厂主为多赚钱,雇用工人时则招收徒工,学徒三年内不付给徒工工资,还严厉要求徒工贪黑起早劳动。进入本世纪20年代,有些手工业作坊相继发展成小工厂,有的独资经营,有的几家联合集资兴办企业,雇用的工人增多,企业内部则实行由厂主或聘用的经理来管理工人,工人劳动效率低,废品多,都要受到管理者的惩罚。有些企业如东升和制粉有限公司实行股份集金制,入厂多年的工人也可入股参加分红利。当时的工业企业工人的劳动强度大,一班生产10至12小时,而工资低微。女工、童工的工资更少。
本县解放后,人民政府一再贯彻保护工人合法劳动,合理付给报酬等法令,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解雇工人,增加劳保措施,减轻工人劳动强度,充分调动工人的劳动积极性。
页码: 414b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4b
[RECORD: 239/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四章 企业管理
节名: 第二节 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
正文:
1949年成立巴彦县工商业者联合会,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私人工商企业的管理工作。在工作中逐步地改革私营工业的管理方式,保证了工人的合法权益,逐步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1951年11月在巴彦镇建立第一个大车手工生产合作社,实行社员入股投资和国家贷款扶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资金来源,扩大产品销路,增强企业活力。1956年手工业行业全部组成生产合作社,建立了社员代表大会制,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负责企业内的政事、生产及日常工作。监事会监督理事会及企业领导的工作执行情况。重大问题由社员大会或代表会讨论决定,由理事会具体执行。1954年成立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后,加强了民主管理,制定"合作社章程和社员守则",实行8小时工作制,生产定额制、原材料入库制、产品产销制以及学习、劳动、会议等各种制度。1956年7月设巴彦县手工业科,与手工业联社共同领导全县的集体工业企业。在生产上进一步贯彻"三就"(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四为"(为国营工业服务、为农业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贸易服务)的方针,集体工业生机勃勃,当年实现产值177万元,比1952年提高60%。
页码: 414c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4c
[RECORD: 240/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九篇 工业
章名: 第四章 企业管理
节名: 第三节 国营工业的经营管理
正文:
1946年在开展反奸清算中,县政府接收几家私人开设较大的制米厂、制油厂、米面加工厂,经过整顿成立8个国营工厂,隶属于各主管科局领导。由于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凡人事权、财务权、产品销售权都集中在上级机关。当时招收新职工手续简便,凡政治可靠、家庭历史清白,经两名正式职工介绍,区级以上政府证明即算参加工作,工人可自由退厂。财务管理比较严格,实行报帐制,统一核算,下达财务指标,按照限额管理,厂长有小额的审批权限。在财产管理、固定资产和在帐物品,不经上级批准不得随意处理。在产品产、供、销上,根据社会需要和各厂生产能力,分别下达指令性计划,保证按时完成。国营企业仍坚持“三就”、“四为"生产方针,根据各厂不同生产方式,制定操作规程,由上级领导部门监督执行。1953年初,改为地方国营工厂,所属各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财务审批、物资出入库、产品销售、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凡属工厂的重大问题,都由党委研究确定后再由厂长去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在1958年的"大跃进"中,各项管理制度受到冲击,在"共产风"、"浮夸风"的影响下,企业管理较为混乱。1960年,在工业企业中贯彻了"鞍钢宪法"(即坚持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大搞群众运动,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三结合管理制度)。1962年,全县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关、停、并、转了一些工厂。剩余企业均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逐渐形成生产、财务、设备、质量、物资、劳动管理规范化。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1964年,全县工业企业普遍实行工人岗位责任制,大搞文明生产,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据县委在工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34个单位的调查,共建立各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327项。工人群众在各种制度的约束下,有秩序有组织地进行文明生产。在"抓阶级斗争"的口号下,各种合理的规章制度被说成是"管、卡、压",全被推翻批判,结果造成企业管理混乱,生产无计划,产销无定额,部分企业亏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发展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规定》,使全县工业企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进一步推行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制定了八条现代化企业管理措施。
第一,按照企业发展情况及经营规模分别制订长远规划、年度综合计划、生产计划、科研计划,以及设备维修、机械保养、劳动福利工资计划。根据生产门路、产品销售状况制定物资供应、成本运输、技术措施、财务等计划,以保证工厂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二,自1983年以来普遍加强了质量管理,从普及教育,开展单工序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入手,建立质量管理机构,确定质量验收员,建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第三,推行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制度,改善统传的劳动组织,适应改革的需要;第四,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做到入库点清,保管安全,出库准确,强调物资采购计划准确程度,防止积压和不适用原材料入库;第五,加强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合理安排和使用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用基金,不断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严格财务审批制度;第六,设备管理,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坚持设备按期保养和维修,使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平均达到90%以上;第七,实行能源管理,加强对煤、油、电、水等方面的综合管理,严格计量,落实经济责任,层层制定节能措施,落实节能指标;第八,加强市场调查与预测,推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方针。确定"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的经营目标。
页码: 415-416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5
[RECORD: 241/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节名: 第十篇 电业
正文:
清朝时期,巴彦人们的生产、生活,均以人、畜为动力,用植物油点灯照明,士绅商贾等少数人则用"汤蜡"(牛油制成)照明。民国15年(1926年)始有私人在县城内开办一处只有36瓦发电能力的小型发电厂,仅供正大街的官府、商铺、士绅照明。到伪康德10年(1943年),几经扩大,其发电量增加到200砸。县城内的部分工业改用电力生产,镇内一部分居民使用电灯照明;西集镇于伪康德3年(1936年)也办了一座35瓦发电量的小型发电厂,供给镇内的店铺和300多户居民照明用,至1945年停业。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了伪满遗留下来的电灯厂。经过多次更新设备,坚持发电,为人民的生产生活服务。1960年国家电力引入本县以后,迅速普及全县城乡,到1985年共有4个变电所,主变8台,总容量24 500千伏安,全年总购电量6 981万度。各乡(镇)、村和95%的自然屯通了电,夜间城乡一片光明。全县的工业和部分非田间作业,均以电做动力代替人、畜力。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页码: 417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7a
[RECORD: 242/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篇 电业
节名: 第一章 电力事业
页码: 417b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7b
[RECORD: 243/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篇 电业
章名: 第一章 电力事业
节名: 第一节 发电厂 供电所
正文:
巴彦发电厂 民国15年(1926年)由赵镇、傅小然集资在县城内正大街西牌楼西路南拐角处,兴建彦兴发电厂,石贵山、张君衡任正、副经理,工人13名。置一台以木拌为燃料的42马力瓦斯机,带动一台36瓦直流发电机。从西门至东牌楼之间正大街架设一条1 500米长的供电线路,供官府、商铺、士绅人家用电照明。伪满大同2年(1933年),伪县公署接管这家私人电灯厂,派伪县公署实业股的雇员粟文清为厂长,遂改称巴彦电灯厂。伪康德4年(1937年)被伪满洲电业株式会社哈尔滨支店接管,成立巴彦二级营业所,委派支田、中村两个日本人掌管,直属呼兰营业所,兼理西集电灯厂。伪康德8年(1941年)改用200马力坐式柴油机,配一台150瓦交流发电机。两年后,又改用300马力柴油机,配一台200瓦交流发电机。供电线路,从东牌楼延伸到东门和南二道街。此时,镇内有1/3的商铺和居民,用上20瓦的电灯7 000余盏;东升和面粉厂、义和栈油房及部分手工业作坊,开始用电力生产。1945年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收巴彦电灯厂。委派吴中金、李成宽、崔振远先后任厂长,隶属县贸易局管理。经过整顿、充实,坚持发电。1952年6月隶属县工业科,遂改为巴彦发电厂,当时因设备陈旧,柴油不足,将全套发电设备搬迁到东升和面粉厂(巴彦粉米厂),利用"火磨"的汽力机带动原200瓦发电机。因力所不及,于1959年在原电灯厂旧址,建立火力发电厂。先后购置500马力的坦克机器和300马力的蒸气机各一台,带动原200瓦发电机,运行发电。随着日益发展的工业和居民等用电需要的增加,发电量仍然不足。于是电业部门采取白天工厂用电,夜间居民照明的办法,来维持镇内供电问题。1963年兴(隆)巴(彦)输电线路建成,巴彦镇引进国家电力时而废弃了该火力发电厂。
西集电灯厂 伪康德3年(1936年)由该镇自办。置一台50马力柴油机、带动一台35瓦直流发电机。因电最甚微,只供镇内商铺和300多户居民照明,1945年停办。该厂经理孙新阶、技工王和、苗德胜、王士凯、鸠留金(白俄罗斯人)。伪康德10年(1943年)调王士凯为巴彦电灯厂技工,调鸠留金为技师(1953年回国)。
兴隆供电所 1960年继国家电力输入而建立兴隆供电所以来,负责兴隆、红光、榆树、德祥、万发、人和、振平、天增、山后、长春、为民、康庄、丰乐等乡镇的供电业务。
巴彦供电所 1963年继兴巴线建成,巴彦镇引进国家电力废除巴彦发电厂,而改组为巴彦供电所,1970年又放弃兴巴线,引用康巴线的电力以来,负责巴彦镇、松花江、永发、临城、富江、华山、西集、安宁、巴彦港等乡镇的供电业务。
洼兴供电所 1977年建立,引用康巴线的电力,负责洼兴、龙泉、镇东、长山、东胜、复兴等乡镇的供电业务。
西集供电所 1983年由西集镇独立建立,引用康巴线的电力,负责本镇内的供电业务。
页码: 417c-418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7c
[RECORD: 244/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篇 电业
章名: 第一章 电力事业
节名: 第二节 电业管理
正文:
本县解放初期,县贸易局管理巴彦电灯厂。1952年6月归县工业科管理,原巴彦电灯厂改为巴彦发电厂。1965年6月县工业科增设电业管理站,管理兴隆、巴彦两个供电所。1967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成立水电办公室,次年改称水电管理站。1973年5月成立县水电科,次年水、电分治,设县电业科,1983年改为县电业局,管理全县电业工作。县电业局地址在巴彦镇东大街路北、新建一栋80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为办公室。县局下设5个股,隶属单位有巴彦供电所、巴彦送变工区、巴彦电器试验所、巴彦电业劳动服务公司、兴隆供电所、洼兴供电所等。全系统职212402人,其中,固定职工302人。此外,乡镇设农电管理站27个。
页码: 418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8
[RECORD: 245/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篇 电业
节名: 第二章 电力设施
页码: 419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9a
[RECORD: 246/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篇 电业
章名: 第二章 电力设施
节名: 第一节 输电变电设施
正文:
1958年全县共有4个变电所,主变8台,总容量2.45万千伏安。
兴隆变电所 1960年县在兴隆火车站以东建成。引用哈尔滨电业局管理的康(康金井)绥(绥化)66千伏输电线路。投装1 800千伏安主变1台,一次电压66千伏,二次电压3 300伏。1 976年通河林业局兴隆贮木场投1 800千伏安变压器1台,双方使用。同年兴隆化肥厂也投1 800干伏安变压器1台,由该厂使用。次年兴隆变电所撤掉原1 800千伏安主变,换上6 300千伏安主变1台。1980年通河林业局将原投的1 800千伏安变压器停止运行,自行建所,单独用电。1984年兴隆变电所增投3 200千伏安主变1台。现有3台,容量1.13万千伏安的主变运行。
巴彦变电所 1963年在巴彦镇北门外建成。引用电压1O千伏、全长46公里的兴(兴隆)巴(巴彦)输电线路。投750千伏安主变1台。1970年改用电压66千伏、全长47公里的康(康金井)巴(巴彦)输电线路。投3 200千伏安主变1台,1974年增投1 800千伏安主变1台,1980年又增投3 200千伏安主变1台。现有3台,容量8 200千伏安的主变运行。
洼兴变电所 1977年县在兴隆镇以北建成66千伏、全长31公里的巴(巴彦)洼(洼兴)输电线路。投3 200千伏安主变1台,引用康巴线电源运行。
西集变电所 1983年西集镇政府在路经该镇以南处的康巴线"T"接电源投1 800千伏安主变1台,供本镇内用电。
页码: 419b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9b
[RECORD: 247/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篇 电业
章名: 第二章 电力设施
节名: 第二节 主要供电用电设施
正文:
1985年全县共有10千伏供电线路927.67公里,变压器1 503台、容量88 961千伏安,电动机13 038台、105 980千瓦,电灯255 316盏、9 513 148瓦。
页码: 419c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9c
[RECORD: 248/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篇 电业
章名: 第二章 电力设施
节名: 第三节 电力应用
正文:
自国家电力引入后,迅速普及各地,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1980年全县总购电量5 501万度,其中:用于工业1 637万度,占总购电量29.8%;农业2 585万度,占47%;交通运输28万度,占O.5%;市政用电1 251万度,占22.1%。1985年总用电量增加到6 185万度,比1980年增加684万度,年均增加136.8万度。全县人均拥有电动力O.165千瓦,户均电灯1.9盏,71瓦。巴彦、兴隆两镇计有:家用电动吹风机20 434台、洗衣机3 546台、电熨斗3 659台、电风扇217台,收音机11 038台、电视机5 634台、其它家用电器4 044台。由于电力事业的发展和实行改革、电量承包,每年节约用电300万度左右,为各项经济建设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按当前形势发展与用电量比较,尚不足30%。1985年乡镇主要供电、用电设备表。(附表)
页码: 419d-421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85年乡镇主要供电、用电设备表420.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19d
[RECORD: 249/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节名: 第十一篇 建设
正文:
清嘉庆末年(1820年)巴彦县森林茂密,人烟稀少。自土地开垦后,商民云集,田野日辟,集镇村落,始见雏形。从咸丰十年(1860年)招垦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巴彦已有村屯、窝堡716处。伪满康德2年(1935年)村屯增加到1 624个,城镇虽已成格局,但仍是布局零乱,建筑结构不尽合理。房屋建筑除巴彦、西集、兴隆、龙泉等4镇的富绅商贾,占有少量砖瓦平房以外,其它各地均是土草房屋。山区农村多依"马架"、"窝棚"赖以居住。此种居住条件一直延续到新中国诞生。此后,随着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城乡建设革故鼎新。特别是1980至1985年,城乡面貌有了很大变化。全县的8个镇、20个乡、334个行政村,共有布局合理的自然屯1 330个。各村屯的"一面青"房、全砖房,城镇的楼房屡见不鲜。道路畅通,绿树成荫,讲究卫生,欣欣向荣。
1949至1985年,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发展很快,累计完成建筑面积293 918平方米,年均完成7 944平方米。基本建设投资12 187.8万元(用于生产性9 315万元、用于非生产性2 872.8万元),其中:工业建设5 526.7万元,占45.3%,交通邮电建设364.7万元,占3%,农林水气象建设2 977.6万元,占24.4%,商业、财贸建设1 502.7万元,占12.3%,文教、卫生、科研建设894万元,占7.3%,其它建设922.1万元,占7.7%。
1960年以来,工业增多,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和噪声泛滥成灾,自然环境污染日益加深。危害动、植物生长,危害人民身体健康。1984年国家《环境保护法》颁布以后,县环保部门加强各种污染管理,强化环境保护,两年来大见成效。
页码: 422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22a
[RECORD: 250/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节名: 第一章 城乡建设
页码: 422b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22b
[RECORD: 251/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章名: 第一章 城乡建设
节名: 第一节 城镇建设
正文:
伪满统治时期,城镇规模“当以县城为首,兴隆镇次之,西集又次之。此外,虽有龙泉镇、洼兴镇、炮手镇等处,则有名无实而已”(《巴彦县地方事务概要》)。新中国成立以来,到1985年全县共有城镇8处,较大的有巴彦、兴隆、西集、龙泉、洼兴等镇。
巴彦镇是本县最大的城镇,历代衙署皆设于此,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该镇原名中兴镇,建于咸丰九年(1859年)。同治三年(1864年),同知文祺征用民夫,用两年时间,叠土为墙,修建方圆19华里的方形城池。城墙高5至7尺,周围设炮台12座。城外掘土为壕,深、宽各7尺。围城有古式城门7座,按阴阳八卦命名。伪满时关闭3座,保留东、南、西、北4座城门。伪康德8年(1941年)增修东门的二层城楼,与西门对称。"文化大革命"期间,拆除南、北二门,东、西两座城门至今犹存;城内街道呈"井"字形。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在正大街(原太平街)的东、西两十字路口,各建牌坊1座(详见《文化篇》)。居住区是按"八卦套九宫"的定向方位,划分纵横相交的4条主要街道而分割成9个居民区。
同治三年(1864年)在原太平街以西路北,建呼兰厅理事同知衙署。同治十二年(1873年)在德化街,建协领衙署,房屋45间。光绪元年(1875年)该两处衙署的房屋,均被孔广才率领起义队伍烧毁。光绪八年(1882年)重建同知衙署和巡检署。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四月十七日,"占北"起义队伍800多人,再次烧毁同知衙署。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向阳街桃花巷建知州署,房屋63问,民国3年(1914年)被焚。同年在原址建县公署62间,民国6年增建头门、二门、门房、上房、厨房、养病所、女监、男监、罪犯习艺所、印刷室、成衣室、嘹望楼、民刑看守所等房屋46间。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大刀会"进城烧毁县公署。伪满初期,县长程涧溪占用太平街以北的同升广商铺宅院,修建伪县公署。伪康德3年(1936年)用伪国币13 700元,扩建厅舍40间和砖墙55丈。1945年11月为巴彦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经多次维修、扩建,到1985年宅院四周为砖墙(东西长66.2米、南北长49.6米),宅院面积32 835平方米。院内有正房8栋、5 602平方米(第二栋是三层楼房,最后边的是水利局的二层楼办公室)。两侧厢房3栋,1 530平方米。院外路南有1栋会议室和机关食堂。大院东侧还有汽车库1栋。
同治五年(1866年)在东南隅建孔庙,光绪三年(1877年)落成,工程宏伟、雕梁画栋、工艺精湛。同治十三年(1874年)法国教士讷伊而然,在南二道街(今复生街)路北,修建欧式尖顶,高耸入云的天主教室,于1960年拆掉。光绪九年(1883年)至十八年(1892年),共建关帝庙、娘娘庙、龙王庙、城隍庙、马神庙、财神庙、药王庙、地藏寺、观音寺、太平寺、清真寺、杜康祠、大仙阁等13座。于1947年除清真寺保留以外,其它庙宇均被拆除。
民国6年(1917年)在东南隅建公园一处,占地2 036平方米。大门西向,门内两侧置石狮一对,有假山、仙人洞、水池、石碑、花圃、庙宇等建筑,有"森秀"、"驻春阁"凉亭两座。东北解放后,为纪念抗日将领李兆麟,由齐良臣书写隶书"民族英雄"匾额悬挂在森秀亭中。还有铁钟一口,系同治十三年为香云寺所铸。上有铭文,前部是铸钟原因,后部是《金刚经》。该钟早已落地,以后在钟中间长出榆树一棵,"文化大革命"期间钟被砸毁。伪满康德3年日伪政权为纪念侵华战争死亡的日军官兵,在公园建“忠灵塔"一座,该忠灵塔3个字,是伪国务总理大臣郑孝胥书写。1945年"八·一五"解放,该塔改为"光复纪念塔"。"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造反派”炸掉。该公园因年久失修,于1978年改为体育场。1985年在县城西门外,动工修建“西郊公园",游园面积9万平方米,其中人工湖5万平方米。
初建城池时,修东门至西门的正大街,长5华里,街道宽36尺,原名太平街,现名人民大街。南门至北门的东南北大街,长4.8华里,路宽36尺,原名文治街,现名东直路。东南门至西南门的南二道街,长5华里,路宽21尺,原名德化街,现名南直路。小南门至西北门的西南北街,长4.8华里,路宽21尺,原名复生街,现名西直路。上述4条主要街道,初建时均是黄土路面,雨天泥泞不堪,晴天尘土飞扬。民国18年(1929年)县政府建设局和商务会,向商铺筹款,分别在太平街、文治街、复生街的三条主要街道两侧,修“阴沟板”,板上行人、沟里流水。伪满时期虽然几次修补,然而扬汤止沸的治理,仍然无济于事。新中国成立后,从1953年开始,镇政府与交通部门对正大街等街道,进行两侧挖沟排水,路面砌石铺砂。1975年东西正大街(人民大街)改砂石路面为渣油路面。1980至1985年人民大街的两侧,铺砌红砖、水泥的人行道。此间,本着"总体规划",开辟巷道17条,展宽旧路72条,填坑补平35条,打通防火道52条,修大小桥涵170座,清理排水沟23 500米,路面用砂石15 429立米,路旁栽植杨、柳树3.5万株。在打通防火道工作中,拆棚、厦106个,拆砖墙310米,拆板障子6 780米,拆畜舍39个,拆厕所134个。在整顿街道、市容工作中,清除垃圾2 850堆,增设公共厕所4个,卫生箱100个,并在背街设垃圾点66个。还在17条主要街道安装路灯576盏。
旧社会,正大街(太平街)的房屋结构,多数是青砖瓦盖的老式建筑。多被商铺占用。各居民区的房屋,多数是泥草结构的简易建筑。也有少数青砖瓦房,是地主、绅商住宅。伪满时期,全镇只有二层楼房4幢。由伪警察署(现县人民医院位置)、日本旅馆(现客运站候车室,原房已拆除)、宏升永商场(现三百商店)、义美照相馆(现手工业职工医院位置)分别占用。新中国成立到1985年,住宅面积增加到288 700多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6.2平方米,比解放前增加1.5平方米。职工在建房过程中,由于政府支持,单位资助,住宅面积不断增加,既解决了职工住房难的问题,又解决了单纯依赖房产部门供应不足的矛盾。到1983年有93户居民,自建二层楼房19 596.8平方米。加之单位建楼60幢,8万多平方米,全镇各街道呈现楼房迭起、全砖平房增多的新景象。1981至1983年巴彦镇居民建楼表。(附表)
1981年5月,在第一中学后院,成立自来水公司,厂区面积8 000平方米。当年在兆麟街完成153米深的电井1眼,容量200吨的水塔1座,容量300吨的清水池2个,又在主要街道埋设干线管道4条,长6 037米,有570户居民,117个单位用上自来水。次年增打100米深的电井1眼,增修325平方米的二级泵站1处和泵房,增设供水干线管道6 300米,增加用水户5 012户。到1985年,自来水设备基本完善,共有每小时产水量56吨的深水电井2眼,每小时产水量80吨的深水电井1眼,容量200吨水塔1座,日处理3 000吨水量的设备1套,供水主干线14公里、供水支线71公里、排水管道1 250米。共计用水进户6 888户,28 240人食用自来水,进户占应食用自来水户72.7%。
兴隆镇 为巴彦县第二大城镇。咸丰九年(1859年)有山东省登州府莱阳县,赵湖、赵海、赵江三兄弟,来此搭窝堡开荒种地,故称赵湖窝堡。以后人口骤增,渐成集镇。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六月改称兴隆镇。民国1 7r年(1928年)呼海铁路在此经过。1962年巴木通森林铁路建成,由此始发。1980年以来,整顿主、次街道25条,红砖铺面的人行道2万多平方米,修水泥桥1座、涵洞38处、清理排水沟138条。主要干路是中心大街,路宽14米,砂石路面,植树1.5万株。其它街道,宽4至1O米不一,均土质路面,春季翻浆,交通不便;1982年调查,全镇居民住宅面积201 583平方米。其中:砖瓦房44 861平方米,砖、土混合房58 113平方米,土草房98 609平方米,全镇人均居住面积3.33平方米;居民用水,除火车站和通河林业局使用自来水以外,绝大部分居民,依土井汲水,且春季干涸、混浊。1985年9月镇政府成立自来水筹建处,当年施工管道7公里。
西集镇咸丰十一年(1861年)初建村落,因地处驿马山、少陵山之间,故名双山堡。光绪年间改名西集厂。伪康德5年(1938年)改称西集镇。1946年为第四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有永兴、永安、光复、向荣4个街;该镇有哈(哈尔滨)萝(萝北)二级公路和巴(巴彦)兴(兴隆)地方公路横贯其中;镇内东、西长4华里,南,北长3华里,总面积12平方里;1985年镇内居民1 626户,8 192人,其中吃国家商品粮的1 157户、4 493人。1980年开始兴建自来水,当年在镇内打了1眼深水井,安装电动泵和压力罐,地下深埋干、支管道以来,已有877户居民和机关单位引水到户。
龙泉镇地处骆驼砣子山以西,巴(巴彦)兴(洼兴)公路穿街而过。镇内东西大街长3华里,总面积7.5平方里,居民1 076户,5 122人。该镇原名天增泉,咸丰二年(1852年)初建村落,因最早的天增泉烧锅设于此而得名。1946年为第五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近年来,主要街道砂石铺面,市容整齐,并安装了自来水设施。
洼兴镇原名洼兴桥,距今已有70多年的历史,为巴彦东北部的交通枢纽。该镇内方圆9平方里,南北街为主要大街。南通县城、西达兴隆镇、北接复兴乡、东至木兰县的东兴镇。而且通河森林铁路在镇北通过。镇内居民948户,4 356人。
巴彦港镇1985年建镇,为本县在松花江岸设置的主要航运码头。
页码: 422c-427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81至1983年巴彦镇居民建楼表426.htm
类别: 巴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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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252/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章名: 第一章 城乡建设
节名: 第二节 乡村建设
正文:
建国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居住条件有了明显变化。士墙茅屋逐渐减少,"一面青"房、全砖房不断涌现。1985年全县农村建房11 931间,254 20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增加O.5平方米。但是各地居住条件改善的不够平衡,经济条件较差的复兴、东胜,镇东、长山、洼兴、人和等乡(镇)的村屯,仍然是土房多,人均住房面积增加速度不快。经济条件较富裕的兴隆、万发、天增、山后、西集、永发、临城、松花江等乡(镇)的村屯,居住条件日益改善。对面炕、一屋住两家的现象明显减少。三间砖房,玻璃窗门,独门独院的居住条件,各屯均有。西集镇山前村的三个自然屯,土房减少到40%,一面青房占40%,全砖房增长到20%,人均住房面积6平方米以上。
农村有史以来,以土井汲水饮用。水质混浊,水量不均,春季干涸,部分村屯用水困难。1966年以后随着农田灌溉面积的扩大,到1985年农村共有完好的机、电井893眼(改水井36眼、饮水井480眼、灌溉井377眼),以及小电井600眼。再结合农民自家的小井,基本改变了饮水条件,特别对地方病区的饮水问题也得到解决。在改善用水建设中,西集、永发、临城、华山、龙泉、松花江等乡(镇)的部分村屯,办起小型自来水工程130处,有5.6万人,占农村人口11%,食用上自来水。1983年西集镇的繁荣、裕民、兴旺、长兴、团结、良种场等村,利用农田灌溉的机电井,安装14个压力罐、埋设管道,有1 325户用上自来水。相继永发乡的宗和、兴和、永安等3个村、12个自然屯的692户也用上自来水。
1980年全县实现全绿化的村屯645个,占自然屯总数45.2%。实现半绿化的村屯660个,占46.2%,宅旁绿化53 200户,占农村总户数61%,共植树319万株,水旁绿化40公里。1981至1985年,全县农村绿化建设,共造林262 113亩。其中:用材林37 612亩、经济林2 129亩、防护林191 263亩、薪炭林25 470亩、其它5 639亩。
页码: 427a
类别: 巴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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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253/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章名: 第一章 城乡建设
节名: 第三节 房产管理
正文:
城乡所有房产,由来已久地均归私人所有。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对巴彦、兴隆、西集3个较大城镇的私有多余的、出租的房产,实行赎买政策,按质作价,按年付息,由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给城镇居民。共计接管私人房主288户,1 538间房屋。房产部门本着"以租养房"的原则,负责维修、统一管理。到1985年,共管理房屋6 001间,其中,改造付息的1 538间,公有的2 263间,单位交管的2 200间。全年收租房费16万元,维修房屋28 108平方米。加之1981年以来,工商企业、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国家机关,共竣工建筑面积58 474平方米(住宅面积13 474平方米),公助私建房屋21 680平方米。因而,城镇居民住房难的问题,有所缓和。各地农村房屋仍归个人所有。
页码: 427b-428
类别: 巴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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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254/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节名: 第二章 建筑状况
页码: 428a
类别: 巴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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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255/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章名: 第二章 建筑状况
节名: 第一节 建筑队伍
正文:
旧社会分散在各地的木匠、瓦匠、泥水匠、锯匠、井匠等工匠,从事个体建筑。也有由"包工头”带领所需工匠,施工小规模工程。1947年县工会组织巴彦镇的零散工匠,联合修工。1949年由县民政科主持,成立巴彦、兴隆两镇的建筑工程队,1953年又成立西集建筑工程队。1956年5月,上述3个队合并到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处,一年后从各房产处分出,归县手工业联社领导,1980年又归县建设科领导,同时巴彦、兴隆两个工程队分别改为建筑工程公司。1977年11月10日成立县工程设计室。加上1958年巴彦镇兆麟街成立的建筑工程队和1981年县社队企业局成立的联营工程公司共有6个建筑(设计)工程队伍,1983年计有建筑工人和技术人员3 219名,比初建时增加4.2倍。
页码: 428b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28b
[RECORD: 256/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章名: 第二章 建筑状况
节名: 第二节 施工技术
正文:
各地建筑工程队,初建时,完全是手工操作,只能承担一般建筑工程。1975年建筑队伍日益壮大,技术力量不断提高,施工机械逐渐增加,能够施工较大厂房、楼房等工程。除完成本县建筑任务外,还到哈尔滨、伊春、大庆等地,承包大型工程。到1983年共有各种机械设备118台,累计完成建筑面积561 089平方米。1985年全年完成施工面积6 571平方米,其中住宅892平方米。巴彦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拥有砂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龙门架等整套机械设备32台(件)。从1947年~1985年累计完成建筑面积170 956平方米。全公司有职212380人,比初建时增长13倍;联营工程公司自1981年成立以来到1985年,由松花江、临城、安宁、为民、长春、华山、红光、榆树、龙泉、复兴、振平、德祥、丰乐、洼兴、万发、永发、西集、富江、康庄、山后、镇东等21个乡(镇)联合成立23个工程队,计有各种建筑工人2 500多名,机械工具32台(件)和汽车12辆,共完成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工程设计室,在未成立设计室之前,各地一般工程均依工匠的经验施工,较大工程则到外地设计。设计室成立以来,技术干部增加到7名,行政干部3名,为68个单位、241户居民完成工程设计4万多平方米。
页码: 428c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28c
[RECORD: 257/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章名: 第二章 建筑状况
节名: 第三节 建筑材料
正文:
县内采石、制砖、制瓦、烧石灰、木材加工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历史悠久。但因旧社会工业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却不能广泛利用。据伪康德3年编《巴彦县地方事务概要》记载:"东北多山,而矿业尚无。仅黑山有石灰,石灰制法既不良,而土质又恶劣。但近则供本县之用,远则销售绥(化)、望(奎)、拜(泉)、海(伦)等处。倘能精心研究、努力改进,其利益之发展,或无量矣。其它矿产尚无精确之调查"。
石炭石矿 在东北部老黑山南麓。建国后,少量采石烧灰。1976年县建设科兴建石灰厂,年采矿石1.5万吨,生产白灰l 500吨,供本县建筑用。1983年省、县联合勘探,石灰矿石蕴藏量1.32亿吨,按年产30万吨计算,可采440年。该矿石质量纯洁,含钙量54%,为本县得天独厚的矿藏。1983年10月本县与哈尔滨铁路局合作,兴修兴(隆)黑(山)铁路专用线一条,全长44.17公里。该矿开采的石灰石,除满足兴隆水泥厂以外,每年销往外地2万吨,价值7万元。
红砖生产 本县的红砖生产,据史料记载,清宣统元年(1909年)州境有砖窑5家,手工做坯,秫秸烧窑,季节生产,年产青砖100万块。伪满初期,较大的东南窑,土源用尽,改烧瓦盆。尚有西南、西北两个砖窑,年产青砖30万块,仅供本县之用。伪康德7年(1940年),西北窑关闭,只剩西南窑生产,所产的砖供不应求。新中国成立后的1953年,在县城南门外,建立国营制砖厂(俗称南砖厂),修建18门轮窑1座,置制砖机、粉碎机、切坯机、滚坯机等系列设备,改手工制坯为机械生产,用煤烧砖,由年产红砖60万块,到1983年提高到1 900万块;兴隆砖厂,1957年改为国营体制。原小马蹄窑改为36门轮窑,机械制坯,年产红砖1 150万块。1974年在县城东门外建成国营第一砖厂,建44门轮窑1座,机械制坯,年产红砖1 032万块。是年南砖厂改称国营第二砖厂。近年来由于建筑工程迅速发展,仅有3个砖厂的产量,满足不了乡镇建设的需要。1970年以来,各社、队如雨后春笋般地兴办砖厂,到1985年乡镇砖厂发展到21处,村办砖厂4处,县种畜场办1处,加之3处国营砖厂,计有29处,年产红砖11 468万块,其中,国营砖厂3 352万块、乡镇砖厂8 116万块,可基本满足本县需要。
水泥生产 本县从前所需水泥全靠外地购入。1969年由县投资,工业科主办,在兴隆镇火车站以东建水泥厂。1970年生产200标号的水泥2 087吨。1972年移交给县建设科以后,由于骨干队伍壮大,设备配套,工艺流程合理,水泥质量提高到325标号。1983年生产水泥18 600吨,实现利润20万元。1985年水泥标号达到425号。从建厂到1985年共计生产水泥177 192吨,缓和了本县建筑用水泥不足的矛盾。该厂现有2×8.3米4滚立窑1座,1.5×5.7米球磨机2台、1.83×6.5米球磨机1台、1.3×12米烘干机2台、罗茨鼓风机1台、储料囤6座等成套设备。
页码: 429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29
[RECORD: 258/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节名: 第三章 环境保护
页码: 430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0a
[RECORD: 259/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章名: 第三章 环境保护
节名: 第一节 环保机构
正文:
1981年成立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8名。初建时,与县建设科合署办公。1983年,在巴彦镇西牌楼以北,县房产管理处路东,自建1座办公楼。工作人员增加到8名,其中技术干部3名。环境保护办公室下设环境保护监测站。
页码: 430b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0b
[RECORD: 260/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章名: 第三章 环境保护
节名: 第二节 环境污染
正文:
巴彦县初垦时,自然环境幽美、生态平衡。此后由于人口逐渐增多,开荒面积不断扩大,森林面积相对减少,水土流失日益严重,导致生态不够平衡。自伪满康德5年(1938年)在县城西门外建立亚麻原料厂以来,其废水成年不断地流入五岳河,使河水污染,鱼类已经绝迹。建国以后,工业发展,机动车辆增多,农药普遍使用,其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危害日益严重。据1983年初步测验:全年全县废水排放总量200万吨,工业废气13 207万立米、粉尘1 800吨、废渣16 500吨。各地污染程度,以城镇为最重。巴彦镇污染环境的有浴池、豆腐社、皮革厂、冰棍厂、化工厂、塑料厂、刀剪厂、造纸厂、橡胶厂、食品厂、制油厂、制酒厂、制糖厂、运输公司和亚麻厂等15个单位。
页码: 430c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0c
[RECORD: 261/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一篇 建设
章名: 第三章 环境保护
节名: 第三节 环保措施
正文:
1984年国家颁布《环境保护法》以后,县人民政府制定《巴彦县环境保护暂行规定》五章五十条,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各污染环境单位采取了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两年来,巴彦镇中心街的浴池,搬迁到西门里路北,将污水排放到城外护城河。豆腐社等单位做了废水处理;巴彦制油厂、制糖厂、橡胶厂、兴隆制油厂、西集浸油厂等5个单位按规定完成除尘改进项目;有8个工厂安装旋风除尘器,9个单位采用双炉排新型锅炉,4个单位改换煤气发生炉,1个单位撤销旧式锅炉,改用电暖气;各城镇的商店,撤掉门前的高音喇叭;将居民居住的稠密区、文化区安设的电锯做了动迁。从而,1985年各地减少大气排放烟尘1 158吨,减少向河流排放废水6.5万吨,利用循环水减少排放量84.5万吨。
1984、1985两年,县环保部门接待人民来访和按《环境保护法》,对巴彦建筑材料厂、兴隆林业局职工医院、巴彦粉米厂等3个单位的环境污染问题做了处理。根据国务院1984年21号文件规定,全年共收缴排污费1O.8万元。收缴费全部用于城镇环境保护建设上,修建巴彦镇西郊公园投资6 000元和用于实验少陵河污染源11个项目。噪声20个项目、食品厂锅炉烟尘监测、西集镇山前村为建立农业生态村试点和强化自然保护工作等费用。
页码: 430d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0d
[RECORD: 262/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节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正文:
巴彦县地处非铁路沿线,县内交通以公路为主,铁路、航运为辅。解放前,由于路政建设不良,常常造成交通阻塞,运输困难。解放后,加强了公路建设、养护,使县内公路晴雨通车,畅通无阻。到1985年,全县有国家干线公路、县级干线公路和地方公路共20条,总长442.2公里,有大小桥涵107座,国有铁路、森林铁路各1条,水上航线一段,各种机动车696台,船9艘。形成了网通八达的公路、铁路、航运的交通网。
邮电事业自清朝开办以来,历经民国、伪满及解放后各个时期,发展变化很大,到1985年全县有邮电局(所)28处,职工344人,电报电路4路,电话电路18路,交换机总容量2 940门,电话机总台数1 643台。邮路总长338公里。
页码: 431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1a
[RECORD: 263/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节名: 第一章 交通设施
页码: 431b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1b
[RECORD: 264/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一章 交通设施
节名: 第一节 公路
正文:
(一)、公路建设
巴彦县在解放前,公路建设极为落后,路面破损不堪。尤其在清末及民国时期,"政府对于路政毫不讲求","凡平治道途之事,政府概不责成,社会无人过问","至于通行大道,则一听自然,无人顾及。是以近山之处,多奇险阻,近水之处,必泥泞难行"(《巴彦县地方事务慨要》)。当时全县城乡道路状况如表(附表12-1-1)
民国5年(1916年)由县知事委派地方士绅对旧有的道路进行"升凹平凸","补缺兴废","建桥划树",加以修补,效果甚微。伪满时期,日伪政权开始注重"路政建设","讲求改良"。伪大同元年及大同2年(1932年及1933年)在"地方治安尚未十分恢复"的情况下便做出改良道路的计划,到伪康德元年(1934年)8月末,仅一年之间, "巴彦共完成土装街道32里,自动车专用道100里,马车专用道100里,自动车、马车共用路335里,计共长567里,平均宽28.5尺,平均高度在普通地而上O.8尺。......至于各城镇中之普通道路,及乡村间之道路,为此一年所完成者,共长约二倍于各主要道路,其宽皆24尺,高约O.5尺。所以,统计此一年间所完成之道路总长1 701里,平均路宽25.5尺,平均路高0.6尺"。道路虽经过整修,但质量低劣,多为砂土结构,霪雨天仍不能行车。就是晴天也不允许老百姓的马车上公路行走。日伪政权在修路时把同一方向的道路修成两条,一条为上道,称"国道",是敌伪政权的专用路;一条为下道,称大车道,是老百姓车马行走的便道。国道主要供F1本侵略者运送军用物资和掠夺我国财物的汽车使用。维修的比较平坦,但均为土质地面,平时有敌伪人员护路。为防止老百姓的畜力车在国道上行走,在修路时,每隔三五里在道路上挖一条横沟,沟上按汽车轮予的距离修上小桥(两轮中间为空隙),这种桥只能走汽车,不能走马车,群众称"窟窿桥"。
1945年本县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利用农闲时间,组织群众,突击修理道路,基本上保证了交通运输的畅通。1954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不断拨出专款,投放人力物力,开辟新线,维修旧道,改善路基,加宽路面,减少弯度、坡度,提高道路质量,达到四通八达。新修及维修的公路以块石做基础,碎石填缝,砂石铺面,经过反复镇压而成,有部分路段还铺上了渣油。
1954年9月,黑龙江省交通厅抽调1名工程师、3名技术员具体负责施工、技术指导,修建巴彦县城至巴彦港段公路,全长14公里,砂石路面。1957年,修建巴彦县城至西集镇的公路,全长20公里,砂石路面。1958年,修建西集镇至兴隆镇的公路,全长35公里,砂石路面。同年以女民工为主,修建了巴彦县城至洼兴镇的公路,全长35公里,全为砂石路面,于国庆节前建成并命名为"三八路"。1959年,以青年民工为主修建洼兴镇至兴隆镇的公路,全长38公里,砂石路面,命名为“青年路”。1960年又修建了兴隆镇至山后公社的"民兵路",长39公里,砂石路面。1964年至1967年,重修了从巴彦县城起,途经为民最终达兴隆镇的中线公路,全长49公里,砂石路面。至此,全县形成了从巴彦镇起经西集镇、康庄乡达兴隆镇(西线);从巴彦镇起经龙泉、洼兴达兴隆镇(东线);从巴彦镇起经为民乡达兴隆镇(中线)的环形公路网。
1971年至1976年改修哈(哈尔滨)萝(北)二级国防公路巴彦段的34.8公里和从哈萝公路到巴彦港4公里的底层和渣油表处工程。1977年按照国家等级公路标准,改修了巴彦至兴隆(中线)的公路裁弯取直,重修路基,加宽路面,减轻坡度,缩短了里程(原为49公里,改修后为46.9公里,见现有干线公路情况表)。
在公路建设中,国家投放大量的资金和物资,地方财政也在安排国民经济计划中投放了一定数量的资金发民交通事业。仪在1971至1980年的10年中,国家和地方财政投放资金修建的公路就有。
哈萝公路巴彦段,国家投资160万元,县动员民工37.5万个工日,建勤车3万台次。哈萝公路至巴彦港段,国家投资9万元,县动员民工1.5万个工日,建勤车2 200台次。巴彦至兴隆(中线)公路,国家投资177万元,县动员民工37万个工日,建勤车5.45万台次。国家拨给民工补助粮6.5万斤,马料36万斤。
除主要干线公路以外,在公社与公社之间,公社与生产大队之间,以及大队与大队之间还修建了地方道路,多为砂石结构。到1985年,全县共有主要公路20条,总长度442.2公里。其中,国家干线公路(哈萝公路)1条,34.8公里;县级干线公路4条(中线、西线、东线和巴彦港)166公里;地方公路15条241.4公里。在总长度中,油渣路面39公里,碎(砂)石路面403.2公里。现有的公路,路直道平,四通八达。国有公路,上伸可通呼兰,直达省城哈尔滨,下延可到木兰、通河至萝北;县级公路北可达绥化、望奎县,西北可通兰西县,直达北安市。地方公路可通往每个乡(镇)和部分行政村。交通运输业的兴旺发达,方便了群众,繁荣了经济,沟通了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四化"建设的进程。巴彦县公路基本建设情况表(附表) 1985年干线公路情况表(附表) 1985年地方道路情况表(附表)
(二)、公路养护
民国时期的各级政府对道路只知使用,不重养护,致使道路遭到很大破坏。民间修筑桥梁道路,也多在居住的"附近村屯,距离甚近",修筑时,也只是"草草了事"至于通行大路则"一听自然,无人问及"。到伪满统治时期,虽注重了道路的修护,也不过按春秋两季组织政府职员及学校师生铲凸平凹,敷衍塞责,仍是"阴雨泥泞难行",晴天辙深盈尺,交通条件恶劣。
解放以后,党和人民政府极为重视公路养护工作,并委派专人进行管理,确定养护工作由沿线之区、村负责。1960年成立县养路段,1968年改为公路管理站,负责全县的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并在公路沿线的公社成立养路道班,配设养路工人。康庄养路道班1969年被评为全县公社养路道班的先进典型,黑龙江省交通局在巴彦县召开了推广康庄养路道班经验现场会。
为适应养路事业的发展,减轻群众负担,县委决定将养路所用砂石料由社队农民负担改为养路部门自采自运。机械设备不断增加,县交通科养路段自1960年成立以后,只有1台汽车,到1985年运输汽车已增加到7台,又增推土机1台,压道机1台,运料拖拉机8台。所有公路保养用的砂石,全部由公路管理站自采、自运、自备,不仅减轻了农民运送砂石的负担,也保证了养护道路砂石的供应。1980年,全县公路养护里程达到190.4公里。其中,专业养护85.7公里,专群结合养护104.7公里。共有养路人员260人,道班工人190人,道班20个。1983年养路道班增加到33个,1985年调整后还有13个。
公路绿化是公路养护的一个重要方面。自1975年省、地区交通部门大力提倡公路绿化以来,县委、县政府积极发动职工和沿途群众植树,到1985年,全县公路养护里程有95%完成了标准绿化任务,树木成活率占85%,保存率占80%,1985年,全县有456公里的各段公路两侧全部栽上了杨、柳等树木,现在公路两侧已绿树成荫。
为了保证绿化成果,每隔2公里配一名专职护林员,常年负责公路两侧树木的管理工作。
1977年7月,县革委会副主任刘仲生、交通科副科长张明范出席了国家交通部在河南召开的全国公路基本建设会议。巴彦县"把公路建设纳入普及大寨县的规划,以农促路,以路支农,农路结合,全面发展"的经验,在会议上做了交流。这一经验已在全省推广。巴彦县公路养护情况表(附表)
页码: 431c-435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表(12-1-1)433.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1c
[RECORD: 265/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一章 交通设施
节名: 第二节 铁路
正文:
(一)、国有铁路
民国17年(1928年)滨北(哈尔滨至北安)线建成,12月从巴彦县西北境内兴隆镇、万发屯通过。南自呼兰县白奎车站入境,北自巴彦县泥河车站出界,在本县行程24.6公里,设兴隆镇、万发、泥河3个车站。
(二)、地方铁路
地方铁路系由通河林业局经营的巴木通(巴彦一木兰一通河)森林铁路,主要用于运输木材,兼运旅客。1962年兴建,在巴彦县占用土地376亩。森林铁路由本县兴隆镇国有铁路车站东侧始发,向东横贯本县北部,途经兴隆、德祥、长春、人和、双山、洼兴、东胜7个乡(镇),出境入木兰县东兴镇,直达乌鸦泡镇终止。在本县境内的55公里区段内、,设有兴隆、长春岭、曹家、大岭、永丰、葛家店,洼兴、周香屯等8个车站。
页码: 435-436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5
[RECORD: 266/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一章 交通设施
节名: 第三节 航运
正文:
县内水运惟以松花江航运为主。松花江位于县城南25里许,在县境有40余里长的江岸线,且"浩淼汪洋,广而不狭,夷而不险,每年清明开江,霜降封江"。民国元年(1912年)由巴彦州知州阎毓善、陆军统领巴英额,州民孟昭汉、木兰县民滕藉田等人共同筹建振兴航业有限公司,积股800股,每股俄洋50卢布,共俄洋4万卢布,购置腰轮船1艘,命名"龙江"号,开往依兰、黑河沿江各口岸运货搭客。
1960年4月成立巴彦县巴彦港航运公司,坚持“自力更生"精神,自己造船发展航运事业,1962年建造百吨木驳船2艘和1艘120马力拖轮,组成了一支船队。1965年购置木驳船4只,1976年5月又制造1艘240马力铁拖轮,船队发展为两支,载重量增加到6001]屯位,每年周转量为144万吨公里。1980年又下水300吨位铁驳船1艘。
从1960年以来,共造木驳船4只,300吨位;铁木驳船1只,130吨位;铁驳船2只,600吨位;木拖轮1只,120马力;铁拖轮2只,480吨位。并为外单位加工240马力铁拖轮1艘,收入17万元。
页码: 436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6a
[RECORD: 267/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一章 交通设施
节名: 第四节 桥梁建设
正文:
本县解放前,境内桥梁基础甚差,"较为安全者为数无几",且"多岁久失修,通行者颇感危险"。民国时期,由于县内河流"水浅沿狭","窄处则搭造桥梁,县境所属沟洼各地来往行旅必经著名之桥共有17处,均系木质,由靠近各民户摊资修造。""九·一八"事变后,日伪政权虽也注重了桥梁道路的建设,然而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不比民国时期有所长进。(详见437页伪满时期巴彦县桥梁状况表)
所有桥梁总长1 452尺,可安全通行之桥仅有200尺,占13.8%,急需修理之桥703尺,占48.4%,完全毁坏之桥549尺,占37.8%。伪大同2年(1933年),伪县公署拨款组织各区村对险桥加以修复,当年新修4座,总长269尺。有三家子桥,全长20尺;小龙山桥,全长79尺;石头哨桥,全长150尺;黄土坑桥,全长20尺。维修桥2座,总长475尺。有丁家店桥,全长235尺;陆家大桥,全长240尺。对各地方道路之桥梁也组织民间自行维修,维修后,可通行的桥梁仅占所有桥梁的59%,尚有41%不能通行使用。
1945年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在修建公路的同时,集中力量,投放资金修建桥梁、涵洞。尤以建国初期,在钢筋、水泥、木材等物资极为短少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了建桥物资的供应,使桥梁建设发展很快。1958至1962年废弃原陆家大桥,修筑了县内最大的桥梁一一驿马山大桥。这座大桥位于驿马山下,哈萝二级国家公路上。桥长99.96米,石台钉板结构,属于半永久性桥。1980年,省交通厅拨款36万元,经两年时间,重新修筑了驿马山大桥,长99.96米,全为石头、钢筋、水泥结构,由半永久性改为永久性。1968年修筑巴彦至兴隆(东线)的红旗大桥,桥长60.50米,全为石头、水泥、钢筋拱形结构。
建国后至1985年,基本上改造了原有的陈旧桥梁,使条条道路畅通。全县共有桥梁107座,总长1 719延长米。其中,木质结构3座,36延长米;永久性桥梁104座,1 683延长米。1985年全县尚有险桥3座,长度36米。伪康德2年(1935年)桥梁状况表;巴彦县近年桥梁状况表(附表)
页码: 436b-439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伪康德2年桥梁状况表437.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6b
[RECORD: 268/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一章 交通设施
节名: 第五节 车站 码头 渡口
正文:
(一)、车站
公路客运站
伪满康德6年(1939年)滨北铁路株式会社呼兰铁路局在巴彦设立分站,地址在现县运输公司后院。负责公路客货运输业务,解放前停运。1948年由李奎友在福盛饭庄(现邮电局位址)挂牌成立松江省巴彦县运输公司,翌年改为巴彦搬运站,设站长1人,售票员1人,负责管理社会运输,装卸搬运业务,兴隆、西集设立分站。1954年改为巴彦运输公司,内设客运站。1956年成立巴木通运输总站,负责巴彦、木兰、通河三县公路运输业务,1962年木兰、通河两站划出单设,成立巴彦运输站。1985年,全县有巴彦客运站、兴隆客运站、西集客运站、龙泉客运站、洼兴客运站和天增客运站,尚有途中非定点的客运站。
火车站
铁路沿线从本县西北边境通过,沿途设有兴隆镇站,万发屯站和泥河站。兴隆镇站为巴彦县最大的车站,隶属于哈尔滨铁路分局及呼兰车站领导。伪满时列为四等车站,1962年自建立通河林业局巴木通贮木场以后,在运输农副产品的基础上,又增加运输木材而被晋为三等站。站内设有水塔,四条到发线,一条走行线,全长计3 200米,一次可容纳350节车厢。候车站台3道,长度500米。另外站内还设有通河林业局贮木场专用线两条,粮库专用线两条,生产资料专用线1条,油、煤专用线1条,林业油库专用线1条,总长2 500米,可容纳146节车厢进出。
兴隆镇车站每天来往车辆90余次(客车12对,货车33对)。通河林业局森林铁路也以此为起点和终点。
兴隆镇车站,解放前建筑十分简陋,仅有售票室、候车室等为数不多的砖房。解放后,由铁路局拨出专款进行修缮。重建后的兴隆车站,为砖瓦结构,呈“工”字形的平房,内部设有售票处、旅客候车室、小卖店、民警值班室、问事处,还设车站段(有客运、货运、装卸、运转、服务公司等)、公务段、电务段、电力段、给水站、卫生所、学校等单位,共有职工247人。
万发屯车站也重新进行了修建。
(二)、码头
巴彦港码头,原设于县城西南少陵河口处,旧称滴达嘴子(亦称底达嘴子、吉达嘴子),距县城25里,设立年月无考。据同治三年(1864年)《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记载:"呼兰衙门东一百七十里许在巴彦苏苏地方松花江北岸设立官渡一处",按地理方位考之即指此。民国初改称巴彦港。又据民国6年(1917年)的《巴彦县志》记载。"巴彦港在水运上颇占重要地位,航务局于此设售票所,于春夏之交,冰释江开,旅客成集,购票登轮,皆由于此","凡行人往来,货物运输,夏秋两季则以巴彦港为上下之口岸"。1932年日本侵略者将巴彦港烧毁,后经修复,仅有几处车店、仓库和为数不多的民房,维持货物的装卸和旅客的乘船。由于港口只重使用,不予维修,"岸基浸陷,上下船时极感不便"使"口岸运输事业受莫大影响"。本县解放以后,于1952年经松江省政府批准,将巴彦港迁至今址。新港口位于县城东南临城乡沿江村,距县城14公里。+由于人民政府注重港口建设,巴彦港已成为人烟稠密,工商网点云集的港埠,成为上行哈尔滨,下驶佳木斯、富锦之必经口岸。从1967年开始,县从公社抽调民工2 000余人,以民兵建制,经过两年时问,修筑了681米长的全部石头、水泥结构的永久性堤岸。
巴彦港是松花江上主要运输港口之一,它承担着本县南部地区物资进出口的运输任务。港口处江面在雨季水宽1 820米,深6至8米,平均流速为1.7米/秒;旱季江面水宽250米,深3至4米,平均流速为1米/秒。最大停泊量为50011屯客货轮,同时可停泊5至8艘。
由于水运事业的兴旺发达,港口的市政建设也随之发展起来。1968年5月,成立巴彦港务管理处。1970年1月26日成立巴彦县航运站,扩建了候船室。县各有关部门在巴彦港设立了网点,有粮库、石油站、储煤场、化肥库、储木场等;增加了装卸队、旅店、饭店、卫生院、银行、邮局、商店;还建立了糖厂、淀粉厂、精酒厂、结核医院。兴建了职工住宅,维修和绿化了街道,使港口变成美丽、整洁、繁荣的小城镇。全港有1 876户,8 700口人。为加强港口的领导,县政府将原巴彦港革命委员会改为驻港办事处,设立了公安派出所。又于1985年改为巴彦港镇,将临城乡的沿江村、复兴村和富江乡的远大村划归其管辖。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港口的吞吐量也不断扩大。据巴彦港航运站资料统计,1963年以前,每年港口吞吐量为3至4万吨,1975年1O万吨左右,1985年24万吨。进口货物以煤、化肥、石油、木材为大宗;出口货物以粮食为主,年平均为5万吨。客运,在通航期间,上下船只平均每天一个班次,约百人左右,县运输站公共汽车往返接送。
(三)、渡口
清末巴彦苏苏属界除有滴达嘴子渡口外,还于布雅密河(今木兰县白杨木河)索伦章子口,牛儿网,木兰达段设立官渡。布雅密河索伦章口子驻扎职官1员,兵40名;牛儿网、滴达嘴子、木兰达官渡各驻防委官1员,兵15名;四路渡口因关系紧要,清政府严饬苏镇旗营与省城头起官兵按照指定数目另派官兵总查四路以期周密而免疏懈。民国初时,又设有泥崴子渡,位城南15公里处,横渡松花江到宾县猴石。在夏季水涨之时可为货物装卸转运之所,自巴彦港(即滴达嘴子)建成后,此处即停止使用。
除设立官渡外,一些网户还于渡口自设船只进行摆渡,当时官府也积极鼓励这种做法,于同治元年(1862年)孙廷弼、王景在葫芦头泡口、绰罗河口各安设渡船一只。光绪元年(1875年)佃民车士文在色勒佛特库站北领有毛荒一段,在大木兰达河口西北岸设有渡船一只。另外佃民李广顺也于同年在小木兰达河西北岸增设渡船一只。
此外,尚有刘家船口,位于今松花江乡富裕村的少陵河口处,距县城16公里。夏季水宽,搭桥不便,由当地群众用木船摆渡小宗货物、车辆马匹以及行人,自民国期间,在少陵河上搭桥后,此船口即停用。
(四)、飞机场
伪康德1O年(1943年),伪县公署征集民工在县城东门外5里处(即现火葬场一带)修建了一处面积约10垧地的黄土地面的简易飞机场,修建5间办公室、机库和其它设施。飞机场只供临时降落,平时没有飞机停留。飞机场修成之后,仅降落过两次飞机,一次是伪康德11年(1944年)秋天,一架日本军用飞机因油尽,被迫降落,一次是"八·一五"东北解放时苏军飞机也曾在此降落过。土地改革后,机场改为农田。
页码: 439-441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39
[RECORD: 269/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一章 交通设施
节名: 第六节 交通管理
正文:
清朝及民国时期,巴彦县没有专门负责交通运输的管理机构,主要由车户自己组织货源,往返于哈尔滨、营口、大连各地贸易。到伪满时,由日本人高山静、坎德亚、石头萨瓦,中国人李奎士及伪满洲株式会社滨北铁路局等在巴彦办起运输公司,把私人汽车,胶轮车组织起来搞运输,运输公司从中按比例抽头做公司的管理费。
本县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责成民政科负责交通运输管理工作,1949年6月,县民政科增设公路股,为交通运输管理的专门机构。同年在公路股的基础上成立公路科,1950年1O月改称交通科,以后各个历史时期,时而与工业局合并,时而单设,变化很大。到1985年巴彦县交通局辖运输管理站、公路管理站、交通监理站,负责全县的公路建设、养护、运输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等项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加强了运输管理,县成立搬运站,把私人车辆组织在搬运站内从事运输,从运费中提取20%做为搬运站日常经费。1973年成立交通运输管理站,配4名工作人员,管理运输市场,进行统一运力,统一货源,统一运输。1985年县运输管理站有工作人员19人,并在兴隆设立分站。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清朝及民国时期,本县机动车辆很少,故各级政府不注重交通安全工作。1930年后机动车逐渐增多,交通安全开始重视,公路沿线"设立标牌","县城之交通,沿街设有岗警,车马行人随时指挥"。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在县政府交通科设一名交通监理员,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和处理交通事故。1975年根据全国长春公路交通安全会议"省设交通监理处,地区设交通监理所,县设交通监理站"的精神,于1976年设巴彦县交通监理站,下设4个组,共8名干部。1980年根据机动车辆不断增多,又在兴隆镇设立交通安全检查站。巴彦、兴隆两镇设6名交通警察。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个体养车专业户及机关、企事业运输车辆大量增加,交通安全检查及监理人员增到12人。
县交通监理站自成立以来,狠抓了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共下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4 500份及有关交通安全标语等。在县城东西牌楼处的十字路口及兴隆镇街内设交通岗亭6个,负责东西南北来往车辆的指挥及行人安全管理工作。在各个街口、急弯处、桥头、陡坡、交叉路口等处设立交通安全讯号标牌52块,在铁路、森铁与公路交叉路口处设立交通安全铁护栏684延长米。交通监理站还增设了吉普车、摩托车、扩音机、录音机、电池喊话器等设备。交通监理站有2/3的干警每年平均200天在路上检查车辆的行驶。近年来,由于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全县有汽车驾驶员1 390人,拖拉机驾驶员2 196人,摩托车驾驶员581人,手扶拖拉机驾驶员1 174人,计5 341人,平均每台机动车有驾驶人员1.97人。为提高驾驶人员的素质,每年县交通监理站都举办3至5天的驾驶员学习班,学习驾驶业务,进行技术考核及安全教育。由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遵章驾驶,礼貌行车活动,交通事故大为减少。1976年到1985年的1O年中,全县发生交通肇事98起,年均9.8起,因交通事故死亡63人,伤62人,最多的年份为1976年和1985两年,均死亡14人,伤13人,最少的年份为1981、1982、1984三年,死、伤均为3人。10年中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2万元,最多为1977年,损失达2.25万元,最少的1984年,损失350元。
页码: 441-442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41
[RECORD: 270/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节名: 第二章 运输业务
页码: 443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43a
[RECORD: 271/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二章 运输业务
节名: 第一节 公路运输
正文:
(一)、畜力车运输
本县在解放前,交通不甚发达,运输工具落后,道路不佳,运输极为困难。县内货物运输主要靠民间大铁车。铁车,木轴、木轮五套马或七套马(即每车5匹马或7匹马),载重量5 000斤左右。为减少磨擦力,每车备1只油葫芦,里面注满麻油,内插一支油刷子,每走一段路便往车轴上刷点麻油。后又发展为钢轴车(也叫"花轱辘车")。当时由于道路不好,长途运输多在冬季,主要是到大连、营口、沈阳等地搞运输。去时装载大豆、豆油、豆饼等农产品,回来载运食盐、布匹及其它生活日用品。每次要有几辆车在一起同行,来往一次需要一二个月时间。客运则用“斗子车"(两轮两马、形如斗状,最多可坐6人)到沈家火车站、兴隆镇或到巴彦港等处,须用一天的时间,夏天晒,冬天冻,乘客苦不可言。城内客运则用带棚的马车(四轮,前轮小,后轮大,有布棚,坐2至4人,这种车只能在城内用,不能走长途)。冬季农村多用爬犁(雪橇)搞运输。伪满康德1O年(1943年),县内出现胶轮车(带轴承)搞运输,比大铁车、花轱辘车较为先进,载重量大,速度快,每车仅用3套马或4套马。解放后,在机动车辆不够发达之际,县内运输仍靠畜力车。1947午巴彦县企业公司成立大车队(地点在现标准计量管理局),有胶轮车30台,负责县贸易公司的货物运输,冬跑沈家站、兴隆镇,夏天跑巴彦港。另有民问畜力胶轮车64台,平板马车100台,斗子车62台,四轮马车24台担负县内的短途货物运输及在县城拉送旅客。1956年在"合作化"高潮中,巴彦、兴隆、西集3个镇组建3个集体性质的胶车社。1961年成立运输联社,统辖3个胶车社。1964年因货源不足,西集胶车社拆散,一部分并入兴隆胶车社,一部分下放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仅存的巴彦、兴隆两个胶车社也在1965年后交由所在镇政府领导,1973年又划归交通科。1978年县成立巴彦县第二运输公司,管辖巴彦、兴隆两个胶车运输社和巴彦、兴隆、巴彦港3个装卸队。畜力车具有灵活、方便、短途运输的特点,起到了补充机动车辆运输不足的作用。自19:73年到1985年,县内的重工业、轻工业、农业物资,仅由畜力车运输就达2 447千吨,运输周转量22 420千吨公里,占整个货物运输量的33.9%。占整个运输周转量的10.5%。
(二)、机动车运输
民国9年(1920年)巴彦商会合伙集资购买一台"巴特芬特"牌汽车,由李奎世(字舒翘)经营,雇用一个名叫那拉戈协伊的俄国人当司机,来往巴彦与哈尔滨之间为商会搞运输兼拉旅客。"九·一八"事变后,于伪满康德2年(1935年)由伪巴彦警务局警务指导官高山静(日本人)主办,成立一个"高山公司"(地址在东牌楼东路南现皮革厂门市部,车库在县委招待所西院老彭家院内),有库房七、八间。参加公司的私人汽车共12台,全是货车,夏天跑巴彦港、沈家、兴隆镇,冬天跑哈尔滨。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城内各商号,去时拉农副产品,回来拉鲜货、布匹、日用百货。高山公司从运费中提取20%作为公司经费。每台车上插有"高山公司"旗号,车主借助日本人势力,所行无阻。伪康德4年(1937年)日本人坎德亚、石头萨瓦和中国人李奎士有2台红色美国产"引金那斯那"牌货车和客车七八台,成立了巴彦运输公司,来往哈尔滨和下江一带搞运输。伪康德5年(1938年)秦广仁开的商号义和隆购置货车3台,由王彦昌管理,自家运输豆饼、粮食,夏天跑巴彦港(滴达嘴子),冬天跑沈家站装火车。东升和制粉股份有限公司也自购一台货车装运货物。伪康德6年(1939年)滨北铁路株式会社呼兰铁路局巴彦分站自呼兰发车,经巴彦直达木兰、东兴、通河,每天发一次车,每次发2台(一台客车,一台货车),货车由铁路护路军押运。
上述汽车除滨北铁路株式会社巴彦分站的汽车于解放前夕停运外,私人汽车均于伪康德8年(1941年)因太平洋战争爆发,汽油紧张而被迫停运,车主把车卖掉改行。高山公司的汽车去佳木斯修飞机场,竣工后也都卖掉。此外,日本侵略者还在巴彦城内设有专门掠夺本县粮食和其它物资资源的汽车运输企业,名叫“国际运输公司”(地点在现巴彦镇派出所位置),从水路、铁路把掠夺的物资运到大连码头,然后装船运回本国。
解放后,由秦毓俊、秦瑞芳两家合资在佳木斯买进一台"迪尤克"牌汽车,冬天跑沈家站,夏天跑巴彦港,客货兼运。1949年薛明义和呼兰国营实验场合伙买了一台1938年美国产的"福特"牌货车,县政府、企业公司也添置了"万国"牌货车,这时,全县汽车共有7台。1948年由李奎友发起,成立巴彦县运输公司,翌年改为巴彦搬运站。因当时处于解放初期,资源被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一空,加之又处于解放战争的紧张阶段,能源比较紧张,汽车用烧木柈来发动机器,由于能动力小,汽车行驶很慢。
1952年2月,肇东县客运站调给巴彦县一台客车,1953年又调给5台日产"通河牌汽车,统归搬运站管理,1954年转归运输公司管理。1955年6月24日县粮食部门将1954年由依兰县调进的9台汽车全部移交给运输公司统一经营。
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李喜和、傅成仁、张玉保、陈有才、赵宝义、毛玉、薛明德、薛明义、吴兆东等人的7台汽车,纳入运输公司实行"公私合营”。同年,根据黑龙江省交通局2451号文件精神,设立"巴彦运输总站",直辖巴彦、木兰、通河运输站,有汽车22台(国营18台,公私合营4台),到1959年全县汽车达到34台(运输站29台)。
1962年木兰、通河两站分出,巴彦县运输站剩有汽车14台,另机关有5台。
1965年交通运输事业在全面整顿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全县拥有货车33台,客车13台,在全县公路网形成以后,年客运周转量达到22 708千人公里,年货运周转量达到3 445千吨公里。
1969年开辟了巴彦通往哈尔滨的客运路线,每天往返一次,每次发客车1至2台,1980年每天增加两次客运班车。1985年除每天6点、10点、12点、14点4次发往哈尔滨客运班车外,还有个体客运班车通往哈市。另外呼兰客运站每天发往西集镇一次客运班车,木兰每天发往巴彦、兴隆一至两次客运班车,绥化发往天增一次客运班车。在实行开放、搞活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以来,交通运输业是一个大发展的趋势,到1985年全县已拥有各种车辆696台,其中载重汽车553台,客车122台,特种汽车21台。这些汽车属全民所有制418台,集体所有制106台,个体172台(客车16台);分布在交通运输部门88台,工业系统142台,农业、贸易系统174台,城市公用事业、文化卫生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120台,个体车172台。全年客运量1 522千人,周转量达68 315千人公里(个体客车客运量360千人,周转量21 600千人公里);汽车全年货运量419千吨,货运周转量17 058千吨公里(个体156千吨,周转量为7 812千吨公里);其它机动车货运量94千吨公里,周转量950千吨公里(个体货运量84千吨,周转量855千吨公里);畜力车全年货运量12千吨,周转量24千吨公里(个体8千吨,周转量18千吨公里)。巴彦县汽车发展状况表;巴彦县公路客运情况表;几种主要物资公路货运分类表(附表)
页码: 443b-447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巴彦县汽车发展状况表445.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43b
[RECORD: 272/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二章 运输业务
节名: 第二节 铁路运输
正文:
民国17年(1928年)呼海路(现称滨北路)建成,12月正式从本县兴隆镇通行。铁路建成通车,为本县交通运输开辟了新的途径。县内出产的粮食、农副产品,除部分由老巴彦港自水上运输出境外,绝大部分由兴隆镇、万发屯车站及呼兰境内的沈家车站,运往全国各地。县内所需的食盐、棉花及其它生活用品也由铁路运入境内。铁路直接为县内外经济、文化交流起了主导作用。
建国前后,县内中部及南部地区客、货运进出口多以呼兰县的沈家车站为中转;北部地区则由兴隆镇站运进运出,万发屯、泥河两站为小站,只起辅助作用。据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经济调查会编写的《满洲交通统计集成》记载:民国及伪满初期兴隆镇站、万发屯站、泥河站客、货运情况。(附表)
另据伪北满《经济月刊》"滨北铁路之沿革夏县常业状况”记载,仅伪康德元年(1934年)3月份全县各站客货完成如下。(附表)
本县解放后,由于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客、货运输量骤增。县内公路的修复,车辆的增多,更加促使铁路运输量的增大。仅1980年就装车9 856车,459 652吨,卸车5 966吨,乘降旅客92万人次(乘客44.54万人次),发运行李2 454批,4 749件,到达行李4 175批,7 422件;发运包裹4 990批,8 432件,到达包裹7 743批,12 247件。全年运输货物总收入905万元,行李、客运总收A.111万元。
1978年,县内实行铁路、公路联运,从外省、市发往县内的各种货物,可通过铁路、公路联运,直达县内,较为方便。
1983年10月,本县与哈尔滨铁路局签定兴建兴隆镇到老黑山铁路专用线合同,以加速老黑山的石灰石矿的开采和调运,全线长44.17公里,总土方量80万个,1984年10月建成通车。
页码: 447-449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各站旅客乘降人数表448.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47
[RECORD: 273/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二章 运输业务
节名: 第三节 水上运输
正文:
本县水上运输始自清同治年间。凡县内出产,外进之生活日用品,在铁路未修成之前,绝大多数由水上运进输出。据《呼兰府志》和民国6年《巴彦县志》记载,巴彦州每年输出的粮、酒、豆饼,西到哈尔滨,东至依兰,北至黑河、库玛金河、漠河等地;输入以布匹、棉花、磁铁为大宗,多来自营口、天津。输出输入货物,均由滴达嘴子(巴彦港)为装卸口岸。因航运事业被帝国主义垄断,松花江内官商轮船绝少,往来皆外国船只,中国人乘坐倍受歧视,而且运价昂贵,由巴彦州知州阎毓善、巡防统领巴英额、州民孟昭汉等出面,集资购船成立巴彦商办轮船公司,购买龙江轮一艘,于民国元年(1912年)7月15日试航,开往依兰、黑河等沿江各口岸运货搭客。为振兴航业,还发展汽船、木帆船搞航运,汽船载重量220吨,每年来往22次,木帆船14只,只在近处行驶,每月20余次,载重量8石(约2吨)左右。出境货物黄豆为大宗,杂粮次之;入境货物以杂货为大宗。每年航行约180天。伪满时,仍以滴达嘴子为主要进出口岸,其余渡口备有小船渡客,不运载货物,皆为私有。
本县解放后,积极发展水上运输。1960年4月成立巴彦港航运公司,自己造船发展航运事业,1963年下水木驳船2艘和1艘120马力拖轮运输货物,每年从4月开江到11月结冻,航行20个航次,年运输周转量480千吨公里。1965年购置木驳船4只,增加运输航次和吨位,年周转量980千吨公里。除承担本县水上运输外,还承揽外地货物运输业务。1976年5月,船队增加到2只,添制240马力铁拖轮一艘,载重量增加到600吨位,年周转量达到1 440千吨公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航运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到1985年,7年来县内物资仅从水上输入者就达200千吨,运输周转量28 968千吨公里,输入物资主要是煤炭、木材、化肥,农药等。
页码: 449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49
[RECORD: 274/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节名: 第三章 邮政
页码: 450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0a
[RECORD: 275/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三章 邮政
节名: 第一节 邮政设施
正文:
巴彦县在土地开发以前,幅员广大,地域辽阔,交通邮递多有不便。政府公文、信件、书札、紧急军情,均没专差,手持火牌,限定时间、里程呈送。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吉林将军奏以东起三姓(今依兰县),西至阿勒楚客(今阿城县),地域辽阔,驿递不便,请在呼兰城所属巴彦苏苏以东借给三姓安设庙葛珊(又作妙葛山)、鄂勒郭木孛、崇古尔库(今通河县)、富拉浑、佛斯和亨五驿站,以通三姓。又于道光四年(1824年)西自齐齐哈尔城卜魁站经特木德黑站、温托河站、多耐站、他拉哈站、古鲁站、乌兰诺尔站(注:原文另有自乌兰诺尔站经茂兴至伯都纳城所属伯都纳站,中间岔出另一线路)、波尔吉哈台、察布奇尔台、鄂多尔图台、布拉克台、察哈和砍台、呼兰台、新安台等凡十四台站到呼兰理事同知厅(即巴彦苏苏,现巴彦镇),全长共962里。每站配有站官、站丁,名额不等。并备有快马,平时养闲,遇有公文、谕令、奏报则按站传递。对于紧急公文,军情等则采取换马不换人,昼夜兼程,按站传递。遇有十分紧急公文,火急军情则在文书上标明200里、400里直至800里等字样,站丁领取公文后,手持牌火,人马不换,昼夜急驰,须在限定时间、里程内送到。
戊戌变法(1898年)后,废除了繁重落后的驿站传送公文信件的古老方式,纷纷创办了邮政局。据《呼兰府志》记载:宣统三年(1911年)六月成立巴彦邮政局,主要办理信件包裹。辛亥革命(1911年)后,各地邮局多有变化。据《黑龙江志稿》记载:当时巴彦有邮局三处,即巴彦县邮局,民国3年(1914年)改为二等乙级局,归吉黑邮务管理局所辖。巴彦邮局下辖滕家烧锅代办所,为民国15年(1926年)6月设,龙泉河代办所,民国8年(1919年)1月设,石头河子代办所,民国前1年(1911年)8月设,西集厂邮局,民国7年(1918年)1O月设,为三等乙级,归吉黑邮务管理局所辖。西集厂邮局下辖沈家窝铺代办所,民国元年(1912年)10月设;兴隆镇邮局,民国16年(1927年)4月设,为三等甲级,归吉黑邮务管理局所辖。兴隆镇邮局下辖东兴镇代办所,民国3年(1914年)9月设,木兰镇代办所,民国3年9月设龙王庙子代办所,民国8年(1919年)1月设。"九·一八"事变后,敌伪政权建立,对邮政系统作了统一调整,裁西集厂、兴隆镇邮局并入巴彦邮政局而改为代办所。巴彦邮政局设城内信差2人,四乡邮差1人。在巴彦镇内设信箱2处,代办所1处,主要办理信件、包裹、报刊发行等业务。仅以伪康德2年(1935年)为例,全年就办理包裹1 200件,收送信件25万件,全年收入伪国币4.5万元。当时在路政建设简陋,交通不便,邮政工具落后的情况下,信件传递冬天用马车从旱路运到沈家转乘火车,夏天从水路乘船至哈尔滨,多则三日,少则两天,到新京(即吉林省长春市、伪满洲国首都)须五至六天。
本县解放后,人民政府从敌伪手中接管了邮政局,由上级委派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邮政、电信业务分设,实行省、县双重领导。邮政业务主要是包裹、信件的接收和分发。解放后因敌伪政权遗留下来的公路低劣,交通不便,尤在梅雨季节,道路泥泞,信件传递极感困难。加之邮政工具落后,四乡投递员徒步投递信件,而且只能送到区政府所在地。去往洼兴、兴隆、天增等地区往返200多华里,信件少则几天,多则十几天方能送到,邮递工作往往因阴雨天而被中断。基于上述种种原因,人民政府极力创造条件,改变邮递工作的落后状态。1958年,巴彦经西集到兴隆的公路开通,邮政改由运输部门托运,日均邮袋交换量160袋,后由邮局委派专人押送,缩短了信件周转时间。巴彦到兴隆一带地方的信件当日可到达,寄往省城的信件仅用三四天。1960年省邮电管理局拨给县一批自行车,全部交由乡邮员使用,从此改变徒步送信的状况。随着公路的建设,邮路也随之延伸,到1980年,全县27个公社,除巴彦镇及邻近的4个公社外,其余22个公社(镇)都建立了邮电支局,并形成了巴彦、兴隆两个集散中心。兴隆集散中心包括兴隆镇、红光、榆树、太平、德祥、长春、为民、山后、天增、人和、振平等11个社(镇),巴彦集散中心包括巴彦镇、松花江、临城、富江、永发、龙泉、洼兴、华山、安宁、西集、康庄、丰乐、东胜、复兴、镇东、双山等16个社(镇)。全县邮路总长3 625公里(农村为3 616公里),投递员建国初期2人,1980年增加到66人。投递工具由徒步逐渐往机械化方面发展。机动运输邮路发展到261公里,全为汽车邮路,非机动运输邮路为3 364公里,其中自行车邮路3 363公里,畜力邮路1公里。到1985年全县邮路总长度为3 380公里,其中农村3 290公里。在邮路中,机动运输工具邮路增加到2 610公里(全为汽车邮路),自行车运输工具邮路770公里,其中农村为680公里。有邮递人员82人,其中乡邮员62人,城市投递员9人,报刊发行、电报传递人员11人。
页码: 450b-451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0b
[RECORD: 276/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三章 邮政
节名: 第二节 函件包裹
正文:
(一)、函件
民国16年(1927年)巴彦县邮政局开始承办平信、挂号信、印刷品等函件业务,还办理包裹、货样及快件业务。到伪满时除办理信函、包裹外,又增加了明信片、邮筒、书籍、贸易契类、像片、字画、瞽者文件、印刷品等类,同时增加办理回执业务。1945年解放后,邮政局除开办上述业务外,还增加办理新闻纸、挂号函件、快递函件(1953年1月停办)、代收货价、保价信函(1961年8月停办)等项业务。1955年开办联行挂号信,对带有红边标记的专用信件实行专路分拣,提前投递。1960年1O月开办特种挂号业务。1962年6月设立巴彦县兴隆镇邮件转运站,负责巴彦、木兰、通河三县函件包裹的中转任务。1978年机械邮路除有汽车外,又增加摩托车13台,开辟华山、龙泉、富江、临城、松花江5个公社的机械邮路,信函由原2日送到缩短为当日到达。到1985年有1个县邮电局,6个支局,7个邮电所,10个邮政所均受理函件、包裹业务。另外,全县还设157个邮票代售处。从1953年以来,全县共办理函件出口计费业务量2 187.1万件,年平均66 2 757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函件出口量大幅度增长,年均90万件以上,1985年达到990 301件。
(二)、包裹
民国16年(1927年)邮政局同时开办包裹业务。伪满时,增办普通包裹和军事包裹。解放后,邮政局只限收寄小包。当时因处于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关内关外交通中断,1949年3月前只能办理东北境内市县以上普通包裹业务。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办理全国各地包裹业务。种类有普通包裹、甲类保价包裹、快递小包三种,1979年7月增加乙类保价包裹。包裹计量工具也有改进,建国前用木杆钩子秤和盘子秆,1950年增设2公斤信函秤和一台50公斤台秤,1966年县邮电局和兴隆支局各增设一台扇面计算台秤。1979年县邮电局增设一台包裹自动收寄机(1981年停用)。巴彦邮政局寄发各地包裹邮费标准是,寄往哈尔滨、齐齐哈尔1公斤普通包裹收费0.2元,寄往佳木斯、黑河1公斤收费0.3元,寄往北京1公斤0.6元,寄往上海1公斤1元,寄往成都1公斤1.3元,寄往济南1公斤O.65元。1953年到1985年包裹出口量为56.7万件,年平均出口量17 182件。
(三)、国际邮件
1950年开办国际邮件业务。巴彦县邮政局办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小包、保价信函、普通包裹、保价包裹;农村支局(所)只办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及盲人读物4种。1985年全年出口包裹46件,进口包裹42件。
页码: 451-452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1
[RECORD: 277/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三章 邮政
节名: 第三节 汇兑
正文:
民国14年(1925年)1月,巴彦县邮局开始办理汇款、兑款(取款)业务,数额很小。伪满时期,巴彦县邮政局只办理一次性800元以下汇兑,西集、兴隆镇邮政支局办理一次性100元以下汇兑业务,而邮汇也只限在伪满洲国(现东北三省)境内进行。1945年本县解放至1949年初,因处于解放战争,交通中断,通汇停止。1949年3月恢复汇兑业务,但也只能在东北境内办理普通汇兑业务。汇款只限于私人和小数额,一次性最高汇款额不超过300元(从1981年起增加到5 000元),同时还开办定额汇票业务,面额少者1万元,多者50万元(旧人民币值,1951年停止)。1951年只有巴彦县邮政局,兴隆、西集、洼兴邮政支局,榆树、丰乐邮政所能办理汇兑业务,四乡群众兑款往往要跑几十里路。为方便群众,到1958年又增加太平、天增、龙泉3个邮电支局,山后、为民、巴彦港、人和、长春、华山、镇东7个邮政所办理汇兑业务。到1985年,在全县1个县局,6个支局,17个邮政所中同时可开办汇兑业务。1970年到1980年期间,还开办"送汇力(即由邮递员将汇款送到收汇人家里)业务,既方便了群众,也密切了邮局与群众的关系。随着就业人员的增多,开放、搞活等改革的实行,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汇兑业务量也不断增加。1953年以来的33年中,汇票出口总量728 274张,年平均出口22 068张。仅1985年就出口27 008张,汇款额达311万元。
从1957年开始,本县开办电报汇款业务。县邮电局办理电汇收汇和兑付,农村支局(所)只办理电汇兑付业务。电汇除按普通汇款标准收汇费外,加收电报费O.5元,附言费每3个字收0.03元(附言不超过20字),1983年9月随全国统一改为电报费1元,附言费O.O 7元。1985年全县电汇出口量为724张,进口792张。
为加强汇兑管理,1957年在县邮电局和兴隆镇支局各设汇兑检查员一人,负责县局和各支局(所)汇兑款的检查监督工作。
页码: 452-453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2
[RECORD: 278/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三章 邮政
节名: 第四节 报刊发行
正文:
清朝及民国时期,本县邮局没有报刊发行业务。伪满时,日伪政权实行奴化教育,一些书刊不能通过邮局邮递。伪康德2年(1935年)邮局仅办理自行发行的报刊及印刷品1.5万件。本县解放后,于1948年2月巴彦邮电局开展办理报刊发行业务,发行的主要报纸有《东北日报》、《松江日报》、《光明日报》,《实话报》4种。新中国成立后,其它报纸、杂志发行量逐年增多,1956年又增加了《巴彦日报》发行业务。1958年全县共发行各种报纸(期发份数)11 754份,各种杂志(期发份数)19 220份,达到全县有文化人口平均每人一份(册),发行量占全省第一位。"文化大革命"期间报刊发行量急剧下降,1966年全县报纸期发行份数仅有7 600份,杂志6 430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推行搞活开放一系列经济政策以来,报刊发行量大幅度增加。1980年全县报刊发行有1 831种,630.9万份,到1985年已增加到2 049种,928.4万份。
自1982年2月起,县邮电局在县城和兴隆镇青年商店开办报刊零售业务,出售地方报纸9种,《人民文学》、《中国青年》、《大众电影》、《人民画报》等各种杂志344种。
过去报刊、信函均由邮递人员投递。1959年县城百人以上的机关单位设报刊发行站,百人以下的单位设报刊发行员。1985年报刊发行站经过多次调整尚有72个,还在松花江乡试行报刊插箱投递,此法已在全县推广。
页码: 453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3a
[RECORD: 279/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三章 邮政
节名: 第五节 机要通信
正文:
清朝时期,省城(齐齐哈尔)到三姓(依兰县)的驿站从巴彦通过,上谕、密令、紧急军情等重要文书密封后由专差日夜兼程,按站火速传递。呼兰厅理事同知衙门建立后,机要公文由专差直送到厅。民国2年(1913年)巴彦电报局成立后,设专线一条至呼兰电报局,上报下达公文均由呼兰电报局中转。伪满时期,机要通信业务由邮政局办理。解放后,机要信件由通信员传递,为缩短中转时间,1948年县委设立机要通信班,共8人,配备通讯马7匹,负责县直机关及农村各区的机要信件传送任务。机要通信线路两条,东线负责五区(龙泉)、七区(洼兴)、八区(山后);西线负责四区(西集)、六区(龙庙)、九区(天增)、十区(万长)、十一区(兴隆)。1955年配摩托车一台,负责距县城较远的天增、山后等地的传递任务。1957年县委撤销机要通信班,将机要通信业务并入邮电局,设机要通信组,配机要业务员、投递员各1人。农村各乡镇的机要文件由3名以机要为主的普通传递员专程投递。1980年4月,停办县以下单位的机要文件收投工作,县邮电局只负责县以上43个机关单位机要文件的收投业务。随着邮电事业的发展,机要通信业务量也不断增加,1957年到1985年,全县共完成机要文件出口量127 883件,平均每年4 409件。
页码: 453b-454
类别: 巴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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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280/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节名: 第四章 电信
页码: 454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4a
[RECORD: 281/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四章 电信
节名: 第一节 电信设施
正文:
电信通讯为近代通讯工具。巴彦县继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黑龙江省电报局成立后,也于同年成立官立文报局。民国2年(1913年)11月又成立巴彦电报局,地址在县城原北文治街(现粮食局北侧),为二等乙级局,民国3年将文报局裁撤并入邮局。电报局于民国2年冬架设线杆180根,由县城西南行经刘家船口、松鸦山、三合堡等处,逾漂河30里出县界,入呼兰县电报局。民国13年(1924年)奉天(即沈阳)设无线电台58座,本县可直接与其办理收发报业务。
"九·一八"事变后,日伪政权强化电信事业,对电报的利用严格控制,集中使用。电报局设局长、报务员、工手(即机务人员)各1人,从县城到省城(哈尔滨)通报仅用5分钟,县城与伪新京(即吉林省长春市)通报只需15分钟,每年电报业务收入达伪国币4 500元。新中国成立后,加强了通讯业务,于1952年在一个县局、二个支局和一个营业所内,设报务员2人,到1961年则增加到9人。除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电信业务外,在群众中也直接开展电报、长途电话业务。1978年全县又开通省内电报电路2路,县内电报电路2路。到1985年电信通讯业务大为加强,已开通电报电路4路,省内、县内各2路,其中有线电路3路(省内1路,县内2路),省内无线电路1路。进入20世纪80年代,电信通讯设备更加完善,在电报电路总数中,有电子传真电路2路(省、县各1路)。有长途电话电路18路(均为有线电路)。交换机台数36部,标准电子交换机械14柜,交换机总容量2 940门,实占l 715门,电话机台数达1 643台。在全县一个县邮电局,27个支局(所)中,都能办理电报、长途电话业务,而且昼夜营业,随时收报发报,接纳长途电话,较为方便。
页码: 454b
类别: 巴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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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282/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四章 电信
节名: 第二节 电报
正文:
巴彦县解放后,在保持伪满遗留电报业务的基础上,于1945年又开通了巴彦至哈尔滨幻线电报一路,设人工电报机一部。1949年开通巴彦至呼兰、巴彦至西集、巴彦至兴隆镇、兴隆镇至绥化、巴彦至木兰县东兴镇、巴彦至洼兴的报话双用话传线路。1950年巴彦至呼兰、巴彦至木兰东兴话传电路停用。1954年兴隆镇至绥化的话传电路停用。1960年电报计费出口量已达35 314份,为建国前的33.8倍。为解决电报量多,话传已不适应的矛盾,县邮电局组织机务人员自制振荡器人工电报机10部,对业务量较大的兴隆、西集、龙泉、洼兴4个支局开通人工报机,1961年2月除兴隆支局保留外,其余全停用。1964年6月,开通巴彦至哈尔滨的无线电报。1975年县邮电局增设55型电传机2部。1981年9月将通往哈市的幻线电报电路改为载波电路。1985年全县有55型电传机6部,双头发报机2部,单头发报机1部,2003信号发生器1部,发报测试仪1部,15瓦电台3部,报务员增加到12人。
1948年巴彦邮电局发报量1 044份,收报量1 325份,转报量453份,全年交换量2 822份。1950年开办防汛电报,1958年开办电力调度电报,1961年又开办了气象电报。从1953年到1985年,共办理发、收报84.6万份,平均每年办理215 636份。
页码: 455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5a
[RECORD: 283/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章名: 第四章 电信
节名: 第三节 电话
正文:
民国4年(1915年)有商民王庆云、高成祥、孟昭汉、李钟元、胡克铎、臧莹、于国周等7人,以"巴彦开辟较早,濒处江滨,交通便利,地面冲繁,机关散处,相互联系多有不便"为由,集资议设巴彦商办电话股份有限公司,计招140股,每股50元,计得大洋7 000元成立电话股份公司,拟定简章14条,民国13年(1924年)5月正式营业,定名为巴彦县市政电话局,有电话机80余部。"九·一八"事变到伪康德2年(1935年)电话机仅剩20余部,为县内主要机关占用。伪康德4年(1937年)并入电报局,成立巴彦县电报电话局(代办长途电话)。
民国1O年(1921年)春,创办巴彦县境长途电话局,线路有两条,一条由县城至西集镇、五道沟子、龙王庙、四间庙达兴隆镇;一条由县城至天增泉(龙泉镇)、洼兴镇、炮手镇(今复兴乡)到大房子屯。民国12年(1923年)冬,改称巴彦县四乡电话局,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8月,又改称电话交换局,隶属于伪巴彦县公署内务局。内设事务员1人,司机生(即话务员)7人,工头3人,共有电话机70余部。四乡通电话20余处,不收电话费,费用由地方垧捐开支。伪满康德4年(1937年)将电话交换局改为警备电话局,为伪警务科及警察署的专用电话。解放后,于1947年撤销,并入巴彦县邮电局。
1945年12月,接收了伪满邮政局和电报电话局,合并成立巴彦县邮电局,归巴彦县人民政府领导。1946年11月归东北邮电管理局,翌年裁伪警备电话局并入邮电局,子1950年1月划归松哈邮电管理局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邮政、电信分设,邮政归县革委,电信归县武装部实行军管,1973年合并为巴彦县邮电局。到1985年全县有长途电话电路18路,城镇交换机总容量1 000门,实占575门;农村乡镇1 940门,实占1 140门。城镇电话机已达到648台,农村达到995台,已有28个乡镇、334个村通了电话。
(一)、长途电话
本县解放前,仅有巴彦至哈尔滨长途电话电路1路。1949年开通县外电话电路5路,计有巴彦至呼兰1路,巴彦至木兰1路,巴彦至呼兰县大方台1路,巴彦至木兰县东兴镇1路,兴隆至绥化1路,开通县内电话电路3路,有巴彦至西集1路,巴彦至兴隆1路,巴彦至洼兴1路,总计长途电话电路9路。1950年巴彦至木兰东兴电路停办,1952年巴彦至呼兰大方台电路停办。1979年又开通巴彦至哈尔滨12路载波电话。到1985年巴彦县计有长途电话电路实线6路(巴彦至哈尔滨、木兰县、呼兰县、宾县、木兰县石河乡,兴隆镇至绥化),载波2路(巴彦至木兰县、阿城),日均电话652张。
解放前,巴彦电报电话局有日式磁石电话交换机2部200门,邮政、长途电话并用。1 953年增设中天式磁石电话交换机1部25门。1978年将磁石长途交换机更新为供电JT508型长途电话交换机10部8座席,1980年新增3部6座席。实际工作中,JT508型交换机发生消测音电路串音,长机班长孙德民把消测音电路改为50A型电路,原长机班长赵俊成自制电路板,装配晶体管电路,改装上夜铃,保证了夜间长途电话畅通。
解放初期长途电话多用于军事调度和作战指挥之用。1950年开办防空、防汛长话业务,1958年增办电力调度长话业务。同时开办"加急"长话和"用户传呼"长话业务。长话收费标准因距离而异,巴彦至哈尔滨每分钟O.2元,巴彦至呼兰、木兰O.2元,巴彦至宾县O.1元;巴彦至通河、绥化O.3元,巴彦至佳木斯、牡丹江、伊春、吉林市O.5元,巴彦至齐齐哈尔O.6元,巴彦至大兴安岭、黑河、沈阳市O.7元,巴彦至北京1元。自1980年推广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省、县劳动模范、巴彦县邮电局长话班话务员郑秀英创造的"四常"、"两认真"工作经验以来,县邮电局长话班年年完成财务计划。1960年到1985年全局共完成123.5万元的收费任务。
(二)、市内电话
解放初,市内电话电路只有伪满电报电话局遗留下来的9杆程公里,架空明线80条公里,架空电缆1皮长公里及陈旧设备,市内电话只能满足县委、县政府,部队、司法机关和学校等单位的需要。1971年南北大街更新油杆35根,串2.O铁线20对公里。1983年东西大街新架设空铅皮电缆200对的2 477米,100对的2 295米,50对的O.984米,30对的1 389米;1985年市内电话线路共设置油电杆467根,杆路总长23.5公里。架空明线131对公里,架空电缆7.39皮长公里,界外维护线路65公里,黑油电杆8根,满足了界外35个单位的市话通话需要。市内电话机械设备也有很大的发展。解放前仅有日式磁石电话交换机2部,容量200门,1958年更换中天磁石电话交换机3部,容量300门,1978年自制准电子电话交换机600门,1982年增容400门,共达到1 000门。同年省邮电局调拨柴油发电机1部,通讯整流器6部,交直流配电盘6部,蓄电池6组,直流交换器1部,铃流发生器1部。1953年市话用户93户,1958年发展到175户,1962年达到319户,1965年下降到251户,1976年上升为388户,1985年发展到557户。1978年以前,每台电话月租费65.5元,改成自动电话后每台9元,1982年增加到13元,实行邮电体制改革后,每台月租费15.6元,市话装机费改革前每台15元,现为机关单位初装机费每户收界外线路建设费360元,企业单位初装机费户收界外线路建设费960元。
(三)、农村电话
农村电话是在伪满警备电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伪满警备电话局只有日式磁石电话交换机1部,容量1OO门(实占80门),另设日式磁石交换机1部,20门,专做防空用。警备电话主要通往农村警察署和警察分驻所、村政府及日本开拓团本部。在洼兴镇设警备电话交换局1处,有日式磁石交换机1部,容量100门(实占18门)。长途1门。本县解放后将警备电话局并入巴彦邮电局,开办农村通话业务。农村有日式磁石电话交换机5部160门(洼兴50门,天增20门,兴隆50门,西集20门,龙泉20门),1952年农村电话线路扩至364公里,到1985年,农村电话已架设黑油电杆3 785根,杆路总长2 043公里,设电话交换点27处,磁石电话交换机31部,容量1 860门。1976年省邮电局投资建巴彦至兴隆镇线路,埋设4芯塑料地缆88.1皮长公里,1984年巴彦至兴隆镇开通特高频24路微波电话。乡镇所在地的架空电缆,1966年为3.1皮长公里,到1985年增至91.5皮长公里。县至农村电话载波电路,1966年1路,1974年10路,1981年16路,1985年35路,其中,乡间2路,特高频16路。县至龙泉、洼兴、西集、丰乐、天增、巴彦港、兴隆和兴隆至太平、天增等9个支局(所)的电话中继线,实现了载波电路,占农村支局(所)的33.3%。农村电话用户1960年为334户,1965年576户,1979年635户,1980年638户,1985年648户。农话收费标准是,1985年电话月租费,乡政府所在地16元,村屯15元,中继线费原每月30元,现增至60元,租杆挂线费每杆0.2元,界外维修费每杆程公里6元。
(四)、会议电话
1960年开办会议电话业务,有会议电话汇接台1部,容量24路,会议电话终端机29部。负责县党政军各部门往各乡镇及村政府部署工作,也承担省、地区党政机关电话会议汇接任务。1980年以后,由县广播电视局广播线路承担一部分会议电话业务。
页码: 455b-457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5b
[RECORD: 284/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节名: 第十三篇 商业
正文:
从清朝咸丰二年(1852年)天增泉(今龙泉镇)有了酿酒业,咸丰九年中兴镇(今巴彦镇)的建成,赵湖窝堡(今兴隆镇)的兴起,以及咸丰十一年双山堡(今西集镇)村落的初步形成,本县集镇的商业随之发展起来。同治三年(1864年)呼兰理事同知衙门从呼兰迁至中兴镇,成为政治、经济中心以后,光绪十八年(1892年)工商各业基本形成。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巴彦州各业坐商共有265家。民国3年(1914年)分工较细,全县共有大小杂货铺148家,药店35家、粮店87家、当铺27家、钱庄19家,计316家坐商和一些饭馆、摊床等行业。民国17年(1928年)呼(兰)海(伦)铁路经兴隆镇通过,市面发展较快。伪满初期全县虽然有了561家坐商,但是,大量日货涌入,各地商业出现虚假繁荣。伪康德7年(1940年)以后,日伪政权严格控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实行限量配给,大部分商铺缩小营业,或者关闭。到伪政权崩溃前夕的1945年,巴彦、兴隆两个大镇仅剩下奄奄一息的大小商业129家,其中:坐商43家,摊床56家,饭馆等服务业30家。
本县解放后,党和政府立即着手组织生产、恢复经济、稳定物价、活跃市场。首先建立贸易公司,分别设置粮食、百货、土产等国营商业机构,积极扶持私营商业,发动农民集资组建农村供销合作社商业,各地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56年在完成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各集镇共有984户,1 318人,占私营商业总数94.7%改为公私合营或合作、代销等经营形式,其中有478家分别归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领导。1960年以后农业生产因连续三年遭受自然灾害,市场物资短缺,部分生活必需品实行定量供应,钢、铁、煤、木、油实行计划供应,商店由经营型变为以供应为主的分配型企业。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商业部门刚刚有了恢复,又遭受十年“文化大革命""极左"路线的干扰,国营商业独占市场,在经营上滋长官商作风,在分配上出现吃国家"大锅饭",服务质量下降等弊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不断改革过去存在的不合理规章制度,鼓励个体经商,开放城乡农贸市场,开展议购议销活动,恢复供销社的民办性质,加强对外贸易,建立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等商业体系。商业经济迅速繁荣起来,购销兴旺,生活用品敞开供应。国营商业有了活力,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有了生机。1985年末,全县商业机构发展到3 408个,13 890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商业160个,6 445人;集体所有制商业363个,4 313人(供销社245个,1 507人),个体有证商业2 885个,3 132人。在商业机构总数中,商业零售单位3 232个,8 295人,其中:县的828个,3 055人;县以下2 404个,5 240人。全年各个所有制商业的零售额比重与1979年比较:国营商业4 950.3万元,上升1.68%;供销社3 359.5万元,下降22.8%;其他集体商业1 519.6万元,上升11.3%;个体有证商业1 062万元,上升11.39%。1985年末商业零售机构与人员表(附表)
页码: 458-459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85年末商业零售机构与人员表459.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8
[RECORD: 285/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节名: 第一章 商业所有制
页码: 459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9a
[RECORD: 286/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一章 商业所有制
节名: 第一节 私人商业
正文:
巴彦县在开垦初期,农民将自产的粮食、豆油、豆饼、白酒、烟等农副土特产品,运往吉林、沈阳、大连、营口、锦州等地出售。买回或换回生产和生活用品,除自用外,余者以物易物或出售。继而外地游商来此贸易,也有少数当地人从事小商贩活动。由于集镇的形成和人口的增多,逐渐形成了集市贸易。每逢农历初三、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八口农民前来赶集(非集日不交易)。
自同治三年(1864年)十月二十日呼兰理事同知衙门移到中兴镇(即巴彦镇)以后,摊贩、游商日益增多。次年有山西太原府祁县人李成元在中兴镇东太平街路北开设永发兴(现百货一商店)杂货铺。相继有山西省聂耀祖也来此开设大永源隆(现物资公司位址)、小永源隆(现五金商店位址)两处杂货铺,吉林省的李××开设大同升广(现县政府位址),小同升广(今医药公司位址)两处杂货铺,奉天(沈阳)张老丰开的源丰庆杂货铺。据《满洲农会调查》资料记载:同治五年(1866年)距兴隆镇西北25里聚宝山屯的首户范青强在兴隆镇开设顺发永烧锅兼油坊、磨坊,到光绪八年(1882年)已有吴家馆、任家馆、崔家馆、商家馆等4家饭店和恒聚增、万聚兴、天兴东、天兴增4家杂货铺。吴家馆兼营车店,有五间草泥房,白天置长条木桌,供旅客吃饭,夜间用室内火炕供旅客住宿,院内停车喂马。光绪十八年(1892年)坐商增多,店舍初见格局,从此将定期集市贸易改为日集交易。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八月,巴彦镇已有晋升太、永发兴、和成公、和合号、同升广、聚发合、永源隆、双发成、义和长、元丰庆、万顺庆等11家商号,以及一些摊贩。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巴彦州共有商户265家,其中:州城(巴彦镇)66家,西集厂75家,兴隆镇64家,天增泉(今龙泉镇)39家,长林子(今临城乡东平村)15家,五家营(富江乡富乡村)2家,太平川(松花江乡幸福村)2家,古山子(今天增乡古山村)2家。宣统元年(1909年)巴彦镇的坐商和摊床增加到200余家,其中较大坐商13家。宣统二年兴隆镇的万兴恒、万增号、顺发永、万聚泉、万聚太、万聚成等商号先后停业或归主号。新增东来发、赵皮铺、万聚合、天德昌、田皮铺、梁木铺、蒋木铺和4家铁匠炉。时因盗匪之充斥,农村之破产的影响,商业不振,市景萧条。
据民国3年(1914年)商务会的调查:巴彦镇的商号资本金在120万吊到500万吊的有粮商34家,杂货店42家,药店12家,其它商铺52家,兴隆镇有质店(租赁店)3家,两替店3家,烧商2家,油坊10家,谷物商16家,制粉16家,杂货店21家,药店6家,其它商铺26家。加上西集、洼兴、龙泉、华山各镇,全县共有当铺27家,钱庄19家,粮商87家,杂货店148家,药店35家和一些零散的摊贩。全年商品输出:元豆(黄豆)9.5万石,小麦3,5万石,高粱5 000石,黄烟1万斤,蘑菇1万斤、木耳3 000斤,药材值洋1万元,绳麻8万斤。输入国货有杂色宁绸50连、杂色洋绉30匹,库缎20连,杂色宫绸30连,串绸20匹,大火香布2 800件,套布200包,清水布20件,棉花6万斤,瓷器值洋5 500元,铁器值洋1.1万元,铜锡器值洋1 380元,海纸2 000块,金箔80箱,红糖220包,冰糖50包,大海米20包,小海米50包、苇席120捆,茶叶30篓,药材值洋2万元,输入的外国货有褡连布470包,花其布960包,色士布150包,杂色羽绸50板,色泰西缎300板,洋线200捆,瓷器值大洋2 100元,铁器值大洋4 160元,大自米500袋,瓜果类值大洋5 000元。民国3年日商三井洋行运来花其布、大尺布、褡连布、洋线、洋火(火柴)、白糖、粉连纸等日本货物,均寄寓在王绳铺院内批发销售。美商的美孚石油公司也在此开设石油代销店。此后因外国货占据市场,国货销路不广。民国10年(1921年)兴隆镇增加恒增汇、恒聚广、同义兴杂货铺,同庆祥果鲜铺,天兴居饭庄,福升东瓷铁铺等商号。本年8月12日,盗匪“黑虎”聚众600多人进城,商铺受害甚巨。据史料记载,损失价值哈洋15万元,万聚兴、恒聚广、恒聚汇、德升源、万源广等商号关闭。民国17年呼海铁路建成通车以后,兴隆镇的商贾云集,东门外成了主要商业区,有杂货铺、钱庄、瓷铁铺、饭店、旅店、中医药店、当铺、烟草公司等34家。于是东兴、木兰、绥化、绥棱、庆城、望奎、海伦等县的农民也涌来卖粮。民国17年仅用火车输出大豆7 200万斤,小麦3 600万斤;输入粗白其布2 000匹(每匹100尺),细白其布1 000匹,斜文布900匹(每匹80尺),花达呢布600匹,白大尺布4万匹(每匹60尺),绸缎50匹(每匹80尺),毛巾3 000打(每打12条),线袜1 000打(每打12双),肥皂100箱(每箱60块),大自纸100令(每令500张),呈文纸2000件(每件20匹),火柴500箱(每箱200包),煤油5 000桶(每桶30斤),蜡烛200箱(每箱60包),食盐150万斤,大米1万斤,以及香、蜡、纸马等迷信品。
由于企业之间开展竞争,有的新增、有的倒闭。仅据《巴彦镇志》记载,巴彦镇的永发兴、春发永、同和隆、元丰庆、大永源隆、小永源隆等商铺先后停业。永发兴杂货铺倒闭后,兑给山东黄县人胡振芝经营,改字号为“万福增”,同和降杂货铺(今新华书店位置)改由本地人王小风经营。元丰庆倒闭后,兑给河北人陈云武(现县委会路西),改名和成钰专卖瓷铁器、绳套席帘等下杂业。大永源隆兑给河北人张方武、赵贵方两人,张方武开的商店字号永源长,专卖杂货,赵贵方开的商店字号叫永兴长,专卖糕点糖果。小永源隆卖给本地人崔泽民,也开了两个杂货铺,东屋叫和顺升,西屋叫永源长。河北人孟瑞坛,民国元年在今三百商店位置开设春发永,卖京庄布匹,民国18年在原址建二层楼房,经营杂货,后因财力耗尽,将楼房卖给孟体全等人,合资开洪升永百货商店,直至1945年。兴隆镇商铺虽增加到151家,摊床160多个,但商户过剩,生意不振。
伪满初期,县城私人商铺251家,西集镇101家,兴隆镇130家,龙泉镇21家,洼兴镇18家,炮手镇(今复兴乡)及分散在各乡小资本企业40余家。因地方受日伪蹂躏,掳掠焚烧,财物之损失约在数百万元以上。加之金融奇紧,粮价跌落,商业愈困。伪大同元年(1932年)兴隆镇有天兴东、全成兴、忠厚永、福德永、天兴盛、永发和、北顺兴、同聚兴、兴远恒、德盛兴等商号关闭。永发兴杂货铺改为经营药铺,万和隆果鲜铺改为油坊。即使存在的商号,也于同年9月遭"长枪队"等盗匪400多人的抢劫与焚烧,聚成兴、同源兴、福升东、兴源峻、天和兴、天增庆等店铺被烧,大成当、东烧锅被抢劫一空,其它商号损失惨重,也有摇摇欲坠之势。伪康德四五年,本县经济状况略有好转,市场初见活跃,新开业和恢复部分旧业。巴彦镇资本金在万元以上的有仁和顺、信泰粮栈、公兴粮栈、天和路、仁和兴、公和隆、洪顺祥、义和隆、德兴隆、义和栈、仁和福、宏升永、和顺升、德庆和、同兴商场、福顺昌、东升和、双发成、启东公司代理店、永盛兴、同义公等21家;兴隆镇资本金在万元以上的有同源涌、同兴成、恒聚增、聚成兴等5家杂货铺。各商铺的货物主要从哈尔滨购进,国货数量占50%,日货占30%,其它外国货占20%。伪康德6年(1939年)以后,日伪政权连续实行"会社法"、"原棉织品统制法"、"统一价格和配给制度"(即七·二五价格)、"粮谷管理法"和"主要生活必需品计划配给要细"(即一类军需、二类准军需、三类官需、四类特需、五类准特需,六类重要民需,七类民需)。伪巴彦县公署先后成立"生活必需品株式会社","整备委员会"、"街(村)组合",并且下设支店,配给所等统摄机构,统由县兴农合作社管理。从伪康德7年(1940年)开始,全县实行所需物资配给。是年每人每年配给食盐19斤,麦粉13公斤、煤油15立升、火柴30合,棉布33尺,棉花O.5斤、豆油2公斤,此后配给数量逐渐减少。伪康德9年到日伪政权崩溃的伪康德12年(1945年),所有物资均归专卖机构定量配给,更不准商店经销,不准私自买卖,不准集市交易。配给的手段是:每月持"配给证"到指定的配给店,按人口领取少量的粮、油、盐等生活必需品。不仅质劣价高,而且数量少到使人们吃不饱、穿不暖的程度,更不准吃大米、白面和肉食品,如有违者一旦被伪警察、特务发现,则以"经济犯"论处。兴隆镇的恒聚增杂货铺,于伪康德8年偷卖棉布和豆油,老板侯成章被捕,惨刑之下死去。东世界饭店因"配给"的原料不足,于伪康德10年正月初五偷买白面4 320斤和肥猪4口,违犯了"经济统制法”,将掌柜肖天相逮捕坐牢25天,罚款200元(伪国币)。田皮铺因卖牛皮靰鞡,掌柜田玉死在狱中。巴彦、兴隆两镇,伪满末期仅剩坐商43家、摊床56户、饭店30家,计129个,比伪康德5年减少77%。幸存的店铺,货架空空,饭店、食杂店以土豆、高粱米面代替食品原料,顾客望门兴叹,门庭冷落,生意十分萧条,濒临倒闭状态。
页码: 459b-462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59b
[RECORD: 287/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一章 商业所有制
节名: 第二节 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正文:
本县解放后,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全县扶持处于困难的私营商业509家,对活跃市场起到一定作用。但有少数私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国民经济。1955年春至1956年1月22日完成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接受改造的私营商业有百货业、医药业、饮食业,服务业和摊床等984家,从业人员1 318人,占私人商业总户数94.7%。其中,成为公私合营的有266人,成为合作商店的526人,成为合作饭店的20人,成为理发业合作社的84人,代购代销的422人。公私合营的商店,派公方代表一人与私方代表共同经营,合作商店由合作总店照理。巴彦镇百货业、饮食服务业(饭店、旅店)实现公私合营的82家,服务业(理发、管相、旅店、浴池)实现合作社或合作小组的103户,过渡到供销合作社的45户,经销代销的小商贩248户,计478户,从业人员648人,占全镇私营商户的91.6%。归百货公司领导的有,日用百货、糕点糖果、五金交电等行业49户;归食品公司领导的肉食、食杂等行业241户;归医药公司领导的药店2户;归专卖公司领导的烟,酒业36户,归供销合作社的下杂,旧物业95户;归商业科领导的理发、旅店、庆吊、杂商等55个。这些行业重新设立网点53个,商店名称之前都冠以"公私合营"或"合作小组"等字样。兴隆镇实现合作化的有:百货业37户、45人,食杂业46户,51人,中药业17户、20人,饮食业43户,90人,下杂业3l户,35人,糕点业16户、35人,文具业1户、2人,西药业2户、3人,陶瓷业1户、1人,牛羊肉业2户、4人,锅坊1户、4人,旅店业8户、22人,理发业13户、20人,游商50户、50人,计268户、382人。中西药店归属县医药公司兴隆药材站,饭店、旅店、理发、照相等归属兴隆饮食服务业办事处,其他商业完全归县供销社领导。西集区实现合作化的有:百货业G户、8人,食杂业30户、35人,中药业6户、16人,饮食业18户、39人,下杂业8户、11人,糕点业1户、3人,牛羊肉业3户、7人,旅店业6户、13人,理发店9户、28人,游商44户、44人,其他15户、16人,计146户,220人,完全归县供销社领导。洼兴、龙泉、华山等3个区共有接受改造的私营商店92户、从业人员92人。对思想进步,奉公守法,积极维护社会主义改造的私商代表,在政治上、经济上都给一定的地位。原百货业振昌号经理刘振西,被选为县人民委员、省工 商联执委、县工商联主任委员、百货总店经理。原丁家馆掌柜丁国丰(回民)被选为县人民委员、县工商联执委、回民饭店经理。原凤梧中医诊所经理岳凤梧,被选为县人民委员、县卫生协会主任、药材公司董事。伪康德12年初巴彦镇坐商情况表;巴彦镇商业企业参加公私合营明细表;巴彦镇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商业网点表(附表)
页码: 462-468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伪康德12年初巴彦镇坐商情况表463.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62
[RECORD: 288/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一章 商业所有制
节名: 第三节 国营商业
正文:
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将伪协和会会长迟克勋开设的德兴隆杂货铺,收归为国营企业。资本家秦广仁开的义和隆杂货铺,收归国有,先后改做粮油门市部、土产公司和县总工会(现为县委会机关)。资本家莫礼仁等人开的仁和商场,改为国营百货公司门市部。资本家孟广鉴等开设的宏升永百货商店,改做人民银行巴彦支行。马裕丰等人开的德庆和百货商店,改做第一区(巴彦镇)九街联合消费合作社。1964年4月成立县贸易公司,统管工业、商业、农产品等经销业务。次年1O月改称贸易局,分设百货、粮食、上产等三个国营公司。1948年1O月贸易局改为工商科,1955年工、商分管,成立商业科。1957年商业系统有百货、食品、专卖、煤建、木材、医药、药材五金、花纱布、饮食服务等国营专业公司。次年商业科、县供销社、服务局、多种经营局合并,改为商业局,统辖巴彦地区百货批发站、畜牧采购供应站、煤木批发站、工业器材批发站、食品杂货批发站、医药批发站、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百货一商店、百货二商店,食品商店,牧养厂、屠宰厂、松花江畜牧繁殖场、驿马山果树蚕业示繁场、驿马山养鱼场和兴隆地区百货批发站、畜牧采购供应站、煤木批发站、工业器材批发站、食杂站、医药批发站、土特产品采购站、缫丝厂、饮食服务办事处等25个单位。1962年企业分管,恢复商业科以后所属百货、五金、烟酒、食品、医药.煤建、饮食服务等7个国营公司,41个网点(三级批发站18个,零售商店7个、饮食服务业16个)。1985年商业系统的主管机构共有27个,其中:商业局所属百货、五金、糖酒、食品、饮食服务、综合批发等6个公司和1个贸易中心;粮食局所属9个粮库和饲料、粮食供应两个公司、一个兴隆粮食供应办事处;物资公司所属燃料、木材、石油等3个公司;医药药材公司、水产公司、烟草公司、农机公司、纺织公司。
1956年国营商业占领市场以后,1957年国营商业零售额737.6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0.16%,1978年国营商业零售额3 529万元,占49.31%,1979年以来,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逐年上升,然而国营商业零售额有所下降。1982年国营商业零售额4 130.5万元,占35.4%,比1978年减少13.93%。1985年国营商业零售额4 950.3万元,占45.45%,比1978年减少3.7%。此外,供销社零售额占30.85%,比1978年减少19%,其它集体商业占13.95%,比1978年上升12.74%。个体商业占9.75%,比1 979年上升9.71%。
(一)、百货公司
1948年4月,县贸易局成立百货公司的同时,在原仁和商场位址,设国营百货商店,经营布匹、针织、鞋帽、五金、文具、食品和日用百货等。第二年春,增设巴彦、兴隆、西集、洼兴等4个营业部,批发兼零售(1953年4月撤回西集、洼兴两个营业部)。1950年12月设巴彦百货批发部。次年秋,巴彦营业部改为第一营业部,并在现百货三商店西侧设第二营业部,1950年迁到现五金商店处,改称百货商店。1952年百货公司增设糕点加工部。1954年在今图书馆处增设五金门市部(1957年改为五金公司)。次年秋,商品划类经营,百货二商店做为百货、针织、鞋帽、文化用品样品室。1957年接收城区市民消费合作社、军属商店和三个公私合营百货商店。同年又在原鑫和隆商场旧址成立百货二商店(原集体性质, "文化大革命"后改为国营)。1971年在现光明照相馆处成立百货三商店(1976年9月停止),1980年在原人民银行楼房成立百货三商店(青年商店)和在百货一商店北侧成立振兴百货青年商店。1985年百货公司所属巴彦、兴隆两个批发站,巴彦第一、第二、第三百货商店,振兴商店和兴隆百货商店、红卫商店。全系统职32453名(固定职工442名),安排待业青年336名。经营的商店扩大到布匹、鞋帽、针织品、服装、百货、文化用品、副食等7大类、4 000余种。1985年商品购进额1 352.5万元,商品销售额1 496.7万元,商品年末库存额444.4万元。
巴彦百货批发站 1950年12月成立,1953年增设180平方米的样品室,现有仓库6栋,2 200平方米。1978年前采购商品不准跨省跃区,只能由省百货公司的哈尔滨二级站按计划拨给,因此长期存在数量不足,种类不全的问题。1979年扩大商品流通渠道,当年就在牡丹江二级站购进121种商品,价值55万元,还从辽宁省本溪市绢纺厂采购价值80多万元的"的确良"布,充实市场、销路颇畅。两年来销出价值达35.3万元。而且还在站内召开10次零售商品订货会,共销售价值435.7万元的货物。
1983年巴彦、兴隆等6个工业品批发站,先后召开9次商品展销会,展销商品2 100种,销售兴旺,销售额增加。1985年商品购进额894.4万元,占百货公司商品流转购进总额的95.6%。销售额859.3万元,占销售总额的81.7%。调给省、市、县外7,3.3%,占调出总额的100%,年末库存223.1万元,占库存总额的68.5%。
兴隆百货批发站 1949年成立以来负责兴隆、红光、榆树、万发、德祥、振平、人和、天增、山后、复兴、长山、长春、康庄、为民、丰乐、安宁等16个本县的乡(镇)和呼兰县白奎乡的百货供应业务。
(二)、食品公司
1949年8 月成立土产公司,在兴隆、西集、洼兴设土产部。1954年在县城西门里路北原屠宰厂成立食品公司,并在巴彦北门外,兴隆镇东门外各设牧养场、收购站,1956年设天增收购站。从此,收购、上调、屠宰和居民肉食供应均由食品公司经销。1960年公司及屠宰厂迁到县城北门外收购站院里,全公司有职工116人,资金150万元。1976年公司义迁到巴彦镇东大街路南(原党校旧址)。1977年公司设汽车队,有汽车18台。1979年先后成立青年食品商店、饭店和加工厂。1981年巴彦收购站和屠宰厂迁到县城东门外路南新建位址。1983年巴彦收购站建300吨位冷库一座。1984年巴彦、兴隆收购站改为肉类加工厂。1985年食品公司所属单位有25个乡(镇)食品收购站,巴彦、兴隆两个肉类加工厂,2个肉食商店,南江沿猪禽良种厂。巴彦黄牛收购站和汽军队,共有职1539人,以及集体性质的10处青年商店,一个加上厂,安排待业青年275人。
1952至1963年,生猪收购实行购、留各半的政策,每年除完成上调任务外,本县肉类供应不足,而对居民实行凭票定量供应。1970年养猪数量始有上升,该年除完成收购29 005头外,比1961年多收购19 226头,但"吃肉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对农村实行"养购加奖售"的鼓励办法,1975年收购生猪45 414头,比1970年增长56.6%。从1979年1月1日起,农户和非农户,实行每年每户向国家交售一头猪,除按牌价付款外,多交部分加价25%的办法以后,生猪生产发展到有史以来的最高峰,全年收购73 596头,除超额完成上调任务外,猪肉敞开供应,1983年收购肥猪80 600头,其中,上调51 981头,本县自销72 983头,比1979年多销售6 678头。1949年至1985年,累计收购生猪136.45万头,核24 578万斤,其中,自销32 64万头,核4 257万斤,自1959年实行上调任务以来,共完成92.34万头,核16 553万斤。收购菜牛2 954只,收购鲜蛋10 986担,1961年至1982年共收购家禽139.52万只,上调66.73万只。
(三)、蔬菜公司
1958年食杂站在巴彦镇南二遭街路南建立菜库。1971年改为菜果站,次年成立蔬菜公司,1983年公司机构并入糖酒公司,次年撤销。自成立蔬菜管理机构时起,对巴彦、西集、兴隆三镇的蔬菜,由自由种植、自行销售,改为计划生产,指导销售。1965q:实行统一价格,菜队自设网点销售,3年后归蔬菜公司包销,因而,1972年至1974年公司共计亏损449 990元。1979年恢复菜农自产自销、产销见面以后,蔬菜公司每年冬季储备部分蔬菜,到1984年停办。在实行蔬菜管理期间,从三镇共计收购蔬菜101 918吨,完成上调23 880吨,余者自销。在农村收购土豆86 136吨,上调1 494吨,余者供应居民。
(四)、五金公司
1948年国营百货商店经营小五金。1954年在巴彦镇止大街路南,今图书馆处设五金门市部。1956年纳入两家私营五金业。次年在巴彦镇止大街路北成立五金公司,营业室面积750平方米,职工40名,流动资金50万元。1958年在兴隆镇设五金商店,次年五金公司与生产资料站合并,改为工业器材批发站(兼零售)。1962年1月在巴彦、兴隆两地分设五金批发站,次年恢复五金公司。1980年五金公司在原位置改建二层楼房,654平方米为营业室,后院有仓库三栋350平方米。1985年在县委会路西新建一幢二层楼房,为公司办公室。公司所属巴彦、兴隆两个五金批发站和两个五金商店等4个单位,全系统职工209名,固定职工2205名。以及巴彦、兴隆两个青年五金商店,安排待业青年百余名。
兴隆五金批发站,营业室240平方米,仓库两幢600平方米。负责兴隆、榆树、红光、万发、德祥、振平、天增、山后、复兴、长山、长春、人和、康庄、为民、丰乐、安宁等16个乡镇及呼兰县白奎乡的五金商品供应。
五金部门,由经营元钉、铁线、小五金等商品,扩大到五金交电、化工等商品3 000多种。1952年到1985年共计销售自行车91 233辆,年均2 683辆,销量最多的1982年9 041辆,1958年到1985年共计销售收音机124 968台,其中,1979至1985年销售76 647台,占销售总量61.3%;1981年到1985年共计销售电视机3 182台,其中,1985年销售1 289台,占销售总量40.5%;共计销售录音机938台,其中,1985年销售442台,占销售总量47.1%;1982年到1985年共计销售洗衣机2 145台,其中,1984年销售927台,占销售总量43.2%。1985年商品购进额6345万元,销售额712万元,年末库存额215.4万元。
(五)、医药药材公司
1952年秋,国营百货商店设西药部,供销合作社设药材收购部,分别经营中、西药品。1954年4月,在巴彦镇正大街路北(今县委会以西)成立巴彦县医药公司,并在巴彦、兴隆两镇设医药批发站。1956年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成立药材公司,有26家(巴彦镇12家、兴隆镇14家)私营药店改为合营药店。1959年药材公司并入医药公司,药材公司改为药材收购部。1960年两个公司分设。1965年药材公司在天增公社设药材收购部。1968年两个公司再次合并为医药公司,遂迁到巴彦镇正大街路南(现粮食供应总部对过)。1970年医药公司在原址改建一栋36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楼上为办公室和医药批发站,楼下是中、西药品零售室。1973年在西集、洼兴两个镇增设中药材收购部。1978年在龙泉公社设中药材收购部。1979年再次分设,药材公司在临城公社红旗大队马家店屯建立药材种植场,进行种药和养鹿。1983年9月两个公司三次合并为药材公司,次年9月改称医药药材公司。1985年公司所属单位有:巴彦镇医药批发站、药材收购部、医药药材零售店,兴隆镇医药批发站、医药药材零售店,临城药材种植场和西集镇、洼兴镇、龙泉镇、天增医药批发部等10个国营网点,共计职工421人(固定职工400名)。此外,尚有集体药店3个(巴彦镇两个、兴隆镇1个),安排待业青年98人。
兴隆医药批发站,1954年兴隆百货商店经营西药。1959年成立医药批发站(兼零售),1965年与药材批发站合并,为医药药材批发站。1979年恢复医药批发站,1984年再次合并,恢复原名称。该站负责兴隆、红光、榆树、万发、德详、天增、山后、振平、人和、为民、长春、康庄等乡镇和兴隆贮木场医院的中西药品供应。
1954年至1985年销售的中、西药品主要有青霉素针剂5 069万支、连霉素针剂1 294万支,素类片剂18 839万片、止痛片剂90 054万片。中药材类1 503.9万元、中成药类1 403.2万元。1974年至1985年,收购中药材有:人参9 820公斤、鹿茸4 593两、黄芪97 443公斤,贝母620公斤、刺五加918 280公斤、五味子7 050公斤,黄柏128 764公斤。
1985年医药药材公司商品流转总值:国内纯购进总额131.3万元,比1878年增长4.6倍,省外调入总额65.6万元,比1979年增长1倍,省内市(县)外调入总额635.8万元,比1979年增长15.2%;国内纯销售总额927.7万元,比1979年增长69.1%;调出省外总额24.1万元,比1979年提高73.4%,调出省内市(县)外总额8.7万元,比1979年增长1倍;年末库存405.4万元,比1979年增长22.7%。
(六)、烟草公司
1983年初,烟草专卖业务从烟酒公司划出,成立中国烟草公司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司(办公地点在糖酒公司院内),并在巴彦、兴隆分设两个烟草批发部。到1985年共计购进卷烟296.77万条(每条10合),年均989 233条,销售308.65万条(内有1982年年末库存量),年均1 028 833条,其中:甲级烟占5.3%、乙级烟占40.2%、丙级烟占12.3%,丁级以下烟占12.9%,机制雪茄占29.3%。在三年购销总量中,1985年购进134.8万条,比上年增加61.63%,其中:甲级8.42万条、乙级45.27万条、丙级5.7万条、丁级11.94万条、雪茄58.32万条、进口烟400条,其它5.11万条。销售135.06万条,比上年增加41.81%,其中:甲级8.9万条、乙级46.94万条、丙级5.68万条、丁级12.44万条、雪茄56.38万条、进口烟400条、其它烟4.68万条,年末库存10.59万条。
1983至1985年,商品购进总额1 109.8万元,商品销售总额1 205.7万元,其中,国内纯销售总额836.9万元。1985年商品购进总额479.2万元,比上年增加45.8%,销售总额514.6万元,比上年增加29%,库存额24.8万元,比上年减少29.3%。
(七)、糖酒公司
1949年在巴彦镇现中医院位置成立食品公司和食品商店,并在巴彦、兴隆两镇分设烟酒批发部。1954年食品公司改称烟酒专卖公司。1956年纳入9个私营食品业。次年初,烟酒公司迁到现公司位置(巴彦镇正大街路北、银行西侧),门市房为商店,后院是公司办公室。1959年初,公司改称食杂站,1962年7月改称糖业烟酒公司,遂将蔬菜业务划给蔬菜公司,1983年又将烟草业务划给烟草专卖公司,而改为糖酒公司。1985年所属巴彦第一、第二、第三副食商店,巴彦糕点糖果加工厂和兴隆糖酒批发部,糖酒综合商店糕点加工厂等单位,全系统职工276名(固定职工256名)。另外还附属巴彦合作总店和9个合作商店,安排待业青年260名。
1985年全年商店购进额681.1万元,商品销售额760.1万元,年末库存额300.5万元。销售的主要商品量,与1979年比较:卷烟131.98万条,增长41.2%,酒2 025吨,增长24.5%,食糖1 053吨,增长O.35%,糖果343吨,下降0.9%,茶叶6 700公斤,增长34%,罐头17 675箱,增长59.7%;奶粉35吨,增长52.2%。
(八)、纺织公司
1954年从县百货公司分出,在巴彦镇正大街路北被服厂位置成立花纱布公司。专业经营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棉花等4大类商品。翌年改称纺织品公司,1957年冬复归百货公司。1984年4月1日在西牌楼路北原迎宾旅社位置成立纺织公司,隶属县政府。所属三厂(兴隆纺织厂、巴彦亚麻原料厂、巴彦针织厂),二站(巴彦纺织品批发站、兴隆纺织品批发站),三店(巴彦专业商店、兴隆专业商店、巴彦镇德庆和联营商店)。销售的主要商品有:1949年至1985年,絮棉177 548担,销售最多的1982年13 951担,此后逐年下降,1985年5 651担。棉布12 188.01万米,销售最多的1977年466.8万米,1985年下降到222.94万米。绸缎228.58万米,销售最多的1981年34.92万米,最少的1949年100米。线袜928.52万双,销售最多的1968年37.66万双,到1983年减少到2.89万双。毛巾659.51万条。毛线158 437公斤。1952年至1985年,销售卫生衫裤117.79万件。1953年至1985年,销售呢绒169.67万米,最多的1983年销售56.16万米,最少的1957年700米。背心、汗衫570.58万件。棉毛衫裤263.94万件。1970至1985年销售化纤布402.28万米,最多的1985年53.46万米;1973至1985年,销售棉化混纺布434.12万米,最多的1982年71.79万米。棉纶袜294.86万双,最多的1982年35.32万双。1985年全系统商店销售额1 207.6万元,比上年增长22.2%,商店经营利润12万元,流动资金年末占用626.7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37.5万元,年末流动资金31.8万元,银行贷款523.1万元,比上年减少14.5万元。职工平均人数129人,独立核算单位2个。
(九)、饮食服务公司
巴彦县从建治到合作化时期,饮食服务行业均为个体经营。光绪八年(1882年)呼兰厅有饭馆4家,饭店兼营车店1家。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兴隆镇有饭馆6家,大车店2家。比国16年(1927年)兴隆镇饭店发展到7家,旅店10家,到伪满大同元年饭店增至21家,旅店1O家,肉铺1O家,照相馆2家,浴池1家。伪康德12年(1945年),巴彦、兴隆阿镇有饭店56家,旅馆16家,浴池2家,照相馆7家,理发9家,家具租赁店3家。1956年2月成立巴彦县福利公司,8月改为中国饮食业公司黑龙江省巴彦县分公司,1957年改称服务局,次年并入商业局,设服务股,1962年成立饮食服务公司,在巴彦镇设两个饮食、服务总店,兴隆镇设饮食服务办事处,管理饭店、旅店、理发、照相、浴池、消费品修理等行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饮食业传统风味全无,主副食花样减少,品种单调、质量下降。1979年开始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美化店容店貌,摆摊设点,提高服务质量,经营成果有了好转。1982年卖钱额比1969年增长1.4倍。1985年全县饮食服务业共有管理机构2个,38人,经营单位514个,2 200人,其中:饮食业221个,1 482人(全民所有制的29个,290人;集体所有制的43个,596人;个体的149个,596人);服务业293个,718人(全民所有制的12个,165人;集体所有制的35个,168人;个体的246个,385人)。服务业按行业分:旅馆37个,214人,理发30个,80人,摄影19个,65人,浴池1个,11人,日用品修理业200个,325人,居民服务业6个、23人。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全民所有制的29个饮食业全部租赁给个人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的12个服务业,有9个单位承包给集体或个人经营。于是饭店恢复地方传统风味,主食花样达40多种,副食花样80多种。巴彦镇回民饭店的馅饼、火锅、涮羊肉等具有特色风味的菜肴,深受人们欢迎,每日顾客不断。是年饮食服务业卖钱额已达到836.4万元,比1979年增长1.27倍。
本县照相业,始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0年)。当时帝俄入侵,在县城东南隅驻防一个俄国兵营,附近住一李姓人家(原籍北京大槐树李家庄),有一俄国士兵,因喜爱花草、常带照相机到李家观花,李某借此机会学会照相。当俄军撤退时,将照相机送给他,于是开个"义记照相馆",后由其子李奎元(字舒翘)继业,于民国9年(1920年)改为崇元照相馆。伪康德5年(1938年)巴彦镇有震光、艺美、星彦、景云、乾坤大、崇元等6家照相馆,兴隆镇有震大照相馆。伪满政府颁布"经济统制法"后,照相器材由株式会社控制,1945年日伪政权崩溃前夕,全县只有巴彦镇的有光和兴隆镇的震大照相馆,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1985年照相馆已发展到19个,其中:国营2个,供销社5个,个体12个。1985年巴彦、兴隆两镇全民所有制饮食服务业明细表(附表)
(十)、贸易中心
1984年7月15日,在巴彦县东牌楼以南路东成立。主要经营家用电器、自行车、搪瓷器皿、食杂、粮、油、水产品、山产品等商品。1985年现货成交额163万元,其中,自销144万元。
(十一)、商业综合批发公司
1985年在原蔬菜公司位置成立商业批发公司,并在巴彦、兴隆两镇分设综合批发站。主要经营食杂、调味品等商品,是年销售额41.1万元。
页码: 469-476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85年巴彦、兴隆两镇全民所有制饮食服务业明细表475.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69
[RECORD: 289/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一章 商业所有制
节名: 第四节 集体商业
正文:
(一)、供销合作社
全县农村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后,1948年首先在四区(西集镇)创办16个村联合的合作社,接着十一区(今兴隆镇)的五个街各办起一个合作社,一个五街联合的军属合作社和17个村联合的合作社,七区(洼兴镇)16个村联合的合作社,继此,凡有条件的村也办了合作社。合作社的资金,完全是由贫下中农入股集资而成,主要经销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和农副产品的购销等业务。对繁荣农村经济,购通城乡物资交流起到重要作用。1949年9月成立巴彦县合作社联合社的同时,各区也成立了区联社,统管各街、村的合作社。到1951年以行政村建立的合作社达75个,另有3个消费合作社,计有:
一区(巴彦镇),市民消费合作社、职工消费合作社、军属消费合作社。
二区,国道、天德、守政、良乡、新合、胜利。
三区,富裕、振兴、松阳、松江、新立、修尹、综合、永发、东平。
四区,西集、丰乐、安宁、保安、志达、万发、平安。
五区,华山、平原、五道、通达、三合、长安、清平、保山、福乡。
六区,康庄、民安、为民、民权、二合、民合。
七区,洼兴、镇东、复兴、永祥、少陵、集贤、东胜、振发、荣兴、明山、文明。
八区,均英、庆胜、平阳、振平、永平、艾山、临山。
九区,耕读、巨贤、人杰、天增、永丰、山北。
十区,太平、德祥、清明、荣厚、双河、山后、长春。
十一区,兴降、裕国、榆树、建设、团结、洪范、丰农。
1953年全县合作社增加到85个,其中:村级社75个,消费社、生产社各2个和6个信贷社。共计入股的社员246 113名,占总人口77.4%,股金129.5亿元,全年完成供销额169.4亿元(均为人民币旧币值)。1956年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巴彦镇的3个消费合作社,分别并到国营企业。兴隆、洼兴、西集、龙泉等4个集镇的私人商业、饮食、服务等行业,均过渡到供销系统。从此,供销合作商业经济基本占领了农村市场阵地。同年在并村划乡中,凡乡镇所在地的合作社均改称供销合作社,村的合作社改称分销店。共计基层合作社37个、分销店116个、饮食业6个、服务业19个。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公社级供销社调整到29个,其它社、店改称供销部。1972年,又将原集体所有制的基层供销社,均改为全民所有制体制,全部退还社员股金。供销社所需的一切资金均依靠银行贷款,到1980年共贷款1 031.3万元。1982年全县基层供销社又恢复为集体所有制的体制。到1985年供销社股金增加到40万元,因而供销企业恢复活力。全年经济效益是,商品纯销售额4 659万元,商品销售毛利592万元(毛利率12.7%),商品流通额472.2万元(费用率10.1%),销售税金72万元,商品经营利润47.8万元,商业企业财产损失26.2万元。全部企业利润总额亏14万元。全部亏损企业的亏损额16.7万元,全部企业缴纳税金总额(不包括所得税及调节税)72万元。全部企业流动资金年末占用额3 507.5万元,其中商业及材料资金2 543.9万元,全部企业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86.5万元,其中商业企业438.4万元,全部企业年末固定资产净值320万元,全部企业年末自有流动资金334.4万元。全部企业银行贷款3 233.9万元。供销企业独立核算单位30个,其中,亏损单位2个。是年供销系统共有机构245个,1 507人(县11个,324人,县以下234个,1 183人),其中,有5个直属企业、35个饮食服务业和205个基层供销社(部)。直属单位是: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产公司、果品公司、废旧物品收购站和综合商场。饮食服务业是:饭店17个、旅店2个、理发店5个、摄影5个、日用品修理6个。基层供销社单位是:乡镇级供销社26个、门市部37个、分销店135个、双代店7个。1985年供销社商品流转总值表(附表)
附:供销合作社所属公司简介
土产公司 解放初期,县贸易局土产部负责土特产品和农副产品的购销业务。1949年土产部归属县供销社,而改为土产公司(地址在巴彦镇正大街路北,百货二商店东侧),1954年改称土特产品采购站,1962年6月将新成立的贸易货栈并入土特产品采购站以后,又恢复了土产公司名称。1975年还在东胜公社办起一个养鹿、养蜂、养鱼的多种经营场。1985年该公司除内含贸易货栈以外,巴彦镇有2个门市部,兴隆镇有1个土产采购批发部。1949至1955年,土产公司每年为国家代购的粮食,占国家收购总量的80%以上。1951至1980年为食品公司代购菜牛11 114头,家禽125 277只、鲜蛋82 230担和生猪480 329头,又为蔬菜公司代购土豆56 182吨;1949至1985年,本系统自行收购大麻84 599担,烟叶12 777担、牛皮33 658张、猪鬃毛6 697担、马鬃尾3 860担、羊毛10 180担、马皮36 695张,狗皮157 864张,各种细皮72 655张,绵羊皮98 984张,谷草115 794吨,蚕茧1 748担,蜂蜜9 332担,白瓜子7 157担以及草苫子、秫秸席、土篮子、柳罐、马箍嘴、条帚等编织品,平均每年收购5万余件。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1954年在县委会路西建立。其业务范围是为农业生产购销主要的生产资料和为农民供应部分生活资料,由公司门市部和基层供销社经销。1985年该公司所属有巴彦镇门市部和兴隆镇批发部。自从农业合作化以来,共计购销综合号铲淌机2 525台和马拉农具(圆盘耙,大型双轮单铧犁,畜力镇压器,双轮双铧犁,马拉播种机,中型双轮一铧犁,收割机等新式农具)6 790台,零件16 043件,动力机械87台,核3 122马力。铣、镐、犁、铧、千斤、锄钩、锄板、锄杠、扒锄、镰刀、铣板、扬铣、扫帚、木叉等小铁木农具484.4万余件。马拉大铁车133台,籽种126吨。从1954到1985年,销售化肥328 142吨,赛力散、666粉、敌百虫、敌敌畏、滴滴涕、百治图、乐果、硫酸铜、磷化锌、锄草迷、二四滴、一0五九乳剂等化学农药5 813吨。1985年还组织购进耕畜39匹,胶车123台,小四轮拖拉机8台。全年购进总额1 440.3万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占60.7%,建筑材料、农副机械占3.7%,日杂品占35.6%。全年总销售额为913万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占84.9%,日杂品占12%,其它占3.1%;从公司成立以来为农村社员供应的主要生活用品有缝纫机22 440台,自行车25 738辆,收音机35 312台,挂钟35 109架,铁锅360 922口,缸162 525口。
果品公司 1960年在巴彦镇原菜库成立蔬菜果品采购站,1972年在巴彦东门里路南建立果品公司,1975年在巴彦镇和兴隆镇各建一座储存果品的暖库,计1 680平方米,有效储存量13 400担。从此,一年四季,全县人民都能吃到新鲜水果。1985年巴彦镇有一个门市部,兴隆镇有一个批发部。果品部门除扶持城乡人民发展果树生产以外,地产果品供应不足均从外地组织进货。1961年以来,从外地共计购进苹果、梨、柿子、桔、葡萄、西瓜、山楂、柑、桃、李,香蕉、菠萝、枣、果脯等干、鲜、冻果品20多种,达508 737担和购销地产果品21 312担,总计530 049担。年均有26 502担果 品充实市场,基本满足城乡人民需要,其中,1985年从外地购进鲜果14 140担、干果958担和采购地产鲜果9担,共计15 1 07担,当年全部销售。
废旧物资收购站解放前后,废旧物品由私人走街串巷收购,统一运往哈市等地出卖。1948年县贸易局土产部成立后,兼营废旧物品收购业务。1956年土特站成立之后,废旧物品则由废旧物品收购站门市部收购和组织外运,基层供销社也组织人力深入村屯收购废旧物品。从土特站承担这项业务起,到1985年巴彦镇和兴隆镇各有一个门市部,废旧物品收购总值950.6万元。共计收购:废钢铁692吨,除供给本县地方工业和农村烘炉需要外,大宗运往鞍钢、本钢、北钢等地回炉冶炼。杂铜11 241.4担,除按计划本县留用外,余者交省分配。杂骨3 549吨,全部运往哈尔滨化工总厂。废棉、废纸、废绳头、破布、破鞋、破麻袋片、废纸板等,共收购28 247吨,除满足本县造纸厂做纸浆原料外,余者运往牡丹江、呼兰、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造纸厂。废铅2 955担(交省分配)。玻璃瓶子、罐头瓶子619.68万个,除本县少量留用外,余者运往做再生玻璃瓶原料。
(二)、其它集体商业
巴彦、兴隆两镇将在土改运动中没收地主的财物,除部分分给市民以外,比较贵晕的物品留下来折卖,成立群众性的企业。巴彦镇于1948年由九个街道联合成立九街合作社(1950年改称市民消费合作社)和职工消费合作社,次年增设一个军属合作社。各合作社主要经销豆油、粮食、布匹、日用百货和米而 被服加工等业务。凡是入股的社员在本合作社买货,按"九五"优待。军属合作社还安排380户军属就业,对11O户无劳力的军属,每人每月补助6-8元(折现行人民币)。1955年军属合作社并入百货公司,其被服厂归县工业科,油坊归县制油厂。是年11只工消费合作社改为集体所有制的百货二商店(1966年变为全民所有制的商业)。1957年巴彦镇还有40个集体商业归县商业科领导,遂分设13个网点(1980年改组为合作一商店、合作二商店、合作青年商店和红卫、红旗、东风、东升、亚麻厂等5个分店)。1979年至1982年,巴彦镇有18个企事业单位办起各行业的青年商店36个,就业青年704人。兴降镇办起饭店2个,商店5个,街道食杂店3个,装卸队1个,废品收购部2个,就业109人。1985年城镇的街道、学校、机关、企事业等25个单位共办了118个商业企业(不包括供销系统),比1982年增加90.7%,从业人员达2 806名。其中,县镇的57个,1 144人,县以下的61个,1 662人。共计商业零售额1 519.6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的20%。饮食服务业42个,651人(饮食业26个,498人,服务业16个,153人),共计零售额72.2万元,占全县饮食服务业零售额9%。
页码: 476-479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85年供销社商品流转总值表478.htm
类别: 巴彦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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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一章 商业所有制
节名: 第五节 个体商业
正文:
1945年前后,城镇有私人商贩140多个,到1949年私营企业尚有55个,2 233人,1956年减少到18个,204人,其中,商业13个,131人,饮食服务业5个,73人。社会商业零售额78.7万元。1957年完成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均成为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此后,小商小贩略有回升,据巴彦县市场物价管理部门的资料记载:1964年全县共有个体商户169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全部改行。1979年党对城乡商业经济政策开放以后,个体商业得到复兴。1982年巴彦镇有证个体商贩发展到625人(商业382人、饮食业118人、服务业127人),比1980年增长6倍。兴隆镇有证个体商贩76人。1985年全县有证个体商业共3 280个,从业人员4 113人,其中:商业2 887个、3 132人,饮食服务业395个,981人。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1 680.3万元,占商业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0%。
页码: 479-480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79
[RECORD: 291/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节名: 第二章 商品购销
页码: 480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80a
[RECORD: 292/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二章 商品购销
节名: 第一节 经营网点
正文:
1949年全县共有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网点89个,从业人员2 937人,其中:国合商业34个,704人;私营商业41个,1 635人,私营饮食业8个,358人,私营服务业6个,240人。1965年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网点调整到248个,2 425人,其中:国合商业172个,1 741人;国合饮食业23个,263人,国合服务业35个,154人;自负盈亏合作商店1O个,165人;自负盈亏饮食业1个,13人,自负盈亏服务业7个,89人。1979年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网点382个,5 089人。到1985年全县商业(不包括饮食业)的经营机构发展到3 331个,从业人员12 763人,其中:全民所有制的114个,5 660人,占商业机构总数3.4%(国营商业集体经营的11个);集体所有制的332个,3971人,占1O%(供销社214个,1 165人,其他集体商118个,2 806人);个体有证商业2 885个,3 132人,占86.6%。在商业机构总数中,农业生产资料商店14个,307人,粮油商店13个,332人,副食品商店30个,441人,其他副食商店26个,430人,纺织品商店3个,93人,百货商店182个,1 627人,医药商店8个,211人,书店2个,47人,日杂商店5个,145人,煤炭商店3个,83人,石油商店9个,111人,五金商店14个,556人,其它专业商店9个,141人,综合商店29个,639人,以及个体有证商业2 885个,3 132人,总计网点3 232个,8 295人。
页码: 480b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80b
[RECORD: 293/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二章 商品购销
节名: 第二节 农产品收购
正文:
解放前后,全县农、副、土特产品由私人商业经营,新中国成立后,由粮食、商业、供销、外贸等国合部门收购。1949年农副产品收购额217.2万元,其中:商业部门15.7万元,供销社201.5万元,全年代购粮食19 308吨,生猪11 284头,鲜蛋160担,大麻500担,晒烟440担,牛皮1 011张。1985年国合商业农副产品收购额6 152.9万元,比1949年增长27.3倍,全年收购粮食128 440吨,活猪和猪肉28 650头,活牛和牛肉121头,活羊和羊肉340只,家禽900只,鲜蛋800公斤,水产品5 010公斤,蜂蜜54 300公斤,羊皮11 568张,羊毛66 800公斤,牛皮1 239张,猪鬃48担,中药材21.6万元,干鲜菜46万元和干鲜果62.3万元等主要产品30多种。由于实现产销见面,非农业居民向农民购买的农副产品有:粮食2 502吨,活猪和猪肉51 350头、活牛和牛肉100头,活羊和羊肉931只,家禽75 400只,鲜蛋218 400公斤,水产品213 073公斤,蔬菜13 208吨,干鲜菜核80.3万元和干鲜果核71.6万元。自1949年至1985年,农副产品收购总额13.33亿元。累计收购的主要产品有:
粮食 1949至1985年,粮食部门收购101.94亿斤,年均2.76亿斤。供销社于1949至1955年之间为粮食部门代购粮食,1953年代购9 650万斤,占该年粮食收购总量69.8%。
生猪 1949至1985年,收购1 367 114头,年均36 949头,历年收购量最多的是1983年达80 603头,最少的是1952年8 479头。供销社于1951至1980年,为食品部门代购活猪480 329头。
活牛 1950年至1985年,收购35 308头,年均981头。供销社于1951年至1980年i代购11 114头。
活羊 1957年至1985年,收购2 954只,年均102只。
鲜蛋 1949年至1985年,收购109 858担,年均2 969担。供销社于1949年至1980年,代购77 486担。
家禽 1954年至1985年(1955年至1957年3年间断),收购172.05万只,年均5.74万只。供销社于1954年至1980年为食品公司代购12.5万只。
蔬菜 1956年至1978年,收购蔬菜117 548吨,年均5 111吨;1955至1979年收购土豆83 952 吨,年均3 358吨,1980年后产销见面。
大麻 1949年至1985年,供销社共计收购84 565担,年均2 286担。
晒烟 1949年至1981年,供销社收购12 777担,年均387担。
蜂蜜 1956至1985年,收购11 071担,年均369担。
谷草 1955年至1983年,收购115 794吨,年均3 993吨。
牛皮 1949年至1985年,收购34 660张,年均937张。
页码: 480c-481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80c
[RECORD: 294/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二章 商品购销
节名: 第三节 商品销售
正文:
(一)、商品销售额
1949年至1985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08 862万元,平均每年5 644.9万元。按行业分:商业180 749万元,占总额86.5%,年均4 885.1万元;工业10 531万元,占5%,年均284.6万元;饮食业9 101.3万元,占4.36%,年均246万元;其它行业8 481.1万元,占4.1%,年均229.2万元。按经济类型分,纯商业比重是:全民所有制和供销社的商品零售额有所下降,其它集体商业有升有降,有证个体商业由有到无,再发展。1949年商业零售额895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515万元,占57.5%,供销社142.5万元,占15.9%,个体商业237.5万元,占26.6%。1958年商业零售额2 253万元,其中,国合商业占95.6%,集体商业100.3万元,占4.4%。此后,个体商业完全消失。1969年商业零售额4 680.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占44.3%,供销社占54%,其它集体所有制占1.7%。1979年零售额8 731.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占43.8%,供销社占53.6%,其它集体所有制占2.56%,个体商业占O.04%。1985年商业零售额10 891.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4 950.3万元,占45.5%,供销社3 359.5万元,占30.9%,其它集体所有制1 519.6万元,占13.9%,有证个体商业1 062万元,占9.7%。该年纯商业经济体制的零售额,与1979年比较:全民所有制上升1.7%,供销社下降22.7%,其它集体所有制上升11.34%,个体商业上升9.66%。
在零售总额208 862.1万元中,消费品165 683.6万元,年均4 477.9万元(社会集团17 338万元,年均468.6万元),占79.3%,农业生产资料43 178.5万元,年均1 167万元,占20.7%。1949年消费品零售额995.1万元(社会集团705万元,占6.5%),占91.6%,农业生产资料91.2万元,占8.4%。1985年消费品零售额10 626.5万元(社会集团1 270.1万元),农业生产资料2 555.9万元。该年与37年平均值比较:消费品增加6 148.6万元(社会集团增加801.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增加1 388.9万元。
1949年至1985年,国合商业的商品流转总值是:国内纯购进总额161 040.7万元其中:粮食等农副产品额133 339.1万元,省内工业品额1 7,517.7r万元,废旧物资额1 060.4万元,县外调入总额146 535万元;国内纯销售总额203 109.8万元,调出县外总额165 478.9万元。1949年国内纯购进额218.1万元(农副产品217.2万元),县外调入692.9万元;国内纯销售771.1万元,年末库存94万元。1965年与1949年比较:国内纯购进上升12倍(农副产品上升10.3倍,省内工业品和废旧物资均上升1倍),县外调入上升3.8倍,国内纯销售上升3.3倍,调出外县上升1倍,年末库存上升33倍。1978年与1965年比较:国内纯购进上升1.6倍(农副产品上升1.5倍,省内工业品上升8倍,废旧物资上升2.1倍),县外调:入上升5.1倍,年末库存上升2倍。1985年与1978年比较:国内纯购进8 834.9万元,上升17.7倍,其中农副产品6 152.9万元,上升7.4倍,省内工业品1 525.2万元,上升54.8%,废旧物资60.1万元,下降4.7%。县外调入9 794.6万元,上升52%,国内纯销售11 666万元,上升41%,调出县外13 304.6万元,上升3倍,年末库存9 647万元,上升33%。
(二)、商品销售量
1949年至1985年销售粮食803 788吨,食盐121 496吨,酒43 588吨,机制薄纸70.4万吨,火柴142 581件,肥皂401 359箱,卷烟2 093.2万条,棉布12 205.2万米,胶鞋793.4万双。1950年至1985年,销售猪和猪肉336 175头,核4 344.87万斤,鲜蛋32 913担,食用植物油29 774吨,煤油14 076吨;1951年至1985年,销售食糖21 542.1吨,煤炭163.7万吨;1952年至1985年,销售元钉2 230吨,自行车91 233辆;1953年至1985年,销售手表100 709只,缝纫机49 865架,呢绒116.4万米,棉毛衫裤271.8万件;1954年至1985年,销售镀锌铁丝2 039.5吨,化肥33.6万吨,农药6 217吨;1955年至1985年销售土豆60 417吨;1958年至1985年,销售鲜菜47 282吨,收音机124 769台。1962年至1985年,销售化纤布409.3万米;1981年至1985年,销售电视机3 182台,录音机938架。1982年至1985年,销售洗衣机2 145台;1984年至1985年,销售电风扇60台。1985年销售电冰箱36台。巴彦县国合商业商品流转总值表(附表)
页码: 481-483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巴彦县国合商业商品流转总值表483.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81
[RECORD: 295/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二章 商品购销
节名: 第四节 经营管理
正文:
巴彦县历代较大的私营商业,由东家、掌柜、帐房先生、伙计等人组成。并分独资、合资商号两种。独资商号由一家投资,合资的则由两家以上集资开办。东家是商店的主要支配者,掌柜的由东家招聘,负责商店的业务指导,受聘期2-3年,盈利者可连续聘用。巴彦镇内的仁和商场(即现百货一商店)每次都聘请掌柜的四至五人,其工资高于伙计几倍甚至十几倍,也有的掌柜的也是本商店的股东。帐房先生(即财会人员)负责购销计划和帐目的管理工作。店员统称伙计,年岁较大、工龄长、业务熟练的叫劳金,刚满徒(3年)的叫小年青的,可升为劳金,20岁以下未满3年的叫学徒。私营商业的报酬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分红,东家、掌柜、股东都按入股的资本金多少分得红利。要视进店时间长短,工作好坏而定,一般红利二至八厘,最高可达十厘,学徒是分不到红利的;另一种是薪金。清朝时期,劳金一年报酬50两银子,年青的10至30两,学徒的8至10两不等。民国时期改为银元,劳金(包括年青的在内)最高一年200银元,中等120元,最少80元,学徒的一年30元。伪满时期则改为月薪制,劳金每月20至24元(伪满国币),满徒一年的劳金12元,满徒二年的1 4元,学徒的头一年每月3元,二年6元,三年9元。
私营商业每年除正月初一至初五全天休假外,端午节,中秋节各休假半天,其它均全天营业。所有成员(包括掌柜在内)3年一次探亲假,假期是学徒的4个月,其他6个月,假期薪金照发,病假不发工资,歇工半年解雇。伙计每天均在商店住宿,天破晓挂幌营业,天黑摘幌停业,晚饭后结帐,学习打算盘等业务,直到深夜才能休息。私营商号的商品购销没有计划,视市场情况,自行购进,竞争倾销。因此每遇主顾光临,装烟倒茶,百问不烦,百换不厌,包装妥当,有迎有送,使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去。但也有少数私商,利欲熏心,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短尺,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多年来的私营商业在经营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有的可以借鉴,有的不足效仿,现将部分整理如下:
人弃我取,人取我与,人多我少,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人多我转。
未曾入手,先看出手。
逢贵莫赶,逢贱莫懒。
互通有无,扩大交流。
以销定购、以购促销,勤进快销、储存保销。
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坐商变行商,财源达三江。
炉火不旺不出钢,不懂行情难经商。
贸易中岂无学问,经营内亦有文章。
做生意不懂行,好比瞎子乱撞墙。
要想多卖钱,就得货色全。
囤得千日货,自有赚钱时。
人要衣装,物要包装。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泥人经不起雨打,劣货经不起检查。
接一顾二联系三。
和气能招千里客。
美言成交易,信誉值千金。
不怕卖不掉,就怕话不到。
服务有高低,冷暖顾客知。
三分生意,七分仁义。
解放后,本县的国营商业,在管理体制方面,是在职工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民主管理下,实行经理(主任)负责制,领导本企业的行政、业务、财务等工作。1979年以来,本着选贤任能的原则,民主选配领导班子的经理(主任)负责制,实行企业承包,单独核算,定额管理加奖励等系列制度。虽然各系统的企业改革,形式多种,效果有益,不同程度地打破了过去存在的“铁饭碗”和“大锅饭”的弊端。从而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商业系统推行包干上交、超利分成、亏损不补、工资浮动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即局对公司、公司对商店,商店对柜(组)的三级承包和公司、商店的两级核算制。外贸系统推行定任务、定利润、定费用、定资金周转、超额奖励、亏损罚款的经济责任制。粮食系统推行各项指标落实到单位,单独核算、利润提成的经济责任制。供销系统的基层企业则推行联产计酬、联利奖惩、利润定额、超利分成的集体单位承包的经济责任制。在商品管理方面,1979年以前县国营商业部门,是按计划依上级拨来什么商品,即卖什么商品。因品种和数量不能满足需要,购买者也就没有挑选余地。然而,对一些能够影响国计民生的粮、油、棉,布、针织品等主要商品,则采取定量、发票等严格管理措施,加以平衡,供应城乡人民。1979到1985年,逐年减少指令性的管理制度,实行多种购销渠道。商业部门既依靠计划拨款,又大搞横向经济联系,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商品齐全、购销两旺。外贸部门改革过去的分配、派购任务,为议价收购出口的农副产品。粮食部门改革过去的单位经营,开展既经营平价粮油、又经营议价粮油,既经营各种原粮和成品粮、又经营各种熟食品的多种经营方式。供销部门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增加企业网点,扩大商品购销。
页码: 484-485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84
[RECORD: 296/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节名: 第三章 粮食
页码: 485a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85a
[RECORD: 297/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三章 粮食
节名: 第一节 粮食机构
正文:
伪满康德2年(1935年)日伪政权在巴彦、兴隆两地设立"三泰栈"、"康德栈"(总店在哈尔滨),有专职管理人员。
伪满康德4年(1937年)在巴彦、兴隆、西集、洼兴4个城镇设立了粮食交易市场,由日本人负责检质、化验、定等,控制其数量。伪康德7年(1940年)7月25日,伪满政府实行统一价格和配给制度,颁发了《米谷管理法》,本县从9月开始成立同业组合,主要物资都由组合负责管理、配给。其中粮业组合有"巴彦县粮栈同业组合"、"巴彦县油坊同业组合"、"巴彦县米谷配给组合"、"巴彦县主要粮谷配给组合"等,各组合设组合长、理事、监事6至9人。
伪康德10年(1943年)9月1日,哈尔滨"益发合"老板张质阳等来本县建立"巴彦县粮栈组合",总部设在信泰粮栈(现巴彦粉米厂院内)。总部理事长由张质阳兼任,常务理事为金山丸雄(朝鲜人、日本籍)。总部设总务、贩卖、企划、统计、会计、支付6个课,外设特产(大豆)、三品、杂谷、麻袋、发运5个系。在兴隆、西集、洼兴设立组合支部,下设总务、业务两课,课下分总务、会计、支付、统计、特产、三品、杂谷、麻袋、发运9个系。并于万发屯、沈家车站、巴彦港设立出张所(驻在所)。
1945年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了粮栈组合及分部,并将巴彦、兴隆粮栈组合改组为粮业公会。
1946年11月贸易局辖巴彦面粉厂、巴彦制油厂、巴彦制米厂。1948年10月,成立粮食公司,并在巴彦、兴隆、西集3镇和天增、洼兴设立粮食管理网点,承担农村商品粮收购任务。1950年秋季国家委托城乡供销合作社代购、代销部分粮油业务,而将巴彦、兴隆、西集3镇粮油营业门市部撤销。
1952年8月粮食科成立后,将粮食公司改为粮谷储运公司,具体负责全县的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加工、储运等业务。1954年9月设巴彦、兴隆、西集3个粮库,并将粮食门市部改为粮食供应部。农村供销社只代销本地以定量供应的豆油。1955年9月,增设11个区粮食管理所。是年秋季巴彦港粮库建成,开始接受粮食入库任务。1956年4月,归回巴彦制米厂。6月将县土产公司经营的油脂任务划归粮食部门管理,同年1O月本着"归口管理"的精神,县又设粮食采购储存公司,市镇粮食供应公司,中国油脂公司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司,中国饲料公司黑龙江省巴彦县代销站。粮食采购储存公司又下辖巴彦粮库、兴隆粮库、西集购销站(库改站)、龙泉购销站(新成立),市镇粮食供应公司下辖巴彦4个供应部和兴隆两个供应部;油脂公司在兴隆设油料购销站。1957年5月撤销油脂公司和饲料站,将粮食采购储存公司和市镇粮食供应公司合并,改为粮食采购供应站,又将巴彦制油厂和兴隆供销社制油厂移交给县粮食部门。
1953年兴隆油米厂制米车间建成后称兴隆油米厂,11月在天增建粮食接收站。1958年8月,在万发屯火车站建立了临线粮库,洼兴建立粮食购销站(后改粮库),兴隆制油厂增加制米车间。1968年7月,建立为民粮库。1975年和1976年建立丰乐粮库和华山粮库。
1981年4月,将地区直属巴彦粮食战备汽车第十三中队交由县粮食局管理,称松花江行署粮食局巴彦汽车队。
1985年粮食局设14个股和巴彦第一、二、兴隆、万发屯、天增、为民、丰乐、西集、华山、洼兴、龙泉、巴彦港等12个粮库;巴彦粉米厂、兴隆油米厂两处粮油加工企业;巴彦粮油食品供应公司和兴隆办事处,巴彦粮油食品供应公司管辖6个粮店,一个议价粮店,兴隆办事处辖4个粮店,1个议价粮店,1个粮油运输公司和1个饲料公司;除巴彦镇、巴彦港镇外,在26个乡(镇)设立粮油管理所(有14个乡、镇设立粮油购销站)。全系统共有职工4 277人;另外,有12个粮库、公司办青年厂(店),解决待业人员1 144名。
页码: 485b-487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85b
[RECORD: 298/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三章 粮食
节名: 第二节 粮食购销
正文:
解放前粮食购销多系民间自由买卖,产销直接见面。自伪满康德7年(1940年)伪政府公布"满洲农产会社法"起,将粮食、谷粉、特产统归满洲农产会社管理。县由粮谷配给组合对粮食实行统一收购(当时称"出荷"),统一销售,严禁民问进行粮食交易。在伪康德7年实行"奖金"制,也称"先钱"制,即在粮食收购前,先交部分预售金。到伪康德1O年(1943年)又改为"出荷"粮特配棉花、棉纱、棉布制。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伪政权加紧搜刮粮食,对"出荷”粮强行摊派,实行"总力集结体制",将伪县公署的官吏、警察、协和会、兴农会的职员统一组织起来,成立“搜荷督厉本部"、"搜荷督厉班",到农村督促交粮,翻箱倒柜,打骂群众,强行征购。
解放初期,恢复了粮食自由市场,同时,由县贸易公司为国家代购代储一部分粮食。1953年11月国家公布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对粮食实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1955年,对粮食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的政策。1961年及1962年实行增产不增购,特大自然灾害减免征购,卖余粮实行工业品奖售的政策。1963年实行定购基数1.85亿斤,三年不变的政策。1966年定购基数2.2亿斤,五年不变。1971年改定2.4亿斤,超产部分按适当比例超购和超购加价政策。1979年,为了进一步合理稳定农民负担,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将定购基数调整为2.28亿斤,国家还公布了粮食收购提价20%,超购提价50%的政策。1981年,在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后,实行粮食、油料议价销售的政策,活跃城乡市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1983年在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取销粮食定购政策,实行合同定购。
由于落实粮食的产、购政策,调动了农民生产、交售粮食的积极性。从新中国成立到1985年全县粮豆总产量为220.09亿斤,平均每年生产粮豆5.95亿斤。完成征购入库量102.7亿斤,平均每年上交2.78亿斤。本地销售量16.04亿斤,平均每年供应4 334万斤。由于调剂品种和担负邻县中转任务,调出和调入相抵调出量82.1亿斤,平均每年支援省内外和出口2.22亿斤。巴彦县各时期粮食定产、定购、定销表(附表)
在征购粮工作中,也有过许多失误。一些领导人单纯为了完成征购任务,一度出现逼迫群众,恶要粮食的现象。尤其在1960、1961、1962年的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因为执行高估产,高征购,购过头粮,使一些干部违犯政策,伤害了群众。在征粮中,有些基层干部盲目的执行县委某些领导人"地了场光,并非无粮,粮食去向偷、分、藏,鸡架、狗窝、夹皮墙"的错误论断,出现了违法乱纪,逼粮、催粮、翻箱倒柜,捆绑吊打群众的现象,给党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据哈尔滨市委向省委,东北局,中央的报告记载:在全县18个公社(占75%),55个生产大队(占18.7%),102个生产队(占7%)中有158名基层干部出现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现象。共体罚社员522名(被打的95名,被绑的29名,被吊的25名,被推、薅扯、低头、猫腰、罚站的161名。严重的是由于干部的违法乱纪,致使社员上吊自杀死亡的8人,投井自杀未遂的1人);被翻箱倒柜的387户。当时收回社员园田地、镐头荒种的粮食48.3万斤;收回社员应分口粮1 018万斤,动用农村职工口粮168.3万斤,动用种子粮400万斤,动用马料粮1 202.8万斤。
由于购过头粮,仅在1962年征购粮工作停止后到翌年2月份,全县人民平均口粮只剩32斤,有的已经断粮,有些户因无粮搬家,有些户春节吃不上饺子。违法乱纪严重的公社、生产队的生产搞不上去,粪没人送,草没人铡,90%以上的队断了马料,死亡牲畜达770头。但这种现象很快就被纠正了,生产走上了正轨。
页码: 487-489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巴彦县各时期粮食定产、定购、定销表488.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87
[RECORD: 299/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三章 粮食
节名: 第三节 粮谷储运
正文:
(一)、调运
解放后,农民靠畜力车把爱国公粮送到粮库,再由贸易局运粮队集运到沈家站或兴隆镇,由火车运出。但因本县集运粮多,单靠畜力车完不成集运任务,于1954年省粮食厅调拨给本县通河牌载重汽车9台,年承担运粮3万吨,尚有80%的粮油调运仍由畜力车担负。1976年县粮食汽车队添置解放牌载重汽车30台,1985年已发展到35台,挂车25台,总吨位321吨,货运能力20万吨。巴彦、西集、洼兴、天增、为民、华山、丰乐、龙泉8个粮库发运的粮食,全部由汽车运往兴隆、万发电两粮库和巴彦港粮库待运。兴隆、万发屯粮库同时承担木兰县粮油中转任务。1985年粮食调入和调出运输总量为24万吨,比1950年增加2.4倍。调入、调出总量较大的阶段是1968年至1972年,年均40万吨,其中1970年达47万吨,为历年最高水平。从新中国成立到1985年,全县粮食调入总量为136万吨,调出总量为536万吨,调入和调出总计672万吨,年均18万吨。
(二)、储存
本县在清朝和民国时期,所产的粮食,多囤集在地主、粮商和农民手中。伪满康德2年(1935年)巴彦、兴隆两镇先后设立粮栈,伪康德7年(1940年)由"粮栈组合"储存粮食。1945年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在巴彦、兴隆两镇建立公粮仓库。1950年将原巴彦、兴隆、西集3个收购营业所改建为粮库,库容量1亿斤,储粮晾晒场地7.9万平方米。1955年到1960年期间,又建了巴彦港、洼兴、万发屯、天增4个粮库,库容量增加到1.6亿斤,晾晒场地达30万平方米。到1985年全县拥有巴彦、兴隆、西集、巴彦港、华山、丰乐、为民、洼兴、万发屯、天增、龙泉11个粮库,人和、榆树2个粮食旺季接收点。库内最大储存能力可达8亿斤,其中仓房可储2.6亿斤。
本县粮食储存分正常储存,代国家储存,代省储存和代生产队储存四种。
正常储存为粮食部门通过购、销、调、加(加工)等环节实际保存的库存量。建国初期储存量只有1 909万斤。1952年增加到8 744万斤,比建国初期增加3.58倍。1957年增长到1.96亿斤,比1952年增加1.24倍。1959年储存量为3.8亿斤,比1957年增加96.9%,1981年储存量为历史最高水平,达5.08亿斤。
代国家储存粮内称"甲字粮"。本县从1968年开始承担代国家储存的任务,当年储存量为268万斤。1984年为最高储存年份,储存量6 550万斤。1985年解除4 200万斤。实际储存2 350万斤。18年中平均储存为2 986万斤。为调运方便,从1974年起,将代国储存粮重点投放到离铁路和航运较近粮库储存。1968至1985年各粮库储存情况表(附表)
代省储存粮内称"龙字粮"。储存的品种主要是大米,系战备军需粮,从1966年开始代省储存,当年储存最为138万斤,1974年6月解除代储。历年储存量如表(附表)
代生产队储存粮 内称"代农储备粮"。从1970年开始储存到1985年,储存数量如表(附表)
(三)、保管
1960年以前,本县粮库储存的粮食,在坐囤、倒运、晾晒时,全为人工进行。1961年起到1976年,改变了晾晒条件,逐渐实行坐囤、烘干、晾晒作业机械化。巴彦、兴隆等较大型库修了水泥晒台,倒运晾晒粮食用小型拖拉机和输送机,坐囤使用卷扬机。4个粮库修了5座烘干塔。
在保管中开展无虫蚀、无鼠害、无霉变、无事故活动,并根据入库粮食的水分、质量、温度、时间选用屋式仓、土圆仓、露天囤、露天长方堆等存放。1985年各粮库占用土地表;1985年各粮库储存设备表(附表)
页码: 489-493
附件: D:\巴彦县志\表格\1968至1985年各粮库储存情况表490.htm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89
[RECORD: 300/478]
志书名: 巴彦县志
篇名: 第十三篇 商业
章名: 第三章 粮食
节名: 第四节 粮油供应
正文:
(一)、粮食供应
旧社会,县内粮食自产自食,多余部分出售。粮食商人用廉价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自行加工成品粮,在自设的米店出卖。每到冬季,地主及粮商将囤积的粮食用大车运往沈阳、营口、大连等地贩卖。伪满康德9年(1942年),日本侵略者大量控制粮食,在农村实行"粮谷出荷"。把"出荷”粮大部分充做军需,余下部分对非农业人口实行定量供应。供应按"劳需"、"一般"划类分等。城镇非农业人口按"劳需"供应。"劳需"分为两种,第一种月48斤,第二种月31斤。"一般"分甲乙,甲为特殊分司、官厅,大人24斤,小孩14斤;乙(其他)大人18斤,小孩14斤。供应标准低,粮食质量差,全为粗粮。伪满后期玉米面里掺有一定数量的糠麸,称"杂合面"。大米、白面禁用,偷卖、偷食均为违犯"经济统制法",按经济犯罪处理,轻者坐牢,重者杀头。
1945年解放后,粮食市场在国家粮食部门统一管理下,允许私人自由买卖。1953年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把粮食列为一类物资,实行计划供应。1953至1985年粮食供应总量为15.55亿斤。
粮食供应分非农业供应和农业供应两种。非农业供应,包括定量人口口粮、食品业、副食业、酿造业、工业、非农业饲料和其他供应七项,农业供应,包括菜农统销口粮和饲料,农村返销口粮,饲料和种子,专项补助粮、奖售粮和其!他供应粮。
定量人口口粮 系常年吃商品粮的非农业人口,包括城镇居民、农村吃商品粮的非农业人口和定量外的补助口粮以及定量人口以粮票购买的粮食和凭票供应的招待所、旅社食堂专用粮食。1953年开始实行粮食计划供应时,采取"按户计算,以人定量,凭证供应"的办法,平均每人月供应成品粮30斤,粗细粮比重为7:3。1955年又实行"以人定量,归口计算"的办法,规定"大小人月口粮供应标准"和"各工种月口粮供应标准”。1956年12月,对全县口粮供应进行了全面复查和调整。口粮供应标准由月定量30斤,下降到25.62斤。1957年秋开展"勤俭节约用粮”活动,对儿童口粮标准进行了调整。对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镇的,粮食部门从供应上加以控制。但口粮供应标准也在不断变化。口粮供应总水平最低的年度是1960年为24.57斤。1970年以后,基本保持在27斤的水平。有5年突破27斤的供应标准。按工种划分平均实际供应粮水平是:特重体力劳动平均供应粮54斤,重体力劳动平均供应粮43斤;轻体力劳动平均供应粮32斤,职工及脑力劳动者平均供应粮29斤;大中专学生平均供应粮30斤;一般居民及10周岁以上儿童平均供应粮27斤;6至不满1O周岁儿童平均供应粮23斤;3至6周岁平均供应粮16斤;不满3周岁儿童平均供应粮8斤;其他平均供应粮40斤。
工商行业用粮 包括食品业、副食业、酿造业、工业。从实行粮食计划供应以来,工商行业用粮全部纳入计划轨道。在供应政策上,以适应市场需要出发为原则,采取按计划控制办法,各有关用粮行业根据生产计划的耗用量,按季提报用粮计划,粮食供应部门按照不同季节,不同行业,不同需要品种和数量,会同各有关管理部门统一平衡,由经济综合部门批准后执行。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来,全县工商行业用粮总量2.36亿斤,年平均715.3万斤。
食品业 本县食品用粮主要是饮食业和糕点业,实行凭票供应,从1953年到1985年供应总量为14 980万斤,年均453.9万斤。
副食业 副食业用粮为豆腐社用大豆加工水豆腐、干豆腐和食品业用做豆粉、豆芽、粉丝等。供应标准:城镇人口年供应17斤(菜豆12斤,酱豆3斤,2斤机动)。农村吃商品粮的人口和城镇菜农只供应3斤酱豆。从1953年到1985年供应总量为2 887.3万斤,年均8 7r.5万斤。
酿造业 本县酿造业以副食品厂生产大酱、酱油、醋,腐乳、臭豆腐等调味用的大豆、豆饼和粮面等。1953年到1985年供应总量为1 536.2万斤,年均46.6万斤。工业用粮为地方国营白酒厂生产的白酒以糠麸为主料外,还补以玉米和玉米面,制药厂也用一定数量的粮食。1953年到1985年供应总量为4 200.6万斤,年均127.3万斤。非农业饲料用粮本县非农业饲料供应对象是城镇运输业,企事业单位饲养的牲畜和食品公司存栏猪的饲料,以及奶牛、奶羊的饲料。按牲畜种类分量供应。役畜饲料供应标准是重役马、骡日供应5斤,轻役马、骡日供应4斤,一般役马、骡日供应3斤,幼马、骡日供应2斤;役用牛、驴日供应2斤,幼牛、驴日供应1斤。农村公社所在地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马、骡日供应3斤;牛、驴日供应2斤,幼畜不供应。奶牛饲料供应原则是:城镇郊区及国营农牧场和农村公社不产粮的专业队,从1979年10月1日起,实行"以奶换料",供应标准是:每3斤换1斤精料;犊牛年供应400斤,6个月以内和种用小公牛日供应3斤精料;育成牛和种用犊公牛7至18个月的日供应4斤,大育成牛19个月以上到产犊或公牛配种前日供应6斤,成年种公牛日供应7斤,奶犊公牛年供应700斤。个体户4斤奶换1斤精料。奶羊饲料供应标准是:国营、集体3斤奶换1斤精料;个体户4斤奶换1斤精料。羊饲料供应标准:国营、集体3斤奶换1斤精料,个体户4斤奶换1斤精料。鹿的饲料供应标准是:成鹿月供应50斤,幼鹿(24个月以内的)月供应25斤。供应饲料品种为豆饼,间或有高粱和玉米等。1953年到1985年全县供应总量为5 730.4万斤,年均123.6万斤。
此外尚有事业用粮和军队价购口粮等。1953年到1985年供应总量为346.3万斤,年均10.9万斤。
农业供应,包括农村返销粮、奖售粮等。
城镇菜农粮食供应享受非农业供应标准,牲畜年供应量不超过800斤,1961年至1985年供应总量为6 173.8万斤,年均237.5万斤。
农村返销粮 从1953年开始,国家对人口多、耕地少、产量低及遭灾减产,靠自产粮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缺粮户和生产队,从国库中下拨一部分粮食解决缺粮的困难,到1985年返销总量为3.25亿斤,年均985.2万斤,其中口粮1.87亿斤,饲料1.15亿斤,种子2 277.4万斤。
奖售粮为鼓励农民向国家交售农副产品的积极性,从1963年起,国家对部分农副产品交售实行奖售粮的政策,本县奖售的主要对象是生猪,标准是特等、1等、2等每1斤毛猪奖售1斤粮食,3等每3斤毛猪奖售2斤粮食,4等以下每1斤毛猪奖售半斤粮食。1985年按照新的规定,签定购售合同,按头奖售饲料粮,标准400斤。到1985年,22年共发放生猪奖售粮1 384万斤。奖售粮品种以豆饼为主,其次是糠麸、原粮。
此外尚有水利、筑路、农田基本建设、重点工程民工补助粮和其他用粮,总量为1 887.7万斤。
(二)、食油供应
从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来,到1985年全县食油供应总量为5 674.9万斤,年平均172万斤。
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供应食油3两。1961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减少到每月2两。1965年8月1日起每月每人4两,回族每人每月供应5两。另外,产妇、抗日有功人员、革命残废军人,在托儿所和幼儿园就餐的儿童,全县性的会议按规定补助。新年、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在供应情况好转的情况下,每人增加供应1到4两。在新年、春节期间还供应其他植物油1至2斤。
农业人口从1962年12月1日起,每人每月供应2两。1976年实行定量"留油豆"政策,国家不再供应食油。1983年取消粮食统购政策,实行合同定购政策,油豆数量由农民自行安排。菜农的食油供应量与市民相同。
工商行业用油供应标准是:饭店百斤粮面供油8斤;糕点百斤面粉供油15斤。从1953年到1985年,工商行业供油总量1 565.4万斤。
1973年开始,对农民交售小油料实行奖售食油政策,标准为交售1斤麻籽、3斤葵花籽奖售1斤食油。奖售食油的总量为143.4万斤。
(三)、粮油议价购销
1965年到1969年,本县粮食部门开展了粮食议价购销业务,5年来共销售议价粮411万斤,共销售食油及料折油33.8万斤。1970年停止议价购销业务,1979年恢复。1981年设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和议价粮店,1985年改为粮油贸易公司,在龙泉、安宁、康庄、长春、红光、德祥、天增、山后、振平、人和、东胜、双山、镇东、复兴等14个乡(镇)所在地设立粮食购销站,一切业务活动归属公司。到1985年全县共议价销售粮食1.39亿斤.共销售食油及料折油176.1万斤。
页码: 493-496
类别: 巴彦县志
排序字段: 0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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